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毕业论文(设计)是各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本科生在掌握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进行专业科学研究初步训练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知识、能力、素质、专业技术和实践能力的综合考核。随着社会经济、科学技术的发展,对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相应提高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和要求。结合教务处相关管理规定及我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目的和要求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目的 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初步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以及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获取新知识能力;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治学方法和刻苦钻研、勇于探索、团结协作的精神。在撰写论文(设计)过程中,深化有关理论知识,扩大知识面,获得阅读文献、调查研究、社会实践、科学实验、工程训练以及使用工具书和写作等方面的综合训练,使学生在以下几方面得到提高: 1、调查研究、方案论证、分析比较、查阅文献资料的能力。 2、设计、计算、绘图、实验、外语翻译、计算机应用与标准化正确选择的能力。 3、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撰写论文能力。 4、独立思考、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以及获取新知识的能力。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按照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 2、毕业论文(设计)要具有学术性,要对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内某一问题进行专门、系统的研究,并表述其研究成果。 3、毕业论文(设计)要具有创见性,要求作者对学术或工程的某一个问题有新的发现、新的构想或新的发展与完善。 4、毕业论文(设计)要具有科学性,要求作者的论述系统完整,不能零碎和片面,做到首尾一贯而不能前后矛盾,要实事求是而不能主观臆造。 5、毕业论文(设计)应做到观点正确、论据充分、推理严密、计算准确;层次分明、条理清楚、语言简练;有必要的相关资料、图表等。 6、毕业论文(设计)必须参阅一定量的外文资料,并在论文(设计)中反映出来。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与管理 (一)系内职责 系内负责本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过程的管理,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由系主任担任组长,副主任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师代表组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1、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和主要措施; 2、确定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审定毕业论文(设计)的题目,组织学生选题; 3、定期检查本系毕业论文(设计)进度和质量; 4、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组织本系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工作,组织专家对有争议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进行复评; 5、评选、推荐本系各专业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 6、负责本系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管理、档案管理; 7、对本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自评、总结。 (二)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教师的资格 (1)指导教师应由学术水平较高、教学经验丰富、一般具有硕士学位或讲师(含实验师、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2)在校外做毕业论文(设计)时,可由教研室聘请相当于讲师以上的'科研、技术人员担任指导,由本专业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负责,掌握论文的进度、要求,协调有关工作。 (3)指导教师由教研室确定并经系主任审批后,在系内备案。为确保指导教师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对学生进行指导,每个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10人。 2、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教师要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格要求学生,重视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问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 (2)帮助学生做好选题工作。学生选定题目后,指导教师向学生介绍论文题目的意义和要求,帮助学生了解问题的研究现状和必读的参考资料,指导学生进行调查研究、实验等。 (3)指导学生拟定论文(设计)写作计划和写作提纲,审阅论文(设计)初稿,指导学生完成论文(设计)工作。 (4)对毕业论文(设计)提出修改意见、写出评语,参加答辩和进行论文(设计)成绩评定。 (5)检查学生论文(设计)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定期向系(或教研室)汇报指导论文(设计)进展情况。 (6)毕业论文(设计)期间,指导教师应安排充足的时间与学生进行交流,每周不得少于1小时。指导教师一般不应离校出差,因公必须出差经批准后,应事先布置好学生任务,并委托其他教师代为指导。 (7)指导教师要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把好关,坚决杜绝学生剽窃、抄袭他人的研究成果。 (三)对学生要求 1、学生应努力学习、勤于实践、勇于创新,独立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不得弄虚作假和抄袭、拷贝他人的成果或请他人代替完成任务,不得虚构编造实验数据和社会调查资料。否则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不及格论处。 2、学生要尊重指导教师,虚心向指导教师学习,应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度,自觉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和检查。 3、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论文(设计)期间,一般不准请假。因事必须请假的,应在不影响完成任务的前提下,首先向指导教师提出申请,由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再按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审批。