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制作相关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7 浏览次数:2056. 各院系、研究生:. 因校图书馆人手紧张,无法继续承接研究生学位论文制作工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等的规定试行为了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和科研水平,提高研究生教育和学位授予质量,加强对研究生科研能力和学术论文写作能力的培
校科研处只面向校本部师生开具论文介绍信。在开具介绍信时,作者 需提交 《 重庆医科大学学术论文投稿登记表 》《科研论文自查情况申明》和拟发表的论文纸质
经广泛调研、征求院系意见、校长办公会讨论,学校制定了《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论文与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2014版修订版)》(学校OA系统、研究生院二级网站均可
我校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研究生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均须为重庆医科大学,单位署名重庆医科大学校本部各院系
院系须成立专家组论证其发表文章与实验记录,学位论文的内容是否一致,并经院 系学术/教授委员会专门讨论. (二)第一作者单位署名 第一作者单位有2个以上且有重庆医科大学以外单
我校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研究生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均须为重庆医科大学,单位署名重庆医科大学校本部各院系及
应提供论文或清样全文复印件;中文论文以正式发表或收到清样为准,正式发表须验期刊原件,收封面、目录、全文复印件,清样须验盖鲜章的清样和发票原件,收复印件。
/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 / 邮政编码:400016 每周一和周二科研处计划科办公室受理论文版面费报销审核单据(注意:经费报销单需通讯作者及所在院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