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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制约监督体系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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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制约监督体系研究论文

加强立法、加强司法实践、加强社会监督。首先要加强立法,明确司法责任制的范围和内容,明确司法权力的边界,建立有效的司法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其次要加强司法实践,建立健全的司法责任制度,严格执行司法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最后要加强社会监督,建立有效的司法责任制度和司法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加强社会对司法行为的监督。课题研究是指要对正在学习或研究的问题进行讨论或急待解决的问题进行研究。

一是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高立法质量。实践是法律的基础,法律要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要提高立法质量,必须完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坚持立改废并举,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法律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要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和程序,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使法律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更好协调利益关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要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坚决防止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惩治腐败现象,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三是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要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改进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优化司法职权位置,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机制,加强和规范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坚持司法为民,改进司法工作作风,通过热情服务,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特别是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四是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权力正确运行的重要保证。要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建立健全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五是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健全国家司法救济制度。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

公司内部监督研究论文

企业会计内部监督需要写多少个字呢(一)文体 毕业论文文体类型一般分为:试验论文、专题论文、调查报告、文献综述、个案评述、计算设计等。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可以选择适合的文体写作。 (二)文风符合科研论文写作的基本要求: 科学性、创造性、逻辑性、实用性、可读性、规范性等。 写作态度要严肃 认真,论证主题应 有一定理论或应用价值;立论应 科学 正确,论据应充实可靠,结构层次应清晰合理,推理论证应逻辑严密。行文应简练, 文笔应通顺 , 文字应朴实, 撰写应规范, 要求使用科研论文特有的科学语言。 (三)论文结构与排列顺序毕业论文,一般由封面、独创性声明及版权授权书、摘要、目录、正文、后记、参考文献、附录等部分组成并按前后顺序排列。 1.封面 : 毕业论文(设计)封面具体要求如下: ( 1 )论文题目应能概括论文的主要内容,切题、简洁,不超过 30 字,可分两行排列; ( 2 )层次:高起本,专升本,高起专; ( 3 )专业名称:现开设园林、农业推广与创新管理、动物医学、经济管理、会计学、金融学、法学、水利水电工程、公共管理等专业,应按照标准表述填写; ( 4 )密级:涉密论文注明相应保密年限; ( 5 )日期:毕业论文完成时间。 2.独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 需要学生本人签字。 3.摘要: 论 文摘要的字数一般为 300 字左右。摘要是对论文的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是文章内容的高度概括。主要内容包括:该项研究工作的内容、目的及其重要性;所使用的实验方法;总结研究成果,突出作者的新见解;研究结论及其意义。摘要中不列举例证,不描述研究过程,不做自我评价。 论文摘要后另起一行注明本文的关键词,关键词 是供检索用的主题词条,应采用能够覆盖论文内容的通用专业术语,符合学科分类,一般为 3 ~ 5 个,按照词条的外延层次从大到小排列。 4.目录 : 独立成页,包括论文中的一级、二级标题、后记、参考文献、和附录以及各项所在的页码。

浅析内部审计与会计监督的关系研究论文

前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在企业的管理方面内部审计和会计监督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从而推进了审计和会计的迅速发展。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内部的审计和会计监督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和紧密的联系,内部审计作用于会计监督,可以有效地减少会计监督的成本,同时还可以使会计监督的作用最大化。由此可以看出,内部审计和会计监督在对于企业的运营和发展都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一、内部审计的相关内容

就内部审计的定义来看,其属于一种独立的经济监督,主要监督的方式就是通过审计、纠改和监督来使得被审计的组织的经济运营是符合规范的。在审计的过程中一般主要就是审计监察工作,在依照一定标准的情况下来对特定的组织和单位进行审计来判断其经济活动的合法性。

内部审计的出发点不是单纯为了审计监察,更多的是为了提高企业的经济运行效率和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由此可以看出,内部审计不仅只是组织或者单位的监督者,还是企业发展的咨询者,其主要的服务对象来源于企业内部。一般来讲,内部审计是由单位或企业的领导直接负责的。

内部审计在过程中应当保证其独立性。同时对于审计的依据,要牢牢的依靠国家的法律法规来独立进行对单位或部门的经济运营审计,以此来保证国家的利益。但是我们应当看见,因为内部审计部门仍属于单位的一个部门,即使其具有相对独立的性质,但是由于其人员归属于单位,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内部审计的独立性。特别是在国家利益与单位利益有冲突的时候,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将受到挑战。

二、会计监督的相关内容

会计监督工作的内容主要是第三方的会计机构,利用授权的权利来对经济主体进行一种针对经济活动的长期的、全方位的、综合性的经济监督。会计监督分为两方面,重点是对单位的经济运行进行监督,其次是对会计机构和人员的监督。

会计监督主要表现为以下特点:

一、合理性,会计监督具有合理性是因为其主要的运作依据是相关的法律法规。在会计监督过程中一旦发现违法违规的现象,会计监督要起到监督提醒和制止的`义务。同时,会计监督也要能够保证信息能够真实准确的及时送达,对于不合规定的要求,可以不予实行。

二、及时性,会计监督具有及时性,这是因为会计人员在对单位的经济运营做监督和核算的时候,往往可以及时的发现问题,通知通过纠正问题来避免企业遭受更大的损失,这是其他的监督方面所不能做到的。

三、综合性,会计的工作是长期和持续的,贯穿了整个企业的运行流程。同时会计监督又是全面的,从经济活动的制定和运行,从资金和资源的安排到利润的分成,会计监督始终占据了一个重要的地位。相比其他监督方式而言,会计监督可以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经济的发展需要会计监督,物价的核计需要会计监督,税收的征收同样需要会计监督,由此可见,会计监督具有综合性。四、双重性,会计监督具有双重性是因为在会计监督的过程中,会计监督人员往往也是作为经济活动运行的一部分,因此其同时具有参与者和监督者的双重身份。

三、内部审计与会计监督的关系

(一)内部审计与会计监督的联系

首先,我们可以看到这两者都具有监督职能。其在很大程度上都是作为同一类的监督体系的一分子。虽然两者在职能方面具有不同的侧重点,但是其职能的目标和作用对象是相同的,既通过监督和审查来巩固国家的市场经济制度的稳定性,保证单位的财务安全和服务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其次,两者的工作内容有相近的地方。这两者监督的都是经济运行中的资金活动。内部审计按照制度来决定,分为定期审计和随机审计,主要的方式是通过对账目的核查来对会计工作进行监督。会计监督的主要工作内容是融合在日常工作里的。所以,两者的工作内容具有相似性。

最后,内部审计和会计监督是互为基础的。内部审计活动的内容是对单位所有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核查,这其中就包括了对会计等财务活动的核查。同时如果会计核算不是准确和及时的,那么内部审计就不能得出一个正确的结果。同时内部审计也是财务部门做好会计工作的一种工具。所以说,对于内部审计和会计监督而言,其实护卫基础的。

(二)内部审计与会计监督的区别

首先,内部审计和会计监督的业务内容和地位的不同。内部审计是我国审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此专门建立了单位内部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主要是依据法律法规来对单位的财务运营和经济消息进行审计核查。但是内部审计不对财务负责,也不参与日常的核算,是一个具有一定独立性的部门。会计监督作为一项日常工作,主要的工作内容就是监督和核算。这就可以看出内部审计和会计监督实际上就是审计者和审计对象的关系。

其次,内部审计和会计监督的监督对象不同。内部审计的对象涉及了方方面面,其独立于单位的经济活动之外,包括了会计监督的监督。而会计监督主要的监督对象是日常的经济工作。

最后,监督的方式不同。审计监督其实质上来说是一种间接的监督,有相应的监督流程和计划。主要依据本单位的经济活动的情况和领导的意愿来制定审计计划。一般内部的审计过程第一步一般是听取领导的介绍,然后查阅资料对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并要对审计的结果提出改善的意见,最后出具一份由领导批准而下发的审计报告,并要求审计单位执行。而会计监督主要就是通过日常的会计工作,对不合规定的收支票据等进行监督,属于一种直接监督。

企业会计内部监督的论文主要从如下几个方面:内部监督研究的必要行,内部监督的现状,内部监督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结合所学知识来写就可以了!

