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规定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1-10-19 11:32:00 浏览次数:次 湘潭大学申请硕士、博士学位 发表学术论文规定 (
一、学位申请人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科研成果必须是在其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内容应属于本学科且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以湘潭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学位申请人为第一作者(与导师共同发
关键词: 博士 河海大学 更新时间:2023-05-27 检索:he hai da xue zhang bo shi ding ji qi kan 河海大学博士期刊目录 河海大学顶级期刊 河海大学顶级期刊论文
(四)发表一定数量和水平要求的、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且作者(学位申请人)的第一署名单位为湘潭大学的学术论文(本款依据《湘潭大学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规定》具体执
具体规定如下:推荐参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者必须在攻读学位期间,以湘潭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可视为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人文社科类至少在CSSC
年湖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 自公示之日起 60 天内 ,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评审结果存有异议,都可以书面形式向省学位办反映 。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者必须在攻读学位期间,以湘潭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可视为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人文社科类至少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学术论
湘潭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本表一式一份报研究生处存学校档案。此衣由聘士研究生木人填写)姓名:***:20059901001研究方向:中西哲学与文化比较院、系:哲学
硕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 国际交流 国际交流动态 国际项目 合作院校 交换生天地 办事指南 特色项目 经济学国际班 双学位 实验教学 湘潭大学经管实验中心(国家级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