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视觉传达)(Visual Communication Design)是为传播特定事物通过可视形式的主动行为。大部分或者部分依赖视觉,并且以标识、排版、绘画、平面设计、插画、色彩及电子设备等二度空间的影像表现。视觉传达设计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个现象:传播、教育、说服观众的影像伴随以文字会具有更大的影响。所具有的含义是:以某种目的为先导的,通过可视的艺术形式传达一些特定的信息到被传达对象,并且对被传达对象产生影响的过程。所谓“视觉符号”,顾名思义就是指人类的视觉器官――眼睛所能看到的能表现事物一定性质的符号,如摄影、电视、电影、造型艺术、建筑物、各类设计产品、城市建筑以及各种科学、文字,也包括舞台设计、音乐、纹章学、古钱币等都是用眼睛能看到的,它们都属于视觉符号。 所谓“传达”,是指信息传送者利用符号向接受者传递信息的过程,它可以是个体内的传达,也可能是个体之间的传达,如所有的生物之间、人与自然、人与环境以及人体内的信息传达等。它包括谁、把什么、向谁传达、效果、影响如何这四个程式。
例1:外观设计:建筑,工业产品。
例2:宣传:机构形象的推广,商业广告等。
在中国与世界上很多国家,视觉传达设计一词被等同于平面设计,在大学专业划分里,这也是平面设计方向的学科而广于图形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的设计师一般也称为平面设计师,并且与工业设计师、服装设计师、网页设计师和IT工作者有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