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东西方政治和文化相互影响过程的深化,欧洲的东方学家对于研究远东各国文化历史区域的兴趣,思考这些国家丰富的精神遗产和物质遗产的兴趣,都明显地上升了。很久以来,由于东西方文化长期隔绝,人们对于东方这些遗产所知甚少。我国和其它国家的学者越来越喜欢研究远东各国的音乐、戏剧、绘画和其它文艺现象。正是它们所特具的民族特征,使对东方的美学、历史以及整个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不甚了解的欧洲观众难以理解它们。西方和我国的学者通过比较分析,对某些文化现象进行平等考察,取得了极其重大的成就。这种方法被认为是最先进的,因为它能提示「一般、特殊和唯一三者的辩证关系,说明全人类文化的共同特征所反映出来的各种特殊形式;而这些特征的进一步具体化,是在每个地区的各种独特的民族变体中进行的。」①这类研究中,最重要的是,通过东西方艺术的种类和体裁所特具的特殊因素,对其作为全世界文化组成部分的那些特征所进行的探索。 由于欧洲和远东历史文化区域的经济政治和历史发展各具特色,东西方文艺中一些术语相同的成分会具有不同的内容。无论是从更深刻地理解某种特定的文化现象,还是从总的方面来理解某个国家的整个文化的观点来看,提示这些差异或 牾之处的性质和深度,都可以说是不无意义的。因此,我们打算考察一下西方(这里主要是指西欧)和中国都有的「书法」这一概念的内涵。 首先应当指出,欧洲和中国对这一概念的阐释是不完全一样的。在西欧,它指的是一种书写得漂亮和清楚的艺术,主要与中世纪欧洲各国的编年史作者、书手、书籍抄录者有关,然后才是宫廷与政府部门的文书。这些人的书写工具和材料是羊皮纸、普通纸张、墨水和鹅毛笔。这一概念与一般的书写亦即人们的非公务书写关系不大。所以,欧洲书法量重大的成就主要是在政府部门、书写学校需用要编写和抄录宗教书籍的修道院中。到十九世纪末期,欧洲的这一独特的艺术形式衰败了,让位于迅猛发展的印刷和打字机。 中国对书法的解释比较宽泛,它指的是手工创作的一切象形文字符号。也就是说,不管书写的具体材料和工具如何,也没有任何时代的限制。因此,中国艺术学家实际上将一切碑刻文物都纳入这一概念,从殷代(公元前二OOO年中叶)的甲骨到周代的铜器从欧洲美学的观点来看,书法首先与纸上的题写有关,而与其它材料上的题写关系不大。因此,在欧洲人看来,「中国书法」这一概念首先是指用墨题写在纸上的字,尽管中国书法史上的古典时期刻在石上的书作并不少于写在纸上或绢上的书作。由于这个原因,欧洲人很难把甲骨和青铜器看成是书法作品。因为照欧洲人的科学观念,这类文物按传统当属于碑刻,它们首先是从古文字学或史学的角度引起人们的兴趣。 中国「书法」的内涵与欧洲历史文化区域的理解不同这一情况,可用一系列的原因来予以解释。其中包括中国书写历史较长(近四千年),由此而形成的书写传统和实践样为发达,对于书法约莫二千年的崇拜,还有因此而产生的对于各种书写文字的崇敬与喜爱,无论它们是用什么字体写成的。此外,还包括书法艺术理论基础较为发达(单是基本文献就有一OO余种,最早的产生于二世纪)。按照最早的书论,书法艺术作为一门独立的艺术已存在近二千年。在这方面,也不能不考虑到中国的书写风格、类型和字体远远多于欧洲,碑刻、拓本及其释文不计其数,传统学派乃至当今学派的语文学家对于古文字学研究的非同寻常的喜好与热忱,以及中国人对于古代文物的珍视等等。由于这种种情况,中国文化中的每一件碑刻实际上都具有高度的审美品质,都可以从审美的角度来予以考察。在研究过程中,其重点往往会由古文字特征转移到审美特征,也即是说,把书刻的东西当作书法艺术作品来考察,它们是在甲骨、青铜器上,还是在碑石上。 决定这一概念的内涵不一致的因素还有许多,姑且留待后文再说。这里只想找出某种共同的东西,以便使我们能够谈论两种差异如此之大的历史文化区域中的书法艺术的相似性。 首先可以指出,正如德国文艺理论家与美术字艺术家卡普尔论证的那样,任何一种题字都具有一定的审美表现力以及该时代的色彩,而由于任何一种子书写体系的艺术字都具有极大的装饰能力,这些题字会引起高度的美感。②这也可以用对线条及其组合的心理接受来解释,而不问这些线条组成的是什么,是书写符号、象形文字,还是平面组合。正如海伦姆论证的那样,观看的过程意味着「捕捉」和迅速意识对象的几个代表性特征:色彩,转折,形式,等等。③他还指出,在对现实的视觉接受过程中获得的每个新的视觉形象,「都会同过去在人的记忆中留下的印象发生联系。这些形态印象在其相类似的基础上相互产生作用,而新的形象也不能摆脱这种影响」④不懂某种语言的观众在观看该语言的书写符号时,首先注意的是其量的特征、符号粗细线条的关系,笔画的「游戏」及其表现力,篇章的节奏组织和符号之间富有动感的联系。在这种情况下,观众即使不明白字句的涵义,也能获得美的享受。⑤所以由于心理反应的机制相同,欧洲和中国书法的某些风格能够引起类似的联想。这就使我们能够来谈论它们在审美乃至结构方面的相似之处。 以这个观点来将某些就其装饰特征而言最有代表性的西欧和俄罗斯的各种花体字同诸种象形文字的书法进行比较时,可以发现这样一些情况,例如,十三至十四世纪欧洲礼拜祈祷书所使用的沉穆庄重的哥特体会引起丰富的装饰性联想,其庄重程度不下于中国的篆书;古俄语中的装饰书体--花体字,在十四至十七世纪广泛用来突出标题和装饰书脊,颇象中国战国时代(公元前五至三世纪)古奥的书体;西欧十四至十五世纪用来书写课本和神学著作的比较自由的哥特体,与汉代的隶书有某些共同之处;而十五世纪末德国的斜体字,十六至十七世纪法国的流行书体,以及十五世纪的古俄文草书,其风格与动感所引起的视觉联想,几与中国的行书别无二致。当然,这些联想是极其相对的,它们与其说是由两种截然不同的书写体系的具体因素或结构特征的某种相似所造成,毋宁说是上面所说的把线条当成不同色块的视觉艺术接受的特色所产生的。