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研究论文

一、完善党内监督体系,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着眼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体现有权必有责、权责要对等、有领导权力就要负监督责任,体现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每个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既有开展监督的权利又有接受监督的义务。一是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全面领导党内监督工作。中央委员会成员、中央政治局委员要加强对所辖地区和部门,以及直接分管部门、地方、领域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在主动开展监督和自觉接受监督上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二是坚持党委(党组)全面监督。党委(党组)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党委(党组)要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监督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组织实施各项监督制度,抓好督促检查,并加强对同级纪委和所辖范围内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三是坚持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各级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要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并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四是坚持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工作部门是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在不同领域的载体和抓手,党委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等工作部门都承担着相应的党内监督职责。要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加强职责范围内党内监督工作,既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内部监督,又强化对本系统的日常监督。五是坚持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要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六是坚持党员民主监督。党员是党内生活的主体,要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行使党员权利,认真履行监督义务,对错误言行敢于较真、敢于斗争,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二、完善党内监督体系,还要坚持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各级党组织应当支持民主党派履行监督职能,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应当认真对待、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我们党绝不容许存在不受监督的权力,也绝不容许存在不受监督的组织或个人。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是我们党首次把“四个监督”作为一套完整的监督体系明确提了出来,是对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探索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方面重要经验和实践成果的总结,是立足新时期我国权力运行现状、从权力的结构和运行机制上作出的创新性探索,表明我们党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监督体系。“四个监督”对于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党内监督主要是指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以及国家法律,重点对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进行的监督。党内监督对于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重要作用。民主监督主要是指非国家机关的组织和个人,运用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对执政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公务行为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等活动。民主监督是一种权利而不是一种权力,虽然不具有国家强制力,但可以提高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法律监督主要是指有关国家机关运用国家权力,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权力行使过程中严重违法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纠正的行为。法律监督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在内容上主要指向监督对象的行为和结果的合法性,一定范围内也指向行为和结果的合理性。舆论监督主要是指新闻媒体运用舆论帮助公众了解政府事务、社会事务和一切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务,并促使其沿着法制和社会生活公共准则的方向运作的一种社会行为。我们党和国家始终重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力争营造监督人人可为、监督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各自有着不同的职能和优势,各自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党内监督是整个监督体系的核心,民主监督是一种自下而上的非权力性监督,法律监督是一种专门性和程序性的监督,舆论监督是监督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内容。这四种监督,既目标一致又相对独立,既各司其职又优势互补,既相互制约又共同作用,各有各的特点,相互不可替代,彼此构成了一个纵横交错、严谨周密的监督网络体系,形成了监督的整体合力,发挥出监督的整体优势。

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总要求是: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以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

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

扩展资料:

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要通过对全体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保证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通过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保证国家机器依法履职、秉公用权。

深入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制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强化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具体实践。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强化对公权力的监督

1、强化党内监督必须始终坚持民主集制民主集制我党根本组织原则强化党内监督核2、强化党内监督必须力推进四全覆盖3、强化党内监督必须积极发挥纪委监督职能作用纪委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管党治党重要力量

会计监督体系构建研究毕业论文

有关专业选题财会专业一、 选题原则毕业论文选题应当在财会专业范围之内,并符合财会专业的特点,毕业论文选题应当分为规定性命题和自选命题两种。选题时应当结合我国财会实践,选择应用性强或当前实践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作为毕业论文的主要方向和主要内容。鼓励学生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探讨。二、选题范围(一)、会计部分1.关于会计理论结构的探讨 2.中外会计报告比较及启示3.对我国具体会计准则的思考 4.关于会计信息真实性的思考5.试论人力资源会计 6.关于会计政策的探讨7.建立我国金融工具会计的探讨 8.关于商誉的会计思考9.论会计的国家性和国际性 10.关于法定财产重估增值的研究11.试论重组会计 12.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与会计监督13.关于破产清算会计若于问题的思考 14.关于会计管理体制的研究15.论会计目标 16.关于或有事项的研究17.试论会计学科体系的构建 18.关于会计工作的法律责任19.企业内部会计制度建设 20.关于会计管理体制的探讨21.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22.合并会计报表研究 23.企业并购会计研究24.债务重组会计研究 25.会计准则和制度的经济后果研究26.关于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探讨 27.试论会计信息的公开制度28.试论我国的会计准则体系 29.试论会计报告披露的范围30.试论我国注册会计师制度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31.关于强化会计监督的思考32.关于期货会计的探讨33.试论会计环境 34.非货币交易会计研究35.现代企业治理机制下的内部控制制度 36.试论新《会计法》下的会计监督体系 37.新《会计法》对会计核算的要求 38.试论会计法律责任39.股票期权会计研究(二)、财务管理部分1.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实证研究 2.企业配股财务标准研究3.资本成本决策研究4.企业/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体制研究5.经营者薪酬计划 6.管理业绩评价体系 7.财务风险评价体系8.企业营运能力分析体系 9.企业获利能力评价体系10.企业财务危机预警体系 11.企业/企业集团财务战略研究12.企业/企业集团财务政策研究 13.企业/企业集团投资政策研究14.企业集团股利政策研究 15.关于投资财务标准研究16.关于企业价值研究 17.预算管理与预算机制的环境保障体系18.企业并构财务问题研究 (题目宜具体化) 19.企业/企业集团存量资产重组研究 20.企业集团财务总监委派制研究 21.企业/企业集团财务控制体系22.企业财务目标再认识 23.企业投资结构研究 24.关于财务的分层管理思想研究 25.企业表外融资的财务问题 26.自由现金流量与企业价值评估27.企业收益质量及其评价体系 28.企业信用政策研究29.关于财务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立研究30.关于内部转移价格研究 31.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分析 32.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 33.上市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基础分析(三)、管理会计部分1.变动成本法的应用研究 2.管理会计的假设前提与原则3.投资决策分析方法 4.关于管理会计师及其职业道德研究5.预算管理研究,业绩评价体系与方法研究 6.关于ABC法的研究7.责任会计的研究 8.关于投资项目决策的研究 9.标准成本的研究10.战略管理会计研究 11.关于内部转移价格的研究 12.关于成本差异分析的研究 13.关于敏感性分析 14.关于成本控制方法(四)、审计部分1.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2.论市场经济下审计的职能与作用3.论审计在宏观经济调控中的地位与作用 4.论审计目标与审计证据的获取5.论审计与经济监督系统6.论我国审计组织体系的健全与发展7.我国审计体制的改革与完善8.论审计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9.论审计执法与处罚力度的强化 10.论审计风险及其防范11.比较审计初探 12.论经济效益审计 13.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审计14.论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内部审计 15.对验资中有关问题的探讨16.对资产评估中有关问题的探讨 17.审计工作策略探讨18.论内部控制系统审计(制度基础审计探讨) 19.论审计方式方法体系的完善20.论企业集团内部审计制度的构建 21.论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22.论审计工作质量的控制与考核 23.论我国审计准则体系的完善24.论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25.独立审计准则研究(可选一个准则进行研究)(五)、会计电算化部分1.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安全性分析 2.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容错性及可操作性问题3.会计电算化核算系统的子系统划分研究 4.会计电算化工作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对策 5.会计电算化对会计工作方法的影响探讨 6.会计电算化对传统会计职能的影响研究 7.会计电算化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8.网络会计研究浅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发展趋势本篇文章来源于 “论文地带” 转载请以链接形式注明出处 网址:[内容摘要]人类社会进入21世纪,迎接我们的是一个全球化,信息化,网络化和以知识驱动为基本特征的崭新的经济时代--知识经济时代。对于企业所处的财务环境受整个经济环境的影响,也发生了较大的变革。财务与会计作为企业中一项重要的管理活动,如何面对变化的环境,更好地发挥其职能作用是需要我们不断研究的一个课题。本文通过对新环境下传统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的弊端及局限性的分析,阐述财务会计报告的发展趋势。[关键词]财务会计报告 知识经济 发展一、引言会计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和会计信息使用者需求的变化是推动财务会计发展的两大动力。进入21世纪,世界经济已进入了一种全球化,信息化,网络化和以知识驱动为基本特征的崭新的社会经济形态--知识经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对其的定义是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指以现代科学技术为核心,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存储、使用和消费之上的经济。 )。知识经济与以往经济的最大不同在于,经济的发展与繁荣不再直接取决于资源、资本、硬件技术的数量、规模和增量,而是直接有赖于知识或有效信息的积累和利用。它强调人力资源开发,尤其是人力资源创造力的开发在经济发展中的价值;它强调产品和服务的数字化、网络化与智能化。与经济环境的变化相适应,企业的财务环境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企业的经济活动日益复杂化;物价变动较以往更加频繁和激烈;行业的竞争加剧;互联网在财务会计中广泛应用;金融衍生工具飞速发展,且由于衍生工具具有以小博大的杠杆作用,由此可能带来暴利的同时也蕴藏着巨大的风险,因此人们高度关注衍生工具的报告问题;以知识为基础的无形资产也日益成为企业未来现金流量与企业市场价值的关键所在。现行的报告体系已不能满足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需求。2001年1月1日实施的《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遵循着特定的会计准则,采用规范、通用的格式进行编制,具有综合性、规范性等优点,但是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现有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因滞后于环境的变化而显示出了它的缺陷与不足。本文通过对新环境下传统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的弊端及局限性的分析,就财务会计报告的发展趋势谈一下自己的拙见。二、财务会计报告变革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一)财务会计报告变革的必要性会计的发展与企业的财务环境息息相关,20世纪90年代以来,高科技推动了国际经济的迅猛发展,金融创新的日新月异则带来了极大的风险。由于一些资产负债表外业务和表外项目不断增加,人们纷纷指出,传统的财务会计报表已不能充分披露有用的会计信息了