学生缺勤(包括病、事假)超过毕业论文(设计)时间1/4的,取消答辩资格,不予评定成绩。 4、学生调研或实验时,爱护仪器设备,保持设计室(实验室)的干净整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有关部门规定,严禁在工作场所戏嬉、打闹、打扑克、下棋等。 三、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组织学生选题--确定选题并填写开题报告--撰写论文,进行设计--毕业论文(设计)评阅和答辩资格审查--答辩--评定成绩--教学质量检查--毕业论文(设计)的装订、评优、存档。 (一)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应认真做好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动员工作。 (二)选题 1、选题要求 (1)选题时间:2014年1月25日前选题,1月31日前提交论文开题报告。 (2)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应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体现综合训练的基本要求。题目难度要适当,份量要合理,工作量要足够。题目应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际价值。原则上实习做什么,论文写什么;不要离开实际工作,追求理论提高。 (3)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原则上一人一题。若是难度高、工作量大的团队项目,确需两人或多人合作共同承担,应使学生研究的题目、方向有所区别,做到分工明确、有所侧重,确保每个学生有独立完成的任务。 (4)若课题是来自校外有关单位或需借助校外实验条件的,应本着就地就近的原则安排。学生在校外做毕业论文(设计)期间,系要指派专人负责联系工作,经常了解课题的进展情况。 2、选题程序 由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确定指导教师,各系分配好指导教师和学生名单,指导教师根据专业和学科要求,提出备选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经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审批后向学生公布,供学生选择。学生也可以自拟题目,在取得指导教师的同意后报系审批。 (三)填写开题报告书 学生选定题目后,由指导教师与学生共同研究,在学生理解题目内涵与意义、了解论文撰写规范及素材要求、明确论文实施方案与步骤后,由学生填写《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书》指导教师负责审阅。 (四)撰写论文(进行设计) 1、学生填写开题报告后,进入撰写论文(进行设计)阶段。学生在撰写毕业论文、进行毕业设计期间,应严肃认真,遵守纪律,刻苦钻研,大胆实践,勇于创新,按时完成论文(设计)任务,并按统一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撰写论文(参见: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 2、毕业论文(设计)字数一般要求在8000字左右。 3、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过程中,指导教师要对学生进行精心指导,严格要求,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进行指导时,还应注重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做到教书育人。 4、2014年3月15日前完成毕业论文初稿, 2014年4月3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终稿。2014年4月30日提交毕业论文终稿(doc版和pdf版文件命名为:学号_姓名_论文题目)进行查重。 (六)答辩(2014年5月中旬) 1、答辩是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必须严肃认真组织进行。所有学生必须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2、由指导教师对学生的答辩资格进行审查。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取消其答辩资格,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1)未能及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规定的要求者; (2)毕业论文(设计)期间擅自离校、缺勤达到1/4以上者; (3)毕业论文查重不通过者; (4)查明有抄袭或找人代做行为者。 3、我系毕业答辩具体程序如下: (1)成立答辩委员会,确定论文答辩方式,统一答辩要求,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组织工作、成绩评定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答辩委员会由本系教师组成,答辩委员会主任由分管教学工作的系主任担任。 (2)答辩委员会可下设若干答辩小组,负责具体答辩工作。答辩小组由本专业(教研室)的教师或相关的教师3~5人组成,设组长1人,秘书1人。 (3)答辩进程:答辩委员会(或小组)秘书宣布答辩人姓名及题目--学生陈述不超过10分钟--答辩小组提问--学生回答--答辩小组评分。每位学生答辩时间控制在15~20分钟。 (4)答辩过程中,要认真做好答辩记录,并撰写答辩小组评语。评语要符合学生论文及答辩过程的实际情况,体现不同学生论文的个性化特点。 (5)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质量,加强同学对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重视程度,答辩工作应做到“三严格”:严格审查答辩资格、严格把握答辩程序、严格控制答辩成绩。 (七)评定成绩 1、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应根据写作过程、论文(设计)质量与答辩情况三方面综合考核。 2、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评分必须客观、公正、准确。优秀论文(设计)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5%且成绩被评定为优秀的毕业论文必须进行答辩。 (八)毕业论文(设计)装订、归档、总结工作 1、印刷 为便于开展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与检查工作,我系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一律使用A4幅面纸张打印,一本毕业论文(设计)顺序如下: (1)封面(按学院统一格式印制) (2)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3)中文题目、摘要和关键词 (4)英文题目、摘要和关键词 (5)目录 (6)正文 (7)附件 (8)参考文献 (9)致谢 2、毕业论文(设计)存档,毕业论文(设计)的存档按照一人一袋的标准进行,一个学生一个档案袋,档案袋里要有:中期检查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毕业论文(设计)评语评分表以及理工科进行毕业设计的其他数据或材料。 3、总结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以后,系内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检查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中执行学院规定和要求的情况、取得的成绩和特色、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的措施,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 四、本规定解释权在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免毕设要求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有毕设要求
