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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论文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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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论文造假

呵呵~~~没事,查到也是学校的责任,学校会帮你的,没事放心吧!

2008年11月,浙江大学处理了副教授贺海波论文造假一事件,但是这一事件并没有因为贺海波的辞职而归于平静,反而因为有打假者质疑浙江大学舍车保帅,而成为新的新闻焦点。因为有舆论认为,贺海波的造假并不是个人行为,而是课题组造假,其中,贺海波的博士生导师、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李连达也可能介入其中。贺海波2006年6月进入浙江大学药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研究,合作导师是学校聘任的药学院院长李连达院士。他所在的研究室主任为吴理茂副教授。2008年7月,贺海波出站后被浙大聘为副教授。2008年10月16日,浙江大学药学院收到反映药学院副教授贺海波学术不端的邮件。收到该邮件后,在院、校两个层面相继组成了调查组,当天即着手调查此事。2008年10月23日,在学校着手调查贺海波学术不端行为一周后,“新语丝”网站披露了其一稿多投行为。2009年春节过后,“贺海波论文造假事件”成为社会舆论的一个热点。贺海波8篇有学术造假内容的论文的通讯作者均署为吴理茂。目前没有证据表明他直接参与了上述论文的写作和最初投稿;但他在贺海波的部分问题论文录用或刊出后,作为通讯作者将其用于申报项目,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本人也存在重复发表学术论文等问题。此外,中药药理研究室的学风监管失范,吴理茂作为研究室主任也存在严重的管理失职。浙江大学决定撤销吴理茂副教授担任的中药研究所所长助理及中药药理研究室主任职务,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解除其聘用合同。

算数据造假,但是已经毕业,应该不至于被取消学位。

硕士论文算错也就是数据造假。如果论文数据的确存在造假行为,那就存在被人发现的可能,一旦被查,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据统计,数据造假发生最多的领域,第一是医学, 其次是药理学。硕士论文一般是由学校保存,只有优秀的论文才能被知网等网络数据库收录。

但是在论文答辩之前要经过审核的,还是要注意一些为好。 对论文的认真程度,要看你的答辩组的老师态度了,还有硕士论文在毕业之后,还会经历一次教育部的抽查, 如果到那时被发现出了问题,就比较麻烦了。所以建议你如果数据可以得到真实的,就避免使用虚假数据。

论文数据重要性:

虽然审稿专家没有发现,但是并不代表论文发表出去后,别人发现不了。要知道论文发表出去,面向的是与你方向相同的人员,肯定会有不少同行业的人员阅读你的论文,若是发现错误,那么会质疑你的论文水平,也会怀疑杂志社及审稿专家的水平,对你今后在行业的发展并没有好处。

所以,一旦发现错误之后,就要及时联系杂志社或是审稿专家修改。尤其是医学方面的作者来说,任何一个小数的错误,可能都会影响整个研究实验,甚至会造成连锁反应。就拿药学论文来说,因为一个小数原则,可能导致某一项药品成分增加或是减少, 起到相反的作用,那么后果是非常严重的。