论会计监督与监督会计 一、会计监督的提出 人们都把的职能之一监督活动,称之为"会计监督"。新修订的《会计法》第四章专门讲¨会计监督",但从其主要来看,所讲的则是对会计工作的监督,虽然二者有一定的联系,但其监督的主体与客体均不同,是两回事。对两种不同的事,运用同一个概念进行表达,在讨论问题时容易产生 "问花答瓜"的现象。为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笔者把对会计工作的监督称之为"监督会计",以便讨论问题。当然,最好的办法是运用不同的概念进行表述。 回顾,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曾经出现过"要算帐,不算经济帐"和"三年不算帐,钱也不会跑到国外去"的局面,会计监督荡然无存;对照现实,改革以来,则出现了会计工作基础薄弱、会计工作秩序混乱、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历史与现实均告诉我们,我国经济生活中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无论是会计监督还是监督会计问题始终存在,付出了难以估量的"学费",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特别是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国有改革和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 《决定们 以后,又对会计监督与监督会计提出了许多新课题。这就要求我们在与实践的结合上回答这样一些问题:在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不要加强会计监督 如果要,它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会计监督在内容和要求上有没有变化 如何根据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监督 更为重要的是为什么当前必须强化监督财务会计工作,其原因何在 应当怎样进行 要做好会计监督与监督会计工作,有哪些会计理论问题需要我们重新加以认识和明确 妥善解决上述问题,既有利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也将对今后会计工作产生积极。基于此,本文想就这些问题提出粗浅的意见。 二、关于会计监督 新修订的《会计法》没有明确提到会计监督职能的问题。,有的同志也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已不具有监督的职能。对这个问题应如何看 我们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是否具有监督职能的问题,既是理论问题又是实际问题,应持慎重的态度。否则,可能重犯大跃迸和文革时期那样低级的错误。实际上,会计自诞生之日起,就同简单管理监督(为富有家庭和有关组织记录、监督财富以及纳税情况)联系在一起。在今天,也就是在市场经济所要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环境下,会计监督不仅存在,而且它所要履行的是一种现代管理所需要的监督。 《决定》中指出:"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有效组织形式。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核心。要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职责,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于是有人会问,为什么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 何以才能做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并便公司朝着既定的目标发展 会计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会计要不要和怎样发挥其监督的职能 公司制作为现代企业制度中一种普遍又有效的组织形式,它最大的特征是"两权分离"。历史与现实均表明,任何经营管理体制的设计与运行都有利有弊,公司制也是如此。在当前生产力水平及其所决定的思想意识水平和行为上,公司制企业就存在着这样一些矛盾或问题,一是所谓的代理问题;二是合约的不完善问题;三是人的机会主义行为问题;四是信息不对称问题,等等。如何解决上述矛盾与问题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也就应运而生。所谓公司治理结构,按照一般说法,是指公司内外部的一种契约或制度安排,即指一组联结并规范所有者(股东)、支配者或经营者(董事会)、管理者(经理)、使用者(1人)相互权力和利益制度的安排。通过公司治理结构安排,它能使资产在诸方面的权利分离的状态之下,严格受到资产责任的制约,从而达到诸方面利益的均衡,以保证效率的提高和交易成本降低(经营制度的运行成本)。关于公司法人治理是公司制的核心问题,从这里得到了解释。 怎样才能便公司治理结构安排达到预期目标 关键问题是公司治理结构中各有关方面的责权利的安排,除了进行定性的描述,也就是通过有关的制度(合约)进行安排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有数量的规定性,从质与量的统一中进行把握。否则,就难以操作,更难以进行考核与评价。实际上,企业作为一个契约的结合体,它包括签约、履约、计量和评价、再签约等一系列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它的计量、评价与监督工作都离不开会计。会计作为二个控制信息系统,它在减少信息不对称,以使所有者及债权人掌握更多信息起着至关重要作用,它是企业得以运行的重要一环。这样,会计在现代企业制度中的作用也就凸现出来。完全可以这样认为,没有现代会计在反映基础上所进行的监督,也就不可能有现代企业制度,二者共生共长。 那么,会计在现代企业制度中应监督些什么 具体地看,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在反映基础上进行监督。公司最终的目标是实现利润最大化,而利润的多寡是被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各方面情况所决定的。针对国有企业的现实状况,《决定》要求每个企业必须重点抓好成本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这是切中时弊的。上述的各种管理都离不开会计,因为企业会计系统的每个环节均是一个控制过程。此外,会计还可以对公司的损益进行独立衡量。会计上的利润指标及其占有资产百分比指标等等,虽不是十全十美,却具有"独立性"和可加以证实,是比较客观的。 (二)对经营管理者的业绩进行考核、监督与评价。经营管理人员是受雇用的,要使公司能够有效地运行,管理者必须尽心尽责,因而对管理者进行必要的监督,这是公司治理结构中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什么和手段对经营管理者进行监督 十分重要的是要对经营者的业绩进行考核与评价。如果不对经营者经营业绩进行考核与评价,我们所说的对经营者的监督也往往会流于形式。 为此,应当建立的企业经营者评估机制,并应着重解决两个问题:一是评价指标,即以什么标准进行评价;二是评价体系,即由谁对企业家进行评价,等等。 同我们有关的是评价指标问题。在指标设计上应当注意规模评价与效益评价相结合、静态评价与动态评价相结合、宏观评价与微观评价相结合、短期效益评价与长期效益评价相结合等原则。但现实上企业经营业绩的考核与评价指标一般应以财务指标为基础,如会计所提供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动信息等指标,均是经营业绩的重要指标。会计可以通过提出这些指标,反映情况,回答是否完成任务。这就是会计的监督。 (三)对物质利益分配的执行进行监督。谈到这个问题,有一点必须进行全面认识,也就是如何准确地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问题。现在有些学者巳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计划经济体制相比较,它不仅是一种分散决策、通过价格实现资源配置的机制,更为本质的东西是激励和约束机制在资源配置的背后起根本性作用。 市场经济的确是一种分散决策的过程,每个人都可以充分地利用自己所观察到的信息,把从一个脑袋的决策变为千百万个脑袋的决策,这是同计划经济一大根本的区别。但人们为什么愿意发现、获得并利用信息(这里所说的信息,除了专家这一重要知识外,还包含在经济活动中那种分散在大众的、非专业的本地化的知识"本地信息",它们是创造财富的重要源泉),是因为它可以从中得到物质和精神上的回报,这就是市场经济背后的激励。 约束指的是权力要受到约束。具体到市场经济里,决策者必须对自己经济决策的后果负责。约束问题在生产活动中是非常明确的,你只能花你有的钱,亏了自己要负责。经济学里所的"道德风险"就包含了正激励和负激励,后者指的是经济约柬。 要把市场经济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变为现实,涉及到方方面面。也就是必须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给予广大人民对生产和创新提供非常有力的激励,同时它又对经济决策者有约束。现在看来,这个事情并非我们所想象的那样简单,也面临着一系列的制度创新,有着很多的理论和实际问题要突破。 按照国外经验,激励与约束机制,主要是要处理好管理者的报酬问题。一般做法是通过同管理者订立管理报酬契约,其核心是通过赋予经理一定的剩余索取权,以控制代理等方面的问题。