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终结局讲述了醉酒的十八岁男孩卡登因脚踝严重受伤被带到急诊室,当男孩的心率突然开始攀升时,梅伦德斯急忙为他进行抢救。当梅伦德斯下令进行一系列测试时,卡登的朋友布莱克法利告诉尤金医生,他在一次聚会中,吃了许多洗衣粉。在梅伦德斯和他的团队修复他的溃疡肠后,卡登病情转向恶化,因为医生发现了一系列潜在危险的血栓。\x0d\x0a2、在回顾可能的原因时,摩根回忆起肖恩在手术过程中似乎心烦意乱,并想知道他是否犯了一个让卡登陷入危险的错误。当梅伦德斯找到问题之后,格拉斯曼向肖恩透露,他被诊断出患有无法手术的脑瘤,只有几个月的生命。虽然格拉斯曼坚持认为没有什么可以改变这个结果,肖恩却坚持寻找更多的可能性,并立即开始努力挽救他的导师的生命。\x0d\x0a更多关于良医结局,讲述了什么,进入:查看更多内容
你是赛院的?
李时珍与《本草纲目》李时珍(1518—1593年),字东璧,晚年号濒湖山人,蕲州(今湖北蕲春县)人。祖父为铃医,父李言闻(号月池)为当地名医。少年时期开始系统地阅读过一些医籍,曾随父诊病抄方。但当时医生的社会地位低下,李言闻不愿李时珍以医为业,要他走科举道路,还特领他去拜访进士顾日岩为师。顾日岩家中藏有大量书籍文献,李时珍因此有机会阅读到许多文献和一些珍贵的书籍。李时珍在14岁考中秀才。17岁、20岁和23岁时,三次赴武昌参加乡试,但均未考中。从此之后,他放弃考科举而决心随父亲学医。他刻苦钻研医理,用心汲取前人医疗经验,并且善于发挥自己的创造性,加上对病家的高度同情心,他行医不仅疗效好,而且医德高尚。短短几年之中便享有声誉。其间,他因诊断治愈了楚王府中小儿的“虫癖”怪病,医名更增,旋被楚王府聘为“奉祠正”,并掌管“良医所”事务。后又被荐举到北京“太医院”任“院判”。但是,他对此并不感兴趣,任职一年多便托病辞归。李时珍在行医过程中,发现以往的本草书中存在着不少错误、重复或遗漏,深感这将关系到病家的健康和生命,于是决心重新编著一部新的本草专书。从34岁起,他开始着手进行这项工作。除认真总结吸收前人经验成就外,还向药农、野老、樵夫、猎人、渔民等劳动群众请教,并常亲到深山旷野考察和收集各种植物、动物、矿物标本。对某些药物亲自栽培、试服,以取得正确的认识。经过27年漫长艰辛的努力,参考了800余种文献书籍,以唐慎微的《经史证类备急本草》为基础,进行大量的整理、补充,并加进自己的发现与见解,经过三次大的修改,至万历六年(1578年)他60岁时,终于编著完成《本草纲目》这部药学巨著。《本草纲目》全书52卷,收载药物多达1800余种,附图1000余幅,药方11000余个。全面总结了16世纪以前我国药物学的进展,是我国药学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本草纲目》纠正了以往本草书中某些错误:如把实为两药而被混为一物的葳蕤与女萎分清;把同是一物而被误为两药的南星与虎掌统一;把被误为兰草的兰花、被误为百合的卷丹区分开;把被误列为草类的生姜、薯蓣归为菜类等等。同时,提出了当时最先进的药物分类法:一是按照“从微至贵”的原则,即从无机到有机,从低等到高等,基本上符合进化论的观点;二是“物以类从,目随纲举”,以纲辖目,依首归类。所以用“纲目”,一是“一十六部为纲,六十类为目,各以类从”;二是“标名为纲,列事为目”,即每药标一总名,正大纲也。大书气味、主治,正小纲也。分注释名、集解、发明,详其目也;三是同一种药物,由于其不同部分均可供药用,则以此药总体为纲,各部为目,“如标龙为纲,而齿、角骨、脑、胎等列为目;标梁为纲,而赤、黄染米皆列为目之类”。《本草纲目》对每种药物的记述,包括较正、释名、集解、辨疑、正误、修治、气味、主治、发明、附录、附方、药物的名称、历史、形态、鉴别,到采集、加工、功效、方剂等。尤其是发明这一项,主要是李时珍对药物观察、研究以及实际应用的新发现和新经验,这就更加丰富了本草学的知识。对于人体生理、病理、疾病症状、卫生预防等作了不少正确的叙述,而且,还综合了大量的科学资料,在植物学,动物学、矿物学、物理学、化学、农学、天文、气象诸多方面,有着广泛的论述。
