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论文知识库

首页 期刊论文知识库 问题

关于资本公积研究的论文

发布时间:

关于资本公积研究的论文

资夲公积金是公司生产经营之外,由资夲,资产夲身及其他原因形成的股东权益收入。股份公司的资夲公积金主要来源于股票发行的溢价收入,接受的赠与,资产増值,因合并而接受其他公司咨产净额等。其中,股票发行溢价是上市公司最常见,最主要的资夲公积金来源。

2000年12月29日,财政部正式颁布了《企业会计制度》,这项新制度对资产的定义作了调整,并将资产减值由四项扩展到八项,规范了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该项改革措施提高了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同时进一步贯彻了“谨慎性”原则。新制度一经颁布,对于资产减值的一系列讨论就在会计界广泛展开,众说纷纭。本文围绕资产减值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展开讨论。关键字:企业会计制度、 谨慎性原则、 资产减值Abstract:Financial Accounting System was issued by Chinese Financial Department on December 29, 2000 and has been spread widely since January 1, 2001. The new system reviews the concept of Asset, expands the range of assets which should be shown on account of the declined value from four items to eight ones. This treatment is based upon the accounting principle of conservation and will improve the accounting the new system was issued, there are so many discussions over this section of asset in accounting field. The following is to discuss the keys to some questions of the declined value of Terms:Financial Accounting Systemthe accounting principle of conservationthe declined value of asset2000年12月29日,财政部以财会[2000]25号文的形式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正式颁发了《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是完善我国企业会计核算制度、统一企业会计核算标准、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有力措施,是我国会计制度改革进程中的一件大事。与既有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相比,《企业会计制度》在实体内容上进行了较多改动和变化。其中,对于“资产”这一章作了很大的改动和突破,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对资产要素的军政府强调“能够带来未来经济利益”这一本质;另外,为进一步贯彻谨慎性原则,将提取减值准备的范围由原来的四项资产(应收账款、短期投资、存货、长期投资)扩大到八项,增加了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委托贷款相应减值准备的计提。财政部2000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对资产的定义为“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替代了以前的定义“资产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更加强调了资产“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本质。如此描述,与美国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对资产的定义趋于一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第6号公告中,将资产定义为“资产是一个特定主体由于过去交易或事项而获得或控制的可能的未来经济利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将资产定义为“资产是一个企业由于以往的事项的结果而控制的可望带来的经济利益的资源。”从三者对资产要素的表述,可以看出,持有资产的根本目的即为获取未来的经济利益。那么,资产的账面价值就应当为企业要求得到的最低的可收回价值。否则,就不可能体现资产的这一本质特征。如果持有期间,由于企业内外各种因素的影响,使得资产的可收回价值减少,根据资产定义的内在要求,就应当将可收回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部分确认为资产减值,使资产以可收回价值表示,真正体现资产能够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入。若资产可收回价值提高,则根据谨慎性原则,在已计提的减值范围内进行冲销。因此,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使资产以真实价值反映,是资产定义的内在要求决定的,也进一步遵循了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对于资产减值的概念,国际会计准则认为资产减值就是资产账面金额超过可收回金额部分的差额。我国的统一会计制度则是强调合理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也就是说资产减值是在谨慎性原则下,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但可能发生的损失具体指哪一方面并未统一明确,而是在具体资产项目减值损失计量的内容当中作出不同资产减值损失的描述。新颁布的统一会计制度中专列一节来规范有关资产减值的相关处理,针对资产减值的确认、讲师、计量、批露及相关内容作了规定。但是,对企业资产减值会计核算只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会计制度中作了少数几项特殊的规定,并未做出全面系统的规范,形成独立的资产减值准则。对资产减值计量基础缺乏统一标准,对一些财务处理尚未形成明确一致的方法,导致在会计实务中可操作性。为此,有必要对资产减值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义长期以来,由于受历史遗留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的企业界普遍存在着高估资产价值的现象。因此,企业通过确认资产价值,可将长期积累的不良资产泡沫予以消化,提高资产的质量,使资产能够真实地反映企业未来获取经济利益的能力。同时,通过确认资产减值,还可使企业减少当期应纳税款,增加自身积累,提高其抵御风险的能力。另外,企业对外披露的会计信息中通过确认资产减值,可使利益相关者相信企业资产已得到优化,对企业盈利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更具信心。旧会计制度中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较窄,就出现企业就通过利用会计政策的缺陷来粉饰会计报表,隐藏不良资产,虚增盈利的现象。如有的上市公司通过“应收账款”换取“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而置换进来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与生产经营没有什么必然联系。此举的目的是由于旧制度中“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不计提减值准备,从而能回避原“应收账款”应计提的减值准备,操纵利润。新制度扩大了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要求计提八项资产减值准备,并具体列示了这八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参考性条件。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进行了较充分的考虑。一方面扩大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口径,同时缩小了上市公司通过关联交易来操纵利润的空间;另一方面,能真正体现出资产必须具有能够带来预期经济利益的属性,以提供更加稳健的会计信息,防范风险。2.会计制度中资产减值规定存在的问题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专列一节来规范有关资产减值的相关处理,对八项资产减值的确认、计量、披露等内容做了规定。但在有些问题的处理上没有给出明确统一的依据,使得在具体操作上有一定难度。其具体问题如下:2.1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时间我国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定期或至少每年年度终了检查各项资产,合理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然而,对于“定期”会计制度没有说明,这使企业在操作时有一定的随意性,使企业之间缺乏可比性。相比之下,国际资产减值准则对计提时间则作了明确说明,规定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估计是否存在资产可能已经减值的迹象。如此规定,避免了操作的随意性,使不同企业具有可比性。2.2资产期末计价的计量模式正因为各项资产期末计价均采用“孰低法”,由此便产生了各种准备账户。所不同的是,它们的计价方法选择了不同的计量模式,现归纳如下:计量模式 适用资产项目(1)成本与市价孰低法 短期投资、存货(2)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抵法 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3)委托贷款本金与可收回金额孰抵法 委托贷款(4)应收款项与估计可收回款项孰抵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需要说明的是,对于(2)(3)中的“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以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和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中的较高者。“销售净价”是指资产的销售价格减去所发生的资产处置费用后的余额。从现行的会计制度和颁布的准则内容来看,现有规定对有关资产减值计量模式缺乏统一的标准,概念内涵却又过于统一,欠缺灵活性,因而可操作性差。现有准则中使用的计量基础包括有:公允价值、可收回金额、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销售净价、使用价值、市价等多个标准,在不同的准则中又各有表述,标准多,难掌握。2.3计提减值准备后资产的使用及处理没有明确规定新制度规定,“处置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各项资产,以及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以应收款项进行交换等,应当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但是,计提了跌价准备的存货结转生产成本时,如何结转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时,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如何处理;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按原值还是按计提了减值准备后的价值在剩余年限内折旧和摊销?这些都直接影响着企业经营成果的计算考评,但在新制度中未予明确规定。3.资产减值准备的改进意见针对第二部分中新企业会计制度对资产减值处理的几点不足之处,笔者提出以下建议及对策。3.1 计量模式的统一原则对于中不同的计量模式实际上可以统一起来,就不会显得标准多,难掌握了。借鉴国际会计准则公告第36号资产减值准则(1998年4月发布)中的规定:当一项资产的可收回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应对减值损失加以确认,并计入当期损益。其计量标准就统一为可收回价值与账面价值孰低。同时,国际会计准则对可收回金额定义为资产销售净值与使用价值两者中的较高者。其中,使用价值则定义为预期从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处置中形成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从管理会计的角度很好理解,对于某项资产项目的管理,应比较现在销售该资产引起的现金流量净现值(即销售净值)和持续使用该资产引起的现金流量净现值(即使用价值),从中选择较高者,才能给企业带来最大的现金流量净现值,实现该资产的最大效益。笔者认为,可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资产减值计量标准,形成统一规定,从而有利于今后制定我国独立的资产减值准则。但这样做,必须要计算现金流量净现值,估计各现金流出、流入量及贴现率、使用期限等,这就对我国会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3.2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的使用及处置的会计处理方法新制度仅规定,在处置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各项资产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但对计提减值准备后资产的结转、摊销、折旧的会计处理没有明确规定。针对上述问题,本文对相应会计处理方法提出以下建议:(1)存货跌价准备的处理。对于已按单项计提了跌价准备的存货在结转生产成本时,应同时结转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这样处理,反映了生产的实际成本,可据此考核生产部门的业绩。账务处理为借记“生产成本”、“存货跌价准备”,贷记“原材料”等。对于按类别或整体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结转生产成本时跌价准备账户不作处理,待期末,一并调整入“制造费用”,再按企业成本核算办法的规定,分配计入有关的成本核算对象,分录为借记“存货跌价准备”,贷“制造费用”。(2)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处理。在建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将“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时,“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可以有两种处理方法。其一,冲减固定资产的入账金额;或者将其直接转入“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前一种处理比较简单,将“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直接冲减“固定资产”成本,以后在进行固定资产核算时,可以不再考虑以前的情况,但这种方法存在两个缺陷:1)固定资产的原始投资规模已经失真(偏低)。2)会多交所得税。因为,企业计提的在建工程减值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予扣除,以后提取的折旧偏低,因而对企业不利。后一种处理可弥补前者的不足。一方面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真实,另一方面固定资产在提取折旧时,可以充分考虑以前的在建工程减值的问题。因此,笔者认为这样做比较合理。(3)固定资产的折旧、无形资产的摊销处理。从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考虑,应当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即扣去减值准备后)计提折旧,摊销剩余价值,才能真实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然而,若每期计提减值准备后都调整折旧额、摊销额,对以前的累计折旧及已摊销数额如何处理,将会非常复杂,会大大增加会计工作成本,缺乏可行性。因此,从实际会计工作出发。笔者认为折旧与摊销的基数以历史成本为原则比较现实。(4)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处理。新企业会计制度对于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这样规定的:当无形资产因某种原因,“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时,应当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而无形资产发生减值时,则将减值计入“营业外支出??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可见,对无形资产的全额减值和部分减值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了两种处理。笔者认为,无形资产摊销,属于无形资产均衡减值,应列作“管理费用”科目。而无形资产部分减值和全部减值作相同处理,列作“营业外支出”比较妥当。这样,可以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规定一致起来,并将无形资产的减值与摊销的会计处理区分开来。(5)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制度,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应记入投资收益,但有一点值得注意,在会计实务中,如果计提减值准备的长期股权投资存在资本公积准备项目时,计提的减值准备应先冲减资本公积准备项目,不足冲减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损失,而并非全额记入投资收益。当长期投资的价值得以恢复,则应先计入投资收益,冲减以前计提数后的多余部分恢复原冲抵的资本公积准备项目。4. 结论以上是对资产减值若干问题的思索与探讨。从中可以发现,我国会计制度对资产减值的规定正在向国际惯例靠拢,但仍然存在着不足。因此,我国应借鉴国际会计准则有关资产减值的内容及时制定我国的资产减值准则。同时,还需要中国企业的诚信程度增强,会计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提高以及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完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修定也应跟上,以提供良好的经济环境,促进我国会计与国际接轨。参考文献:《企业会计制度》研究组、《企业会计制度》及讲解 大连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1年3月朱继军 浅议资产减值会计 河北财会:2001(5)郭晓红 浅析新会计制度中资产减值准备的核算河北财会:2001(9)郭继宏 对新企业会计制度几种会计处理方法和探讨 河北财会:2001(11)李建民 张华伦 初探资产减值财会月刊:2001(2)何红渠 欧阳健康 论资产概念与资产计量的创新 财会月刊:2001(4)陈少勇 浅述《企业会计制度》的一些不足财会月刊:2001(22)李明 对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归属问题的看法财会月刊:2002(22)裴旺《企业会计制度》中“八项准备”之比较财会月刊:2002(3)目录1.资产减值准备的意义2.资产减值准备存在的问题2.1 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时间2.2 资产期末计价的计量模式2.3 资产项目计提减值准备后的使用及处置3. 资产减值准备的改进意见3.1 计量模式的统一原则3.2 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的使用及处置的会计处理方法

