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涉密学位论文不得公开。涉及技术或商业秘密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可以延 期公开,延期最长不超过两年。公开的研究生学位论文不得涉密。 第二十条 相关人
题目下列事项需要经过保密审查的是( ) A. 军工产品参加展览 B. 涉密人员发表论文、著作或接受采访 C. 军工单位发布科研生产或者重大活动信息 D. 涉密单位内部新闻宣传 相关
涉密人员的责任 三、个人发表论文、著作或公布信息时,涉及本企业技术、经济和商业秘密的,上报本企业相关专业主管部门进行保密审查,并对技术、经济和商业秘密内容进行妥善处理
6. 涉密人员脱密期届满的,对其知悉的国家秘密仍负有。【保密义务】 7. 外聘工勤服务人员不得接触。【国家秘密】 8.涉密人员脱离涉密岗位必须实行脱密期管理,其中核心涉密人员
那么,涉密人员在发表文章、著作时有哪些保密要求呢? 涉密人员向报刊杂志、出版社、电台、电视台投寄稿件、音像资料,发表文章、著作,在公共信息网络上
获得补偿的权利。涉密人员为保守国家秘密做出重大贡献,有获得精神和物质奖励的权利。涉密人员为保守国家秘密,放弃个人正当权益的(如不能自由择业、科研成果论文涉及国家
第十九条:本单位有关人员在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中,包括讲学、发表论文、参加会议、参观访问、带给咨询、通讯联系、洽谈生意等时,应严格保守本单位的技术秘密,不透露和不向他人带给涉
第十二条 涉密研究生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公布本人相关科研工作信息,必须经导师同意后报培养单位审查批准方可公开发表或公布。 第十三条 涉密研究生因毕业、涉密工作结束等原因
(三)研究生不得将涉密课题的文件、资料私自带出涉密场所;不得私自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涉密文件;不得向无关人员谈论有关研究课题的内容、计划和进度等。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