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计算机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计算机安全防护已成为企业生产中计算机应用系统重要基础工作。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计算机网络安全技术 毕业 论文,供大家参考。
计算机安全常见问题及防御对策
摘要: 文章 首先分析了引发计算机使用安全问题的原因,分别从硬件缺陷与软件系统漏洞两方面来进行。其次重点探讨安全问题的解决对策,以及日常使用中的风险防御 方法 ,能够帮助减少计算机设备的运行隐患,使用者更高效的完成工作任务。
关键词:计算机安全;网络环境;软件安全
1计算机安全常见问题分析
硬件方面的安全问题分析
第一,芯片陷阱。计算机设备在网络环境中运行时,自身硬件系统中存在的隐患会增大病毒入侵的几率。常见的硬件问题是芯片中存在的漏洞,使用这种芯片的计算机设备自身不具备风险防范能力,虽然能够满足日常使用需求,但一旦接入到网络端口中,黑客攻击便有迹可循。借助芯片中存在漏洞,进入到用户的计算机系统中,盗取个人信息,严重者还会借助这一漏洞对用户计算机设备进行攻击,引发使用阶段的稳定性。第二,电磁泄露。同样是盗取用户的个人信息文件,但与芯片漏洞不同,该种方法是通过捕捉电磁传递信号来实现的。黑客通过编写程序来实现对用户个人信息的盗取,截取到的磁波信号也会通过程序对内容进行翻译,这样黑客便实现了侵入用户计算机设备的目的。计算机维护人员对这种安全隐患问题的重视程度偏低,由于入侵原理比较复杂,通过对磁波加密能够避免安全隐患问题发生。但现存问题是这一安全防护 渠道 并没有得到重视,缺乏针对性的管理方案。第三,硬件故障。网络系统中计算机最先受到攻击的是软件系统,随着病毒入侵范围逐渐扩大,也会威胁到硬件系统的安全。如果计算机硬件中自身存在漏洞或者损坏,安全隐患发生的几率更大,在硬件中,存储了大量数据信息,计算机与网络端口连接时也是通过搜索查找信息来实现的。硬件故障不但会影响到使用安全,同时上网速度也会有明显的减慢,不能满足用户使用需求。与软件系统中存在的漏洞相比较,硬件问题更难修复,通常需要进行更换处理,已经损坏的硬件如果继续使用,会影响到计算机功能实现。
软件方面的安全问题分析
第一,窃听。明确硬件中常见的问题后,软件 系统安全 隐患也需要继续深入研究,针对设备使用期间的特征来进行。一旦软件系统出现漏洞,传输中的信息会受到黑客攻击,信息被第三方窃取后,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稳定性会受到影响,工作人员也不能够实现预期的目标。软件问题在设备使用阶段最为常见,也是威胁计算机安全的主要因素。第二,病毒。在网络环境中运行的计算机设备,对安全隐患类型进行划分时,病毒所占的比重最大。病毒也分多种类型,常见的是对存储文件进行破坏,一旦损坏很难恢复。还有对用户重要账号密码进行盗取,造成使用者的经济损失。第三,网络钓鱼。所谓的网路钓鱼就是一些网络黑手,通过制作一些色情或者是仿冒的网站来获取网民的相关信包,直接造成网民信息的泄露,严重地还会让网民为此付出严重的经济代价。第四,伪装和篡改。对于计算机软件安全问题中的伪装来说,主要是一些非法人员,通过各种技术手段和设备来伪装成合法的用户,然后对计算机或者是账户的相关权限进行盗取。所谓的篡改主要是对计算机中的各类信息进行篡改,另外,资料的完整性也会受到严重地影响,甚至严重地影响到资料信息的安全性。第五,垃圾邮件泛滥破坏网络环境。垃圾邮件一般是指未经过用户许可强行发送到用户邮箱中的电子邮件。垃圾邮件的泛滥已经使Internet网络不堪重负。在网络中大量垃圾邮件的传播,侵犯了收件人隐私权和个人信箱的空问,占用了网络带宽,造成服务器拥塞,严重影响网络中信息的传输能力。
2计算机安全常见问题的防御对策探究
加固技术。提升计算机设备使用安全性,需要对重要文件进行加固,减少受到破坏的可能性。加固技术还会针对使用期间的端口连接来进行。硬件加固是保护使用安全的有效条件,根据使用期间常常会发生故障的部位来进行,线路损坏会影响到网络的传播速度,造成损坏的原因多数是因为线路老化,对表面进行防腐涂刷,并且保持使用环境干燥,可以减少故障发生的几率。现场工作人员更要加强对线路安全的管理,硬件安全得到保障后工作效率会有明显的提升。
加密技术。设置防火墙,并对文件进行加密,能够避免病毒的侵入。计算机的操作人员也可以设立单独的密码,只有知道密码的人可以使用该设备,这样增大了安全性,同时也能避免设备中存储的重要资料被他人盗取。加密技术的运用很大程度的提升了设备运行安全性,可以与加固技术结合使用,并不会影响到计算机设备其他功能的实现。
认证技术。该种技术是针对黑客病毒篡改网络端口来进行的,在对系统中的数据进行访问时,需要通过认证环节,如果访问者信息异常,系统也会将这一状况进行反馈,提升计算机设备的使用安全性。常见的认账方式是通过在计算机内安装控件来实现的,能够确定规范的访问形式。数字签名又称之为电子签名,主要是将数字签名当作报文发送给接收者。对于用户来说,可以通过安全可靠的方法向相关部门提交资金的公钥,从而获取证书,进一步用户便具备公开此项证书的合法权益。对于需要用户公钥的人,均能够获取此项证书,并且通过相关合法协议的签订,从而使公钥的有效性得到证实。对于数字证书来说,将交易各方的身份信息逐一标识出来,进一步提供出验证各身份的方法,如此一来用户便能够使用这些方法对对方的身份进行有效验证。
杜绝垃圾邮件。垃圾邮件已经成为计算机网络安全的又一个公害。为了防止垃圾邮件首先要学会保护自己的邮件地址,避免在网上随意登记和使用邮件地址,预防垃圾邮件骚扰。其次使用Outlook—Express和Faxmail中的邮件管理功能,对垃圾邮件进行过滤设置,将垃圾文件拒之门外。目前许多邮箱都具有自动回复功能,使用不当垃圾文件就有了可乘之机,所以劝告用户谨慎使用邮箱的自动回复功能。另外对邮箱中的不明或可疑邮件最好不要打开,更不能回复,这样也能有效避免垃圾文件的骚扰和破坏。
提高计算机网络安全意识。计算机网络的安全管理,需要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制定 岗位职责 ,实施网络系统的安全标准,提高计算机网络安全的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做好重要数据随时备份和加密,严禁重要数据泄露,定期维护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提高用户健康上网意识,防患于未然。通过本课题的探究,认识到计算机安全面临诸多常见问题。为了使计算机能够正常运行,同时保证人们生活及工作的可靠性及安全性,对计算机安全常见问题制定有效的解决 措施 便显得极为重要。然而,这是一项较为系统的工作,不能一蹴而就,需要从多方面进行完善。比如采取加固技术、加密技术及认证技术等。
