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当前发展国内旅游业的对策 由于我国国内旅游业起步基础差,水平低,远远不能适应人们的旅游消费需求,我们必须探讨一下制约我国国内旅游业发展的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国内旅游业与国际旅游业的地位摆不正。由于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建设急需外汇,因此我国政府提出了优先发展国际旅游业的方针,因而一提到旅游,人们就会想到接待海外游者。全国各地把大量的财力物力放在国际旅游上,一方面是热点人满为患,一方面是温冷点的高档设施的闲置浪费,造成“高级宾馆无人住,国内游客无处住”。国内旅游业长期从属于国际旅游业的发展,国内旅游市场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对国内旅游者需求的设施建设,缺乏计划和实际指导,统计资料不全,国内旅游业除了旅游收入和人数的统计,其他方面还是空白。对国内旅游业的理论研究,也处于相当薄弱的地位。 2、对国内旅游业的认识存在不少“误区”,如自费和公费的纠缠不休,一提起国内旅游业,人们就会敏感地想到“自费”、“公费”问题,“不许到风景区开会”,“不许公款旅游”虽三令五申,但收效甚微。如何正确认识自费公费问题现在还没有定论。 3、旅游法规不健全,经营秩序混乱,旅游者的正当权益得不到保护。国内旅游者“花钱买罪受”,被宰被骗,屡见不鲜。由于旅游资源的稀缺和不可再生性,容易导致垄断价格,有些地方保护主义严重,自行定价,巧立名目,价格多变。如报纸上披露的庐山、华山垄断旅游景点,旅游者拍照要收费。广西桂林“野马”宰客十分厉害。有的甚至规定只准本地车辆上山接送客,外地车辆严禁上山(如山西五台山)。价格变化多端,乱涨价严重,存在着“质次价高,质价不符”的现象。 4、旅游基础配套设施和服务设施跟不上国内旅游业发展的步伐。 (1)交通瓶颈的制约:旅游业依赖交通的发展,交通又经常合理地牵制着旅游业的发展。我国交通超负荷运载:从火车看,一般超员50%-80%,全国每天约有80万人站着乘车。长江和沿海航行的客轮经常超员30%,有时甚至高达50-80%,我国航空运输更是爆满,一般人购票都要靠关系。我国公路通车里程有沥青和水泥路面的仅占23%。因此,发展我国国内旅游业的首要问题是解决交通问题。 (2)旅游景点缺乏规划:我国有着丰富的自然人文景观,但是旅游项目开发缺乏创新性,桂林市1992年同时出现10家民俗旅游点便属此类。旅游景点处都是楼堂庙宇,游乐园之类,粗制滥造仿古景点,致使人文景观同自然景观不能融合在一起。 (3)其它问题:有关国内旅游的饮食业、饭店比重太小,我国饭店建设片面追求高档,以致形成“高中低”倒金字塔型。经营国内旅游的旅行社发展速度过慢;针对国内旅游市场的旅游人才匮乏,教育落后。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使我国的国内旅游业真正向效益质量型过渡,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1、进一步认识国内旅游业的地位,树立“大旅游”观念。 国内旅游业是整个旅游业的基础,我国发展国际旅游业必须以国内旅游业为基础。旅游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内旅游业的特点,从食宿行游购娱六个方面加以统筹规划,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步伐,满足国内旅游市场的需求。 2、充分利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加强旅游市场的宏观调控。 由于国内旅游业涉及到交通、饮食、娱乐、园林、商业、文化等部门,如果没有“一盘棋”的观念,就会使国内旅游业的发展步履维艰。为了使这些部门相互衔接,融为一体地为国内旅游业服务,国家必须加强宏观管理和协调。 (1)经济上要充分利用价格杠杆,制定优质优价,特质特价,大众低价,竞争保护价的内容。一是调节淡旺季差价;二是对温冷线实行中档价格,对旅游服务配套优越的城市实行高档价;三是对于特殊吸引力,特种旅游项目及线路,有限的客源容量的资源,一律实行垄断价格。 (2)利用法律手段,打击不法经营,维护旅游者的正当权益。旅游主管部门要在法律指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出旅游业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实施细则及配套措施,并不折不扣地贯彻。利用国家颁布的法规如《旅游法》、《保护消费者权益法》,加强对国内旅游业的管理,改善国内旅游业的经营秩序,使国内旅游业健康发展。 (3)利用行政手段,制定有关的产业政策,指导国内旅游业协调适度发展。在产业布局上,热点要优先发展国际旅游业,适当兼顾国内旅游业;冷点要集中力量发展国内旅游业;温点努力促进国际旅游业的发展,花一定力量抓好国内旅游业。引导投资的正确投向,使旅游设施高中档比例协调,物质设施和精神设施比例要适中。 3、正确认识公费旅游,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 (1)企事业单位的业务旅游,如参加订货会,展销会,采购生产资料过程中的旅游以及对客户的旅游服务,符合国家有关的政策法规,应属于计入成本旅游。 (2)职工干部的奖励旅游,疗养旅游,工会和党团组织为了丰富职工生活组织的观光旅游,这是合理的,应当提倡。富裕起来的农民利用集体公积金组织旅游活动,开拓农民眼界,增长见识,这都属于福利型旅游。 4、加强国内旅游业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创造良好服务条件。 (1)加强交通投资,解决瓶颈制约:多方筹集资金,吸引地方,部门、企业合资办交通;依靠科技进步,改善基础设施,加强运输方式的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把旅游交通与一般性交通区别开,让旅游交通独立经营。 (2)制定旅游景点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开发步骤和实施方案;做好旅游市场的信息预测,宣传广告及可行性研究的分析工作,以克服规划建设和经营管理的盲目性。 (3)针对国内旅游市场的旅游产品要多样化,富于地方特色和纪念意义,吸引不同的旅游者。加快二三类旅行社的发展速度。 (4)加强对国内旅游业的理论研究,统一国内旅游业的有关的统计口径,加强预测工作。 参考书目: 《旅游经济》1984-1992年合订本,1994年第1期。 《消费经济》1988-1993合订本。 《现代旅游市场经营学》于学谦著,旅游教育出版社。 《旅游方针政策与法规》,中国旅游出版社。
第三章 我们应该做的 (1)支持社区积极参与符合国家目标和优先项目的旅游政策和计划的制定、实施、监测和评估工作,并组织社区的宣传活动,使人们意识到从旅游发展中所获得的利益。 (2)通过旅游活动,为人们提供广泛参与经济和社会活动的机会,从而改善人们的生活水平,在可能的情况下,可在边远地区开发旅游活动和旅游目的地,增加农村的收入。 (3)旅游发展规划要确保旅游目的地的遗产及其完整性,尊重社会和文化规范,特别是要尊重当地固有的文化传统,在旅游业可能损害当地社区和社会价值的情况下,控制旅游业的发展速度。 (4)与旅游从业人员合作,鼓励他们为旅游目的地树立正确的形象而进行有效的促销,通过教育、信息和交流等方式,使游客意识到当地社会的文化及其对游客的态度。 (5)承认人力资源开发在旅游业中的作用,制定有利于吸收当地劳动力资源的长期计划,采取适当措施为妇女和青年广泛而又积极地就业提供机会。 (6)通过政府、私营机构和有关方面的联络和沟通,促进并加强国际协调和监督,以便宣传旅游的积极影响并消除旅游的消极影响。 (7)进一步调动当地和国际上的力量,消除和控制与旅游业有关的弊病和对人的剥削,特别是对妇女、儿童和其他处于不利地位的群体的剥削。 (8)鼓励各国政府在国际和国内颁布法律,加强执法,通过协议采取行动,不让犯罪分子有藏身之地,以铲除旅游过程中不利的社会影响。 (9)认识在“二十一世纪议程”中旅游业的重要性,因为旅游业是一个重要的发展途径,像其它产业一样,旅游业也会消耗资源,产生“垃圾”,在其发展过程中不但会对社会和文化产生影响,而且还会对环境造成影响,其中对生物的多样性和脆弱性的生态体系(例如珊瑚礁、考古遗址、高山、海滨和温地)的影响已经引起人们的关注,更为重要的是世界各国都应当遵守生态旅游的准则。 (10)让我们大家共同努力,以便制定并最终通过一个“全球旅游业的职业道德准则”。 结论 随着社会的发展,旅游业已成为全球经济中发展势头最强劲和规模最大的产业之一。旅游业在城市经济发展中的产业地位、经济作用逐步增强,旅游业对城市经济的拉动性、社会就业的带动力、以及对文化与环境的促进作用日益显现。但与此同时旅游业产生的种种弊端对社会产生的副作用也是不容忽视的,因此,我们在充分利用旅游业所带来得发展机遇的同时,也要加强对其弊端的治理。 参考文献 [1]谢彦君﹑陈才﹑谢中田﹑《旅游学概论》、2003、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86﹑187页 [2]郑本法﹑《旅游产业的十大功能》一文(见《甘肃社会科学》1998年第4期或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复印报刊资料《旅游经济》1988年第3期)
(1)大型旅行社集团化。 在我们设想的目标模式中,大型旅行社所要解决的重心问题是规模经济问题。根据这一构思,我们应使目前约占旅行社总量1%强的规模较大的旅行社通过合并、兼并或其它方式重新组合,形成一定数量人、财、物一体化的紧密型旅行社集团。旅行社集团的构架可以承袭现行一些大社采用的总社和各热点地区分支社的形式,但总社和各分支社在人、财、物等资源上应是一体的,组织管理采用集团企业的管理方式。从微观角度讲,这种旅行社集团有利于真正发挥其在采购、预订、营销、资金、人才等方面的优势,有利于实现规模经营,获得规模经济;从宏观角度讲,这些有限的大型集团企业的存在可以引导和稳定市场,克服旅行社市场因过度分散和紊乱造成的问题。 在我们讨论建立的目标体系中,大型旅行社在实现集团化之后,其基本业务包括3方面,即产品(特别是适合大众旅游市场的标准化旅游产品)开发、市场开拓和旅游接待,而销售业务(这里限指国内旅游和出境旅游)则主要由数量众多的中小旅行社代理。这些举足轻重的旅行社集团把全部资源集中于三块相互联系的旅游业务中,势必会提高自身和整个行业产品开发和市场开拓的力度,提高总体接待质量,同时还会因为避免了很多分散的重复劳动和相应的不规模竞争而减少资源耗费。 (2)中型旅行社专业化。 大型旅行社在整个市场内通过重新组合实现集团化之后,市场上一些中等规模的旅行社(不排除一小部分小型旅行社)应相应调整其经营方向,避开其在经营标准化产品方面的比较劣势,实现专业化经营,以便最大限度地满足特定细分市场旅游者的需求。中型旅行社的专业化主要体现在所经营的产品上。与旅行社集团凭借自己实力通过经营标准化产品达到规模经济的指导思想不同,中型旅行社应针对某些细分市场,对某些产品进行深度开发,形成特色产品或特色服务。在我们的目标体系中,中等规模旅行社的专业化发展是一种必然的理性化选择:专业化经营集成本优势与产品专业化优势于一身,解决了这类旅行社因规模较小形不成规模经济、因而也难以直接与旅行社集团竞争的问题。而对行业来说,专业化的特色经营起到拾遗补缺的作用,中型旅行社的专业化开发会使旅游产品更加多样化,从而增强旅游产品的总体吸引力。 在此需要指出的是,分布在不同地区的专业旅行社可以采用连锁经营的方式实现联合。联合以前,各单体连锁社可能规模不大,但连锁经营是把这些中小规模旅行社的力量集中起来,使其可以像旅行社集团那样拥有在产品开发、采购和促销等方面的优势,这实际上是另一种形式的规模经营,符合利用规模经营提高低利润行业经济效益的原则。当然,由于受单体旅行社规模的限制,连锁社所经营的产品类型不可能太多,而只能是专业化和特色化的旅游产品。 (3)小型旅行社通过代理实现网络化。 与大型旅行社实现集团化、中型旅行社实现专业化和连锁经营相适应,我们设想的目标模式对众多小旅行社的调整是通过内部改造或增设的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实现网络化,成为旅行社业面向旅游者的窗口。旅行社的网络化实际上是由旅游需求的特点所决定的,因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受教育水平的提高,旅游需求在我国也将日益普及,其结果是旅游需求可能在任何一个地方产生,为了便于消费者的需求和购买,旅行社营业的场所必须广泛设立于消费者便于购买的所有地方,即所谓的网络化布局。 我国旅行社的网络化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与代理制联合起来,即通过代理制来实现网络化(这里的网络化还包括旅行社之间的业务联系这层含义)。代理制的实现要求将绝大多数的小旅行社改制为代理社,代理社不从事产品开发,也基本不拥有其它接待设施,其业务是专门从事旅游产品的代理销售,因为网络化的意义实际上等同于旅行社把销售触角伸向产生旅游需求的每个角落。前述高度集中的集团化经营方式无疑会满足这一要求,因为旅行社集团如果完全凭借自己的力量实现广泛布点无疑会大幅度提高其经营成本,而且会加大控制难度和经营风险。 现有众多小旅行社如果能够实现向代理社的转变,就可以避免原先“小而全”的建制和业务上面面俱到而又面面不到位的矛盾,使其彻底摆脱举步艰难的局面。与此同时,代理社代理销售旅行社集团和专业社的产品还可以让那些被代理的旅行社集中资源,专心致力于产品的开发、促销和旅游接待业务,进而达到通过这种专业化分工和更深层次的合作实现旅行社业规模经营的目标。 代理社可以只代理销售某一旅行社集团的产品,但更常规的做法是代理社根据自身和市场情况选择销售多个旅行社集团和专业旅行社的多种产品,这实际是一种超级市场式的销售方式,它便于旅游者的充分选择和购买。这样,除了在佣金和销售提成的制度下代理社本身具有较高的销售动力之外,还可以有效促进被代理社之间的竞争。 综上所述,我国现行旅行社经营体系存在许多难解的问题,众多的旅行社在这种经营体系下呈经营维持状态,已挣扎了多年。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步伐的加快,旅行社将面临更为成熟的竞争者和前所未有的挑战,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旅行社的经营体系向着更有利于竞争和发展的模式调整已成为必然。另一方面,我国现行旅行社业的基本特点,即大、中、小旅行社并存,大型旅行社数量少而规模和市场份额大,中小旅行社数量多、比重大而又有着合理的地理分布,为旅行社经营体系朝着大型旅行社集团化、中型旅行社专业化和小型旅行社网络化的目标模式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基础条件。 注释: [1]1996年10月国务院颁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对我国旅行社分类办法进行了调整。目前,国家旅游局正根据新的分类办法对现有旅行社进行类别调整,尚没有公布相应的统计资料。因此,文中与旅行社类别有关的分析只能暂时基于类别调整前的统计资料。——作者 [2]目前国旅总社在国家工商局注册的“海底婚礼旅游”属个别现象,不具代表性,而且这种做法的公平性尚值得商榷