而对于一件机械零件的设计而言,可能因为一厘一毫的差别, 而导致一批零件无法投入使用。所以发现错误后要及时修改,这既是对自己,也是对他人负责的表现。

《中国电子商务》格式说明 [论文题目]作者A1作者B2[作者]1(单位A上海 210000)[单位] 2(单位B上海 210000)本规格为在《中国电子商务》上发表的科技论文而设定。请作者逐条阅读并落实,如不符合要求,将影响文章的发表。摘要的内容应包含与论文同等量的主要信息,一般应说明研究工作目的、实验方法、结果和最终结论等,而重点是结果和结论。电子商务格式说明信息化FORMAT DESCRIPTION OF COMPUTER APPLICATIONS AND SOFTWARE[英文题目]Zuo Zhe A1 Zuo Zhe B2 [英文作者]1(Editorial Department, Computer Applications and Software, Shanghai 210000,China) [英文单位]2(Editorial Department, Computer Applications and Software, Shanghai 210000,China) [英文单位]This specification is set for the theses to be published in Computer Applications and Software, including fonts, margins, page size and print area. Computer Format description Software [keywords] 引言 [标题1]采用Word 2000或Word xp格式排版,请同时提供Word版本和打印稿。[正文缩进]务请作者按照本规格编排论文。请直接使用样式,不要对样式作任何修改! 格式说明版心说明 [标题2]用A4纸,页边距上下左右已经设置好,请不要改动。论文题目一般不要超过两行。作者 关于作者中文名字的要求 [标题3]使用“作者”样式。姓名是两个字的,中间用一个中文空格或两个英文空格隔开。只有一个作者的,且作者姓名字数为三个的(包括三个的),姓名的每个字之间用一个英文空格隔开。 关于作者简介使用“收稿日期”样式。在文章的第一页右下角,可附一段说明,内容包括收稿日期、基金项目、第一作者姓名、职称、主研领域等。多个研究领域之间使用全角逗号隔开。一般保持在2行,如果高度不够,可作适当调整。单位使用“单位”样式。作者工作单位准确到系或学院等,要写全称。如:“清华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不应简写为“清华大学计算机系”;“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系”不应简写为“浙江大学计算机系”。单位是多个的写在多行中,可以用上标加以区分。在单位名称和城市名之间使用一个中文空格或两个英文空格隔开,在城市名和邮编之间使用一个英文空格隔开,不能用逗号。摘要使用“摘要”样式。中文摘要需写成200字左右的篇幅,摘要内容不能太简单,要有研究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等。摘要请采用第3人称的写法,且放在一个段落中。关键词提供3-8个关键词,之间用一个中文空格或两个英文空格隔开。英文题目使用“英文题目”样式。英文标题全部大写,一般不要超过两行。英文署名使用“英文作者”样式。两个姓名中间用两个英文空格隔开。姓氏第一个字母大写,单、双名第1个字母大写,双名中间不加连字符。例如: 李伟 Li Wei 张小军 Zhang Xiaojun英文单位使用“英文单位”样式。作者单位的中英文要完全对应。每个实词的首字母大写。在部门名称和单位名称之间、在单位名称和城市名之间使用英文逗号隔开,城市名和邮编之间使用一个英文空格隔开,不能用逗号。 Abstract使用“Abstract”样式。英文摘要需写成200词左右的篇幅,为了使本刊尽快实现国际化,所以要求英文摘要水平一定要高,内容要充实,要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等,与中文摘要可不完全对应。Keywords使用“Keywords”样式。提供与中文关键词对应的英文关键词。每个关键词之间用两个英文空格分开。每个关键词以一个单词的首字母大写,其余小写。 标题 一级标题使用“标题1”样式。用阿拉伯数字1,2,3…,数字之后没有任何符号,如小数点、顿号、逗号等。一般不超过一行。 二级标题使用“标题2”样式。前面冠之于一级标题,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形如,,…。一般不超过一行。 三级标题及下级标题要求如同二级标题。形如,…。一般不超过一行。 四级标题使用“标题4”样式。形如,…。…。可以是多行。 标题文字标题为两个字的,如“引言”、“结论”等,两字中间用空格(一个中文空格或两个英文空格)隔开。 正文使用“正文缩进”样式。每个自然段开始时缩进两个汉字。

