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书法大致分为哪些书体类别?中国书法大致可以分为五种书体,即篆书、隶书、草书、行书、楷书一、篆书:又可以分为小篆和大篆两类。小篆也称秦篆,是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实行“书同文”政策时颁行的标准字体。秦 李斯《峄山碑》局部大篆:小篆之前的所有文字都可以称之为大”。包括甲骨文、金文、战国文字等。
殷商甲骨文西周金文《散氏盘》铭文先秦《石鼓文》局部二、隶书:是秦汉时期汉字形体演变过程中以点画结构逐渐取代篆书的线条结构而形成的一种新字体。古文字即便是经过整理规范的小篆,其形多由曲屈回环的线条所构成,极不便于书写,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人们不得不突破旧有字体的束缚而寻求一种便捷的新体。隶书遗传下来的碑刻文字很多,其中以汉《张迁碑》《曹全碑》最为著名。
汉 《曹全碑》局部汉 《张迁碑》局部三、草书:是指书法上有一定法度,自成体系的草写汉字。包括章草、今草、狂草三种。是一种书写简捷、线条活泼、变化多姿、充满情趣的书体。章草又称隶草,是利用符号省减隶书笔画,字字独立,保存一定隶书笔意的书体。今草也称小草,是以章草为基础,结合正书发展而来。今草是应用最为普遍的一种草书。狂草也称大草,源于今草,是一种放纵不羁的草书。唐 张旭《肚痛帖》唐 怀素《论书帖》唐 孙过庭《书谱》局部四、行书:萌生于东汉的中后期,与楷书的萌生同时,或略早于楷书。是在隶书的基础之上蜕化、发展而来的。到东晋王羲之、王献之父子的行书,已经被公认为是成熟行书的典范。东晋 王羲之《兰亭集序》(唐冯承素摹本)五、楷书:也称真书、正书,产生于东汉末年,盛行于魏晋南北朝,成书于唐代,一直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