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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申请保密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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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申请保密备案表

首先建议论文不要涉密。其次,真的涉密了,要由定密责任人先制定定密程序,后由新闻宣传部门执行新闻宣传审查。然后要注意投稿的会议或者刊物是否符合保密条件。

为帮助各位同学了解2017南开大学办理研究生非公开学位论文审批程序,下面,我为大家提供2017南开大学办理研究生非公开学位论文审批程序说明,全文如下:

根据《南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收藏和利用管理办法》(南办发〔2009〕23号)的规定,非公开学位论文须经申请、审批方能在学位论文中标注。非公开学位论文一经审批,在保密期限内不能撤销。非公开学位论文不能申报优秀学位论文。研究生除非另外签署《校外电子出版单位论文授权书》,否则学位论文仅用于校内收藏利用及国家存档要求。请申请者慎重决定。

非公开学位论文一般分为两类。

一、限制级论文。即因研究成果涉及知识产权(不涉及国家秘密),在一定时间内限制交流和使用的学位论文,批准后标注“限制级”(保密期限≤2年)。

二、涉密论文。即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涉密)学位论文,批准后标注“秘密级”(保密期限≤10年)或“机密级”(保密期限≤20年)。此类论文须先经校保密办审核同意方能标注。

非公开(限制级)学位论文,须在论文开题后,至迟在申请论文答辩的学期初提出申请, 申请保密期限从当年6月(12月)起计算不超过2年。涉密学位论文,须在论文开题初即向保密办公室登记,确定密级和保密年限。本学期3月1-7日(周六日除外)受理研究生非公开学位论文申请,请各单位收齐申请材料,统一办理。申请和审批程序如下:

一、填表。

填写《南开大学研究生申请非公开学位论文审批表》(简称《审批表》,请使用最新版,样式附后),打印一式两份(另须附相关证明材料:如项目协议等)。填写并打印学位论文中“非公开学位论文标注说明”页一份。

二、作者、导师和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

简述理由和依据须经导师同意、签字和项目负责人(如果是校外项目,须加盖项目单位公章)审核签字。

三、学院(单位)保密领导小组审核、负责人签字

培养学院审核小组审核意见由申请人所在培养学院(单位)保密领导小组审核、负责人签字、盖本单位公章。论文内容涉及校外单位的,由相关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同时出具证明材料。

四、科研部门审核、签字盖章(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盖章;校外项目此项略去)

理、工、农、医类学位论文须经科技处审核签字盖章。

哲、经、法、教、文、史、军、管、艺类学位论文须经社科处审核签字盖章。

五、校保密办公室审核、签字盖章(限制级论文无需办理此项)

涉密论文须经校保密办公室审核,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由负责人签字盖章。

六、学位办公室审批、备案和论文存档

经上述审核的非公开学位论文,各单位将《审批表》(一式两份原件)及其相关附件、学位论文中“非公开学位论文标注说明”页一份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审核。审批后,校学位办留存一份《审批表》原件,并在“非公开学位论文标注说明”页盖章。