医学论文造假真假

随着2015年那场大规模的撤稿事件的全程发酵,论文造假的这个事件也越来越受到相关人员的重视,对于基层一线的医生而言,可能部分医生并不具备识别真假论文的能力,如果有部分医务人员读到了假论文,而又按照假论文里面的东西进行操作,极有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那么如何初步的判定一篇论文是否涉嫌造假呢,笔者根据多年写作的经验,假设你第一眼的直觉就觉得某篇文章有问题,你该如何去辨别真伪,需要进行评价的步骤具体如下(所有这些步骤都是基于相应的论文不主动公布原始数据而得出的):第一、看期刊杂志的整体水准如何: 大家身为医务工作者也都知道,要评上高级职称,基本都需要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在相应等级的期刊等级上。而这些杂志里面往往水平相差很大,一般而言,编辑水平越差的杂志,出现问题文章的概率越大,我以辽宁省2015年公布的西医高级职称晋级论文杂志目录为例,里面目录里某个国家级杂志的编辑的一些问题很能说明一些问题。某次,这位杂志的编辑问了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为:WHONET 是什么,我都没见过?第二个问题为:生存率拿某年存活的人数除以第一年的人数,这种算法不是错的么,应该是拿当年存活的人数除以剩下存活的人数。这两个问题反映出了一个很危险的现实问题,电脑对面那个人根本不具备审稿件的能力(这种编辑还是在这个国家级杂志社干了有些年头的老员工了),第一个假设你不知道,你可以百度,这个软件就是用来监测医院感染与细菌耐药监测的软件,身为编辑对于常用软件不熟悉,那你怎么审稿;对于第二个问题,这个属于常识性的问题了,按照这位编辑的思路,每一年的生存率都是100%。那么我们国内的期刊的总体水平是呈现出一个什么样的趋势呢,基本上可以概括为:大学和研究结构主办的核心期刊水准>地方性的核心期刊>正规机构办的国家级期刊(普刊)>一些乱七八糟的盈利性的机构办的国家级杂志>省级期刊(普刊)。这里面我要特别说明下,什么叫一些乱七八糟的盈利性的机构(比如某省的XX研究机构,可能有个备案,但是不是政府组织,也非学术机构分支,就是某个私人机构)如果很不幸,你觉得有问题的文章,恰好掉落在那些笔者举例的那些低水平的杂志期刊里面,这个时候你就需要进行第二步了。 第二数据、结构及其逻辑是否合理: 真论文和假论文最大的区别在于,真的研究其结果具有不确定性,而假的论文,都是先设定好一个结果再去写,这样就会造成一种现象,假论文中的整体结构往往会很完美。比如,笔者见过的某篇文章,里面特意强调了,在整个临床研究的过程中,全程都有医学伦理协会的人跟踪,从而确保患者本人的权利不受侵害,这个实际,在我们国内,很少有哪个医院能够调到如此多的人去进行伦理学的监督,大部分作者都是随意写写(看到上述文章里如此完美的伦理学监督过程,我们要求其出示相应的伦理学批件及医院病案科的相关证明材料,对方无法提供,因而认定该篇文章高度涉嫌造假,而被退稿):通过了本院医学伦理协会的审核通过,实际上以我们国家的目前的状况,很少有人这么做。其次,假的论文在临床方面可能存在明显的不足,比如在常规用药上,使用的剂量疗程和用法完全不是一般临床医生的用法,而且在相应的细节里面也可能完全背离了临床的相关准则。另外一点是在统计学上面,假论文因为没有原始数据,相应的数据需要编,很多作者统计学基础并不过关,对于一些简单的四格表的卡方检验,往往X2和P值都不对,部分简单的结果,甚至可以手算得出,可以验证,来进行相应文章的证伪。还有部分文章,整个逻辑都不清晰,这点也可以进行辅助相应的判定。 第三仔细观察文章中的细节和充分利用查重网站验证假论文: 因为对于假论文而言,因为是假的所以在某些细节上必然跟真的存在较大差异,所以必然在细节上面存在着一定程度的问题,而细节可以暴露很多问题,这里的问题主要是指随访、问卷和图片这一类的小细节问题。比如,对于未分化甲状腺癌的患者的随访中,没有丢失病例,而且死亡率明显低于常规,在1,3,5年的生存率还能奇高的(本身未分化甲状腺癌的患者一般发现都是晚期,很少有生存时间超过1年的)。图片的话,对于相同专业的医生而言,鉴别起来,可能相对容易,有些作者会讲图片旋转过来用几次,或者P别人的图片(从图片上来看,需要医生科研素养和见识较高)对于杂志社而言,国内即便再烂的杂志社,也会控制抄袭率的,但是一般假论文都是“天下文章一大抄”的产物,根据笔者多年的经验,大部分代笔的“枪手”会以某几篇文章为核心来进行原版的抄袭,此时咱们对于有问题的文章,可以直接利用查重网站进行查,重点看单篇相似度过高的文章,然后将单篇相似度高的文章,与原文进行比对,看看是否存在“抄袭和造假”。 上述步骤仅仅适用于临床医生初步筛选来排除那些假论文,使得自己在阅读文献的时候不至于被假文章误导从而在工作中产生重大失误,但是如何尽量减少假论文的发表,监测的重点仍然在相关科研机构和杂志出版集团。

被质疑论文造假清华大学医学院院长董晨于6月27日回应:PubPeer上有人对于我们部分文章的少数展图有些疑问,我们非常认真而慎重地对待,正在深查和核实原始数据。据初步了解,可以排除有意的学术造假,没有任何论文的科学结论有所改变。

有些疑问是因为提问者对于研究内容的不熟悉。但也有极少数情况存在无意的错误,我们正在和杂志合作进行修改。由于跨度时间长,涉及的学生、博士后较多,调查还在继续中。董晨额外强调:“基本上排除恶意造假,展图没有经过人为加工,造假是不成立的。”

扩展资料

董晨个人简介:

董晨于1989年本科毕业于武汉大学,1996年获美国阿拉巴马大学伯明翰分校博士学位,1997年至2000年在耶鲁大学免疫学系从事博士后工作。他曾任德克萨斯大学MD Anderson 癌症中心终身讲席教授、炎症与肿瘤中心主任。

现任清华大学医学院院长、免疫学研究所所长、北京市“慢性疾病的免疫学研究”重点实验室主任。去年11月22日,中国科学院发布《关于公布2019年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当选院士名单的公告》,董晨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

董晨目前已发表论文240余篇,总被引用次数达26000余次,2014年到2019年连续六年被评为全球“高被引科学家”。同时,他还是《Frontiers in Immunology·T Cell Biology》主编,《中国科学·生命科学》和《FASEB Journal》副主编,《Immunity》、《Cell Research》等期刊的编委。

参考资料来源:新京报-清华医学院院长被疑论文造假,别让“子弹”飞太久

中国顶级医院的四篇论文被质疑造假,是因为有人发现这几篇论文都有迹可循,因此决定揭发出来,公之于众!