“一个医生真正的幸福是用自己的才智辛劳换来了病人的康复。古语有‘心不如佛者,不可为医;术不如仙者,不可为医。’即一个医生,心地要像菩萨一样善良,对待病人应该温和如春;医术要像神仙一样高超,对待病人应该妙手回春。”这是我国著名外科鼻祖裘法祖院士的一句平凡语言,但就是这样一句朴素的语言却道出了医德、医术与医患和谐之间的千丝万缕。 大医至诚,即为医者应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职业操守和精湛的医术,更重要的是人们对于医者的评价、崇敬与依赖。不为良相,便为良医,悬壶济世,就是世人把好医生等同为国家领导人一样重要。裘法祖每次手术前一定要对病人做出全面的分析最终认真的制定一个最佳方案,他说“医生在工作中只要有一点疏忽,就会造成病人多年的痛苦,甚至终身残疾”;吴孟超每次用听诊器给患者听诊时都要用手把它捂热,再放到患者身体上,他说“再治疗中,任何人为地给患者增加痛苦都是有罪的”;南丁格尔注重从护理的每个环节做起,身体力行,创建了神圣的护理行业,她说“护理工作时平凡的工作,然而护理人员却用真诚的爱心去抚平病人心灵的创伤;用火一样的热情去点燃患者战胜疾病的勇气”。对待病人应该有热心、细心、耐心、爱心,更应该有高度的责任心,发挥精湛的医疗技术,以最短的时间、最小的花费、最愉快的治疗来服务病人,这样医患之间就永远和谐相处;反之如果对病人漠然置之,在医疗诊治中粗心大意,酿成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终身疾苦,而使自己也陷入“恶医”、“庸医”等骂名之中,更使得本应该圣洁的医院成了医患之间斗殴的场所,使得本应该纯洁的医患关系变得更为复杂。 为医者首先是做人,然后是做事,具备优秀的品德和高尚的情操,以解决患者疾苦为己任,一切为了病人,为了病人的一切,才能热爱本职工作,把业务做精、做细、做好,以德技双馨赢得人们发自内心的尊重和依赖。救死扶伤,济世保健,才是学医的明确目的。如果一味地追逐名利,只想个人的成就辉煌,工作时心有旁骛,为了发财致富,收“红包”、拿“回扣”、受“贿赂”,从而把自己陷入“不仁不义”和“恶医”之骂名当中。“凡大医治病,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含灵之苦。如有疾厄来求救者,不得问其贵贱贫富,长幼妍媸,冤亲善友,华夷愚智,普通一等,皆如至亲之想。亦不得瞻前顾后,自虑吉凶,护其身命。见彼苦恼,若己有之,深心凄怆,勿避险恶,昼夜寒暑,饥饿疲劳,一心赴救,无作功夫形迹之心。如此可为苍生大医”,唐朝著名医学大家孙思邈的一番话是对为医者医德、医术最好的诠释。 只有医术而无医德的医生,有时会令人生厌的,甚至会成为“恶医”;只有医德而无医术的医生,充其量称作“庸医”;为医者应该具备高尚的医德,拥有精湛的医术,对待病人一视同仁,同情病人,爱惜病人,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才能成为人们的“苍生大医”。只有这样,才能赢得病人的信赖、尊敬,赢得自己的、科室的、医院的名医之名,医患之间才能和谐相处,医院环境才可相对清澈。高尚的医德,精湛的医术,和谐的医患关系,才是我们为医者所一致向往的。 当我读完这本书,给予我内心一般震憾,使我警醒,让我深思书中录入的43个医药购销领域商业区贿赂典型案例,其中既有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干部,又有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院领导和领导和科室负责人,既有造诣颇深的医学权威,又有初入院门的普通医务工作者。这些案例虽然发生在卫生系统个别单位,个别人身上,但教训是深刻,给我们在临床工作的医务人员敲响了警钟。 通过对案例的剖析,你会发现贪婪对金钱肆无忌惮的追求,导致他们一步步走向了罪恶深渊。他们也曾是自己所在医院的领导和骨干,也曾为医院的发展贡献过力量。一旦忘记了医生的职责,一旦失去了对诱惑的免疫力,他们就蜕变成一个个利令智昏,贪得无厌的腐败分子。 作为一个临床工作者,我深知责任重大,每当我穿上白大褂,时时提醒自己我是来救死扶伤的。工作时,接触到那些因生病而虚弱不乏的小孩,提醒自己一定要一针见血,避免多受一些痛苦。每次因为工作繁忙而推迟下班时间,我总是提醒自己,自己晚吃一口饭,小孩就早一天出院,每次遇到不理解我们的家属,我提醒自己都是为了孩子的康复。的确我就是以着这种信念,快乐地工作着。其它的姐妹们也是这样的。即使她们有的家里有着哺的婴儿有着生病在床的家人,可我们依然默默的工作。不为荣誉,不为金钱,为着心存已久的信念,支撑起了我们医学护理事业。 记得曾经听同事讲过这么一段:有一次,一个腹泻的小孩病了几天了,脱水症状很严重,身体很虚弱,身上血管很难找到,可此时最急需的就是给小孩打上针,补上液体,家属很着急,央求着那位同事帮忙,并充诺打上了针给200元酬谢。可那位同事先是安抚家属然后仔细在患儿身上寻找,终于在手背处给打上了针,孩子有救了,可面对200元,她拒绝了,只是对家属说了一句这是我的工作,这钱不用收,我得对得起这身白大褂啊!这件事虽小,可在我们工作中并不少见,为什么我们就得经得起考验。因为我们有一个优秀的医疗队伍,一批优秀的领导干部一套完整的思想教育体系,一个不能恪守人民群众利益不能违背医疗卫生职业道德,不能沾污白衣天使的美好形象的信念!
