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医学研究献身医学原则(B)。
A.仅从个人兴趣或追逐个人利益出发选择研究课题是不道德的
B.居里夫人把氯化镭包在自己的前臂上观察镭对人的皮肤的烧伤状况,表现了崇高的道德
C.由个人完成发明创造的时代,已经同爱迪生一去不复返了
年至1981年的12年间,年轻的心脏病研究者约翰·达西博士共编造假论文100篇以上
E.尸体解剖有利于医学的发展和总结医疗经验
医学伦理学中有四大基本原则:尊重(自主)原则、不伤害原则、有利(行善)原则、公正原则。尊重原则
主要表现为医师尊重患者的自主性,保证患者的自主、理性的选择诊疗方案。但是患者要实现自己的自主权需要有一定的前提,首先是这种自主需建立在医护人员为患者提供适量、正确且患者能够理解的信息基础之上,其次是患者具有一定的自主能力,作出决定时的情绪处于稳定状态及经过深思熟虑,最后一点是患者的自主性决定不会与他人、社会的利益发生严重冲突。
不伤害原则不单单指的是不伤害患者的身体,还包括不伤害其精神和经济财产。在医学人文题目当中出现医学诊疗活动中违规操作,虽未造成患者躯体损伤,但仍违背了不伤害原则,主要就是虽未造成躯体损伤但也造成一定程度的精神损害。过度医疗也违背了不伤害原则,其伤害了患者的经济财产。
学术诚信问题一直备受国内外科研界的重视。可是,谁能想到,作为哈佛这样最顶尖的高等学府,竟然也未能摆脱学术造假的负面丑闻。
据美国《纽约时报》10月15日报道,哈佛医学院日前宣布,此前曾在该院工作的著名心脏病专家皮耶罗( Dr. Piero Anversa)博士曾在31篇论文研究中伪造和篡改实验数据,这31篇论文应当被撤回。其中,第一篇论文发表于2001年,距今已经17年。
▲学术造假的著名心脏病专家皮耶罗博士图据《纽约时报》
报道称,皮耶罗博士是一位著名的心脏病专家,在哈佛医学院附属布列根与妇女医院(Harvard Medical School and Brigham and Women’s Hospital)任职。红星新闻记者在官网上查询确认,布列根与妇女医院(BWH)隶属于哈佛医学院,是一个具有793个床位的教学附属医院。而哈佛医学院,即哈佛大学医学院,是世界上最顶尖级的医学院,因高超医学技术及每年录取学生人数最少而闻名世界。
▲哈佛官网上对布列根与妇女医院的介绍图据哈佛医学院官网
皮耶罗的研究声称,使用干细胞可以令受损心肌再生。尽管其他实验室纷纷表示无法复制其研究,但他的研究工作仍促成了数个初创企业的成立,使得众人投入研发治疗心脏病和中风的新方法。而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更是注入资金,供其做临床实验。
知网私自收录了老人的一些论文,老人起诉了对方最终获得了一些赔偿,但是老人不愿意拿这些赔偿,老人觉得这些东西不应该被垄断。
100多篇论文被知网擅自收入,没有经过作者的同意就收录作者的内容,这属于侵权行为,侵犯作者的著作权,所以教授获得了70多万的赔偿,理所当然应该获得这个赔偿的。因为这个文章是人家自己的知识成果,人家自己用可以,但别人用作商业目的那就是侵权。
大家一定要注意引用别人的文章或者引用别人的著作,到底是什么样的目的,非商业目的的就是你自己写一篇作文,你说某某某作家某某教授在哪个文章里面曾经有过什么样的理论,你去应用这个东西完全可以,因为你并不是为了赚钱,但如果是为了赚钱,你去指明点性引用某个人的著作的时候,再就涉及到侵权的问题了。经过作者的同意就没有问题,没有经过同意,对方追究起来那就是侵犯对方著作权。
知网是很重要的学术论文平台应该说只要是一个大学生在毕业的时候就要写论文,写论文就必然会用到知网,一个是只往一个是维普,如果作为一个大学生,这两个网站都不知道的话,那自己非常怀疑这个学生是怎么毕业的。大家还记得之前不知知网的某个人吗,导致全国所有大学论文查重率直接控制在25%的那个人,没有人年年是毕业生,但年年都有毕业生那个事情出来之后很多人就算没有上过大学的,也知道了知网到底是一个什么平台。
这个平台虽然知名度很高,但是这平台不代表就完全没问题,它里面所引用的一些东西有的是经过授权的,大部分应该说都是经过作者授权的,但也会出现这种没有经过授权就去收集的作者,没有追究没有发现这个事情那自然就无所谓了,作者如果追究那就得赔人家钱,可以说每年官司都不少啊。因为只要是这种做知识整合收集的平台,就必然会涉及到注册权侵权的问题,这样的问题也不会是第1次出现,更不会是最后一次出现。