总 则 (第一条)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计划中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实现本科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阶段。为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组织与领导(第二条至第五条)第二条在学校主管教学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具体负责组织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各教学单位与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保证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顺利进行。第三条学院成立由党政领导、教研室负责人组成的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长担任组长第四条 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一)组织制定学院本年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和工作时间安排;(二)组织对初次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的培训工作;(三)组织教研室拟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四)审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五)组织各专业召开毕业设计(论文)动员会;(六)检查教师指导情况和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度与质量;(七)负责组建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八)组织答辩、二次答辩工作,审核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并推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九)负责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总结与经验交流。第五条 教研室是直接组织与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基层单位,其主要任务是:(一)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大纲》;(二)确定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组织填写和审查《大连交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课题选题表》;(三)组织填写和审查《大连交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四)检查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及其质量,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五)毕业设计(论文)评阅、答辩、成绩评定、总结等工作。 第二章 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程序(第六条)第六条 毕业设计(论文)一般分为如下四个阶段:(一)实习(调研)阶段:通过实地调查研究,或查阅有关文献资料,完成一份实习(调研)报告。(二)制定总体设计方案或试验研究方案阶段:在实习(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完成任务的设想与途径。设计型课题的学生要做设计方案论证报告;论文型课题的学生要做论文开题报告。经指导教师审查合格后,可以进入下一阶段。(三)方案实施和技术设计阶段:进行试验研究、数据处理、设计计算、绘制图纸和经济性分析等等;整理和编写毕业设计(论文)。(四)毕业答辩和成绩评定阶段:答辩、成绩评定、撰写评语、工作总结等。 第三章 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第七条)第七条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满足本专业教学基本要求,使学生能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得到全面的训练。(二)体现“教学、科研、生产”相结合的原则。(三)供学生可选题目(含独立完成内容的子题目)的数量应多于学生人数;允许优秀学生自选或自拟课题。(四)一名学生一个题目。当多名学生参加一个课题时,必须明确每名学生独立完成的任务,给出每名学生的子题目。(五)课题不得与往届重复。(六)选题的份量和难度要适当,有足够的知识覆盖面,所选题目的难度和工作量要与毕业设计(论文)相应的工作时间相当。 第四章 指导教师的要求与责任(第八条至第九条)第八条 指导教师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工作责任心直接影响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选定指导教师时严格遵循以下几点原则:(一)指导教师要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和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与高度的责任心。助教、研究生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但可以协助指导。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二)初次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上岗前须经过培训,经学院领导小组认定合格后,方能上岗。(三)由于学生多而指导力量不足或学生到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时,学院可以聘请外单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承担指导工作,但要有本专业的教师协助指导。外聘的指导教师须报教务处备案。(四)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每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数不能超过 10 名。指导教师应确保对学生的指导时间(一般每周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第九条 指导教师的具体任务:(一)确定课题,填报《大连交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课题选题表》。(二)准备资料、落实实习(调研)单位,填写《大连交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三)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明确课题的目的、性质、内容、原始数据及要求。(四)指导学生制定实习计划、拟定实习调研提纲、搜集参考资料。(五)指导学生拟定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计划和填写《大连交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进度计划与考核表》,签署意见,作为平时检查和考核的依据。(六)审定学生拟定的设计、研究方案或开题报告。(七)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按时进行答疑与指导。(八)指导学生正确编写毕业设计说明书或撰写毕业论文及其它技术文件。