港口企业成本核算研究;港口企业财务信息化建设;作业成本法在港口企业中的应用正在研究,故都是关于港口企业的

盈余公积研究的论文

关于实物资产盘盈、盘亏会计处理的思考论文

实物资产是指有实物形态的资产,主要包括存货和固定资产,在资产总额中占有较大的比重。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至少于每年年末对实物资产进行一次盘点清查,根据盘点的不同结果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使账面数与实存数相符。针对实物财产清查的结果,目前有两种不同的核算方式,一种方式是把存货的盘亏和盘盈以及固定资产的盘亏计入当期损益,而另一种处理方式是把固定资产的盘盈计入以前年度的财务报表。本文主要分析目前会计准则对实物资产盘盈、盘亏会计处理规定的合理性,并提出改进建议。

一、实物资产清查现行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产清查中,账面数大于实存数,则出现盘亏。对于盘亏的处理,存货与固定资产盘亏首先均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过渡,调减账面金额使账面金额与实际数量相符。查明原因,报经批准后,将盘亏损失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赔偿后的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等账户。当账面数小于实存数时,出现盘盈,会计准则规定存货盘盈会计处理程序、方法与盘亏完全相同,即先借记“原材料”等有关存货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使账面数与实际数相等,经批准后无法查明原因的存货盘盈冲减“管理费用”。而企业固定资产盘盈,应作为前期差错处理,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进行会计处理,调整上年损益的发生额、期初未分配利润和期初盈余公积等。

二、实物财产清查现行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

(一)存货盘盈经批准后冲减“管理费用”不合理

会计准则中对于无法查明原因的存货盘盈和现金溢余报经批准后的会计处理是相矛盾的,对于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溢余”计入“营业外收入”,而对无法查明原因的`存货盘盈计入“管理费用”。实际上存货的盘盈也符合“偶发性、边缘性”的净收益概念,也应计入“营业外收入”。原因有两个:第一,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对于非正常经营收入单独设立了“利得”要素核算,指出利得实质上是一种“偶发性、边缘性”的净收益,我国会计准则中“营业外收入”则完全符合FASB设立的“利得”要素用以反映“偶发性、边缘性”的净收益。第二,存货盘盈冲减“管理费用”不符合管理费用概念,会计准则指出管理费用是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基于上述两个方面原因,笔者认为存货盘盈应该计入“营业外收入”账户。

(二)固定资产盘盈全部作为前期差错处理不合理

笔者认为,固定资产盘盈应该分别盘盈原因所属期间进行会计处理。如果发现当期差错造成的固定资产盘盈,应该在当期予以更正,不需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核算,直接按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估计新旧程度损耗后的余额入账,如不存在活跃市场则按该项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入账。具体会计处理: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对于无法查明原因的固定资产盘盈报经批准后,再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如果发现是属于前期差错造成的固定资产盘盈,应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按前期差错的重要程度分别进行处理。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做出正确判断的差错属于重要的前期差错,否则为不重要的前期差错。对于重要的前期差错,企业应当采用追溯调整法更正,具体的会计处理,先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累计折旧”、“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等科目;再计算相关的所得税,借记“以前年度损益凋整”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最后调整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科目;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同时在报表附注中披露与前期差错更正有关的信息。对于不重要的前期差错企业不需调整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但应调整发现当期相关项目,影响损益的,直接计入当期净损益中。

(三)对存货与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的处理违背可比性原则

要求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对外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相互可比,同一企业对于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笔者认为存货的盘盈应该分情况处理,对于盘盈金额少、对企业财务状况影响不大的存货经批准处理应转入“营业外收入”;对于存货盘盈金额大,按照可比性原则要求应比照固定资产盘盈作为前期差错处理,这样可以避免企业通过存货盘盈人为操纵利润,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

(四)实物资产盘亏

不论金额大小其净损失转入当期管理费用或营业外支出不合理存货、固定资产等的盘亏基本上都是企业管理不善造成的,而现行企业会计制度允许企业将存货、固定资产的盘亏净损失一次计入当期管理费用或营业外支出,计算当期利润作为一个减项扣除,纳税时也予以扣除。这在很大程度上方便了企业利用实物资产的盘亏来调整当期利润。笔者认为,实物资产的盘亏与盘盈的会计处理应该采用一致的方法、方向相反。企业应该根据实物资产盘亏的金额和影响大小分别处理。对于盘亏资产的金额和影响小的,可以直接将盘亏净损失计入当期的管理费用或营业外支出;对于盘亏资产的金额和影响大的应将其作为前期会计差错处理,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进行会计处理,调整上年损益的发生额、期初未分配利润和期初盈余公积等。

企业财务数据的管理对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有关财务数据分析论文,供大家参考。

论文关键词:财务报表 新会计准则 分析 公允价值

论文摘要:我国的财务 报告 体系是经过2006年会计改革以后而建立起来的,我国证券市场在规范中得到长足发展。在资本市场上处于流动状态的投资人成为财务报告的主要使用者。 文章 结合新会计准则的有关内容,分析了财务报表的主要变化,认为在现阶段对财务报表的分析,关键是要正确理解报表项目及其内涵的变化,要正确认识公允价值计量带来的影响,关注职业判断对报表质量的影响,并提出了一些应对 措施 。

一、引言

财务报表是财务报告程序的组成部分。财务报表一般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财务报表不包括董事会报告、董事长陈述和 企业管理 层的评论分析以及可能列入财务报告或年度报告中的类似项目。财务报表的使用者包括投资者、雇员、贷款人、供应商和债权人、政府及公众。他们对财务报表提供的信息要求不同。企业管理层对于编报企业的财务报表负有重要的责任。

(一)研究目的与意义

财务报表分析的目的主要是利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进行分析研究。

报表使用者利用财务报表有各自不同的目的,均希望从财务报表中获得对自己经济决策有帮助的信息。

(二)研究 方法

财务报表分析的方法主要有定性分析法。定性分析法主要根据企业财务报表以外有关企业所处环境、企业自身内在素质等方面情况对企业信用状况进行总体把握。定性分析法主要依赖预测人员的丰富实践 经验 以及主观的判断和分析能力,推断出事物的性质和发展趋势的分析方法,属于预测分析的一种基本方法。这类方法主要适用于一些没有或不具备完整的历史资料和数据的事项。

二、新旧会计准则在财务会计报告规范方面的比较

(一)名称

旧的会计准则的名称是财务报告;新的会计准则的名称是财务会计报告。

(二)内容

旧的会计准则财务报告的内容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 说明书 ;新的会计准则财务会计报告的内容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

(三)目标

旧的会计准则是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新的会计准则是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

三、新会计准则下会计报表的定义及其分类

(一)会计报表的定义

会计报表,是会计主体对外提供的反映会计主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表、附注及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报表是财务报告的主要部分,不包括董事报告、管理分析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列入财务报告或年度报告的资料。对外报表即指财务报表。对内报表的对称是以会计准则为规范编制的向所有者、债权人、政府和其他各方及社会公众等外部使用者披露的会计报表。

(二)会计报表的分类

财务报表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1.按服务对象可以分为对外报表和对内报表

对外报表是企业必须定期编制,定期向投资者、 财税 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等报送或按规定向社会公布的财务报表。这是一种定期的、主要的、规范化的财务报表。它要求有统一的报表格式、编制时间和指标体系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都属于对外报表。

对内报表是企业根据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而编制的,供其内部管理人员使用的财务报表。它不要求统一格式,没有统一指标体系,比如成本报表属于对内报表。

