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1.在学校图书馆查阅相关的图书、报刊、杂志等。2.登陆互联网搜索相关的文献资料。方法:1.文献研究法:在确定课题研究方向之前检索了大量的文献资料,对于其中研究的比较多、比较透彻的并且已经没有研究意义的相关课题进行了筛选,选出一些比较有研究价值和现实意义的课题和方法,从而进一步确定了本课题的研究方向、研究领域和研究方法。 2.对比分析法:本文主要运用此方法。本文将选取国内会展旅游较早的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城市同山西进行各方面的比较,以期发现会展业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比较突出的问题及其遇到的瓶颈,从而发现制约着会展业发展的主要因素。措施:1.调查收集与论文相关的第一手资料。2.整合相关资料,在指导老师的耐心指导下完成论文写作。
主要措施就是写你论文研究的步骤及方法等,比如搜集资料、整理资料等如何进行。
开题报告一般为表格式,它把要报告的每一项内容转换成相应的栏目,便于按项目填写,避免遗漏。其内容主要包括论文题目、课题的目的及意义(含文献综述和选题的依据和意义)、课题任务、重点研究内容、实现途径、进展计划及阅读文献目录等。
扩展资料:
进展计划
毕业论文创作过程中,材料的收集、初稿的写作、论文的修改等都要分阶段进行,每个阶段从什么时间开始,到什么时间结束都要有明确规定。在时间安排上,要充分考虑各个阶段研究内容的相互关系和难易程度,而且要依据学校毕业论文安排时间来确定自己的进度安排。
具体时间安排要按照指导教师在毕业论文任务书中规定的时间安排,学生应在开题报告中给予呼应,并最后得到批准。学生在实际写作过程中,时间安排一般应尽量提前一点,千万别前松后紧,也不能虎头蛇尾,完不成毕业论文的撰写任务。
质量是研究生教育永恒的主题,是研究生教育的生命。为社会培养高质量、高层次的专门人才是我国研究生教育的最终目标。近年来,我国的硕士研究生教育培养规模逐年扩大,开始进入了批量培养的时代,硕士研究生已经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一个主要培养层次。伴随着培养规模的扩大,研究生培养的数量与质量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硕士研究生培养日益暴露出一些质量方面的问题,如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下降,硕士学位论文质量普遍不高,毕业研究生素质良莠不齐等等。当前,我国的硕士研究生教育迫切需要提高培养质量,走内涵发展的道路。而学位论文作为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直接的、综合的反映,保证和提高其质量成为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点和前提。试图从研究生教育管理的角度,就如何建立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管理保障制度进行研究和探讨。
1、自己所在学校、科室具备的专业研究能力,实验设备有多么先进,导师的成就罗列一下
2、课题所组建的团队成员构成,学历构成构成,有能力、有条件完成课题中的内容
3、自己对于选题、依据做了充分的研究,可行性上的估计,有哪些困难,自己通过哪些手段具备解决上述问题的能力。
一般而言,围绕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担负研究生教育的大学都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现有的管理制度一般也体现了过程管理的精神,大部分学校主要是对研究生课题研究阶段的开题报告、中期检查、答辩前随机抽查和论文答辩等三个不同的主要环节进行质量管理。但是,研究生培养的实践证明,仅仅关注研究生课题研究的这三个大的环节并不能完全保障硕士学位论文的质量,而且现有管理制度不完善和管理制度不能得到有效的实施,也会导致硕士研究生在课题研究阶段的质量缺乏有效保障。
1.开题报告把关不严开题报告是对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工作的总结,是开展学位论文工作的基础和重要环节,也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措施。但是,一些学校和导师对做好开题报告的意义认识不够,重视不足,没有认真抓好开题报告工作,存在着对论文开题工作敷衍了事的现象。一是研究生管理部门对开题报告缺乏统一的规范,许多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内容不完整,缺乏应有的学术规范,为今后课题的研究和论文的撰写埋下隐患;二是开题报告会往往由导师自行组织,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和相关院系少有介入,使相当一部分开题报告会流于形式,走过场,并没有真正发挥开题报告会的作用,使得开题阶段论文设
我国硕士研究生培养包括课程学习和课题研究两大环节。在课程学习阶段,研究生要修完规定的课程,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课程学习要求以后即进入课题研究即进入学位论文阶段。按照国家关于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要求,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的目的是让研究生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为开展科研实践活动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而硕士学位论文应能表明作者确已在本学科上掌握了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并对研究的课题有新的见解,有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可见,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撰写过程,要求把基础理论知识和专门知识的掌握与能力的培养很好地结合起来。学位论文作为整个研究生培养的结晶,其质量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最直接最重要的反映。要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确保硕士学位论文的质量是极其重要的一个环节。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受到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其中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管理与监控制度、生源质量、教学过程、导师水平、研究生本人的学习与努力、校风与学风等多种因素都会对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产生影响。所有这些因素又可以区分为三个大的方面:一是学校管理部门为了对研究生培养过程进行管理而建立的正式制度,如学校的研究生培养管理机构制定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管理与监控制度;二是在研究生教育、培养和学校学习生活中逐步形成的一系列非正式的行为规则,如导师的水平对于研究生的影响、师生关系的影响,校风与学风的影响等等;三是硕士研究主自身的一些因素,如生源质量,研究生本人的学习与努力等等。其中,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对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过程进行全面的质量管理并为此制定和实施合理的管理与监控制度,是确保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条件和保障。
要提高硕士学位论文的质量,首先就要从加强研究生培养的管理入手。管理贯穿于研究生培养的各个环节和方方面面,每一环节若能够顺利有效地进行,就能够达到研究生培养的预期目的。而有效的管理必须要依赖于良好的、科学的制度建设。一套科学的研究生论文管理制度如论文开题报告制度,论文中期检查制度,论文预答辩制度,论文匿名评审制度等等,可以确保学位论文具有比较高的质量。因此,要全面提高学位论文的质量,就必须做到学位论文质量的规范管理,学位论文规范管理的重点应放在制变建设上,建立完善的学位论文质量保障制度,使学位论文质量的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来看,可以区分为论文撰写过程与论文答辩过程两个阶段,论文撰写是学位论文工作的主要部分,研究生论文的质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论文撰写阶段的工作质量和管理质量。这个阶段的质量保障制度和管理机制对于尽可能提高已完成的硕士学位论文合格率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论文答辩阶段则是对论文撰写阶段成果进行的检验、评价与认定的阶段,这个阶段必须能够有效地筛选出那些不合格的硕士学位论文,并根据《学位条例》的规定使之进入论文的修改程序,以期最终达到硕士学位论文的水平。对于那些经过法定的修改程序后仍不能达到合格标准的学位论文,则必须由相关的程序和制度保障做出不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加强对上述两个过程的质量管理,是确保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的关键。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事情的结果往往是由其过程来决定的,有好的过程就会有好的结果,所以说,上述两个阶段中,硕士学位论文的撰写过程的质量管理是最为根本,最为重要的。
就是写你论文研究的步骤及方法等
研究生论文保障措施应该这样首先制定相关的保障措施,聘请专业人员对研究生论文进行公平,公正。透明的评价。并且专门聘请相关的专业教师和导师对论文的出处和论点进行核查,是否有抄袭行为。对相关的违规行为必须做出处理,供参考。
调查报告的标准格式:1. 题目 应以简炼,概括,明确的语句反映所要调查的对象,领域,方向等问题.题目应能概括全篇,引人注目. 2. 前言(背景和目的) 主要包括研究背景和目的. 背景介绍应简明,扼要,切题,背景介绍一般包括一部分重要的文献小结. 调查目的:阐述调查的必要性和针对性,使读者了解概况,初步掌握报告主旨,引起关注. 3. 方法 详细描述研究中采用的方法,使读者能评价资料收集方法是否恰当.这部分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 地点 时间 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的选择(抽样方法),样本量的估计 调查方法:定性,定量 质量控制 4. 结果与讨论 结果与讨论可以放在一起写,也可以分开写. 结果和讨论分几节来完成.一般采用描述,分析,讨论来写. 描述: 描述事情的发生发展过程, 描述调查人群的人口社会学特征, 描述调查事物的特征 对比: 历史对比 他人研究对比 本调查中不同特征人群对比 推断: 在对比的基础上进行统计推断 (前提条件:调查样本具有代表性) 讨论:反映作者学术思想的深度和广度.要紧紧围绕结果,以及可能有争议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 讨论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把调查结果上升到理论,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揭示内在联系. 与他人结果相矛盾的地方,讨论发生的原因和理论依据. 要有自己的看法和见解,论点明确. 5. 结论与建议 结论 用扼要的文句把论文的主要内容概括起来,切忌重复文章内容. 文字结构应该准确,完整,精练,高度概括文章的主要目的和结果. 建议 为政府决策提出科学建议 进一步深入研究提出建议 6. 参考文献 列出主要理论依据和方法,以及有争议的论据. 具体格式见文献综述中讲述的参考文献的格式. 7. 附录 在论文中只有局部使用或完全没有使用,但又与论文有关的具有科学价值的重要原始资料,数据,如调查问卷,访谈提纲,复杂的公式推导,计算程序,各类统计表,统计图等都可以放在附录中,有利于说明和理解调查报告,又可提供有用的科学信息.
