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艺术的真正价值和意义,就是去培养和构建人类的审美意识、审美态度和对真善美的自觉追求!
就是去启迪和引导人们,知道应该去崇尚什么,追求什么,并真正努力的去这样做!换言之,文学艺术的真正价值和意义,就在于引导和培养人类的审美意识、态度和努力去追求真善美的道德自觉!它绝不应该成为一种“宣恶”艺术!
把文学艺术的价值和意义,只是刻意片面定位为是所谓“批判”和“揭露”,这本身就是一种故意的扭曲和别有用心!宣扬这样的观点,其真正动机和目的就最值得怀疑!
主要含义
(一)社会意识形态之一,古今中外都曾把一切用文字书写的书籍文献统称为文学。现代专指用语言文字塑造形象以反映社会生活、表达思想感情的艺术,故也是语言艺术的一种。
中国魏晋南北朝时期,曾将文学分为韵文和散文两大类,现代通常分为诗歌、散文、小说、戏剧、影视文学等体裁。在各种体裁中又有多种样式。
(二)孔门四科之一, 《论语·先进》:“文学,子游、子夏。”古代汉语之中的“文学”二字是文献与经典之义,进行文言翻译时不可与现代汉语混淆。
邢炳疏:“若文章博学,则有子游、子夏二人也。”亦指教贵族子弟的学科。《宋书·雷次宗传》:“上留心艺术,使丹阳尹何尚之立玄学,太子率更令何承天立史学,司徒参军谢元立文学。”
(三)指辞章修养,元结《大唐中兴颂序》:“非老于文学,其谁宜为?”
(四)官,汉代置于州郡及王国,或称“文学掾”,或称“文学史”,为后世教官所由来。汉武帝为选拔人才特设“贤良文学”科目,由各郡举荐人才上京考试,被举荐者便叫“贤良文学”。“贤良”是指品德端正、道德高尚的人。
“文学”则指精通儒家经典的人。魏晋以后有“文学从事”之名。唐代于州县置“博士”,德宗时改称“文学”,太子及诸王以下亦置“文学”。明清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