非公开(涉密)学位论文在举行答辩后将学位论文纸质本(含电子版光盘,硕士一式三份、博士一式四份)和《审批表》原件送至校保密办指定地点。

非公开(限制级)学位论文的提交方式另行 通知 。《审批表》原件交研究生培养学院(单位)留存。

毕业论文本身就是著作权是你的,谁都没有权限去发表 。如果学校没经过你的同意,泄露了出去,你可以告他们

第四讲李铁安(中央教育研究所课程教学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教育科研是一种相当复杂的思维活动,并且又需要把其科研成果描述出来让别人了解。我们进行教育科研、思考问题,只凭脑子想是不可能的,需要用文字把思考的问题、研究的成果,进行加工、整理、提炼、记录下来,使创造性的思考一层层展开、一步步深入,并在纸面上视觉化,这就是教育论文。教育论文是教育科研成果的表现形式,中小学教师的职称评定等都把论文的发表作为不可缺少的条件之一。因此,教育论文的写作问题是现代中小学教师在学会教育反思、学会写案例后也必须掌握的知识。第一节教育论文的常见类型由于教育科学研究对象的复杂化、研究方法的多样性,其论文的写作的表述方式也丰富多彩,但是,为了实现论文的认识价值与实用价值,人们在长期的写作实践过程中,对某些文体文章的写作逐步形成了一些特定规范——即结构的基本型。这种“型”开始是某个人的创造,但是由于它符合人们的思维规律,所以一直被沿用下来,并在人们的反复运用中逐步完美、定型化。这主要是:研讨型论文、经验型论文、述评型论文、报告型论文、学位论文与叙事研究报告。这种“型”的产生不是偶然的,它是在人们共同思维规律的基础上形成的。我们利用这些“型”来写作,不但能比较省力,便于组织材料表达观点,而且这种“型”符合人们的思维规律而便于人们阅读。这是一种事半功倍的方法。国内的各类主流学术刊物,在多年办刊过程中,也根据自身专业领域的特点,形成了一定的编排格式。它们遵循“国标”的宽严不同,但目的是相同的:即为了信息传递的便利、观点交流的顺畅,以及知识产权的保护。教育教学论文和其他专业领域的论文在形式上没有太大差异,教师写的论文与在校学生的论文也是一样的道理,格式可以互相套用。当然,“型”不是个死板的套子,不考虑内容如何,一律削足适履地塞到里边去也是不行的。从总体上看,论文写作水平与理论研究水平是联系在一起的。论文格式的混乱,真实地反映了作者的研究水平和表达能力的局限,缺乏经常的专业学术训练,至少是对写作不够重视。注意论文规范和遵守交通规则是一样的,司机不懂交规没法上路,作者不懂得用规范的文字写作,观点再好别人也无法看到。一、研讨型论文研讨型论文是针对教育理论或教育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或薄弱环节进行专题分析、提出自己的见解或解决方法的论文。它的关键是“立论”,这是所有教育论文的基本特点和基础。撰写这类论文,所研讨的问题要从客观实际出发,以确凿可靠的材料为立论的依据,重在以事论理;其结论(研讨结果)要符合客观实际,要有独到见解和实用价值。如《作文教学中的“急功近利”倾向应该克服——小学作文指导现状分析》,就是一篇遵循以“发现(小学作文指导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存在问题—解决存在问题”的思路撰写的一篇研讨型教育论文,作者通过发现和分析当前小学作文“在目标上追求近期效益”、“在方法上寻求‘立竿见影’的模式”的倾向所带来的危害,提出了“作文教学中的‘急功近利’倾向应该克服”的观点。文中以大量确凿的事实作为立论的依据,并从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上进行了分析研究,找出了问题产生、存在的原因。认为“传统的封闭式教学方法的影响根深蒂固”;“缺乏教学理论的指导……满足于指导方法上的‘移植’……”;“教师习惯于‘一言堂’的权威性发言”。因而“采取简单的‘大呼隆’的程式,不懂得引导学生自觉地去经历作文的全过程”。同时,相应地提出了解决的办法。再如《农村小学作文教学现状审视与对策》,作者首先指出并分析了当前农村小学作文“缺乏‘农’味,个性不强”;“起步较晚,数量不足”;“训练无序,方法不当”;“恶性循环,质量不高”。接着在对策中提出了“从农村小学作文教学整体入手,实现‘三个转变’”,其具体对策是:①训练序列化;②内容扩大化;③形式多样化;④习作量次化;⑤指导全程化;⑥方法科学化。二、经验型论文经验型论文是针对自己在教育教学实践中获得的经验、体会,进行分析、概括、抽象、提炼,把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而写出的论文。这是中小学教师最常见的论文类型。撰写这类论文,要把自己在经过认真实践、探索、试验中得出的成绩、效果、体会、感受和认识,在总结经验、选择经验、分析经验、论证经验的基础上,把收获最大的一点,体会认识最深的一点,做法最有成效的一点,抓住其本质,进行思考和发掘,提出自己的真知灼见,形成自己独特的观点——论点;并在经过论证之后,使原有“经验”转化为具有总结性、独创性、理论性的论文。如《要把学生引进客观生活中去》,其题材就来源于作者亲身实践的真知灼见。作者认为要培养学生的综合创造力以适应教育要面向未来的要求,小语教学应把学生引进客观生活中去。如何“引进”呢?作者提出了四个观点:一是增强客观生活对育人力度的认识,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教学格局;二是灵活引导学生认识教材与客观生活的密切联系;三是把握教材与客观生活的联系,组织教学活动;四是激发个体创造动机,协调教材与客观生活的联系。这四点实际上是作者教学的理论总结。再如《教导工作的五个实》,作者是从“中学教导处作为负责学校教学工作的行政机构,怎样富有成效地开展工作”提出问题的。作者认为,要解决这一问题,“思想要现实”、“计划要落实”、“目标要落实”、“检查要扎实”、“总结要真实”。这“五实”就是五个分论点。三、述评型论文述评型论文包括综述性论文与评析性论文。它是在归纳总结别人在某一学术问题或某一研究领域中已有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以分析、评析,进而发表自己的见解的一种论文。包括读后感、对新理论新观点的阐述。撰写这类论文,在选择评述对象时,要考虑它的影响作用以及作者的兴趣和能力;要加深对评述对象的理解,提高对评述对象的认识,并以教育方针、政策、法规以及教育规律和教学原则为准绳。在现代教育科学理论的指导下,采取先综述情况(或观点、或做法),在一一评析之后,再从整体、主流、本质上作总评价,或述评结合、一述一评。总之,都应具体提出自己的新发现、新见解或新构想。如《对教学规律反映的升华——评“有指导的尝试原则”》,就是一篇以评述邱学华《试探“有指导的尝试原则”》一文为评述对象的评述型论文。论文认为“‘有指导的尝试原则’是对教学规律反映的一次升华,是对教学论的发展”。作者紧扣邱学华的文章,提出了“‘尝试性原则’揭示了‘教’与‘学’概念的全面含义”、“‘尝试性原则’强化了‘学’的动力,使‘教’更有针对性”、“‘尝试教学’充分发挥教学过程中的相互作用”等新见解,并进行了深刻的阐述和有力的论证。这实际上是对邱学华“有指导的尝试原则”进行的真实、具体、中肯、全面的评述,并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评价。再如《素质教育研究综述》是一篇以评述素质教育研究为对象的评述型论文。作者综观“ 80 年代后期素质教育研究在我国兴起,到 90 年代伊始,这一研究逐渐形成了热潮”的现状,从“素质教育兴起的背景”、“素质教育研究的现状和热点”、“素质教育研究发展的趋势”等方面在讲自己新发现、新见解的同时进行了评述。四、报告型论文报告型论文是指描述或阐述教育实践研究中某一固定程序的论文。主要有调查报告、经验总结报告、实验研究报告。(一)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是对教育科研现象的调查情况,经过整理分析后的记录。调查报告不是情况的罗列、材料的拼凑,而是揭示教育现象的主要矛盾和最本质的东西,是对材料的再加工、再创造。其形式有描述性报告、解释性报告和建议性报告或描述与对象相结合的综合性报告。调查报告的表述设有固定格式,一般有以下几个组成部分:1 题目应以简练概括、明确的语句反映所要调查的对象、领域、方向等问题,题目应能概括全篇。2 导言亦即引言、总提、序言、前言。简短扼要地说明调查的目的、意义、任务、时间、地点、对象、范围等。要注意将调查的目的性、针对性和必要性交代清楚,使读者了解概况,初步掌握主旨,引起关注。调查方法要详细说明,要写明是普遍调查或是非普遍调查(重点调查、典型调查、抽样调查),是随机取样、机械取样、还是分层取样,调查方式是开调查会还是访问或问卷……以使人相信调查的科学性、真实性,体现调查的价值。3 主体这是调查的正文部分。这部分要把调查来的大量材料,经过分析整理,归纳出若干项目,分条叙述,做到数据确凿、事例典型、材料可靠、观点明确。尽可能用数据或图表形式表示,可以增强说服力,一目了然。写作安排先后有序、主次分明、详略得当。大致有如下几种写法:按调查顺序逐点来写;按被调查单位的人和事的产生、发展和变化的过程来写,以体现其规律性;将两种事物加以对比,以显示其是非、优劣,找出其差异;按内容的特点分门别类逐一叙述,这种安排较为常见。最后,要写清楚调查的结果。4 讨论或建议依据正文的科学分析,可以对结果作理论上的进一步阐述,深入地讨论一些问题,亮出自己的观点,提出建设性的意见。5 结论归纳结论,即交代调查研究了什么问题,获得了什么结果,说明了什么问题。6 列出参考资料即在写调查过程中,参考、引用了哪些资料(将篇目名称、作者、出版单位、日期),目的在于对所写负责,并给读者提供信息,也是表示尊重资料作者的劳动。(二)教育经验总结报告经验总结是一种古老的教育研究方法。今天,经验总结仍然是教育科研,特别是学校教师进行教育科研的一种主要形式。例如学校行政领导总结学校管理工作经验,学校教师总结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经验。他们通过对自己从事的经验活动进行回顾、反省、分析、思考,认识和发现教育措施、教育现象与教育效果之间的联系,从而为日后或他人类似的工作提供借鉴。教育经验总结是通过人的理性思考,把所“经历”过的、所“体验”到的东西加工成反映一定原则、规律的精神产品。经过这一番加工,使经验产生质的飞跃。教育经验总结报告的基本内容如下:1 开头开头部分可以对所总结的经验活动作一简单回顾,使读者对情况的前前后后有个清晰的线索;也可以谈谈与该经验所针对的问题有关的理论背景或现实背景,从而增强该经验的意义和价值,并引起读者注意。2 教育工作的主要措施、实施过程和主要效果在教育实践中可能做过的具体工作很多,在这一过程中也出现许许多多的情况,这些都是总结的素材。但总结进文章的应经过精心选择,所精心选择的事实、现象应按一定的逻辑关系组织起来,使之成为有规律性的,易于为人接受的东西。内容的组织要依照一定的逻辑关系,可以按照教育过程历时的先后和环节、步骤间的递进关系安排写作顺序,这是纵向思路;也可按照教育过程中诸因素的并列关系来安排写作顺序,这是横向思路。纵横可以交错。3 对于做法与效果的理论分析先进经验之所以行之有效,其重要原因是它符合心理和教育规律。尽管教师在工作实践中有时不一定有意识地运用这些规律,但总结时则有必要提升到理论的高度来分析、思考,分析这些事实现象的原因、意义和作用,找出它们之间的联系和规律。这样才能增强经验的科学性和价值。理论上的分析可以以体会的形式列出几点,也可以穿插在上一部分关于做法、效果的介绍中。4 对于今后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完善经验的设想或建议这部分无需多费笔墨,稍为谈谈即可。如果没有这方面的考虑,或者从整个文章的思路发展来看,无需这方面的内容,也不必勉强加上这个尾巴。(三)教育实验研究报告严格的实验研究要设置干预变量,即自变量,以影响因变量。但由于学校研究者缺乏有关真实实验研究的常识与技术;学校教育改革研究一般又是在非常自然化的环境下进行,各种变量的控制十分困难;再加上学校教育改革研究的主要目的是改革本校的教育、教学状况,提高办学效益,而不是寻求普遍性的理论原则。尽管一些打着“教育实验”旗号的这种研究引起学者们对“什么是教育实验”的争论,但他们确确实实地取得了可喜的效果,推动着教育改革的前进。从许多发表的报告或论文看,它们表现出如下特点:( 1 )对研究背景、对象、变量、假设的交代。( 2 )说明实验效果的数据资料。如果缺乏充分具体的数据,可以以许多事实来说明效果。( 3 )对教育措施、步骤、方法的交代。在实验报告中,对教育措施、步骤、方法的交代往往是以非常简洁的语言把它们作为自变量进行交代。也可以以较主要的篇幅详细地介绍过程、方法。( 4 )研究结论与理论的思考。五、学位论文目前在职攻读学位的老师越来越多,也开始关注学位论文这一文体。撰写这类论文,选题要求比较严格,一般篇幅较长、分量较重,论题必须与之相适应;它所提出的论点,就是对论题的创新见解;选用的材料要达到必要、确实、新颖、充分、协调的选材标准;它特别强调新事实、新理论、新数字、新动态,整个内容要富于很强的理论性、创造性、论证性,以体现浓郁的理论色彩;在结构上,可参照一般学术论文构成的基本型安排整体结构。我们可以从下列附件中了解其基本特点。附:西安交通大学学位论文规范 (试行稿)西交研[ 2004 ] 56 号学位论文是学位申请人为取得博士或硕士学位,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交的具有较高参考价值的学术性研究论文,是国家和社会的重要文献资料。为规范学位论文撰写,保证学位论文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本校实际,特制定本规范。1 规格及字体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一般使用标准简化汉字,排版采取紧凑格式,不允许留有大量空白。