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研究生招生恢复以来,我国研究生教育蓬勃发展。尤其最近几年,为了满足社会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研究生培养规模迅速扩大,招生人数急剧增加,每年增幅达20~30%。在研究生教育快速发展的前提下,如何在扩大规模的同时保证培养质量已成为各高校目前人才培养面临的首要问题[1]。
研究生培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必须建立完善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研究生教育涉及到课程、论文研究、导师、支撑条件和文化氛围等多方面因素。其培养过程涉及招生录取、课程考试、实验室实习、学术讨论、中期考核、论文开题、论文撰写、论文评阅、论文答辩、学位申请评审等多个各环节[2,3]。如何建立质量评测标准及考核方法,为分流、淘汰机制的建立打下科学有效、公正公开的制度基础,建立激励研究生努力向上的竞争机制,是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4]。
从研究生培养环节来看,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是研究生培养的最后一个环节,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综合表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明确规定,检验研究生是否达到《条例》中的要求,主要依赖于学位论文答辩这一环节。通过学位论文,可以了解研究生的科学思维、学术水平、外语水平、写作能力等等。因此如何严把出口关,客观评价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就成为急需探讨和解决的问题。
从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角度来看,需要保持学校内部同一学科、同一专业的学术水平相对稳定,在研究生培养质量、论文学术质量评价等方面保持一致[8],因此有必要对研究论文质量的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探索和研究。
一、研究生论文答辩现状
2001年以来,我校的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和招生规模不断增加,以2004级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为例,按二级学科统计每个学科平均20余人,按一级学科统计每个学科平均100余人。研究生的培养模式也一直按照传统的模式和要求进行。在研究生的答辩过程中,一般由导师拟定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人员(约5~7人),经由学科、学院或学位评定分委会审批后举行论文答辩会。答辩委员会委员在听取研究生报告学位论文后,根据研究生学位论文及回答问题的情况进行评价,形成答辩委员会决议。
然而,在学位论文答辩过程中,由于没有科学、规范的答辩制度,人为因素干扰严重,加上市场经济灌注于人的趋利性等原因,导致论文答辩失去了试金石的作用[5]。这样就出现了论文答辩“一团和气”;研究生论文答辩时间不足;论文答辩走过场[6,7];同一专业毕业生可能组织若干个答辩委员会,论文答辩评判标准不一[8]等情况。为保证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进一步督促研究生导师认真履行导师责任,扭转目前研究生答辩工作不规范的现状,引入淘汰和奖励机制,我校决定率先对硕士研究生实施学位论文集中答辩。
二、研究生集中答辩实施程序
1、组织领导
硕士学位论文集中答辩工作由学院研究生主管领导牵头,各学科推选或学院指定的学科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研究生部对学院论文集中答辩工作进行监督。
2、论文评阅及答辩专家库的建立
学院根据学科实际,决定本院硕士论文集中答辩的学科(一级或二级)及分组,并按学科(一级或二级)建立论文评阅答辩专家库。专家库内的专家应由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硕士生指导教师组成,并有一定数量的校外专家。专家库应每两年更新一次,经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的专家库,报研究生管理部门备案。
硕士学位论文在获得导师认可、并通过预答辩审查后,才能进行论文评阅。论文评阅人名单由学科负责人从专家库中选定。论文评阅结果符合答辩条件的硕士研究生才能参加论文集中答辩。
3、答辩委员会组成
由各学科负责人根据专家库确定答辩委员会人员组成,报学院审批,答辩委员5-7名。答辩委员会主席需由学科负责人或由学科负责人指定的教授担任。若一个学科分组进行答辩,导师应回避。
4、答辩时间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集中答辩时间,一般在每年三月的中下旬进行;每名硕士生答辩总时间不少于1小时,其中硕士生论文陈述不超过30分钟。
5、答辩成绩
在集中答辩结束后,答辩委员会负责将本学科所有参加答辩的硕士研究生成绩进行汇总并公告。答辩成绩分学位答辩优秀、学位答辩通过、学位答辩不通过三等。学位论文答辩优秀作为每年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必要条件之一,并可参加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当选者给予适当奖励。
6、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⑴对学位答辩优秀、学位答辩通过的研究生,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相应的学位。
⑵对学位答辩不通过者,根据答辩委员会给出的毕业或结业决议,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准予毕业或结业。已毕业未获学位的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学位申请机会,已结业的研究生在结业一年内给予一次毕业答辩机会,但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
三、实施集中答辩的关键环节
1、论文答辩委员会人员组成的稳定性。各学科论文答辩委员会成立后,应要求其人员组成不能随意更改,须待本批研究生答辩结束后,才能成立新一轮的学科答辩委员会。
2、做好论文答辩评定指标的量化评分工作。
要科学选定论文答辩评测指标,并对其进行合理量化,同时将指导教师及论文评阅专家对论文的评分等内容纳入综合评定,并给出合理的权重。
3、做好论文答辩评分示范工作。在全面答辩开始前,举行集中答辩示范会,为各答辩小组提供评分的参考基准。
4、引入淘汰机制。
a、对研究生的淘汰。在答辩过程中对研究生实施淘汰,必须首先选定答辩指标并对其做好合理的量化。在答辩过程中,学科答辩委员会委员可参考各项指标的评分原则,对本学科所有答辩研究生进行打分排序。各二级学院可结合本院和学科实际,确定各自的淘汰率。引入研究生淘汰机制后,一定要对原有研究生相关的培养管理文件规定进行适当修订,做好研究生的分流工作。
b、对导师的淘汰。对连续三年都有淘汰研究生的导师将不允许其招生。该类导师若想继续招生必须重新申请参加导师遴选。
5、监控机制。为使研究生集中答辩工作落到实处,不流于形式,研究生管理部门一定要做好监控工作。监控工作的内容主要有:研究生开题报告检查;论文研究工作的中期考核;学位论文预答辩;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专家的组成;学院的淘汰率是否合理等;研究生答辩过程是否按照规定进行。
如果学校已成立了研究生教学督导组,可考虑将这部分工作纳入教学督导组的监督工作内容。
6、完善申诉机制。对研究生或导师不服答辩决议而提出的申诉研究生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调查核实。若申诉理由充分,可考虑给予一次重新答辩的机会。
四、结论
我校公布集中答辩实施办法后,在导师和研究生中引起了很大反响。论文答辩的试金石作用凸显出来,研究生获得学位顺利毕业不再像以前那么容易,若不认真努力有可能被淘汰。导师更加重视研究生论文开题和预答辩环节,对有问题或需做重大修改的论文,不允许其参加论文送审和集中答辩,导师责任心有了进一步提高。
实施集中答辩后,同学科、专业一批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质量有了可比性,也提高了研究生论文答辩水平。自2004年南京工业大学的化学化工学院、武汉大学的动力与机械学院、华东石油大学等高校均陆续实施了研究生集中答辩,他们所取得的显著成效足以证明论文集中答辩是提高研究生答辩水平和提高培养质量的有效措施。
当然实施论文集中答辩也只是我校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初步尝试,对于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尚待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进一步摸索和探讨。
作者:王秀娟 安丰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