对于中国顶级医院的四篇论文质疑造假,我对这件事的看法是质疑论文造假肯定是事出有因,不可能是凭空捏造而来的,我对这件事有几点我的见解。

第一,中国顶级医院的四篇论文质疑造假,其中有一本期刊格外引人注目——Molecular Cancer。期刊上写着四篇论文上造假的来源和出处,但是我觉得医生是非常的忙,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我们进去医院就可以看到医生,总是着着急急的过来过去,一会儿抢救病人,一会儿写病人的病历记录报告,有时候医生都没有时间吃饭,还在忙忙碌碌的做在电脑跟前写关于病例的讨论,或者是其他等到可以吃饭的时候已经过了那个点了,所以医生可能由于这些原因没有过多的时间关注于科研,因此在论文方面就有可能出现造假!

第二,我觉得医生可能想要晋升,那么晋升就必须发表论文,达到一定数量,可是他们都没有什么时间,所以就在论文方面造假,不过这也许是我们的一些猜测。互的医生都是比较勤勤恳恳的,他们有对待病人的耐心和专注于学术研究的认真,这些事情可能会出现在一两名医生的身上,但是其他的医生都一般是不会这样做的,他们明白,可能查到论文造假的后果,所以他们一般是不会尝试的,在我在医院实习的时候,看到医生们都是对待自己的论文都是一而再再而三的改来改去,总是怕出现以上的问题。

总之,这些事情应该很快就可以得到结果的,不论是真的造假还是假的造假,都应该警醒自己,从自身做起,避免发生这样的事情而产生严重的后果,那么就得不偿失了。

药学论文造假大神

黄禹锡1953年12月15日出生在韩国忠清南道一个清贫的农民家庭,他从小喜欢牛,并立志要成为一名兽医。 1972年他如愿考入汉城大学(现称首尔大学)兽医药学院,至1982年,他在该院取得了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毕业后他留校任教。在学校这段时间内,他的研究之路并不平坦,由于导师在他博士毕业前去世,他被提升的希望破灭了,他的实验室被关闭,他也因此失去了工作,只好到其他学校去当客座讲师。在这期间他没有放弃自己的理想,卖掉了自己唯一的住房,到地方建了一个试验农场,进行有关人工授精培育牛方面的研究。 1985年他前往日本北海道大学进修,接触到了当时国际科学界克隆领域知名的科学家和一些年轻有为的学者。这些人身上的蓬勃朝气感染了黄禹锡,也使他意识到,未来克隆将成为生物技术的主流。这成为黄禹锡科研的转折点,他开始把科研精力和方向放在克隆研究上。 1987年,黄禹锡进修结束后回到首尔大学任教授,正式开始其克隆方面的研究。黄禹锡带领他的科研小组在其后的十几年间创造了多项第一:1999年在世界上首次培育成体细胞克隆牛;2002年克隆出了猪;2003年又首次在世界上培育出“抗疯牛病牛”;2005年他的科研小组成功培育出世界首条克隆狗“斯纳皮”。 从2001年起,黄禹锡的研究重点从动物转向了人类胚胎干细胞方面的研究。2004年2月他在美国《科学》杂志上发表论文,宣布在世界上率先用卵子成功培育出人类胚胎干细胞;2005年5月,他又在《科学》杂志上发表论文,宣布攻克了利用患者体细胞克隆胚胎干细胞的科学难题,其研究成果轰动了全世界。 连续不断推出世界性的科研成果,黄禹锡被不少韩国民众捧为领导韩国科技未来的民族英雄,鲜花、掌声、荣誉不断飞来:2005年首尔大学国际干细胞研究中心成立,黄禹锡担任主任;韩国政府授予其“韩国最高科学家”荣誉;韩国政府向其研究小组提供数百亿韩元资金用于研究;黄禹锡不断出现在国内外各种学术会议和公开场合,成了一位韩国“国宝”级人物,甚至享受政府提供的保镖服务。受其宣称能为疑难病患者量身定做胚胎干细胞的诱惑,甚至有人成立后援会自愿为其研究提供所需卵子。 “黄禹锡神话”破灭始于2005年年底,有媒体披露他的研究小组接受下属女研究员卵子用于研究,并向提供卵子的妇女提供酬金,违反了伦理道德,随后他的研究小组成员、美国匹兹堡大学教授夏腾指出2005年论文中有造假成分,首尔大学随即成立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结果证实其发表在《科学》杂志上的两篇论文成果均属子虚乌有,黄禹锡将面临首尔大学甚至韩国相关法律的惩罚。 黄禹锡被誉为韩国“克隆之父”,民族英雄。韩国评选的首位“最高科学家”,他的名字出现在中小学教材中 但这位“民族英雄”先是被指控违背研究伦理,紧接着又被指控欺世盗名、伪造研究成果。从来没有一个科学家被本民族寄予如此大的期望,因此,当这个科学家倒下的时候,这个国家的人惊呆了。