正文采用小 4 号宋体(参考文献为 5 号宋体),纸张为 A4 ( 21 × 29 7cm )标准格式,双面复印。2 论文顺序论文顺序依次为:封面、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主要符号表、正文(含结论)、致谢、参考文献、附录、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含发表的学术论文)、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学位论文知识产权权属声明。从正文到最后,每一页的最上方有页眉。页眉用 5 号宋体,居中排列。页眉以各章节名称(起始章节起)与“西安交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或“西安交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字样标示,奇数页页眉为章节名,偶数页页眉为“西安交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或“西安交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页码从正文开始按阿拉伯数字连续编排,页码位于页面底端(页脚),对齐方式为“外侧”。3 论文规范( 1 )封面。论文封面采用全校统一格式,博士学位论文的封面为绿色,硕士学位论文封面为蓝色,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论文封面为黄色,专业学位研究生(含两课教师、中职教师)学位论文封面为灰色。论文封面必须填写分类号,分类号可在图书馆查阅获得。研究生学位论文如属保密论文,须在封面上方规定栏内注明相应的密级(可分为秘密、机密和绝密三类),并向研究生院提交经本人、导师及学院(系、部、中心)主管院长签字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保密备案表”。“备案表”可由研究生院主页上直接下载。申请保密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由学院负责保管,解密后交至研究生院再行转呈校钱学森图书馆和国家图书馆等有关单位存档。论文题目应是既能概括整个论文的中心内容,又能引人注目。论文题目不能超过 35 个汉字。学科专业的填写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为准,一般为二级学科,按一级学科培养的则填一级学科。( 2 )中文摘要。论文摘要由题头、摘要正文、关键词、论文类型等部分组成。题头在首页的左上方,包括论文题目、学科专业、学位申请人及指导教师姓名。摘要正文 1000 字左右,一般包括:从事这项研究工作的目的和重要性;完成了哪些工作(作者独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相应结果的概括性叙述);获得的主要结论(这是本摘要的中心内容);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应突出论文的新见解,博士学位论文摘要应突出论文的创新点。论文关键词的选取要简明扼要,切忌罗列过多。论文类型包括: a 理论研究 b 应用基础 c 应用研究 d 研究报告 e 软件开发 f 设计报告 g 案例分析 h 调研报告 i 其他。( 3 )英文摘要。英文摘要与中文摘要的内容和格式必须一致。中文“摘要”的英文译名统一为“ Abstract ”。中文摘要、英文摘要处不要求学位申请者及指导教师签字。( 4 )目录。目录是论文的提纲,可以帮助读者查阅所希望了解的内容。目录中应有页号,页号从正文开始直至全文结束。( 5 )主要符号表。如果论文中使用了大量的物理量符号、标志、缩略词、专门计量单位、自定义名词和术语等,应将全文中常用的这些符号及意义列出。如果上述符号和缩略词使用数量不多,可以不设专门的主要符号表,而在论文中出现时加以说明。论文中主要符号应全部采用法定单位,特别要严格执行 GB3100-3102 : 93 有关“量和单位”的规定。单位名称的书写,可以采用国际通用符号,也可以用中文名称,但全文应统一,不要两种混用。( 6 )正文。正文是学位论文的主体。写作内容可因研究课题性质而不同,工科一般可包括:前言、理论分析、实验装置和测试方式、实验结果分析、讨论及与理论计算结果的比较(须详细阐述创新点或新见解)、结论。文科一般可包括:前言、论证部分(包括理论推理和实证分析)、讨论与结论。硕士学位论文不少于 3 万字,博士学位论文不少于 5 万字。语句要精练通顺,条理清楚,文字、图表清晰整齐。前言部分主要论述论文的立项依据、国内外研究现状及主要研究内容,包括研究思路、技术路线等。结论部分着重总结出论文的创新点或新见解及研究展望。论文中的插图要精选,具有自明性,切忌与表及文字表述重复;图要清楚,但坐标比例不要过分放大,同一图上不同曲线的点要分别用不同形状标出;图中的术语、符号、单位等应同正文表述所用一致;图序与图名应居中置于图的下方。论文中的表格参数应标明量和单位的符号;表序及表题应置于表的上方。论文中的公式编号应用括号括起写在右边行末,其间不加虚线。图、表中的字体以 5 号字为准。如排列过密,用 5 号字有困难时,可小于 5 号字,但不得小于 7 号字。图、表、公式等与正文之间要有 6 磅的行间距。文中的图、表、附注、公式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分章(或连续)编号。如:图 2-5 ,表 3-2 ,公式( 5-1 )等。若图或表中有附注,采用英文小写字母顺序编号,附注写在图或表的下方。正文层次要清楚,标题要简明扼要。第一章××××(居中书写)1 1 ×××× 1 1 1 ××××1 2 ×××× 1 2 1 ××××( 7 )致谢。致谢中主要感谢导师和对论文工作有直接贡献和帮助的人士和单位。致谢言语应谦虚诚恳,实事求是。( 8 )参考文献。学位论文中列出的参考文献格式应符合国家标准《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GB7714-1987 ,列出的参考文献务必实事求是,论文中引用的文献必须列出,未引用的文献不得出现。参考文献序号按所引文献在论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排列,引用文献应在论文中的引用处加注文献序号,并加注方括号。参考文献按如下格式列出:学术著作:[序号]著者 书名[ M ] 版本(初版不写) 翻译者 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起止页码 学术期刊:[序号]著者 篇名 刊名[ J ](外文刊名可按标准缩写并省略缩写点) 出版年,卷号 (期号):起止页码 论文集:[序号]著者 篇名 主编 论文集名[ C ] 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起止页码 科技报告:[序号]著者 题名[ R ] 报告题名,编号 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起止页码 学位论文:[序号]著者 题名[ D ] 保存地点:保存单位,授予年 专利文献:[序号]专利申请者 题名[ P ] 国别 专利文献种类,专利号 出版日期 技术标准:[序号]起草责任者 标准代号标准顺序号 - 发布年标准名称[ S ] 出版地 出版者,出版年 报纸文献:[序号]著者 文献题名[ N ] 报纸名 出版日期(版面次序) 电子文献:[序号]著者 文献题名 电子文献类型标示 / 载体类型标示 文献网址或出处,更新引用日期 ( 9 )附录。以下内容可置于附录之内:①放在正文内过分冗长的公式推导;②以方便他人阅读所需要的辅助性教学工具或表格;③重复性数据和图表;④程序说明和程序全文;⑤调查问卷等。( 10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①与学位论文相关的主要学术论文及专著,列出格式与本规范中( 8 )参考文献部分格式相同。②与学位论文相关的主要科研获奖,列出格式为:获奖项目名称,获奖名称及等级,发奖机构,获奖时间,获奖人(排名情况)。③与学位论文相关的专利,列出格式为: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国别,授权时间,持专利人(排名情况)。④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其他成果。( 11 )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学位论文知识产权权属声明。学位论文制作完毕后,学位申请人及其导师均须签署“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知识产权权属声明”。“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知识产权权属声明”标准文本如下: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本人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系在导师指导下本人独立完成的研究成果。文中依法引用他人的成果,均已做出明确标注或得到许可。论文内容未包含法律意义上已属于他人的任何形式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本人已用于其他学位申请的论文或成果。本人如违反上述声明,愿意承担以下责任和后果:1 交回学校授予的学位证书;2 学校可在相关媒体上对作者本人的行为进行通报;3 本人按照学校规定的方式,对因不当取得学位给学校造成的名誉损害,进行公开道歉。4 本人负责因论文成果不实产生的法律纠纷。论文作者签名:日期:年月日学位论文知识产权权属声明本人在导师指导下所完成的论文及相关的职务作品,知识产权归属学校。学校享有以任何方式发表、复制、公开阅览、借阅以及申请专利等权利。本人离校后发表或使用学位论文或与该论文直接相关的学术论文或成果时,署名单位仍然为西安交通大学。论文作者签名:日期:年月日导师签名:日期:年月日(本声明的版权归西安交通大学所有,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及任何个人不得擅自使用)4 本规范自 2004 年 9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原《西安交通大学学位论文规范》停止执行。研究生院2004 年 7 月 23 日六、叙事研究报告(一)叙事研究与叙事研究报告的出现20 世纪 80 年代,加拿大的几位课程论学者认为:教师从事实践性研究的最好方法,是说出和不断说出一个个“真实的故事”。在他们积极倡导下,叙事研究开始作为教师的研究方法运用于教育领域,缘于这一研究方法的实用价值,很快引起了教师培训系统等多方面的关注。所谓“叙事”( narrative ),就是叙述故事。在西方的叙事学( narratology )定义中,是指对“述说”的研究,一般是指文学、电影等艺术作品的研究。在教育领域,叙事用来描述教育教学活动的事实、经验、资料数据、过程等,反映人们对教育的认识和理解;在人类的日常生活领域,“叙事”反映的是人们对自己生活事件相关的认知结构,使人更好地理解自己周围的世界。因此,我们可以这样理解,所谓叙事研究,也就是由研究者本人叙述自己的研究过程中所发生的一系列教育事件:包括所研究的问题是怎样提出来的;这个问题提出来后我是如何想方设法去解释问题的;设计好解决问题的方案后我在具体的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又遇到了什么障碍,问题真的被解决了吗?如果问题没有被解决或没有很好地被解决,我后来又采取了什么新的策略,或者我又遭遇了什么新的问题?教育叙事研究的要点:( 1 )叙事应该有一个主题。叙事的“主题”是从某个或几个教学事件中产生,而不是将某个理论问题作为一个“帽子”,然后选择几个教学案例作为例证。( 2 )教育叙事形成的报告是一种“教育记叙文”而不是传统的教育“论文”。这种教育“记叙文”比传统的教育“论文”更能引起读者的“共鸣”,并由此而体现它的研究价值。( 3 )叙事研究报告以“叙述”为主,但是在自己“反思”的基础上写的,“夹叙夹议”,能够更真实、深入地反映研究的全过程和作者的思考。( 4 )教育叙事对改进自己的教育教学思路,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起到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既是一种指导参与式培训,又是一种探究式培训。过去,一谈到写论文,我们就想到长篇大论的学术论文,好像只有学术论文才是研究的唯一文体,实际并非如此。学术论文属于专业研究者的一种文体。在学术论文中,我们需要有鲜明的观点,需要层层论证,需要有步步为营的推理,需要有逻辑鲜明的秩序,需要引用大量的国内外参考文献,这是学术论文的一般性要求,但这种文体对于中小学教师来说恰恰是不适用的。比如一个教师占有资料的空间与视野总是有限的,他不可能对国内外相关问题的研究文献作综述与梳理,他所提出的相关论证,是在自己的经验当中对事物的逻辑判断,也并不像专业研究者那样层次分明,学术论文这种文体与中小学教师有关,但不是主要的文体形态。其他的一些文体形态,也可以归诸“论文”范畴,只不过它不是以“学术”为主要取向的,教育叙事研究报告,同样也是研究成果的表达形式。而这些样式是与具体的实践结合在一起的,反映的是教师在日常教育教学中的所思所想,是和具体的实践结合在一起的,是和一系列鲜明的有情节的事件结合在一起的,体现教学的全过程,反映的是教师的心路历程,提升的是教师的相关经验。这种非常鲜活、丰富、多样的文体形式,属于教师,正像学术论文这种文体属于专业研究者一样。专业研究者长于用专业

