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博士毕业论文,不仅正文一半的篇幅和自己带的学生的硕士毕业论文雷同,连致谢部分都几乎一字不差。这样拙劣的抄法,恐怕任何一位参与过毕业/科研论文写作,经历过和知网查重斗智斗勇的同学们都看不下去。而这篇论文的主人,却是厦门大学医学院的常务副院长蔡建春。而厦大作为国内水平领先的顶级985高校,在这个事件中的表现则非常令人失望。“抄论文连致谢都抄”厦大:属于学术不端不算抄袭在蔡建春院长的身上,有不少颇有分量的头衔: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院长;院党委副书记;厦门大学医学院常务副院长;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福建省特殊支持人才“双百计划”;国内知名肿瘤专家。但根据中国青年报记者的调查,其写于2010年2月,申请厦门大学博士学位的论文,与自己三名学生黄安乐、黄坤寨和刘凯华的硕士论文高度重合,基本可以认定是涉嫌抄袭。经过记者的仔细比对,这些重合的部分包括:中英文摘要、缩略语、材料与方法、前言、数据和图片,占四万字总篇幅的近一半,相似度达到,具体结构见下图:(来源:中国青年报)连学生论文中的致谢部分,都被蔡院长的博士论文几乎原封不动的搬了过来,只把“三年的时光一晃而过”,改成了自己的“五年的时光一晃而过”。“被抄袭”的三名学生目前都是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医生,他们从毕业到现在一直在蔡建春担任领导职务的单位任职。事件详细经过请点击:《厦门大学对本校院长博士论文调查结果:属于学术不端但不算剽窃》今年三月就有人在微博上曝光蔡建春涉嫌抄袭的事实,但直到7月14日,厦大才回应:“正在进行调查”。八月初时记者去询问此事,厦大工作人员表示:“解释有用吗现在?这怎么回应,我也不知道怎么回应,请你教我一下。”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院长蔡建春(来源:百度百科)8月10日,该事件被中国青年报报道出来,并被包括中国新闻网、财新网、新京报网等媒体纷纷转载。8月10日晚,厦门大学在官方微博发布《关于“蔡建春博士论文被指抄袭”调查情况的说明》,表示该校学风委员会的正式调查结论如下:(来源:厦门大学官微)虽然校方声明中表示“学校已经按照校学风委员会的认定结论正式启动相应的处理程序”,但并未提及任何具体的处罚措施。而从丑闻爆出至今,蔡仍然一直正常行使院长、党委副书记的职务,在医院里正常坐班出诊,其工作几乎并未受到任何影响。而中青报记者8月21日发表的进一步调查,发现蔡建春本人博士期间另有多篇文章涉嫌“一稿多投”。而厦门大学官方从10号的声明后再未对此事发表任何意见。我们质疑的不是调查结论而是厦门大学调查的方式和程序科研隔行如隔山,尤其是涉及“博士论文抄袭”这样严重的指控,在调查和认定时必须慎之又慎。只有真正的学界同行专家才有资格下结论,舆论先入为主和民意审判都是不可取的。因此,陈大夫不打算对于蔡院长的行为具体是不是属于抄袭,是不是属于学术不端做出任何主观评判。但我们认为,厦门大学在事件的应对和调查过程中,明显过于草率和官僚,罔顾基本的程序正义原则,做出的结论难以服众。(来源:北京晚报)按照教育部2014年公布实行的《高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的规定:学术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及学校委托,受理有关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并进行调查,裁决学术纠纷。学术委员会调查学术不端行为、裁决学术纠纷,应当组织具有权威性和中立性的专家组,从学术角度独立调查取证,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认定。专家组的认定结论,当事人有异议的,学术委员会应当组织复议,必要的可以举行听证。对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学术委员会可以依职权直接撤销或者建议相关部门撤销当事人相应的学术称号、学术待遇,并可以同时向学校、相关部门提出处理建议。学术委员会审议或者评定的事项与委员本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有关,或者具有利益关联的,相关委员应当回避。学术委员会会议可以根据议题,设立旁听席,允许相关学校职能部门、教师及学生代表列席旁听。整套学术委员会制度,目的就在于维护学校学术事务的纯净,程序的公平公正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