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清单的开具方式如下:
1、进入防伪税控系统,进入发票管理界面,点击发票填开;
2、确认发票号码;
3、进入发票填开界面,填写购货方信息;选择金额含税与否,点击清单按钮,进入清单填开界面;
4、填写货物或劳务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及税收分类编码等信息;
5、检查确认所有信息均已正确填写,点击完成返回发票填开界面;
6、打印发票;
7、在已开发票查询界面,查询刚刚已开的发票,点击清单按钮,打印增值税发票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