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师音乐毕业论文 民族音乐学的学科定位 2000年5月,中国音乐学院举办民族音乐学论坛, 学科定位问题成为争论的焦点之一,说明这一问题在我国尚未彻底解决。定位是一个学科的基本问题,若不明确,该学科便不能得到很好的发展。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结合历史对此问题再进行一些探讨。不当之处,希望大家批评指正。 音乐,而不是指五四以来新音乐。其三是指少数民族的音乐,这一用法在新疆、内蒙等边疆地区特别常见。在这些地区,少数民族的同志被称为“民族同志”,少数民族的干部被称为“民族干部”,少数民族的音乐也就很自然的被称为“民族音乐”了。由于对“民族音乐”这一词组有三种不同的理解,在民族音乐学被介绍到我国来之后,这一学科名称也就引起很自然地引起了争论:有人以为它是指以中国传统音乐为调研对象而进行的分属于不同学科领域的研究;还有人以为它是指对中国少数民族的传统音乐文化进行的各种各样的探讨,这两种解释,与英文中这个词的含义完全不同。我国对民族音乐学学科定位的争论的关键就在这里。 20世纪20年代,民族音乐学的前身比较音乐学在我国虽经王光祈先生和肖友梅先生的大力倡导,但是当时在中国并没有得到推广。王光祈先生的《东方民族之音乐》于1929年7月在上海出版, 两年又两个月之后,“九一八”事变暴发,随着日本帝国主义的入侵,中华民族面临亡国灭种的危险,几乎所有的中国音乐家都投入了抗日救亡运动。在这一运动和其后的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期间,中国几乎一直处在战争状态之中,中国音乐学家当然也不可能去研究世界音乐,或从世界的宏观角度研究中国音乐,而只能在“救亡图存”的大前提下对中国传统音乐进行研究,希望通过“本土音乐”的复兴,达到振奋民族精神和为战争服务的目的。虽然在这一时期中国音乐学家对中国音乐,特别是中国传统音乐中民间音乐的研究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和伟大的成绩,但从严格的意义上讲,这些研究并不属于比较音乐学的范围。当时,音乐学界把这种研究称为“民间音乐研究”或“民族音乐研究”,后来又被叫做“民族民间音乐理论研究”,无论其研究的目的、方法,还是其研究的范围和对象都与当时国外流行的比较音乐学有很大的不同。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的“民族民间音乐研究”是其第一时期,专家们通过对中国民间音乐的搜集、整理、宣传和对音乐自身特点和规律的研究,希望达到为音乐创作和为政治服务的目的。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暴发是“民族民间音乐研究”的第二个时期。这一时期,中国和西方几乎处于隔绝的状态,刚刚兴起的民族音乐学便没有能够及时地传入中国。中国的音乐学家几乎是在与世隔绝的情况下仅仅依靠自己的力量,发展了“民族民间音乐理论研究”。他们在大量搜集整理我国民间音乐作品的基础上,用西方音乐理论对这些作品进行了形态学的分析,从而达到了为音乐创作服务和为政治服务的目的。 20世纪70年代末,上海音乐学院音乐研究所翻译了一批国外文献,向音乐学界介绍了这一学科,但是,这一学科真正在我国发展起来,则是从1980年6月在南京召开“全国民族音乐学学术讨论会”之后。 南京会议提出了民族音乐学的口号,并希望它成为可以涵盖和容纳“民族民间音乐研究”、“民族音乐理论”等内容的音乐学学科,从而使民族音乐学在中国逐渐地确立自身的地位。然而从1980年起,中国音乐学界便开始就民族音乐学这一学科的界定进行争论,其核心问题是新近从国外引进的“民族音乐学”和过去我国固有的“民族民间音乐研究”之间的关系问题。分歧主要集中在对“民族音乐学”一词的解释上,应当把它看作是一个从国外引进新的学科还是把它当作原有的“民族民间音乐研究”的别名,从一开始,不同的学者就有不同的意见。 