刘旭,男,1965年生,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兼任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处副处长,湖南省教师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长,湖南省12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项目、教育部重点项目、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及湖南省教育厅项目等10余项。在教育研究中,刘旭教授注重以“促进人的发展”为中心逻辑进行思考,讲求实在、规范、深度、有效、教育学性,在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等领域进行了全面、深刻的研究。尤其在教师教育方面,以科学实践观为理论基点,从教师专业理念、彰显教师教育特色的师范大学教师教育教学机构设置体制、到教师专业课程设置与教学方式改革、中小学教师发展等形成了系统、完整的原创性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