学位论文申请保密备案表保密理由

毕业论文的一些数据、研究成果等还没有公开发表,需要保密。但这个条件一般不会被批准2、就是论文所做的项目是保密项目,这样一申请就批准。

硕士论文查重的保密性对硕士生来说是一个比较重要的事情,很多硕士生在查重的时候都会遇到这个问题,也会问硕士论文查重保密有什么好用?意义是什么?下面小编就这几个问题,给大家详细介绍:硕士论文查重保密好不好?一、硕士论文查重申请保密好吗硕士论文申请保密是避免抄袭的行为,由于现在的硕士生越来越想偷懒,硕士论文甚至都懒得写,直接去网上抄袭一篇,或在去找别人代写论文,所以硕士论文申请保密的意义,就是用来防止学生存在抄袭的行为,通过对硕士论文进行申请保密是好的,至少可以有效避免大部分学术不端行为,这也是硕士论文申请保密意义的一个原因所在。所以说,硕士论文申请保密是好的!二、硕士论文查重保密是好还是不好硕士论文保密直接目的是防止学术不端行为,其最终意义是促进学术研究的发展。首先,通过硕士论文保密,可以减少抄袭现象,学生或研究人员可以形成一定的约束机制,促使他们在学术研究中做出更多的原创成果,从而直接推动学术研究的进步;其次,通过保护他人的知识产权,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使全社会都有更大的创造知识的动力,并从中受益。这样,全国的学术研究将继续取得进展。所以说,硕士论文保密是好的!不仅促进学术研究的发展,还能防止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三、查重会和保密的论文重复吗会,目前国内普通使用知网。而知网保密只是不会对外公开,但凡使用知网查重,就会被纳入到对比范围中的。因此不能使用别人的毕业论文再来用一次,如果非得要用,那也要大修改,降低重复率以后才能用。改完后,用快捷论文查重网的知网检测查一下,过关了再提交学校,否则被学校发现,轻则延迟毕业,重则没有学位。

各学院保密员处3填写学位论文保密审查表各学院导师签字、学院保密第一责任人签字、盖学院公章,同时出具涉密论文依据各学院在校生4填写学位论文保密审查表各学院导师签字、学院保密第一责任人签字、盖学院公章、本人所在单位证明一份(证明本人涉密身份、课题密级论文在那完成)各学院委托培训生4保密处审查盖章保密处凭一份保密论文管理登记表和一份论文涉密依据三份学位论文保密审查表,在校生出具涉密论文依据;委培生出具单位证明

首先建议论文不要涉密。其次,真的涉密了,要由定密责任人先制定定密程序,后由新闻宣传部门执行新闻宣传审查。然后要注意投稿的会议或者刊物是否符合保密条件。

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申请表

毕业论文的一些数据、研究成果等还没有公开发表,需要保密。但这个条件一般不会被批准2、就是论文所做的项目是保密项目,这样一申请就批准。具体怎么写就很简单了说一说项目的来源,和对方对保密的要求。然后申请学校保密就行

学术论文是某一学术课题在实验性、理论性、预测性上具有的新的科学研究成果、创新见解和知识的科学记录。学术论文也是某种已知原理应用于实际上取得新进展的科学总结,用以提供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讨论或学术刊物上发表,或用作其他用途的书面文件。学术论文就是用系统的、专门的知识来讨论或研究某种问题或研究成果的学理性文章,具有学术性、科学性、创造性、学理性。按写作目的,学术论文可分为交流性论文和考核性论文。 学术论文是对某个科学领域中的学术问题进行研究后表述科学研究成果的理论文章。学术论文的写作是非常重要的,它是衡量一个人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重要标志。在学术论文撰写中,选题与选材是头等重要的问题。一篇学术论文的价值关键并不只在写作的技巧,也要注意研究工作本身。在于你选择了什么课题,并在这个特定主题下选择了什么典型材料来表述研究成果。科学研究的实践证明,只有选择了有意义的课题,才有可能收到较好的研究成果,写出较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所以学术论文的选题和选材,是研究工作开展前具有重大意义的一步,是必不可少的准备工作。学术论文,就是用系统的、专门的知识来讨论或研究某种问题或研究成果的学理性文章。具有学术性、科学性、创造性、学理性。基本类别按研究的学科,可将学术论文分为自然科学论文和社会科学论文。每类又可按各自的门类分下去。如社会科学论文,又可细分为文学、历史、哲学、教育、政治等学科论文。按研究的内容,可将学术论文分为理论研究论文和应用研究论文。理论研究,重在对各学科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的研究;应用研究,侧重于如何将各学科的知识转化为专业技术和生产技术,直接服务于社会。按写作目的,可将学术论文分为交流性论文和考核性论文。交流性论文,目的只在于专业工作者进行学术探讨,发表各家之言,以显示各们学科发展的新态势;考核性论文,目的在于检验学术水平,成为有关专业人员升迁晋级的重要依据。

会的。南方医科大学二级学科是基础医学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在本专业及相关专业SCI论文分区三区以上(含)期刊(或IF>3)发表学术论著的,可提前申请毕业答辩和相应学位,但提前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可申请提前毕业答辩,否则不得申请提前毕业答辩。开题报告前,研究生必须填报《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涉密申请表》、《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从事涉密课题研究保密承诺书》,经校保密委员会或下达课题主管部门保密委员会审查同意并送研究生学院培养科备案,否则不予认定。博士、硕士学位就授至二级学科,一般意义上的博硕士点数指的就是可以授予博士和硕士学位的二级学科的数目。

学位论文保密申请理由

保密管理本科专业开设技术类课程十分必要,也具有可行性。下面是我为大家推荐的保密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保密管理论文 范文 一:保密管理概论论文

摘 要

保密管理制度是做好__的关键和保障,是一个国家__的思想和核心价值的体现。同时,保密管理制度和保密法律体系又是两个密不可分的重要环节,法律体系指导管理制度的建设,完善的管理制度则是践行法律体系的保证。

放眼世界各国,美国的__发展的时间长,制度建设和体系建设最为完善、最有特点。美国没有专门的保密法,但拥有相对完备的保密法律体系。美国也没有专门独立的保密行政管理机构,却拥有比较成熟的保密管理制度。相比之下,我国虽然有专门的《保密法》,但却很难说有相对完备的保密法律体系。

深究美国__的思想,平衡公开与保密之关系是纵贯美国保密思想发展史的主线。美国联邦保密制度的发展总趋势是放松对政府信息的管制,有利于公民获取政府信息。同时,这也是各国保密制度的基本要求。相比中国,虽然新《保密法》较旧《保密法》有不少的改进,但其基本的价值取向却保持不变:一如既往地强调保密是原则,保密优先于公开"。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研究并学习美国保密制度、保密法律和保密思想,对完善我国保密管理工作有着重要意义。

关键词:管理制度;法律体系;思想价值;保密法

第一章 绪论

关于被宣告死亡人的死亡日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6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判决宣告之日为其死亡的日期。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规定,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二者的规定不尽相同,由于前者晚于后者颁布,依新法优先于旧法原则,前者具有优先适用的效力。

这里存在的问题在于,将判决宣告之日作为自然人死亡的日期就一定合理吗?利害关系人何时提出申请则完全取决于其主观意愿,如果将法院判决之日作为死亡之日的话,这一日期显然过于主观而缺乏确定性。并且死亡日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直接关系到了继承人的确定、遗产的范围等诸多重要问题。如果,按照现有法律规定执行的话,必然会引起一定的质疑和反对,实行起来有失公允。在没有完全保护利害人利益的现实情况下,这有违宣告死亡制度的立法宗旨。

在关于宣告死亡申请人顺序上,我国的《民法通则》当中没有对其做出相关规定,而是在最高院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中规定了宣告死亡申请人顺序。其内容是:“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四)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

但是,我国的这种规定很明显是不适合的,在某些案件中,在很多的法律实践中,这些规定凸显出很多问题,带来了很多争论。

第二章 各方观点讨论

(一) 关于死亡日期规定的讨论

在宣告死亡时,被宣告死亡人的死亡日期涉及到遗产继承、 保险 金赔付、生存者的人身关系等重大事项:如遗产的具体范围,继承人及受遗赠人的具体范围,继承开始的时间,转继承、代位继承发生的可能牲等,具有极为重要的法律意义。

魏振瀛在《民法》中提到:各国规定有所不同:对一般情形的失踪,失踪人死亡的时间有的被规定为法定宣告死亡所需失踪期间届满之时(如日本、台湾地

区),有的被规定为得知失踪人最后一次音讯之时(如瑞士);对于在战争或意外事故中失踪的人,其死亡时间有的规定为战争停止、船舶沉没或危难消失之时(如日本),有的被规定为失踪人于战争或意外事故中失踪之时(如瑞士、意大利),还有的规定为法定宣告死亡所需失踪期间届满之时(如台湾地区)。