试论我国刑事诉讼中侦查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意见 侦查与公诉是源与流的关系,长期以来,刑事检察工作中存在重公诉而轻侦查监督的现象,虽然原因诸多,但侦查与公诉分别由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承担的分工,使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在兼顾二者的侦查监督方面,一直处于相对薄弱的境地。 造成侦查监督被动局面的表层原因是立法不完善、缺乏操作性,而深层的原因是侦查监督的基础理论不明确,为什么要设置侦查监督制度?侦查监督的本质是什么?现有的理论研究,以宪法设置了法律监督机关和刑诉法设置了刑事诉讼监督制度为前提,只讨论如何实施侦查监督的问题,很少涉及侦查监督的基础理论。事实上,正是这一基础理论的“缺席”,导致了侦查监督立法中的程序缺陷。 侦查是刑事诉讼活动的基础和前提,它处于刑事诉讼程序的起始环节,也是重要的环节,关系到整个刑事诉讼的进程和结果,所以,对侦查权的监督也显得尤为重要。从广义上说,对侦查权的监督是来自各个方面、各种途径的,有依照刑事诉讼体制而产生的监督,也有来自国家权力机关以及侦查机关内部的监督,其中,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应该是最具权威性、适法性和现实性的。但是,由于各个方面的局限,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机制未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 一、刑事侦查监督的概念特征及侦查监督的范围 (一)侦查监督的概念 关于侦查监督的概念,有不少的观点。笔者认为,侦查监督应指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的案件的审查以及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的监督。 (二)侦查监督的范围 关于侦查监督的范围,除了侦查活动监督之外,是否还包括刑事立案监督以及对侦查机关移送案件的审查,有各种不同的观点。有观点认为,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工作包括刑事立案监督和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另有观点认为,侦查监督就是侦查活动监督,不包括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还有观点认为,侦查监督包括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侦查活动监督。笔者认为,侦查监督包括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以及对侦查过程中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的审查等三项内容。刑事立案监督和审查案件都应该是侦查监督的内容。因为立案是对侦查权的发动和侦查程序的开启,它与侦查过程紧密相联,而且实践中确实存在刑事立案的违法操作现象,所以对刑事立案进行监督,不仅是程序上的必然,也是司法实践的要求。另外,对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移送的提请批捕和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不但是检察机关的职责范围,而且是进行侦查监督的有效载体和途径,审查案件与侦查活动监督是相互联系,不能绝对脱离的。 (二)侦查监督的对象 关于侦查监督的对象,多数观点认为,侦查监督针对的对象是公安机关;也有观点认为,国家安全机关承担了一部分的侦查任务,所以侦查监督的对象除公安机关外,还应包括国家安全机关;还有观点认为,检察机关直接受理自行侦查的案件,实行侦查活动,所以对检察机关自身也应进行侦查监督。笔者认为,尽管实践中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对象主要是公安机关,但是从理论上讲,一切享有侦查权力的机关和部门都应该是侦查监督的对象,它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海关走私犯罪侦查部门、监管部门以及检察机关的自侦部门等等。 二、我国现行刑事侦查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及缺陷 (一)刑事诉讼立法上的缺陷 1.对侦查监督的内容、范围规定不够具体、明确,缺乏可操作性。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都规定了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的合法性可以进行监督,但这只是原则性的规定,监督的阶段范围、具体内容都没有明确,如哪些情况应当适用侦查监督手段,哪些情况只能适用提出检察建议的方式等也没有加以规定,导致进行监督时缺乏可操作性,继而出现监督的程度、宽严把握不一,监督的方式不规范、难以统一的情况。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以下问题:(1)监督与不监督的随意性。由于法律对监督的情形规定得不明确,所以遇到情况时是否进行监督,往往取决于办案人员的责任心和主观认识;(2)监督方式的随意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规定了侦查活动监督的方法有口头通知纠正和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两者的区别在于情节的轻重。但哪些情况属于情节较轻,哪些情况属于情节较重又未作规定,所以在侦查监督方式的选择上存在很大的随意性;(3)监督期限的不确定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对刑事立案监督的程序和期限作了较简单的规定,但对侦查活动监督却未作出任何期限上的规定,这就可能出现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侦查监督的无限拖延,以及公安机关对检察机关的监督不及时予以回复的情况;(4)监督效果的盲目性。由于法律没有赋予检察机关在侦查监督过程中具有一定的处分权,所以检察机关在进行监督以后,对监督效果能否实现,总是处于盲目的状态。以上情况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只有通过立法或司法解释明确侦查监督卯具体操作规程和具体内容,才能为侦查监督提供有力的依据和保障,才能保证侦查监督的顺利实施,达到监督的目的和效果。 2.法律规定公检两家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机制使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职能难以充分发挥。由于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检、法三家在刑事诉讼中是“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这表明公、检、法三家行使刑事职能时处于平行的位置,各自分享权力,三机关的结构不具有层次性,这就决定了检察机关很难深人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中去,对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另外,尽管法律规定了检察机关享有法律监督权,但公检两家处于相互制约的关系,监督的职能具有逆向性和交错性(如刑诉法赋予了检察机关具有决定逮捕的权力,同时又赋予了公安机关可以变更逮捕决定的权力),这大大削弱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从而导致侦查权力在某些方面的失控,使侦查监督工作步履维艰。如批准逮捕权虽然在检察机关,而对检察机关已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在不征得检察机关同意的情况下对其变更强制措施(只是事后告知),检察机关发现情况后,即使对公安机关的行为采取监督,也只是一种事后的、不具有强制性的监督。 3.立法上缺少确保监督效果实现的权力条款或责任条款。我国刑事诉讼法虽然规定了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侦查行为的监督权,但是如果出现侦查机关不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的情况时,却没有相应的条款来保证检察机关监督权的实现。