管理报酬契约在实际中由许多具体形式所构成,一般有:(1)固定工资,事先在契约中规定,一般同企业实际业绩不挂钩叫)年底分红,股票认购权、股票升值权、限制性股利计划、业绩单位以及业绩股票等这些依经理的实际表现如何而定的报酬形式。经理的业绩越好,则这些报酬形式对经理的价值越高。这些报酬的形式各有利弊,只能取长补短,结合运用。现在全国比较关心并在讨论的是股票期权制问题,它能否为我所用 它同会计的监督有无关系 。股票期权制作为一种外来品,有无借鉴的意义,这需要在把握股票期权使用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迸行具体。股票朔权这种特别的安排,它被称之为"金手铸",按照有关资料说,其优点是多方面的。首先,股票期权这种安排授予经理人员按照既定价格在规定的期限内购买公司股票权力(除特殊原因外,这期权本身不能转让)。朔权被授予时的价格称为"施权价",这个价格通常就是股票价格,也可以是另行约定价格。道理很明白,对于股票期权的受益者来说,当然希望股票上涨,这样他们就可以以较低的施权价购买股票,再以较高的价格出售,从中获益,从而迫使经营者努力改善经营,提高效益,通过企业的持续来实现本身利益的最大化。这就是股票期权激励机制的一面。还由于这种期权计划至少要在一年后才能实现,而公司股价又是长期盈利能力的反映,因此,股票期权计划还具有长期激励的特点,能引导经理将公司经营目标定位于中长期,而不仅仅是追求短期效果。这就将企业经营者的利益和企业利益牢牢地锗在一起,起到了激励和约束的双重作用。此外,股票期权还有其他优点,如公司无需提供现金就能起到激励作用;将企业经营者的薪酬"镑"在公司业绩上,这有利于克服"内部人控制"现象;有利于国家生产要素产权的明晰(能使企业家作为生产要素迸人分配),真正"拷"出企业家的价值,等等。总之,通过股票期权这个"金手烤"才能做到用一流待遇吸引一流的人才,用一流人才建设一流的企业,从而实现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双赢,企业效益和企业家权益双赢,我们何乐而不为呢 当然,股票期权不是一项孤立的制度创新,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改革政策。最主要的有:要实行股票期权,就需要对企业职工持股制度,尤其是对内部职工股流通和转让、股票回购进行必要政策调整;股权激励是从成本中列支,还是来自税后利润,现行税法中本明确规定,因而必须明确说明。所有这些,都必须按的国情进行改革。从的角度来说,怎样有效地对企业的期权计划实行有效监督,特别是在我国证券市场还极不完善,股票价格与公司业绩并不高度相关等的情况下,会计核算与监督肩负着重任,有着许多问题需要重点加以。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在企业制度下,会计监督仍然是会计最基本的职能,而且同以往的简单管理监督对比,其内涵和外延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是一种现代管理所需要的监督。基于会计在现代企业制度中的重要作用,有的学者提出,现存的企业是一种狭义的企业理论,应当构建一个包括会计理论在内的广义企业理论,这是非常重要的意见。 三、关于监督会计问题 前面已提到,企业是所有者、经营者、政府、债权人以及消费者和公众之间一组契约的集合点。在这些契约中,会计数据及其监督是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而会计数据是由会计人员生成的,这里就存在着这样的前提,即会计必须以独立、客观的观察为基础,在不受其他管理人员控制的前提下提供客观、公正的会计信息,才能切实做好会计的监督工作。那么,难点在哪里呢 由于现代企业制度,正如我们前面所指出的,企业的所有者同企业经营者是分离的,从而出现了所谓两种控制主体。它们之间的物质利益既有一致的地方,又不会完全一致。就后者而言,它们之间的期望值和目标会产生重大差异。作为经营管理人员组成部分的会计人员,也是"人",也同样存在着动力激励和约束问题。由于利益驱动,任何环境中的会计人员总是会偏向于企业的利益,有时甚至会为企业的利益不择手段。具体地说,在不受约束的情况下,会计人员总会选择有利于企业的会计,甚至会采用欺诈性手段。这就是当前会计工作中所存在问题的"症结"。应如何解决 我们认为,在公司制企业中,不是简单地实行会计委派制就能奏效的,重要的是要研究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的问题,即我们本文前面提出的监督会计问题。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理论及的经验教训,监督会计的工作必须多管齐下、全方位地进行,要防止"真空地带"或是"监督的盲点"。从上来讲,既要包括会计人员行为的规范,又要有会计程序与方法的规范;从方法手段来看,既要有与行政的手段,又要有经济和道德的手段;从监督的主体来说,除了会计人员的自我约束外,又要有政府的监督、的监督和企业内部的监督,等等。新修订的《会计法》对监督会计已作了明确又具体的规定。不过,有些问题还可以进行深入的研究,以便落实《会计法》: (一)会计人员的自我监督(约束)问题。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会计信息是会计人员生成的,会计信息的客观、真实、可靠性的关键一环在于会计工作人员的自身。会计人员如何才能做到自我监督 相当重要的方面必须加强会计行为的研究,而我们以往在这个方面是很薄弱的。它至少要回答的问题有:何谓会计行为、会计行为要素、会计行为主体、会计行为客体、会计行为优化目标,如何才能实现会计行为的优化,等等。这样才能有利于会计人员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二)会计人员市场的培育问题。通过社会对会计监督是十分必要,但光靠社会审计是不够的,应有多种办法。比如说,我们还应当注意高级会计人员市场的培育。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劝说法及竞争机制对会计人员的监督作用。 (三)企业内部监督会计问题。对于企业内部的监督会计问题,现实有一种说法,认为它就是内部控制。诚然,内部监督会计是内部控制的重要内容之一,但内部控制的内容丰富,它还包含内部管理控制等方面的内容,二者不是同一概念。在理论上必须搞清楚内部控制、内部会计监督、监督会计、内部审计等之间的关系。因为理论上的混乱必然会造成实践的盲目。更为重要的是,内部监督会计的工作还应该具体与制度化,以便利操作。 四、对相关会计问题的认识 现代企业制度对会计监督所提出的要求,它会涉及到对许多会计理论问题的认识,这里就相关的两个问题提出我们的一些看法。 (一)对传统的会计模式如何评价。传统财务会计模式在会计的程序方面的主要特征,是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属性、以权责发生制为确认基础。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特别在物价变动的情况下,历史成本的计量属性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批评和指责,在现代企业制度的条件,对此问题应当如何现实地辩证地看待 在上面有关问题的讨论中,我们曾经指出,要解决现代企业制度中的代理问题的各种措施之一,必须运用激励与约束机制。在激励机制方面,管理报酬契约不失为是一种调解股东与经营者利益冲突的一种契约。但管理报酬契约的激励作用离不开财务会计提供对经营者的业绩计量的信息。如何提供这种信息 这一点对财务会计的程序,特别是计量与确认产生了重大。管理报酬契约,无论是年薪制还是股票期权,决定经理收入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是企业会计收益的数字,这就要求会计所提供的收益信息能够实事求是地反映出经理的努力程度及其努力所形成的经营成果。因为会计收益的信息与实际经营成果的辆合程度越高,则报酬契约的效益也就越高,代理成本也就越低。历史成本的计量属性在这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可以避免会计操纵的现象。只要存在利益差别,历史成本计量属性就不可动摇。当然,对有些会计项目,由于情况的变化也可采取现值作为计量属性,如有价证券的投资就是如此。 管理报酬契约除了必须选好计量属性,它对会计利润的方式也会有所要求。我们所选择的报酬契约是应计制(权责发生制),这可以避免收付实现制所造成的利润数字波动所引起的代理成本的提高。这里给我们的启示是在制定管理报酬契约中,有关会计数字的计算程序与方式成为其重要组成部分。谢德仁博士所提出的企业剩余计量规则契约安排的范式是:政府享有会计规则的制定权,企业经理享有剩余规则的的制定权。 这样看来,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属性及以权责发生制为确认基础的传统会计模式,还有其存在的客观基础。当然,随着形式发展,以及人们对会计提出的新要求,会计模式会有所变化。 (二)怎样看待会计的国际化与本地化之间的矛盾。对会计国际化与本地化的问题,我们已经写过了文章,有兴趣的读者可以,不再详述o。这里主要想介绍一下外国学者,特别是西方会计学者对此问题的看法。去年在中国会计教授会的年会上,罗彻斯特大学的教授Ray Bll训作了一个很好发言,他有一些观点应引起我们的思考。这位教授认为,到目前为止,中国会计界注意力在国际会计问题方面,尤其是中国的政策将会吸引国际投资,拓展国际贸易。也就是说,中国正在积极参与到已成为当代大趋势的世界市场的融合中。如同其他国家一样,中国的公司企业感觉到会计制度 (准则)的国际化可以为它们参加国际贸易带来优势,因为这可以带来更多的"透明度",中国在这方面进展很大。但是,这位教授认为,中国会计改革所面临的更主要挑战是如何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过程中,运用会计信息解决国内问题,因为大部分的交易都是国内的而不是国际性的。人们经常说我们生活在一个"地球村"里,虽然对很多公司和人来说,这是正确的,但当我们考虑决定一个特定国家或地区的会计制度时,这种看法却是片面的。会计的主要运用在于国内而不是国际。虽然来自国际的信息需求相对明了而且得到大量关注,但会计信息在国内却是完全不同的。