余能斌和马俊驹在《现代民法学》一书中提到:宣告死亡是生理死亡的对称,生理死亡是自然现实,宣告死亡是法律现实,它是一种推定,即从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的事实,推定出他已死亡的事实。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关于宣告死亡制度中,死亡日期的界定,并没有给出一个确定的答案,呈现出“仁者见仁,智者见者”的局面,每种观点都有自己存在的合理性及立法价值。但是,无论是从法理角度推断出的死亡时间,还是各国立法给出的不一样的规定,都不能完美地适应于每一个案件。

(二) 关于利害人顺序问题的讨论

在我国的法学理论界,针对利害人顺序问题,主要有三中学说。第一种是“有顺序说”,即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时,有顺序之分,并分为多个顺序。前一顺序不申请的,后一顺序不得申请。同一顺序互不影响。在我国的立法中,就采用了这种观点。

第二种观点是“无顺序说”,即所有利害关系人都有申请宣告死亡的权利,每个厉害关系人都不会受到 其它 关系人申请与否或反对申请或申请的影响。

第三种观点是“配偶优先顺序说”,也就是有限制的无顺序说,即:配偶有

一票否决权,其他申请人申请权利平等,在配偶不允许的情况下,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得申请失踪人宣告死亡。

魏振瀛在《民法》一书中提到:宣告死亡制度的目的重在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利益,特别是其近亲属的利益,与谁提出申请无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利益将遭到损害,这显然违背了民法设置宣告死亡制度的目的。

还有一种争论,就是针对债权人在宣告死亡中的申请顺序的问题。一种观点认为,债权人与其他利害关系人一样,可以作为申请人。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允许债权人作为申请人,虽然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但其效力超出了债券效力的范畴,对于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可以通过宣告失踪制度加以解决,宣告死亡的申请人应限定在下落不明的近亲属范围内。

第三章 典型案例及分析

(一)死亡时间应从何时算起?

1、案件简介:

湖南娄底发生一起案件:甲男与乙女成婚三个月后某天,乙女不慎落入江中,甲男听到呼救即跳入水中去救,不幸双双罹难。甲男尸体被找到,乙女尸体未找到。事故发生两年后,乙女父母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甲乙生前分别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份以甲男为被保险人,保险金额10万元,指定受益人为乙女;另一份以乙女为被保险人,保险金额为8万元,指定受益人为甲男。另外,甲乙

婚后新购房屋一套,价值6万元。双方无子女。双方父母因保险金和房屋继承纠纷诉至法院。

甲男的亲属主张:乙女先于甲男落水,且女性体力较男性弱,故乙女应先于甲男死亡。在第一份保单中,受益人乙女先于甲男死亡,按保险法第63条规定: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受领保险金,故该10万元保险金归甲男的父母继承;第二份保单中,受益人甲男后于被保险人死亡,即在乙女死亡时,甲男能成为受益人。在甲男死后其所受益之8万元保险金应作为其遗产由其父母继承;甲乙共有的房屋先析产,甲、乙各得3万份额,因乙死亡在前,故乙女的3万份额由作为丈夫的甲和乙的父母平均分割,每人1万。甲的3万份额,因乙女先于甲男死亡,乙不享有继承权,故应由甲的父母继承。那么对于该房屋甲的父母共获得4万份额,乙的父母只能获得2万份额。综合以上,甲的父母能获得两份保单全部18万的保险赔付,并可分割作为遗产的房屋中的4万份额;乙的父母只能获得房屋中的2万份额。

乙女的亲属主张:虽然乙女先落水,但其死亡日期应是法院作出死亡宣告的日期,该日期在发生事故的2年后,故甲男死亡在前,乙女死亡在后。根据法律,可得出完全相反的分配结果:乙的父母能获得两份保单全部18万的保险赔付,并可分割作为遗产的房屋中的4万份额;甲的父母只能获得房屋中的2万份额。

还有人主张:鉴于本案的特殊牲,可以认定甲乙同时死亡,依据继承法规定互不发生继承关系;依保险法规定应推定受益人先死,则保险金归于被保险人遗产由双方继承人各自继承,则第一份保单的10万元保险金应作为甲的遗产由甲之父母继承;第二份保单的8万元保险金应作为乙的遗产由乙之父母继承。房屋由双方父母各继承3万份额。

2、案件分析

按照现行法律中的各项规定,第二种做法无疑是最正确的。最终法院也给出了和第二中做法相同的判决,但是合法的判决并不意味着一定合理。很显然,这样的判决违背了事实上的公平正义,不符合民法中的公序良俗原则。

此案中最关键的一点就是宣告死亡中的死亡日期应该如何确定。不一样的确定方式造成了完全相反的两种后果,因此,这就对利害人的利益造成很大的影响。如果采取《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规定确定死亡时间,确实有一刀切的武断的嫌疑。

如果按照第三种说法处理,对于案件中的两方利害人来说,是再公平不过了,但那只是一种设想,并不是现实情况。在第一种说法中,甲方父母由乙女先落水,

且女性的体力弱于男性,因此得出乙女先死于甲男,这种说法缺乏合理性,且属于推断。即使之后的基于乙女先死这个论断的论述完全合理,也并不能代表这种说法就有说服力。、

同样,第二种说法中,它的一切证据和理论都是符合现行法律的,因此取得了法院最后的认同。但同样,对于甲男和乙女的死亡时间,也是推断出来的,并没有十分确凿的证据,证明乙女后死于甲男,所以即使第二种说法合法,也并不能使得甲男的利害关系人信服。

可以说,前两种说法都不合理,只是第二种说法合法,得到了法律的认同。因此,如果为了遵循民法公平和公序良俗的原则,第三种说法无疑是最好的。

(二)利害人的顺序究竟是否合理?

1、案件简介

2001年10月12日,李建苹的丈夫潘永光失踪,留下了100多万的遗产,2008年其父亲为了能分得财产,多次要求对其儿子进行死亡宣告,但由于申请顺序问题,其父亲在儿媳不同意的情况下无法申请,最终导致儿媳、孙女和失踪人的父亲关系破裂,成了彻底的陌路人。

2、案件分析

这个案件的焦点问题在于,宣告死亡申请人设置顺序是否合理。潘永光在失踪7年之后,其父亲申请对其进行死亡宣告是十分合理的,因为从常理上推断,失踪7年、杳无音信的潘永光应该已经死亡,此时进行死亡宣告,便可以结束以潘永光为中心的民事法律关系,而且可以解决由财产分割带来的矛盾。但是,在现实中,如果被宣告人的配偶不同意进行死亡宣告的话,其他人便无权进行死亡宣告,配偶便可以独自侵吞失踪人财产,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就像这个案件中的李建苹一样,坚持不同意潘永光的父亲进行死亡宣告,这样推断,并不排除她想独自占有100多万的财产。因此,在利害人利益的分配上就出现了严重不平等和不公平的现象。因此,没有达到宣告死亡制度的立法目的。

第四章 各方观点综述

(一)死亡时间依据事实,尽量遵循公平原则

在一般的情况下,学界公认都以判决书中确定的时间为其死亡时间。因为,法院的宣告死亡的判决是具有强烈的法律宣示性的,更具有权威和准确。但这样的看法,恰恰忽略了失踪法定期间的作用。失踪人死亡的可能性随着失踪时间的延长而逐步强化加大,所以,以法定失踪期间来确定死亡时间的方式更加合理。

如果自然人在危险事故中失踪,但根据当时的情形已经可以确定其死亡的,或者是经过有关部门寻找后确定其不再生存的情况下,不管是否发现其尸体,都会认定其死亡,不需要经过宣告死亡的法定程序,当然也不必确定死亡时间。但利害人由于心理上的原因肯定要等待法律上已经死亡的证明,是不会接受这样的事实的。所以,法律上的确认不仅仅是一个程序上的认定,更是对于利害人心理上的安慰。

所以,确定死亡时间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遵循客观事实的情况下,还要坚持公平的民法原则,不能出现损害利害人利益的情况。综上,我认为,在有证据表明失踪人死亡时间的,我们以其真实的死亡时间为准。若否,则被宣告死亡人的死亡时间应该以判决书中所确定的死亡时间为准,判决的依据应该为法定期间届满之日。

这样可以基本保障不同情况下宣告死亡人的法律适用的平等性,减少在审理过程中产生的审理差异。

(二)“配偶优先无顺序”应当借鉴

我国学界较为流行的三种说法中,第三种说法较为符合我国的现状,即“配偶优先无顺序”,也就是“有限制的无顺序”。因为它既避免了前一顺序不申请的情况下后一顺序不得申请的尴尬情况,又兼顾了公平原则和特殊情况。

“无顺序”的说法本来就是一种公平的做法,再加上“配偶优先”的限制,使得这种说法更加合理和适合于法律实践。

第一,避免了自己的婚姻由他人来决定的问题,保护了当事人的婚姻权利,减少了对配偶的情感伤害,这也体现了人身权大于财产权的法律原则。

第二,这种观点对于宣告死亡制度的影响也是微乎其微的,因为并不是所有宣告死亡案件中都会涉及到配偶这一利害人。

第三,如果出现想案例中一样的配偶,后一顺序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进行举证,请求法院剥夺其优先申请权,以维护自己的利益和权利。

综上,“配偶优先无顺序”的观点最适合我国的社会情况和国情,应当被采纳。

参考文献

[1]魏振瀛主编:《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2]余能斌、马俊驹主编:《现代民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3]江伟主编:《民事诉讼法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