此时按相应的法则组成的线条组合形成了种种形态趋向于竖立矩形的封闭性结构,在西方,这是字母;而在中国,则是象形文字。然而,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主要是由竖线、横线以及它们所派生的其它线条所组成的。这些线条以书法的形式反映出节奏的和谐,具有同样的表现力。而笔画的粗细、横直、曲折、方圆的交替则会产生同样的秩序感,而不管该符号属于哪一种书写体系。 任何一种书写体系的题字,只要是按书法艺术的需求来完成的,都会使观者产生高度的美感,即使他不理解书定怕内容。这一情况也可以这样来解释,无论是个别符号的结构,还是欧洲和中国书法的美学,其原则都是一样的。这是指符号的总的艺术结构的匀称感、节奏感、「分量感」和和谐感,符号与空白、符号与周围空间的相互关系,以及装饰性和变化性、动感等等。这一切是由视觉对于现实的接受的同样的心理特征所决定的,就其本质而言,无论观众属于什么人种,什么民族,对他来说,这些特征都是完全一样的。 欧洲和中国书法的共同因素使我们能够谈论它们的相似性,我们也可以在这两个历史文化区域的书写史上找到这些因素。书法作为艺术出现之前,还存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此时,无论是在欧洲,还是在中国,书写在社会语言实践中发挥的仅仅是其作为交际、记录和表达某种于社会有益的信息的工具的基本功能。这一时期中国和欧洲书写发展的共同之处在于积累这种社会实践的实际经验,通过探索更为合适的线条,逐渐完善书写字体,改进书写材料和工具,因文化传统和社会审美的需要而形成书写的审美原则,从而最终为使书法作为一门独立的艺术(在中国)或一种艺术形式(在欧洲)奠定基础。这里应当指出,照马洛夫的定义,到十九世纪为止,欧洲的书法仅仅是一种颇不受重视的艺术形式,⑥从来没有达到中国书法过去和现在所具有的崇高的社会地位。与欧洲书法不同,自公元三至五世纪起,中国书法便被视为最重要的脑力艺术之一(与绘画、诗歌并列),地位极高,理论基础雄厚,实践极其丰富。自那以后直至今日,书法在中国始终被作为一种高尚的、大众化的、为社会所喜欢、推崇和理解的独立艺术而备受珍爱。大约也从那个时候起,象形文字便开始发挥两种功能:一方面,它继续服务于社会的书写需要、亦即完成自己的基本功能;另一方面,它又作为书法艺术而在艺术领域中发挥作用,从而服务于社会的审美需。尽管西欧书写的发展也导致了书法艺术的出现,但后者从来没有形成一门独立的艺术,依然停留在一种不受重视的艺术形式的「等级」上,只用来抄抄写写,主要用来服务于社会纯实用的需要,当然是在比过去更高的艺术水准上。可见,欧洲书法的出现,只不过意味着斜体字的美由于装饰因素的啬而有了质的上升,这与秦汉以后中国书法功能的一分为二大不相同。 我们还想指出,自中国书法独立为一种高级的脑力艺术以来,象形文字书写的功能范畴划分得十分明确(一是为国家社会服务的实用书写,一为艺术)。因此其功能属于公务或个人抄写者,自然不属于艺术范畴,即使它们写得规规整整,达到相当高的艺术水平。在这里,可以发现中国书法的作用、地位和审美原则与欧洲书法的区别。在中国,属于书法作品的,要么是具有高度审美品质的古代碑刻、要么是艺术活动家这--诗人、画家以及终身从事书法艺术的专业书法家的墨迹,还有在这方面富有天才的官员和国务活动家的作品,他们在接受教育时都进行过专门的书法训练。此外,在将这件或那件手迹归入艺术的范畴时,起作用的美学原则也跟欧洲不一样。这不仅是指作者要有高超的技艺,更重要的是题写的内容、书写者的宗旨、表现在充满灵性的笔画中的书法家内心的自由;不是墨守成规,而是肯有鲜明的创作个性。在比较中国书法和欧洲书法的社会作用和地位时,不会不发现决定我们所考察的书法这一概念的不同内涵的那些差异。这些差异是由许多因素造成的,其中包括书写体系根本不同,历史和文化发展的道路不一样,这两个历史文化区域传统文化审美立场不同等。 某些研究者认为,这些差异就在于书写的结构本身,亦即书写万分的结构之中(西方写的是拼音字母,而中国是写象形文字),各种内容还是借助这些万分的书写而记录焉的。比如,维列茨认为,欧洲和中国书法差异的本质即在于此。他说,欧洲各种文字的字母,数量严格限定,书写形式相对固定,结构比较简单,因而表现能力不如中国的象形文字。他指出,尽管构成象形文字的笔画的数目总的来看也是有限的,但每个单一的象形文字都能写成一种独特的结构,「曲尽变化」,而每个字的面貌又取决于书法家的技艺以及他的风格和审美倾向。⑦对这种所谓欧洲字母表现能力较小的论题,我们不敢苟同。欧洲书写史提供了大量具有高度表现力、表情力和丰富的装饰特征的实例。书写线条或笔画的表现力物质本身,使我们能够把每个符号(字、字母)都写得富有表现力和美的魅力,不管这些符号属于哪一种书写体系。卡普尔说:「没有哪一种笔画会没有美的表现因素。」⑧中国象形文字可以从其绘画渊源的描绘特征而予以说明的无与伦比的表现能力和造型能力,使它能在一定条件下产生丰富的视觉形象和智力形象。在承认它的这些能力时,应当注意这样一种情况:其本质归要结底是表现人的内心世界、感情、以及他与大自然和宇宙的关系、反映生命的律动的中国书法,⑨能够更充分、更丰富地体现形成象形文字的线条和笔画组合的一切表现能力。欧洲书法主要是为教会和文书抄录效力,因而极其保守、规矩繁琐,限制了书法的表现能力,不能使它象在中国那样得到充分的实现。 维列茨还认为,欧洲和中国书法的差异是由书写的不同美学立场决定的。他指出,中国书法美学反对刻板和千篇一律,甚至主张「随心所欲」,认为只有如此才能体现大自然本身充满活力的变化。在中国书法中,横线和竖线很少写成准确无误的水平线和垂直线,这样可以避免写得矫揉造作和呆板;而书法的魅力不是象欧洲书法那样靠严格的匀称,而是靠使象形文字的各个组成部分及各种组成部分及各种富有代表性的姿态略加变化,造成不平衡。 欧洲和中国书法美学方面的这些差异,主要是涉及现象的量的方面。它们无疑应当引起重视,因为它们能够提示欧洲和中国对于人类周围世界、特别是艺术形式的传统美学观点的不一致的程度。