浙江大学贺海波论文造假,被撤销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李连达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不再续聘。云南中医学院院长李庆生被指论文抄袭、一稿多投。李庆生主动申请对自己的相关论文进行鉴定,结果为“过度引用不当”。浙江大学副教授贺海波被爆剽窃论文。浙大共核查了贺海波及其所在研究室相关人员涉嫌学术道德问题的论文20篇,其中贺海波涉及论文9篇。事发后,贺海波被撤销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浙大将其开除出教师队伍。海南大学年仅38岁的大学教授、博导、学科带头人王凤阳,刚被任命为海南大学农学院副院长,就被卷入“学术造假”的漩涡。东北财经大学2007年某篇硕士学位论文,与南京财经大学2006年一篇硕士学位论文惊人相似,两篇论文整体框架完全一样,除了把地点“江苏”两字替换成“山东”,被网友称为“史上最牛硕士论文抄袭事件”。辽宁大学副校长陆杰荣在核心期刊发表的《何谓“理论”?》一文被爆涉嫌抄袭。随后辽宁大学校方表示,该论文第一署名人陆杰荣对此事并不知情,第二署名人、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外国哲学专业2006级在读博士生杨伦承认是自己抄袭,然后才拿给之前的老师陆杰荣署名。武汉理工大学64岁的武汉理工大学校长、中国科学院2009年院士候选人周祖德及其学生谢鸣一篇抄袭论文收录在“第二届全国智能制造学术会议”第一版论文集中,后被查出抄袭后,会议又推出“正式版”,删除了该文。广州中医药大学校长徐志伟被赖文教授和吴丽丽副教授联名举报其博士学位论文抄袭。其博士学位论文竟然在没有标明引用的情况下,将早一年毕业的敖海清博士的学位论文原文大段大段、甚至一连数页粘贴过来,直接把这些论述、分析和数据作为自己的博士学位论文内容,雷同文字数高达40%以上。

2008年11月,浙江大学处理了副教授贺海波论文造假一事件,但是这一事件并没有因为贺海波的辞职而归于平静,反而因为有打假者质疑浙江大学舍车保帅,而成为新的新闻焦点。因为有舆论认为,贺海波的造假并不是个人行为,而是课题组造假,其中,贺海波的博士生导师、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李连达也可能介入其中。贺海波2006年6月进入浙江大学药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研究,合作导师是学校聘任的药学院院长李连达院士。他所在的研究室主任为吴理茂副教授。2008年7月,贺海波出站后被浙大聘为副教授。2008年10月16日,浙江大学药学院收到反映药学院副教授贺海波学术不端的邮件。收到该邮件后,在院、校两个层面相继组成了调查组,当天即着手调查此事。2008年10月23日,在学校着手调查贺海波学术不端行为一周后,“新语丝”网站披露了其一稿多投行为。2009年春节过后,“贺海波论文造假事件”成为社会舆论的一个热点。贺海波8篇有学术造假内容的论文的通讯作者均署为吴理茂。目前没有证据表明他直接参与了上述论文的写作和最初投稿;但他在贺海波的部分问题论文录用或刊出后,作为通讯作者将其用于申报项目,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本人也存在重复发表学术论文等问题。此外,中药药理研究室的学风监管失范,吴理茂作为研究室主任也存在严重的管理失职。浙江大学决定撤销吴理茂副教授担任的中药研究所所长助理及中药药理研究室主任职务,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解除其聘用合同。