保密管理论文范文二:学位论文保密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守国家秘密,保护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不宜公开内容,规范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涉及保密管理的学位论文指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和内部学位论文。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是指论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学位论文。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是指论文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但涉及知识产权、技术秘密或敏感信息等,在一定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

第三条 涉密学位论文和内部学位论文的撰写和保密管理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应尽量对涉密学位论文作脱密处理。对于无法作脱密处理的论文,导师应认真做好涉密学位论文从开题、撰写、印制到评阅、答辩、归档等全过程的保密管理和指导工作。

第四条 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密级划分为公开、内部、秘密和机密四级。

公开:大多数学位论文应按照学术研究公开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则予以公开。

内部:研究成果不列入国家保密范围而又准备申请专利或技术转让以及涉及技术秘密,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

秘密、机密:研究背景源于已确定密级的科研项目的学位论文,属于涉密学位论文。

第二章 涉密学位论文定密审查

第五条 涉密学位论文必须申请论文定密,并严格实行“先

审批,后撰写”的原则。

第六条 涉密论文的定密申请应在论文开题前提出,申请人填写《河南理工大学涉密学位论文定密审批表》(附件1),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进行开题 报告 和开展课题研究工作。

第七条 涉密学位论文定密审查程序

(一)涉密论文申请人应在导师指导下,认真填写《河南理工大学涉密学位论文定密审批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所在单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密级审定人进行初审。

(二)各单位主管研究生 教育 的领导是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的密级审定人,负责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密级初审工作。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河南理工大学国家秘密事项确定及变更规定》等有关文件审定研究生学位论文密级。

(三)涉密学位论文的密级申请报送科技处审核和学校定密工作小组审批。

(四)涉密学位论文保密期限根据密级确定,秘密级论文保密期不超过10年,机密级论文保密期不超过20年。

第八条 涉密学位论文的作者须签订《河南理工大学涉密学位论文保密 协议书 》(附件2),并承诺对有关涉密内容负保密责任。因工作关系接触涉密学位论文的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传播论文的部分或全部内容。

第三章 涉密学位论文的管理

第九条 涉密学位论文必须在涉密计算机上撰写和修改,

第十四条 涉密学位论文是重要的学术著作,也是科学研究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按保密规定妥善保管。学位申请人在离校前,应将涉密学位论文印刷本一式三份及其电子版(光盘)连同《河南理工大学涉密论文定密审批表》和《河南理工大学涉密学位论文保密协议书》由学位申请人直接送交校学位办,并按保密要求统一管理。涉密论文保密期满后退回所在学院,由所在学院送交相关单位存档。

第十五条 校学位办应做好涉密学位论文的保密管理工作,在保密期限内,应将涉密学位论文的印刷本及其电子版专柜存放,未经学校保密委员会批准,任何人不得借阅。

第十六条 涉密学位论文及其相关信息禁止上网检测和传输,保密期内不列入抽查评估的范畴。

第十七条 涉密学位论文的保密期满即自行解密。解密后的涉密学位论文按照不涉密学位论文的 收藏 、管理与服务 方法 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

第十八条 涉密学位论文的研究生, 毕业 前填报学位授予信息时,相关信息应根据保密要求,作相应技术处理,避免泄密。如填写学位论文题目和关键词等信息时,可填“保密论文”,不填具体题名和关键词。

第四章 内部学位论文的审定与管理

第十九条 根据科研项目的特殊性或研究内容保密的需要,少数学位论文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按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申请保密。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内部学位论

文保密期限原则上为2至5年。论文完成后,在论文封皮和扉页右上角处明确标注保秘审批确定的论文密级和保密期限,如“密级:内部3年”字样。

第二十条 内部学位论文应在论文开题时申请保密,论文作者需在导师指导下填写《河南理工大学内部学位论文保密审批表》(附件3),报本单位__负责人和研究生处审批备案。

第二十一条 经审批需保密的内部学位论文在开题、评审(含预审)、答辩(含预答辩)过程中,导师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具体的保密要求,报所在学院__负责人审定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 经审批需保密的内部学位论文必须事先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去密处理后,方可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去密处理不当导致泄密的,其责任由作者和指导教师承担。

第二十三条 通过论文答辩后的内部学位论文印刷本一式三份及其电子版(光盘)连同《河南理工大学内部学位论文保密审批表》由学位申请人直接送交校学位办,并按保密要求统一管理。保密期满后退回所在学院,由所在学院送交相关单位存档。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研究生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完成相关审查审批而擅自撰写涉密论文或内部论文,导致的后果由本人自负。相关单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导师、研究生未按照

本办法的规定对涉密论文进行审查审批和保密管理,导致泄密或存在严重泄密隐患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五条 经审批保密学位论文的学位申请人,毕业离校时,论文作者凭校学位办开出的学位论文保密管理证明(附件4)办理有关离校手续。

第二十六条 学院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保密学位论文质量控制 措施 和 规章制度 ,确保保密学位论文质量。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学校保密办和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校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依照本办法。

当你申请论文延期时,你应该注意语气和礼貌的语言。一般来说,你可以解释延期的具体原因。如果你打算在什么时候投稿论文,你应该记得感谢老师的理解。在这里,我们为您整理了一篇论文延迟公开申请原因的范文。你可以参考它:本人是**学院**专业**学历(学号******),由于本人**论文在2***年*月*日前无法完工定稿,在学校规定提交答辩论文的时间无法提交论文,在此申请延期答辩。在准备下一次答辩期间,我承诺定期查阅学校相关公告网站,及时了解答辩流程和时间安排,并提交相关文件参加答辩。申请人:****指导老师:***2***年*月*日除非你不得不这样做,否则你不应该申请延期。特别是对于毕业生来说,推迟论文的发表也会影响毕业。因此,建议您提前准备论文。在这里,你可以知道论文是否应该提前准备,以及提前多长时间发表,以避免后期发生事故,使文章无法正常发表。

为帮助各位同学了解2017南开大学办理研究生非公开学位论文审批程序,下面,我为大家提供2017南开大学办理研究生非公开学位论文审批程序说明,全文如下:

根据《南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收藏和利用管理办法》(南办发〔2009〕23号)的规定,非公开学位论文须经申请、审批方能在学位论文中标注。非公开学位论文一经审批,在保密期限内不能撤销。非公开学位论文不能申报优秀学位论文。研究生除非另外签署《校外电子出版单位论文授权书》,否则学位论文仅用于校内收藏利用及国家存档要求。请申请者慎重决定。

非公开学位论文一般分为两类。

一、限制级论文。即因研究成果涉及知识产权(不涉及国家秘密),在一定时间内限制交流和使用的学位论文,批准后标注“限制级”(保密期限≤2年)。

二、涉密论文。即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涉密)学位论文,批准后标注“秘密级”(保密期限≤10年)或“机密级”(保密期限≤20年)。此类论文须先经校保密办审核同意方能标注。

非公开(限制级)学位论文,须在论文开题后,至迟在申请论文答辩的学期初提出申请, 申请保密期限从当年6月(12月)起计算不超过2年。涉密学位论文,须在论文开题初即向保密办公室登记,确定密级和保密年限。本学期3月1-7日(周六日除外)受理研究生非公开学位论文申请,请各单位收齐申请材料,统一办理。申请和审批程序如下:

一、填表。

填写《南开大学研究生申请非公开学位论文审批表》(简称《审批表》,请使用最新版,样式附后),打印一式两份(另须附相关证明材料:如项目协议等)。填写并打印学位论文中“非公开学位论文标注说明”页一份。

二、作者、导师和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

简述理由和依据须经导师同意、签字和项目负责人(如果是校外项目,须加盖项目单位公章)审核签字。

三、学院(单位)保密领导小组审核、负责人签字

培养学院审核小组审核意见由申请人所在培养学院(单位)保密领导小组审核、负责人签字、盖本单位公章。论文内容涉及校外单位的,由相关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同时出具证明材料。

四、科研部门审核、签字盖章(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盖章;校外项目此项略去)

理、工、农、医类学位论文须经科技处审核签字盖章。

哲、经、法、教、文、史、军、管、艺类学位论文须经社科处审核签字盖章。

五、校保密办公室审核、签字盖章(限制级论文无需办理此项)

涉密论文须经校保密办公室审核,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由负责人签字盖章。

六、学位办公室审批、备案和论文存档

经上述审核的非公开学位论文,各单位将《审批表》(一式两份原件)及其相关附件、学位论文中“非公开学位论文标注说明”页一份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审核。审批后,校学位办留存一份《审批表》原件,并在“非公开学位论文标注说明”页盖章。

非公开(涉密)学位论文在举行答辩后将学位论文纸质本(含电子版光盘,硕士一式三份、博士一式四份)和《审批表》原件送至校保密办指定地点。

非公开(限制级)学位论文的提交方式另行 通知 。《审批表》原件交研究生培养学院(单位)留存。

毕业论文的一些数据、研究成果等还没有公开发表,需要保密。但这个条件一般不会被批准2、就是论文所做的项目是保密项目,这样一申请就批准。具体怎么写就很简单了说一说项目的来源,和对方对保密的要求。然后申请学校保密就行