然而,它们涉及的主要是外在的形式特征,对这些特征进行分析并不能充分阐明我们所考察的现象的本质。因此,照我们的看法,应当重视其别的方面,即质的方面。 上面所指出的欧洲书法和中国书法的不同的社会地位,也决定了它们不同的社会使命。如同上文所强调的那样,欧洲书法是循规蹈矩、一笔不拘地写成的,其形式的清晰与严格又与一定的装饰效果相结合。⑾到十四世纪为止,它一直是用来满足社会对于书写的实用需要,完全服务于公文书牍。从此之后,公文书写便成了整个书法的象征。⑿而中国书法满足社会审美需要的水平,并不下于其它艺术门类。如果说,欧洲掌握书法的是完成「社会订货」的政府雇员或极少数显贵;那么在中国,书法则是人们认真从事的一门艺术和感到自己有进行这门艺术创作的需要的富有教养的那部分人的一种心爱的消遣形式。它是人的一种自我表现的手段和一个发挥其创作才能的部门,如同中国的传统绘画「国画」以及诗歌或音乐一样。 研究书法准则,予以认真复制或者严格遵循,这是欧洲书法家艺术创作的模式;而中国书法家则把研究理论著作和这门艺术的经典作品视为日后进行自由创作活动和发展传统的必要条件。中国有许多既掌握了书法准则又终身致力此道的人,但只有那些能够在大量临摹的基础上形成自己的风格或技术个性,其艺术特征臻于独特境界的人,才能成为杰出的艺术家。在这门艺术肯有发达的传统和广泛的普及性的情况下,在具有若干个世纪的书写实践的条件下,要达到这一境界是十分困难的。 我们还可以指出这样一种情况:中国书法实践的每一个时期都与欧洲这一实践的情况不同:同时使用几种各不相同的书法,其中包括当时并不规范的「死」书体。这一定在中国的当代书法中显得特别突出。无论是在展览会上,还是在专业出版物中,都可以看到按照书法艺术的原则写成的古往今来的各种风格和字体。这表现了作为一种继承文化传统的体现和丰富的物质的精神遗产,作为一个联系古今的环节的书法艺术的民主性和进步性。 与欧洲书法不同,中国书法是审美因素和伦理因素的辩证统一,因而具有明显的教化性。中国书法家在创作时主要彩诗歌、富有韵律的散文以及其它古典作品,它们在中国的社会生活中长期发挥了高度的化理道德和人道主义作用。中国书法借助富有情感的形式美化,大大加强了对观众的感染力,为之提供眼与心同时感到欢欣的良机。近年来,作为对鼓吹不要思想和脱离现实、用可疑的东西偷换稳定的文化价值的资产阶级大众文化商品化不良后果的逆反,西方对于书法艺术的兴趣明显上升了。欧洲装饰艺术家和花体字设计家越来越喜欢求助于中世纪西欧书法艺术的丰富遗产,在书刊装帧以及广告、商标、招牌等的装潢中,运用长体字和书法的某些装饰性因素,从而使这门凝聚了千百年来人类的实践,但却已被忘却的艺术得到复兴。 当前,中国书法正处于一个迅猛发展、繁荣昌盛的时期。这一「民族珍宝」的命运,如同整个文化的命运一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已为广大劳动君众所掌握。在这个国家的数千年历史中,人民政权首次使人民受到教育,为他们敞开了大中小学的校门。除了接受教育之外,中国劳动人民还获得了接受丰富的民族文化的机会。自人民政权建立之后,他们不仅继承和发扬民族文化的悠久传统,还因在其中注入了社会主义的新内容而赋予它以新的生命力。在人民手中,传统的书法艺术闪现出先前被掩盖的新的外沿。书法以其无限的造型能力和表现能力开始赋予自己的艺术语言以社会主义文化的精神价值、从沙龙艺术变成了人民的艺术。 幸运的是,在本世纪五十年代探索「无产阶级新文化」和反对资产阶级文化的时期,中国书法源远流长的传统并没有被忽略;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它也经受住了考验。它活在每个新的学校、图书馆、体育馆、商店或艺术社团书写精美的名称上,活在每本杂志、每本新书的题名上,活在每本书法艺术杰作集子里。这一传统保存在成千上万专业书法家和书法爱好者的手中,保存在刚刚学会拿笔写字的儿童的手中。 欧洲书法和中国书法,它们的差异是如此之大,而人类自古已然的对于美的追求,对于和谐和完美的自然需要,按照美的规律来进行创造的天生追求,又是如此相似。 本文并不奢望全面地考察问题,其目的仅仅在于比较集中地探索书法艺术这一内涵和层次如此丰富的概念。对于我们所涉及的这一问题的更加深入的研究,当能使它的其它方面得以阐明,从而促进东西方文化全面而又正确的相互理解。 注:1.卡冈·希尔图辛娜《研究东西方文艺美学的方法论原则》。载《文化体系中的艺术》,列宁格勒,一九八七年版,一二六页。2.卡普尔,《美术字的艺术美》。莫斯科,一九七九年版,十八、二十三页。3.阿伦海姆,《艺术与视觉接受》。莫斯科,一九七四年版,五十六页。 4.同三,六十页。5.同二,十一页。6.马洛夫,《当代书法的起源》(十五至十八世纪法国文献中的古文字)。莫斯科,一九七五年版,三页。 7.维列茨,《中国艺术》,企鹅丛书,第二卷。一九五八年版,五七七页。8.同二,十九页。9.黄苗子,《诗书画三位一体》。载《信使》,一九八三年,六月号,十三页。 10.同七,五九O页。11.罗曼诺夫,《法国十三至十四世纪的手抄本与哥特体书法》。莫斯科,一九七五年版,四十页
