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个税问答小程序为您提供以下回答: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纸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这里所说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图片、乐谱等能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的作品;“个人作品”,包括本人的著作、翻译的作品等。个人取得遗作稿酬,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税。注意,稿酬所得是个人所得税的一种,要按照综合所得要进行缴税的。
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应缴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税率-对应速算扣除数。
举个例子:作家王先生本月稿酬为20000万元,各项扣除为3000元,那么其应纳税所得额=20000-3000-5000=12000,对应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元,应缴个税=12000*10%-210=990元。由于我国实行源头税制,一般都有稿酬的发放方代扣代缴,所以到手一般为税后稿酬。这里有个值得注意的地方:由于稿酬收入的不稳定性,如果本月缴纳个税,但整体年度不够5000*12=6万元的起征点,或者预扣预缴比实际应扣的少,就会涉及到汇算清缴。这也是目前正在进行的事情,一些收入颇高的作家、写手是需要进行汇算清缴的,以免该退的钱没退,该补的钱没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