2.按报表提供信息的重要性,可以分为主表和附表

主表即主要财务报表,是指所提供的会计信息比较全面、完整,能够基本满足各种信息需要者的不同要求的财务报表,现行的主表主要有三张: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附表即从属报表,是指对主表中不能或难以详细反映的一些重要信息所做的补充说明的报表。现行的附表主要有:利润分配表和分部报表,是利润表的附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和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是资产负债表的附表。主表和有关附表之间存在着勾稽关系,主表反映企业的主要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附表则对主表进一步补充说明。

3.按编制和报送时间分类,可以分为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

广义的中期财务报表包括月份、季度、半年期财务报表。狭义的中期财务报表仅指半年期财务报表。

年度财务报表是全面反映企业整个会计年度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情况及年末财务状况的财务报表。企业每年年底必须编制并报送年度财务报表。

4.按编报单位不同,分为基层财务报表和汇总财务报表

基层财务报表是由独立核算的基层单位编制的财务报表,是用以反映本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报表。

汇总财务报表是指上级和管理部门将本身的财务报表与其所属单位报送的基层报表汇总编制而成的财务报表。

5.按编报的主题不同可以分为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

个别财务报表是指在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组成的具有控股关系的集团中,由母公司和子公司各自为主体分别单独编制的报表,用以分别反映母公司和子公司各自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合并财务报表是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为会计主体,以母公司和子公司单独编制的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由母公司综合编制的反映企业集团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其资金变动情况的财务报表。

四、新准则下资产负债表的内容与分析

(一)工具

原来的短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且有可靠公允价值的长期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的内容分别列示于“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券投资”项目中,而现在按管理层意图,分别列示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中。在原来流动负债项目下,新增加了“交易性金融负债”项目。

“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按公允价值计量。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而“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除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收益外,其余都计入其账面价值。

上述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时将其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影响了企业当期的营业利润;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时将其公允价值计入了资本公积,影响了企业当期所有者权益总额。

(二)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对于原来分别在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中核算可列报的投资性房地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

在企业首次执行《投资性房地产》准则时,企业通常应当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只有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即有确凿证据表明其所有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才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并按计量模式变更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

上述将原来在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中核算可列报的投资性房地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将影响企业的资产结构,尤其是有大量投资性房地产在存货中核算的企业,执行新准则后,会减少企业的流动资产,降低流动比率。

(三)固定资产

原来的固定资产是按取得时的成本作为入账价值。新会计准则变化较大:固定资产入账成本应考虑预计弃置费用的因素,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的固定资产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等。

固定资产购买价款的现值应当按照各期支付的价款选择恰当的折现率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这样会使固定资产价值增大,折旧也会增加,从而导致了利润的减少。

(四)所得税项目

我国所得税会计采用了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在所得税的会计核算方面贯彻了资产、负债的界限。

从资产负债角度考虑,资产的账面价值代表的是某项资产在持续持有及最终处置的一定期间内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总额,而其计税基础代表的是该期间内按照税法规定就该项资产可以税前扣除的总额,即由于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税前扣除金额之间的差额产生暂时性差异,产生可抵减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的因素,减少未来期间产生的经济利益流入低于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产生可抵减未来期间应纳税款的方式流出企业的经济利益,应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例如:一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为500万元,计税基础为600万元,则企业在未来期间就该项资产可以在其自身取得经济利益的基础上多扣除150万,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会减少,应支所得税也会减少,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意味着未来期间按照税法规定与负债相关的全部或部分支出可以自未来应纳税经济利益中扣除,减少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资产。反之,一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该项资产未来期间产生的经济利益不能全部税前抵扣,两者之间的差额需要交税。产生应纳税暂时性的差异。例如:一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为500万元,计税基础为350万元,两者之间的差额会造成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的增加,应确定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一项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则意味着就该项负债在未来期间可以在税前抵扣的金额为负数,即应在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的基础上调增,增加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金额,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确定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按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

上述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都将会影响企业资产和负债的增加。

(五)所有者权益项目

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中,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又叫留存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引起股东权益增加;少数股东权益列入所有者权益引起所有者权益增加;因确认职工认股权、辞退补偿形成的负债等导致股东权益的净减少。

五、新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内容与分析

(一)新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内容

原利润表中的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收支项目,在新利润表中将有关内容进行了合并,其中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营业成本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则包括了原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和其他业务支出中的税金及附加。原利润表中的主营利润表中的主营业务利润项目在新利润表中被取消,增加了资产减值损失、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项目。

1.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仅考虑当前实际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份,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分子为归属普通股东的当前净利润即企业当前实现的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净利润或应由普通股股东分担的净亏损金额;分母为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算术加权平均数即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根据当前新发行或回购的普通股股数与相应时间权数的乘积进行调整后的股数,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和列报主要是为了避免每股收益虚增可能带来的信息误导。例如:一家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融资,由于转换选择权的存在,这些可转换债券的利率低于正常同等条件下普通债券的利率,从而降低了融资成本,在经营业绩和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相对提高了基本每股收益的金额。要求考虑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影响计算和列报稀释每股收益,就是为了能够提供一个更可比、更有用的财务指标。

2.资产减值损失

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上市公司不得利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为调节各期利润,或在前期巨额计提后大额转回,随意调节利润,也不得随意变更计提方法和计提比例。计提方法和计提比例的变动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除了存货、应收账款、可供出售的权益性工具等有确凿证据证明能够收回的资产减值允许转回外,固定资产、摊销期限明确的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资产减值不允许转回。

(二)利润表的相关分析

上述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和列报主要是为了避免每股收益虚增可能带来的信息误导;新准则规定除了存货、应收账款、可供出售的权益性工具等有确凿证据证明能够收回的资产减值允许转回外,固定资产、摊销期限明确的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资产减值不允许转回,使资产减值损失增加,从而减少了企业当期的营业利润;当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时,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从而减少成本,对利润的影响是积极的。

六、对财务报表不确定性因素的进一步分析

(一)分析公允价值的影响

公允价值的引入使会计核算与复杂的资本市场及宏观环境更为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当市场利率发生变动时,资产或负债的重估价值随之发生变化,进而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

(二)纳税方面的影响

大量公允价值在资产和负债计量中的应用,使按会计准则确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税法规定的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更大,在资产负债表递延法下,这些差异的所得税影响将被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所得税费用。如果涉及的是递延所得税资产,还要考虑未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七、应对措施

(一)熟悉和理解新会计准则的内容及其影响

在报表分析时,使用者要根据自己掌握的知识结合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合理准确的评估新准则对财务报表分析的影响。即使是有价值的上市股份公司亦是如此,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才是决定股东收益的保证。一方面,企业的价值是变动的,会计政策的变化会对当期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另一方面,会计政策的变化影响会计政策利润,但不会影响到企业的现金流量。因此,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并不会在实质意义上改变企业的内在价值,但用公允价值反映的一些资产的新价值,可能会把投资者误导,从而引来了投资决策方面的风险。另外,在进行会计报表分析时要充分了解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要与报表的数据相结合,才能够比较准确地理解报表反映出的情况。

(二)财务比率的应用

1.财务比率的计算

由于报表的某些项目及其内涵发生了一些变化,原来的一些财务比率要有相关的数据并结合相关的附注才能够计算。比如销售净利率、销售毛利率、现金比率、资产周转率。

2.重视现金流量相关比率的应用

新会计准则施行以后,净利润和净资产对于财务报表分析的重要性将会下降,而现金流量分析的重要性将会上升。在对报表进行分析时,应重视对现金流量的分析,通过现金净流量等数据与利润指标进行比较。

结束语

本文对新旧会计准则的不同做出了比较,又分别从财务会计报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不同角度分析了新会计准则对其产生的影响,并对其影响提出了相应的措施。

在设计过程中,笔者充分体会到了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工作的难度与重要性。这份工作并不是谁都可以担任的。必须经过相当长时间的积累和 总结 ,结合相关的会计账簿认真仔细地才能做出一份可观的、有参考价值的财务会计报表,以便于参考者做出正确的决策。

参考文献:

[1] 企业会计准则研究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M].大连:东北 财经 大学出版社,2006.

[2] 黄世忠.新会计准则的影响分析[J].财会通讯:综合版,2008(2).

[3] 范雪玲,范先国.对会计委派制的疑义[J].财会月刊,1998(10).

[4] 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M].人民出版社,2008:210-234.

[5] 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M].2005.

[6] 金融企业财务规则[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

[7] 郭建,魏晓兰.新会计准则对财务分析的影响[J].财会月刊,2007(3).