第1点就是应该有相应的一些规定去规划这样的事情,第2点相应一些法律法规应该去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第3点就是对于整个的这个学术论文要求应该严谨一些。
河南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发布两则《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情况通报》。第一份通报为接郑州大学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函或文件,指称该院多位医生涉嫌学术不端、涉嫌论文造假。第二份通报为接郑州大学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400余篇论文”中涉嫌造假复核处理结果并公开通报的通知》,指称该院多位医生存在伪造论文、署名不规范等多种学术不端行为。
一方面,知假买假式的消费者在买卖过程中根本没有获得卖方商品的真实意思表示,相反,其道德显得不够高尚而表现出一种逐利倾向为人们所唾弃!这种打假方式本身就与民事法律行为“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得违背社会公德”的法定要求相冲突。另一方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费者”是指为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个人,而以打假为目的的购买行为不属于消费者行为,故“知假买假”行为不受该法支持。目前正在征求意见的《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就将“知假买假”彻底排除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外。
《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知假买假”的消费者不存在牟取私利的动机或目的,宜认定为无过错,其支付给经营者的价金应得到返还。当然,其持有的假冒伪劣商品或购物发票又可成为消费者举报、行政执法部门或司法机关对经营者进行查处的有力证据。可见,消费者与经营者间、经营者与行政执法部门或司法机关间系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应分别解决,不能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宜认定该行为的合法性而忽视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和该行为在打假中的法律意义。
论文造假,郑大一附院38名医生被通报处理,首先他违反了作为一名医生应该具备的医德。其行为在法律中违背了大众的知情权。
论文造假,郑大一附院38名医生被通报处理,它涉嫌论文数据和图片造假等
论文造假,郑大一附院38名医生被通报处理,首先他违反了作为一名医生应该具备的医德。其行为在法律中违背了大众的知情权。
2008年10月11日,中国药科大学药理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戴德哉接到International J Cardiology(《国际心脏病学杂志》,以下简称IJC)副主编函件,指戴德哉实验室投至该刊的一篇论文与另一本期刊上已发表的论文十分相 似,要求解释。审阅后,戴德哉发现,先他一步发表的“孪生论文”第一作者是贺海波——两年前从他的实验室毕业的博士。两篇“孪生论文”,所用药物不同,动物病理模型一为心肌病,一为心肌梗死,却得出了完全一致的数据和图表,甚至有部分相关段落文字都相同。因为贺海波在戴德哉实验室读博的三年期间,并未出现造假行为,戴德哉对两稿审阅格外细致,但最后仍确定:贺海波剽窃实验室资料,拼凑伪造出了一篇造假论文,并已发表。此时的贺海波早已博士毕业,并进入浙江大学药学院博士后流动站,2008年7月,即事发前三个月,他被浙大聘为副教授。