63岁的祝国光博士至今还记得,当初在海外顶级医学期刊上看到有关中药和西药对治疗心肌梗塞疾病具有同等疗效的学术论文时,那种难以言状的兴奋之情。时隔数月,他却惊讶地发现,那些看起来水平非同寻常的学术论文大都是编造的,而且论文的作者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著名中药药理学家李连达、浙大药学院药理实验室主任吴理茂和课题组主要成员。 大约在去年10月底,旅居荷兰的全欧中医药协会联合会副主席祝国光教授在网络上看到有人揭露浙江大学中医学院博士后贺海波论文造假的消息,立即上网搜集了与贺海波相关的一系列学术论文,发现这些发表在国际顶级学术期刊上的论文,具有明显的造假痕迹。我们先来看这一组文章的“奥秘”——2008年5月,德国《NSA药理学》杂志刊登以Haibo He(贺海波)为第一作者的文章《丹酚酸B和贝尔普力对小鼠慢性心肌梗塞心脏保护作用的比较》,其他作者包括Limao Wu(吴理茂)、Lianda Li(李连达),其中,吴理茂是李连达主持的浙江大学药学院的药理实验室主任。根据文章所揭示的实验过程,课题组人员对小鼠进行开胸,人为地造成小鼠的心肌梗塞。然后,将这些小鼠分成若干组,分别服用中药丹酚酸B(Salvianolic acidB )和西药贝尔普力(Benazepril)数周时间,采集药理实验数据和病理切片。实验结果显示,丹酚酸B和贝尔普力对治疗心肌梗塞的药理作用是相同的。对于中医学界而言,这篇文章所揭示的药学理论令人振奋,特别是在西方国家,它使得饱受非议的中医大大提升了自身的地位。没想到,这篇文章却因为另一篇文章的发表而出现了“穿帮”的镜头——波兰《药理学通报》杂志2008年第60卷刊登题为《丹酚酸B和贝尔普力对小鼠大面积心肌梗塞心脏保护作用的比较》,作者依次为:Hai-Bo He、Li-Mao Wu、Lian-Da Li等6人。其实验过程和目的与上述文章所反映的情况相同,唯一不同的是,前者针对的是慢性心肌梗塞,后者针对的是急性心肌梗塞。但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实验,实验数据竟然高度一致。“两个不同的实验,对小鼠用药的剂量不同,时间不同,获得的数据却相同,这是绝对不可能的。”祝国光向本报分析说,“要么是只做了一个实验,一篇论文原封不动地拷贝了另一篇论文的数据;要么两个都是假的。至少其中一个是假的。”《NSA药理学》杂志主编米歇尔(Martin C. Michel)教授和《药理学通报》杂志主编拉森(Wladyslaw Lason)教授在接受本报记者书面采访时表示,“剽窃和一稿多投是非常严重的问题,应该严肃处理,因此,我们对贺海波等人发表在我刊的剽窃文章,给予撤销。”进一步的调查,祝国光还发现,2008年3月,荷兰《人种药理学》杂志发表Haibo He、Limao Wu、Lianda Li等7人联合署名的文章《丹酚酸B对于大鼠大面积心肌梗塞的心脏保护作用》,单独论证丹酚酸B治疗心肌梗塞的药理作用。但这篇论文也是假的,其数据完全是从上述以贺海波为第一作者、发表在《NSA药理学》和《药理学通报》上的两篇论文中克隆的。荷兰莱顿大学生物学系主任、《人种药理学》杂志主编Rob Verpoorte教授给本报记者的书面复函说,该篇论文已被撤销,并且就此与浙江大学进行了交涉。此外,2008年3月,由Haibo He、Limao Wu、Lianda Li等7人共同署名的发表于英国《本草疗法研究》的文章,所用的数据也几乎原封不动地移植于上述三篇文章中有的数据。《本草疗法研究》发现这篇论文的造假事实后将其撤销。主编伊丽莎白教授告诉本报记者:“作者使用了其他科学家的数据,我们采取的措施是撤销这篇文章。我们对这起事件非常认真,因为它是科学的欺诈行为。” 上述一系列学术不端行为被揭开,最初源于中国药科大学教授戴德哉的一封揭发信。2008年10月,戴教授致函《本草疗法研究》杂志主编,指该刊2008年第22卷发表的由贺海波、吴理茂、李连达等人署名的有关小鼠心肌梗塞药理实验的文章,是对他的课题组此前已经发表在《国际心血管》杂志上的相关论文的抄袭。而戴德哉就是贺海波的博士生导师。随后,《本草疗法研究》和《国际心血管》两家杂志主编发表联合声明,认定贺海波等人抄袭他人研究成果属于“科学上的欺诈行为” (Scientific Deception),决定将该论文撤销。戴德哉的揭发信仿佛推倒了“多米诺骨牌”,使得与李连达课题组有关的一连串学术不端行为浮出水面。2008年5月,《制药学与药理学》杂志和《白血病和淋巴瘤》杂志发表了两篇文章的标题相近的文章。这两篇文章一个针对的是白血病细胞HL-60,另一个是白血病细胞K562。