[论文关键词]财务报表分析 关注科目 分析指标

[论文摘要]企业的财务报表分析其目的在于确定并提供会计报表数字中包含的各种趋势和关系,为各有关方面特别是投资者提供企业偿债能力、获利能力、营运能力和发展能力等财务信息,使报表使用者据以判断并做出相关决策,为财务决策、财务计划和财务控制提供依据。笔者结合自己的工作对财务报表分析的要点进行了具体阐述。

一、财务报表分析的解读

所谓财务报表分析,就是以财务报表为主要依据,采用科学的评价标准和适用的分析方法,遵循规范的分析程

序,通过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重要指标的比较分析,从而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其经营业绩做出判断、评价和预测的一项经济管理活动。企业财务报表分析的目的主要是为信息使用人提供其需要的更为直观的信息,同时对不同的信息使用人,企业财务报表分析的目的也不相同。对于投资人而言,可以以分析企业的资产和盈利能力来决定是否投资;对于债权人而言,从分析贷款的风险、报酬以决定是否向企业贷款,从分析资产流动状况和盈利能力来了解其短期与长期偿债能力;对于经营者而言,为改善财务决策、经营状况、提高经营业绩进行财务分析。由于财务报表分析目的的差别,决定了不同的分析目的可能使用不同的分析方法、侧重不同的考核数据指标。

二、阅读财务报表时我们应着重关注的科目

1.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的增减关系。如果是对同一单位的同一笔金额由应收账款调整到其他应收款,则表明有操纵利润的可能。2.应收账款与长期投资的增减关系。如果对一个单位的应收账款减少而产生了对该单位的长期投资增加,且增减金额接近,则表明存在利润操纵的可能。3.待摊费用与待处理财产损失的数额。如果待摊费用与待处理财产损失数额较大,有可能存在拖延费用列入损益表的问题。4.借款、其他应收款与财务费用的比较。如果公司有对关联单位的大额其他应付款,同时财务费用较低,说明有利用关联单位降低财务费用的可能。

三、财务报表中的重点指标分析

(一)偿债能力指标分析。企业偿债能力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的重要标志,偿债能力是企业偿还到期债务的承受能力或保证程度,包括偿还短期和中长期债务的能力。一般而言,企业债务偿付的压力主要有如下两个方面:一是一般性债务本息的偿还,如各种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和各种短期结算债务等;二是具有刚性的各种应付税款,企业必须偿付。企业偿债能力主要财务指标有流动比率、资产负债率等。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是评价企业用流动资产偿还流动负债能力的指标,流动比率过低,企业可能面临清偿到期债务的困难;流动比率过高,表明企业资产利用率低,存货积压,周转缓慢。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反映了企业的资产对债务的保障程度。比率越小,说明企业的偿债能力越强。一般认为资产负债率应小于50%,即负债应小于所有者权益,该比率针对不同的行业标准有所不同。

实例分析:假设上市公司A资产总额中的债权已经占了资产总额的75%,而其债权总额中,应收母公司款项就已经达到了80%以上。2000年7月,A公司的母公司由于严重的资不抵债而面临破产清算的危险。那么此时应如何对A公司存在的债权质量以及对A公司未来的影响做出评价。实例分析:A公司的债权占了资产总额的75%,而其中应收母公司款项达到80%以上,即A公司应收母公司债权超过了其总资产的75%×80%=60%。而目前A公司的母公司面临破产清算,A公司总资产的60%存在坏账风险,故其债权质量极差。

(二)获利能力指标分析。企业必须能够获利才有存在的价值,建立企业的目的是赢利,增加盈利是最具综合能力的目标。作为投资人,主要关注的是企业投资的回报率。而对于一般投资者而言,关心的是企业股息、红利的发放问题,对于拥有企业控制权的投资者,则会更多地考虑如何增强企业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率,追求长期利益的持续、稳定增长。衡量企业获利能力的指标主要有销售毛利率和资本金利润率。销售毛利率(销售毛利/销售收入)指标反映每1元销售收入扣除销售成本后,能有多少钱可以用于各项期间费用和形成利润。一般来说,销售毛利率越高,反映主营业务获利能力越强,主营业务的市场竞争力越强。资本金利润率(利润总额/资本金总额)可以衡量资产的使用效益,从总体上反映投资效果。一个企业的资产获利能力如果高于社会的平均资产利润率和行业平均资产利润率,企业就会更容易的吸收投资,企业的发展就会处于更有利的位置。

(三)营运能力指标分析。营运能力的作用表现为对各项经济资源的价值即资产周转率与周转额的贡献上,然后通过这种作用而对增值目标的实现产生影响。从这种意义上讲,营运能力不仅决定着公司的偿债能力与获利能力,而且是整个财务分析工作的核心所在。通过营运能力的分析,不但可以评价企业的经营管理效率,也可判断其是否具有获利的能力。衡量营运能力的指标主要有流动资产周转速度指标和固定资产周转指标。其中反映企业流动资产周转速度的指标有:流动资产周转率和流动资产周转天数指标。前者是企业一定时期内营业收入净额同平均流动资产余额的比值,即企业本年度内应收账款转为现金的平均次数;后者是用时间表示的周转速度,称为平均流动资产回收期。流动资产周转率指标为正指标。一般情况下,该比率越高,表明收账迅速,账龄较短;资产流动性强,短期偿债能力强。流动资产周转天数为反指标,一般情况下,该指标数值越低越好。反映企业固定资产周转情况的主要指标是固定资产周转率,它是企业一定时期营业收入净额同平均固定资产净值的比值,是用以衡量固定资产利用效率的一项指标。该指标为正指标,一般情况下,该比率越高,表明以相同的固定资产完成的周转额较多,固定资产利用效果较好。

(四)发展能力指标分析。发展能力是指企业未来年度的发展前景及潜力。反映企业发展能力的指标主要有:营业收入增长率和三年利润平均增长率等。营业收入增长率是指企业本期营业收入增长额同上年营业收入总额的比率,它反映企业销售收入的增减变动情况,是评价企业成长情况和发展能力的重要指标。该指标若大于0,表示企业本年营业收入有所增长,指标值越高,表明增长速度越快,企业市场前景越好;该指标若小于0,表示企业产品不适销对路、质次价高、市场份额萎缩。三年利润平均增长率表明企业利润连续三年的增长情况与效益稳定的程度。该指标越高,表明企业积累越多,企业的持续发展能力越强。

财务报表分析还要看报表的附注,关注企业的历史及主营业务,关注会计处理方法变更对利润的影响,分析附属企业和关联方对利润的影响,以便全面了解掌握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效果。同时会计报表分析质量也受到分析者经验与业务能力的影响。

参考文献

[1]赵梅。企业财务报表分析方法及其应用之我见[J]时代经贸(中旬刊), 2007, (S3)

[2]张思菊, 陈雯娟。财务报表分析的问题及改进方法探讨[J]现代商贸工业, 2009, (01)

企业破产的预测编辑:王宏彬律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破产与企业的建立就像人的生出与死亡一样,是客观存在的。对投资者等与企业有利害关系的方面来讲,准确地判断企业是否面临破产境地,将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自己的财务风险,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一、 导致企业破产的因素分析导致企业破产的因素很多,既有企业内部因素,也有企业外部因素。在此主要对导致企业破产的内部因素进行分析。(一)过份依赖于单一产品或单一的客户,对产品开发,市场走向的调研及市场的开发缺乏进取心。如果企业长期依赖于单一的产品或单一的客户,则企业会发现,不管以前自己的产品多么有优点,多么有市场,自己与客户间的关系是多么地稳定,但路却越走越难。这是因为,任何产品,均有其自己的生命周期。即使有些产品可在较长时间内有自己的市场,也并不意味着其他竞争对手会坐视某一企业长期占有某一产品的市场而无动于衷。至于客户方面,同样会因为竞争的原因使得自己的传统客户放弃或中断原来的合作关系而寻求新的合作伙伴。即使企业与客户间的关系能够始终维持,但只要客户的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困难(如资金周转不灵或面临破产等),企业也将因此而受牵连而随即陷入困境。因此,过分依赖单一产品或单一客户的企业,在财务上是危险的,在发展前景上是暗淡的。(二)企业业务扩张过度,致使发展的后劲不足,已扩张的业务范围也可能因基础不稳定而萎缩,最终导致企业破产。(三)盲目开发风险性较大的业务(如房地产开发业务),但缺乏对这类业务市场趋势的把握,也缺乏有关专业人才,结果将可能使这类业务成为导致企业破产的导火索。(四)企业内部管理不善,缺乏财务会计控制,缺乏理财专业人员,致使企业在遇到财务困难时,路可能会越走越窄,最终走向破产。二、 企业破产的预测我们在前面进行比率分析时已经看到,单个财务比率只能表现其某一方面财务状况,即使将若干个比率联系起来。也不易于用来揭示企业是否面临破产的困境。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企业为了粉饰其某一方面的财务状况,往往采用一些手段来操纵某些指标,使其具有较好的外在表现。但是,由于会计系统所固有的平衡特性,使得企业对某一方面财务指标的粉饰可能同时与另一些方面财务指标的恶化并存。因此,将多个财务指标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则可以消除个别指标在评价企业财务状况方面的缺陷。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有关方面尚未规定出评价企业财务状况的综合指标,理论界在这方面结合国情的研究尚属空白。从国外的实践上看,应用较多的是比较有影响的综合评价企业财务状况的"Z分数法(Z Score)"。"Z分数法"是根据统计结果,对于企业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5个财务指标进行加权平均而成为"Z分数",并根据"Z分数"的高低而综合评价企业财务状况的方法。"Z分数"的计算公式是:Z=其中,R1为营运资本与总资产比率(即营运资本/总资产);R2为盈余公积与总资产的比率(即盈余公积与未分配利润之和/总资产);R3为收益与总资产比率(此时的"收益"为利息与所得税前利润,该比率为税息前利润/总资产); R4为资本市价总额与长期负债比率(即资本市价总额/长期负债);R5为销售收入与总资产比率(即销售收入/总资产)。从国外有关资料看,认为上述5个比率是在预测企业破产方面最为有效的比率,因而可以Z分数为依据对企业的财务状况或是否面临破产的问题作为判断。在"Z分数法"下,认为Z分数超过3分时,与企业进行正常的经济活动比较安全;当Z分数低于分时,企业级可能面临破产。下面举例来说明"Z分数法"的应用。大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中与"Z分数法"有关的内容如下:资产负债表1994年12月31日 单位:千元资 产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货币资金 1 600 应付帐款 800 应收帐款 2 000 其他应付款 900 存货 1 400 流动负债合计 1 700 流动资产合计 5 000 长期负债 4 000 固定资产 6 000 负债合计 5 700股本(每股面值1元) 4 000 盈余公积与未分配利润 1 3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5 300 资产总计 11 000 负债与所有者权益总计 11 000损益表1994年度 单位:千元销售收入 2 000 利息和税前利润 300 利息 400 税前利润(亏损) (100) 所得税返还 35 税后损失 65在资产负债表日(即1994年12月31日),企业发行在外的股票4 000 000股,当日股票市价为每股6元。则有关计算如下:R1=营运资本/总资产=(5 000-1 700)/11 000= 盈余公积/总资产=1 300/11 000=税息前利润/总资产=300/11 000=股本市价/长期借款=(4 000×6)/4 000=销售收入/总资产=2 000/11 000=从上述计算结果可以看出,该公司的Z分数远远高于3分,说明与企业进行正常的经济活动较为安全,短时间内公司不会面临破产问题。应该指出,"Z分数法"只是一种对企业财务状况进行综合评价的方法。通过对"Z分数"构成的分析,我们看到,除R4外,其余4个指标均用总资产作为分母。然而,总资产的价值较多地取决于企业的会计政策。因此,企业间各比率的计算与比较应尽量剔除会计政策差异的影响。此外,经济生活中的企业破产往往与某一特定地区的宏观经济环境有关,而"Z分数法"则较少考虑或没有体现反映宏观经济环境的变量如利息率、失业率等。由此可以想象,包括体现宏观经济环境的变量模型将能提高"Z分数"的预测适应性。,