贺海波在浙大药学院的合作导师为中国工程院院士、浙大药学院院长李连达。在IJC杂志编辑部发现的造假论文中的作者一栏,李连达的名字赫然在列。 情况严重。2008年10月15日,戴德哉将IJC的函件与两篇论文的pdf格式全文,一并转发给浙大药学院常务副院长,要求对方调查。浙大调查组的调查结果显示:贺海波共计发表8篇假论文,除一篇在2007年发表外,其余7篇均在2008年6月后刊出,即贺海波受聘副教授前后。而所有造假论文的作者栏里,均列有院士李连达的姓名。这一在浙大内部调查组的消息不胫而走,2008年10月23日,学术打假网站 “新语丝”上曝出第一条“院士李连达学术论文涉嫌造假”的消息。随后,越来越多的消息开始陆续在此网站上刊出。随着更多消息的曝光,李连达院士小组在2006年以后发表的论文中,共有16篇被指涉嫌造假、剽窃或者一稿多投,其中贺海波署名的仅占一半,全部文章均有李连达署名。根据浙大校长杨卫的介绍,2008年10月26日,即浙大药学院接到戴德哉举报信件的十天后,贺海波向学校递交“检讨书”,承认造假系个人所为,“我的所作所为,都是在李连达院士毫不知情的情形下,偷偷地进行,而且在没有取得李老师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他的名字放在我所有的文章上。”贺海波的检讨也得到了浙大调查组的认同——浙大发出声明:贺海波的造假系个人行为。杨卫更提出“曝光的造假论文并未发表在行业顶级期刊上,对于已功成名就的李连达院士意义不大,李连达没有造假动机”的“动机论”一说。“我们之所以判定李连达院士没有造假,是因为不光贺海波,在所有参与造假的学生的书面检讨上,他们一致说明李连达院士对此事并不知情。”浙江大学新闻办主任单泠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贺海波的检讨未能得到谅解。针对这一性质严重的学术造假行为,2008年11月13日,浙大召开校长办公会议,宣布撤销贺海波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并表示若发现任何与此相关的学术不道德的行为问题,都将一查到底。然而,事件却在贺海波卷铺盖走人后,有了更为戏剧性的发展。 2008年11月18日,定居芬兰的世界中医药协会常务理事祝国光向浙大发去第一封信,指院士李连达三篇论文造假。2008年12月6日,祝国光发去第二封信,指以李连达院士为第一作者的论文一稿多投。在接到这两封信的期间,浙大校长杨卫又接到来自两家国外期刊主编发来的传真,大致内容是两家期刊刊登了很相似的文章,希望大学进行内部调查。“这样我就展开了更大范围的调查。所有校内能够反映出问题的信息我们都查了,包括财务、科研申报等等。”杨卫说。12月2日,在杨卫给这两位期刊主编回复的信里,杨卫要求对方告知,是否有相关证据证明其他的署名作者事先不知情的声明不成立。与此同时,杨卫也给另外一些相关期刊发出了同样信件。与此同时,浙大药学院党委书记陈枢青、常务副院长曾苏、杨卫校长先后向李连达了解情况。杨卫更是两次找到李连达,“杨校长很负责,抠得很细。”李连达回忆说。2008年12月26日,李连达向学校给出书面信函,说明:对于所有的造假论文我一无所知,对于被盗用署名亦不知情,直至被揭发后才知道。 就在媒体和公众开始关注这一事件之后,令人意想不到的变故发生。李连达在解释论文风波的同时指出,给浙大寄信揭发,并在网上高调曝光自己论文造假的祝国光,是出于商业上的目的——祝国光是天津天士力药品公司的高级顾问,此前不久,李连达刚刚得出一个研究成果:天士力公司的“复方丹参滴丸”有严重毒副作用。这一说法遭到天士力的强烈反击。天士力立即发表声明,说李连达讲的完全 不实。2009年2月5日,天士力集团总经理李文表示,李连达除了院士的身份,还是其最大竞争对手——国内最大的生产“复方丹参片”的白云山中药有限公司的首席科学家 。“李连达现在是‘复方丹参片’的利益代言人,所以他代表的是白云山的利益。”李文说,“所以他出这个研究的目的是来打压我们。”对此,李连达回应道,自己最初的研究不是要挑天士力的毛病,而是考虑到复方丹参制剂种类多、厂家杂的混乱现状,才进行的研究比较。并指出,他所用的研究数据,就是由天士力自己出的书里摘的。此后,在天士力的回应中,不断曝出“李连达曾索要200万元研究费未果因此报复”、“研究结果是偷换概念、断章取义”等说法。随着事件的不断升级,2009年2月5日上午,天士力股价逆市大跌,下午,天士力公司不得不宣布临时停牌。天士力更表示近,他们已经开始了相关的司法取证,一定要把李连达送到司法的审判庭上。“不论他是不是院士,只要他是不客观、不公正的,我们就会采取法律手段,保留我们的法律权利。”