会计监督毕业论文范文

导语: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会计监督的理论和实现形式必须要随着会计生存和发展环境的变化而变化,以适应新的经济管理形势下的要求。下面由我为大家整理的会计监督毕业论文范文,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摘 要: 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有赖于完善和强化会计监督.文章界定了会计监督的涵义,剖析了会计监督的现状及制约因素,并提出了加强会计监督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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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概述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猛发展和普及,我国经济得到迅猛发展,人们生活水平快速提升,为各行业领域的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动能。会计行业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主要组成部分,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和地位。就会计而言,会计监督是其一项基本职能,在日常进行会计工作过程中,会计监督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者和功能,是会计核算顺利落实基础,同时也是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与可靠性,进而为相关部门和人员提供良好的会计信息服务。然而,任何事情都具有两面性,由于一些主观或者客观因素的阻碍,导致会计监督职能越来越弱化,存在严重的会计信息失真等情况,因此,要加强会计信息监督,规范会计核算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从而为会计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基础和前提。

2 会计监督的现状

内部会计监督形同虚设

对于会计行业来说,其内部会计监督之所以很好地发挥职能作用,是因为有各种相关会计规范和法规等作为依据。会计机构与会计从业人员通过运用介质形式对生产经营等正常活动进行全过程的监管与督促,这样可以确保维护好有关人员之间的利益平衡关系,最终达到双赢的目的。但是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企业每步的会计监督职能并没有很好地发挥出出来,导致相关利益失衡,出现利益“一边倒”的倾向。究其原因,主要是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不依据会计法律规范进行会计工作,导致内部会计监督形同虚设。

企业外部监督机制失灵

一般情况下,企业外部监督包括国家监督与社会监督。但是就目前而言,企业外部监督机制还没有完全发挥作用,一方面,导致会计审计、财政,以及税务等方面的`监督机关只顾完成各自的职能与任务,没有做到统筹兼顾,致使各监督机关之间没有及时交流和沟通,缺少配合,从而造成企业外部监督机制失灵的现象。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以及注册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中介组织起步较晚,发展缓慢,现正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相关规范制度尚不健全和完善,管理力度不足,可信度比较低,致使企业外部监督机制的公正和监督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