公司公积金制度研究论文

住房公积金总结范文

住房公积金屡遭诟病 贷款程序复杂被开发商拒绝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缓解普通老百姓应对巨大购房压力的重要渠道,《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将公积金管理中心定位于“不以赢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是一种社会福利的体现。

但是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一种惠民政策却因为它的实施环节冗长复杂、监管不力、制度不完善等原因而遭到诸多诟病。

公积金病灶多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申请公积金手续繁琐、审批时间长是阻碍购房者进行公积金贷款的重要原因。申请者往往在繁杂的申请过程面前望而却步,放弃本来是体现社会公平和福利的惠民政策,而选择商业贷款。

从申请贷款这一方面来说,目前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者除需要向住房管理中心提供相当完整的能够证明个人户籍、婚姻、收入、购房合同、抵押担保等资料外,还必须提供所购住房房屋开发商的“五证一书”(商品房屋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项目选址意见书)。

除此之外,申请者需要接受住房管理中心和银行的双重审查,审查和评估程序也是一个漫长的时间过程。

在记者采访中,被访者均表示公积金贷款的手续过于复杂,耗时过长,多数被访者选择的做法是:“选择商业贷款,而把公积金取出来用于还款。”

同时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也严重削弱了公积金的福利意义。

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不外乎两条原因,其一是回款慢,其二是开发商与银行之间的商业协议,这似乎已成了房地产商业圈的潜规则,银行发放贷款给开发商,银行得到更多的贷款客户。

很多人都在批判开发商剥夺了他们选择公积金贷款的权利,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来分析,开发商、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商业银行扮演了什么角色?为什么公积金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难道作为一种福利政策就必然处于被动势态,而被需求者追逐索求?

开发商和商业银行所进行的所谓“不正当协议”只是一种市场环境下的正常选择,他们是在市场竞争中选择了一种更有时效和利润的手段,公积金更应该反省自己的服务态度和存在意义。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几乎所有的楼盘销售现场都有商业银行在做现场的贷款服务,购房者可以直接在销售现场办好所有手续,所花时间甚短,而且享受着顾客的身份和权利。但购房者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与此形成鲜明对比,抛开冗长和繁杂的程序不谈,办理中的感受也有很强的反差。

这种差距形成的根源就是公积金管理机构对自身的定位存在问题,把一种服务定位成了一种权力,这种定位显然不适应目前的社会需求和市场竞争。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汪利娜认为,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定位上而言应该是一个金融管理机构,当前公积金管理中心角色与职能的不相符是导致当前公积金问题的根源所在。

另外,公积金的监管不力和所受益群体失衡也是社会诟病重点,贪污和挪用案件不时浮出水面,公积金成为变相福利被高收入者群体所享受,公积金大量资金闲置没有发挥作用等等,因为制度的不完善所带来的种种病灶严重侵害了这一福利政策的肌体,公积金制度的修正之路还很漫长。

“创造性模仿”的变革

不少学者在思考公积金是否有存在的必要性,有学者甚至认为公积金的不足之处已经掩盖了它本身存在的意义,当它的劣根得不到铲除时应该以一种新的政策取而代之。

但立刻有学者提出了反对意见:不能因噎废食,社会关注公积金说明社会需要这种惠民政策,当公积金问题严重爆发的时候更是解决这些病灶的好时机,不能以不足之处全盘否定它的意义。

公积金问题在社会的关注和驳斥之下也正在进行改革和反省。记者了解到,2007年国家将着力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政策,依法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到“包括在城市中有固定工作的农民工在内”的城镇各类就业群体;超过法定最高缴存比例和基数的,要依法纳税;2007年住房公积金缴交率将提高5%。同时对公积金贷款根据各地情况作了适当调整。

有专家认为我国公积金管理可以借鉴外国的一些管理手段。1991年5月,上海市借鉴新加坡公积金制度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国情,率先建立了有中国特色的住房公积金制度。这使我国的公积金制度在系统建立上在很多方面都借鉴了新加坡的成功经验。

上海发展研究基金会秘书长乔依德认为,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和中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有两个关键的区别。首先,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所归集的个人储蓄用于偿付住房按揭贷款的首付款及分期还款,而不是用于发放补贴贷款。其次,住房贷款只占新加坡中央公积金投资的一少部分,所以,中央公积金可以依据精算式的稳健原则为公积金的参加人提供最高的回报率,符合养老基金管理的国际标准。另外新加坡的房屋开发署负责为特定的人群开发住房、为其住房提供融资以及管理。新加坡财政部按照政府借款的利率向房屋开发署提供贷款,然后房屋开发署按照需要向家庭提供贴息贷款。在新加坡,从事贴息贷款和市场利率贷款的部门是截然分开的,他们之间不存在争抢客户的矛盾。

据了解,公积金存在银行的利息,以及个人还款利息均为公积金管理中心所有,中心只是拿出利息的5%给托管银行作为手续费,而相比之下,银行用自有资金做出的每笔商业贷款可以获得全部利息。两种收益相较之下,银行肯定会把商业贷款作为生财之道,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商业银行形成了畸形的“合作的竞争关系”。

中国的公积金制度是在借鉴外国经验上进行的“创造性模仿”,现阶段的改革要有符合国情和市场环境的举措。

乔依德认为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在评价住房公积金时,应当将其放到金融体系中来考虑。如何让中国的公积金制度融入金融体系中来,是一个需要慎重思考的问题。

有专家认为中国的公积金制度应分为管理和运作两个机构,让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为一个称职的监管者,而公积金的运作和经营交给金融公司来操作,引入公司化治理结构,成立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商业化的原则运作。

李大进:对诈捐捐者应加大处罚力度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大进

人民网北京3月11日电(记者 王溪)“有的人打着天灾的幌子,捐数额能达到数百万元甚至更多,我认为慈善法草案中提到对违法者处于‘1万以上10万以下的’的罚款不足以震慑违法者。”今天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北京代表团召开全体会议审议慈善法草案。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大进对慈善法草案提出三点建议。

建议一:通过审查和备案 完善监管方面的相关内容

“以往经常看到有人在互联网上发帖,说自己或自己的的亲人遇到了哪些不幸的经历,事后就能收到少则几万元,多则数百万元的捐赠。更恶劣的,甚至有人打着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的旗号进行募捐,但是善款却落入了个人的口袋。”李大进说,慈善法的出台将对这些行为进行法律上的规范和界定,是有很大现实意义的。

李大进同时建议,慈善法草案中应完善监管方面的相关内容。比如,慈善组织和个人以广告推介、媒体宣传或者举办大型活动等方式进行募捐的时候,主管机关应该建立必要的审查或者备案制度,以便监督。同时,让这些活动更加公开、公正、透明。同时用这种审查和备案的方法,避免募捐人的权益受到损害。

建议二:根据犯罪所得额或者受害人情况进行处罚

目前,慈善法草案中关于罚款的规定是“1万以上、10万以下”,李大进认为,这样的金额不足以震慑违法者和犯罪之人。他告诉记者,以的方法诈捐和捐的案件,涉案金额少则都在几十万、数百万元,对于这些人,仅罚款1-10万,成本过低,建议可以考虑根据犯罪所得额或者根据受害人的受害情况进行处罚。

此外,“1-10万元的罚款”幅度过广、空间过大,增加了执法过程中的随意性,缺少了法定性。如果法条能对什么情况下适用于多少额度的罚款列得更详细些,将大大增加执法的可操作性。

建议三:对与现行法律有交叉、重合的地方 应尽快修订

李大进提出,目前审议中的.慈善法草案,和现行的至少5部法律有交叉、重合、甚至个别相抵触之处。这些法律分别是:公益事业捐赠法、红十字会法、信托法、合同法和残疾人权益保障法。

现在的慈善法草案,无论是总则还是附则中,都没对这些情况给予充分的说明。比如说,慈善法出台后,执法依据是从旧还是从新?应给予明确。为了避免在这部法律的执行和实操过程中,发生法律上的冲突和界定上的模糊,以及最终认定事项上的混淆,应当将与这部法律相冲突的法律修改尽早提上日程。

汤素兰:将有益的书送到农村师生手上

中国教育报讯全国政协委员、湖南师范大学教授汤素兰提出,应当完善图书采购配送机制,把高质量的、对师生真正有益的书送到他们手上。逐步健全师生、家长和专家学者等多方参与的图书采购机制。

“可以组织专家在《全国中小学图书馆(室)推荐书目》基础上,结合全国各地农村中学的实际情况,每年推荐应该采购的图书目录。把这份目录事先交由师生选择和增补,再由教育部门汇总拿出图书拟选购清单,由县级政府采购中心向社会公开招标,并最终让学校师生对公开招标采购的图书从质量到价格进行综合打分,对政府采购进行监督。”汤素兰建议。