论文造假,郑大一附院38名医生被通报处理,它涉嫌论文数据和图片造假等
河南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发布两则《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情况通报》。第一份通报为接郑州大学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函或文件,指称该院多位医生涉嫌学术不端、涉嫌论文造假。第二份通报为接郑州大学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400余篇论文”中涉嫌造假复核处理结果并公开通报的通知》,指称该院多位医生存在伪造论文、署名不规范等多种学术不端行为。
一方面,知假买假式的消费者在买卖过程中根本没有获得卖方商品的真实意思表示,相反,其道德显得不够高尚而表现出一种逐利倾向为人们所唾弃!这种打假方式本身就与民事法律行为“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得违背社会公德”的法定要求相冲突。另一方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费者”是指为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个人,而以打假为目的的购买行为不属于消费者行为,故“知假买假”行为不受该法支持。目前正在征求意见的《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就将“知假买假”彻底排除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外。
《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知假买假”的消费者不存在牟取私利的动机或目的,宜认定为无过错,其支付给经营者的价金应得到返还。当然,其持有的假冒伪劣商品或购物发票又可成为消费者举报、行政执法部门或司法机关对经营者进行查处的有力证据。可见,消费者与经营者间、经营者与行政执法部门或司法机关间系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应分别解决,不能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宜认定该行为的合法性而忽视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和该行为在打假中的法律意义。
羟乙基淀粉的药代动力学较为复杂,与分子量和摩尔取代度密切相关。当静脉给予本品时,低于肾阈(60,000-70,000道尔顿)的小分子很容易通过肾脏经尿排泄,大分子羟乙基淀粉在通过肾脏排泄之前,被血浆α淀粉酶降解为小分子。本品在输入体内后,血浆中羟乙基淀粉的平均分子量为70,000-80,000道尔顿,在治疗期间保持在肾阈值之上。本品分布容积约为升,输注本品30分钟后,血药浓度为最大血液浓度的75%,6小时后降至14%。单次给予羟乙基淀粉500ml,血药浓度在24小时后几乎回到基线水平。单次给予本品500ml后,药物的血浆清除率为为×h,t1/2α为小时,t1/2β为小时,药物的体内药代动力学显示非线性特征。对轻度至重度肾功能不全者进行本品的药代动力学研究,受试者单次给予本品500ml,结果显示,药物的AUC有中等程度的增加,药物在肌肝清除率ClCr<50ml/min的受试者体内AUC为ClCr≥50ml/min受试者体内的倍(95%可信限为-)。肾功能不全不影响药物的消除半衰期和Cmax。当ClCr≥30ml/min时,59%的药物经尿排泄;当ClCr<30ml/min时,51%的药物经尿排泄。