如刑诉法第8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倘若公安机关既不说明理由也不予以立案,经检察机关多次监督仍不立案的,检察机关也就没有法定的有效手段来保证监督效果的实现。侦查活动监督也是如此,在检察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以后,尽管一直进行跟踪监督,但对监督效果能否实现,却始终处于盲目之中。 (二)刑事司法中存在的问题 1.对侦查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如果说侦查监督立法上的缺陷是导致侦查监督工作效果不明显的客观原因,那么一些检察机关对侦查监督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则是一个重要的主观原因。如有的检察机关考虑到与侦查机关工作上的长期配合关系,出现了宁可放弃一部分侦查监督工作,也要处理好与侦查机关之间的关系的想法;有的考虑到侦查监督立法上的缺陷,监督起来法律依据不足,困难重重,从而出现了畏难情绪。这些情况都不同程度地妨碍了侦查监督工作的进展。 2.监督方式滞后、被动,难以预防和及时纠正侦查中的违法行为。目前,实践中侦查监督的做法主要表现为事后监督的形式,即在侦查机关的侦查工作中出现了违法情况后,才予以口头或书面的监督,很少也很难针对侦查活动的全过程进行全方位的动态的监督。而且监督的渠道主要是从侦查机关报送的案件材料中发现线索,但侦查中的违法情况一般很少反映在案件材料中,即使有所反映,待检察机关审查发现时,有的也是时过境迁,监督难以达到实效。 3.侦查行为所涉及的当事人对侦查行为的监督力度还不够。在刑事侦查中,很大程度地涉及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其他公民的人身以及其他权利的限制和剥夺等情况,国家法律赋予了侦查机关较大的侦查权能,以求案件得以迅速侦破,相对来说,对涉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就比较弱化。实践中,由于当事人法律意识欠缺,当侦查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力时(如违法取证或刑讯逼供等),很少有人行使监督的权力,对之提出申告。 4.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公诉、监所检察等部门在监督中缺少必要的沟通,没有形成监督的完整体系。一些地方的检察机关由于内部各部门在工作中缺乏联系和沟通,相互脱节,各自为政,没有从大局考虑及时互通信息,从而导致监督不到位或监督达不到实效。 三、完善我国刑事侦查监督机制的建议 (一)完善立法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侦查监督的内容主要体现在第76条、第87条、第137条。第7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准逮捕过程中,如果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公安机关应当将纠正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第8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第137条针对提起公诉程序规定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侦查活动是否合法。以上条款是检察机关进行侦查监督的法律依据。另外,《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71条至390条规定了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的内容、方式和程序等。但实践中仍然存在应当监督的情形没有法律依据或者监督达不到效果的被动局面,所以,笔者建议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在立法中加以规定。 1.确立检察机关在侦查监督过程中的刑事立案、撤案权以及对违法侦查行为的直接纠正权。根据刑事诉讼法以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有关规定,检察机关在侦查监督过程中,只有建议侦查机关立案或建议纠正违法侦查行为的权力,而没有直接的处分和纠正权。如刑事诉讼法第87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检察机关的立案通知书后应当立案。但在实践中,由于对案件的事实、证据以及案件性质认识上的不同,在公安机关接通知后仍不予立案的情况下,检察机关也只能以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的形式予以督促。在公安机关坚持己见,拖而不立的情况下,检察机关没有更有效的法定方式予以监督成案。侦查活动监督的情况也是如此。所以,笔者建议在刑事诉讼法中要确立检察机关在侦查监督过程中的直接立案、撤案权以及对违法侦查行为的直接纠正权。如在刑事诉讼法第87条后面增加“如果公安机关仍不立案的,检察机关可以直接决定立案”的内容,以确保检察机关侦查监督职能的发挥。在侦查阶段,检察机关与侦查机关的关系应该是一种监督、引导的关系,通过有效的监督、引导这种司法控制的手段,使侦查机关的侦查权始终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而检察机关始终是要站在公正的法律立场上,为被追诉者和被害者提供一种实质上的法律保护。[3]设立检察机关在刑事立案程序中的最终立案权,就是对侦查行为的有效的控制和引导,可以充分体现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 2.立法或司法解释中,明确侦查监督的原则、主体、对象、范围、内容、途径、期限等。(1)原则。侦查监督的原则是侦查监督工作必须把握的灵魂和重心,所以明确侦查监督的原则有着重要的意义。笔者认为,侦查监督工作应遵循以下三项原则:第一,依法原则。侦查监督是检察机关依法而实行的法律监督行为、是检察司法职能的一种体现,所以,检察机关进行侦查监督时,必须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必须遵循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基本原则,不能超越法律进行监督。第二,公正和效率原则。公正和效率是司法行为永远的主题和追求的目标。侦查监督工作的目标也是如此,通过监督,不但使立案和侦查活动依法进行,还要力求案件在实体上公正处理。另外,强调侦查监督的效率,目的是为了使违法侦查行为及时得以纠正,是为了追求更大程度上的公平和正义,体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效果。第三,配合与引导原则。与侦查机关在工作中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这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所要求的,而检察机关在必要的时候引导侦查机关收集证据,提出侦查建议则是为了共同的诉讼目的的需要,检察引导侦查的方式可以说是侦查监督所要达到的较理想的模式。(2)主体和对象。侦查监督的主体是检察机关,而监督的对象是一切有侦查权力的机关和部门。只有对监督的主体和对象(尤其是对象)作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那么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才显得更有针对性、更加有力。(3)范围和内容。侦查监督的范围主要包括三项内容:刑事立案是否合法的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对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移送的案件的审查。对侦查监督的内容范围加以法律规定,不仅能使一些检察人员克服畏难情绪,也使检察机关开展侦查监督工作更具有适法性。(4)途径和期限。要在法律中明确规定检察机关进行监督的具体手段、方式,并且规定检察机关进行监督的期限以及侦查机关和部门对监督的反馈和纠正的期限,这不但有利于监督效果的实现,也有利于避免检察机关滥用侦查监督权。 (二)与公安机关建立“互相配合、引导侦查”的合理关系 侦查监督制度涉及到公、检两家的工作,如何对公检两家在侦查监督中的关系予以合理定位,是关系到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职能能否发挥其应有作用的关键。笔者认为,“互相配合、引导侦查”其着重点在于引导,这是由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所决定的。“引导侦查”应该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以监督形式出现的引导,目的是为了引导公安机关规范立案以及侦查活动,保证诉讼过程依法进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有(1)对刑事立案和不应当立案的监督;(2)对侦查过程中违法决定、执行、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和纠正;(3)对刑讯逼供等侵犯当事人权益的违法情况进行监督和纠正;(4)对侦查过程中违反法定的羁押和办案期限以及错误撤案的情况进行监督和纠正。 二是引导具体案件的侦查,主要内容是(1)适时介人公安机关的具体侦查活动,参与重特大案件的讨论,为收集和固定证据提出建议;(2)对侦查中的违法取证行为进行监督并及时提出纠正意见;(3)做好退查案件的《补充侦查提纲》以及审查批捕案件的《提供法庭证据意见书》工作,引导侦查机关补充证据时的取证方向。 (三)完善制度,落实措施 制度和措施是侦查监督不断加强的有效保障,当前,要深人开展侦查监督,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检察机关要与公安机关建立切实可行的适时介人侦查的具体制度。适时介人侦查是检察引导侦查的一个重要的切人点,是做好侦查监督工作的重要环节。由于法律没有对检察机关适时介人侦查工作做出明确规定,所以,检察机关有必要与公安机关建立可具操作性的适时介人侦查的制度。(1)明确适时介人侦查活动的范围,主要是重大、疑难的案件以及一些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涉黑涉恶和邪教组织的犯罪的案件;(2)明确检察机关介人侦查活动的工作内容,主要是了解案情,参与勘查、讨论和分析案情,为侦查机关在收集和固定证据方面提出建议,履行监督职能,及时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3)明确适时介人侦查的原则、程序和时间等。 2.检察机关内部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形成监督合力。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公诉、监所检察、控申、读职侦查等部门要经常联系和沟通,及时通报侦查监督的线索和信息,并在工作上相互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如控申、公诉部门可将在来信来访和办案中发现的立案监督线索提供给侦查监督部门,由侦查监督部门审查后决定是否进行立案监督;监所检察、公诉等部门可对在工作中发现的侦查过程中的超期羁押、违法取证、刑讯逼供等情况进行监督,也可将线索移送给侦查监督部门进行监督;侦查监督部门也可将在侦查监督中发现的侦查人员读职犯罪的线索移送给读职侦查部门进行立案侦查。各部门之间还要建立一定的线索、信息联系、登记和反馈制度,定期进行沟通,侦查监督部门掌握信息后及时进行监督,这样才能形成监督的合力,使侦查监督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3.建立跟踪监督制度。(1)建立刑事立案监督案件的跟踪监督制度。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经过立案监督而成案后,应当进行跟踪监督,防止立而不侦、侦而不结的情况发生。 (2)建立审查逮捕案件的跟踪监督制度。检察机关对已批捕或不捕案件进行跟踪,对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的情况以及对不捕案件的办理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首先,建立侦查活动监督流程表,将批捕案件执行的监督、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不捕案件的监督以及其他情况的监督均及时输人表格,掌握情况。其次,规范不捕退查案件的办理和监督程序。由于对不捕退查案件的办理程序和监督程序,法律未作明确规定,所以有必要制定相应的制度予以规范:规定公安机关办理不捕退查案件的相对期限;规定检察人员在案件退查期间的监督职责;规定检察机关对退查案件的监督程序。 参考文献: 1、《刑事审判原理》,陈瑞华,1997年北大出版社; 2、《刑事诉讼目的论》,宋英辉,1995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3、《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案件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试行)》,最高人民检察院; 4、《刑事诉讼的理念》,左为民、周长军,法律出版社; 5、《刑事诉讼法精要与依据指引》,邱俊芳,2005年人民出版社; 6、《刑事诉讼法学》,孙长永,2004年内部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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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论文选题定好了吗?开题报告选题老师同意了?开题报告格式要求准备好了没还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可以问我,希望能够帮到你?提供一个开题报告范文范例,仅供参考,希望对你开题报告写作能有帮助。开题报告的撰写方法一、开题报告的含义与作用开题报告,就是当课题方向确定之后,课题负责人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撰写的报请上级批准的选题计划。它主要说明这个课题应该进行研究,自己有条件进行研究以及准备如何开展研究等问题,也可以说是对课题的论证和设计。开题报告是提高选题质量和水平的重要环节。研究方案,就是课题确定之后,研究人员在正式开展研之前制订的整个课题研究的工作计划,它初步规定了课题研究各方面的具体内容和步骤。研究方案对整个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起着关键的作用,尤其是对于我们科研经验较少的人来讲,一个好的方案,可以使我们避免无从下手,或者进行一段时间后不知道下一步干什么的情况,保证整个研究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可以说,研究方案水平的高低,是一个课题质量与水平的重要反映。二、写好研究方案应做的基础性工作写好研究方案一方面要了解它们的基本结构与写法,但“汝果欲学诗,功夫在诗外”,写好开题报告和研究方案重要还是要做好很多基础性工作。首先,我们要了解别人在这一领域研究的基本情况,研究工作最根本的特点就是要有创造性,熟悉了别人在这方面的研究情况,我们才不会在别人已经研究很多、很成熟的情况下,重复别人走过的路,而会站在别人研究的基础上,从事更高层次、更有价值的东西去研究;其次,我们要掌握与我们课题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理论基础扎实,研究工作才能有一个坚实的基础,否则,没有理论基础,你就很难研究深入进去,很难有真正的创造。因此,我们进行科学研究,一定要多方面地收集资料,要加强理论学习,这样我们写报告和方案的时候,才能更有把握一些,制定出的报告和方案才能更科学、更完善。三、课题研究方案的结构与写法 课题研究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课题名称课题名称就是课题的名字。这看起来是个小问题,但实际上很多人写课题名称时,往往写的不准确、不恰当,从而影响整个课题的形象与质量。这就是平常人们所说的“只会生孩子,不会起名字”。那么,如何给课题起名称呢?第一,名称要准确、规范。准确就是课题的名称要把课题研究的问题是什么,研究的对象是什么交待清楚,课题的名称一定要和研究的内容相一致,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要准确地把你研究的对象、问题概括出来。规范就是所用的词语、句型要规范、科学,似是而非的词不能用,口号式、结论式的句型不要用。因为我们是在进行科学研究,要用科学的、规范的语言去表述我们的思想和观点。