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州大学,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
广州大学奖学金设置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综合奖学金、考研奖励金、学业进步奖、论文发表奖、专利发明奖、优秀毕业生奖和其他单项奖励金,同时设“十佳”学生、
1、论文发表奖项及申报条件: (1)发表文章者必须是学生以广州大学名义在公开刊物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 (2)学术论文发表以收到收录通知书或正式刊物为准
奖励标准为:推免生来源于985或211高校奖励5万元/人,其他高校(含本校)奖励3万元/人;第一志愿考生来源于985或211高校奖励4万元/人;调剂生来源于985或211高校奖励
(2)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全日制研究生,可以申报国家奖学金: 1、 发表科研论文:研究生本人或与导师一起发表论文在CSSCI专业刊物、权威刊物《文艺研究》
四、论文发表奖 郑容妹等3 6 人共47篇论文获得2017-2018学年度论文发表奖,具体名单见附件四。 五、发明专利奖 陈梓杰等 5 人共6项专利获得2017-2018学年度
以广州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或为第一通讯作者单位发表的论文,入选 ESI 高被引论文追加奖励性绩效 8 万元 / 篇,以后每入选一次 ESI 高被引论文追加奖励性绩效 1
第六条 广州大学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社会单位或团体及个人奖学金。 一、学校奖学金是我校为奖励在校期间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生而设立的
分为综合奖学金、考研奖励金、学业进步奖、论文发表 奖、专利发明奖、优秀毕业奖和单项奖励金等。 (一)综合奖学金 1.一等奖学金: 评选名额比例为学院参评
第三十七条 学校设有综合奖学金、考研奖励金、学业进步奖、论文发表奖、专利发明奖、优秀毕业生奖和其他单项奖励金,同时设学年礼先进集体及个人、“十佳”学生、优秀学生、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