会计信息失真

众所周知,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真实性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和意义,是管理者、投资者,以及相关部门改善企业管理、评价企业财务状况,以及做出投资决策等的基础和前提,一旦会计信息失真,将导致不可估量的损失和麻烦。基于此,会计从业人员在进行会计工作时必须要严格遵守相关会计法规制度,注重细节,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与可靠性,进而为相关人员或者部门提供高质量的计信息服务。然而,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会计监督职能发挥力量薄弱,导致很多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比比皆是,致使很多会计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另外,会计信息失真还会对信息的使用者在进行决策时产生误导作用。

3 会计监督的制约因素

法制建设滞后,且执法不严

在会计行业中,有很多法律法规为会计从业人员与社会审计组织正常、有序地履行会计监督职能提供了法律保障。但是就现阶段我国会计行业而言,很多与之有关的法律法规等还不是很完善,法制建设滞后,从而致使会计监督职能难以落实。当想相关单位泄露假的会计信息时,致使对造假者进行了处罚,却忽略了造假者对信息使用者的损失赔偿,且惩罚力度不足,这样就很难起到警示作用。此外,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着疏忽现象,及时检查出问题,也会抱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处事原则,执法不严,由此导致会计监督的作用无法淋漓尽致地发挥出来。

原有的会计管理体制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在此情况下,原有的会计管理体制已不适合现代化经济发展的需求。行政管理部门职能重叠,重复监督、真空监督等现象比比皆是,对会计监督效果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另外,会计人员对企业的依赖性比较强,从而导致会计工作完全受制于企业,反而不能正常发挥会计监督的应有功能和作用。

部分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不高

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正确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能够指导人们有效地开展实践活动,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歪曲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则会把人的活动引向歧途,阻碍客观事物的发展。对于会计行业而言,会计人员是期工作中的核心力量,因此,会计信息质量水平的高低在极大程度上是由会计人员决定的。但是目前部分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与职业到的水平还不是很高,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及能力比较低下,难以准确识别出弄虚作假的行为,会计监督工作无法顺利进行;甚至有些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较差,为了自身利益主动做假的账。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以及职业道德水平差,是致使会计监督弱化以及会计工作秩序混乱的重要因素。

4 加强会计监督的措施

第一,加强法制建设,强化法律约束。第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搞好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第三,进行会计管理体制改革,使行政管理部门和会计人员能更好地行使监督职能。第四,改善会计执业环境,营造良好的会计监督氛围。会计人员应该树立严格的自律意识,自觉地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提高职业到底水平,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第五,加强会计队伍建设,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总而言之,会计人员是会计监督的核心主旨,他们素质的高低对于能否正常行使会计监督职能具有至关重要的关系。

5 结束语

综上所述,自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综合国力不断增强,社会经济发展越来越迅猛,各行业、领域的发展更突飞猛进,发展内容更加科技化、专业化、全面化。在这种情况下,极大地推进了会计行业的发展。然而,由于会计人员综合素质比较低下,部分人员职业道德水平较差,且相关法律法规等不完善,因此导致会计监督职能无法有效发挥,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严重,企业中内外部的会计监督如同虚设以及监督机制失灵等等。因此,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会计行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剖析和研究,并提出加强会计监督的有效措施,从而为会计行业中会计监督职能的正常发挥提供保障。

执行检察监督机制研究论文

检察机关是宪法定位的法律监督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机关的工作主题。法律监督工作的好与坏,关涉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社会的公平正义。从实践看,由于法律规定、职权配置、人员素质等种种原因,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还存在监督不广、监督不深、监督不够、监督无力等现象。如何更好地行使法律监督权,维护社会公平公正,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完善法律规定,使法律监督更具操作性一是对法律监督的规定应尽可能细化。从目前看,宪法和法律虽然赋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但是在哪些方面可以监督、如何监督、可以采取哪些监督手段等方面规定得较为模糊,在实际工作中不易操作。如:关于刑事立案监督的规定见于《宪法》的第129条、《刑事诉讼法》的第8条和第87条、《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第7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修正)》的第164条、《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第372条到379条、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工作问题解答》等,但这些大都为原则性规定,具有实际操作意义的是201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的《规定(试行)》。然而上述规定多为程序方面的规定,又只是规定互相通报、建议、通知、送达、报请等,这种软性监督的方式对于被监督对象拖延不执行或拒不执行缺乏后续的制约措施,实际操作性差。二是监督门槛设置不宜过高。比如《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修订)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对于情节较轻的,可以由检察人员以口头方式向侦查人员或者公安机关负责人提出纠正意见,并及时向本部门负责人汇报;必要的时候,由部门负责人提出。对于情节较重的违法情形,应当报请检察长批准后,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工作实践中,对于那些“情节较轻”的,只能进行口头纠正,缺乏效力,监督效果不明显。三是应强化法律监督的手段。刑诉法、民诉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督手段较为单一,除抗诉外,主要是发书面通知、检察建议等,一旦被监督单位或个人不予执行或拖延不办,没有后续措施,这就造成了监督不力的现象。如,检察机关在立案监督方面只有调查权,而没有侦查权。调查手段有限并缺乏强制保障措施,加之被监督机关对立案监督在案情认识上及证据收集上会有差别,必然会影响立案监督效果。四是应促进对等监督。应制定相应规定,在重点乡镇设置派驻乡镇检察室,强化对乡镇一级的法庭、公安派出所以及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另外,在民事诉讼监督方面,《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第88条和第10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再审和执行检察建议,应当经本院检察委员会决定。但是,同级法院接到再审检察建议后,不用经过审委会,就可以直接由副庭长进行回复,甚至敷衍、不回复。再如,在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提请抗诉后,法院发还重审时虽然另行组成合议庭,但有时负责签字审批的主管院长还是同一个人,对再审案件的公正办理有影响。二、强化内部分工配合,使法律监督更加专业化长期以来,检察机关侧重于刑事检察和自侦工作,对法律监督重视不够。造成这方面的客观原因是,检察机关承担着较重的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以我院为例,近三年来,侦监部门的检察员每年人均办理70件案件,人均2天1件;公诉部门的检察员、助理检察员每年人均办理公诉案件85件,每人平均天办理1件。这些固定的工作量占据他们很大的时间和精力,导致了对立案、侦查活动的监督成为了“副业”。因此,笔者认为,检察机关应当以实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为契机,将法律监督单独抽出,设立诉讼监督局,或者成立诉讼监督组,专门从事刑事、民行诉讼环节的法律监督,变副业为主业,变被动为主动。同时,独立出来的法律监督部门或办案组应与院内其他业务部门紧密合作,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一是与案管部门合作,强化对案件的入口进行有效监督;二是与批捕、起诉等刑检部门合作,刑检部门在审查案件中发现侦查机关存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和诉讼监督部门或办案组联系,避免监督部门的二次阅卷和重复劳动,既提供了监督案源,又确保了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完善证据链条、促进公正审判,为刑检部门扫清障碍;三是与自侦部门合作,对于在诉讼监督中发现侦查人员或者审判人员有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渎职失职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以与反贪、反渎部门配合,既强化了法律监督手段,提高了法律监督效果,又为反贪反渎部门提供了案源;四是与监所检察部门合作,强化对羁押必要性的审查和监督,以及对侦查人员是否存在暴力取证等进行监督调查,更好地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三、创新完善工作机制,使法律监督更加扎实有效一是应完善执法考核机制,促进法律监督。在工作实践中,有时候出现的监督难、难监督现象,与执法考核有关。比如立案监督,在检察机关这边有考核指标,而且上不封顶、多多益善,但在公安那边,受迫于破案率,往往采取不破不立的做法,被立案监督还有扣分项,所以不愿意配合,即使不积极、不主动。有的检察院甚至为了完成考核指标与公安沟通协调,做假监督、纸面监督和数字监督,只为应付上级考核。个别基层院甚至出现批捕100件,立案监督80件的造假现象。所以,应当树立正确的思想,理清工作和考核的关系,考核是为了工作,而非工作是为了考核。因此,考核宜粗,抓大放小,尽量不要设指标;监督宜细,要规范明确,尽量具体。二是应完善公检法配合与制约机制。做好法律监督,需要公检法三家单位的配合协作,减少分歧,特别在统一执法尺度方面。应在立案标准、羁押必要性认识、批捕、起诉标准和法院审理标准上做到相统一、相一致。同时,重点还要相互制约。从实践看,相互配合有利于案件进展,相互制约才有利于公平公正。检察机关更要在案件事实、证据方面严把关、把好关,做到事实证据统一、程序实体兼顾,以法为是、秉公监督。三是应探索政法机关案件通报和信息共享机制。公开和共享是强化法律监督的有效手段。例如,笔者所在的武安市检察院,今年以来,公安机关已刑事立案2670余起,其中报捕案件218件,直诉案件110余件,在立案监督方面大有空间,但是仅仅依靠当事人申请、举报,渠道太窄,案源不多。如果能够实现信息共享,就可以从报案、受案开始进行监督,也可以扩展到对治安管理案件的监督,防止刑事案件的“降格处理”,真正做到“源头监督”。同时,信息共享也有利于加强对法院的审判监督。四、加强自我监督和检务公开,使法律监督更具公信力法律监督是对整个诉讼程序的监督,当然也包括对检察机关自侦、捕诉部门的监督。因此,还要将监督触角向内延伸,结合案管部门,对本院受理的批捕、起诉案件的进行程序监督和反馈调查,杜绝错案和执法瑕疵,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公正办理;结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办案人的监督,杜绝执法过错和违法办案,确保每一名干警都能公正、廉洁执法。在强化内部监督的同时,还应加强检务公开,通过多种方式,搭建阳光检务平台,提升法律监督公信力。通过整合“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涉农检察宣传、设立乡镇检察室等多种传统的检务公开方式,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会公众集中汇报和宣传检察机关履职尽责情况;通过升级检务大厅,设置律师会见、律师阅卷、综合查询、案件受理等功能区,开展法律咨询、案件查询、律师接待和阅卷、行贿档案查询等多项业务,实现“一站式”公开;通过纸质媒体、电视、广告大屏等媒介,定期公开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办案规程、立案范围、立案标准等内容,定期更新一些检察动态和有较大社会影响案件的处理结果;通过借力微博、微信、网络展馆等新兴媒体和方式,介绍检察职能,公开案件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提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公信力。五、抓好队伍建设,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打铁还需自身硬。做好法律监督工作,最根本的还是要增强自身素质。我们的监督对象有对法律非常谙熟的经验丰富的老法官,有身经百战的老办案民警,而且执法环境越来越严、越来越规范,这就要求我们检察官作为法律监督者,必然要具备更高的素质。一是要树立正确的监督理念。我国是一个人情社会,对同属一个战壕的兄弟政法机关进行监督,必然面临方方面面的考验。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克服畏难情绪,坚持以法为是、唯法是从,以维护法律公正实施为己任,敢于监督、勇于监督,做一个称职乃至优秀的法律“挑错人”。二是要善于学习,提升法律修养。要凸显以法律监督为核心的检察文化,建设学习型检察院,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提升干警文化品味和法律修养。三是要紧贴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法律监督点多面广,需要培养知识全、业务专的的法律监督实践者。可以通过实施全员轮训,让干警到各个业务部门去“兼职”和“实习”,这样有利于干警尽快熟悉和掌握刑事诉讼环节的各个程序,同时,也可以在轮训中发现和培养一专多能的法律监督人才。对年轻干警可以实施跟案培训,从案管受案开始,安排有经验的业务能手做其“导师”,领办某个案件的全流程,促进年轻干警尽快熟悉各项业务,迅速成长、成熟起来。四是要强化队伍的管理监督。任何权力都需要监督和制约,作为法律监督者,也不例外。必须坚持理想信念时时讲、职业道德时时抓、工作纪律时时记,同时,还要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执法检查、检务督察等活动,促进干警公正、廉洁地行使法律监督权。河北省武安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检察业务考核工作中的问题研究论文