学位论文申请保密的理由

在写作过程中,论文总是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有些问题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你需要申请延期。在这一点上,也有很多人不知道论文延迟公开申请的理由如何写?浏览大图如果作者不能完成论文,他应该如实解释他推迟论文的具体原因,因为一般来说,只要理由合理且充分,他就同意推迟论文。例如,常见的身体不适或工作原因,有些会表明有必要补充一些实验和获取数据等。当你申请论文延期时,你应该注意语气和礼貌的语言。一般来说,你可以解释延期的具体原因。如果你打算在什么时候投稿论文,你应该记得感谢老师的理解。在这里,我们为您整理了一篇论文延迟公开申请原因的范文。你可以参考它:本人是**学院**专业**学历(学号******),由于本人**论文在2***年*月*日前无法完工定稿,在学校规定提交答辩论文的时间无法提交论文,在此申请延期答辩。在准备下一次答辩期间,我承诺定期查阅学校相关公告网站,及时了解答辩流程和时间安排,并提交相关文件参加答辩。申请人:****指导老师:***2***年*月*日除非你不得不这样做,否则你不应该申请延期。特别是对于毕业生来说,推迟论文的发表也会影响毕业。因此,建议您提前准备论文。在这里,你可以知道论文是否应该提前准备,以及提前多长时间发表,以避免后期发生事故,使文章无法正常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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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管理本科专业开设技术类课程十分必要,也具有可行性。下面是我为大家推荐的保密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保密管理论文 范文 一:保密管理概论论文

摘 要

保密管理制度是做好__的关键和保障,是一个国家__的思想和核心价值的体现。同时,保密管理制度和保密法律体系又是两个密不可分的重要环节,法律体系指导管理制度的建设,完善的管理制度则是践行法律体系的保证。

放眼世界各国,美国的__发展的时间长,制度建设和体系建设最为完善、最有特点。美国没有专门的保密法,但拥有相对完备的保密法律体系。美国也没有专门独立的保密行政管理机构,却拥有比较成熟的保密管理制度。相比之下,我国虽然有专门的《保密法》,但却很难说有相对完备的保密法律体系。

深究美国__的思想,平衡公开与保密之关系是纵贯美国保密思想发展史的主线。美国联邦保密制度的发展总趋势是放松对政府信息的管制,有利于公民获取政府信息。同时,这也是各国保密制度的基本要求。相比中国,虽然新《保密法》较旧《保密法》有不少的改进,但其基本的价值取向却保持不变:一如既往地强调保密是原则,保密优先于公开"。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研究并学习美国保密制度、保密法律和保密思想,对完善我国保密管理工作有着重要意义。

关键词:管理制度;法律体系;思想价值;保密法

第一章 绪论

关于被宣告死亡人的死亡日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6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判决宣告之日为其死亡的日期。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规定,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二者的规定不尽相同,由于前者晚于后者颁布,依新法优先于旧法原则,前者具有优先适用的效力。

这里存在的问题在于,将判决宣告之日作为自然人死亡的日期就一定合理吗?利害关系人何时提出申请则完全取决于其主观意愿,如果将法院判决之日作为死亡之日的话,这一日期显然过于主观而缺乏确定性。并且死亡日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直接关系到了继承人的确定、遗产的范围等诸多重要问题。如果,按照现有法律规定执行的话,必然会引起一定的质疑和反对,实行起来有失公允。在没有完全保护利害人利益的现实情况下,这有违宣告死亡制度的立法宗旨。

在关于宣告死亡申请人顺序上,我国的《民法通则》当中没有对其做出相关规定,而是在最高院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中规定了宣告死亡申请人顺序。其内容是:“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四)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

但是,我国的这种规定很明显是不适合的,在某些案件中,在很多的法律实践中,这些规定凸显出很多问题,带来了很多争论。

第二章 各方观点讨论

(一) 关于死亡日期规定的讨论

在宣告死亡时,被宣告死亡人的死亡日期涉及到遗产继承、 保险 金赔付、生存者的人身关系等重大事项:如遗产的具体范围,继承人及受遗赠人的具体范围,继承开始的时间,转继承、代位继承发生的可能牲等,具有极为重要的法律意义。

魏振瀛在《民法》中提到:各国规定有所不同:对一般情形的失踪,失踪人死亡的时间有的被规定为法定宣告死亡所需失踪期间届满之时(如日本、台湾地

区),有的被规定为得知失踪人最后一次音讯之时(如瑞士);对于在战争或意外事故中失踪的人,其死亡时间有的规定为战争停止、船舶沉没或危难消失之时(如日本),有的被规定为失踪人于战争或意外事故中失踪之时(如瑞士、意大利),还有的规定为法定宣告死亡所需失踪期间届满之时(如台湾地区)。

余能斌和马俊驹在《现代民法学》一书中提到:宣告死亡是生理死亡的对称,生理死亡是自然现实,宣告死亡是法律现实,它是一种推定,即从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的事实,推定出他已死亡的事实。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关于宣告死亡制度中,死亡日期的界定,并没有给出一个确定的答案,呈现出“仁者见仁,智者见者”的局面,每种观点都有自己存在的合理性及立法价值。但是,无论是从法理角度推断出的死亡时间,还是各国立法给出的不一样的规定,都不能完美地适应于每一个案件。

(二) 关于利害人顺序问题的讨论

在我国的法学理论界,针对利害人顺序问题,主要有三中学说。第一种是“有顺序说”,即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时,有顺序之分,并分为多个顺序。前一顺序不申请的,后一顺序不得申请。同一顺序互不影响。在我国的立法中,就采用了这种观点。

第二种观点是“无顺序说”,即所有利害关系人都有申请宣告死亡的权利,每个厉害关系人都不会受到 其它 关系人申请与否或反对申请或申请的影响。

第三种观点是“配偶优先顺序说”,也就是有限制的无顺序说,即:配偶有

一票否决权,其他申请人申请权利平等,在配偶不允许的情况下,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得申请失踪人宣告死亡。

魏振瀛在《民法》一书中提到:宣告死亡制度的目的重在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利益,特别是其近亲属的利益,与谁提出申请无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利益将遭到损害,这显然违背了民法设置宣告死亡制度的目的。

还有一种争论,就是针对债权人在宣告死亡中的申请顺序的问题。一种观点认为,债权人与其他利害关系人一样,可以作为申请人。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允许债权人作为申请人,虽然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但其效力超出了债券效力的范畴,对于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可以通过宣告失踪制度加以解决,宣告死亡的申请人应限定在下落不明的近亲属范围内。

第三章 典型案例及分析

(一)死亡时间应从何时算起?

1、案件简介:

湖南娄底发生一起案件:甲男与乙女成婚三个月后某天,乙女不慎落入江中,甲男听到呼救即跳入水中去救,不幸双双罹难。甲男尸体被找到,乙女尸体未找到。事故发生两年后,乙女父母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甲乙生前分别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份以甲男为被保险人,保险金额10万元,指定受益人为乙女;另一份以乙女为被保险人,保险金额为8万元,指定受益人为甲男。另外,甲乙

婚后新购房屋一套,价值6万元。双方无子女。双方父母因保险金和房屋继承纠纷诉至法院。

甲男的亲属主张:乙女先于甲男落水,且女性体力较男性弱,故乙女应先于甲男死亡。在第一份保单中,受益人乙女先于甲男死亡,按保险法第63条规定: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受领保险金,故该10万元保险金归甲男的父母继承;第二份保单中,受益人甲男后于被保险人死亡,即在乙女死亡时,甲男能成为受益人。在甲男死后其所受益之8万元保险金应作为其遗产由其父母继承;甲乙共有的房屋先析产,甲、乙各得3万份额,因乙死亡在前,故乙女的3万份额由作为丈夫的甲和乙的父母平均分割,每人1万。甲的3万份额,因乙女先于甲男死亡,乙不享有继承权,故应由甲的父母继承。那么对于该房屋甲的父母共获得4万份额,乙的父母只能获得2万份额。综合以上,甲的父母能获得两份保单全部18万的保险赔付,并可分割作为遗产的房屋中的4万份额;乙的父母只能获得房屋中的2万份额。

乙女的亲属主张:虽然乙女先落水,但其死亡日期应是法院作出死亡宣告的日期,该日期在发生事故的2年后,故甲男死亡在前,乙女死亡在后。根据法律,可得出完全相反的分配结果:乙的父母能获得两份保单全部18万的保险赔付,并可分割作为遗产的房屋中的4万份额;甲的父母只能获得房屋中的2万份额。

还有人主张:鉴于本案的特殊牲,可以认定甲乙同时死亡,依据继承法规定互不发生继承关系;依保险法规定应推定受益人先死,则保险金归于被保险人遗产由双方继承人各自继承,则第一份保单的10万元保险金应作为甲的遗产由甲之父母继承;第二份保单的8万元保险金应作为乙的遗产由乙之父母继承。房屋由双方父母各继承3万份额。

2、案件分析

按照现行法律中的各项规定,第二种做法无疑是最正确的。最终法院也给出了和第二中做法相同的判决,但是合法的判决并不意味着一定合理。很显然,这样的判决违背了事实上的公平正义,不符合民法中的公序良俗原则。

此案中最关键的一点就是宣告死亡中的死亡日期应该如何确定。不一样的确定方式造成了完全相反的两种后果,因此,这就对利害人的利益造成很大的影响。如果采取《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规定确定死亡时间,确实有一刀切的武断的嫌疑。

如果按照第三种说法处理,对于案件中的两方利害人来说,是再公平不过了,但那只是一种设想,并不是现实情况。在第一种说法中,甲方父母由乙女先落水,

且女性的体力弱于男性,因此得出乙女先死于甲男,这种说法缺乏合理性,且属于推断。即使之后的基于乙女先死这个论断的论述完全合理,也并不能代表这种说法就有说服力。、

同样,第二种说法中,它的一切证据和理论都是符合现行法律的,因此取得了法院最后的认同。但同样,对于甲男和乙女的死亡时间,也是推断出来的,并没有十分确凿的证据,证明乙女后死于甲男,所以即使第二种说法合法,也并不能使得甲男的利害关系人信服。

可以说,前两种说法都不合理,只是第二种说法合法,得到了法律的认同。因此,如果为了遵循民法公平和公序良俗的原则,第三种说法无疑是最好的。

(二)利害人的顺序究竟是否合理?