我个人认为是胸外科,价格因病情而定,胸外科汇集了一系列困难的手术,毕竟,它是人体两个核心器官的位置,随着胸部真空密封的特殊环境,胸外科手术的起点不小。胸外科手术也是受患者自身情况影响最大的手术类型。胸粘连程度直接影响手术难度。当胸部广泛粘连的患者进行肺切除术时,肺的解剖关系可能会完全丧失,并且肺叶的形状无法弄清楚。
据我了解到的最新消息里面,在手术过程中,它不停地出血和泄漏,肺的极体手术是单侧肺加胸膜切除。这种伤口表面巨大的手术用于治疗胸膜恶性肿瘤,需要清理半个胸部的所有东西。不仅手术难度大,术后手术侧的填充也对防止纵隔移位提出了很大的挑战。幸运的是,这种疾病相对罕见,简单的食道癌手术不难看出。
但是如果患者是上段食道癌合并胃癌手术,那么需要做食道癌手术的极体,三切口食管癌根治加结肠/空肠代食管颈部造口术,单独命名为长。手术难度主要体现在肠代食管的形成和消化道的吻合,在医疗行业中,基础医疗技术的普及对全民健康事业具有重要意义,促进我国全民寿命增长的不是那些高科技。
而是每个社区的慢性病筛查, 疫情防控, 创伤急救,推动医疗极限的每一项高科技技术的背后,都是不知名的普通医务工作者最基础的工作,一些医生痴迷于高科技技术,或者为了制造噱头而强行扩大适应范围,并不是一件好事,临床难度和高成本不能完全等同。事实上,与医疗耗材相比,我国的医疗技术收费极低,这让人们感到惊讶。
最后,关于以上世界上难度最大价钱最高的手术是什么手术的问题,今天就分析到这里。
挂胸外科就可以了,儿童医院胸外科的号在暑假尤其紧张,因为孩子都赶在假期手术。建议挂曾主任的号,不太好挂,要连夜排队。
您好!在西站下车后做52路,南礼士路站下! 然后打听下儿童医院怎么走就是了!大概5分钟的路程就可以到!如果您觉得挂号特别麻烦,我可以帮您挂!由于这里不能留下我的电话等联系方式!请给我在这里留言。看到后必回。
我觉得是神经外科手术,因为都是敏感的部位,对各个当面的要求都很高。
“良医治未病”就是指好的医生在没有发病的时候就把身体的隐患防患于未然。
古代就有这样的例子,春秋战国时的君王问扁鹊说你是现在世界上最好的医生了,扁鹊答道,不是的,最好的医生是我的两个哥哥,我的大哥在人很好的情况下就能把她的身体调理得不生病,我的二哥在人稍稍有点毛病的时候就能把病调理好,让他身体健康,而我却是在人有病的时候才能看出来给她治病,世上都知道我治病好,而不知道我的哥哥在别人没病的时候就把身体调理好了,他们才是本领最高的。
所以通过这个故事,我们知道“良医治未病”才是医者的最高境界
“若人们能够在没犯错误时就能够保持住内心的清静,这样就能够保证自己不去犯错误。” 良医当然是好医生。治未病,是治病症初期时的病,这就看大夫在医术上的本事了。 医生肯定知道此病的从开始发病到最后的所有症状,还有每一个阶段对应的药物使用等••••••不然不会在早期发现。 最最最重要的是病人有健康意识,也就是注重身体健康,不然像《扁鹊见蔡桓公》中的蔡桓公就自食其果了。 扁鹊:“疾在腠里,汤wei之所及;在肌肤,针石之所及;在肠胃,火齐之所及也;在骨髓,司命之所属,无奈何也。今在骨髓,臣是以无请也。”
非常喜欢这个作者写的,他写的非常好。治病就应该先发现病的端倪,防病于未然,这样人们才能免于疾病的折磨。
根据“良医治未病” 结合个人成长撰写一篇读后感。怎么写?根据所见所闻所感写下来!
壮观的瀑布高踞于山石之上,那是少不了泉水的给养,因此实现奔腾倾流的价值;野花发出幽香那少不了阳光和雨露的滋润,而我从一块“上医之境”的牌匾上却看到坚守自已的职业道德犹如一剂良药不断升华着一个人的潜在意义,给更多人温暖。这必是良药苦口利于行。 良久,良久。居然发现坚持职业道德的价值是可以让一个人不违背道义准则,正直做人,严谨做事。 她是弱小但坚守职业道德的力量却让她变得强大起来。陈晓兰发现医用伪劣医疗机器设备时她义无反顾地摊开了背后的这张黑牌,即使与黑暗争斗的日子让她彷徨,害怕过但她却依然坚守职业道德,毫不犹豫地打击着犯罪分子。虽千万人,吾往矣!义高于一切,正义催使她变得强大,她身穿白衣,要对生命负责,就在这个神圣的岗位上,她所做的对得起作为一位医生的良知。追根溯源难道她没有正直做人,严谨做事吗?其实一个坚持道德的人,光明总会给他刷出一道亮丽的剪影,毕竟良药苦口利于行。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贤者能勿丧耳”。可见坚持正义的人是一个高尚的人,但同样一剂良药的价值更在于温暖了他人的心,也更照亮了自已的人生。 一代影星成龙就是这样的人。他可所谓百万富翁但却不是这样的。台上跌打损伤样样都挺得住,可台下他却用资产投进慈善事业,建立希望小学,他的善举给孤儿内心无限的温暖。作为影坛里影人的形象也为世界大开了一扇了解中国文化的窗口;作为公众人物,他对国家的情感和对社会的爱影响着他人。同样这个名星从来也不大手大脚,他把职业道德上的良心全都变成了博爱的种子,散发在社会各各角落,浸出淡淡芳香,丝丝温暖,这就是一个龙的传人眼里可贵的爱心! 当然还有那黄阡紫陌之上袁隆平为了让全世界摆脱饥饿,用自已的血汗染绿那白晃晃的水田,用自已的道德良知为他人奉献,灿白的阳光从父亲的肩头滑去,在刀刃上毕毕波波地碰撞出善意的火花。此时,稻谷上洒满了阳光的碎片。可真是所谓“喜春稻菽千重浪,最是风流袁隆平”。相反地,有些人可是可耻的,陈水扁违背道德良知,损坏群众利益,可真是遗臭万年,值得人们去唾骂、贬低。没错,由此可见坚持职业道德良知犹如一剂良药,只要不要走火入魔,你才会获得他人的欣赏,实现内心的潜在意义,超越自身,完善自身!毕竟,良药苦口利于行。 一星的陨落,暗淡不了星空灿烂;一花凋零荒芜不了整个春天。即使一个人失落彷徨过,但只有坚守道德良知,你才会光彩夺目,熠熠生辉。 或许这就是我所谓“良药苦口利于行”。
这几天,我感冒了,觉得头痛,嗓子也痛,喉咙里像卡了一把刀似的,浑身上下不舒服。妈妈带我去医院看病,医生说,需要吃药治疗。晚上,吃过晚饭,妈妈拿给我这样几粒药片:长圆形的苦药、带糖衣的甜药、白颜色的小小的酸味药。我拿起这三种药一下子放到嘴里,连忙拿起开水杯“咕嘟,咕嘟”地喝了下去,顿时,我脸上的表情哭不像哭,笑不像笑,我禁不住大叫起来:“啊,真是酸甜苦辣,有苦说不出,我以后再也不要生病了。”妈妈听见了,笑眯眯地走了过来,告诉我一句话,叫做“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意思就是:好药虽然不那么好吃,但是能治疗疾病,老师和爸爸妈妈批评你提醒你的话虽然不如夸奖你的话听起来舒服,但是对你的成长、进步有很大的好处。我听了妈妈的话,就牢牢地记在了心里。