刘永富:贫困人口信息会进一步精准

新华社北京3月16日电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16日说,精准扶贫首先要搞清楚哪些是贫困人口、怎么帮扶。2015年,全国范围动员了200多万人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再次进行了排查,目前贫困人口信息基本准确,今后信息会进一步精准。

刘永富在列席当天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闭幕会前经过“部长通道”时说,代表和委员们在两会期间为脱贫攻坚提出了广泛的建议和意见,将有益推动改进扶贫工作。对于脱贫攻坚工作,各级政府都立了军令状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都会带着感情和责任认真落实好中央部署,并将着力于整合资金、精准扶贫、创新扶贫,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

刘永富介绍,为了摸清贫困人口,2014年全国动员了100多万基层干部进行了建档立卡,但因为实际困难大,这个建档立卡当时只能说是“基本准确”,能把网建起来已经很不容易了。“2015年我们在全国基层再动员了200多万人进行回头看,把不该进去的、该进去没有进去的,进行了调整,应该说现在基本准确,但是我们还将进一步改进这项工作,做到更加精准。”

芮跃华:建立证券公益诉讼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芮跃华14日表示,可以借鉴消费者保护和环境公益保护的实践做法,推动建立我国证券领域公益诉讼制度。他建议,通过推动修改相关立法或出台专门司法解释,明确符合法定条件的专门投资者服务保护组织作为原告,提起证券公益诉讼,探索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新机制,维护资本市场公共利益。

芮跃华是在参加湖北代表团小组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作上述表示的。

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信披违法违规等传统类型案件持续呈高发态势,各类新型违法违规行为也不断涌现,侵犯证券市场投资者权益的事件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最高人民法院20XX年工作报告显示,20XX年审结虚假陈述、内幕交易等案件4238件。对此,芮跃华认为,建立证券期货市场投资者权益有效救济制度的需求迫切。

中小投资者占较大比重是我国资本市场市场结构的一个显著特征,未来几年主体结构也不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由于中小投资者相对比较分散,力量较为薄弱,受损的投资者主要通过自发提起诉讼来进行个人维权。从实践情况来看,一方面,中小投资者通过自发诉讼维权面临诉讼期间长、成本高、成效低、取证难、担风险等难点,自身权益难以得到及时救济;另一方面,中小投资者因诉讼成本过高、专业能力不够、诉讼预期不明确等原因,维权动力不足,往往主动放弃维权,从而客观上降低了相关市场主体的违法成本,违法行为得不到有力震慑。

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12日的记者会上指出,“只有保护好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才能促进中国资本市场稳健发展。”

芮跃华说,为进一步加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针对当前投资者维权难的问题,可以借鉴我国消费者保护和环境公益保护的实践做法,积极推动在证券领域建立公益诉讼制度。

所谓公益诉讼,一般是指由法律规定的机关或组织、个人,针对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特定的他人利益的行为,为维护公益目的而提起的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对公益诉讼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在消费者保护和环境保护等领域明确了特定专门组织发起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并进行了积极实践。20XX年福建法院审结了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在证券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境外资本市场已有较为成熟的实践经验。

芮跃华建议,在证券法修改中加入专门条款,明确符合法定条件的专门投资者服务保护组织有权作为原告,针对侵害众多投资者利益的证券违法行为,以投资者服务保护机构的名义提起证券公益诉讼。通过发起证券公益诉讼,可以有效避免个人起诉时的“集体行动”困境,为众多受损投资者积极维权提供示范和引导,充分实现对违法行为的震慑作用,从而提高投资者权益救济效率,及时维护资本市场公共利益。

针对在目前现状下如何实现公益诉讼、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芮跃华认为,与证券公益诉讼类似,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支持诉讼也可以起到实现投资者权益及时有效救济的效果。公益诉讼一般是由专门机构作为原告发起诉讼,而支持诉讼则是专门机构作为投资者的代理人,支持投资者开展诉讼。

作为中国证监会批复成立的专司中小投资者保护服务的机构,目前投资者服务中心正研究探索面向中小投资者开展公益性支持诉讼,通过公职律师或者组织证券公益律师,作为投资者的诉讼代理人,支持中小投资者发起维权诉讼,为广大中小投资者维权起到示范和引导作用,净化资本市场环境。

住房公积金的认识和理解

住房公积金的认识和理解,说到住房公积金相信很多人都不陌生,住房公积金是和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一般公司都会为员工购买住房公积金,下面我带你了解一下住房公积金的认识和理解。

公积金又称公司的储备金,是指公司为增强自身财产能力,扩大生产经营和预防意外亏损,依法从公司利润中提取的一种款项,不作为股利分配的部分所得或收益。主要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转增公司资本。

一、公积金的定义

公积金又称公司的储备金,是指公司为增强自身财产能力,扩大生产经营和预防意外亏损,依法从公司利润中提取的一种款项,不作为股利分配的部分所得或收益。主要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转增公司资本。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法定公积金,也叫强制性公积金,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比例必须提取的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又称任意盈余公积金,是指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于法定公积金外自由提取的公积金。

二、公积金的其他涵义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这一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谈谈住房公积金,你对它了解多少?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在组成上面,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这部分属于职工工资;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需要注意的是,很多人认为五险是国家规定单位必须缴纳的,公积金就没有要求。其实不是,住房公积金是在职职工的一项法定权利,具有强制的法律约束力。

为在职职工缴纳公积金是单位强制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不能以经营不好,效益不好,作为不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理由。

但是根据笔叔的了解,现在也有很多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哦,很多单位只是给员工买了“五险”,没有“一金”。

了解了基本的概念之后,再来看看公积金的用途,除了大家都知道的购房之外,还有其它的用处吗?

所谓住房公积金,自然而然,它的'主要用途就是购房时使用,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一般的商业贷款的利率要低,可以让你买房时省下一笔钱,降低你的购房成本。

一、购房

当你在购买住房的时候,可以拿着买房证明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你账户里面的公积金。此外,还需要注意以下四点、

1、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2、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

3、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4、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当你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也可凭有关证明文件、资料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

三、还贷款利息

当你办了购房贷款,在还款期间,可以凭有关资料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四、补贴房租

如果你的住房是租的,每月的房租费用超出家庭工资收入并影响正常支出开销时,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来补贴房租。

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一定要与住房有关,否则不能提取(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是有一些前提条件的,不能“任性”。

具体的条件,整理如下、

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6、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8、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

以上条件并不是“死规矩”,每个地方的政策可能不尽相同,要以当地政策为准。比如有些城市为了抢夺人才,会降低要求。

楼市啊!现在多热门的话题呀,年底春节的物价也是。有好多的。

论文关于积分的计算方法研究

积分计算公式如下:1.含有a+bx的积分公式2.含有√(a+bx)的积分公式3.含有x^2±α^2的积分4.含有ax^2+b(a>0)的积分5.含有√(a^2+x^2) (a>0)的积分6.含有ax^2+b(a>0)的积分

从积分方面入手

2017大学数学论文范文

由于特殊函数是数学分析中的一种重要工具,因此特殊函数的学习及应用非常重要。但是特殊函数往往不是用一种方法就能解决的,它是多种方法的灵活运用,也是各种思想方法的集中体现,因此难度较大。下面是我整理的关于几类特殊函数的性质及应用的数学论文范文,欢迎大家阅读。

几类特殊函数的性质及应用

【摘要】本文将对数学分析中特殊函数,诸如伽玛函数、贝塔函数贝塞尔函数等超几何数列函数,具有特殊的性质和特点,在现实中得到大量的运用的函数。本文主要以简单介绍以上三种特殊函数性质,及其在其它领域的应用,诸如利用特殊函数求积分,利用特殊函数解相关物理学问题。本文首先以回顾学习几类常见特殊函数概念、性质,从而加深读者理解,然后以相关实例进行具体分析,从而达到灵活应用的目的。

【关键词】特殊函数;性质;应用;伽马函数;贝塔函数;贝塞尔函数;积分

1.引言

特殊函数是指一些具有特定性质的函数,一般有约定俗成的名称和记号,例如伽玛函数、贝塔函数、贝塞尔函数等。它们在数学分析、泛函分析、物理研究、工程应用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许多特殊函数是微分方程的解或基本函数的积分,因此积分表中常常会出现特殊函数,特殊函数的定义中也经常会出现积分。传统上对特殊函数的分析主要基于对其的数值展开基础上。随着电子计算的发展,这个领域内开创了新的研究方法。

由于特殊函数是数学分析中的一种重要工具,因此特殊函数的学习及应用非常重要。本文归纳出特殊函数性质、利用特殊函数在求积分运算中的应用、特殊函数在物理学科方面的应用,利用Matlab软件画出一些特殊函数的图形,主要包含内容有:定义性质学习,作积分运算,物理知识中的应用,并结合具体例题进行了详细的探究和证明。

特殊函数定义及性质证明

特殊函数学习是数学分析的一大难点,又是一大重点,求特殊函数包含很多知识点,有很多技巧,教学中可引导学生以探究学习的方式进行归纳、总结;一方面可提高学生求函数极限的技能、技巧;另一方面也可培养学生的观察、分析、归类的能力,对学生的学习、思考习惯,很有益处。

特殊函数性质学习及其相关计算,由于题型多变,方法多样,技巧性强,加上无固定的规律可循,往往不是用一种方法就能解决的,它是多种方法的灵活运用,也是各种思想方法的集中体现,因此难度较大。解决这个问题的途径主要在于熟练掌握特殊函数的特性和一些基本方法。下面结合具体例题来探究特殊函数相关性质及应用。

2.伽马函数的性质及应用

伽马函数的定义:

伽马函数通常定义是:这个定义只适用于的区域,因为这是积分在t=0处收敛的条件。已知函数的定义域是区间,下面讨论Г函数的两个性质。

Г函数在区间连续。

事实上,已知假积分与无穷积分都收敛,则无穷积分在区间一致收敛。而被积函数在区间D连续。Г函数在区间连续。于是,Г函数在点z连续。因为z是区间任意一点,所以Г函数在区间连续。

,伽马函数的递推公式

此关系可由原定义式换部积分法证明如下:

这说明在z为正整数n时,就是阶乘。

由公式(4)看出是一半纯函数,在有限区域内的奇点都是一阶极点,极点为z=0,-1,-2,...,-n,....