针对不同细胞进行药理实验的两篇文章的数据,竟然连小数点后面的数字都是相同的,显然,两篇文章至少有一篇是假的。据调查,这两篇文章的第一作者,均系浙江工业大学副教授、李连达所带的在读博士生、课题组成员牛泱平,另两名作者为吴理茂和李连达。除了公开编造实验数据外,李连达课题组还有多次一稿多投的记录,包括将国外发表的论文“出口转内销”,再次发表于中国学术媒体。根据学术界的通行规则,剽窃、造假、一稿多投等均属于学术不端行为。不知出于何种动机,主要以贺海波为第一作者的这批涉嫌学术不端的论文,署名形式不断变换。以李连达为例,他的名字出现在国外学术期刊上就有下列多种拼写法:Lianda Li、Lian-Da Li、Lian 、LIAN-DA LI、Li LD等,包括他的课题组实验室主任吴理茂博士在内的研究人员,署名形式也都与此相似。一位熟知内情的学者认为,如果来自同一课题组的学术论文存在编造实验数据或者将一次实验复制到多个论文中,那么,只有将这些论文全部检索出来进行比对才能发现问题。而使用这种令人眼花缭乱的署名,可以躲避在Pubmed(世界最大的美国国立图书馆科学论文数据库)上的检索。据祝国光统计,迄今为止,李连达课题组相关的造假和一稿多投等学术不端的论文已经发现了14篇。 对于发生在自己母校(祝国光本科毕业于浙大)的重大学术不端行为,祝国光受全欧中医药协会联合会委派回国打假,并先后向卫生部、科技部、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中国中医科学院、浙江大学等机构发出具名举报信,但祝表示,迄今为止,只有中国工程院表示收到举报,正在立案调查。浙江大学校长杨卫两次打电话给祝国光,称“造假行为系贺海波个人所为,与李连达院士无关”。那么,这种大规模的学术论文造假出于何种动机?是贺海波个人所为还是李连达课题组集体造假?记者调查发现,上述十几篇问题性论文均注明了研究经费的来源和编号,包括国家级的国家97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博士后基金以及浙江省教育厅、科技厅、中医药局等地方性项目经费。既然大部分论文的内容是编造的,就意味着李连达课题组根本没有从事与之相关的实验,那些堂而皇之列出来的项目经费到底是如何使用的?至于在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文章所获取的名声,也是不争的事实。最近的一则报道说,浙江大学获得2008年SCI(科学引文索引数据库,各高校等研究性机构学术成果的标中国清华成美国头号博士预备校志)第一名,众多的假论文的积分是否已经被剔除?面对质疑,去年12月2日,浙大校长杨卫致函《NSA药理学》和《本草疗法研究》主编,承认贺海波不仅存在一稿两投的行为,而且“我们也发现了他过去发表的其它论文中存在欺”。但这位校长称,这只是贺的个人所为,他自己已经承认,其他作者并不知道。据此,浙大于去年11月13日将贺海波解聘。1月13日,浙江大学向本报记者发来一份《情况说明》:“贺海波在浙大进行博士后研究期间,其论文存在剽窃、一稿二投、擅署他人名字,擅署基金支持、捏造知名专家帮助修改英文的事实等学术不端行为……”《情况说明》称:“论文造假事件主要是李连达院士所带的博士后贺海波个人行为,其他作者并不知情。”“国外的这些期刊并没有刊登,只是录用。”有关人士表示,这只是初步结论,校方目前还在继续调查。祝国光教授对浙江大学的调查结论提出了六点疑问。第一,这么多的论文发表在国际知名学术期刊,为何至今没有任何课题组成员对署名提出异议;第二,论文所反映的科研设计、思路、实验方法及项目,实验选择及搭配都有很高水平,英文水平也很好,决非出自博士后学生一人之手;第三,在欧洲学术期刊发表论文每篇要支付300至500欧元版面费,粗略计算,十几篇论文需要3万至5万元人民币,非贺海波力所能及;第四,论文从寄出到正式发表,一般都会经过多次修改,从论文的通讯联系人都是实验室主任吴理茂这一事实看,认为是贺海波擅署他人名字,而其他作者不知道缺乏说服力;第五,英国雷丁大学华人学者马玉玲在事发后向《本草疗法研究》杂志主编玛丽亚教授书面证实,2007年初,她的老师李连达将吴理茂等人介绍给她,希望给他们提供帮助;第六,论文都已经正式发表,有具体的出版日期、序号、页码,怎么能说没有刊登呢?祝国光教授现已经回到芬兰。祝告诉记者,除上述14篇论文外,他和其他学者最近又陆续发现了与李连达课题组相关的其他有造假嫌疑的论文,并将采取进一步行动。这位学者转述全欧中医药协会联合会的呼吁:到底是贺海波的个人行为还是有组织的造假,应当成立独立的调查机构,彻底查清事实真相。