3结论
除了诸多先进技术的应用,还需要构建系统化的计算机管理制度及监督机制,做到提前预警,充分保证计算机网络的可靠性与安全性。
参考文献
[1]杨常建,王进周,米荣芳.计算机安全面临常见问题及防御对策探讨[J].计算机与网络,2012(7).
[2]丁晨皓.计算机安全面临常见问题及防御对策探讨[J].中国新通信,2015(3).
计算机安全技术保护策略
摘要:网络普及的时代,计算机网络安全问题变得尤为重要,通过分析现在的网络安全问题,可以得知有些安全工作有待提高,针对具体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计算机;网络安全;措施
1计算机的网络安全问题
计算机网络系统方面的安全问题
XP、Vista、window7、window8等 操作系统 是计算机网络必不可少的一个平台,但是这些系统都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风险,使不法分子会对计算机进行非法访问,从而窃取用户的重要信息或者直接将带有病毒的代码植入到系统中,导致系统的破坏或者瘫痪,对用户造成严重的损失。
计算机病毒、木马对网络安全的威胁
现在处于网络无处不在的时代,人们随时随地都能够上网,利用网络进行各种事情。网络的这种开放性,给黑客进攻提供了很多的机会,使木马和病毒对计算机进行侵害。计算机病毒主要是通过网络和硬件设备进行传播,它的破坏性在于破坏计算机的数据信息和硬盘,在计算机系统中自由复制,对系统造成损害。病毒主要是通过论坛或者电子邮件等进行网络传播,由局域网感染到整个网络。光盘、软盘、U盘等存贮设备是计算机病毒硬件传播的主要途径。现在的病毒,木马具有很大的伪装性,它通过各种媒体载体欺骗用户,只要用户点击了,程序就会自动下载并且安装,更有甚者,被病毒入侵的程序会读取用户的联系人,给他们发送病毒或者欺骗性的信息,引起一连串的破坏。
用户身份存在安全隐患
人们使用网络时通常需要账户和密码,而这些账户和密码的设定都是由自己设定的,无论是网络密码,还是登录密码或者是支付密码,都需要用户谨慎的操作,设置密码的时候尽量选用复杂的不易被人解除的密码,这样才能减少重要信息向外泄露的可能性。很多黑客就是通过伪造用户的身份,窃取或者篡改重要的信息资源。
2计算机网络安全的现实状况
网络犯罪普遍
在这个网络普及的时代,可以看到到处都有电脑,几乎人人都是通过电脑和外界进行着联系,每个人或多或少的都是电脑专家,也就是说每个人都有权利和机会去使用电脑,同时这也代表着每个人都有可能通过网络进行犯罪,如窃取他人的重要信息,对他人造成问题或者损失。
计算机用户缺乏网络安全意识
计算机网络安全意识对于每个人来说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每个人都应该有保护自己计算机内的信息不被他人盗取,所以在平时联网做各种事情的时候,应该有安全方面的意识或措施;二是,每个人除了保证自己的网络安全外,还应该确保自己不会对其他人造成伤害,更不要想着去窃取别人的重要信息。
黑客攻击技术具有很强的先进性
并不是每个人都是黑客攻击的对象,他们更趋向于有商业价值的用户,他们为了实现自己利益最大化,往往会伪装成各种方式进行病毒植入,从而窃取用户的重要信息,获得利益。
3保证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措施
计算机网络物理方面的安全措施
首先,应该保证网络线路的隐蔽性和安全性,保证周围的环境不会因为自然原因或者人为原因对网络造成干扰或者破坏;其次,计算机的硬盘或者设备在质量上应该是良好的,不能因为质量不合格而造成信息的泄露或者损坏。
技术
(虚拟专网)技术的核心是隧道技术,它将网络数据进行加密,通过虚拟的通道把信息传递到另一端,可以保证数据的安全性。
提高计算的入侵检测技术,充分发挥防火墙的作用
计算机网络安全的主要内容就是硬件和软件安全,防火墙的设置主要就是通过设置软件防火墙和硬件防火墙来保驾护航的。防火墙的工作原理就是在内部网络和外部网络之间保证信息的安全,设定好哪些是可以访问的信息,哪些是可以需要提示的信息,哪些是直接拦截掉的信息。计算机正常的操作系统,当出现与设置情况不同的时候,计算机就会自动拦截并提醒用户,检测是否有入侵行为。一个安全的网络环境是保证用户正常使用的前提,也是用户财产安全的根本保障。
做好计算机病毒防范和防治工作
计算机病毒就是根据软件自身的缺陷编写出来的,这种病毒具有更为先进的编程,且更不易被人识别与制止,病毒一旦植入计算机,就像脱缰的野马疯狂地复制病毒,对计算机造成很大的干扰和破坏,不能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计算机病毒存在很大的威胁性,对它的防范工作必须做到万无一失。一般情况下,主要是通过三步病毒进行处理:预防、检测、消除。最常用的计算机病毒防范措施就是安装杀毒软件,当软件发现病毒时,第一时间就对它进行查杀,在病毒还没有植入到计算机软件,对系统造成伤害时,就把它扼杀在摇篮里。常见的病毒防治方法有加值总和法(CheckSUM)、移植检查法和疫苗程序法。加值总和法就是将查出来具有病毒的原文件用没有病毒的备份文件进行替换,将源程序中中病毒的识别码改正,生成新的识别码。采用工作站防病毒芯片和StationLock网络防毒方法。
对漏洞进行扫描
每个系统无论花费了多少财力和安全技术,都不可能完全的没有攻击之处,或多或少存在着一些不可避免的问题。
4结论
计算机网络安全问题关系到每一个计算机用户的安全,为了营造安全的网络环境,每个人都应该树立安全意识,坚持文明上网。
引用:
[1]蔡艳.社交网络安全问题及解决对策[J].电子技术与软件工程,2016.
[2]张昆,胡文涛,郭鑫.浅析计算机网络安全分析[J].信息化建设,2016.
计算机安全技术分析
【摘要】随着我国计算机技术以及 网络技术 不断的发展,计算机的应用也逐渐的广泛,从而更好的推动各个行业的发展;但是计算机网络技术在给我的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自身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像漏洞、病毒的存在,不仅会影响计算机的正常使用,同时也会威胁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对此本文就计算机安全技术,结合安全的指标和安全防护的对策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的见解,希望对于科学技术的发展有着积极促进作用。
【关键词】计算机;网络安全