用Г函数求积分

贝塔函数的性质及应用

贝塔函数的定义:

函数称为B函数(贝塔函数)。

已知的定义域是区域,下面讨论的三个性质:

贝塔函数的性质

对称性:=。事实上,设有

递推公式:,有事实上,由分部积分公式,,有

由对称性,

特别地,逐次应用递推公式,有

而,即

当时,有

此公式表明,尽管B函数与Г函数的定义在形式上没有关系,但它们之间却有着内在的联系。这个公式可推广为

由上式得以下几个简单公式:

用贝塔函数求积分

解:设有

(因是偶函数)

例贝塔函数在重积分中的应用

计算,其中是由及这三条直线所围成的闭区域,

解:作变换且这个变换将区域映照成正方形:。于是

通过在计算过程中使用函数,使得用一般方法求原函数较难的问题得以轻松解决。

贝塞尔函数的性质及应用

贝塞尔函数的定义

贝塞尔函数:二阶系数线性常微分方程称为λ阶的贝塞尔方程,其中y是x的未知函数,λ是任一实数。

贝塞尔函数的'递推公式

在式(5)、(6)中消去则得式3,消去则得式4

特别,当n为整数时,由式(3)和(4)得:

以此类推,可知当n为正整数时,可由和表示。

又因为

以此类推,可知也可用和表示。所以当n为整数时,和都可由和表示。

为半奇数贝塞尔函数是初等函数

证:由Г函数的性质知

由递推公式知

一般,有

其中表示n个算符的连续作用,例如

由以上关系可见,半奇数阶的贝塞尔函数(n为正整数)都是初等函数。

贝塞尔函数在物理学科的应用:

频谱有限函数新的快速收敛的取样定理,.根据具体问题,利用卷积的方法还可以调节收敛速度,达到预期效果,并且计算亦不太复杂。由一个函数的离散取样值重建该函数的取样定理是通信技术中必不可少的工具,令

称为的Fourier变换。它的逆变换是

若存在一个正数b,当是b频谱有限的。对于此类函数,只要取样间隔,则有离散取样值(这里z表示一切整数:0,)可以重建函数,

这就是Shannon取样定理。Shannon取样定理中的母函数是

由于Shannon取样定理收敛速度不够快,若当这时允许的最大取样间隔特征函数Fourier变换:

以下取样方法把贝塞尔函数引进取样定理,其特点是收敛速度快,且可根据实际问题调节收敛速度,这样就可以由不太多的取样值较为精确地确定函数。

首先建立取样定理

设:

其中是零阶贝塞尔函数。构造函数:

经计算:

利用分部积分法,并考虑到所以的Fourier变换。

通过函数卷积法,可加快收敛速度,使依据具体问题,适当选取N,以达到预期效果,此种可调节的取样定理,计算量没有增加很多。取:

类似地

经计算:

经计算得:

则有:设是的Fourier变换,

记则由离散取样值

因为,故该取样定理收敛速度加快是不言而喻的,通过比较得,计算量并没有加大,而且N可控制收敛速度。

例,利用

引理:当

因为不能用初等函数表示,所以在求定积分的值时,牛顿-莱布尼茨公式不能使用,故使用如下计算公式

首先证明函数满足狄利克雷充分条件,在区间上傅立叶级数展开式为:

(1)

其中

函数的幂级数展开式为:

则关于幂级数展开式为: (2)

由引理及(2)可得

(3)

由阶修正贝塞尔函数

其中函数,且当为正整数时,取,则(3)可化为

(4)

通过(1)(4)比较系数得

又由被积函数为偶函数,所以

公式得证。

3.结束语

本文是关于特殊函数性质学习及其相关计算的探讨,通过对特殊函数性质的学习及其相关计算的归纳可以更好的掌握特殊函数在日常学习中遇到相关交叉学科时应用,并且针对不同的实例能够应用不同的特殊函数相关性质进行证明、计算,从而更加简洁,更加合理的利用特殊函数求解相关问题。有些特殊函数的应用不是固定的,它可以通过不止一种方法来证明和计算,解题时应通过观察题目结构和类型,选用一种最简捷的方法来解题。

参考文献:

[1] 王竹溪.特殊函数概论[M].北京大学出版社,,90-91.

[2] 刘玉琏.数学分析讲义(下册)[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331.

[3] 刘玉琏.数学分析讲义(下册)[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331.

[4]王坤.贝塔函数在积分计算中的应用.[J]科技信息,2012(34)

[5] 王纪林.特殊函数与数学物理方程[M].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0,96-98.

[6] 陶天方.由特殊函数表达的快速取样定理 [J]. 上海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997,8(4):368-371.

[7]饶从军,王成.让数学建模活动促进数学教学改革[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4,2.

[8]赵宜宾.一类特殊函数定积分的求解[J].防灾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1(3):38-39.

[9]董林.降次公式的探究—兼论一个猜想的证明[J].教学通报,.

[10] 李德新.利用对称原理计算定积分的三种方法[J].高等数学研究,2004,7(6):41—42.

[11]翟忠信,龚东山.高等数学的教与学[J].高等理科教育,2004(6):29—34.

[12]胡淑荣. 函数及应用[J]. 哈尔滨师范大学学报.2002,18(4):12~15.

住房公积金论文研究

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核心期刊,目前国内只有《住房公积金研究》。《住房公积金研究》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由天津财经大学主管主办。本刊坚持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严谨学风,传播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弘扬民族优秀科学文化,促进国际科学文化交流,探索防灾科技教育、教学及管理诸方面的规律,活跃教学与科研的学术风气,为教学与科研服务。住房公积金研究杂志栏目设置:主要栏目:业务探讨、各地动态、管理方略、经验推介、中心发展、服务创新、住房保障、文化建设等。

期刊方面的问题可以找【论文部落】了解

算。单纯说题目的话属于社会保障法和劳动法的范畴,我当时写的论文就是《残疾人社会就助》,这类论文研究方法和社会学相似,与其他法学研究有很大差异。你们老师说的体现不出法学专业可能就是指如果写这篇论文的话体现不了传统法学的研究方法和研究理念吧。

住房公积金总结范文

住房公积金屡遭诟病 贷款程序复杂被开发商拒绝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缓解普通老百姓应对巨大购房压力的重要渠道,《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将公积金管理中心定位于“不以赢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是一种社会福利的体现。

但是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一种惠民政策却因为它的实施环节冗长复杂、监管不力、制度不完善等原因而遭到诸多诟病。

公积金病灶多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申请公积金手续繁琐、审批时间长是阻碍购房者进行公积金贷款的重要原因。申请者往往在繁杂的申请过程面前望而却步,放弃本来是体现社会公平和福利的惠民政策,而选择商业贷款。

从申请贷款这一方面来说,目前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者除需要向住房管理中心提供相当完整的能够证明个人户籍、婚姻、收入、购房合同、抵押担保等资料外,还必须提供所购住房房屋开发商的“五证一书”(商品房屋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项目选址意见书)。

除此之外,申请者需要接受住房管理中心和银行的双重审查,审查和评估程序也是一个漫长的时间过程。

在记者采访中,被访者均表示公积金贷款的手续过于复杂,耗时过长,多数被访者选择的做法是:“选择商业贷款,而把公积金取出来用于还款。”

同时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也严重削弱了公积金的福利意义。

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不外乎两条原因,其一是回款慢,其二是开发商与银行之间的商业协议,这似乎已成了房地产商业圈的潜规则,银行发放贷款给开发商,银行得到更多的贷款客户。

很多人都在批判开发商剥夺了他们选择公积金贷款的权利,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来分析,开发商、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商业银行扮演了什么角色?为什么公积金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难道作为一种福利政策就必然处于被动势态,而被需求者追逐索求?

开发商和商业银行所进行的所谓“不正当协议”只是一种市场环境下的正常选择,他们是在市场竞争中选择了一种更有时效和利润的手段,公积金更应该反省自己的服务态度和存在意义。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几乎所有的楼盘销售现场都有商业银行在做现场的贷款服务,购房者可以直接在销售现场办好所有手续,所花时间甚短,而且享受着顾客的身份和权利。但购房者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与此形成鲜明对比,抛开冗长和繁杂的程序不谈,办理中的感受也有很强的反差。

这种差距形成的根源就是公积金管理机构对自身的定位存在问题,把一种服务定位成了一种权力,这种定位显然不适应目前的社会需求和市场竞争。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汪利娜认为,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定位上而言应该是一个金融管理机构,当前公积金管理中心角色与职能的不相符是导致当前公积金问题的根源所在。

另外,公积金的监管不力和所受益群体失衡也是社会诟病重点,贪污和挪用案件不时浮出水面,公积金成为变相福利被高收入者群体所享受,公积金大量资金闲置没有发挥作用等等,因为制度的不完善所带来的种种病灶严重侵害了这一福利政策的肌体,公积金制度的修正之路还很漫长。

“创造性模仿”的变革

不少学者在思考公积金是否有存在的必要性,有学者甚至认为公积金的不足之处已经掩盖了它本身存在的意义,当它的劣根得不到铲除时应该以一种新的政策取而代之。

但立刻有学者提出了反对意见:不能因噎废食,社会关注公积金说明社会需要这种惠民政策,当公积金问题严重爆发的时候更是解决这些病灶的好时机,不能以不足之处全盘否定它的意义。