不是我写的书法鉴赏可以说,世界上任何一种文字的创立,最初都是为了记录语言。但是,纵观大千世界,在流传下来的这么多种文字当中惟有汉字兼具了实用和审美的功效,衍生出了独具魅力的书法艺术。其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地位也是毋庸置疑的--书法就是传统文化的缩影。(一)书法展现传统精神《兰亭阁序》的作者王羲之是我从小就认识的并被灌输为最伟大的书法家,而《兰亭阁序》也成了行书的绝品。羲之既去官,与东土人士尽山水之游,弋钓为娱。又与道士许迈共修服食,采药石不远千里,遍游东中诸郡,穷诸名山,泛沧海,叹曰:“我卒当以乐死。”从《晋书》这段文字的记载中,我们大概可以了解王羲之隐逸以后的生活。他和他的朋友们在江南的青山绿水间尽情地享受着生命的欢愉。这也正是数千年文人所推崇的。王羲之的飘逸自然,张旭的洒脱无拘,颜真卿的钢筋有力。。无一不显出了中国文化的真谛。。书法的工巧,若汉隶《曹全碑》;书法的天真,若苏轼《丰乐亭记》;书法的自然,若《兰亭阁序》;书法的方正`丰润`紧接`宽博`雄浑。。。书法的那种精神性,最感染人的就是书写者的那个精神性,在作品里所流露出来的那种激动人心、感人至深,让人千古人同此心的那种东西他们抓住了,我以为那是中国书法艺术的灵魂,那是中国书法艺术最动人的因素。(二)书法在政治上的地位打开一部部中国书法史书和一卷卷前贤法帖珍品,我们从字里行间不难发现一些特殊人物的影子。然而这些人物在中国书法史上起的作用却绝不像影子一样无足轻重,他们的力量和影响是其他任何人所不能比拟的,他们就是那些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帝王。书法是历代帝王在登基之前的必修课,它甚至关乎着一国之君的脸面和尊严。长期的笔墨研习,增长了帝王的书写能力和欣赏能力。即使是那些金戈铁马打下江山的少数民族统治者,为了统治地位的稳固,他们也必须学习接受汉族传统文化。唐太宗`乾隆都是对书法极度的喜爱。而书法一直也是封建士大夫的最爱, 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书法家无一没为官进爵的。王羲之,右将军。苏轼,丞相。。。当然在中国历史上还有很多闻名的大奸臣的书法也是同样受人称赞的,可能其中的一部分是想借助书法的手段来达到不轨的目的,这也恰恰说明了书法在政治上的地位。不断地改朝换代,中国书法艺术仍然能够沿着自己的艺术轨迹继续发展。帝王和王宫大臣们对于书法的兴趣或轻或重,表现形式千差万别。也许他们有的人是珍爱艺术,有的人是附庸风雅,有的人是出于政治需要,还有的人是出于装点门面。但是作为书法本体来说,帝王的重视与否确是非常重要的。《三》书法的物质价值中国子民素来有收集的嗜好,而书法则是其中重要的一项,1000年前的唐太宗就是收集到王羲之的《兰亭阁》,并最终将其带入自己的帝王墓。除却有特殊层次含义的书法作品,如帝王的作品(其价值含有帝王特色,故具有特殊的收藏价值)其他的名品在现在的价值应该也可以看出书法作品的物质价值。有四个字来形容就一字千金。单就这一点启示就足以说明书法在传统文化的地位。书法艺术发展到了今天,它给我们留下的不仅仅是一幅幅令我们无限追思和景仰的笔墨宝卷,更重要的是留给了我们一笔沉淀千年的思想和精神财富。站在它的面前,我们应该感到无限的欣慰和幸福,因为每当我们停下匆忙的脚步,我们都可以随时去瞻仰去体会那份古朴优雅和那份博大深邃。无论是勤学苦练的求索,还是心手两忘的抒怀,无论是浪情恣肆的狂放,还是温文尔雅的内敛。中国书法作为中国传统艺术已经经过漫长的积淀代代相传,浸透在了民族久远的血液之中。透过那变幻万千的点线形式,我们似乎看到了那种沉浸于笔底,洋溢于案头的生命存在书法艺术伴随着中华文明史的发展走过了漫长的历程,书法创作成为书家心灵世界的展现,传统文人们自觉地将书法纳入“正人心”的轨道,书法就成了地道的身心修养、人格完善的过程。虽然作为实用性书写工具的毛笔已经退出了历史舞台,但是作为中国艺术瑰宝的书法却保留了下来,它那独具的神韵、百读不厌的气质,至今依然令人倾倒、令人陶醉。千年书法的历史不仅仅是这独一无二的艺术形态的流传史,伴随着文人们的笔墨纸砚流淌千年的毫无疑问应该是那千古不变的翰墨精神。
大家好,因为好久没有来百度知道提问了,不知道提问后不能补充问题。所以只好再注册了一个账号来补充我自己的问题。说明一下老师给我们的要求:跟书法美学相关的二千字论文,选择一个感兴趣的点做论述,要以一定资料为基础,论文中有引用的地方要注明出处(参考文献)。发到里无论发什么,只要对我有帮助(最好是网上找不到的),择优给分
书法欣赏并非象有些人说的那样玄妙莫测,更不象一些人认为的那样,欣赏书法就是好孬之分的简单评说。具体来讲,它是主观审美意识(欣赏者)活动于客观形态(书法作品)之上的互动感应过程。书法作品一经产生,它的艺术价值就已是客观存在的,其艺术价值的高低与否,完全取决于欣赏者审美程度的高低。同一件作品,本身的艺术价值不变,只是由于欣赏者的改变而改变,专业书法家的欣赏是一个层次,非专业的爱好者欣赏则又是一个层次,正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这说明由于欣赏者受审美学识的不同、时代环境的改变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而享受美感的程度也就各不相同。咎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为此笔者以多年学书经历来浅谈一些有关欣赏的感想。一、书法艺术与自然科学不同书法欣赏不能象搞科学那样,以公式或定义来解析它、证明它。如1+1的问题,答案只有一个,无论有多少人计算,其结果是相同的,而书法则不然,同一件书法作品有无数个欣赏者欣赏,而得到的艺术感受却是无数个的审美结果,高低不等,参差不齐。二、欣赏者的审美观各不相同在书展上欣赏每一件书作时,常听到的话语是这件不行,那件还可以;这件很好,那件不好的简单评价。如同在夜市吃油炸臭豆腐一样,爱吃的人以为香,不爱吃的人则以为很臭,感觉截然不同,这就是典型的以个人嗜好兴趣做出的审美选择。简单地说书法艺术欣赏无非是一个好、差、美、丑的问题,如若两个人各执已见,去欣赏同一件书法作品,由于个人的兴趣爱好不同,甚至可以争论上三天三夜,谁也说服不了谁,这种嗜好和兴趣的不同,是与学识、修养、性情、环境、地位以及所处的时代,都有直接的影响因素。三、书法艺术的审美领域有许多地方难以辨析在欣赏过程中,所使用的审美表述词语及其倾向性难以清界。如豪放与粗野、厚重与笨拙、宽博与疏朗、朴拙与呆板、剑拔弩张与雄伟豪放、流畅与浮滑等等,所有这些表述欣赏的词语中,都存在着点点差异,导致了欣赏的优劣悬殊,难有准确的界线赏读。