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学位类型是学士学位,详细介绍如下:
一、学士学位简介:
1、学士学位是高等教育院校在学生完成四年或五年课程学习后授予的本科学位,由学位授予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以及本单位的学位授予要求进行授予。学士学位表示学位取得者较好地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2、我国十三个授予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的学术学位分别为工学、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管理学、农学、医学及艺术学学士。
二、获取条件: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包括统招专升本毕业考试成绩合格,在校表现良好,就可以获得学士学位。有的学校要求过大学英语四级。
2、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所有科目的加权成绩在该校所划定的分数以上,不同学校要求不同,毕业论文答辩良好及以上并通过学位英语考试,毕业后可以申请学士学位,有的学校还要求通过学位加试,即本专业主干课加试。
3、电大开放教育本科生,必修课平均成绩75分及以上,选修课70分及以上,通过学位英语考试,论文答辩成绩为良或以上可申请由国家开放大学授予的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