建立科学合理的检察业务考核机制,是一项系统的、长期的、严密的工作。客观、科学、全面地评价检察工作,保证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是考核的核心。合理制定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可以有效的促进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法律职能,从而高效正确地行使检察权。笔者在认同考核对检察业务工作具有现实意义及现实推动作用的前提下,通过分析现有考核工作中的利弊,寻求解决方法,以期使检察业务考核工作可持续性发展起到促进和保障作用。

近年来,各地基层检察院按照高检院的要求,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上一级检察院针对下级院各业务条线部门加大了考核力度,同时基层院内部也纷纷出台了本院各部门考核办法。考核本意就是规范业务工作中的执法行为,拓展工作新领域,真实有效的反映基层工作中好的做法和存在的不足,为进一步开展工作、制定计划提供科学的标准依据。同时也有助于对相对落后的基层院或部门认清自身不足,吸取经验教训,虚心学习先进院和部门好的做法,从而进一步推动检察业务工作的开展。检察工作业务考核应本着最大限度的调动一线干警的工作热情,考出士气,考的服气,其核心工作就是立足办案发挥职能,即便是创新工作也不能脱离检察工作。然而,当前有的考核细则或办法在现实中所引起的作用,是使得被考核对象过度追求分值、排名,出现了一些单位部门,不顾整体,各自为政的情形,量化打分看似精细、公允、便于操作,实则不然,其表现形式大致下述几种:

一、各自为政失大局

基层院的考核项主要来自上级院,由于上级院接触的实际工作较少,在制定考核方案时往往先拟制一个意见稿,征询基层院各条线部门的意见后再正式下发。但往往在征询当中,基层院或者抱着提出异议也没有用,或者考核方案针对大家的心态不愿意提,或者提了意见或建议上级院不予采纳。就此形成了考核方案中有些内容不符实际或不易操作。上级院在考核方案中过多的突出本部门职能,轻视其他部门,不是考虑整体。大量出现只有其他部门发生过错本部门才能得分、加分的内容。

由于上级院考核方案中存在以本条线为主的突出自我条款,实践中,基层院各部门之间就形成了只考虑或强调自我的重要性,轻视或忽视检察全局工作,进而产生了一些自相矛盾,数据失真,多部门共争同一分的现象。如:刑检部门为拿分或加分,私自与公安、法院讲明是考核需要,请人家给予帮忙配合。自侦部门查处的案件线索,多个部门均在申报材料中宣称是本部门工作中发现并各自申报加分。业务部门干警虽己经满负荷工作,但为了完成综合部门布置的各项指标任务,在不能给本部门或本人带来加分的情况下不得不敷衍了事加以应付。而综合部门也认为该项工作完成即可得到本部门的基础分,便无人敢寻根溯源,一怕露真相,二怕伤和气。再有就是各个考核中均对亮点工作、特色工作和经验材料有具体的数字和篇幅要求,有的细化到考核年内,有的是规定每季度,有的则指定每个月。业务部门的工作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和工作规范进行的,亮点工作、特色工作和经验都要在长期的实际工作经验中挖掘汇总并归纳形成的,不可能是每季、每月都能够出些新的招法。

