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成绩评定环节
1、学生必须在论文答辩会举行之前半个月,将经过指导老师审定通过的论文一式三份连同提纲、草稿等交给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的主答辩老师在仔细研读论文的基础上,拟定要提的问题。
2、答辩开始,由答辩委员会主席或答辩小组组长宣读答辩纪律;答辩主持人宣布答辩学生的姓名和论文题目,并检验答辩人的学生证。
3、指导老师介绍答辩人的政治思想、学习态度、科研能力、课程考试成绩以及论文写作等情况。
4、答辩人先作15分钟左右的论文自述报告,要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5、主答辩老师将预先准备好的3 ~ 5个问题向答辩人提问。答辩人必须集中精神,认真听取教师的提问,并可以作简要的笔录。如果对提出的问题没有理解清楚,可以要求重说一遍。
6、主答辩老师提问完毕,答辩人退出答辩席。有约15分钟时间做准备。
7、准备时间已到,听到答辩委员会主席或答辩小组组长点名后,答辩人再回到答辩席开始答辩。
8、答辩委员会主席或答辩小组组长在各答辩人答辩完成后宣布答辩会议暂时休会。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举行会议,宣读指导老师对论文的评阅意见,然后讨论答辩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