近些年来计算机网络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泛,网络安全的影响因素也逐渐增加,主要来自人员的操作、系统的漏洞、病毒的存在以及防火墙设计等方面的因素,影响计算机的信息不被保密和完整;对此合理的利用防火墙、加密技术、密钥技术以及生物识别技术等,从而更好的保证网络技术以及计算机系统的正常应用,保证社会群众的财产利益不受侵犯。
一、计算机安全的标准
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标准主要是指信息的完整性,尤其是在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进行信息传输时,传输的速度、质量以及完整都应该不被延迟和破坏;其次是信息必须是可用的,同时用户在使用信息时,必须是进过授权且保密的;而用户在使用信息时,该信息都是由授权机构及时进行操控的。最后当计算机网络技术安全的情况下,会为网络事故提供一系列的依据;对此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是非常有必要的。
二、影响计算机网络安全的因素
1、操作系统。随着网络技术不断的研发,以及技术应用的领域不断扩大,对于系统操作的安全却忽视,导致计算机网络技术存在一系列的安全隐患和系统漏洞,从而直接影响计算机信息的安全。但是随着人们安全意识的增加,也相继的设计出了防火墙等安全程序,但是由于影响操作系统的安全因素有很多,一但安全防护程序自身存在漏洞,导致其不能发挥很好的安全防护作用。
2、病毒。网络病毒主要是指在计算机程序中,编制特殊的指令;这个指令不仅会破坏计算机系统中的数据库,同时也可以对信息资源进行复制。而目前长常见的指令,主要是指一系列的非法人侵的代码,通过计算机系统的漏洞进行攻击,但是这些病毒常常是隐蔽不被发现,且传播快速快破坏程度大,一旦结合黑客技术,对于计算机会起到控制和破坏的作用。
3、操作问题。虽然计算机已经成为了人手必备的上网工具,但是对于计算机技术灵活操作的用户却非常得少,一旦用户的失误操作,会造成很大的安全威胁;加上用户对于防护技术应用的意识缺乏,导致计算机很容易受到病毒或是木马的侵害,直接威胁用户的个人信息以及生命财产的安全。
三、计算机网络安全技术
1、防火墙技术。防火墙是置于外部与内部网络之间的网络安全体系,防火墙的安装,可以有效的检查数据包,并根据自身检查的结果,有效的提醒用户及时的进行过滤和清理,给自身的计算机系统加以保护。
2、加密技术。加密技术的研发,对电子商务以及网络信息交易提供了有效的保证;而加密技术主要包括对称与非对称两种,其中对称加密技术,主要是指基于口令,将加密与解密运算提供想相同的密钥;而非对称加密技术,也是以口令为基础,但是加密与解密预算所使用的密钥不同,同时解密密钥也只有当事人自己知道,而其他人是不知道的。
3、智能卡技术。挂技术与密钥技术相似,同时也是基于密钥方式的一种按群操作程序;该用户的智能卡被赋予了指定的口令之后,当用户使用该只能卡时,输人的口令与网络服务器上的密码相同,从而用户在利用网络技术时,对以用户的信息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但是此技术的应用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为数据加密技术并不能适合于所有的服务器,或是操作得系统使用。
4、生物识别技术。其生物识别技术,起初是机械密钥的使用发展,然后是数字密钥的应用和发展,最后经过优化发展到了生物识别技术,它是利用人体独特的身体特征,在利用网络系统操作时,对于其进行身份验证;尤其是指纹识别、声音识别等身体特征验证,是有效的通过外设,获得身体体征的数字图像,然后再输人到计算机系统中,当用户进行系统操作时,就会对于信息以及数据库等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随着科学技术不断的发展,我国生物识别技术,已经从指纹发展到了视网膜、骨架等身份识别技术,从而更好的保证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以及安全性。
四、 总结
综上所述,通过对于计算机安全技术的分析,发现对于计算机网络技术的防护,主要是对于病毒、木马、漏洞以及黑客技术的预防,对此结合计算机网络完全的标准,合理的利用防火墙技术、加密技术、智能卡技术、生物识别技术,与此同时,最主要的还是要有效的提升计算机用户的网络安全防护意识,通过灵活的应用网络安全防护技术,正确操作计算机系统是非常必要的,从而更好的保证自身的财产利益不受到侵害。
参考文献
[1]杨晨.信息时代下计算机网络安全技术初探[J].网络安全技术与应用,2014,01:108一109
[2]胡丹琼.计算机网络安全技术初探J[].科技信息,2014,巧: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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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对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自我,认识社会,树立正确的人生方向,追求目标,增强大学生的公德意识。2. 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针对大学生心理发展不够成熟的特点,学校要有意识地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开设心理咨询服务。帮助大学生形成健康向上的心理,当前尤为重要的是:A) 引导大学生控制情绪,增强社会应变力,学会处理现实与愿望的矛盾,学会自我调试,做事前理智思考。B) 注意引导大学生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大学生要放弃自卑心理,充满信心地对待生活,能够接纳他人,使自己的心理处于轻松愉快之中。C) 注意引导大学生正确处理恋爱与性问题,指导大学生以严肃的态度对待爱情,正视恋爱关系,保持稳定的情绪及健康的心理。3. 强化各方面教育,特别是法制教育,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大学生应具备多种能力学校要进行全面教育,针对大学生中许多人不知法、不懂法、有的甚至是法盲的现象,我们强调要强化法制教育,使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指导大学生正确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在履行义务的前提下,合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帮助大学生形成依法办事、同违反宪法、法律以及破坏我果法制的行为斗争的思想意识。4 加强校园内的内部管理,及社会各部门的共同教育,共同管理预防犯罪首先必须保证良好的校园生活环境,保证校园是一个学习知识的场所,切实抵制社会不良文化的进入。学校要关心学生的生活,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中的各项困难。对大学生的培养与教育,不单是学校的事,社会个部门也都负有重大责任。