旅游产业的发展在为文化交流提供便利的同时,社会意识形态中的糟粕也会随着外来旅游者悄然而至,对旅游接待地的社会意识予以腐蚀。如: 表现在价值观念上,当地居民已有人开始以羡慕的眼光观察着外来游人的生活方式,并开始疑虑自身的人生价值;表现在道德观念上,当地有些居民通过观察外来游人的生活方式,开始怀疑传统的真善美与假恶丑的是非标准;有的在外来文化面前自惭形秽;有的热衷于模仿西方旅游者的气魄和服饰,但却因其条件所限难免显露出东施效颦的滑稽。 污染自然环境,败坏社会风气 旅游产业的发展给自然环境带来的污染主要表现为:旅游交通的频繁和飞机、汽车、游艇等交通工具废气排放量的增加,使旅游接待地的空气污染、噪音污染和水质污染加剧;各种旅游设施的过度兴建,不仅有“三废”污染的问题,而且破坏了原有自然景观的布局;旅游者对名胜古迹的触摸攀爬和乱刻乱画,使名胜古迹的原始风貌及其存在寿命受到严重威胁;旅游者摩育接踵而至,大大地增加了接待地的垃圾处理量,加上一些旅游者随意丢弃废物的不良行为,致使当地垃圾成堆,蚊蝇成群,昔日那和谐宁静、美丽舒适的自然环境已荡然无存;特别是外来旅游者不适当地狩猎、采集、露营、野炊以及为了寻求刺激而对旅游资源的施暴行为,接待地居民急功近利,不顾后果地开山辟路、大兴土木,都可能导致物种灭绝,山火四起,气候恶化,水土流失,生态平衡受到严重破坏。 如果说旅游产业对自然环境的污染可限期得到治理,那么旅游产业对社会风气的败坏却是难以好转的。受外来游人的影响,接待地的社会病已经成了“公开的秘密”,且有日趋蔓延之势。有的人以“个性解放”为名,行酗酒、卖淫、吸毒、迷信之实。又有人在金钱的诱惑和纵欲意识的驱使下,肆无忌惮地违法犯罪。 第二章 旅游产业的社会治理 旅游产业对经济社会,既有积极功能,又有消极弊病。无论是积极功能,还是消极弊病,都是有一定条件的。一般地说,旅游产业的功能是主要的、现实的,而旅游产业的社会弊病是次要的、潜在的。因此,应当在澄清认识的基础上,发挥和扩大旅游产业的社会功能,抵制和清除旅游产业的社会弊病,使旅游产业沿着健康文明的方向发展, 而不应因噎废食。鉴于这种认识,许多专家学者和有关人士都对旅游产业社会弊病的治理想对策,提措施。 加强旅游规划,防止过度发展 必须对旅游接待量进行适度控制——在制定旅游规划时,对旅游产业的发展进行合理布局;在实施旅游规划时,则应根据情况的变化,对旅游产业的发展进行有效控制;力避因旅游产业的超负荷发展而产生社会问题。 进行舆论引导,提高承载能力 旅游接待地的政府部门通过舆论传媒,引导当地居民,不断提高他们在心理上对当地旅游业发展的承受能力;使其充分认识发展旅游产业给自己带来的实际利益,以便为发展旅游产业尽心尽力。 生产健康产品,丰富游览内容 1997年中国旅游工作的主题就是,大力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努力办好'97中国旅游年。这就要求旅游目的地应向游客提供满足人类正当需求的旅游产品,其旅游活动的内容应该是积极、健康和向上的,一切违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有碍积极健康的东西,必须加以抵制。而力争实现国际旅游和国内旅游的持续发展,将旅游行业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则是1999年中国旅游工作的思路和奋斗目标之一。 健全管理体制,重视宣传教育 旅游接待地的政府部门应利用国家的各种规章制度和政策法规,对旅游产业的社会弊病予以强行治理和控制。特别是要健全和完善全国性、系统性与旅游产业相关的管理条例和政策法规,建立和强化专门负责治理和控制的执行、监督和管理机构,严厉惩罚那些违规犯罪的社会群体或个体,把旅游产业的社会弊病控制在最小的程度和范围内。与此同时,尤其要重视宣传教育,强化对旅游产业社会弊病的软控制。既要对外来旅游者进行宣传,让其了解旅游接待地的有关的注意事项和政策法规,以便预防由于无知而发生违规行为;更要对旅游从业者和当地居民进行教育,以便提高其思想认识,增强其思想上的免疫力。自1980年以来,世界旅游组织(WTO)每年为世界旅游日确定一个主题。从一个侧面可以看出对旅游产业社会功能的发挥和对旅游产业社会弊病的治理。这些主题分别是: 1980年,旅游为保存文化遗产,为和平及相互了解作贡献。 1981年,旅游促进生活质量的提高。 1982年,旅游的骄傲:做文明的客人,文明的主人。 1983年,旅游和度假是所有人的一种权利,也是一种责任。 1984年,旅游为国际谅解、和平与合作服务。 1985年,开展青年旅游,文化和历史遗产为和平与友谊服务。 1986年,旅游:世界和平的促进力量。 1987年,旅游促进发展。 