(九)在毕业设计(论文)最后阶段,按任务书和毕业设计(论文)的规范要求检查学生完成任务情况,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预审。(十) 指导学生做答辩准备,并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工作。(十一) 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总结,并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实事求是地写出考核评语。 第五章 对学生的要求(第十条至第十一条)第十条 学生要根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要求,做好以下工作:(一)学生在接到任务书后的2周内,在教师的指导下,拟定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计划,填写《大连交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进度计划与考核表》(一式两份)。(二)在教师的指导下,拟定实习计划、调研提纲,搜集必要的参考文献资料。实习(调研)结束后,将实习(调研)报告交指导教师,作为评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依据之一。(三)学生应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不得弄虚作假或抄袭别人的成果。否则,一经发现取消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按“不及格”处理。(四)毕业设计(论文)格式必须符合规范化要求。(五)答辩结束后,应将毕业设计(论文)资料、成果及时整理、装订,交教研室收存。第十一条 学生应严格遵守纪律。学生应在指导教师指定的地点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并严格遵守《大连交通大学学生考勤和请假制度》。凡抽查无故三次不到者,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降低一级。累计旷课时间达到或超过一周者,取消答辩资格,按“不及格”处理。 第六章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第十二条至第二十六条)第十二条 在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学院按专业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一般由主任、副主任、委员、秘书共7~11人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各答辩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组织若干答辩小组,但每个答辩小组成员一般不得少于5人,设答辩小组长1人。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成员必须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答辩委员会名单应于答辩开始前一个月报教务处审核,经主管校长批准后以学校文件下达并备案。学校成立校级答辩委员会(按学科或专业大类组建),进行全校抽样答辩、示范答辩和及格答辩。第十三条 专业答辩委员会应在答辩开始前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预审,确定并公布准予参加答辩的学生名单及其答辩时间和地点填写《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日程安排表》报教务处备案。第十四条 学院答辩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和审核答辩小组成员;(二)领导答辩小组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工作;(三)主持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评优答辩工作;(四)主持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二次答辩或及格答辩工作;(五)聘请毕业设计(论文)评阅人(指导教师不能兼任被指导学生的评阅人);(六)根据指导教师和评阅人的意见,审核学生的答辩资格;(七)审核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成绩、最后成绩;(八)组织评选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九)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的总结报告;(十)解决答辩中有争议或其他有关问题。第十五条 答辩小组的主要职责是:(一)具体组织答辩工作;(二)评定学生答辩成绩,并写出评语;(三)向专业答辩委员会推荐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四)研究解决答辩中有关问题。第十六条 在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之前,需做好以下准备工作:(一)要认真做好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工作,评阅分为指导教师评阅和评阅人评阅。评语应针对课题从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规范性、图纸质量等做具体评价,字数一般在100字左右。1、指导教师评阅。指导教师应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认真审查,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的完成情况质量、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及外语水平等,写出评语,提交答辩委员会作为学生答辩资格审核和成绩评定的依据之一。2、评阅人评阅。评阅人由答辩委员会聘请。评阅人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认真评阅,并写出评语并签字,提交答辩委员会作为学生答辩资格审核和成绩评定的依据之一。(二)学生应在答辩前一周将毕业设计(论文)送交评阅人评阅。指导教师与评阅人要在学生答辩前两天,将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返还学生。学生要认真进行答辩准备,拟出自述提纲。第十七条 学生答辩开始时将设计报告(计算说明书)或论文交答辩小组。答辩结束后,将全部毕业设计(论文)资料、成果以及设计报告(计算说明书)或论文装入专用的档案盒内,交给答辩小组或指导教师收存。第十八条 每名学生答辩时间一般控制在30~40分钟,其中学生简要自述毕业设计(论文)内容约为15分钟。第十九条 学生自述主要内容包括: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的目的、任务及要求;设计(论文)的主要特点;分析和计算的主要依据与结论;设计中的体会及改进意见;对本课题的评价与展望等。第二十条 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在答辩过程中必须指派专人在《大连交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卡》上记录。第二十一条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定必须经学生本人申请,指导教师或评阅人推荐,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大组答辩,根据答辩情况确定学生的成绩。第二十二条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成绩的评定由三部分组成,即由指导教师(40%)、评阅人(20%)和答辩小组(40%)分别评定成绩,填入《大连交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考核表》(一式两份),一份由教研室保存备查,一份放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档案盒中。