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出处: 福建农林大学 硕士论文 2021年宁夏大学 狱政管理视角下的减刑、假释法制化研究 减刑、假释是我国重要的刑事司法制度,是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的具体
罪犯手写万字本科论文 狱中完成论文答辩 3月25日,在四川凉山攀西监狱,一场特殊的自考论文答辩正在进行。 参与答辩的是正在攀西监狱服刑肖宇,四川大学
在现行减刑制度中,执行机关权力过大,既负责罪犯的日常监管,对罪犯的服刑表现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计分,又是罪犯减刑的提请主体,在整个减刑程序中起到至关重要作用。因此,要弱化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
1、论文如果已经见刊公开发表,就无法更换作者了,见刊后的文章我们只能对文章中一些符合情况的错误或者问题进行勘误,除此之外不能再对文章进行任何改动
我在监狱从事基层管教工作已有 8 年之久,长期从事罪犯的计分考核、文书审批及管教工作,更加直观和深刻地感受到减刑工作对于监狱工作和罪犯管理的重要影响。因此,我选择了这一
监狱提请减刑的程序 1.对有期徒刑罪犯(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减刑,由罪犯所在监区(分监区)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呈报名单在
对罪犯来说,劳动就是在挣考核分,在挣减刑分,在挣回家分。监狱规定:罪犯减刑,是每两年上报一次减刑。短刑期罪犯,是每一年半,上报一次减刑。上报一
一、赋予罪犯减刑、假释请求权 1979年10月底,李步云教授在《人民日报》上发表了《论我国罪犯的法律地位》一文,提出“罪犯也是公民”的观点,在学界、政界和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