1、案件简介

2001年10月12日,李建苹的丈夫潘永光失踪,留下了100多万的遗产,2008年其父亲为了能分得财产,多次要求对其儿子进行死亡宣告,但由于申请顺序问题,其父亲在儿媳不同意的情况下无法申请,最终导致儿媳、孙女和失踪人的父亲关系破裂,成了彻底的陌路人。

2、案件分析

这个案件的焦点问题在于,宣告死亡申请人设置顺序是否合理。潘永光在失踪7年之后,其父亲申请对其进行死亡宣告是十分合理的,因为从常理上推断,失踪7年、杳无音信的潘永光应该已经死亡,此时进行死亡宣告,便可以结束以潘永光为中心的民事法律关系,而且可以解决由财产分割带来的矛盾。但是,在现实中,如果被宣告人的配偶不同意进行死亡宣告的话,其他人便无权进行死亡宣告,配偶便可以独自侵吞失踪人财产,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就像这个案件中的李建苹一样,坚持不同意潘永光的父亲进行死亡宣告,这样推断,并不排除她想独自占有100多万的财产。因此,在利害人利益的分配上就出现了严重不平等和不公平的现象。因此,没有达到宣告死亡制度的立法目的。

第四章 各方观点综述

(一)死亡时间依据事实,尽量遵循公平原则

在一般的情况下,学界公认都以判决书中确定的时间为其死亡时间。因为,法院的宣告死亡的判决是具有强烈的法律宣示性的,更具有权威和准确。但这样的看法,恰恰忽略了失踪法定期间的作用。失踪人死亡的可能性随着失踪时间的延长而逐步强化加大,所以,以法定失踪期间来确定死亡时间的方式更加合理。

如果自然人在危险事故中失踪,但根据当时的情形已经可以确定其死亡的,或者是经过有关部门寻找后确定其不再生存的情况下,不管是否发现其尸体,都会认定其死亡,不需要经过宣告死亡的法定程序,当然也不必确定死亡时间。但利害人由于心理上的原因肯定要等待法律上已经死亡的证明,是不会接受这样的事实的。所以,法律上的确认不仅仅是一个程序上的认定,更是对于利害人心理上的安慰。

所以,确定死亡时间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遵循客观事实的情况下,还要坚持公平的民法原则,不能出现损害利害人利益的情况。综上,我认为,在有证据表明失踪人死亡时间的,我们以其真实的死亡时间为准。若否,则被宣告死亡人的死亡时间应该以判决书中所确定的死亡时间为准,判决的依据应该为法定期间届满之日。

这样可以基本保障不同情况下宣告死亡人的法律适用的平等性,减少在审理过程中产生的审理差异。

(二)“配偶优先无顺序”应当借鉴

我国学界较为流行的三种说法中,第三种说法较为符合我国的现状,即“配偶优先无顺序”,也就是“有限制的无顺序”。因为它既避免了前一顺序不申请的情况下后一顺序不得申请的尴尬情况,又兼顾了公平原则和特殊情况。

“无顺序”的说法本来就是一种公平的做法,再加上“配偶优先”的限制,使得这种说法更加合理和适合于法律实践。

第一,避免了自己的婚姻由他人来决定的问题,保护了当事人的婚姻权利,减少了对配偶的情感伤害,这也体现了人身权大于财产权的法律原则。

第二,这种观点对于宣告死亡制度的影响也是微乎其微的,因为并不是所有宣告死亡案件中都会涉及到配偶这一利害人。

第三,如果出现想案例中一样的配偶,后一顺序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进行举证,请求法院剥夺其优先申请权,以维护自己的利益和权利。

综上,“配偶优先无顺序”的观点最适合我国的社会情况和国情,应当被采纳。

参考文献

[1]魏振瀛主编:《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2]余能斌、马俊驹主编:《现代民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3]江伟主编:《民事诉讼法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

保密管理论文范文二:学位论文保密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守国家秘密,保护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不宜公开内容,规范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涉及保密管理的学位论文指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和内部学位论文。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是指论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学位论文。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是指论文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但涉及知识产权、技术秘密或敏感信息等,在一定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

第三条 涉密学位论文和内部学位论文的撰写和保密管理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应尽量对涉密学位论文作脱密处理。对于无法作脱密处理的论文,导师应认真做好涉密学位论文从开题、撰写、印制到评阅、答辩、归档等全过程的保密管理和指导工作。

第四条 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密级划分为公开、内部、秘密和机密四级。

公开:大多数学位论文应按照学术研究公开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则予以公开。

内部:研究成果不列入国家保密范围而又准备申请专利或技术转让以及涉及技术秘密,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

秘密、机密:研究背景源于已确定密级的科研项目的学位论文,属于涉密学位论文。

第二章 涉密学位论文定密审查

第五条 涉密学位论文必须申请论文定密,并严格实行“先

审批,后撰写”的原则。

第六条 涉密论文的定密申请应在论文开题前提出,申请人填写《河南理工大学涉密学位论文定密审批表》(附件1),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进行开题 报告 和开展课题研究工作。

第七条 涉密学位论文定密审查程序

(一)涉密论文申请人应在导师指导下,认真填写《河南理工大学涉密学位论文定密审批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所在单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密级审定人进行初审。

(二)各单位主管研究生 教育 的领导是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的密级审定人,负责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密级初审工作。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河南理工大学国家秘密事项确定及变更规定》等有关文件审定研究生学位论文密级。

(三)涉密学位论文的密级申请报送科技处审核和学校定密工作小组审批。

(四)涉密学位论文保密期限根据密级确定,秘密级论文保密期不超过10年,机密级论文保密期不超过20年。

第八条 涉密学位论文的作者须签订《河南理工大学涉密学位论文保密 协议书 》(附件2),并承诺对有关涉密内容负保密责任。因工作关系接触涉密学位论文的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传播论文的部分或全部内容。

第三章 涉密学位论文的管理

第九条 涉密学位论文必须在涉密计算机上撰写和修改,

第十四条 涉密学位论文是重要的学术著作,也是科学研究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按保密规定妥善保管。学位申请人在离校前,应将涉密学位论文印刷本一式三份及其电子版(光盘)连同《河南理工大学涉密论文定密审批表》和《河南理工大学涉密学位论文保密协议书》由学位申请人直接送交校学位办,并按保密要求统一管理。涉密论文保密期满后退回所在学院,由所在学院送交相关单位存档。

第十五条 校学位办应做好涉密学位论文的保密管理工作,在保密期限内,应将涉密学位论文的印刷本及其电子版专柜存放,未经学校保密委员会批准,任何人不得借阅。

第十六条 涉密学位论文及其相关信息禁止上网检测和传输,保密期内不列入抽查评估的范畴。

第十七条 涉密学位论文的保密期满即自行解密。解密后的涉密学位论文按照不涉密学位论文的 收藏 、管理与服务 方法 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

第十八条 涉密学位论文的研究生, 毕业 前填报学位授予信息时,相关信息应根据保密要求,作相应技术处理,避免泄密。如填写学位论文题目和关键词等信息时,可填“保密论文”,不填具体题名和关键词。

第四章 内部学位论文的审定与管理

第十九条 根据科研项目的特殊性或研究内容保密的需要,少数学位论文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按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申请保密。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内部学位论

文保密期限原则上为2至5年。论文完成后,在论文封皮和扉页右上角处明确标注保秘审批确定的论文密级和保密期限,如“密级:内部3年”字样。

第二十条 内部学位论文应在论文开题时申请保密,论文作者需在导师指导下填写《河南理工大学内部学位论文保密审批表》(附件3),报本单位__负责人和研究生处审批备案。

第二十一条 经审批需保密的内部学位论文在开题、评审(含预审)、答辩(含预答辩)过程中,导师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具体的保密要求,报所在学院__负责人审定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 经审批需保密的内部学位论文必须事先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去密处理后,方可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去密处理不当导致泄密的,其责任由作者和指导教师承担。

第二十三条 通过论文答辩后的内部学位论文印刷本一式三份及其电子版(光盘)连同《河南理工大学内部学位论文保密审批表》由学位申请人直接送交校学位办,并按保密要求统一管理。保密期满后退回所在学院,由所在学院送交相关单位存档。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研究生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完成相关审查审批而擅自撰写涉密论文或内部论文,导致的后果由本人自负。相关单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导师、研究生未按照

本办法的规定对涉密论文进行审查审批和保密管理,导致泄密或存在严重泄密隐患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五条 经审批保密学位论文的学位申请人,毕业离校时,论文作者凭校学位办开出的学位论文保密管理证明(附件4)办理有关离校手续。

第二十六条 学院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保密学位论文质量控制 措施 和 规章制度 ,确保保密学位论文质量。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学校保密办和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校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依照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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