课题就是我们要解决的问题,这个问题正在探讨,正开始研究,不能有结论性的口气。第二,名称要简洁,不能太长。 不管是论文或者课题,名称都不能太长,能不要的字就尽量不要,一般不要超过20个字。这次各个学校课题申报表中,我看名称都比较简洁,我就不再多说了。(二) 课题研究的目的、意义研究的目的、意义也就是为什么要研究、研究它有什么价值。这一般可以先从现实需要方面去论述,指出现实当中存在这个问题,需要去研究,去解决,本课题的研究有什么实际作用,然后,再写课题的理论和学术价值。这些都要写得具体一点,有针对性一点,不能漫无边际地空喊口号。不要都写成是坚持党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一般性的口号。主要内容包括:⑴ 研究的有关背景(课题的提出):即根据什么、受什么启发而搞这项研究。 ⑵ 通过分析本地(校) 的教育教学实际,指出为什么要研究该课题,研究的价值,要解决的问题。(三)本课题国内外研究的历史和现状(文献综述)。规范些应该有,如果是小课题可以省略。一般包括:掌握其研究的广度、深度、已取得的成果;寻找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从而确定本课题研究的平台(起点)、研究的特色或突破点。 参考总课题报告。(四)课题研究的指导思想指导思想就是在宏观上应坚持什么方向,符合什么要求等,这个方向或要求可以是哲学、政治理论,也可以是政府的教育发展规划,也可以是有关研究问题的指导性意见等。对于范围比较大,时间又很长的课题来讲,大家在总的方面,有了一个比较明确的指导思想,就可以避免出现理论研究中的一些方向性错误。这里,我给大家介绍一下何老师在《佛山市教育现代化进程》研究方案里写的课题指导思想里的一段话:“这一课题研究要依据党中央和国家要求,依据广东省委省政府的决定,依据佛山市委市政府的决定,结合国情、市情和佛山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力求揭示佛山市教育现代化进程的规律及表现形式,为佛山市教育现代化实践服务”。另外,还有一份供大家参考一下,广东省教育科研“九五”规划重点课题《学科教学与素质教育》研究和实验方案里面,课题指导思想这样写:“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从我国经济领域实现“两个转变”和我省2010年基本实现现代化对基础教育的要求出发,针对在中小学学科教学中实施素质教育的有关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全方位的改革实验和理论研究,有效指导广大中小学教师在学科教学中深入教学改革,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从而推进我省基础教育事业向前发展,为把广东建成教育强省作出贡献 ”。(五) 课题研究的目标课题研究的目标也就是课题最后要达到的具体目的,要解决哪些具体问题,也就是本课题研究要达到的预定目标:即本课题研究的目标定位,确定目标时要紧扣课题,用词要准确、精练、明了。相对于目的和指导思想而言,研究目标是比较具体的,不能笼统地讲,必须清楚地写出来。只有目标明确而具体,才能知道工作的具体方向是什么,才知道研究的重点是什么,思路就不会被各种因素所干扰。常见存在问题是:不写研究目标;目标扣题不紧;目标用词不准确;目标定得过高, 对预定的目标没有进行研究或无法进行研究。确定课题研究目标时,一方面要考虑课题本身的要求,另一方面要考虑课题组实际的工作条件与工作水平。(六)课题研究的基本内容我们有了课题的研究目标,就要根据目标来确定我们这个课题具体要研究的内容,相对研究目标来说,研究内容要更具体、明确。并且一个目标可能要通过几方面的研究内容来实现,他们不一定是一一对应的关系。大家在确定研究内容的时候,往往考虑的不是很具体,写出来的研究内容特别笼统、模糊,把研究的目的、意义当作研究内容,这对我们整个课题研究十分不利。因此,我们要学会把课题进行分解,一点一点地去做。 基本内容一般包括:⑴对课题名称的界说。应尽可能明确三点:研究的对象、研究的问题、研究的方法。⑵本课题研究有关的理论、名词、术语、概念的界说。(七)课题研究的方法1、本课题研究是否要设定子课题。 各子课题既要有一定的相对独立性,又要形成课题系统。作为省、市级课题,最好设定子课题。形成全校的课题研究系统。2、具体的研究方法可从下面选定: 观察法、调查法、实验法、经验总结法、 个案法、比较研究法、文献资料法等。如要研究学生实践能力的现状必定离不开调查法; 要研究如何优化小学生个性宜采用实验法;要研究如何对青年教师进行培养可采用经验总结法;要研究问题家庭学生的教育对策可采用个案法等等。3、确定研究方法时要叙述清楚“做些什么” 和“怎样做” 。如要用调查法,则要讲清调查的目的、任务、对象、范围、调查方法、问卷的设计或来源等。最好能把调查方案附上。4、提倡使用综合的研究方法。 一个大的课题往往需要多种方法,小的课题可能主要是一种方法,但也要利用其它方法。我们在应用各种方法时,一定要严格按照方法的要求,不能不三不四,凭经验、常识去做。比如,我们要通过调查了解情况,我们如何制订调查表,如何进行分析,不是随随便便发张表,搞一些百分数、平均数就行了。突出介绍行动研究法。(八)课题研究的步骤课题研究的步骤,也就是课题研究在时间和顺序上的安排。研究的步骤要充分考虑研究内容的相互关系和难易程度,一般情况下,都是从基础问题开始,分阶段进行,每个阶段从什么时间开始,至什么时间结束都要有规定。课题研究的主要步骤和时间安排包括:整个研究拟分为哪几个阶段;各阶段的起止时间;各阶段要完成的研究目标、任务;各阶段的主要研究步骤;本学期研究工作的日程安排等。(九)课题研究的成果形式本课题研究拟取得什么形式的阶段研究成果和终结研究成果。形式有很多,如调查报告、实验报告、研究报告、论文、经验总结、调查量表、测试量表、微机软件、教学设计、录像带等,其中调查报告、研究报告、论文是课题研究成果最主要的表现形式。 课题不同,研究成果的内容、形式也不一样,但不管形式是什么,课题研究必须有成果,否则,就是这个课题就没有完成。(十)课题研究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分工在方案中,要写出课题组长、副组长、课题组成员以及分工。课题组组长就是本课题的负责人。一个课题组应该包括三方面的人,一是有权之士,二是有识之士,三是有志之士。有权了课题就可以得到更多的支持,有识了课题质量、水平就会更高,有志了可以不怕辛苦,踏踏实实踏实实去干。课题组的分工必须是要分得明确合理,争取让每个人了解自己工作和责任,不能吃大锅饭。但是在分工的基础上,也要注意全体人员的合作,大家共同研究,共同商讨,克服研究过程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十一)其他有关问题或保障机制如课题组活动时间; 学习什么有关理论和知识,如何学习,要进行或参加哪些培训; 如何保证研究工作的正常进行; 课题经费的来源和筹集; 如何争取有关领导的支持和专家的指导; 如何与校外同行交流等。四、注意三点:1、要学会搜集和获取信息。处处留心皆学问(积累)。2、要多学习,多借鉴。集思广益开眼界(学习与借鉴)。3、创新。登高望远多创意(创新)。
就是写你论文研究的步骤及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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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管理措施
摘要:建筑工程管理,主要是通过管理使施工的目标得以实现。明确施工和强化施工安全管理,建立建筑施工保障机制,是维持建筑事业稳定发展的基础。本文建从建筑施工设计到施工过程详细阐述了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建筑质量;施工;安全;管理
建设施工管理是为实现项目质量目标而进行的全过程、全方位的协调工作,建设项目的生产技术和资金是一种相互结合的立体多维的关系,这就说明在系统性管理中要加强项目管理,必须对施工项目的生产要素认真研究,对生产要素进行优化组合,不断优化配置和优化组合的手段与保证,实现提高项目管理综合效益,促进整体优化的目的。
一、建筑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安全管理上的缺陷。安全教育滞后,部分施工企业的很多工人都没有进行系统的安全教育,由于严重缺乏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水平低,自我防护能力差。施工安全资料不规范、不标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分项交底和安全教育针对性不强、不全、不准或与现场实际不符。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施工安全活动记录不真实,这就给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带来了原则性的错误和隐患。施工现场安全意识重视不够。施工现场人员流动大,许多施工现场存在严重的环境问题,施工现场无安全标志或有安全标志。部分工地现场封得不到彻底改善,最终影响了施工进度、成本和效益。