意见的不同在南京会议上就有反映,高厚永教授在这次会议的中心发言中提到:“中国民族音乐学”“已有50—60年的历史”,“王光祈先生是研究这门科学的先驱”;同时他又把从30年代末到60年代中期发展起来的“民族音乐理论”看作是“民族音乐学的研究”[9]。 沈洽当时实际上不同意高厚永的意见,在由他执笔的开幕词中说:“以往的‘民族音乐理论’”,“虽在很多方面实际上是属于民族音乐学范畴的”,“但就这门学科的完整性来说,我们国内的研究还处在初创阶段”。[10]吕骥没有参加那次讨论会的整个过程,但出席了闭幕式,在他为这次会议所作的总结报告中指出:“民族音乐学”就是“研究民族音乐的学问”,“从汉族到各少数民族”“都应当包括在内”。[11]吕骥在这里所说的“民族音乐”是指中华民族的传统音乐,所以这里的“民族音乐学”就是原有的“民族民间音乐研究”,完全没有把会议的发起者们所提倡的Ethnom[被屏蔽广告] usicology这门新的学科包含在内。 从1980年到1988年,关于“民族音乐学”的定义一直有争论,争论的核心即是“民族音乐学”和“民族民间音乐研究”的关系问题,实质是能否用“民族音乐学”取代过去的“民族民间音乐研究”。一种主张是用“民族音乐学”的名称取代过去的“民族民间音乐研究”, 而将Ethnomusicology改译为“音乐民族学”; 也有人认为可以把原有的“民族民间音乐研究”改称“民族音乐形态学”。后来又有人认 民族音乐学是英文Ethnomusicology的意译,Ethnology在英文中是民族学,Musicology 是音乐学, Ethnomusicology 这个英文字就是由Ethnology和Musicology复合而成的。从字面上看, 民族音乐学应当是从民族学的角度研究音乐的学问。 民族学是主要采用实地调查法(又称田野工作法)研究民族发展演化规律的一门社会科学。它期望通过对一个个民族进行实地考察,研究它们各自的起源、分布、社会、经济、文化、生活方式以及各民族之间的历史、文化关系。民族学的研究目的是通过梳理上述这些方面在历史上发展、演变的情况揭示世界诸民族发展的共同规律或某一个民族发展的特殊规律。民族学在欧美一些国家里又称文化人类学。文化人类学是一种研究人的文化属性的、属于社会科学的范畴的学科,它和研究人类自然属性的、属于自然科学的体质人类学一起构成了人类学学科。因为人的文化属性及其民族性不可能分开,所以文化人类学和民族学没有实质性的差别。民族学源于欧洲,它在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内主要研究非欧、非西方民族的人类共同体,不涉及西方民族。随着时代的变迁和学科本身的发展,目前民族学研究的范围已不限于非西方民族,世界上各种人类共同体,包括西方民族和西方社会中的移民社区,都已经成为它的研究对象。因为民族音乐学是民族学和音乐学的一个交叉学科,所以它一直受到民族学的发展及其各个学派的深刻影响。 民族音乐学早先称为比较音乐学(Comparative Musicology),荷兰音乐学家孔斯特(Jaap Kunst,1891—1960)首先提出“民族音乐学”这一名称,并主张用它来代替以往人们习惯称呼的“比较音乐学”。[1]后,“民族音乐学”便作为标准的学科名称而固定下来。 关于这门学科的调研对象以及它同音乐学中其他学科的关系,曾经有过许多争论。由于ethno这个词最早是指非基督教、 非犹太教的异教徒,加之为了和比较音乐学研究的主要对象相联系,有人认为它的主要调研对象是所谓“原始民族”或曰“自然民族”的音乐。如美国民族音乐学家内特尔()就曾经指出:“就民族音乐学的实际发展过程及其最具特色的研究来说”这门学科是研究“无文字社会的音乐”,而“‘无文字社会’系指现存的、尚未发展出一套可阅读和书写的文字体系的社会。”[2]也有人建议以非欧洲音乐为主,如施奈德()在1957年指出:“民族音乐学的首要目的,不论其正常与否,就是对非欧洲地区的音乐特征进行比较研究。”内特尔在1956年也曾经说过:“民族音乐学就是研究具有西洋文明以外的文明民族音乐的科学。”[3] 还有人说研究西方艺术音乐和通俗音乐以外的音乐就是民族音乐学。