有病就得吃药,这已成了一条定理,当然,有了病,吃药固然重要,然而,药的成分与吃药的时机、方式也同样深深地影响着疗效。“秦王扫六合,虎视何雄哉!”一代雄才,一统天下之后,吃错了李斯的“药”——焚书坑儒、严刑苛法,引起了天下的不满,为秦朝的迅速灭亡埋下了伏笔。李斯之意本是更好禁锢思想,维护封建统治,但药的成分不对,不但治不了病,反而伤害了身体。反观商鞅变法,他针对秦国当时的社会现状,对症下药,最终使秦国走上了富强之路。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正是由于“药”的成分好坏所导致的。因此,对于病症,就需要拿捏得到位,开出一份好药方。同样,吃“药”的时机也至关重要。蔡桓公讳疾忌医,一再拒绝扁鹊为他治病,等到病入膏肓之时,连神医也回天乏术了。面对“疾病”,我们将其消灭于萌芽之中。周厉王横暴专横,竟下令禁止臣民评说朝政,导致“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防民之口,甚于防川,此举最终导致国人暴动,厉王最终被杀。其实,周厉王的臣子曾上书厉王,请求取消这一荒唐的做法,可为时已晚矣!周厉王用“药”时机太晚,最终落下个身首异处的下场。除了药的成分和用药的时机、用药的方式也需要讲究。“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然而,这句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古训难道真的正确吗?为什么良药一定苦口呢?忠言一定要逆耳呢?我看未必,良药和忠言,如果都有一层美丽的粮衣片,这将更利于病者。唐太宗时期贤相魏征,敢于直谏,屡屡触怒龙颜。“会当杀此田舍翁。”这是太宗的一时气话,但也可以从此看出太宗动了杀机。所幸的是太宗是明君,更有一个好王后。面对皇帝的怨气,王后婉言相劝,魏征才得以保全。倘若换了别人,魏征早就身首异处了,而魏征,最多得个“死谏”的称号,于国失了人才,于个人送了性命,于君王则背了个昏君的罪名。如果下“药”的方式和缓委婉,“药”喝下去的机率大得多。这样,才是用“药”的最佳方式。面对“疾病”,我们用“药”应该是选择正确的成分,有利的时机恰当的方式,只有这样,“疾病”才会好得更快,更彻底。
精神医学毕业论文
你还在愁精神医学毕业论文吗?那么,精神医学毕业论文怎么写,你知道怎么写吗?如果不知道,就一起看看我整理的内容吧!
【摘要】 目的 探讨血浆D-二聚体(D-dimer, DD)含量与精神分裂症之间的关系。方法 运用乳胶颗粒法对31例中老年女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血浆DD含量进行检测,并与25名无精神疾病和脑血管病史的女性正常人(对照组)比较。 结果 精神分裂症组的血浆DD含量[(±)mg/L]高于对照组[(±)mg/L],P<。以阳性症状为主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血浆DD含量[(±)mg/L]高于以阴性症状为主的患者[(±)mg/L],P<;且治疗后血浆DD含量[(±)mg/L]较治疗前降低(P<)。结论 中老年女性精神分裂症患者血浆DD含量高于女性正常人,存在高凝状态和纤溶功能亢进。
【关键词 】 精神分裂症; D-二聚体
已有研究证实,精神分裂症与高粘滞综合征(HVS)关系密切[1]。D-二聚体(D-dimer, DD)可作为体内高凝状态和纤溶亢进的分子标志物[2],是交联纤维蛋白D区降解的肽片断,主要由D区的D(α)、D(β)及D(γ)- D(γ)链组成,可影响红细胞的聚集功能及调节纤维蛋白原在肝脏的生物合成[3]。为了探讨两者的关系,我们对我院1997年9月至1998年6月40岁以上的31例女性住院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血浆DD含量进行检测并与正常人比较,现将结果报道于下。
对象和方法
一、对象
1.精神分裂症组:共31例,均符合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和诊断标准第2版修订本的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4],简明精神病评定量表(BPRS)≥38分。为排除年龄和性别对研究结果的'影响,31例均为≥40岁的女性。患者年龄40~76岁,平均(57±9)岁;病程3个月至17年;头颅CT或MRI未见脑血管病征象。31例中首次采血前未服用任何精神药物者12例,另19例均停用精神药物>7天;将31例再分为以阳性症状为主[以下简称阳性,阳性症状量表(SAPS)≥28分,阴性症状量表(SANS)≤12分]和以阴性症状为主(以下简称阴性,SANS≥30分,SAPS≤10分)的两组,分别为11例和20例。
2.对照组:共25名,均系我院女职工,无精神疾病和脑血管病史,年龄42~78岁,平均(58±12)岁。采血前1个月内未服用过任何精神药物。
二、方法
所有对象均于早晨9时前空腹采血,枸橼酸钠抗凝,采用乳胶颗粒法、进口胶体金标准法试剂盒(南京弘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检测血浆DD含量,正常参考值为< mg/L。阳性组患者在精神症状消失后复查1次血浆DD含量。统计学处理采用t检验。
结果
精神分裂症组的血浆DD含量[(±)mg/L]高于对照组[(±)mg/L],t=,P<。阳性组血浆DD含量[(±)mg/L]高于阴性组[(±)mg/L],t=,P<;且前者治疗后血浆DD含量[(±)mg/L]较治疗前降低(t=,P<)。
讨论
DD是纤溶蛋白单体经活化因子XIII(FXIIIa)交联后,再经纤溶酶水解所产生的一种特异降解产物。DD水平的增高反映继发性纤溶活性的增强,可作为体内高凝状态和纤溶功能亢进的分子标志物之一[2,5]。近年来对DD的大量基础与临床的研究结果显示,缺血性脑血管病患者的血浆DD含量增高,并随病情的好转而改善,检测血浆DD含量有助于血栓性疾病的诊断、疗效观察和预后的判断[5,6]。我们目前尚未见国内外有精神疾病与血浆DD含量之间关系的报道。本研究的精神分裂症组血浆DD含量高于对照组(P<)的结果提示,中老年女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的体内存在高凝状态和纤溶功能亢进,支持精神分裂症患者伴有高粘滞综合征的观点[1],也符合我国传统医学认为的精神分裂症是由“内结血瘀”所致的观点[7,8]。
本结果还显示,阳性组患者血浆DD含量高于阴性组患者(P<),且随病情的好转较治疗前降低(P<),并趋于正常。关于精神分裂症与DD之间内在的生物学机制目前尚未明了。我们推测可能与下列因素有关:(1)机体存在着凝血-抗凝两大系统,正常时两系统保持动态平衡,发病时机体反馈性地使纤溶酶原激活因子的产生和释放增加;(2)发病时患者蛋白C系统活性增强而加速上述过程,导致自发性血栓溶解和继发性纤溶活性增高,表现为血浆DD水平增高。
由于精神分裂症的病因迄今未明,血浆DD含量是否有可能作为判定精神分裂症复发、判断预后、观察病情演变和治疗效果的检测指标之一,还有待进一步扩大样本深入探讨。
参考文献
1,黄诚,邵胜利,柳振清.血液流变学在精神分裂症治疗上的应用动态.四川精神卫生,1996,9:139-140.