2施工管理不严,抓落实的力度不够。目标管理不到位。项目施工开始前,应对项目施工成本控制确立目标。目标的确定应注意其合理性,目标太高则易造成浪费。太低又难以保证质量。如果目标成本确定合理,项目施工的实际成本就应该与目标成本相差不多。相差太多。不是目标成本确定有问题。就是项目施工有不善的地方;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只是对成本控制进行管理,对各部门在成本控制中的业绩没有定期检查和考评。工程的进度计划没有在充分掌握工程量及工序的基础上进行。计划工期模糊,无法实时监控进度计划的完成情况。编制完进度计划后不按计划进行施工,对实际施工进行监控力度不到位,工程进度监控有偏差。管理人员对施工安全管理的不重视造成了安全管理职能工作失控,使施工中的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下去。
3设计中的不容忽视的问题。有些设计只满足于规范对设计强度,计算图形和受力路线不明确,造成钢筋直径过细,减少了建材的使用效果,超过建筑结构耐久性极限状态,不重视旧建筑的维护。现场施工用电不规范不符合要求或混乱,外电防护不到位或防护不符合要求等现象。
4现场施工机械设备防护不规范。安全防护设施忽视对安全的投入。一些生产企业没有按照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制造施工机械设备。给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带来了隐患。
二、建筑施工管理技术
1成本控制
项目施工的成功与否。成本在施工中则可以通过组织管理进行控制找哈,抓好建设项目施工管理的关键工作。在进行成本控制时,应注意以下几点原则:
成本最低化原则。施工单位应根据市场价格编制施工定额。施工定额要注意成本降低的合理性。项目成本的全员控制有一个系统的实质性内容,
动态控制原则。施工项目应确定成本控制目标;在施工中对成本进行实时控制,及时校正偏差。应尽量减少赶工期现象。进度计划按照计划进行施工,原则在施工成本的基础上形成的,增大资源投入将提高施工成本、减少利润。
2质量控制
项目施工的质量控制主要应从人、材、机3个方面着手控制。由于任何项目都是由人来完成的,所以人的控制是质量控制中最为关键的工作,是其他控制的基础。
人的控制.项目管理中最难最基本的管理就是人的管理。人的控制首先围绕一个基点变动的,对基点的高低要求应充分调动人的能动性。建筑施工管理的难度就是充分调动人的能动性,利用绩效评估是调动主观能动性的有效方法。调动能动性和绩效评估。但是应用工程中不能忽略调动能动性。绩效评估尽量体现评估的公正性和公平性。所述。人的控制不能生搬硬套,应因人而异,采取不同的方法
材料的控制。材料的控制是全过程的控制,从材料的采购、运输、存储和使用等过程进行控制。、施工现场组织设计中应有防治扬尘、噪声、固体废物和废水等污染环境的有效措施,并在施工作业中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对施工现场防治扬尘、水污染及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施工现场应安装专业化洗车设备。场地必须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施工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密闭存放,建立封闭式垃圾站。建筑物严禁凌空抛掷。施工现场进行机械剔凿作业时,应采取水淋等降尘措施。灰土和无机料拌合应采用预拌进场,在拆除施工完成后清运完毕,并应遵守拆除工程的有关规定。材料控制的目的是使在施工项目上所使用的材料尽可能经济合理。并减少损耗。材料的采购应根据施工合同的要求,采购最经济合理的材料
3机械使用的控制。施工机械的使用可以有效的提高生产效率,为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施工大量采用机械化施工,可以加快施工进度,有李煜节省施工成本,降低人员的安全风险。施工机械是一次性投资,使用期较长,属于较大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施工机械管理的关键是在开工前对机械是购买和继续使用原有机械进行评估。评估的目的就是在工程中选择较经济的方案。施工机械管理需要制定保养计划,应根据不同机械的不同特点制定不同的养护方案。
3施工项目的验收。施工项目在由于施工资料不齐全,到施工工作结束后才对工程资料的整理。现场施工管理技术必须要在平时的施工过程中进行整理归档,接受工程监管单位的检查。各建设主体施工企业要与工程监督主管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施工和验收。
4建设工程项目的保修。施工验收结束后,施工单位并不是就此结束对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还应按合同要求继续履行工程的保修义务,负责保修期内的工程维修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工作:(1)采用管井、井点等进行施工降水的,应保证降水利用设施的正常运行,综合利用工地抽排的全部地下水,加大对工地钢筋混凝土的养护。加强对易发案件区域的管理,要明确制定防范措施,防止要害部门及要害部位的隐患。做好成品保卫工作。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规模,建立相应的保卫、消防人员。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保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处于正常状态。不得在生产工作期间封闭安全出口,制定并完善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有关动用明火的管理制度。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保证施工和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合同中的保修范围.实施保修工作,保修完成后组织建设方验收。对保修范围外应立即组织抢修,抢修完成后组织建设方验收,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施工方提出保修方案后再实施保修工作,保修完成后组织建设方验收。
参考文献:
[1]郭军义.建筑施工安全现状及问题成因.科技创新导报,2008-
产后出血防治措施
摘要:目的 分析产后出血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防治对策。方法 通过我科住院的42例产后出血临床资料观察分析。结果 产后出血与子宫收缩乏力,胎盘因素、血管内凝血(DIC)等也占有一定比例,子宫收缩乏力是产后出血最常见的原因。结论 做好产前、产时的预防、监测及时发现导致产后出血的高危因素,及时给予恰当的预防、抢救和措施对减少产后出血的发生有着很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关键词:产后出血;预防;措施
我院产科是璧山县孕产妇急救中心,承担着全县基层医院危急重孕产妇的转诊、治疗、抢救工作。无论是世界卫生组织报告的资料,还是全国孕产妇死亡监测结果,均显示产后出血是孕产妇死亡原因的首位,临床稍微忽略或处理不当,救治不力,往往造成产妇死亡。因此,降低产后出血的发生率是产科面临的重要课题。本院产科于2011年1月~2012年12月共42例产妇产后出血病例进行分析,以阐述产后出血的相关因素,制订防治措施,降低孕产妇病死率。
1 资料与方法
一般资料 我科于2011年1月~2012年12月年共收治产后大出血42例,其中经产妇18例,初产妇11例,未做产前检查7例,院外产后出血转入我科的6例,年龄22~42岁,平均28岁,孕周38~42w,平均孕周40w。分娩方式剖宫产18例,顺产24例。产后24h内出血者8例,占,产后2~24h内出血者34例,占。
方法
观察内容 产妇的一般情况,妊娠合并症及并发症、产后出血的危险因素、产程、分娩方式、心理因素等。
诊断标准 胎儿娩出后24h内出血量达到或超过500ml为产后出血。
产后出血测量方法 阴道分娩的产妇在胎儿娩出后即臀部放置塑料聚血盆,胎盘娩出、会阴伤口处理完毕后产妇用面积法计算血纱布及血染产单上的血量。会阴垫用称重法计算出血量。剖宫产分娩切开子宫壁后先吸尽羊水弃之,然后用负压瓶收集血,其他出血测量方法与阴道分娩相似。
