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系统上能查到。为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督,强化研究生与导师论文质量意识,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确保学位授予质量,我院于2016年开始组织实施研究生毕业论文的盲评工作,建立评审专家库。所有参加盲评的研究生须登陆我校研究生管理系统(新系统),在“学位论文信”模块中录入学位论文基本信息,全部上传盲评版本的论文,具体安排和时间待后续通知。评阅结果均为“同意答辩”意见的,准予进入论文答辩环节。评阅结果中有“修改后直接答辩”意见,且没有“不同意答辩”意见的,必须修改论文,经指导教师审阅通过,准予进入论文答辩环节。答辩前应向答辩委员会提交论文修改报告。评阅结果中有一份结果“不同意答辩”意见的,学生须提出申请,指导教师和学科组鉴定通过后,由管理办再请一位专家评阅。如两份评阅结果均为“不同意答辩”意见的,本次不能进入答辩环节,必须修改论文,半年后重新进行盲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