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朽”是文学中最古老的话题之一,也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所谓“不朽”是指人在肉体消失之后生命仍能延续下去。从广义上说,不朽有两种:宗教的和俗世的。宗教式的不朽指的是灵魂的不朽:基督徒死后,灵魂可以回归天堂;佛教徒死后,灵魂可以超度,也可以轮回转世。但大多数中国人并不太关心自己的灵魂。贪官们在被判刑时往往坦白说自己不愿亏待自己,所以就吃喝嫖赌,贪赃枉法,他们所说的自己完全是指肉体的自己。与宗教式的不朽相反,俗世的不朽多是社会性和历史性的,是指死去的人仍活在人们的心里。壮士们保家卫国,捐躯疆场,留下英勇的故事;好官们筑路修桥,治水造林,留下传颂的口碑。这些都是通向不朽的途径。对于普通人,还有另一种不朽,用《伊里亚特》中的武士西泊洛可斯的话来说:“人像树叶一茬接一茬,风将树叶吹落到地上,但春天一来,活着的枝干又发芽吐叶。”这个比喻是说人死了但还有自己的孩子,仍能通过子子孙孙绵延不绝。艺术的不朽则不同,虽然也属于俗世的范畴,但它基本上是个人的所作所为——艺术家的生命被融入到一件优秀的作品中,一旦这个作品成为某个传统的一部分,它就呈现出永恒的生命,它的作者自然也就不朽了。曹丕在《论文》中说:“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年寿有时而尽,荣辱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无穷。是以古之作者,寄身于翰墨,不假良史之辞,不托飞驰之势,而名声自传于后。”据我所知,这是在世界文学史上关于不朽的最精辟的论述。它强调中国社会文化中除了立功、立业之外的另一种追求,就是立言,就是文学创作。文学的功能不光是“兴观群怨”,它的另一个更重要的功能是“存”。真正优秀的作品能够把人物的感情和思想鲜活地保存下来,使其传之久远,从而也使作者的名声长在。这种“存”的功能是文学本身的力量,不依赖权势,跟作者的肉体生命的长短也没有关系。它还可以解释作家写作的动机。文学创作的目的是要在纸上不朽,要使作家自己的生命有所延续。比较来说,也许是由于缺少宗教上的精神寄托,中国古典作家对不朽的追索比西方作家更执著。只是中国的现、当代文学和实用主义搅在一起,忽略了不朽这个写作的终极目标和最严格的准则。进入不朽之门只需要一种签证,那就是富有有生命力的作品。其实文学创作是一种病,即使对作家这个职业颇富浪漫心的、当代最有成就的英国移民作家之一的奈波尔也曾说过:写作是疯狂,是病态,是死亡。我们拿起笔来,面对的就是死亡。不过,我们仍要跟死亡赌博,梦想某个偶然的机会能让自己赢一把。美国女小说家维拉·凯瑟(1876~1947)的墓碑上刻着这样一句话:“那才是幸福——消融于某个完整并伟大的事物中。”我想这是不朽的更高境界。一个作家的作品一旦融入一个文学传统,作家自身的名声也就无关紧要了。因为他已活在作品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