对受试者进行的研究显示,每日给予10%羟乙基淀粉130/溶液500ml,连续给药10天,药物在血浆中没有出现明显的蓄积现象。在大鼠模型试验中,每日给予本品按体重,连续给药18天,在末次给药后第52天对组织的药物含量进行检测,结果显示,仅有给药剂量的在组织中储存。尚没有透析疗法对本品药代动力学影响的研究。羟乙基淀粉:是耶?非耶?作者:李妍 编译 来源:中国医学论坛报 日期:2013-02-21 自上世纪60年代上市以来,羟乙基淀粉(HES)在液体复苏中被广泛使用。然而,关于其疗效和安全性的问题一直存在争议。《英国医学杂志》(BMJ)和《美国医学会杂志》(JAMA)先后发表两篇文章,对发表的羟乙基淀粉相关研究进行系统回顾与荟萃分析。在此,我们对两篇文章及JAMA同期配发的述评进行介绍。HES 不能为脓毒症患者带来益处丹麦和瑞士学者检索循证医学图书馆、MEDLINE等数据库,选取2012年9月前发表的比较HES 130/ 和晶体液或人白蛋白对脓毒症患者液体复苏效果和安全性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RCT),最终纳入9 项研究(涉及3456例患者)进行分析。结果显示,与晶体液或白蛋白相比,使用HES 130/ 对脓毒症患者进行液体复苏增加肾脏替代治疗[相对危险度(RR)为]、急性肾功能衰竭(RR=)和红细胞输注风险(RR=),且出现严重不良事件患者更多(RR=)。论文2月15日发表于《英国医学杂志》(BMJ)。HES增重症患者急性肾衰和死亡风险加拿大学者检索MEDLINE、EMBASE等数据库,选取2012年10月前发表的比较在重症患者中使用HES和其他复苏液(包括晶体液、白蛋白和凝胶进行液体复苏的RCT共38项。结果显示,与使用其他复苏液相比,使用HES并不能降低患者死亡率(RR=);在排除了博尔特(Boldt)进行的7项研究(存在科学性违规行为)后,HES显著增加患者死亡(RR=)和发生急性肾功能衰竭风险(RR=),并增加肾脏替代治疗的使用(RR=)。论文2月20日发表于《美国医学会杂志》[JAMA 2013,309(7):678]。同期评述用HES 行液体复苏:弊大于利意大利圣心天主教大学 安东内利(Antonelli)和山德罗尼(Sandroni)本次发表于JAMA的荟萃分析提出了一些值得讨论的问题。⑴ 本结果与2012年发表于《科克伦系统综述数据库》的研究结果并不一致。后者未显示HES引起死亡率增加,且排除或不排除Boldt 的研究对结果无影响。当然,该分析仅比较HES 与晶体液,且仅纳入2项Boldt 的研究(死亡率为零);而本研究纳入7项Boldt的研究(与上述2项不同),且对照组报告了84例死亡,故会对整体结果产生影响。此外,本研究纳入了3项2012年发表的研究,其中的6S 研究为首个报告使用HES显著增加死亡率的研究,且样本量大。⑵ 人们试图通过降低HES 分子量和羟乙基化程度来减少其肾毒性,然而,与林格乳酸盐相比,仍更易造成肾小管损伤。本研究的亚组分析亦证实了这一点。⑶ 本研究强调了在患者安全性评估中出现科学性违规的严重性。2011年3月,14位医学期刊主编发表联合声明,公布了Boldt事件及德国莱茵兰法尔茨国家医学协会(LAK-RLP)对Boldt 医生进行的临床试验的伦理审查结果。其中,80项研究被认为不符合伦理标准或存在科学违规行为。本研究验证了HES的肾毒性,且为首个证明用HES进行急性液体复苏增加死亡率的荟萃分析。 但因比较的液体种类繁多,未能就胶体与晶体液间长期存在的争议提供直接证据。未来须行优质RCT来评估HES 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欧美学界曝羟乙基淀粉致肾损伤羟乙基淀粉是一种50多年来广泛用于重症科、麻醉科的临床常用药,被指证“致肾功能损害”。全球顶级3大临床医学期刊(JAMA美国医学会杂志,BMJ英国医学杂志,NEJM新英格兰医学杂志)纷纷发表对其不利的临床研究结果。此事的源头是羟乙基淀粉的倡导者德国教授岳凯姆-伯特(JoachimBoldt)论文造假。丑闻爆发后,欧洲、美国危重学会相继做出不推荐使用的表态。但是,《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发现,羟乙基淀粉在中国依然是畅销药物,且销售额逐年攀升,业内保守估计已经超过15亿元。