如提出这一学科名称的孔斯特( )就明确地指出过:“这门学科研究一切种族的、民族的音乐”,但他紧接着就又说:民族音乐学“研究所有类别的非西方音乐”,“西洋的艺术音乐以及通俗音乐不包括在这个领域之内”。[4] 以提出民族音乐学就是“对文化中的音乐的研究”口号而著称的美国民族音乐学家梅里亚姆()在论述到田野工作的时候说:“就民族音乐学而言,它一般意味着在欧洲和美国以外的地区进行实地调查。”[5] 民族音乐学的研究是以田野调查为其基础的,在欧洲和美国以外进行实地调查实际上就意味着只研究非欧音乐。欧美学者们一方面要研究“一切种族的、民族的音乐”,另一方面又要把研究的范围局限在欧洲音乐之外,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这一矛盾之所以产生,一方面受到民族学功能学派的影响,另一方面又受到“欧洲文化中心论”的影响。 民族学中的功能学派,为英国学者马利诺夫斯基和布朗所创立。此学派强调民族学是一种实用的科学,主张民族学应服务于殖民地治理的实际需要。出于这一目的,他们只研究殖民地、半殖民地被压迫民族的文化,而不研究西方文化。 布朗在其著作《人类研究之现状》中就明确地说过:“吾大英帝国有非、亚、澳、美各洲殖民土著,若欲执行吾人对彼等之责任,则有两种急切需要呈现,第一为对各土著系统的研究,欲求殖民地行政之健全必须对土著文化系统之认识。第二为应用人类学之知识于土著之治理及教育。”[6] “欧洲文化中心论”是在前几个世纪中滋长起来的一种普遍的学术观点,认为欧洲文化是世界文化发展的颠峰,而其他文化都只相当于欧洲文化发展过程中的某一个发展阶段。受这种思想的影响,许多欧美学者不愿意将其本民族的音乐文化,特别是专业音乐创作,和非欧民族的音乐文化放在一起相提并论。在他们看来,欧洲诸民族,特别是西欧诸民族的音乐,乃是人类音乐文化发展的高峰,不能和所谓无文字书写传统的“自然民族”的音乐文化平起平坐。比较音乐学带有强烈的殖民主义色彩,在其基础上产生的民族音乐学也带有殖民主义色彩。虽然几十年来,西方的民族音乐学家们一直在为清除这种色彩而努力,但是直至目前,西方的民族音乐学和其前身比较音乐学的研究范围并没有多大的区别,仍以非欧音乐为其主要研究对象。也就是说在西方,这门学科仍然带有殖民主义的尾巴。 以上三种对学科调研范围不同的界定虽然不完全相同,但都主张把非欧洲音乐当作主要研究对象,这类学术主张受到诸多东方学者的强烈批判。日本学者岸边成雄先生便大声疾呼:“我认为应把古今东西的音乐全部复原成白纸,以相同的重点作为出发点去进行比较”,“必须要持这样一种根本态度,把一切音乐都还原成白纸,否则将是自相矛盾的”。[7]上述观点亦受到一些西方学者的批判, 美国社会学家霍华德·S·贝克尔便指出:民族音乐学作为一个学术领域, “在某种程度上把自己置入了一个冷僻的角落”,他说:“正如我们可以研究美拉尼西亚一个社会群体类似的音乐事象,我们是否同样应该研究美国本土上《生日快乐》每一次演唱或其中的一个样品?如果说否,那是为什么呢?”“我们希望民族音乐学能够包容一切音乐,因为这同这门学科的界定是相适应的,它们都应成为严肃的研究对象。” 随着东方音乐学界的崛起和第三世界人民的觉醒,当前新的倾向是把欧洲音乐(包括古典音乐、民间音乐、现代音乐和流行音乐等)也看成是民族音乐中的一类。因为不具民族属性的音乐目前在世界上还不存在,这样,民族音乐学就不是以特定的区域和范围与音乐学的其他学科分界,而是以一种特殊的角度,或者叫立足点、着重点为其主要标志了。按照这种观点,根据在对某一民族文化或地区性文化进行的田野工作,从该文化的历史、地理、人种、语言、社会制度、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民俗、心理等方面的情况,来看它们如何影响该民族、该地区的音乐,又怎样产生出独特的音乐审美标准,即从音乐的文化背景和生成环境入手进一步观察它的特征、探索它的规律,这就是民族音乐学。换言之,民族音乐学是通过田野工作研究音乐及其所处文化环境共生关系的科学。它的研究目的首先是要阐明各民族、各地区音乐发展的规律(包括一般规律和特殊规律),从各民族、各地区的现实音乐状况出发探索它的起源、形成、发展、繁荣、演变等问题,从而达到对人类音乐文化发展规律的认知。 