第二十三条 成绩的评定必须坚持标准,从严要求。“优秀”成绩的一般掌握在15%以内;“良好”成绩的一般掌握在30%左右;“中等”成绩的一般掌握在40%左右;及格及以下一般掌握在15%左右。第二十四条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全部结束后,各答辩小组将初评成绩汇总给答辩委员会审查,最后报教学院长批准,学院办公室公布,教务处备案。第二十五条 对以下毕业设计(论文),学院答辩委员会可进行二次答辩:(一)小组答辩不及格的毕业设计(论文);(二)小组答辩虽然及格,但可根据教务处的统一安排,抽取部分参加抽样答辩;(三)小组答辩有争议的毕业设计(论文)。第二十六条 毕业设计(论文)不能免修、缓修,只能重修。 第七章 毕业设计(论文)制度化管理(第二十七条至第三十一条)第二十七条 毕业设计(论文)检查。检查分前、中、后三阶段进行。(一)前期:教研室检查课题落实情况。检查结果汇总后填入《大连交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课题落实情况统计表》,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二)中期:各专业依据学生填写的《大连交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课题进度计划表》进行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由各学院组织一次中期检查(每生普查),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记录表》。检查后,学院对毕业设计(论文)实施情况进行阶段小结,对所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和解决方法。(三)后期:各专业答辩前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根据《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课题进度计划表》及《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要求》,由指导教师和评阅人检查学生完成任务的情况,并对文字材料及图纸和软、硬件成果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审核和验收。第二十八条 成绩评定与材料归档。答辩结束后,学院在规定结束日期后三天内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单交教务处教务科。学院将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有关材料、中期检查记录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等材料归档。第二十九条 评选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各学院要从成绩为“优”的毕业设计(论文)中评出3%作为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填报《大连交通大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表》,附学生整理的3000字左右的论文摘要打印稿,送交学院答辩委员会组织评选。第三十条 毕业设计(论文)总结。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各专业要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内容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情况统计(含课题选题及完成情况,学生成绩分析等);对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有显著效果的做法、工作经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体会及改进措施等。工作总结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第三十一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料保存。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应装入专用的档案盒内。由各专业教研室或学院资料室保存,保存期为4年。 第八章 工作量计算与奖励(第三十二条至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二条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期间(含评阅)的工作量,按照每生2教时计。第三十三条 返聘或外聘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按学校有关规定支付报酬。第三十四条 获得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指导教师和学生,学校将颁发证书和奖金。 附 则(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毕业设计(论文)是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加强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的组织与管理,建立规范化的管理制度,是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重要前提。 一、 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管理 (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与管理职责 ....学校、系、专业教研室三级分工负责毕业设计工作的管理、指导、检查、考核和总结。 1.教务处的职责 ....教务处作为学校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的总体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 制定本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度及规定; (2) 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3) 审核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名单; (4) 负责全校毕业设计(论文)经费的分配; (5) 协调校内有关部门,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证; (6) 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考核、总结、评估等。 2.各系的职责 ....各系负责本系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的管理。明确一名系主任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的领导工作,教学秘书负责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的日常管理工作。各系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有关教研室根据教学计划和本系具体情况拟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措施,组织落实本系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工作,如确定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的时间、本系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要求等; (2)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中期检查; (3)确定本系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名单上报教务处; (4)负责本系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管理; (5)检查本系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 (6)负责本系毕业设计(论文)经费的管理。 