血液紧缺和市场销售额攀升,让国内不少企业积极进行羟乙基淀粉产品的开发和市场开拓,其中包括大输液巨头科伦药业和华润双鹤。对于产品副作用,科伦药业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将密切关注临床研究结果,截至记者发稿,华润双鹤方面尚未给予回复。倡导者论文造假引发欧美封杀/日前,国际顶尖医学杂志英国医学杂志BMJ刊登了一篇有关岳凯姆?伯特的文章,标题是《伯特,伟大的造假者》。文章称,岳凯姆?伯特超过90篇羟乙基淀粉临床研究都是闭门造车的产物。羟乙基淀粉是血容量扩容剂,临床上主要用于失血性、创伤性、感染性和中毒性休克等治疗。然而,自上个世纪60年代上市以来,羟乙基淀粉就因其疗效和安全性问题而备受争议。岳凯姆?伯特成为扭转市场的关键性人物。岳凯姆?伯特供职于德国路德维希港大学医学院,是静脉注射药物方面的专家。他在欧洲各大医学杂志上发表了多篇论文论证羟乙基淀粉疗效和安全性,基于他的研究成果,羟乙基淀粉被纳入欧洲不少国家医学指南,成了临床常用药。谎言需要不断累积。2009年,岳 凯 姆?伯 特 一 篇 发 表 在《AnesthesiaandAnalgesia》上的论文因为数据太完美而露出了马脚,不断有读者写信进行质疑,岳凯姆?伯特置之不理的态度使得杂志主编最终对此展开了调查。2010年10月,调查结果让人大吃一惊:此项所谓的临床研究并无伦理委员会同意,甚至连临床试验所需的药品供应商都已经多年未供货。随后的调查则一步步证明了岳凯姆?伯特90多篇论文均为编造的产物。因此,羟乙基淀粉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被重新考虑。全球顶级的3大临床医学期刊做出了对羟乙基淀粉的不利表态:在有效性方面,羟乙基淀粉不高于同类产品,却会显著增加肾损伤的危险。有效性不高,副作用更多,价格是同类产品10倍,性价比低,导致欧洲和美国危重学会也相继作出了不推荐甚至反对使用的决定。国家食药监总局:目前未关注/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在国内,羟乙基淀粉是重症科、麻醉科等科室的常用药物。“欧洲是羟乙基淀粉的发源地,之前使用很多,但是丑闻爆发后用得很少,而美国一直就使用得很少。”中华医学会重症学会的有关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重症学会不少人对此已经达成共识:临床上谨慎使用,少用。然而,让上述人士担忧的是,很多中国的医生,包括麻醉、外科医生,还不知道羟乙基淀粉的不良作用以及最新证据。在国内最大的面向医生的专业网站丁香园上,揭露岳凯姆?伯特作假以及欧美各国强烈反对一事,呼吁医生们谨慎使用的帖子在麻醉科版面发布后,引起诸多争论,有医生表示“应将此药直接扔进垃圾桶。”也有许多麻醉科医生表示困惑,称此药是常用药,在临床麻醉第一天就接受诸多优点的灌输,还有医生称前几天还受到培训称此药多么好。昨日,记者以麻醉师的身份向国家食药监总局进行咨询,其表示,他们并没有对此药进行关注。记者试图以普通民众的身份了解羟乙基淀粉不良反应信息时,被相关监管部门告知,不良反应信息的内容只是作为对药品进行评价的参考,不对公众开放。不过,国家食药监总局的官方网站显示,2005年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里,当时的国家药监局就曾发过关于羟乙基淀粉40、20氯化钠注射液对肾功能损害的通报,1988年至2005年3月,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病例报告数据库中,有关“706代血浆”、羟乙基淀粉40氯化钠、羟乙基淀粉20氯化钠注射液的病例报告共84例,其中肾功能衰竭1例。当时的国家药监局结论称,建议羟乙基淀粉40、20氯化钠注射液可导致肾损伤,医务人员应严格掌握适应症,避免长期大量、大剂量使用。业内:产品入华或涉嫌商业贿赂/中华医学会重症学会的人士表示,丑闻爆发并未对我国销售造成很大的影响。据了解,2004年,羟乙基淀粉的销售就达到4亿元人民币,现在最保守估计也有15亿元。《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询发现,在2004年费森尤斯卡比国际临床输血替代学术进展论坛上,岳凯姆?