然而,但直至目前,西方国家乃至全世界的音乐学研究还是分为音乐学(musicology)和民族音乐学(ethnomusicology)两大类。 前者的研究对象是西方从古到今的艺术音乐,后者则几乎包括了它以外一切音乐,如世界各民族的民间音乐、西方的流行音乐、东方的传统音乐以及亚非拉各国的专业创作音乐。由于民族音乐学的研究范围如此广泛,又涉及到音乐理论和实践两个不同的方面,所以在近二十年来,它一方面分化为城市民族音乐学(Urban ethnomusicol-ogy),历史民族音乐学(Historical ethnomusicology)、 应用民族音乐学(Appliedethnomusicology)等不同的分支学科,另一方面又演化出一个称为“世界音乐”的课程。在这个课程中所教授的是除了欧美艺术音乐以外的其他种种音乐,欧美艺术音乐则不包括在内。看来在西方,民族音乐学的学科定位问题已经解决,但是真正要把民族音乐学的研究和实践扩大到一切音乐,割掉它的殖民主义尾巴还要花一些时间。 在汉语中,“民族”这一词汇有三种不同的涵义:其一是指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具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如“古代民族”、“全世界各民族”、“民族学”中的“民族”;其二是“中华民族”的简称,如“发展民族文化”、“振奋民族精神”中的“民族”;其三是指除汉族以外的55个少数民族,如“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区域自治法”中的“民族”。因为“民族”有不同的含义,“民族音乐”这一词组也就有三种不同的解释:其一是指一切音乐;因为目前在世界上,任何一个音乐作品,都是由属于一定民族的人创作的,所以都可以称为民族音乐。如贝多芬的音乐是德意志民族的音乐,柴可夫斯基的音乐是俄罗斯民族的音乐,阿炳的音乐是汉族音乐等。其二是指中国音乐,特别是中国传统音乐。因为中华民族可以简称为“民族”,“民族音乐”自然就是“中华民族音乐”即中国音乐的简称。在这个意义上的“民族音乐”大多是指中华民族的传统为“民族音乐形态学”不能囊括“民族民间音乐研究”的全部内容,故又提出了“乐种学”的主张。沈洽原来不同意高厚永将“民族民间音乐研究”和“民族音乐学”相联系,但后来又赞同高厚永的意见,认为“民族民间音乐研究”是“民族音乐学”在中国发展的两个阶段,是“民族音乐学”“中国化”的结果,并对不同意此种观点的人提出了批评。 从民族音乐学论坛发生的争论来看,直至目前民族音乐学和中国人以往的“民族民间音乐研究”的关系并没有真正解决。音乐学界对“民族民间音乐研究”是不是“民族音乐学”在中国发展的一个阶段,尚有不同的认识。对中国人怎样结合本国的情况来发展民族音乐学,也有不同的看法。 笔者认为,既然国际上有关这一学科的定位问题已经基本解决,为了与国际接轨,我国民族音乐学亦应当依次对此学科进行定位,而不要另搞一套,以免引起概念的混乱。我国的“民族民间音乐研究”和“民族音乐学”虽然在研究对象方面有相近之处,但其方法、研究的目的与“民族音乐学”亦有不少差别,“民族民间音乐研究”已有半个多世纪的历史,我们在这一方面也积累了许多十分可贵的经验,它的研究也不可能完全为“民族音乐学”所取代。因此最好不要再把“民族音乐学”和“民族民间音乐研究”混为一谈。我们如果把后者等同与前者,国外学者会感到不可理解。如英国学者施祥生(Jonathan )在沈洽发表《民族音乐学在中国》一文之后便提出了许多问题。[13]在此次民族音乐学论坛上,对《中国民间音乐集成》的争论也是因此而引起的。《中国民间音乐集成》是按“民族民间音乐研究”的路子进行的,它当然不符合民族音乐学的规范,也没有必要符合此种规范。然而,因为中国音乐学界有人将“民族音乐学”和“民族民间音乐研究”混同起来,所以国外的学者便用民族音乐学的研究范围、角度,以至方法来衡量它,并对它提出种种非难。