2 结果
对产后出血原因进行分析,子宫收缩乏力29例,占,胎盘因素6例,占,凝血功能障碍7例,占,所有产后阴道流血较多的产妇均先行子宫按摩,应用宫缩药物,清除宫腔残留物等影响宫缩的因素,开通静脉通道。全身疾病者治疗期原发病,如有凝血功能障碍,根据其实验室检查结果补充相应凝血因子,采用容积法加面积法及目测法来测定产后出血量。均得到正确诊断和处理,全部治愈出院。
3 讨论
做好产前检查 产后出血的预防,应贯穿孕产期全过程,这是预防产后出血最重要的措施.加强孕期保健的宣传教育,提高孕妇的系统管理率,宣传孕妇学校,定期上课,普及健康教育知识,预防妊高征。妇幼保健三级网络建设,从发发挥乡镇妇幼保健人员的职能,加强对孕妇的健康管理及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合理指导孕妇营养和膳食,加强孕期营养意识,使膳食结构合理。发现营养不良、贫血者予纠正治疗。凡有出血倾向孕妇,在预产期前2w查血色素、血小板、出凝血时间等,必要时给口服维生素C加维生素K或补血剂等。
入院的孕妇产前检查应注意了解门诊产前检查情况记录,询问既往史,尤其是经产妇分娩史、产后出血史及最后一次刮宫时间。认真检查及早发现有异常情况,必要时复查血常规、血小板及出凝血时间,有出血倾向者,在待产期间口服维生素C加维生素K,产程开始肌注维生素K或止血敏等,必要时备血。
正确处理产程 第一产程密切观察产妇情况,注意水分及营养的补充,严密观察产程进展、胎心、宫缩情况、定期肛查、了解宫口开大和胎先露下降情况,及时发现产程延缓和停滞。第二产程,耐心指导产妇正确运用腹压,防止胎儿娩出过快,掌握会阴侧切的适应症,认真把握手术时机,接生操作要规范,防止软产道损伤,同时在胎儿娩出后常规使用缩宫素,以防止宫缩乏力而导致产后出血的发生。第三产程,正确协助胎盘娩出,仔细检查胎盘是否完整。出血较多者查找原因,针对出血原因,及时积极救治[1]。
加强产后监护 第二产程结束后,放一消毒接血盘于会阴下,量出血量,产妇在产床上观察2h,做好特护记录,定时按摩宫底,1次/30min,了解宫缩情况,防止隐性出血。如宫缩欠佳,除按摩宫底外,嘱产妇排空膀胱,注意保暖,给热量饮食。凡正常分娩后,让产妇回病房休息,在24h内定时按摩子宫底,注意阴道出血量,鼓励产妇尽早小便(6h内),同时了解有无阴道胀痛感,如有里急后重感,应先行肛门指检,排除软产道血肿,必要时送产房行阴道检查。
从临床实践中我们发现,子宫收缩乏力是产后出血最常见最凶猛的因素。胎盘因素也是产后出血较常见的原因之一。服用退奶药而中途停药,有些退奶药必须按指示服用,如果中间擅自停药,可能造成产后出血也占有一定的比例[2]。如软产道撕裂,产妇本人凝血功能障碍以及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等因素亦常引起产后大出血。
防治产后出血重在预防,这就要求助产人员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助产技术,能及时筛选出高危孕妇,要加强分娩期监护,以便能正确诊断及时处理,高危孕妇分娩时,应请医生在场,抢救过程中,应冷静镇定与医生紧密配合,切勿惊慌失措。如能及时发现合理处理是可以避免的。椐临床观察,产后出血抢救存活的产妇,由于失血过多可引起贫血、感染、垂体功能减退、肾功能不全等健康损害。因此,产科医生应积极预防,及时观察和处理,做到产时正确处理各产程中的异常情况,正确及时使用缩宫素,提高助产技术,做好产妇的心理护理,减少因精神因素报致的宫缩乏力。
参考文献:
[1]乐杰. 妇产科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7,4.
[2]王栋清,刘晓英.浅谈产后出血[J].中国现代医生,2007,45(7):75.
调查法:调查法中最常用的是问卷调查法,它是以书面提出问题的方式搜集资料的一种研究方法,即调查者就调查项目编制成表式,分发或邮寄给有关人员,请示填写答案,然后回收整理、统计和研究。观察法:在科学实验和调查研究中,观察法具有如下几个方面的作用:①扩大人们的感性认识。②启发人们的思维。③导致新的发现。论文查重实验法:实验法是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联系的一种科研方法。文献研究法:文献研究法被子广泛用于各种学科研究中。定性分析法:定性分析法就是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分析信息研究方法:信息研究方法是利用信息来研究系统功能的一种科学研究方法。美国数学、通讯工程师、生理学家维纳认为,客观世界有一种普遍的联系,即信息联系。经验总结是通过对实践活动中的具体情况,进行归纳与分析,使之系统化、理论化,上升为经验的一种方法。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是人类历史上长期运用的较为行之有效的领导方法之一,也是论文研究方案怎么写的经典方案。以上便是论文研究方案怎么写的一些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主要措施就是写你论文研究的步骤及方法等,比如搜集资料、整理资料等如何进行。
开题报告一般为表格式,它把要报告的每一项内容转换成相应的栏目,便于按项目填写,避免遗漏。其内容主要包括论文题目、课题的目的及意义(含文献综述和选题的依据和意义)、课题任务、重点研究内容、实现途径、进展计划及阅读文献目录等。
扩展资料:
进展计划
毕业论文创作过程中,材料的收集、初稿的写作、论文的修改等都要分阶段进行,每个阶段从什么时间开始,到什么时间结束都要有明确规定。在时间安排上,要充分考虑各个阶段研究内容的相互关系和难易程度,而且要依据学校毕业论文安排时间来确定自己的进度安排。
具体时间安排要按照指导教师在毕业论文任务书中规定的时间安排,学生应在开题报告中给予呼应,并最后得到批准。学生在实际写作过程中,时间安排一般应尽量提前一点,千万别前松后紧,也不能虎头蛇尾,完不成毕业论文的撰写任务。
中小学在选择校车的时候,最好还是应该从学校里面去选择,而且司机也应该注意跟车的距离,乘车要系安全带,周围的私家车也需要保持距离。
造成校车安全事故的原因有如下几条 (一).车况较差、车型混杂,缺乏营运规范 从校车本身这一车辆特征来讲, 校车的出现方便了学生上学与放学的行走, 但一些校车却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安全隐患,让人担忧。有的校车是年久失修的小型面包车;有的校车是经过改装加座的中巴车;甚至在农村,有的校车是使用安全技术不合格、非法改装改型的小型货车。上述车辆的存在与上路,是校车存在交通安全方面问题的巨大隐患。 (二).车体本身不达标导致校车事故多发 目前学校校车大致分为四种:学校自备车、学校租用客运公司的车、家长自行组合的车、私人或社会车辆和校办企业联合社会企业一起运营的车,甚至在一些农村地区,农用三轮车、拖拉机和报废车辆等成为营运学生上下学的主要交通工具。在我国,每天有数百万的学生乘坐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下学,因车体不达标而引发的校车事故便比比皆是。 (三).司机素质较低导致校车事件频发由于大部分校车是社会车辆,司机没有校车运营的专门要求,违章驾驶、缺乏责任意识等现象突出。在校车管理上,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都有不可推诿的责任。目前实行共同管理、共同负责。然而,共同管理、共同负责最大弊端是无人管理、无人负责,缺乏责任主体,从而造成管理结构松散,沟通环节繁多,管理效率不高、责任主体不明等问题。 (四).校车立法空白 国内外的实践表明,完善的专业校车市场构成了校车交通安全的最可靠保障。为了实现校车市场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行,国家必要的干预主要表现在校车基本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方面。因此,校车系统的实施,必须从法律层面来管理,为实施校车系统提供保障。目前,我国基本的校车管理法规制度还有待建立。 (五).学生跨区就读开辟“黑校车”市场 教育资源分配不均,城市区域在不断扩大。学生的父母追逐“名校”,他们坚信,好的教育能够成就孩子的未来,于是绞尽脑汁,把孩子往名校送,而我们很多“名校”,均集中在城区。致使学生跨区就读的比比皆是,造成孩子没有就近入学。当前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主要以民办学校和幼儿园居多,学校如果按正常核载标准接送学生,觉得负担就会加大。所以,正规校车的缺位,直接导致了“黑校车”逐渐产生。 三.解决的对策 (一).落实政府责任 对于发展校车,政府责任不可缺位。校车的运营需要多方面的资源,还需要制定一系列国家标准等,这些资源只有政府能够提供。加之,校车运营的利润较低,责任重大,更多的是公益服务性质,对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吸引力不大。