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考# 导语】 自考频道从北京教育考试院了解到,关于申报北京市自学考试2023年上半年毕业论文(设计)的通知已发布,详情如下: 北京市自学考试2023年上半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申报工作,将于2022年12月9日至13日进行。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网上缴费、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凡取得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加考课程、实践环节考核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方可参加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申报;在外省市参加自学考试取得的合格成绩,必须完成考籍转入北京市的手续后,方可作为合格成绩使用。2.凡申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考生,须按规定提前办理“专接本”、“免考”、“转考”等手续。未办理的考生,需登录考生个人中心,提交申请且办理成功后,方可申报。3.凡属北京自学考试、北京学历文凭考试、北京应用技术类考试专科毕业生接考自学考试相同专业本科的,以及对于只有一个接考款别、且接考方式为直接接考的自考本科专业[法律专业(独立本科段)除外],考生不需办理接考手续,可以直接申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4.对于因2022年10月延期考试而无法于12月如期申报毕业论文的考生,允许于本期提前申报毕业论文。特别提示:提前申报仅限于10月已报考该专业全部剩余课程的考生。申报结束后,自考办将核实10月报考与课程已通过情况,不符合提前申报条件的,申报将不予通过。考生提前申报论文的过程中,在成绩确认提交环节,须将该专业全部剩余课程以补录形式录入系统,考试期位置填写22年10月,分数位置填写60即可(该补录成绩只是做为完成论文申报流程所用,不算正式成绩)。详细的补录流程可参考信息发布台《论文申报、毕业办理中的热点问题解答》中“补录课程”一节的说明。考生提前申报论文的过程中,须在12月13日17时之前按要求完成全部申报流程,生成《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申报凭单》并按凭单要求上报相关证明材料,13日17时之后不得再更改。12月14日自考办将逐步发布审核结果,如果审核通过,请考生于12月15日17时之前完成缴费,缴费成功为本次论文申报成功标志。二、申报及缴费时间1.申报时间:2022年12月9日9时至12月13日17时,逾期不予补办。请考生登录自上业务办理( ),进入考生“个人中心”后选择“2023年上半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申报”即可进入申报页面。2.缴费时间:12月9日9时至12月15日17时。3.申报成功的标志:所申报专业的缴费状态为“已缴费”。三、本期论文申报专业其中,工商企业管理(独立本科段)、商务管理(本科)、行政管理(独立本科段)、会计(独立本科段)等4个本科专业,符合毕业论文申报条件的考生最后一次申报中国人民大学的毕业论文,从下一期开始,考生须向北京理工大学申报毕业论文。考生成功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网上申报后,系统自动生成一份《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审定表》[注:英语专业为《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考核登记表》]。四、论文申报审核本次资格审核将采取系统自动审核为主、网上人工审核为辅的方式进行。系统自动审核通过的考生,可直接缴费。对系统自动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将于12月14日进行网上人工审核。此类考生需要按照《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申报凭单》提示要求,在申报期间上传待审核材料(12月13日17时申报结束后,不能再上传和更改)。网上人工审核通过后,方可缴费。五、联系主考学校缴费成功的考生,须自行打印《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申报凭单》和《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审定表》(须正反面打印1份),依照《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申报凭单》上规定的时间与主考高校联系,请考生务必保证个人中心中所留邮箱、电话准确。六、审核要求及其他注意事项1.凡申报当期北京自考专科毕业且初审通过,但尚未领到毕业证书的考生,须上传《毕业申请凭单》参加审核;2.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达到专科(或本科)毕业条件但尚未领到毕业证书的考生,须上传加盖毕业学校章的《即将毕业证明》或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时间不得晚于2023年7月);3.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已毕业考生,须上传毕业证书照片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告结论为“已毕业”)。4.上传待审核材料时,考生须下载打印《申请毕业论文书》,填写相应内容并亲笔签名后,拍照上传。七、成绩发布时间本次考核成绩,将于2023年6月上旬与2023年4月考试成绩同期发布,请考生登录个人中心查询。原文标题:关于申报北京市自学考试2023年上半年毕业论文(设计)的通知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