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规定(修订)湘大研发〔2011〕11号 学位申请人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应达到相应的发表学术论文要求。 具体规定如
湘潭大学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规定(修订). 湘潭大学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规定(修订). 湘大研发〔2011〕11号. 学位申请人在申请学位
论文(本款依据《湘潭大学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 文规定》具体执行)。第四条学位论文要求 (一)学术学位论文对所研究的课题应有新的见解,其 论点
第十条 学位申请人按培养计划要求修满学分,完成规定的培养环节,达到《湘潭大学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规定》的要求,通过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答
博士学位论文参考文献不少于80篇,硕士学位论文参考文献不少于40篇,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参考文献不少于30篇。 2.5 致谢 对导师和给予指导或协助完成学位论文工作的组织和个人
1、按期毕业者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有1篇学术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会议上发表或在学术类征文中获奖; (2)参加研究生校级以上创新项目、调研项目提交的成果被
(五)发表一定数量和水平要求的、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且作者(学位申请人)的第一署名单位为湘潭大学的学术论文(本款依据《湘潭大学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规定》具体执
3.有关科研成果、专利、发表的学术论文等的具体要求如下: (1)人文社会科学:近3年来以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下同)或在湘潭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