笔者以为,一方面国外的学者应尊重我国学者的学术成果,另一方面,我们也应当把“民族音乐学”和“民族民间音乐研究”加以区别,这样就有可能消除误解,也避免发生更多的误会。 实际上,“民族民间音乐研究”这一词组作为学科名称并不合适。民族音乐和民间音乐并不是一个概念,前者包括后者,如中国民族音乐包括了我国的传统音乐和新音乐,而传统音乐又可按照流行的层面分为宫廷音乐、文人音乐、宗教音乐和民间音乐几个不同的类别,采用这一名称将前者和后者混为一谈,使学科的研究范围不清。人们之所以用“民族音乐学”这一名称来取代它,恐怕与此有关。另外,从“民族民间音乐研究”的研究范围来看,主要是中国各民族的传统音乐,而不包括中国的新音乐,将其改为“中国传统音乐研究”可能更为合适。过去采用“民族民间音乐研究”这一学科名称,和左倾思潮有关,因为在20世纪50至60年代,宫廷音乐、文人音乐和宗教音乐被视为封建主义的糟粕,在学术上几乎成为禁区,所以对传统音乐的研究便由研究民间音乐所取代。这种错误的倾向,今天已经扭转,故用“中国传统音乐研究”取代“民族民间音乐研究”也应是理所当然的事。 目前民族音乐学在我国还处于草创阶段,从文化背景出发,对我国某一地区、某一民族的传统音乐或我国新音乐进行深入研究的文章并不很多;用民族音乐学的方法对外国音乐进行研究还没有得到普遍的重视,在这方面也还缺少必要的条件。中国音乐学家虽然已经参加了国际民族音乐学界的交流,但交流的规模不大,涉及的研究领域也不广。努力发展我国在民族音乐学领域的研究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中国传统音乐研究不同于音乐美学等思辩性学科,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问,它的理论和方法都是前辈音乐学家们在大量的田野工作和案头工作中逐渐总结起来的。相信我国音乐学家通过学习民族音乐学的理论与方法,联系我国的实际,也一定能把中国传统音乐的研究推进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孩子是脚,教育是鞋——关于集体教育与个体教育的研究【摘 要】德国著名教育家弗里德里奇·福禄贝尔认为:幼儿期是“真正的人的教育”开始的时期,对于发展中的人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幼儿期是儿童个性开始形成的时期,因为这时期个性的各种心理结构成分开始发展,特别是性格、能力等个性心理特征和自我意识已经初步发展起来,每个幼儿在不同场合、不同情景,不同事件都倾向于以一种自身特有的方式去反应。《纲要》中指出:“幼儿园教育应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由此可以看出,人才的成长固然离不开智力的开发,但是,影响成才的并不完全是智力因素,个性品质很大程度上影响一个人将来事业的成就。科学家爱因斯坦说:“优秀的性格和钢铁般的意志比智慧和博学更为重要┄┄智力上的成就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性格的伟大。这一点往往超出人们通常的认识。”幼儿园教育中培养幼儿良好个性的研究这一课题有着深远的现实意义。【关键词】个性及幼儿个性 幼儿的良好个性 巴学园 幼儿园集体教育与个体教育一、绪论经过在幼儿园两周的保育实习,对幼儿园大致的教育、保育工作有了一定的感性认识,而不再仅仅局限于书本的理性认识。当今多数的幼儿园,毋庸置疑地成了“寄存”幼儿的场所。幼儿园本应是孩子的乐园,但是引导幼儿个性的发展成了幼教界的奢侈品。集体化教育的快捷便利似乎颇受各个幼儿园的欢迎。面对渐渐被抹杀掉的幼儿个性,我对集体教育与个体教育进行了研究。对本研究,我采用查阅文献资料及调查访谈的方法。二、本论幼儿园的教育活动以集体教育为主,但是存在一些问题,导致教学效果不佳。比如:过于注重活动的形式,缺乏过程与目标意识;只关注幼儿表面的兴趣,难以提升幼儿真正的兴趣;只关注幼儿动手的能力,而忽视幼儿思维的参与;处理不好生成与预设的关系,影响幼儿主体的发展。