四、由于欣赏者对书法艺术的解读程度不同,其欣赏的深度也就不同这点对于欣赏者的互动交流是至关重要的,我们常说:“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再如观看棋赛,“妙着”的出现,观众不一定都有理解,程度高的,则马上叫绝;程度稍低的,要想一想才可意会;而程度差的,必须看上几步之后,才逐渐领悟;再差的观众,则恐怕到了局终的时候还是不理解。再例如:宋代的苏东坡,在欣赏黄山谷的书法时,曾戏称:“黄山谷的书法,如同冬日的死蛇挂树”;而黄山谷则反称苏东坡的字:“叫做石压蛤蟆”。他们之间的书法戏语,其真正的意味,对于一般人来说是不可能理解的。再有,我最近到一位油画老师家中做客,谈画之中,先生说了一句非常耐人寻味的话语:“我快到七十岁了,现在才晓得一点用色了”,这句话也着时让我思考一段时间。试想,他从开始学习油画那天起,就无时不在接触颜色,画到现在难道他真的不会用色吗?所以,对书法艺术了解的程度多少,决定着欣赏者的审美水平的高低。通过上面的分析可知,书法艺术的欣赏,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其审美结果是绝对不一样的。除上述影响的因素外,那么欣赏有没有相对的、不绝对的统一标准和原则呢?我想还是有的,如同钟表的钟摆一样,在左右摆动的最大值之间存在着一个相对稳定的空间值,这个空间值就是相对认可的标准。南齐书法家王僧虔曾说:“书之妙道,神采为上,形质次之,兼之者方可绍于古人……”这段文字实际上揭示了书法创作中的形与神的辨证关系。形质就是纸面上所展示的一切审美活动,是物质的、表象的,它包括作品的形式、章法、结构、点画、墨色、轻重、缓急、落款、打章。而神采是作者通过形质来表现自己的性情美感,是精神的、意识的,它包括书法家创作时所倾注的学识修养、心态情感、审美趋向和气韵生动。下面笔者从形质与神采两部分来作以详为分析,以便于老年学员的书法欣赏。一、形质体现神采我们欣赏书法不仅仅是得到艺术美的享受,而且通过书法作品还可体味到作者的创作心态、性情的自然流露,书法形质的实际创作,还为欣赏者提供了交流书艺的互动平台。1、形式尺幅的创作使用要得体欣赏一件书法作品时,首先进入视觉的是作品的形式,其尺幅运用的恰当与否,给欣赏者带来的直接反应是,欣赏是否继续。例如,四尺对开的竖幅长条,用来创作立轴条幅是比较美的,若用来创作七言对联则显得纸宽字小、上下联主体内容的两侧留白则显得较多,与主体内容字的大小不相称;如若以此来创作五言对联则审美效果就不同了,其主体内容与整体尺幅就比较得体,纸的宽窄与字的大小比例以无失调之感;若要以此创作七言联的话,则上下联的尺幅宽度应各减少5公分,或不减少宽度,也可增加同宽度的对联长度,即:在四尺对开的长度基础上再加长1尺或2尺,这样两种长度的创作审美与原先的截然不同。倘如再注重色宣、洒金宣的运用其效果更佳。2、章法布局要有疏密欣赏书法作品,除形式尺幅之外,进入视觉印象比较深的就是章法布局了,就以六尺对开的条幅章法为例,来创作一幅行草书,首先根据字数来确定行数、行距,以及落款的长短,都要恰到好处。书写八句五言诗40个字分三行,在第三行留出半行作为落款、打章的位置,然后将40个字分两行半作为创作的尺幅,既要考虑到留白、又要考虑到疏密度,就向古人说的那样:“密不透风,疏可跑马。”这疏处留白就是整幅作品的“通气孔”,如同建房子,除房门外,还要有窗户,其留白就是“窗户”。3、笔法结字变化应丰富有重点一件书法作品的美丑与否是与其点画笔法的精良度有直接的关系,占画的入笔与收笔要到位,不能有未写完的感觉,它们之间的引带呼映应自然,线条要颈健圆润,粗细长短要适中,使笔画的精微之处,更能体现笔法的丰富性,近而促进了整幅整行的错落有致,使结构笔画的变化随类赋型,各具特色。错落如扶老携幼;参差若楼观飞惊;雄伟如壮士荷戟;安祥若忠厚长者;雄强飞动如龙跳天门,虎卧凤阁;妩美典雅若天女散花,金花遍地,如此的结字,才能使欣赏者神往不尽。4、整幅墨色变化要自然墨色的变化,最早引入书法艺术领域并运用自如的书画家,应首推明代书画家董其昌,他成功地将绘画中的浓淡干湿、墨分五彩的理念应用于书法之中,一改前朝用墨习惯,浓处很浓、淡处有墨,飞白之处,枯而不燥,使整幅作品中的韵味无穷。继董其昌之后将用墨变化推向顶峰的,当为清代的王铎,他与董氏最大的不同点是将墨色变用于连绵不断的草书之中,他以娴熟的草法运笔将个人的性情表现随着笔墨的自然流露,由浓重的入笔一直写到飞白枯墨处,依然有笔有墨,有骨有肉,使欣赏者随着王铎的运笔,而笔走龙蛇,婉如走进了墨分五色的诗情画意之中,把玩再三,爱不释手。二、神采决定形质每一件书法作品的创作,都倾尽了书法家当时的最佳心态的审美趋向,使欣赏者通过字里行间的笔墨流露,去体味书家的学识修养、审美气韵和心性情感,这就是作品的气韵神彩。下面从三个方面浅谈一下有关神采气韵的欣赏。1、学识修养学识修养的积累对于每一位书法家来说都是必须的,尤其是书法方面的知识,如书法文字学、书法哲学、书法理论和笔墨纸的使用规律等等,都直接影响着书法水平的发挥,例如,在欣赏作品时,若出现了“硬伤”错字、白字或简化字、繁体字共存时,其艺术含量就大打折扣,即使其他方面做的比较好,也弥补不了它的遗憾,更谈不上什么美感了,所以,书法作品创作一般意义上讲必须使用繁体字,切不可使用白字,更不能用简化字,因为这种规定是约定俗成的,是书法界共同认可的。而造成这种后果的原因,就是不了解文字学和书写不规范造成的,加之内容选择的典雅与否也直接影响欣赏者的情感互动。2、审美趋向欣赏书法作品,不仅注意形质的学识修养的欣赏,而且通过字里行间也可欣赏到作者的审美意识,如典雅的、质朴的、豪放的、爽丽的都一一展现在作品之中,通过其点画型态的自然表述,而美感尽现,如点如坠石、横若阵云、竖有向背、转同折钗等等都给人以想象的空间,美的享受,使审美趋向更加人性化。3、气韵生动气韵生动的艺术表现,来源于笔法的丰富,结构的变化,墨色的浓淡飞白的运用,尤其是字与字之间,行与行之间呼映关系,在笔法精熟的基础上,气随笔走,韵从意来,加之浓淡干湿的发挥,轻重缓急的节奏,高低起伏的韵律美而尽展笔端。例如:在一幅作品中若有“神、中、千”三个字,每字中都有主笔画长竖,匀可发挥长写,然一幅作品中长线条的发挥只可两处,并且是一长一短,一正一斜,一浓一淡,前面已有两处可发挥的闪光点(精采部分或精采笔画),若行字的长竖再次发挥的话就与前面的两处长竖有重复之感,从视觉效果来讲,不仅三处长笔画的发挥,不能给整幅作品带来美感,而且还降低了作品原有的艺术含量,如果将“千”字与前面两处中的“千”字作以调换,“中”字作草化处理,改为“千”的表现展示。这样随着整幅作品的上下引带关系的加强,审美气韵也随之体现出“小桥流水人家”的流动美感和“入木三分”、“力屈万夫“的力量美感,给人以“精、气、神”的完美体现,以达到韵超千古的崇高境界。