2,Fisher M, Francis R. Altered coagulation in cerebral ischimia. Arch Neurol, 1990,47:1075-1081.
3,王建,李建章.DD与缺血性脑血管病.国外医学脑血管疾病分册,1996,4:74-77.
4,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学会,南京医科大学脑科医院.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和诊断标准(CCMD-2-R).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
5,黄慰国,王鸿利,张颖琪,等.血浆DD检测及其临床应用.中华医学检验杂志,1995,18:71-74.
6,张景,郭英华,赵慧元.缺血性脑血管病患者血浆DD和GMP-140含量的变化及临床意义.临床神经病学杂志,1996,9:202-205.
7,王松菊.精神分裂症血液流变初探.临床精神医学杂志,1997,7:103.
8,朱运斋.活血化瘀在神经精神科的应用体会.实用中医内科杂志, 1996,10:17-18.
精神病学术论文篇三:《精神病人的犯罪分析》 摘要近年来,精神病人犯罪的比率不小,对其周围的人的生命和安全造成了威胁。因此本文通过对精神病人犯罪的分析,以期解决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精神病 精神病人 预防和对策 近年来我国精神病人的犯罪率逐年上升,已经到了不容忽视的地步。精神病人犯罪作案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大,危害后果严重,对其周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一个个惨案的发生,使很多人对刑法关于精神病人犯罪的相关规定产生了严重的不满,认为刑法应该与时俱进,平等对待精神病人,包括与常人同等的刑罚。 一、精神病人犯罪现状 2004年4月29日上午,宕昌县秦峪乡羊骨堆村小学发生一起恶性伤害事件,一名成年男子双手各持一把菜刀冲进教室,将15名学生及两名农民砍成重伤,行凶者袁某后被诊断患有精神病;2004年7月26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发生了一起劫机事件,事后证实劫机者杨劲松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并有精神病史;同年7月27日,长春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犯罪嫌疑人崔显海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8月4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51岁的门卫徐和平持菜刀将15名 儿童 和3名老师砍伤,事后查明,徐患有严重的偏执型精神分裂症;而就在同一天,四川崇州发生了“犯病孙儿手刃祖母”的惨剧:患有家族遗传精神病的村民沈奇龙将85岁的奶奶杀死。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仁文曾到某县调研,听说该县今年以来共发生16起杀人案件,其中30%为精神病人所为。据世界卫生组织2003年的一份调查显示,我国各类精神障碍患者已超过8300万人。专家预测,进入21世纪后,我国各类精神卫生问题将更加突出,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当一些人面临前所未有的就业、婚姻、子女、养老等生存压力时,他们的无助和挫折,往往都成为一触即发的“引子”。一个“导火索”的不期而至,就会在瞬间点燃这个“炸药包”。无论我们愿意与否,我们正进入到无情的“精神疾病时代”,正面临着精神卫生问题的严峻挑战。在这种背景下,精神病人实施危害行为的现象必然有增无减。 二、问题的提出 近几年频繁出现的重大恶性杀人案就是最好的说明,这不仅引起了人们的恐慌,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也不断冲击着人们的思想。面对一个个鲜活无辜的生命被无缘无故的剥夺,人们不禁要问:什么是精神病?精神病人犯罪的原因是什么?对于造成严重危害结果的精神病人不适用刑罚,刑罚的报应和预防目的如何实现?政府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以有效的控制和预防? 三、精神病及其病理 精神病是大脑在各种内外因素的影响下产生机能紊乱,并表现为精神活动障碍。具体包括认知障碍、情绪障碍、意志障碍、智能障碍、行为障碍等不同表征。人类精神活动的正常标志是精神活动的完整性,以及与周围环境的统一性。如果这种完整性和统一性被不同程度地阻隔和破坏,个体的精神活动就会存在缺陷,进而出现精神病态的反映,也就是个体的正常心理活动不能顺利地进行。在这种状态下,受心理指导的行为必然会出项异常。 (一)精神医学中的“精神病”概念 1.广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精神医学中,人们曾广义地将“精神病”一词用以泛指各种以精神活动障碍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疾病。即把各种精神活动障碍均称为“精神病”,在涵义上等同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只是从程度上将精神分裂症、偏执狂等这类严重的精神障碍称为“重性精神病”,而把神经症、人格障碍等较轻的精神障碍称为“轻性精神病”。 2.狭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现代精神医学中,“精神病”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是不同的概念。“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为总类概念,是各种由于大脑功能失调而产生的以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障碍为主要表现的一类疾病的总称,按其性质和程度,总体上可以归纳为三组疾病:(1)精神病(包括器质性精神病和其他精神病);(2)神经症性障碍、人格障碍及其他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3)精神发育不全。而“精神病”则为属类概念,属于精神疾病中的一组疾病,即具有特定的病理基础,精神活动异常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并且持续达一定时间的精神障碍。 (二)刑法中的“精神病”概念 我国司法精神病学界的通行证观点认为,精神障碍又称为精神疾病、精神疾患,它包括两大类疾病:一是精神病,包括以下几种严重的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这些明确诊断的精神病;严重智力欠缺,或者精神发育不全达到中度(痴愚)或者更为严重程度(如白痴);精神病系统状态,其中包括癔症性精神错乱和病理性半醒状态、病理性激情、一过性精神模糊这四种罕见的例外状态。二是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如神经官能症、人格障碍、性变态等。 精神病的形成一般与个体的经历、生活处境、遭遇以及遗传等诸多方面的因素有一定的关系。精神病人在日常生活中,其行为有时会给自己及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社会造成伤害,甚至违法犯罪。实际上就是个体与社会环境适应的完整性和统一性的割裂。精神病人在丧失了辨别是非的能力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在幻觉和妄想等精神病态的支配下,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且多数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 四、精神病人犯罪的基本原因 (一)社会环境的原因 社会环境包括宏观的社会环境和微观的社会环境中的各种消极因素,如剥削阶级的腐朽思想、传统的和外来的低级文化、不良的社会风气、传媒的误导、他人的落后言行,都可与精神病人的犯罪发生密切的联系。首先,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对精神病人造成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他们形成易于犯罪的素质。其次,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培养、早就精神病人的犯罪意识,成为精神病人犯罪的直接原因。 (二)经济条件的原因 有的精神病人工作能力差,不容易找到职业,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微薄,也有些本身有工作的精神病人因精神疾病而失去工作。其中有些人为生活所迫,可能会发生盗窃、抢劫。经济地位的低下还可能使一些精神病人产生不满情绪和反社会意识。有些人形成较强的逆反心理,蔑视社会秩序,常常寻衅滋事。还有些人为人冷酷,情感淡漠,遇到激惹容易发怒,经常使用暴力,而且手段凶狠。 (三)文化程度的原因 一些研究报告发现,精神病犯罪者中有相当多的人文化程度比较低。精神病人由于学习机会少,或者天生智力低下,没有文化或者文化程度低的情况比常人多见。而文化程度低必然使精神病人的辨别是非、利弊的能力不能得到正常的发展,容易在社会上不良因素的熏染下失足堕落。文化程度低也使精神病人难以形成较高层次的趣味,偏好感官刺激和物质利益,而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他们往往采取非法的、不道德的方法实现自己的欲望。 五、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主要特点和深层原因 (一)主要特点 第一,侵害目标随意:精神病人犯罪行为所针对的对象非常随意,经常是见谁打谁,受害人往往猝不及防,突遭横祸。 第二,报复心理极强:精神病人由于疾病的原因,对与自己稍有矛盾的人都可能进行不计后果、不择手段的报复,而且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第三,人身危险性大:有关人士曾对精神病人犯罪进行过统计,发现杀人的占91%,平均每名被监管的精神病患者杀人,最多的杀死7人。 第四,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多:众多的精神病患者在犯罪后,依照刑法的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并没有被送到指定的医院强制治疗,而是重新回到社会上,致使精神病人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日益增多。 (二)深层原因 第一,监护人的监护不到位。从笔者了解的情况:一个家庭中出现精神病人,这个家庭的所有成员都将背负沉重的包袱象掉进深渊一样,生活质量和心理的痛苦不必说了,经济和人身的安全都难以得到保障。精神病治疗费用的庞大也不是一般家庭能承受的。治疗后病情稍微控制便停药会引起病情的反复发作,再治疗起来更难时间更长。还有病人的不配合,几乎所有精神病的病人不会承认自己有病,一旦脱离医院的强制治疗和吃药,要让他们自觉的吃药很甚至会对给予他治疗的亲人有报复行为,使亲人产生恐惧心理,惧怕再次治疗后病情复发对他们人身的伤害。精神病人拒绝治疗,犯病会越来越频繁。此时出现了两种困境:精神病人去医院治疗没有钱,在家治疗病人不配合。从而形成了种种隐患。 现在的精神病人并不像人们所想象蓬头垢面,衣衫褴褛,他们看起来和正常人没有区别,甚至有的还受过良好的教育有体面的工作,混杂在我们正常人中,如果不出现比较明显的侵害行为,人们是很难分辨出来的。往往等到结果出现时悲剧已经发生。 第二,政府的责任不到位。没有充分认识到精神病人暴力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没有对精神病人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给予足够的重视;财力不足也使许多地方政府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给精神病人提供足够的治疗费用。 第三,我国对精神病人进行管理和保护的相关法律不完善,缺少实施细则。因为对精神病人采取强制治疗措施涉及对公民人身自由的剥夺问题,还有采取强制治疗措施的条件、程序的启动、案件的审理机关等等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因此,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在处理精神病人违法犯罪问题时往往面临着制度性的困境。 六、关于精神病人犯罪刑罚和预防的理论基础 (一)刑事古典学派的观点 刑事古典学派认为,对于精神病人而言,因为自由意志不能行使,精神迷乱状态下的行为非但不是犯罪,根本不算一种理性意义的行为,因而精神病与犯罪是严格区分的,处置手段也不同。在他们看来,危害行为的实施者要么是一个精神病人,要么是一个罪犯。如果他是一个精神病人,就不能再把他当作罪犯,对他的处置便与刑事司法无关,不应强制他们进精神病院;如果他是一个罪犯,那么对他的处置就与精神病院无关,他应当进监狱。 (二)刑事实证学派的观点 刑事实证学派则认为,精神病人和其他人一样,行为受到生理状况、自然现象和社会环境的支配。