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确认过档案确实丢失的情况下,是可以找毕业的学校进行补办的,每个阶段毕业的学校要找对应阶段毕业的学校去补办,当然各阶段的学籍档案也是可以同步进行补办的1、我们的学籍档案丢失回到原学校办理档案补办,学校应该帮助我们办理档案材料的补办,这种情况可以请求学校负责档案管理的老师开具介绍信,然后再找到管理学校的教育局,说明档案补办的用途以及个人诉求,请教育局帮忙补办学籍档案;2、如果学校认为补办学籍档案的流程复杂,费时费力,不愿意配合补办。这种情况建议建议大家可以“多磨一磨”老师。3、如果是因为时间过长,有些档案材料原件已经销毁,无法补办。根据档案管理规定,档案材料没有备份无法补办的情况,我们只要找到相关部门出具带公章的证明文件,即可与原档案效力相等。4、学校撤销或合并,无专人负责档案补办事宜。这就需要到当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找相关的老师,领取说明学校已经被撤并,再去人事科找到原班主任和校长的任职单位,联系好后请他们签字盖章。最后回到教育局,请工作人员将补办好的学籍档案材料审核盖章,并在盖章处注明:XX学校已于XX年XX月撤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