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答辩评分标准及评分细则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评分共分“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第。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指导教师的建议成绩所占比重为40%,评阅教师的建议成绩占20%,答辩小组的建议成绩占40%,最终成绩由答辩委员会平衡、调整(答辩委员会对成绩按以下列原则进行平衡、调整:纠正偏差、解决争议、控制等第比例)。
(三)学生成绩以系答辩委员会正式公布的成绩为准(答辩委员会须认真填写《毕业论文答辩评议书》)。
(四)毕业设计(论文)最终成绩等第评定应遵以下原则:评“优秀”者不超过参加答辩学生人数15%,“良”者以上不超过参加答辩学生人数的60%,“中”及下者要有一定的比例。
具体标准
1、优秀:能很好地遵守毕业设计(论文)写作规范及进度,写作态度极其认真;体现出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创新能力;论文答辩成绩优异。
2、良好:能较好地遵守毕业论文写作规范及进度,写作态度较认真;设计(论文)论文观点正确,表现出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设计调试有一定的结果,设计(论文)答辩成绩较好。
3、中:能遵守毕业设计(论文)写作规范及进度;理论推导或实验设计调试尚可;文字表达尚可,设计(论文)答辩成绩尚可。
4、及格:基本遵守毕业设计(论文)的写作规范及写作进度,理论推导或实验设计调试有基本结果,设计(论文)答辩成绩一般。
5、59分以下:写作态度极不认真,理论推导或实验设计调试没有结果,设计(论文)思路不明确,设计(论文)答辩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