3.专业教研室的职责 ....专业教研室作为直接组织和指导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基层单位,其主要任务是: (1) 审核确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及指导教师; (2) 负责组织学生的选题工作; (3) 按要求审定毕业设计任务书; (4) 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度、质量和纪律,检查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情况; (5) 提出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 (6) 组织对学生答辩资格的审查和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 (7) 收集、整理、保存毕业设计(论文)有关资料及毕业论文、图纸等,评选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总结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4.其它 ....在校外进行的毕业设计(论文),各系视具体情况可以指派指导教师,也可单独委托对方单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指导,但毕业答辩必须按学校的统一要求安排在校内进行。 (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程序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程序是: 选题 --- 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 中期检查 --- 评阅、答辩资格审查 --- 答辩 --- 评定成绩 --- 论文收存 1.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 ....选题关系到毕业设计工作的质量,它是保证教学基本要求的重要环节。 我校理工类毕业设计(论文)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工程设计型、产品开发型、实验研究型、软件开发与仿真型、综合型等。文科、管理类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可以是理论性论文、应用软件设计或调查报告。 ....无论何种类型的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符合“华北电力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暂行规定”中有关选题的要求。 选题程序: ....指导教师选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报专业教研室 --- 专业教研室集体研究审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 教研室组织学生选题 --- 教研室主任批准 ---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报系、教务处备案。 2.指导教师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 ....指导教师应提前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准备工作,为指导的每个学生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经教研室审定后,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发给学生,并提供有关的参考资料。 ....为了充分发挥毕业设计(论文)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各系及教研室根据具体情况或学校要求,可提前半年及以上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 3.中期检查 ....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使其真正达到预期目的,校、系、专业教研室三级都要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的管理,尤其要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中期检查。教研室领导、系领导不定期地检查毕业设计(论文)情况,教务处则随机抽查。各级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1)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度是否正常; (2) 是否按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安排的预定计划进行; (3) 指导教师是否认真负责,是否经常亲临现场检查、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听取学生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汇报; (4)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态度和纪律如何; (5)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毕业设计(论文)评阅和答辩资格审查 ....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说明书撰写完后,学生应在毕业答辩前提前一周将自己的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说明书、图纸等交指导教师审查、修改和评阅。指导教师结合毕业设计(论文)的全过程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对每个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作出事实求是的评价,写出评语。考核的主要内容有: (1) 学生是否较好地掌握了课题所涉及到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 (2) 学生是否按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书所提出的设计内容和时间,独立完成了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所必须完成的任务; (3) 毕业设计(论文)完成的质量和在完成过程中所表现的创造性工作情况,独立思考、独立工作、组织管理、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与他人合作能力等情况; (4) 毕业设计中所表现出的学习态度、学习纪律等情况。 毕业答辩资格审查按华北电力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5.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与成绩评定 ....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答辩,以检查学生是否达 到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和基本要求。 ....毕业答辩由各系按专业组成的答辩委员会负责组织,各专业答辩委员会名 单于答辩前张榜公布,同时公布答辩地点、时间和学生答辩顺序。