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所制为明朝的最重要军事制度,由明太祖所创立,其构想来源于隋唐时期的府兵制,盛行了很久一段时间,但是它最终随着社会的发展而被废弃了。
在明朝初期,军户由参加农民起义的士兵、投降的元军和被判充军的犯人等组成。军队有独立的军籍系统,与普通民众有着严格的区别。而且,军户是世袭的,所以他们的子孙后代,都会继承军户这个身份。
卫所制度有许多优点。首先,明代初期的军户就是明代卫所制度下的产物,并且将一部分不安定的人集中到军队里,使社会更加稳定了。
其次,卫所的经济来源主要是军屯,寓兵于农。朱元璋供养军队的思路是:不花费百姓的钱,而是由军队自给自足。而且军屯有利于荒地的开垦,使得明初经济自战乱中复苏。在边疆进行屯田,还兼有行政管理的功能,因为边疆通常不设置州县,直接由卫所行使行政管理的职能,因此有助于加强对边疆的统治和管理。
明代卫所制度对明朝的疆域领土的扩张是有积极意义的,明代卫所制度为帝国扩张带来了充沛的人力和物力。
当然卫所制也有缺点,军户世袭使得卫所制比较封闭,特别是被判充军的人,后代也要戍边,于是就出现了大量的兵卒逃亡;再加上军队中贪污严重,士兵被官员敲诈勒索,逃亡的情况也相当严重。
同时卫所制造成了明朝兵不识将、将不识兵的局面。因为卫所制度的实行,使得明朝的兵卒与百姓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而统治者为了扩大军队,大量地多次征召士兵。为了避免将领专权,所以会不定期地更换军队将领,最终导致了冗兵局面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