公积金问题在社会的关注和驳斥之下也正在进行改革和反省。记者了解到,2007年国家将着力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政策,依法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到“包括在城市中有固定工作的农民工在内”的城镇各类就业群体;超过法定最高缴存比例和基数的,要依法纳税;2007年住房公积金缴交率将提高5%。同时对公积金贷款根据各地情况作了适当调整。

有专家认为我国公积金管理可以借鉴外国的一些管理手段。1991年5月,上海市借鉴新加坡公积金制度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国情,率先建立了有中国特色的住房公积金制度。这使我国的公积金制度在系统建立上在很多方面都借鉴了新加坡的成功经验。

上海发展研究基金会秘书长乔依德认为,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和中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有两个关键的区别。首先,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所归集的个人储蓄用于偿付住房按揭贷款的首付款及分期还款,而不是用于发放补贴贷款。其次,住房贷款只占新加坡中央公积金投资的一少部分,所以,中央公积金可以依据精算式的稳健原则为公积金的参加人提供最高的回报率,符合养老基金管理的国际标准。另外新加坡的房屋开发署负责为特定的人群开发住房、为其住房提供融资以及管理。新加坡财政部按照政府借款的利率向房屋开发署提供贷款,然后房屋开发署按照需要向家庭提供贴息贷款。在新加坡,从事贴息贷款和市场利率贷款的部门是截然分开的,他们之间不存在争抢客户的矛盾。

据了解,公积金存在银行的利息,以及个人还款利息均为公积金管理中心所有,中心只是拿出利息的5%给托管银行作为手续费,而相比之下,银行用自有资金做出的每笔商业贷款可以获得全部利息。两种收益相较之下,银行肯定会把商业贷款作为生财之道,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商业银行形成了畸形的“合作的竞争关系”。

中国的公积金制度是在借鉴外国经验上进行的“创造性模仿”,现阶段的改革要有符合国情和市场环境的举措。

乔依德认为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在评价住房公积金时,应当将其放到金融体系中来考虑。如何让中国的公积金制度融入金融体系中来,是一个需要慎重思考的问题。

有专家认为中国的公积金制度应分为管理和运作两个机构,让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为一个称职的监管者,而公积金的运作和经营交给金融公司来操作,引入公司化治理结构,成立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商业化的原则运作。

李大进:对诈捐捐者应加大处罚力度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大进

人民网北京3月11日电(记者 王溪)“有的人打着天灾的幌子,捐数额能达到数百万元甚至更多,我认为慈善法草案中提到对违法者处于‘1万以上10万以下的’的罚款不足以震慑违法者。”今天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北京代表团召开全体会议审议慈善法草案。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大进对慈善法草案提出三点建议。

建议一:通过审查和备案 完善监管方面的相关内容

“以往经常看到有人在互联网上发帖,说自己或自己的的亲人遇到了哪些不幸的经历,事后就能收到少则几万元,多则数百万元的捐赠。更恶劣的,甚至有人打着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的旗号进行募捐,但是善款却落入了个人的口袋。”李大进说,慈善法的出台将对这些行为进行法律上的规范和界定,是有很大现实意义的。

李大进同时建议,慈善法草案中应完善监管方面的相关内容。比如,慈善组织和个人以广告推介、媒体宣传或者举办大型活动等方式进行募捐的时候,主管机关应该建立必要的审查或者备案制度,以便监督。同时,让这些活动更加公开、公正、透明。同时用这种审查和备案的方法,避免募捐人的权益受到损害。

建议二:根据犯罪所得额或者受害人情况进行处罚

目前,慈善法草案中关于罚款的规定是“1万以上、10万以下”,李大进认为,这样的金额不足以震慑违法者和犯罪之人。他告诉记者,以的方法诈捐和捐的案件,涉案金额少则都在几十万、数百万元,对于这些人,仅罚款1-10万,成本过低,建议可以考虑根据犯罪所得额或者根据受害人的受害情况进行处罚。

此外,“1-10万元的罚款”幅度过广、空间过大,增加了执法过程中的随意性,缺少了法定性。如果法条能对什么情况下适用于多少额度的罚款列得更详细些,将大大增加执法的可操作性。

建议三:对与现行法律有交叉、重合的地方 应尽快修订

李大进提出,目前审议中的.慈善法草案,和现行的至少5部法律有交叉、重合、甚至个别相抵触之处。这些法律分别是:公益事业捐赠法、红十字会法、信托法、合同法和残疾人权益保障法。

现在的慈善法草案,无论是总则还是附则中,都没对这些情况给予充分的说明。比如说,慈善法出台后,执法依据是从旧还是从新?应给予明确。为了避免在这部法律的执行和实操过程中,发生法律上的冲突和界定上的模糊,以及最终认定事项上的混淆,应当将与这部法律相冲突的法律修改尽早提上日程。

汤素兰:将有益的书送到农村师生手上

中国教育报讯全国政协委员、湖南师范大学教授汤素兰提出,应当完善图书采购配送机制,把高质量的、对师生真正有益的书送到他们手上。逐步健全师生、家长和专家学者等多方参与的图书采购机制。

“可以组织专家在《全国中小学图书馆(室)推荐书目》基础上,结合全国各地农村中学的实际情况,每年推荐应该采购的图书目录。把这份目录事先交由师生选择和增补,再由教育部门汇总拿出图书拟选购清单,由县级政府采购中心向社会公开招标,并最终让学校师生对公开招标采购的图书从质量到价格进行综合打分,对政府采购进行监督。”汤素兰建议。

刘永富:贫困人口信息会进一步精准

新华社北京3月16日电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16日说,精准扶贫首先要搞清楚哪些是贫困人口、怎么帮扶。2015年,全国范围动员了200多万人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再次进行了排查,目前贫困人口信息基本准确,今后信息会进一步精准。

刘永富在列席当天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闭幕会前经过“部长通道”时说,代表和委员们在两会期间为脱贫攻坚提出了广泛的建议和意见,将有益推动改进扶贫工作。对于脱贫攻坚工作,各级政府都立了军令状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都会带着感情和责任认真落实好中央部署,并将着力于整合资金、精准扶贫、创新扶贫,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

刘永富介绍,为了摸清贫困人口,2014年全国动员了100多万基层干部进行了建档立卡,但因为实际困难大,这个建档立卡当时只能说是“基本准确”,能把网建起来已经很不容易了。“2015年我们在全国基层再动员了200多万人进行回头看,把不该进去的、该进去没有进去的,进行了调整,应该说现在基本准确,但是我们还将进一步改进这项工作,做到更加精准。”

芮跃华:建立证券公益诉讼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芮跃华14日表示,可以借鉴消费者保护和环境公益保护的实践做法,推动建立我国证券领域公益诉讼制度。他建议,通过推动修改相关立法或出台专门司法解释,明确符合法定条件的专门投资者服务保护组织作为原告,提起证券公益诉讼,探索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新机制,维护资本市场公共利益。

芮跃华是在参加湖北代表团小组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作上述表示的。

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信披违法违规等传统类型案件持续呈高发态势,各类新型违法违规行为也不断涌现,侵犯证券市场投资者权益的事件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最高人民法院20XX年工作报告显示,20XX年审结虚假陈述、内幕交易等案件4238件。对此,芮跃华认为,建立证券期货市场投资者权益有效救济制度的需求迫切。

中小投资者占较大比重是我国资本市场市场结构的一个显著特征,未来几年主体结构也不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由于中小投资者相对比较分散,力量较为薄弱,受损的投资者主要通过自发提起诉讼来进行个人维权。从实践情况来看,一方面,中小投资者通过自发诉讼维权面临诉讼期间长、成本高、成效低、取证难、担风险等难点,自身权益难以得到及时救济;另一方面,中小投资者因诉讼成本过高、专业能力不够、诉讼预期不明确等原因,维权动力不足,往往主动放弃维权,从而客观上降低了相关市场主体的违法成本,违法行为得不到有力震慑。

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12日的记者会上指出,“只有保护好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才能促进中国资本市场稳健发展。”

芮跃华说,为进一步加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针对当前投资者维权难的问题,可以借鉴我国消费者保护和环境公益保护的实践做法,积极推动在证券领域建立公益诉讼制度。

所谓公益诉讼,一般是指由法律规定的机关或组织、个人,针对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特定的他人利益的行为,为维护公益目的而提起的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对公益诉讼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在消费者保护和环境保护等领域明确了特定专门组织发起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并进行了积极实践。20XX年福建法院审结了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在证券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境外资本市场已有较为成熟的实践经验。

芮跃华建议,在证券法修改中加入专门条款,明确符合法定条件的专门投资者服务保护组织有权作为原告,针对侵害众多投资者利益的证券违法行为,以投资者服务保护机构的名义提起证券公益诉讼。通过发起证券公益诉讼,可以有效避免个人起诉时的“集体行动”困境,为众多受损投资者积极维权提供示范和引导,充分实现对违法行为的震慑作用,从而提高投资者权益救济效率,及时维护资本市场公共利益。

针对在目前现状下如何实现公益诉讼、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芮跃华认为,与证券公益诉讼类似,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支持诉讼也可以起到实现投资者权益及时有效救济的效果。公益诉讼一般是由专门机构作为原告发起诉讼,而支持诉讼则是专门机构作为投资者的代理人,支持投资者开展诉讼。

作为中国证监会批复成立的专司中小投资者保护服务的机构,目前投资者服务中心正研究探索面向中小投资者开展公益性支持诉讼,通过公职律师或者组织证券公益律师,作为投资者的诉讼代理人,支持中小投资者发起维权诉讼,为广大中小投资者维权起到示范和引导作用,净化资本市场环境。

相关百科

热门百科

首页
发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