二、工作只为多得分

检察机关的工作重心是发挥法律赋予的各项办案、监督职能,服务社会大局、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这些工作都是在具体的工作中来体现的。但由于基层院长期的案多人少的原因,在工作繁忙中普遍存在应付考核的现象。考核方案中要考的,就去做,没涉及的能拖就拖,再重要、再有意义只要没有分数可加,谁也不去做无用功。有加分的项目,就做到封顶,挣够分后叫停。有些考核方案不切实际,但不得不做的又有难度的,出现了工作不够文章来凑的现象。个别更有甚者,为了加分,出现了找领导要批示,找当事人要锦旗等情形。又如,按照倒排工期,一切工作向前赶的要求,如侦监部门立案监督,第一季度完成考核数,即便再次出现应该监督的案件也不再开展:自侦部门半年内若完成了全年立案数,下半年即便有了举报,有了成案线索,也要压到下一年度再查,以此来保证每年的考核有分可加并保持每年的立案数大概平均:有些部门找到一些关系单位,讲一堂课,到现场照几张照片,力求有图有真相,再发个信息或简报,至于后面有什么影响,达到什么效果便不再顾及了。

三、皆以数字论英雄

检察业务工作对应的是各种案件和形形色色的人,各案和各人均无可比性,业务人员对案件的认知也各有分歧,不能用机械的条条框框来衡量,如所有的`考核事事细化,有的细化到分,这种追求精细化的后果可能造就了各级院考核中数字和分数年年增长,而工作却不见成效,只务虚不务实。而考核后就是量化打分和分排座次,各业务工作不同,各考核方案不同。综合部门就与业务部门有了更大的区别,但本院排名却一起来,或按照上级院的档次排名为参考,造成考核名目繁多,难以应付。如:对业务部门的考核,不仅有针对办案、监督等业务项,还有共同目标各种学习、会议、培训、宣传、帮教、交流、访谈、社会活动等等,业务部门同样也要参加,占用了时间和精力,影响了主要工作的效果。

经对上述检察业务考核现状进行分析,可以看到,存在着一些弊端,因此,笔者认为,对基层院考核合理改革势在必行。

四、构建科学的考核体系

在设置考核方案时要充分考虑检察工作大局,要以检察工作规律为出发点,对综合部门的考核主要是为一线服务情况,对业务部门考核则侧重实体法和程序法的执行情况。最大限度的体现检察工作的重点和核心,使考核在尊重检察规律、特点的条件下实施,尽可能取消量化计分的方式,如需设置数据指标也要慎重行事,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来考虑,要使各项考核内容融为一个统一的整体。同时还要考虑到可操作性,各部门之间的业务关系、与地方公安、法院的考核工作衔接,尽量避免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因各自考核产生利弊而形成冲突。

五、修改存在争议的内容

取消各部门之间因对方过错而为己加分项,分部门具体予以规范。

(一)监所、预防、案管等部门,对其他单位或相关部门发放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案件评查中发现错误方面的考核。有些部门一年内发放几十份甚至近百份,以此给自己加分,试想如果真的出现了那么多的违规或违法,那么作为检察机关,以往的监督工作中是怎么作的?因此,应将考核中一些只片面追求数量的考核项目,转变为追求考核办案、监督的实际效果。

(二)控申部门涉及到办理刑事赔偿案件加分,如果没有这类案件就没有此项基础分或加分,只有出现了控告赔偿案件才算完成此工作。形成了出现了因本地执法办案不规范但考核多加分的现象。应修改影响整体工作成效、有悖工作常理的考核内容。

(三)对公诉、侦监部门撤诉率、不诉率、不捕率等等的硬性考核,己对实际工作产生了不利。甚至有的案件应不诉,但考虑到考核硬着头皮也要起诉。如一个地区长期没有撤回不诉案件,没有无罪案件,或不捕案件,不能说明所办案件质量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此类案件应在所办案件基数的前提下允许一定比例的出现,至于对与错则是案后评查工作的内容。

六、公开考核内容结果

上级院对基层院考核后,往往只通知该院部门在考核中的档位或名次,对其他院或部门的档位或名次不予告知,使得各院各部门之间欠缺交流,无法取长补短,吸取经验,改进不足。考核制度要有效的发挥功效就必须形成公开规范的执行机制。要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建立起通畅的信息通道,注意基层院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表彰脚踏实地的做法,批评和惩治弄虚作假,做到规范公正。要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真实的反映检察工作中好的做法和存在的不足,为进一步开展工作制定科学的标准依据。同时对考评结果建立相应的奖励制度,坚决杜绝因考评带来的工作中“拔苗助长”现象出现。

总之,要通过改进考核办法、完善考核机制,使得考核工作真正起到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的作用,达到促进检察整体工作科学、规范、高效发展的目的。

当前,检察机关承担着对财产刑执行的监督职责,但现行刑事诉讼法关于财产刑执行监督的规定过于原则。对此,葛东升在《检察日报》上发表文章《谨防刑事财产刑执行“打白条”》中指出: 针对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存在的问题,笔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 一、前移监督关口,抑制“执行不能”。财产刑执行监督应提前至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侦查机关(部门)在启动侦查程序时就对可能要科以财产刑的嫌疑人进行财产状况调查,移送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时同步提供财产清单,为准确掌握财产状况、正确提出量刑建议提供依据,避免被告人及其家人在执行前隐匿、转移财产,保障财产刑执行的顺利进行。 二、构建信息平台,强化全程监督。呼吁政法委进一步发挥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指导和对政法机关的督导协调作用,加速“大政法信息平台”建设,通过分类采集、分层掌握、分级授权等措施,在确保保密的前提下,实现政法机关间有关信息的互通与合理查询,进一步将执行情况等敏感信息纳入平台管理,以便检察机关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一、 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就是要大力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权力观教育。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是正确行使权力的思想基础和前提条件。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对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条规的学习,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执行制度的表率、廉洁自律的标兵;要从思想教育入手,着力强化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和主动大胆监督他人的意识。二、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就是要不断创新和完善监督制度。建立健全检察机关监督制度,是确保监督工作规范、有效开展的重要保证。当前,要着重解决在监督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进程较慢、临时性和原则性规定较多、制度的刚性不强等问题,切实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法规制度,结合检察机关的实际情况,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加大对监督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使监督制度真正成为一种看得见、摸得着的实实在在的制度。三、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就是要突出抓好对“一把手”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着重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是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重点,也是监督和制约的难点。要建立政治责任制度,按照“谁主管、谁监督、谁负责”的总体要求落实“一把手”的监督责任制,“一把手”不但负责推荐、选拔、任用干部,而且还要负责监督管理干部。要努力提高党组民主生活会质量,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讲真话,敢于引火烧身,敢于敲当面鼓、对面锣,建立起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的同志关系。要加强对“一把手”的审计监督,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教育和挽救干部。四、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就是要建立适度分权、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针对部分部门和岗位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这是建立权力运行制约机制的前提和基础。进一步划分各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的权力和职能,特别要围绕加强对直接受理人财物的权力行使六、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就是要凝聚对权力制约监督的强大合力。要举全院之力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不断增强监督的民主性。教育引导干警提高监督意识,理性开展对领导的监督。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发案单位正确行使对重大决策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正确运用局域网、检察简报等信息平台,有序开展舆论监督,形成对权力制约监督的强大合力,使制约和监督发挥更有效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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