1988年,旅游:从中获取教益。 1989年,自由旅行,促成世界一家。 1990年,旅游,未获认知的产业,有待开发的服务。 1991年,通讯、信息和教育:旅游发展的动力。 1992年,旅游是促进社会经济一体化和增进各国人民了解的途径。 1993年,争取旅游发展与环境保持的永久和谐。 1994年,高质量的员工,高质量的服务,高质量的旅游。 从1992年之后,中国旅游业每年确定一个宣传主题,作为从全局上树立中国旅游形象的一个重要措施。从中也可看出中国为了弘扬旅游产业的社会功能和治理旅游产业的社会弊病做出的努力。中国旅游业的宣传主题分别是: 1992年,中国旅游观光年。 1993年,中国山水风光游。 1994年,中国文化古迹游。 1995年,中国民众风情游。 1996年,中国度假休闲游。 1997年,中国旅游年。 1998年,中国华夏城乡游。 1999年,中国生态环境游。 2000年,中国神州世纪游。 2001年,中国体育健身游。 2002年,中国民间艺术游。 2003年,中国烹饪王国游。 2004年,中国百姓生活游。 2005年,中国旅游年。 2006年,中国乡村游。 2007年,中国和谐城乡游。 中国旅游业不仅每年确定一个宣传主题,而且还确定相应的宣传口号。从这些宣传口号里,更可看出中国在弘扬旅游产业社会功能、治理旅游产业社会弊病方面所下的决心。如: 1998年华夏城乡游的口号是:现代城乡,多彩生活。 1999年生态环境游的口号是:反璞归真,怡然自得。 2000年神州世纪游的口号是:文明古国,世纪风采。 1997年5月22日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通过了世界旅游领导人会议《关于旅游业社会影响的马尼拉宣言》。因该宣言是专就旅游业的社会影响发表的,且在全世界范围内是权威性的,故全文录之,作为本文的结束语:我们来自世界77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和私营团体的代表聚集一堂,出席世界旅游组织和菲律宾共和国政府联合举办的“关于旅游业社会影响的世界领导人会议”;我们认真讨论了旅游业的社会影响,研究了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积极影响,并最大限度地降低其负面效应;我们相信旅游业将继续不断地为各国和社区带来社会、经济利益,且旅游业并不是造成社会问题或与之相关问题的唯一原因;我们决心消除产生于旅游业或其相关活动的社会弊病。
论我国旅行社经营体系调整的目标模式 1978年以来,我国旅游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作为旅游业重要组成部分的旅行社也从发展初期的寡占行业发展成为现在的垄断竞争行业,行业规模已经基本形成。然而,正如许多学者和业内人士所注意的那样,与我国旅行社市场结构变迁过程相伴而生的是我国旅行社业的发展渐入困境,现行旅行社经营体系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与此同时,《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最终达成和我国政府对加入包括《服务贸易总协定》在内的世界贸易组织的坚定态度,决定了我国旅行社业终将直接面对由外国旅行社的进入而对我国旅行社的发展所形成的挑战。本文试图通过对我国旅行社行业特征和现行经营体系的系统分析,提出我国旅行社经营体系调整的目标模式,以使我国的旅行社行业未雨绸缪,更为有效地迎接挑战和参与国际竞争。 一、我国旅行社业经营体系剖析 我国旅行社业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形成一定的规模,并在行业法规、行业制度和市场机制的双重作用下形成了自身的特征:从我国旅行社业的类别结构[1]来看,三类社占压倒优势;从我国旅行社业的规模结构来看,小规模旅行社占绝对多数;从地理分布情况来看,我国旅行社在全国的分布基本合理;行业利润逐年下降,我国旅行社业正逐步成为一个低利润行业。 