造假医学论文

论文作假,不仅涉及到医生医德的问题,还涉及到我国现行的教育体系以及资格体系等问题。

首先,这是一种教育体制的缺失,而不是道德问题。论文作为获取学位的一种凭证,受我国应试教育的影响,有严格的规范要求,从文字的格式字体,甚至到标点符号空格都不能有任何的错漏。与其说毕业论文是一种能力的证明,倒不如说这是一种强制的,没有任何价值的作秀。

其次,在于各种研究行业评定各种资质都需要已发表论文的数量作为标准,医生是一种职业,更需要的是治病救人的能力,从事学术研究的人则需要拿出学术成果,而不是发表一些没有实际意义的文字。

为何我国会陷入论文误区,这是由于没有系统化高效率的资格评定体系,并且在各种现有体系中还掺杂了大量的不人性化的强制标准。我们在考核一个医生能力的时候,不是看它可以治多少病人,而是看他有多少篇论文,会写论文的庸医可以成为主任,不会写论文的医生却连做主治医生都很难,迫于生活压力迫使医生不得不做出论文作假的选择,当然也有很多医德缺失的医生通过论文作假来攫取更多的利益。

我们在看待医生的时候不能单纯以医德来评价,医德是人们主观附加给医生这一职业的一种道德要求,其实这种要求很多时候看来是很无理的,有一种心理,让人们要求医生必须做到救死扶伤,无私奉献,这种宽以律己严以待人的现象普遍存在,医生也是人,也需要养家糊口,也有更高的追求,我们不能以一种模糊的道德标准来强制医生必须做出某些行为,只要他们可以认真负责的治好病人,那这个医生就是好医生。

每一次论及医生写论文的问题,一个不可逃避的争议点就是,医生到底是不是一定要写论文才是个好医生,甚至有人将医学界的论文造假、抄袭之风,全部归咎于“唯论文”的评价机制上。这一观点认为,如果医生不是在繁重的治病救人工作之外,还非要写很多论文才能获得认可,才能评职称,加薪水,他们就不需要去造假,去抄袭了。

想要避免学术论文抄袭的话就需要加强论文的检查和监督工作,做好学术研究。

第1点就是应该有相应的一些规定去规划这样的事情,第2点相应一些法律法规应该去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第3点就是对于整个的这个学术论文要求应该严谨一些。

医学论文造假

河南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发布两则《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情况通报》。第一份通报为接郑州大学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函或文件,指称该院多位医生涉嫌学术不端、涉嫌论文造假。第二份通报为接郑州大学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400余篇论文”中涉嫌造假复核处理结果并公开通报的通知》,指称该院多位医生存在伪造论文、署名不规范等多种学术不端行为。

一方面,知假买假式的消费者在买卖过程中根本没有获得卖方商品的真实意思表示,相反,其道德显得不够高尚而表现出一种逐利倾向为人们所唾弃!这种打假方式本身就与民事法律行为“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得违背社会公德”的法定要求相冲突。另一方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费者”是指为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个人,而以打假为目的的购买行为不属于消费者行为,故“知假买假”行为不受该法支持。目前正在征求意见的《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就将“知假买假”彻底排除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外。

《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知假买假”的消费者不存在牟取私利的动机或目的,宜认定为无过错,其支付给经营者的价金应得到返还。当然,其持有的假冒伪劣商品或购物发票又可成为消费者举报、行政执法部门或司法机关对经营者进行查处的有力证据。可见,消费者与经营者间、经营者与行政执法部门或司法机关间系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应分别解决,不能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宜认定该行为的合法性而忽视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和该行为在打假中的法律意义。

不会。省卫计委的处理结果是五年内不能申报职称。造假很可能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论文造假,郑大一附院38名医生被通报处理,它涉嫌论文数据和图片造假等

您好,建议您去相关的专业学术网站或者是论坛上进行相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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