50年代,前苏联幼教研究工作者把“学前教学”这一概念引入幼儿园,形成了以作业为基本组织形式的幼儿园教学活动模式。教学被看作智育的主要手段,被定义为“发展儿童的熟悉能力,用系统的基本知识武装他们,按《幼儿园教育大纲》所规定的范围培养他们的技能和技巧的有系统、有计划和有目的的过程”。这是一种以知识传授为中心的教学观。在这种教学观指导下,学习被看做接受由教师预先建构好的知识体系的过程。因此,这种接受面广、效率高的集体教学,就被视为传授这种预先建构好的知识体系的“捷径”。随着现代心理学和教育学研究的深入,人们逐渐熟悉到:教学不是简单的知识传递过程,而是知识的处理和转换过程。由于学习者原有认知结构与经验的影响,同样的事物与现象对于不同的学习者会有不同的意义。因此,这就要求我们在注重发挥幼儿学习主动性的同时,承认和尊重幼儿学习中的个体差异。80年代以来,人们对个别差异的理解发生了变化,由过去认为的能力大小、强弱的差异及个性差异,发展为发展速度、认知结构特点的差异。这使人们熟悉到,要发挥幼儿学习主动性,就必须使教学内容、进度和方式方法,适合每一个学习者的身心发展水平、进度和特点。这种新的教学观、个别差异观,帮助我们熟悉到了集体教学对幼儿学习主动性发挥的局限性。集体教学是全班幼儿在同一时间内以同样方式与速度学习同样内容的组织形式。在集体教学中,教师无法顾及幼儿发展的个别差异,无法真正满足每个幼儿学习的需要,因而不利于每个幼儿学习主动性的发挥。作为一种教学组织形式,集体教学之引入幼儿园,曾经发挥过进步作用。“作业教学的引入幼儿园,对培养儿童有组织的行为、发展他们的熟悉活动、教他们学会遵从成人的指示,从而做好儿童的入学预备,的确起过良好影响,作业教学在历史上的这一进步作用是应予以肯定的。今天我们不能因其局限性,而全盘否定其存在价值。尤其是我国的幼儿教师大多有着比较丰富的集体教学经验,让她们用其他教学形式来完全代替集体教学,是短时期内不可能实现的,而且也是没有必要的,因为集体教学有其独特的教育功能。我们应该在认清其局限性的同时,更加注重发挥其优越性,以适应新时代的需要。保育实习期间,有这样的三个“问题儿童”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是因为靠近他们,我才真正感受到现在幼儿园体制的缺陷——用同一把钥匙是打不开所有儿童的心门的。乐乐是个调皮捣蛋的小女孩,小伙伴们不喜欢和她玩,老师也放任自由。于是,她乘上手工课的时候自己偷偷躲在顶楼玩娃娃家。对于这样的特殊儿童,作为教师,应该多给予关心,满足她对爱的需求。锐锐因为过于成人化的外在引起我的注意。平时显得孤僻,冷漠。老师们给他的评价是“与老师斗智斗勇的坏孩子”。有一次,保育员给小朋友们梳头的时候,木梳掉在地上。经过的幼儿没有一个意识到,只有锐锐经过的时候顺手捡了起来。当时,我就觉得其实他的本质并不坏,偷玩具的行为只是幼儿心理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障碍,而教师没有及时给予正确的引导。另外,我发现全班小孩都有全家福,唯独锐锐的全家福上只有他和妈妈。所以,小孩子的心理发展缺陷也是受家庭环境影响的。可是又有谁真正地去了解过他的成长了呢?浩然因为没有良好的午睡的习惯,几乎天天要被老师批评。这天他被罚不准起床,我走过去问他:“你为什么今天又没有睡觉?”他告诉我,他睡不着。我就告诉他,那么从明天开始把眼睛闭起来假装睡。他答应了我。第二天果然见效,他不仅没有被老师批评,而且真的睡着了。由此我感慨,幼儿是需要你用心交流的。并且,集体午睡这样的规定,也是不够人性化的。幼儿园一个班级平均有三十个孩子,两个老师,一个保育员,可是在平时又有多少幼儿是真正被关心的呢?有多少幼儿的心理是真正被了解过的呢?我所耳闻的是老师声嘶力竭的指令声。“杀鸡儆猴”也成了幼儿园教师普遍采取的措施,但是,这样的教育方式是否科学呢?幼儿的天性就这样一点一点葬送在集体化的教育中。我们不是生产的流水线,所缔造的不是统一规格的灵魂。因为看了一部叫《小人国》的纪录片,我对“巴学园”这个名词产生兴趣。