我国旅行社业现行经营体系是行业政策法规、传统经济体制和现行市场机制综合作用的结果,尽管这一体系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就我国旅行社业发展的实践和趋势而言,其最大弊端是造成下述一系列问题的存在和不断恶化: (1)大型旅行社没有实现规模经济,其规模优势得不到发挥。 大型旅行社在经营中具有旅游产品开发、旅游服务采购、旅游市场拓展、旅游接待以及资金、信息、人才和抵御风险等多方面的优势,因此易于实现规模效益,而在我国旅行社行业中,大旅行社的规模效益并不明显,优势也远未得到充分发挥,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我国旅游业近几年一直保持着较好的发展势头,市场持续扩大,旅游收入尤其是国际旅游收入增长很快。而在此情况下,一些大型旅行社的业务发展缓慢,在竞争中面对众多新的商业机会,自身却处于保市场或无奈于市场份额下滑的困境之中。②大旅行社未能在旅游市场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即未能平抑市场的过度竞争,未能起到引导和稳定市场的作用,致使市场的混乱无序成为困扰我国旅行社业发展和造成旅行社资源浪费的顽症,大社自身也未能避免这种市场混乱所带来的负面效应。③在旅行社的内部管理方面,一个突出现象是一些大社内部普遍实行部门承包或变相部门承包,强化部门权益,使得部分大型旅行社实际上成为一些业务上相对独立的小旅行社的集合体,在这种格局下,大旅行社当然发挥不了应有的优势,难以形成规模经济。 (2)中小旅行社缺乏明确的市场定位,发展可谓举步艰难。 就目前我国中小旅行社的总体情况而言,其特点集中表现为有限的接待数量和低下的利润水平。在接待数量方面,近年来我国许多小旅行社处于发展无望而又能勉强支撑的境地。自1995年1月国家旅游局在旅行社行业实施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制度以来,很多小型旅行社不堪重负,纷纷退出行业。这种现象一方面反映了众多小型旅行社的经济实力和经营状况,另一方面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业主对行业和自身未来发展的理性预期。在利润率方面,我国以经营国内旅游业务为主的众多中小旅行社多为二类社和三类社。根据国家旅游局提供的资料,1994年这两种类型旅行社的平均利润率不足8%,1995年约为,而为数众多的三类旅行社1995年的平均利润率更是下降到。这些资料反映的还只是税前利润,如果再扣除所得税,则这些旅行社所剩净利润更是微乎其微了。 有限的接待量和低利润率现象的并存充分说明了当前中小旅行社经营的艰难局面。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而从旅行社自身因素来看,绝大多数中小旅行社人、财、物力有限,而其经营活动却涉及从产品设计开发到旅游接待的各个环节。这种经营的多环节必然造成每一经营深度的不足。浅层次的产品开发直接影响其对旅游者的吸引力;促销的乏力使得很多国内游客对旅行社的服务缺乏了解,对利用旅行社能获得的价格实惠及其它便利半信半疑,最终使得国内旅游者对旅行社的利用率偏低,市场范围狭小;接待的不周更是造成或强化了社会公众对旅行社的不良印象,减少了回头客和其它顾客来源。旅行社在这种恶性循环中求生存,必然举步艰难。 (3)旅行社业恶性价格竞争盛行,市场秩序混乱。 国家旅游主管部门1985年对旅行社类别的划分和对旅行社业务范围的规定,其初衷或许在于通过这种形式的分工来起到规范市场和保证产品质量的作用,而在我国旅行社业后来的发展过程中,由于一、二类社比例失调造成二类社业务量明显不足,致使许多二类社为谋求生存而违反国家规定超范围经营,直接在海外招揽客源。在此期间,国家主管部门在执法方面的乏力,使得这种现象迅速蔓延,而部分一类社贪图蝇头小利,通过为二类旅行社代办签证通知赚取不义之财的做法无疑对此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最终致使许多三类社也开始从事外联和国际旅游接待业务。