写作点拨:可以写一写书法的发展史,关于一些字书的由来,例文如下:
书法作为中华名族的传统艺术至今已有3000多年的历史,是以汉字为素材,以线条极其构成运动为形式,来表现性灵境界和体现审美理想的抽象艺术。通过书法课程的学习,我对书法的发展历程及历代的名家、代表作品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同时,对于书法的欣赏,我有了更深的体会。
下面我将对书法的发展历程及规律、如何欣赏书法以及学习书法的体会作进一步的论述。
一、 书法的发展历程及规律 。中国书法艺术肇始于汉字产生阶段,中华名族是最早使用线条表达文字意思的名族,文字的最初形态是图画文字而不是图画。
对于书法的发展,商周至春秋战国时期,商代大批甲骨文与金文出土,春秋战国时期封建制度建立,在这五百年里,艺术有了很大的进步。
秦汉时期是中国文字文化最大的一个时期,相继出现了大篆、小篆、摹印、隶书等丰富的文字形式,商周至秦汉,书法完成了从汉字的产生与发展、书体的演变以及书法风格的变异。随之书法的繁荣。
是从东汉开始的,在这期间,纸的发明、佛教的传入等特殊现象为书法的发展提供了契机。到汉末魏晋是书法已发展为一门独立的艺术,三国时楷书出现,代表性的书家有钟繇,为楷书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魏晋南北朝时出现了知名书家如林、群星璀璨的空前盛景,王氏家族、谢氏家族等的出现,使书法艺术的境界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尚“韵”书风形成,而且书家们在行书、草书的书写方面也达到了变幻无穷的境界。
同时,王羲之的诞生使得书法的第一个高峰出现了,审美观点由古拙转变为妍美。到了隋代,楷书风行,留下了大量的造像记、墓志和塔铭,随之而来的唐代,揭开了中国古代最为光辉灿烂的篇章,代表性的书家有柳公权、颜真卿、欧阳询等。
其中颜真卿的楷书是以前年来影响华人大众生活最广大普遍的视觉艺术,颜体传达了大气、宽阔、厚重与包容的风格。接着是“宋四家”的出现,使书法成熟。后来的元、明、清时代,书法风格基本有了一定的趋向,为书法艺术的发展开辟了新天地。
对于近现代的书法,具有代表性的书家有吴昌硕、林散之、高二适等人,以篆书、行书和草书为主。
二、 书法欣赏的内容与方法 书法欣赏的内容与方法,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感知。即通过反复观察,透过作品形式,感受、领会作品的形象、气韵、风格、情趣等。 这一点我们基本都能做到。
第二、描述。即概括、归纳作品的艺术特征、艺术手法 、精神内涵及自己的感受等。 第三、解释。申明所以然,即说明、论证自己的所见所感。实即
逐一分析作品在艺术特征、艺术手法、精神内涵等方面的成因。 第四、评价。 即审美判断,古人谓之“批评”。主要是针对作品的艺术价值、重要影响、历史意义、艺术上的得失、给人的启示等,予以评述,其中包括对已有批评的批评。
我认为这一点显得尤为重要,在平时的练习中我们应该注意这一点,只有懂得如何评价一份作品,才能取其长处,才能不断地提高自己的书法创作水平能力。
一般的直观性欣赏,大多止于第一步,因此专门的欣赏,一般含感知、描述、解释、评价四项完整的内容,需要调动书法创作、书法史论等多方面的综合修养,这四项内容相互渗透、彼此包涵,而不是各自独立的。
所以我们在日常的书法学习中应该尽量学会用这种方式来欣赏书法,进一步认识到书法作品之美。
也可摘选以下内容:
学习书法是一个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过程,通过这一学 期的书法学习,我对书法及书法欣赏有了进一步的理解。书法的欣赏与实践是相互联系的,“眼高手低”的书法家从没有过。历代的书法家大多是具有高度鉴赏能力的书法评论家。
他们都十分重视“读帖”。所谓“读帖”,就是通过观摩书迹和碑刻去领悟书法家所采用或创造的艺术风格和艺术手法,借以提高自己的鉴赏水平。
所以对于一个有志于学习书法的人来说,同样需要重视读帖,逐步学会分析和欣赏书法作品的能力,取其所长,拼其所短,才能不断提高自己的书法水平。
分析和欣赏书法作品,如果毫无区分地加以一概兼收,则往往进步不快,甚至会走弯路。这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历来的说法各不相同,至今还没有一个共同的欣赏标准。
这要看到书法才好说的,