大学生防止网络犯罪的行为一定不能发生,首先一点应该有自我保护的能力,不要上当受骗,不要图一时的快感,所犯的罪无法饶恕。
法政系本、专科生毕业论文参考选题一、 经济法类:1. 试论企业集团的法律地位2. 企业集团反垄断问题探讨3. 企业兼并法律问题探讨4.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税收问题探讨5. 试论我国自由贸易区立法6. 浦东新区土地有偿使用的法律问题探讨7. 浦东开发中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的法律问题初探8. 税收担保问题探讨9. 反避税的法律对策10. 出口退税问题探讨11. 社会保险税问题探讨12. 证券税收问题探讨13. 加强证券市场管理法律对策14. 资产评估立法中相关问题探讨15. 论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的若干法律问题16. 涉外土地批租的法律问题初探17. 试论我国出口加工区立法18. 建立我国涉外反倾销法律制度探讨19. 略论经济犯罪案件的查账20. 论论审计机构的法律地位和作用21. 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探讨22. 试论我国劳动保险法律制度的若干问题23. 完善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法律思考24. 进一步完善我国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思考25. 加强和完善我国环境立法的思考26. 加强和完善我国环境执法的思考27. 论建立我国的技术开发区法律对策28. 商品销售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法律问题探讨29. 期货立法若干法律问题探讨30. 论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31. 试论反暴利立法的必要性32. 关于土地使用权问题的法律思考33. 房地产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研究34. 我国投资立法初探二、商法类:1. 论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管理原则2. 论一人公司的法律规制3. 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制度4.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探究5. 论股东代表诉讼制度6. 论设立中公司的法律地位7. 论公司瑕疵设立制度8. 论公司内部监督制度9. 论控股股东的义务与责任10. 论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11. 论公司股份回购制度12. 论保险的功能 --兼论与侵权损害赔偿功能的比较13. 论保险合同中的代位求偿权14. 保险业现金运用法律监督的问题研究15. 论强制保险制度16. 保险费管理法律问题初探17. 论消费保险合同18. 论信贷合同的担保19. 股份合作制企业若干法律问题探讨20. 试析票据制度中善意第三人利益的保护21. 试论我国破产制度的完善22. 论自然人破产制度三、民法类1. 论胎儿利益的民法保护2. 关于完善我国监护制度的法律思考3. 论法人越权行为性质及效力--评我国《合同法》司法解释第十条4. 论尸体的法律地位--兼评我国遗体及其器官捐赠与移植立法5. 论表见代理的制度价值6. 浅析人格权的本质——兼评我国民法草案关于人格权的规定7. 论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8. 由“借腹生子”所引发的思考--论民法中的身体权9. 试论名誉权--兼论死者名誉的法律保护10. 论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与协调11. 不动产物权预告登记及其价值研究12. 不动产物权顺位登记及其价值初探13. 论公信原则及对第三人利益的保护14. 简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15. 简论物业管理合同的性质及效力16. 试论我国拾得遗失物制度的完善17. 添附规则与其相关规则的比较研究18. 论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19. 试论商品房抵押及效力20. 商品房预售法律问题初探21. 在建工程抵押若干问题思考22. 共同抵押及其效力探析23. 最高额抵押的设定及效力24. 股份出质的设定及其效力实现25. 商品房按揭与让与担保制度的比较研究26. 论代位权的效力:兼评最高院《司法解释》第20条27. 关于我国代位权与代位权执行制度整合之研究28. 债权人的撤销权与破产法上撤销权的整合研究29. 债权人撤销权要件中的善意分析30. 论保证合同的无效及其责任的承担31. 试论担保物权与保证的竞合32. 论悬赏广告的性质及效力33. 浅析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34. 论无权处分合同:兼论《合同法》第51条35. 合同变更与合同解除法律后果的比较研究36. 论预期违约责任--兼谈与不安抗辩权的区别37. 论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界定38. 论可预见性规则及其在违约损害赔偿中的作用39. 论出卖人的瑕疵担保责任40. 转租的性质及效力思考41. 浅论租赁权的物权化及其法理依据42. 浅析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43. 