一本名叫《窗边的小豆豆》的书在上个世纪80年代第一次被悄悄地翻译成中文,那是一个非常不起眼的译本,但是有幸读到过它的人都曾被深深地惊喜和感动——居然有那样一座由六节车厢组成的“巴学园”,学生们每天带着“山的味道”和“海的味道”的饭菜当做午餐,按照自己的兴趣和心情自由选择要上的课程,还有跳着校长发明的韵律操,晚上在学校礼堂里露营,这是一个多么幸福的小豆豆啊!多年后,重新被引进出版的“小豆豆”不知不觉地爬到了畅销书榜的前列,并且两年来一直旺销,至今势头不减。这个日本小女孩的成长故事不仅再次紧紧抓住了中国孩子们的眼睛,也俘获着更多的成年人的心。中国的孩子很辛苦,世界上都承认,早在我们当孩子的80年代,减负的论调就已经多有谈及了,快三十年过去了,减负的后果还是应了人们当时的一句玩笑话——“减负之后,还是正”,我们的下一代还是没有能轻松快乐地成长起来。所以,看过《窗边的小豆豆》的孩子们,都有一个共同的愿望,真想在现实的“巴学园”里学习生活,遇到一位像小林宗作一样的校长。这本讲述黑柳彻子童年真实经历的作品对于今天的教育体制与环境下的孩子来说只能是一种美好的向往,他们热切地关注着小豆豆的故事,好奇地问爸爸妈妈:为什么不送我去这样的学校?孩子们也许无法理解,其实学校本身没有什么神奇之处(除了校舍是由六节车厢组成的这一点),创造奇迹的是小林校长和像小豆豆的妈妈一样的父母们。他们抱持着最为真挚和宽容的心,成为孩子们童真的守夜人,在深沉的暗夜之中,为孩子们点亮前行中光明。从某种意义上说,《窗边的小豆豆》再次被引进出版正是在召唤一种“儿童本位”教育精神的回归,让孩子们更多地去自我成长,而非一种在长辈规划下的“被成长”。作为家长,我们只需要做那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就像塞林格描绘的场景一样:所有的孩子们生来就该在一大片麦地里自由自在地奔跑和玩耍……但是,当他们一不小心,当他们终于要“没办法小心地”临近悬崖边缘、面临某种掉落下去的危险——“我”就愿是麦田里永恒的守望者,一次次地伸出手臂、一次次地拦住他们。如果说《窗边的小豆豆》在召唤着一种“儿童本位”的教育精神的回归,那么手头这本刚刚出版的《我亲爱的甜橙树》则是在宣扬着一种“童心回归”的互动理念,当孩子们在麦地中奔跑玩耍,作为家长的你,不要孤独地做个守望者,不妨忘掉自己已是一个中规中矩的中年人,此时让童心得以回归,尽情地参与到他们的奔跑和玩耍中来,让他们真心觉得你也是他们中的一份子,是他们的伙伴。就像书中的那棵总是倾听主人公泽泽说话的甜橙树,和那个把泽泽当做朋友一样的葡萄牙人,在他们的心中,泽泽并非是满脑子恶作剧的坏孩子,他内心生长着最难能可贵的善良的种子——因为圣诞节受不了爸爸失业后的悲凉的眼神而去街上擦鞋只为了给爸爸买一包香烟使爸爸高兴起来;班主任长得不美,别的老师有花收,而她没有,泽泽没有钱就从花店偷花送给老师;泽泽还喜欢逃课,常和一个卖艺人一起卖唱,只为每次能够从艺人那里得到一张歌谱,送给爱护他的姐姐……在艰难的生活面前,甜橙树和葡萄牙人成了泽泽生命中守望相助的伙伴,他们没有给予泽泽什么实际的物质的支持,但足以让在泽泽快乐地忘却生活的艰辛,因为他们给予泽泽的是一种可贵的交流、一种倾诉,一份能够忘却孤独的友情,这比优越的生活更让这个孩子感到快乐。所以,我知道了为什么当小说写到甜橙树被砍伐、葡萄牙人死于车祸时,所有读到这里的人会痛哭流涕,他们是为死者而哭,更是为活着的人而哭——为泽泽而哭,他们离开后,还会不会有人这样温柔地对待这个可爱的男孩呢?与他一起聊心事,带着他去兜风,在他生病时,为他送来温暖……这个故事在作者若泽·毛罗·德瓦斯康塞洛斯心中酝酿了整整42年,最后用12天的时间写成。与黑柳彻子一样,这个故事有着作者童年的印记,这既是献给每一个孩子的成长故事,也是时过境迁后,一封写给每个童年已逝的成年人的书信,它以孩子的视角带着每一个成年人回味着逝去童年的阵痛、忧伤,还有甜蜜,也许你是幸运的,曾有一棵树、有一个人走进你童年的岁月,将这些阵痛得以过滤,忧伤得以抚平,甜蜜得以分享,实现一种真正完美的成长!如果你已为人父、为人母,如果你有幸也读到这个故事,不妨从今天开始,让童心重新回归到你的心里,和孩子一起成!