答辩委员会参考“华北电力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暂行规定”中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标准和比例评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并写出评语。成绩评定中,要注重体现学生的独立见解、创新性和实践能力。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的职责: (1) 在系主任领导下组织并主持毕业答辩工作; (2) 讨论和确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最后成绩及评语。 为了把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关,系和专业教研室可根据本系的具体情况,从已进行了答辩的学生中再抽取不同成绩层次的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性质的二次答辩。 6.毕业设计(论文)总结 ....为客观地反映毕业生在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的情况,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规范教学管理,在每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附 件 1 中文摘要式样 附件 2 英文摘要式样 附件 3 目录式样 附件 4 正文式样
附件 5 图表式样 附件 6 参考文献式样 附件 7 附录式样
一、目的 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计划中一个重要综合性实践环节,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和锻炼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有效手段,其目的是培养学生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和解决工程实际问题及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培养学生为社会主义事业而刻苦钻研、勇于攻坚的精神和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二、学生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条件必须在规定的年限内,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除毕业设计(论文)之外的其他全部实践环节;按教学计划规定修读完各类选修课,方可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三、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任务按照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的要求,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地进行毕业设计中的各项工作。在毕业设计进行中,及时地向指导教师汇报自己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并听取教师的指导意见。认真完成毕业设计任务书规定的全部工作,撰写毕业论文,经审阅后,参加答辩。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者,不能获得学士学位,不发给毕业证书只发给结业证书。在毕业后一年内,经个人申请,学校同意,补作毕业设计(论文),答辩通过者,换发毕业证书。 四、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 1.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体现本专业基本训练的内容,对所学知识有综合运用性质,具体题目应多样化,并尽可能反映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水平,与当前的生产实际、工程实践、经济实践、管理实践和科学研究相结合,也可选择与所学专业有关的模拟题目,但都应使学生受到理论联系实际、设计、科研等较为全面综合的训练。 2.题目的难度要适当,分量要合理,过程要完整,要符合学生的实际水平和现有条件,尽可能做到既有连续性又有阶段性,使学生在教学计划规定时间内完成。题目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改题。 3.提倡不同专业(学科)互相结合,扩大专业面,开阔学生眼界,实现学科之间的相互渗透,可以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跨专业(学科)进行选题。 4.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对学有余力的优秀学生,在选题和内容上提出较高要求,以充分发挥其才能。 5.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一般由有关指导教师提出,教研室批准,由学生选定。学生可自愿报名选题,但要由教研室调整、平衡最后确定。优秀生可自行确定题目,但需经教研室批准,并指定指导教师。 五、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与管理 1.系主任和专业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本系、本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并把好质量关。 2.各系应安排政治思想好,教学和科研水平较高,有较丰富经验并具有讲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教师(或校外有关企事业及经营、管理部门具有副高职以上的专家)担任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指导教师与学生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7。 3.各系应在学生进行毕业设计前,按学校要求尽早确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并做好学生的选题工作。毕业设计(论文)开始一周内将参加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的学生名单、题目、指导教师情况报教务处实验管理科备案。 4.指导教师要根据题目要求,制定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任务书是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应写明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明确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分阶段完成时间和最后的工作成果(包括设计说明书、图纸、论文、计算程序等)和主要参考资料、调研计划等。任务书经教研室审批后,于学生毕业设计开始前下发给每个学生。 5.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原则上做到每人一个题目,如确有个别题目较大,一个学生难以完成的,可允许有2人或多人做同一个题目,但在内容上要有明确的分工,所做的大部分工作不能相同。 6.毕业设计(论文)应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独立完成。指导教师应在拟定论文提纲、收集、选择和运用资料、理论、方法等方面经常对学生进行全面指导,定期检查和答疑,全面掌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和进度。 7.毕业设计(论文)一般在校内进行,也可结合产学研项目、学生毕业分配等在校外进行。各系专业教研室和学校有关部门,必须保证学生进行毕业设计所需的各项条件,如参考书刊、技术资料、加工、实验及使用计算机等。 8.毕业设计(论文)要求有一定字数的文献综述和一定数量的中外文参考文献,一定量的外文文献翻译。并附有外文摘要。 9.