浅议租赁物上增设物的归属44. 建设工程合同中的法定抵押权分析--兼评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45. 浅议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安全保护义务46. 货物联运合同中的责任承担初探47. 见义勇为的报酬请求权--从完善无因管理相关规定谈起48. 雇主责任浅析49. 交通事故民事责任的保险与赔偿50. 医疗风险防范与损害赔偿的协调51. 试论侵权损害赔偿范围的界定52. 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缺陷及完善53. 简论分家析产的法律性质及其效力54. 关于遗赠扶养协议中的若干问题的法律思考55. 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56. 论人格权的法律保护57. 试析违约责任中的可预见规则 58. 论我国婚姻无效制度的构建59.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探析60. 浅议精神损害赔偿制度61. 网络音乐著作权问题探析62. 论地理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63. 试论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64. 略论“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65. 论发行权穷竭原则66. 论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限制制度67. 网络言论自由及其法律规制68. 网络服务商侵权责任探析69. 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四、诉讼法类:1. 论我国现行审级制度的不足与完善2. 论我国民事证据制度的改革与发展3. 试析民事诉讼的第三人制度4. “陷阱取证”引发的法律问题探究5. 审判监督程序利弊谈6. “小额消费诉讼”的法律问题探析7. 关于公益诉讼的立法保护8. 民事诉讼保全制度探究9. 论民事诉讼中的抗辩10. 地域管辖中的若干问题探究11. 举证妨碍问题探讨12. 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探析13. 浅谈行政听证制度14. 论行政程序的司法审查15. 试论行政诉讼中的司法变更权16. 论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17. 民事诉讼陪审制度改革初探18. 论民事诉讼中调解程序制度的完善19. 论遗产继承中的共同诉讼人20. 民事诉讼中本证与反证辨析21. 关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若干问题探讨22. 论刑事诉讼的监督机制23. 论我国刑事诉讼庭审制度的改革24. 论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地位与作用25. 试论刑事诉讼各阶段的证明要求和证明标准26. 刑事诉讼中证据开示制度探究27. 我国刑事诉讼证人制度探讨28. 沉默权问题研究29. 试述非法证据的证明效力问题五、刑法类:1. 论特殊主体犯罪2. 论挪用公款罪3. 论无罪推定原则在我国刑事司法中的适用及不足4. 论罪刑法定原则5. 商业贿赂罪与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罪之比较6. 略论正当促销手段与贿赂罪7. 安乐死问题探究8. “非法经营罪” 探究9. 网络犯罪问题探究10. 新型金融犯罪问题探究11. 论侵犯商业秘密罪12. 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问题研究13. 论我国刑法中的结果加重犯14. 论不作为犯罪15. 浅谈股票贿赂案犯罪数额的确认问题16. 论投案自首的认定及刑罚的适用17. 试论我国假释制度的完善18. 结果犯及其形态探究19. 浅析我国数罪并罚制度的不足及完善20. 死刑存废问题探究21. 论我国罚金刑制度的完善22. 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及其法律适用问题探讨23. 流动人口犯罪问题探究六、宪法、行政法、法理、法史、国际法类:1. 试论罗马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影响2. 浅析中国近代宪政立法3. 论沈家本修律与中国近代法律制度的建立4. 试析汉代法律的儒家化5. 论君权、父权、夫权与中国古代法律6. 谈无讼与息讼7. 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与调适8. 论法律职业化与司法改革9. 行政执法难成因探究10. 关于改革和完善我国宪法监督体制的思考11. 论宪法诉讼制度的构建12. 我国宪法司法化探析13. 司法审查制度探究14. 法律移植问题探讨15. 论法的时代精神16. 论国家主权豁免17. WTO国际争端解决机制探究18. 试析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体系19. 对反倾销立法及其适用的法律思考20. 论国际私法中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21. 试论国际私法中法律选择的方法22. 论国际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冲突的解决23. 论我国涉外合同关系的法律适用罗马法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三、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与一物一权主义 任何一个法律制度的突变都会使既有的制度体系受到冲击和挑战,因为绝对所有权分离与裂变而直接受到冲击和挑战的是大陆法系物权制度的一物一权原则。在这场变革中,不乏学者挥洒笔墨质疑一物一权原则,认为,一物一权的原始涵义是一物之上只存在一个所有权,因此,自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产生之后,尤其是现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产生,在任何一个不动产上都可能存在多个物权,甚至是多个所有权。