伯特作为专家现身,阐述贺斯 (羟乙基淀粉)的好处。贺斯是费森尤斯卡比公司生产的羟乙基淀粉的商品名,这家公司是目前国内和国际上代血浆市场中份额最大的公司。业内人士表示,国际上不推荐使用,国内却反而用得多,商业贿赂可能起到了作用。一篇网帖的发贴人自称深圳市某医院麻醉科医生,指出该科室一位任职7年的副主任收受高额回扣敛财,涉及金额数千万元。在其所列的收受贿赂的名单中,费森尤斯卡比赫然在列。此事经媒体曝光后,涉事医院很快展开了调查,深圳市纪委也在此前收到举报信,正准备进行调查,并称其违规的事情属实,不过具体金额仍待求证。对于是否进行告知问题,贿赂是否属实的问题,费森尤斯卡比公司未予回应。科伦药业:将密切追踪临床反应在血液及其制品日益紧缺的情况下,国内还有不少厂商对羟乙基淀粉存在浓厚的兴趣,其中包括国内输液巨头华润双鹤和科伦药业。在华润双鹤2009年半年报中,羟乙基淀粉(盈源)被列为重点产品。联讯证券在发表的研报中称,羟乙基淀粉也被列为华润双鹤非基础性输液的重点品种。研报透露,2011年,治疗性输液占公司大输液收入的比例为20%,销量从2010年2500万瓶迅速增长至2011年5200万瓶,同比增长105%。科伦药业对羟乙基淀粉也投入了非常大的精力,且销售额已经相当靠前。在2012年的年报中,科伦药业称其另一产品——羟乙基淀粉乳酸钠林格注射液产业化,已获得发改委通用名化学药发展立项专项。对于是否知道此产品存在副作用,以及是否对产品进行过相关的临床试验,验证其安全性和有效性,截至记者发稿,华润双鹤未给予回复。而科伦药业给《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回复显示,对于岳凯姆?伯特造假和国外学术界对于羟乙基淀粉的反对态度,科伦药业知道得一清二楚。此外,科伦药业还承认羟乙基淀粉在国外的研究中确实出现很多问题,特别是针对肾功能损伤这一副作用。对此,公司将密切追踪该药品的临床反应。不过,科伦药业认为国外权威杂志及危重学会的论断矫枉过正,此产品也未被勒令召回。同时,解放军总医院重症医学教授林洪远也对国外结论提出了质疑。 国内瑞金医院认为此产品还有一定的优势,且国内不少临床医生仍支持配伍使用,所以对产品仍持积极态度。羟乙基淀粉在急救中的临床应用山东省平度市人民医院急诊科、山东省平度市人民医院骨科共同发表论文,旨在探讨羟乙基淀粉130/氯化钠注射液复苏方法对早期失血性休克的临床疗效。研究指出,采用羟乙基淀粉130/氯化钠注射液复苏方法治疗早期失血性休克可增加有效循环血量,改善组织器官灌注,降低病死率。该文章发表在2012年第35卷第24期《中国医师进修杂志》上。 将52例早期失血性休克患者按随机数字表法分为复方氯化钠注射液组(对照组)和羟乙基淀粉130/氯化钠注射液组(治疗组),每组26例,观察比较两组患者治疗效果,治疗前和治疗后60 min的平均动脉压、呼吸频率和心率以及血钠、血氯和凝血酶原时间。结果显示,治疗组和对照组治愈率分别为(22/26)和(10/26),病死率分别为(4/26)和(16/26),两组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治疗组治疗后60 min平均动脉压、心率和呼吸频率均较对照组明显改善[(±)mmHg(1mmHg =)比(±)mmHg、(±)次/min比(±)次/min、(±)次/min比(±)次/min,)。
近日,著名出版商施普林格(Springer)史无前例地决定撤稿《肿瘤生物学》杂志的107篇造假论文,这些论文发表于2012年到2016年之间,全部来自中国学者之手。
4月23日,网易新闻找到了被曝光的107篇造假论文,并将全部524名涉嫌造假的中国医生姓名、论文、供职机构以及所在科室公之于众。
从目前已公布的信息可知,这107篇被退回的中国医学论文,涉嫌的造假手段相当恶劣。他们利用杂志评审制度的漏洞,向《肿瘤生物学》的编辑推荐了肿瘤领域的著名专家作为自己论文的审核人,即同行评审;然后伪造了这些评审的邮件地址,最后假冒专家表扬并通过了自己的论文。
这将是迄今为止最完整的论文造假中文名单,里面包含了协和医学院、复旦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等名校身影。
网友评论:临床大夫哪有时间写论文,典型的逼良为娼!