他的行为完全是由心理上的各种动机以及各种内外部条件共同决定的。因而犯了罪的精神病人应该属于罪犯的一部分。其主要代表人物是龙勃罗梭和菲利。 1.龙勃罗梭 通过实证研究,龙勃罗梭认为尽管部分精神病犯在犯罪前后可能了解自己行为的犯罪性质,甚至知道自己在法律上所处的特殊地位,但那些在精神病发作时受病变因素的刺激而犯罪的精神病犯是缺乏或部分缺乏责任能力的。他认为在犯罪人和那些被认为犯了罪的人当中,有许多人是精神失常者,对于这些人,监禁是不正当的,释放又是危险的,而采取的一些有损于道德和安全的中间措施都不能解决他们的问题。 龙勃罗梭认为只有建立刑事精神病院才能克服审判与正义以及与社会安全之间的不断冲突。通过刑事精神病院中的永久监禁,可以制止犯罪的遗传、犯罪结伙,防止匪帮的形成;可以防止累犯,减少诉讼开支,从而减少那些经常产生于模仿的新犯罪;可以使那些想假装精神病人的罪犯打消装假的念头,也不让那些辩护律师有机可乘。龙勃罗梭建议:“当出现精神失常的嫌疑时,陪审团应当由公民、法官和精神病医生共同组成”。龙勃罗梭这样构建改革措施:“应当根据法律尽快建立两个至少能容纳300个床位的刑事精神病院,并且在我国主要地区的监狱设立7个关押精神病人的区域。” 2.菲利 菲利认为,尽管法律认为精神病犯没有道义责任,但仍然建立监管精神病犯的精神病院。在对防范具有犯罪倾向的精神病人没有任何保证的现行制度之下,对其予以管理的费用比这些人造成的损失要大的多。菲利在对有些人针对残暴情景提出的其他批评置之不理,经验已经表明,在精神病院中,在具有专业知识并能够防止残暴行为爆发的管理人员的指导下,根据罪犯的倾向性对其进行分类,所以认为犯罪精神病院难以避免犯人暴行的预言是没有根据的。菲利的社会防卫受到了高度重视,以至于绝大多数古典派犯罪学家现在都接受了设置犯罪精神病院的提议。 两派的争论以刑事实证学派的胜利而告结束。随后更多的国家设置了犯罪精神病院。到20世纪初,将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强制收容进犯罪精神病院已经成为保安处分制度的重要内容。在20世纪下半叶,随着精神医学的发展,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的处遇中,更强调对精神障碍的治疗和医学控制。在一些国家的保安处分制度中,强制收容的概念已经被强制医疗这个更具有人道主义色彩的概念所取代。 七、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预防和对策 (一)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 第一,在我国已经全面步入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国家应当投入较大的财力和人力,建设一批具有较好软件和硬件设施的精神医疗场所,凡收进此类场所的精神病人,一律实行国家免费治疗,并要在专门的心理、生理医生专家小组给出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评估结果后方可准许其出院。这种投入时完全值得的,是收益大于支出的。 第二,虽然此类医疗场所是高度人道化的,但毕竟由于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因此原则上应以精神病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的。对于那些有严重肇事倾向和苗头的,应责令其家人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如其家人或监护人做不到这一点,或者此类精神病人没有家人或适当的监护人,流落街头,则应考虑将其收进此类场所加以治疗。 第三,决定某个精神病人是否进入此类场所,或者可否离开此类场所,应由专门的心理、生理专家小组提出意见,经法院司法裁决。 第四,对于监狱等其他场所发现的精神病人,应及时转入此类场所,对其进行治疗。 (二)政府要高度重视,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这一法律条款明确了政府对精神病人在危害社会时可以采取的措施,但在实践中,可操作性并不强。因为在政府性质的卫生防治机制中,并不包含对精神病人的调查统计,实质上政府本身也没有具体职能部门管理精神病人,更说不上治疗了。所以,法律的这一规定只是流于形式,实际上意义并不大。要从根本上解决精神病人问题,就需要政府做到: 1.加快立法进程,保障病人合法权益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并不意味着精神病人犯罪在法律上不被认定为犯罪,而只是表明由于精神病人不具有责任能力从而不承担刑事责任。精神病人由于意识及意志方面的缺陷,法律对其进行保护,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也符合刑法罪责相适应的原则。但是,一概将行为人放回社会,不仅被害人的心理得不到慰藉,更重要的是将极大地威胁到社会其他成员的利益,这种作法的缺陷可见一斑。首先,精神病人犯罪多为凶杀等暴力性的犯罪,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都很大,法律采取一味的"放任"态度将不利于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其次,法律对精神病人的保护仅仅停留在事后不承担责任的程度,是无法根本保护精神病人合法权益的,使得精神病人犯罪的严峻性问题的解决失去了有力的保障机制;最后,法律的规定过于抽象,实践中很难把握,缺乏操作性。要解决以上问题,就要把对精神病的立法提上议事日程,加快精神卫生立法进程,以法律的形式对精神病人的政治权利、劳动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等方面加以保护,同时,对政府医疗措施、费用等相关方面,以及法律责任加以规定,切实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 2.健全保障体系,提供良好治疗条件 精神病人病情的性质决定了患者必须坚持长期治疗,在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患者家属根本无能力给病人治疗,而且法律规定的政府"强制"医疗,由谁出钱?到哪里治?这些问题不解决,精神病人得不到彻底治疗,就很难防止伤人事件再次发生,悲剧再次重演。因此,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从保障机制上为病人提供良好的治疗条件和治疗环境,保证患者能够及时和长期治疗,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很大,有相当一部分患者家庭无法承担,而医院也不可能全部支付,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加大经费投入,或者设立专门的精神病患者救助基金,解决治疗的经费。 (三)社会应大力帮扶,开展爱心救助行动 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高、时间长,单靠家庭和政府的力量进行全面康复治疗难度很大,社会也应发挥其囊括范围广、组织发动易获支持的优势,开展爱心救助行动,通过发展公益事业或者组织公益活动,发动社会力量来支持精神病患者康复,让精神病患者在得到治疗的同时,更感到社会的关爱,加快康复进程。 如此,则精神病人幸甚,社会幸甚,人民幸甚。 注释: 刘仁文.对有危害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能一放了之.省略cn/zywn44/. 黄辛.我国应加强严重精神疾病的前沿研究.科学时报.2006(6). 魏健馨,张学林.犯罪心理学.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04页. 高铭喧.刑法总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21页. 刘白驹.精神障碍与犯罪.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25页. 法正居士.犯罪精神病院的产生及其在中国的前景.http://blog.省略/fzhjsh/. [意]切萨雷・龙勃罗梭著.黄风译.犯罪人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第14页,第376页,第392页. [意]恩里科・菲利著.郭建安译.犯罪社会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90页. 刘仁文.刑事一体化下的经济分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03页. 猜你喜欢: 1. 精神病院工作心得体会范文 2. 大学生心理健康结业论文2000字 3. 大学生心理健康成长论文1500字 4. 精神病见习心得
了解精神障碍病人出院后服药情况,探讨实施健康教育对提高精神障碍病人出院后服药依从性的影响方法 对124例精神障碍病人在住院期间进行精神疾病相关知识的健康教育,采用电话回访出院后服药情况。结果 首次与4次及以上住院者出院后服药依从性最低。 结论 加强健康教育对提高精神障碍病人出院后依从性有促进作用,维持治疗中应重视家属的监护作用,以便有利于进行科学的家庭管理,保持维持治疗的有效性。 健康教育;服药依从性;电话回访随着社会进步和科技发展,生活节奏加快,人们面临着日益激烈的竞争与各挑战,社会心理因素与生活方式相关疾病明显增,精神疾病已不仅是公共卫生问题,而且也是社会问题。许多精神疾病由于病因未明,没有特效治疗方法,只能依靠长期服药控制病情。因病程迁延,易复发、致残率高,病人及家属往往对治疗失去信心,在出院后形成停药、复发、再治疗又停药的恶性循环,给人、家庭、社会造成了巨的经济负担。因而加强健康教育,提高精神障碍病人出院后服药的依从性,维持治疗是预防复发、防止残疾、促进康复的有效方法。本文对2008年10月-2009年10月对上海市金山区精神卫生中心出院病人服药情况进行电话回访,现将结果报告如下。1 对象与方法 研究对象 选择2008年10月-2009年10月出院的本市户籍病人124例,男59例,女65例;年龄14~86岁,平均(±)岁。根据CCMD-3诊断标准,精神分裂症89 例,心境障碍9例,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5例,其他精神障碍21 例。经治疗后临床出院治愈18例,显效59 例,进步41 例,无变化6例。文化程度:大学5 例,高中及大专14例,初中48 例,小学及以下39例,文盲28 例。住院次:首次14例,2次38 例,3次34例,4次及以上38例。 方法 在住院期间对病人进行精神疾病相关知识的健康教育,包括抗精神疾病药物名称、作用、不良反应及其处理,维持治疗的目的、方法等内容,采用口头宣教、黑板报、健康园地等形式,出院时对家属进行服药重要性与必要性强化宣教。在出院后1月末对受试对象进行电话回访,了解服药情况。2 结果 首次与4次及以上住院病人出院后服药比例显著低于2、3次住院病人 见表1。表1 精神障碍病人住院次数与出院后服药情况 病人不同的文化程度对服药情况无明显的影响 见表2。表2 文化程度与服药情况 相比其他病种,精神分裂症病人在出院后近个月的停药比例并不高 见表3。表3 病种与服药情况3 讨论 把服药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作提高依从性健康宣教的主要内容 由于对精神疾病的严重性认识不足,本调查显示首次住院病人出院后停服药物比例较高。首发病人一般年纪较轻、病程较短、社会功能缺陷程度相对较轻,维持治疗对病人的预后有着深远的影响。在住院期间重点将抗精神疾病药物作用、不良反应及其处理,维持治疗的目的、方法对病人及家属进行讲解,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其重要性与必要性,坚持维持治疗。在电话回访时耐心解答病人与家属的提问,提供心理支持。药物治疗依从性在精神疾病治疗中一直是一个棘手的问题。随着住院次数的增加,患病时间的延长,许多病人及家属逐渐失去信心,本调查显示,4次及以上住院者出院后近一个月停药比例较高。与张数深在2005年的调查一致[1]。目病人出院后大多以家庭管理为主,家庭监护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病人依从性是否有效。除了呼吁社会多关注这些弱势群体外,在住院期间向病人及家属定期讲授精神卫生知识,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为患者康复创造适宜的环境,帮助家庭成员面对现实,端正对疾病的态度,消除影响康复的不良因素,增加患者、家属、医务人员之间的沟通,改善家庭关系与医患关系,促进患者家庭功能与社会功能的恢复与重建。 健康宣教对刚出院后依从性有促进作用,但需加强出院后的继续健康宣教 刚出院的病人服药的依从性是,明显高于2005年6月上海市闵行区在册精神病人调查未维持治疗率[2]。表明住院期间的健康教育能使病人与家属认识到出院期间服药的重要性。但随着病人出院时间的延长,病人对抗精神病药物治疗的依从性逐渐降低。同时病人的就医条件、监护人状况等都可能影响药物依从性,从而导致出院期间依从性不良。据统计,有82%的病人在5年内复发,而坚持治疗的病人复发率仅16%[3]。因此,积极开展各种出院后的继续治疗健康宣教,促进病人维持治疗,降低复发率有一定作用。通过健康宣教,使病人及家属在得到科学指导的同时也得到人性化的理解、关怀与尊重,尤其对病人家属,减少病耻感,增加防病治病知识,提高病人在出院期间维持治疗的安全性与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