一物一权原则在历史上也许很必要,但现在已经彻底过时了。而且,作为法学的概念,一物一权原则非但不科学,还常常对实践发生误导。故应当废除。也有学者站在相对的立场上以否定双重所有权为基点坚决捍卫一物一权原则,认为近代大陆法的所有权制度之所以选择了罗马法的模式,而没有选择日尔曼法的模式,即从西欧中世纪的双重所有权到资本主义时代的一物一权,是人类社会摧毁以身份等级为特征的封建制度清除财产上的封建身份束缚所做的重要努力。如果今天我们承认双重所有权,就会使具有身份性质的所有权制度或观念死灰复燃。这种二元结构的所有权制度一旦建立,现存的所有权制度即会因所有权的肢解而丧失其逻辑支撑以至崩溃。没有一物一权精神的物权决不是大陆法系物权制度的物权,否定一物一权,即否定物权概念、物权制度本身。当然也有学者采折衷的态度,认为股东和公司两种形态的所有权的分离是以公司的存在为根据的,公司有可能因为法定原因发生终止,一旦发生终止,权利分离的根据丧失,清算后的财产要返回股东,从而使所有权的权能完全复归于股东,这种返回正是所有权弹力性的表现。因此,多重所有权的存在与一物一权主义并不发生矛盾,在法人存续期间并存的两种所有权仅仅是一物一权的例外现象和特殊的表现形式。 笔者认为,从大陆法上所有权发展的轨迹来看,其确实经历了从日尔曼法的双重所有权到罗马法的绝对排他所有权的变革历程,而且确实通过确立所有权制度废弃了封建的身份关系的束缚,张扬了所有权人的人性与自由。但如果仅以此作为论据,就导出“承认双重所有权,就会使具有身份性质的所有权制度或观念死灰复燃”,便是历史的倒退的结论,这一结论其实是欠缺必要的前提而不能成立的。因为绝对所有权的分割与碎变并非由封建身份关系所致,亦非导致封建身份关系束缚之结果,恰恰相反,它是绝对所有权人对其权利的自由表达,表明基于契约关系而各司其职的所有权主体各方地位完全平等,不受任何身份关系的束缚,决不是简单地向封建所有权制度的回归。肯定所有权自由分割的这种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不是法制的倒退,而是法制的前进。 物权具有排他性,这也是物权法的本质属性所在,否则,物权法就不称其为物权法。但是,物权的排他性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在同一物上所有权与用益物权的并存、所有权与担保物权的并存、罗马法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担保物权与用益物权的并存,以及担保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并存就是相容性的最好例证—物权兼具排他性与相容性双重属性。如果片面夸大物权的排他性,而否定物权的相容性,同样就如同否定物权的排他性一样,将使精心构筑与设计的大陆法物权体系遭致毁灭性的灾难。经过分割而在同一物上存在的多重所有权同样具有排他性与相容性,相容性决定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多重所有权,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在买卖标的物上存在的出卖人法定所有权和买受人的实意所有权即所有权相容性使然;而排他性又决定在同一物上不可能存在性质相互冲突的两个所有权,出卖人保留的法定所有权只能为出卖人一人所有,在同一出卖物上,不可能存在两个以上保留的法定所有权,同理,在同一出卖物上也不能存在两个以上实意所有权。物权的排他性与相容性是对立的,但又相互依存,相辅相成,二者的统一构成物权的完整属性。因此,只要我们依然坚持物权的排他性,尽管承认物权的相容性,承认在同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双重所有权,反映排他性的一物一权原则仍然可以在物权法中占据重委的地位。易言之,承认双重所有权与捍卫一物一权并不发生根本性冲突,大可不必谈虎色变,诚惶诚恐。 一物一权原则的核心内容是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正视所有权的当代发展与变革又坚持物权法的一物一权原则,这正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对此应该有两种不同的解决办法,其一,在保持原有一物一权概念的基础上,将双重所有权解释为一物一权的例外或特殊表现;其二,在现代法的语境下对于一物一权予以全新的阐释。国内外学者在阐释法律原则时颇有共识:“法律原则是可以作为众多法律规则之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的原理和准则”,法律原则“是法律精神的最集中的体现,是法律制度的原理和机理。”任何一项规则、制度及规范都不得和法律原则的精神相悖,因此,法律原则是对各项制度、规则和规范起统帅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方针。“原则可能互相冲突,所以原则有份量,就是说,互相冲突的原则必须互相衡量与平衡。”每一项原则均有其自身的价值和它所追求的价值,当某一个具体的案件适用不同的原则将有不同的结果时,就需要在不同的原则之间进行平衡和衡量,适用价值最大者。原则之间可以相互冲突或相互衡量,但原则项下不可以有例外,否则,法律原则不称其为法律精神的最集中体现,也不称其为对法律制度、法律规则与法律规范起统帅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方针。作为民法基本原则的诚实信用原则如果有例外或特殊表现形式,很难想象那应当是怎样的例外或怎样的特殊表现形式。一物一权原则既然作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同样不应该有例外。显然,第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虽然本意在于解决矛盾,却又将自己陷人新的矛盾之中。台湾学者黄茂荣先生谈及概念之演变时,以德国学者的名句作为论据:“法律必须随时间经过而演进,始能符合因时间之经过而变更之社会,应无疑义。其结果,构成法律规定之概念,自与法律同样常有历史性的时间结构,必须随历史之变迁而演进。”[41]“没有一个法律概念,在教条上是完全不变的”,[42]现代法所有权制度的发展与演变,使得一物一权等物权法上的概念也必将随之发生改变,这样一来,第二种方法似乎才是最符合逻辑的。 