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广西大学2007年开始学位证和毕业证就不与cet-4挂钩了,根据《广西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二条,授予学士学位条件如下:
(一)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
1.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点在及以上或加权平均成绩在分及以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成绩在及格以上;
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且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2.在籍期间所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纪律处分,到期按学校规定程序予以解除者。
(二)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
1.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取得规定的毕业学分,经审查准予毕业,其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分在分及以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答辩成绩及格及以上,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2.在籍期间所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纪律处分,到期按学校规定程序予以解除者。
(三)来华留学本科生
1.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取得规定的毕业学分,经审查准予毕业,且其课程学习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点在及以上或加权平均分在分及以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
2.在籍期间所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纪律处分,到期按学校规定程序予以解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