从古人关于 " 南派 " 、 " 北派 " 、 " 碑派 " 、 " 帖派 " 的划分及其艺术特色的评价中 , 也可以看出古代书法美学对阴柔之美与阳刚之美审美特征的认识。尽管这种划分有时并不十分科学 , 但从其总体风貌上来把握 , 可以把南书、北书、帖派、碑派作为这两种美的形态的不同代表。相对说来 , 南派重优美 , 北派尚壮美 ," 北书以骨胜 , 南书以韵胜 "," 南书温雅 , 北书雄健 "( 刘熙载《艺概》 ), 南书婉丽清媚 , 富有逸气 , 北书雄奇峻健 , 更具豪气。重帖者 , 偏于阴柔之美 , 尚碑者 , 侧重阳刚之美。这与南派、北派书风也有密切关系。南书重帖 , 北书重碑。 " 南派乃江左风流 , 疏放妍妙 , 宜于启牍 : 北派则中原古法 , 厚重端严 , 宜于碑榜 "( 钱泳《书学》 ) 。帖宜于行草 , 以流美为能 , 碑宜于楷隶 , 以方严为尚 ," 短笺长卷 , 意态挥洒 , 则帖擅其长;界格方严 , 法书深刻 , 则碑据其胜 "( 阮元《北碑南帖论》 ) 。北碑书法具有 " 魄力雄强 " 、 " 气象浑穆 " 、 " 笔法跳越 " 、 " 点画峻厚 " 、 " 意态奇逸 " 、 " 精神飞动 " 、 " 骨法洞达 " 等壮美风格。从某种意义上说 , 中国古代书法优美、壮美理想的发展演变 , 也正在重帖、重碑的不同倾向中进行。唐重碑 , 以壮美胜 , 宋、元、明重帖 , 以优美胜。 中国古代书法美学虽然在阳刚之美与阴柔之美两种形态上有不同侧重 , 但并不偏废哪一方。它强调二者的素朴结合、辩证统一 , 反对纯刚纯柔、偏执一方 , 倡导 " 刚柔相济 " 、 " 骨肉相称 " 的 " 中和 " 之致。它认为 " 纯骨无媚 , 纯肉无力 ", 只有 " 肥瘦相和 , 骨力相称 " 才行。从 " 刚 " 与 " 柔 " 来说 ," 直则刚 , 曲则柔 , 折则刚 , 转则柔 , 轻重捺笔则刚 , 首尾匀袅则柔 ," 二者结合," 刚柔相济乃得佳 "( 《明赵宧光论书》 ) 。从 " 阴 " 与 " 阳 " 来看 ," 沈着屈郁 , 阴也 , 奇拔豪达 , 阳也 "," 书要兼备阴阳二气 " 。总之 ," 阴阳刚柔不可偏颇 "," 高韵深情 , 坚质浩气 , 缺一不可以为书 "( 刘熙载《艺概》 ) 。它认为偏执一方 , 便会出现弊病 , 从而降低审美价值 :" 张瑞图书得执笔法 , 用力劲键 , 然一意横撑 , 少含蓄静穆之意 , 其品不贵 "( 梁巘《评书帖》 ) 。纯刚纯柔都不可 ," 纯刚如以锥画石 , 纯柔如以泥洗泥 , 既不圆畅 , 神格亡矣 " (卢携《临池诀》)。因此要求二者结合 , 使其相辅相成 , 刚中有柔 , 柔中有刚 , 达到 " 婉而愈劲 , 通而愈节 " 、 " 飘逸愈沈着、娴娜愈刚健 " 的刚柔相济的 " 中和 " 境界。这种 " 中和 "的 " 火候 " 是较难把握的 , 往往 " 趋稳适蕴藉 , 则无气魄骨力 ; 求气魄骨力 , 则不稳适蕴藉 "( 梁巘《评书帖》 ) 。古代书家们总是不断地探讨着如何把握这种 " 中和 " 之度。古人云 :" 惟笔软则奇怪生焉 "( 蔡邕 ), 指出了毛笔的艺术表现功能。此一 " 软 " 字 , 是刚柔相济之 " 软 " 。 " 能柔能刚之谓软 , 非有柔无刚之谓软也 "( 刘熙载《艺概》 ) 。他们强调 " 以劲利取势 , 以虚和取韵 "( 董其昌《画禅室随笔》), 达到 " 骨 " 、 " 力 " 、 " 势 " 与 " 韵 " 、 " 味 " 、 " 趣 " 的和谐统一。 古代书法美学的 " 中和 " 美理想 , 还突出地体现在对晋人书法 , 尤其是对王羲之书法的崇拜方面。晋人书法表现出平和自然、含蓄委婉、刚柔相济、尽善尽美的境界 , 成为 " 中和 " 之美的典范。它如同西方古希腊的艺术 , 一直是后人学习的楷模。中国古代书法艺术、美学的发展 , 可以说是在尚晋与叛晋的矛盾冲突之中发展 , 是在不断向晋人书风回溯之中前进 , 这也即在 " 中和 " 与反中和的对立中演变。人们认为 ," 晋尚韵 "," 晋书神韵潇洒 "," 晋人书取韵 " 。这种 " 韵 ", 主要表现在一种平和自然、含蓄委婉的 " 中和 " 美的意境。古人谈到晋书 , 几乎都推崇备至 , 显露出对一种不可企及的美的向往之情。他们认为 " 晋人以风度相高 , 故其书如雅人胜士 , 潇洒蕴藉 , 折旋俯仰 , 容止姿态 , 自觉有出尘意 "( 方孝儒《逊志斋集》 ) 。在晋人书法之中 , 尤其对 " 二王 "( 又主要是大王 ) 崇拜至极 , 认为王羲之达到了尽善尽美的中和美的最高境界 , 是万世的典范 :" 逸少可谓韶 , 尽美矣 , 又尽善矣 "( 张怀瓘《书断》 )," 尽善尽美 , 其惟王逸少乎 !"( 李世民《王羲之传论》 ) 。王羲之 " 思虑通审 , 志气和平 , 不激不厉 , 而风规自远 "( 孙过庭《书谱》 ) 。这 " 志气和平,不激不厉 ", 不正是古人向往的最高的情感境界吗 ? 他们这样来描绘王字 :" 同夫披云睹目 , 芙蓉出水 "," 如阴阳四时 , 寒暑调畅 , 岩廊宏敞 , 簪裾肃穆 "," 如清风出袖 , 明月入怀 "( 李嗣真《书后品》 ), 真是美不胜收。正因为王羲之在人们心中占有如此高的美学地位 , 所以便进一步被当作衡量书法艺术价值的重要标准。如所谓 " 虞世南得右军之美而失其俊迈 ";" 欧阳询得右军之力而失其温秀 ";" 褚遂良得右军之意而失其变化 ";" 薛稷得右军之清而失于拘窘 ";" 李邕得右军之法而失于狂 ";" 真卿得右军之筋而失于粗 "( 李煜 ) 。这些书家虽然都具有王羲之的某一特点 , 却都达不到王字的十全十美的艺术境界。 上面分析的 " 中和 " 美理想 , 是中国古代书法美学中的主导思想。虽然在书法美学的发展中也出现一些 " 反中和 " 的审美思潮 ( 这在后面的历史分析中将提到 ), 但它们都没有象 " 中和 " 美理想那样在古代社会贯穿始终 , 没有成为主流 , 占居主导地位。 二 从中国古代书法美学的“中和” 美思想的历史发展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考察 : 第一个阶段 , 从汉代到唐代 。它以 " 中和 " 美为主 , 又偏于阳刚之美 , 这是一个强调情理统一、又注重理性的阶段。其中,汉代是萌芽发端期。魏晋是发展高峰,达到刚柔相济的“中和” 美典范程度。唐代也强调一种理性的均衡适度的和谐。在这种“中和”之美的总体倾向下,它又强调“骨” 、“力” 、“势” ,追求一种雄强有力的气势。