除此之外,这种现象的出现和普及无疑也包含着旅行社实业界对我国以水平分工为基础、以各种特许经营权为特征的旅行社人为市场分工模式的否定。1996年10月国务院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对我国旅行社管理制度进行了一系列重大的调整,但单就对旅行社类别进行的调整而言,我们在某种程度上或许可以说这只是一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做法,即只是取消了曾经对我国旅行社市场秩序干扰最大的二类社,然后根据剩余两类旅行社的业务分工情况更名为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水平分工的基础和特许经营权的特征并未改变,其未来的运转结果很可能会重蹈历史覆辙。如此看来,人为的市场分工模式未被也难被业者所接受,行业中某种有效的自然分工体系又难以形成,加之为数不多的几个行业组织极其有限的约束力及其在管理权威方面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出现当前这种市场混乱的现象自然也是难免的。 旅行社市场混乱的一个突出表现是以削价竞争为主的旅行社之间的恶性价格竞争。削价竞争是行业市场机制不成熟、同时行业内缺乏有效的规范准则的集中反映,它使参与者大伤元气,非参与者经营更加困难。竞争的结果不会刺激产品质量的改进,而是导致质量被忽视,无意保证质量或无力保证质量,使旅行社卷入另一种形式的恶性循环。 除以上几个问题与我国当前旅行社的经营体系直接相关之外,行业内许多其它问题的存在也与目前的经营体系有很大的联系。如旅行社产品的重复雷同,旅行社促销能力尤其是海外促销能力薄弱和旅行社总体接待能力低下等。其中,旅行社产品的重复雷同是我国旅行社业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旅行社产品由于缺乏诸如商标权、专利权这样的进入限制[2],又无太多技术障碍可供保留和垄断,使得一些有开发能力的旅行社一旦开发出某种能够迎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众多中小旅行社便一哄而上,竞相模仿或参与经营,这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有实力的旅行社向深度开发和促销产品的积极性,而一些既缺乏必要的硬件设备,又不具备藉以保证接待质量的“软件”基础的中小型旅行社的存在必然会降低旅行社的总体接待力量。 二、我国旅行社经营体系调整的目标模式 如前所述,我国现行的旅行社经营体系造成了众多难解的问题,而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也已经得知,目前我国旅行社业的行业特点是以三类社为主体的小规模旅行社占绝对多数,但我们并没有否定少数大规模旅行社的存在。事实上,正是为数有限的大规模旅行社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行业平均利润水平的上升,但它们却不能改变行业利润率逐年下降和我国旅行社业正逐渐成为一个低利润行业的事实。此外,我国旅行社行业的另一突出特点是其基本合理的地理分布特点。有鉴于此,我们认为我国旅行社经营体系调整势在必行,考虑到行业当前的现实,同时考虑到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旅行社业将要面临的国际竞争态势,我们认为我国旅行社经营体系调整的方向是通过对现有旅行社的改造、分化、组合以及增设等方式实现大型旅行社集团化、中型旅行社专业化和小型旅行社通过代理制形成网络化的目标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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