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上述 SCI IF 是以最新公布的 2004 年度的 SCI IF 为依据。 补充规定: 1、所属光电信息技术与仪器工程(原精密仪器及机械)二级学科的博士生在其它权威刊
很多大学明确规定,学分不够或者其他原因不能拿到学位证者,如果能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性期刊发表论文一样颁发学位。硕士生、博士生要想顺利毕业,拿到文凭,则
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与博士论文研究内容相关,且满足下述条件之一: (1)发表不少于3篇的核心以上学术期刊论文,其中至少1篇为SCI收录的期刊论文,1篇
3.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完成本专业类别或专业领域规定的专业实践学分和学术活动学分。 二、注意事项及要求1.博士生在入学后第
(一)学分要求 博士研究生的课程实行学分制。博士研究生应修总学分数为13-16学分,具体应修学分数由各学部分委员会制定,列入培养方案。 除公共课程外的理论课课时一般按1学分/1
博士生 的学习年限、课程学分以及发表论文达到毕业要求并且完成毕业论文( 工作量、字数等参照学位论文要求) 撰写工作后,可按照以下程序申请毕业论文答辩。
博士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2020年修订). 一、博士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满足以下基本要求,方可申请博士学位。. 1.满足所在院部规定的发表
按照《中山大学授予学位细则》关于研究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博士研究生获得学位前必须在国内外重要刊物发表不少于一篇学术论文,论文
博士研究生: (一)理学、工学门类 1.被SCI、SSCI或EI检索(EI检索须为外文期刊论文),每篇计2学分; 2.在SCI源期刊、SSCI源外文期刊或EI源外文期刊上发表论文,每篇计1学分; 3.在
通知 各学院并学位评定分委员会:2006年12月25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18次会议对《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重新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规定发给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