唐代是这种壮美理想的高峰。第二个阶段 , 从宋代到明代。这时以情为主 , 出现了张扬个性的不中和、不和谐的“狂狷” 因素、" 丑 " 的因素。宋代首倡之,明代“狂草” 派达到高潮。从偏于" 中和 " 的优美、壮美理想发展看,此阶段以阴柔之美为主导倾向,元、明两代盛行。第三个阶段,清代。这是一个综合、总结的阶段, 也是向近代美学转变的过渡期。它在综合阐发前两阶段的基础上探求情与理的结合 , 强调在壮美基础上达到优美与壮美的辩证统一。下面具体论述。 汉代 , 特别是汉末 , 是中国古代书法美学的萌芽、发端期 , 是古代书法艺术审美意识自觉独立的时期。汉代在书法创作实践中进行了理论探讨, 提出了所谓 " 上皆覆下 , 下以承上 "、" 左右回顾 "、" 欲左先右 , 至回左亦尔 "( 蔡邕《九势》 ) 书法形式美辩证规律 。从汉代关于 " 势 " 、“力”的论述中 , 从其作为审美联想中介的自然美形象的描绘中 , 可以看出他们崇尚一种有力度、有力势的飞动之美。蔡邕说 :" 藏头护尾 , 力在字中 , 下笔用力 , 肌肤之丽。故曰 : 势来不可止 , 势去不可遏 ,…… "( 《九势》 ) 。他探讨了 " 力 " 、 " 势 " 的审美联系及毛笔在表现 " 力 " 、 " 势 " 方画的独特的艺术功能。有 " 力 " 才有 " 不可止 " 、 " 不可遏 " 的 " 势。汉代首倡了阳刚之美的审美理想。 到了魏晋,从审美理想的总的倾向看 , 人们强调情理统一 , 崇尚一种刚柔相济、骨 肉相称、骨势与韵味和谐统一的 " 中和 " 之美。晋人书法呈现出平和自然、含蓄蕴藉的美的境界 , 达到 " 中和 " 之美的高峰。魏晋追求 " 平和 " 的审美境界 , 讲求书法外在形态的 " 势和体均 " 。卫恒说 :" 观其措笔缀墨 , 用心精专 , 势和体均 , 发止无间 "( 《四体书势》 ) 。王羲之认为 :" 夫书字贵平正安稳 "( 《书论》 )," 凡书贵乎沉静 "( 《书论》 ) 。他们反对恣肆狂乱的笔势 , 要求 " 分间布白 , 远近宜均 , 上下得所 , 自然平稳 ", 指出 " 当须递相掩盖 , 不可孤露形影及出其牙锋 "( 王羲之《笔势论十二章"教悟章第七》 ) 。 " 孤露形影 " 和 " 出其牙锋 " 是不符合 " 平和 " 的美学标准的。魏晋之“和” ,是多样变化之和。他们要求“数体俱入” 、“字字意别” 。但这种变化是 " 和 " 中之 " 不同 "。魏晋书法美学既主张变化 , 又要求不超出整体之 " 和 ", 它强调诸形式美因素达到素朴和谐统一。" 作一字 , 横竖相向 ; 作一行 , 明媚相成 "。" 绵密疏阔相间 "(王羲之《书论》 )。" 不宜伤长 , 长则似死蛇挂树 ; 不宜伤短 , 短则似踏死蛤蟆 "( 《笔势论十二章》 ) 。要求润涩、盈虚和谐统一 , 起伏得当 , 远近适度 , 诸矛盾因素在整体中达到完满的结合。魏晋追求一种以骨为主、骨丰肉润、刚柔相济的艺术美 , 强调阳刚之美与阴柔之美的素朴和谐统一。魏晋书法美学提倡 " 骨 " 、 " 力 ", 反对软弱无力的书风 , 把 " 骨 " 、 " 力 " 作为重要的审美标准,认为“多力丰筋者圣 , 无力无筋者病”( 卫铄) 。魏晋所尚之 " 骨 ", 与后来唐代之 " 峻厉 " 、 " 粗放 " 、 " 雄强 " 之 " 骨 " 、 " 势 " 不同 , 它更主要是一种潇洒俊逸之 " 骨 " 、 " 风流气骨 " 。从当时对书法风貌的描绘来看 , " 王僧虔书如王、谢家子弟 , 纵复不端正 , 奕奕然有一种风流气骨 "( 萧衍《古今书人优劣评》 ;" 陶隐居书如吴兴小儿 , 形容虽未成长 , 而骨体甚峻快 ";" 王右军书如谢家子弟 , 纵复不端正者 , 爽爽有一种风气 "( 袁昂《古今书评》 ) 。这里 ," 奕奕然 " 、 " 风流气骨 " 、 " 骨体甚峻快 " 、 " 爽爽有一种风气 " 等 , 说明了魏晋骨势的艺术意境。魏晋之 " 骨 " 是 " 骨丰肉润 " 之 " 骨 ", 刚柔相济之 " 骨 ", 它既求骨力、气势 , 又要有华润流畅的韵致。他们强调 " 骨力 " 与 " 媚好 " 的统一 , 既讲求 " 笔力惊绝 ", 又追求 " 风流趣好 " 、 " 笔道流便 " 。王僧虔说 :" 骨丰肉润 , 入妙通灵 "( 《笔意赞》 ) 。 萧衍认为 :" 纯骨无媚 , 纯肉无力;……肥瘦相和 , 骨力相称。 "( 《答陶隐居论书》 ) 可见 , 片面强调 " 骨 " 、 " 力 "," 纯骨 " 无肉 , 是不行的 , 必须 " 骨 " 与 " 肉 " 、 " 媚 " 与 " 力 " 结合 , 达到 " 骨丰肉润 " 、 " 肥瘦相和 , 骨力相称 " 的境界 , 才符合 " 中和 " 美的标准。可以说 , 魏晋之 " 骨 ", 是 " 形 ", 又是 " 神 ", 是 " 意 ", 又是 " 法 " 。在这里 , 外在的 " 骨法用笔 " 与内在的风骨气韵达到了水乳交融般结合 , 形与神 ( 形式与内容 ) 、 意与法 ( 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 ) 达到完满统一。魏晋人尚清逸之气、俊君之骨 , 追求洒脱俊逸的精神、气度。这种对人的内在气质和外在风度的要求 , 表现在书法创作中 , 一种骨肉相称、刚柔兼备、有骨力、有韵味的艺术意境便创造出来了。魏晋所崇尚的 " 中和 " 之美 , 是一种情与理、感性与理性、个性与共性和谐统一之美。其情感之抒发自觉的控制在理性、理智之中 , 个人感性意趣之追求和谐地遵循着理性、共性的法度规范。它不同于以法胜、以理胜的唐书之美 , 更有别于宋以后以意趣、情感、个性胜的 " 狂狷" 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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