所以,政府应该在校车问题上发挥更大的作用,制定相关法规,监管日常运营,并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 (二).拓展工作思路 关于校车的运营,目前有政府主导、企业主导、政企合作等多种模式,对于具体的运营,有些地方尝试成立专门的校车公司,或者通过招投标形式把校车运营委托给客运公司;激发企业办校车、办好校车的积极性,只有从根本上努力,校车的缺乏,校车服务等相关问题才能得到有效解决。 (三).多头部门尽其职,分工协助齐共管 对于校车安全管理,最终要解决校车问题,关键还得靠政府介入。政府主管部门要对车辆、收费标准等方面严格评审和考核。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负责对全区的校车检查,登记校车的行驶路线,加强路面的监控。同时,要深入学校,加强校车的安全技术检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和幼儿园的督导和管理,要把校车管理和学生安全管理当作头等大事常抓不懈。只要政府牵头,部门协调,并将发展校车纳入公共交通规划,才能最终解决学生“超员”的难题。 (四).严格路面安全管理,加大违法查纠力度 严格管理,是规范“良好行为”养成的有效措施,也是杜绝违法行为不再发生的有力保证。交警执法部门要与运管执法部门联合,推行错时联勤制度,采取定点设卡和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与检查,加大对从业车辆违法的处罚力度,严格“扎口”管理,逐步使不安全的 “危校车”与不规范的“黑校车”,主动退出正规校车的行列。 (五).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交警部门应该和教育部门相配合,加强协作,一方面向家长宣传不让孩子乘坐“超员”车辆,向家长公 布举报电话,鼓励家长举报违法“校车”;另一方面,教育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与幼儿园的管理和督查的同时与学校和幼儿园逐一签订安全责任书,使学生的用车和用车制度管理逐步走上正规,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血的历史教训再次向我们提出警示:生命不容侥幸,监管不容松懈。 (六).安全绝不仅仅只是车好就行 硬件保障只是提高校车安全系数的一部分,校车监管、执法和高标准的运营管理,才是确保安全的关键。如果教育、交管、安监等部门能够真正各司其职切实承担起相应责任,老师、家长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全社会共同关注营造良好的校车交通环境,就能够有效避免校车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个坚持“孩子优先”的国家,一个“呵护未来”的社会,才会拥有美好的未来。希望我们从校车安全问题起步,真正的维护培育好祖国的花朵,平安是福,安全是金。良好的安全秩序要靠机制来维护,靠责任心来呵护,要靠监管来保障,靠规范化管理来运行。惟其如此,校车安全才能使师生享受安全与健康的保障。
应该谨慎驾驶,而且要规定具体的速度,同时要规定具体的路线,还要做好这方面的安全保障。
近年来随着遂昌县经济的发展,道路建设网不断的延伸和拓展,道路通行条件得到很大的改善。但随之而来的中小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日益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据统计,我县87%以上的中小学校都位于公路或者重要街道沿线,交通事故无疑是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重大杀手。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提高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已成为道路交通管理部门急需解决的热点问题。 一、当前中小学生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的现状 按初略的统计,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每年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人数都在十万左右,中小学生的比例接近15%。遂昌自2004年以来虽未发生涉及中小学生及儿童的重大交通事故,但在交通事故中导致受伤的儿童就达12人。 二、中小学生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的成因分析 (一)从中小学生的生理特点分析。 1、活泼好动,自控力差。这种活泼好动的生理特点,使他们在通行公路和街道时,或互相追逐戏嬉或在马路上捉迷藏、行走路线变化无常,不顾前后左右,不理车辆行人,任意穿行,极具突然性,因此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很高。 2、交通行为活动频繁。中小学生交通活动的路线虽不复杂,但是每日需数趟往返通行于学校和家庭之间的街道和公路。另外节假日和课余时间还经常上路嬉耍,是参与交通活动比较频繁的群体。 3、交通活动特点明显。中小学生上学、放学时间性强,且基本上都是集体行动。中小学生上学放学时间又正逢机关单位上下班,是车辆行人的高峰期,机动车流、自行车流、人流和学生流迅速交汇,交通环境立刻复杂起来。由于他们正处在成长阶段,身体和大脑发育还很不健全,反应能力、判断能力、处理突发情况的能力较差,同时,从一起起涉及少年儿童的道路交通事故中也不难看出,少年儿童缺乏应有的交通安全常识,交通安全教育与管理薄弱的问题较为突出。 (二)从中小学生的心理特点分析。 1.好奇心强,喜欢冒险。中小学生思维简单,思想单纯,求知欲望强烈,易于产生盲目的冲动和冒险行为。如与车辆赛跑,追车扒车,骑车追逐戏嬉,胡钻乱窜,低头猛拐,骑车撒把等行为,极易诱发交通事故。 2.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淡保中小学生处在启蒙教育和基础教育阶段,知识面窄,对违章的危险性没有足够的预料。在交通活动中,往往充满幼稚的自信,想跑就跑,想走就走,想过马路就立即横穿,令正常行驶的车辆防不胜防。在现实交通活动中,中小学生的好奇心和不稳定、贪玩心理造成了大量的交通违法现象的发生。 (三)从中小学生交通参与方式分析。 一是不满12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一〉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未满12周岁少年儿童,不管是生理上还是心理都未成熟,难以处置日益复杂的交通环境,骑自行车上、下学参与交通,极易造成交通事故,而学校对此疏于管理。 二是摩托车的家庭化,许多的家长利用摩托车接送孩子上、放学,一部分人不考领驾照,不戴安全头盔,这些家长连自身的安全都保证不了,更谈不上能保证学生的安全。 三是从校车的运行技术条件分析。目前乡村学校接送学生的车辆大都是客运中巴、自备小面包车,有的甚至还出现拼装车、报废车、无牌无证车、未经安全检测和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的情况,危害十分严重。 四是从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状况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举足轻重的一环。然而,现状是,我们对中小学生进行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还远远跟不上形势的发展。部分小学虽设立思想品德课,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仅占其中很小一部分,且多不作考试要求。中学基本上不设交通安全课,只是偶尔请交通警察到校给学生们讲讲法规。学生在最重要的成长阶段未能打好交通安全知识的基矗 三、预防中小学生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的对策 目前,在校学生和幼儿园儿童人数巨大,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群体,因而,如何卓有成效地预防和控制威胁中小学生人身安全的最危险因素——道路交通事故,不仅已成为交通管理工作的关键一环,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