网友评论:医学院教授和临床大夫的确应该区别对待。就像你不能用计算机教授的标准要求写代码的工程师。
网友评论:首先,这种东西国内外都有。其次,临床医生必须有论文才能升职,这种政策本来就不合理。被捅出来的绝对只是冰山一角
网友评论:别特码扯什么医院评职称要论文,学术不造假不是要你命,更不是断你活路,为评职称就敢学术造假,保不住底线,这种人面对病人,面对误诊,面对医疗事故就该伪造病历!因为底线没有了,没什么可狡辩的。
网友评论:名医,专家这种东西,不就是靠着这些堆出来的,兢兢业业工作的很多医生却没得到相应的荣誉
网友评论:一两个人造假是品德问题,大多数人造假,那是体制问题。
网友评论:在外行人看来撤稿是一件特丢人显眼的事儿,其实不一定。撤稿原因很多,学术不端只是其中之一。我觉得中国科协做得很对,这不是包庇中国医生,这是加强沟通的途径。因为可能有些医生是完全依靠枪手公司投稿,属于学术不端。但更有可能是其研究是真实的,但中国人英文较差,需要英文润色,改为比较地道的英文。这时候润色公司会帮助代投,会收取费用。代投时动起了歪脑筋,伪造了同行评议意见。 这都是枪手公司的常见手法。同行评议里有推荐审稿人的选项,审稿人是真的,邮箱是假的。利用假邮箱发回假的评议意见。而杂志社应该想到规则的漏洞,中国科协与其交涉,希望其整改和加强沟通,这种做法是非常正确的。现在中国与世界的交流越来越多,一定要了解游戏规则,这样才能游刃有余。如果有人因为这事儿就否定医学科研,就鼓吹临床医生只能看病,不能做科研,那就以偏概全了。临床的发展无一不是得益于医学科研。现在是如何搞好临床科研的问题,包括如何正确投稿的问题,而不是否定临床科研的问题。
2008年11月,浙江大学处理了副教授贺海波论文造假一事件,但是这一事件并没有因为贺海波的辞职而归于平静,反而因为有打假者质疑浙江大学舍车保帅,而成为新的新闻焦点。因为有舆论认为,贺海波的造假并不是个人行为,而是课题组造假,其中,贺海波的博士生导师、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李连达也可能介入其中。贺海波2006年6月进入浙江大学药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研究,合作导师是学校聘任的药学院院长李连达院士。他所在的研究室主任为吴理茂副教授。2008年7月,贺海波出站后被浙大聘为副教授。2008年10月16日,浙江大学药学院收到反映药学院副教授贺海波学术不端的邮件。收到该邮件后,在院、校两个层面相继组成了调查组,当天即着手调查此事。2008年10月23日,在学校着手调查贺海波学术不端行为一周后,“新语丝”网站披露了其一稿多投行为。2009年春节过后,“贺海波论文造假事件”成为社会舆论的一个热点。贺海波8篇有学术造假内容的论文的通讯作者均署为吴理茂。目前没有证据表明他直接参与了上述论文的写作和最初投稿;但他在贺海波的部分问题论文录用或刊出后,作为通讯作者将其用于申报项目,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本人也存在重复发表学术论文等问题。此外,中药药理研究室的学风监管失范,吴理茂作为研究室主任也存在严重的管理失职。浙江大学决定撤销吴理茂副教授担任的中药研究所所长助理及中药药理研究室主任职务,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解除其聘用合同。
2008年10月23日,在学校着手调查贺海波学术不端行为一周后,“新语丝”网站披露了其一稿多投行为
嘿嘿,可以混个银行的行长来当。正如这个:
网报 重庆大学学位研究生张循研究生论文抄袭,部分抄袭都能拿到学位!!现在还当了中国民生银行重庆分行的一个行长!有图有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