中外学者对一物一权的界定,文字的多寡不同,但就其所揭示的内涵可以概括为一句话: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性质相互冲突的他物权。[43]实际上,我们无须浪费太多的文字,只要将“内容、性质相互冲突”这一修饰语放在更准确的位置上,传统的一物一权概念便会有相当大的改观:在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以上内容、性质相互排斥的物权。这一概念具有两重含义:1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多个物权,包括一物之上可以存在两个所有权、所有权和他物权,或所有权和若干他物权。就是说,物权可以竞存,前提是,各种物权之间具有包容性,可以和平共处。但是,包容是暂时的,不是永久的。当潜在的物权排他性终于按耐不住物权的包容性而从骨子里进发出来时,竞存的物权便发生生死存亡的激烈冲突,解决冲突的手段是物权与生俱来的,或法律后天赋予的优先效力。物权优先效力的价值就存在于物权排他性取代物权相容性的变革之中,这场变革也造就了物权的优先效力;当然,所有权(母权)与自所有权中分离出去的他物权或自所有权中分割出来的它种意义的所有权(子权)[44]之间竞存的解体与优先效力无关,而由子权最终要向母权回归的本性所决定。2.性质或内容相互排斥的物权,即不相容的物权在一物之上只能有一个,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这是一物一权原则的本质内涵所在,是物权的排他性使然,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任何物权相互之间只要具有天然的排斥性,就不可能在同一物上竞存,一个权利在某一实在物上生成了,另一相斥之权利则自始不能生成:取得质物占有之人成就了质权,未取得占有之人不可能成就质权。当然,转质可以生成另一质权,但是转质权必须以原质权的有效存在为前提,依附于原质权而存在,原质权消灭,转质权随之消灭,转质权实际上是原质权的衍生物,在质物上存在的原质权与转质权并不是两个独立的质权。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出卖人一经将标的物交付买受人,买受人的实益所有权即产生,同一标的物上不可能同时存在另一实益所有权。这期间,如果由于出卖人一物二卖,抑或买受人将自己的实益所有权出让他人而导致再行转让的实益所有权成立,那么,原实益所有权将于次实益所有权成立之时自行消灭。[45]这种天然的排斥性来源于物权本性与内容的同一性,正所谓“同性相斥”。典权可以与抵押权并存,但不可以与另一典权并存,因为两个典权同以占有为要件,并具有相同的使用、收益之内容。同理,基于信托关系而产生的法定所有权可以与受益人的实益所有权并存,但在信托财产上决不可以再设定他人相同内容的法律所有权。总之,无论所有权制度的发展会给所有权,乃至于整个物权体系带来怎样的变化,一物一权原则不容置疑。 注释:尹田:《论一物一权原则及其与‘双重所有权’理论的冲突》,载《中国民法学精萃》2003年卷,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年版,第 241页。 参见王利明:《民商法研究》第2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278页。 〔美〕托马斯·C.格雷:《论财产权的解体》,高新军译,《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4年第5期。 参见欧阳坷:《人性光辉下的所有权》,吉林大学2004年民商法硕士学位论文,第4页。 陈华彬:《外国物权法》,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9页。 参见前引〔5〕,陈华彬书,第11页。 梅夏英:<当代财产的发展及财产权利体系的重塑》,载王利明主编:《民商法前沿论坛》,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80页。 参见前引〔5〕,陈华彬书,第11页。 参见前引〔7〕,梅夏英文,第80页。 前引〔2〕,王利明书,第286页。 前引〔5〕,陈华彬书,第9页以下。 参见前引〔2〕,王利明书,第289页。 前引〔5〕,陈华彬书,第16页以下。 肖厚国:《所有权的兴起与衰落》,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5页。 参见[英〕亚当•斯密:《国富论》下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页以下。 GottfriedDietze,InfnseofproPer,ThejohnsHOpkinsPress,1971,. 参见【日」我妻荣:《物权法》,岩波书店1995年版,第2页,转引自前引〔2〕,王利明书,第294页。 宋刚:《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及其担保意义—从大陆法系责任财产角度》,清华大学2005年法学博士学位论文。 谢哲胜:《台湾物权法制发展》,《财产法暨经济法》2005年第2期。 申卫星在他的博士论文中对诸种形式的所有权保留做了详细论述。简单的所有权保留指卖方将标的物交付给买方,在买方支付该特定标的物的价款前,该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出卖人保留,其保留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根据本合同占有的特定的标的物;延长的所有权保留中,买受人购买标的物不是用于消费或自己使用,而是为了将标的物转售他人,或者是对标的物进行加工、添附后再行出售,为了保证卖方的价金债权,卖方保留所有权的客体可以延长到买方的转售所得或加工物之上。在延长的所有权保留中,买方在完全支付价金后方可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在全部价金交付之前,买方有权对标的物进行处分。扩大的所有权保留,是指当事人约定当买方不仅清偿了全部价金,而且清偿了出卖人与买受人基于其它生意而产生的或即将产生的债务后,买方才可以获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制度。参见申卫星:《期待权理论研究》,中国政法大学2001年博士学位论文,第68页以下。 沈达明:《法国/德国担保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第148页。 参见前引〔20〕,申卫星文,第51页。 