各系应组织有关教研室切实做好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的管理工作,对学生毕业设计情况进行检查,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尤其要把好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撰写、审阅和答辨关。教务处要不定期组织有关专家抽检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行情况。 六、答辩及答辩委员会 1.答辩委员会在系主任领导下,按专业组成。答辩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各一名,委员三至五名,秘书一名(可由委员兼任)。 2.答辩委员会的委员以我校教师为主,委员应具有讲师(或相当于讲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也可聘请校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工程技术人员担任答辩委员。 3.根据工作需要,答辩委员会可下设若干答辩小组,每组3—5人,设组长一人 。4.答辩委员会名单应在答辩前2周报教务处审核,学校批准后,由各系在答辩开始前张榜公布。 5.答辩前5—7天,学生应将设计成果整理装订成册,送指导教师评阅,指导教师应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说明书、研究论文或成果进行认真审查,根据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量、质量、独立工作能力和态度等写出评语交答辩小组。 6.在答辩前2—3天,各有关教研室负责组织各指导教师对学生的答辩资格进行审查,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答辩。 (1)工作量明显不足或未完成规定任务最低限度要求; (2)成果存在较大错误,经指导教师指出而未修改; (3)剽窃他人成果或直接照抄他人论文; (4)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在文字上或其他方面未满足任务书规定的最低要求。 7.答辩前一天,由教研室公布参加答辩学生名单、出场次序和时间。 8.每个学生答辩时间一般为40—50分钟,其中20分钟由学生本人简要汇报设计(论文)内容,另外时间答辩。 9,答辩委员会在答辩时,除了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内容提出质询外,还应考核有关的基本理论、计算方法、实验方法等。 七、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职责 1.认真选题并拟定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2.对学生进行毕业设计的准备工作、设计方法、方案论证、以及课题方向等设计程序做必要的启发式的指导,但不得包办代替。 3.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说明书、图纸、论文等要进行认真审查。 4.参加对所指导学生的毕业答辩,并结合学生毕业设计的全过程,对学生的基本概念掌握、系统的理论知识情况,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对待毕业设计的态度等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写出评语。对不认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并屡教不改的学生,有权停止其毕业设计(论文),以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论处。 八、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 1.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必须通过答辩委员会(或小组)的答辩,方可获得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或学分。 2.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优秀、良好、中、及格和不及格五级分制记分。 3.答辩小组在答辩完毕后,应根据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完成情况、答辩情况和导师给出的评语初步评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4.答辩委员会负责对各答辩小组的评定成绩进行审定,并按学校规定标准和要求从各小组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候选人名单中评选出本专业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由系上报教务处。 5,答辩委员会要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进行宏观控制使其符合正态分布规律,指导性比例为:优:15—20%,良:30—35%,中:25—30%,及格及以下:15—30%。各档次成绩须按下列基本要求评定: (1)获“优秀”的要求:毕业设计(论文)的全过程表现积极主动、认真、遵守纪律。能按设计(论文)题目的'要求全面、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反映的基本概念(或论据)全部正确,综合运用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强,论证充分,有自己的独立见解和一定的创新性,文字书写正确、工整。工程绘图图面清洁美观,符合国标,设计的结构或工艺先进。答辩时叙述和回答问题正确流畅,表达能力强。 (2)获“良好”的要求:毕业设计(论文)的全过程表现比较主动、认真、遵守纪律。能按时、较好地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反映的基本概念(或论据)正确,论证合理,有一定的见解。文字书写正确、工整。工程绘图图面清洁,符合国标,设计的结构或工艺先进。答辩时叙述和回答问题较流畅正确。 (3)获“中等”的要求:毕业设计(论文)的全过程表现较好,能遵守纪律,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反映的概念(或论据)基本正确,论证一般,没有较大原则性错误。书写文体清楚通顺。工程绘图图面清洁,符合国标,设计结构或工艺一般。答辩时叙述和回答问题基本正确。 (4)获“及格”的要求:毕业设计(论文)的全过程表现一般,能遵守纪律。基本能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成果中反映的基本概念(或论据)没有原则错误,论证欠充分。文字书写清楚,工程绘图图面一般,基本符合国标,设计结构或工艺欠佳,答辩时能叙述和回答问题。 (5)被评为“不及格”的规定: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表现差,不遵守纪律。不能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成果中基本概念(或论据)有原则性错误,论证模糊。文字书写零乱。工程绘图图面欠清洁,与国标不完全符合,设计结构工艺有明显缺陷、答辩时基本概念模糊,不能正确叙述和回答问题。 九、资料管理 1.答辩结束后,学生应将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图纸、参考文献、用毕业设计(论文)经费购买的参考书、试验数据、运算数据、调研记录、程序、磁盘、图片资料及其它有保存价值的资料)交指导教师,由教研室确定保存方式并保存至少五年。对于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保存问题,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未经指导教师同意,学生不得将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公开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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