无论是小豆豆还是泽泽,无论是巴学园还是甜橙树,两部来自不同地域、风格决然不同的作品,在有意思的讲述中向我们每个正在童年或童年已逝的人传达着这样的信息:无论何时,在内心的深处,我们都要留下那么一点温柔的空间,让童心得以安然地安放!李跃儿创办的巴学园受的是黑柳彻子的影响,提出“孩子是脚,教育是鞋”。简短的话,却道出一番真理。我们的幼儿园应该去适应儿童,并且是适应每一个儿童。幼儿园应该实行小班制教育,幼儿多则不易被重视。巴学园式的教育,是开放式的教育,虽然给予幼儿一定的自由,但是不代表教师可以完全撒手。教师应该隐形地把握好尺度。每一天,抽出足够的时间,和每一个幼儿交流。面对问题儿童,也要现实出足够的耐心,去了解事情的本质,再去评价幼儿的行为。我们应该尊重孩子的游戏,游戏是幼儿的天性,幼儿游戏蕴藏着发展的需要和教育的契机。发展的多样性、差异性、自然性等特点,在游戏中体现得最为淋漓尽致。游戏同时是一种自发的学习,具有促进发展的功能。所以,教师要尊重幼儿在日常生活环节中的自发游戏,尊重幼儿的自发探索过程。《纲要》中指出,孩子是通过游戏及其一日活动来学习的,尤其是游戏活动,往往是综合性的,涉及多方面的学习内容,具有促进幼儿多方面发展的价值。同时,很多幼儿教育专家研究发现,孩子的创造力并不是通过集体活动教出来的。而是与生俱来,并在一次次的个性化创新活动中获得巩固和发展,成为稳定的品质。其实,只要教师细心观察,就可以在一日活动细节中发现幼儿创新思维的火花。这时,教师所要做的是积极的关注和采取适当的态度呵护幼儿的创新意识和探究行为,而不是采取粗暴的方式遏制。倾听孩子的声音,有时候,孩子的很多行为并不象上述案例中那样能让人直接看出其探索过程。很多时候,孩子的行为是不计后果的,甚至能造成破坏性。这时,我们就不能仅仅从孩子的行为表面直接作出判断,而应该蹲下来倾听孩子的声音。这样能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孩子的想法,理解孩子的行为动机和思考过程,有助于我们作出正确的判断。引导孩子的思考。《纲要》中指出,教师的角色定位不但应是幼儿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还应该充分发挥“引导者”的作用。所以,教师不但自身要关注孩子的一日生活全过程,善于从细节中正确把握教育契机。同时,还要帮助孩子在每一个活动过程中学会观察细节,学会在过程中思考,从而发挥教育的最大价值。孩子个性发展是在其天性的基础上展开的,只有在天性的展现中我们才能把握孩子多种发展的可能性,使潜在的能力得到最大程度的开发。而孩子的天性更多体现在一个个生活细节和各种自发活动中。这就要求教师要以发展的趋势去关注幼儿生活过程,关注寻常时刻,学会了解行为的发展意义,从而最大程度地促进幼儿个性发展。除了幼儿园本身需要改革之外,家长的传统思想也应该解放。我想,即便现在创办了许多所巴学园式的幼儿园,硬件软件条件都很充沛,有许多家长还是不愿意选择这种新式的教育方法。有许多家长不能够接受孩子玩沙坑的时候把手和衣服弄脏。所以,既然我们选择了学前教育,我们就有义务把这种巴学园的思想广泛传播,让大众对其了解、接受。坚持以下理念:一 以幼儿为本,注重幼儿个性培养。二 营造和谐生活学习环境,促进幼儿个性发展。三 创新活动,拓展个性教育的空间。四 发展特长展示个性风采。五 开展个性化教育,优化发展幼儿个性。六在民主、和谐、自由的宽松环境里,有效地培养幼儿良好行为习惯的形成。三、结论孩子是脚,教育是鞋。幼儿园是一个提供各种各样鞋的场所,而不是一个托管所。提倡巴学园式的个性化教育是每一个幼儿的个性得到健康发展的保证。不要让传统的集体化教育禁锢了幼儿的思维。包括幼儿人格品德的发展,也与个性化教育密不可分。孩子的每一个时刻都应该被关注。参考文献1.《个性心理学》,华东师范大学出版,叶奕乾,孔克勤主编。2.《蒙台梭利早期教育法》,中国发展出版社,玛利亚·蒙台梭利著。3.学前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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