转引自前引〔2的,申卫星文,第91页。 转引自刘德宽:《民法诸问题与新展望》,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5年版,第7页。 笔者曾经主张,所有权保留中存在双重所有权,卖方所保留不是实益上的所有权,只有在买方没有按照约定交付价金时,这种所有权才具有意义,成为出卖人所有物返还请求权的权利基础;买受人以自己所有的意思占有、使用标的物的权利是真正意义上的所有权,只是这种所有权于买受人未按约定交付价金时终止而已。故可以借鉴英美法的经验,将两种所有权分别称为取回所有权和附条件的所有权。参见马新彦:《美国财产法上的土地现实所有权研究》,《中国法学》2001年第4期。 王利明:《论公司所有权的二重结构》,载前引〔2〕,王利明书,第78页。 前引〔l〕,尹田文,第249页以下。 梅夏英教授在他的论文《当代财产的发展及财产权利体系的重塑》中也认为:“法人可以享有所有权所包含的一切权能,但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所有权。因为所有权是就个人对物本身权利义务的描述,法人作为一个法律构建的实体,本身便是一个团体的概念,这种由团体占有形成的法律上的主体本身便与’绝对所有权’的个人主义隐喻相悖”。参见前引〔7〕,梅夏英文,第82页。 前引〔7〕,梅夏英文,第84页。 以所有权保留为例,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价金的,其所有权终止,并回归于出卖人,出卖人的所有权由法律所有权转变为完整意义的所有权,有权利向买受人主张所有物返还请求权;买受人依约支付价金的,价金一经交付,出卖人的法律所有权自行终止,买受人的所有权转变为完满状态的所有权。 前引〔1〕,尹田文,第252页。121法学研究2006年第1期这种抽象的所有权的结果”。 GyorgyDiosdi,nersnPinAneetanre一classcazRomaLaw,、133、134.转引自前引〔2〕,王利明书,第275页。 傅静坤:《论美国契约理论的历史发展》,《外国法译评》1卯5年第1期。 孙宪忠:《中国物权法原理》,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42页。 前引〔1〕,尹田文,第249页;孟勤国:《物权二元结构论》.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104页。 参见前引〔2〕,王利明书,第79页。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71页,第72页。 同上 参见梁慧星:《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40页。 迈克尔•D•贝勒斯:(法律原则—一个规范的分析》,张文显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年版,第13页。 [41]Laren:,Meth记enlehrede:Reehtswissenschaft,,;GerhartHusserl,Reehtundzeit,1955,s一off.,转引自黄茂荣:《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3页。 [42]前引〔41〕,黄茂荣书,第83页。 [43]如日本学者川岛武宜所言:一物一权主义是指一个物权的客体仅为一个独立的有体物,在同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的物权,尤其不能设立两个以上所有权。我国学者对此也有同样的表述,一物一权原则指一物之上只能设定一个所有权;一物之上不得设定两个以上内容相冲突的他物权。参见王利明:《物权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82页。 [44]为行文方便,我们在此将所有权称为母权,分离或分割后产生的物权称为子权。 [45]实意所有权指不具有所有权的法律责任,但具有所有权本质属性的所有权,亦称实质意义上的所有权,或实质上所有权,英美法上相应为衡平法上的所有权。与此对应的是法律所有权,指由法定公示方式表征的所有权,又称为法律上所有权,或形式上所有权,英美法中相应为普通法的所有权。另外,站长团上有产品团购,便宜有保证
作为一名大学生,要想防止网络犯罪,主要是克制贪念,适度消费。不要轻信他人,你这些为主题就好。
一、注重对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
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自我,认识社会,树立正确的人生方向,追求目标,增强大学生的公德意识。
二、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
针对大学生心理发展不够成熟的特点,学校要有意识地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开设心理咨询服务。帮助大学生形成健康向上的心理
三、加强校园内的内部管理,及社会各部门的共同教育。
共同管理预防犯罪首先必须保证良好的校园生活环境,保证校园是一个学习知识的场所,切实抵制社会不良文化的进入。学校要关心学生的生活,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中的各项困难。
扩展资料
网上交往的虚拟性,淡化人们的道德观念,削弱了人们的道德意识,导致人格虚伪。加强网络伦理道德教育,提倡网络文明,培养人们明辨是非的能力,使其形成正确的道德观,是预防网络犯罪的重要手段之一。
当前,开展网络行为道德宣传教育活动,就是要把公民道德建设纲要的内容作为网上道德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利用声、光、电等多种现代化手段,把“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灌输给广大网民。
从而提高他们的道德素质,使网民能识别和抵制网上的黑色、黄色和灰色信息,主动选择有积极意义的信息,形成良好的上网习惯,坚决抵制网络色情等不良信息的诱惑,自觉地遵守有关网络规则,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不断推动网民的道德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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