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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族隔离对经济的影响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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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族隔离对经济的影响研究论文

种族歧视在古代即已存在,但其现代形式是从资本原始积累时期开始的,至今,在世界上若干地区仍存在种族歧视现象。这种现象是由反动统治阶级采取立法、行政和其他措施,鼓吹和散布种族优越和种族仇恨学说等造成的。种族歧视的表现有公开的、合法的,有隐蔽的、实际的。在南非,种族歧视突出地表现为种族隔离,这是白人种族主义者的基本国策,至今已有300多年的历史。在最近半个多世纪里,白人种族主义当局颁布的种族歧视法令就多达100多项。美洲的黑人、印第安人,大洋洲的土著居民,欧洲的原殖民地移民、少数民族和外国工人,亚洲的“部落民”和种姓集团等,都是今天种族歧视的受害者。 种族歧视是对人类尊严的凌辱,受到了国际舆论和国际组织的一再谴责。1963年11月20日,《联合国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宣言》第一次宣告,要迅速消除世界上一切种族歧视。 1966年3月7日, 联合国大会通过的《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规定:在政治、经济、社会、 文化或公共生活的各个方面 (如交通工具、旅馆、餐馆、咖啡馆、戏院、公园等),禁止一切种族歧视。缔约国承担义务,防止、禁止并消除各种种族歧视,特别是种族分离和种族隔离,保证不分种族和民族,人人有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权利。凡传播种族优越或仇恨思想,煽动种族歧视,对任何种族或民族煽动和实施强暴行为,概为犯罪,应依法惩处。1973年11月30日,联合国通过《禁止并惩治种族隔离罪行国际公约》,再次明确宣布,凡犯有种族隔离行为的组织、或个人,即为犯罪,应负国际罪责 种族歧视在英国历来就是一个令人关注的问题。1993年4月发生的黑人青年劳伦斯遭种族主义分子谋杀事件更是引发全国上下对英国种族歧视,特别是和公务员队伍中种族歧视问题的激烈辩论。劳伦斯是一名18岁的大学预科生,他在伦敦东南部的一个公共汽车站被几名白人青年无端杀害。事后尽管有5名嫌疑人被拘捕,但没有人被定罪。英国委托了一个由麦克弗森爵士领导的委员会进行了调查。调查报告认为,大伦敦局在调查这个案件的过程中严重失职,并表现出“性的种族主义”。后来,大伦敦局同意向劳伦斯的父母赔偿32万英镑。 此外,英国人对难民的歧视和骚扰也十分令人忧虑。最近的民意测验结果显示,大多数人认为英国接收的移民太多。80%的人认为,难民选择英国的原因是他们认为来英国是“轻而易举的事情”。2001年5月,关于袭击难民的报道近来也屡屡见诸报端。仅苏格兰格拉斯哥几个月来就发生近80起此类事件。难民在英国的处境也相当令人担忧。一些人因忍受不了艰苦的生活环境而逃出难民聚居区,靠乞讨甚至抢劫为生。难民问题已成为英国的一块烫手山芋。这一点,恐怕是在科索沃战争时慨然许诺的布莱尔没有想到的。 种族问题历来都是英国各政党竞选的主要议题之一。反对党保守党领袖黑格更是被舆论指为“好打种族牌”。在英国有较大影响的《星期日独立报》曾发表文章,标题就是“绝望的黑格打种族牌”。2001年5月月29日,在离6月7日的英国大选不到10天的时候,奥尔德姆事件亦成为英国各政党攻击对手的口实。英国第三大党自民党率先发难。其内政事务发言人休斯27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保守党有关难民政策的讲话催生了此次事件的发生。

只要有等级差别 就会有收入的差别 听起来像废话不过这个 不分种族 民族 性别 党派 什么的 谁都逃不开的规律.

猴子穿上人类的衣服,吃着人类的食物,也不是人类。缺少的是人类的思想品德。

是白人时代的种族隔离造成经济差,还是曼德拉之后南非解除种族隔离经济变差?白人时代主要是种族隔离造成国际社会经济制裁,以及种族隔离之前通过一些激进的方法造成透支式的增长。南非种族隔离之后,南非不能与欧美发达国家进行技术交流,同时也不能获得对方开放的市场,所以经济肯定有所下滑的。解除种族隔离之后,大批南非的白人技术人员以及非常优秀的管理人员纷纷逃离南非,而南非自己的黑人有没有能够胜任那些岗位的人员,所以导致技术断层。外加上黑人涌入南非城市但是没有文化技能找不着工作,只能从事犯罪活动,从而导致南非城市治安恶化,治安恶化的地方经济一般都不怎么样。

国外种族隔离制度研究论文

美国黑人,即美籍非裔人,是美国最大的少数民族,2006年以后人口数量已超越四千万,约占美国人口的。第一批黑人1619年作为奴隶被贩卖到北美洲来,以后的几十年内,大量的黑奴源源不断地被贩卖到北美洲。黑人主要被集中在以农业为主的北美洲南部从事种植棉花和烟草等农业生产。1776年7月,北美大陆正式通过了《独立宣言》,宣称“人人生而平等”,但这里的“人”并不包括黑人。南北战争后,虽然从法律上废除了奴隶制度,但黑人在很多方面仍受到种族歧视。二战以后,美国黑人开展了大量争取民族权利的斗争,斗争的主要目标是争取公民权和政治解放等基本人权。上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美国政府通过了一系列法令:1954年种族隔离政策在学校中被废除;1965年的选举法案使黑人有了完全的选举权;在1973年美国最高法院又宣布废除在美国北部各州学校中事实存在的种族隔离等。[1]可见,通过长期的斗争和努力,美国黑人的人权状况得到了较大改善。美国黑人在美国历史和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他们积极参与美国独立战争和反法西斯战争,同时对美国的经济发展也作出了巨大贡献,他们一直是美国农业的主要力量;在钢铁工业中黑人工人约占工人总数的三分之一;特别是在音乐、体育等方面,黑人的贡献更为显著,蓝调、爵士乐、HIP POP等主要音乐形式,都起源于黑人音乐。可见黑人在美国社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国际社会中,美国一直宣扬自己是“自由者的乐土”,自诩从法律上取缔了种族歧视,对其他国家人权问题指手画脚。那么在现实生活中,黑人是否具有与白人完全平等的权利,如在就业方面,雇主是否不考虑雇员的种族因素;在居住方面,白人和黑人的种族隔离樊篱是否被真正打破等等。本文试从种族歧视角度对美国黑人的人权状况进行分析研究。一、美国黑人基本人权方面受到的种族歧视1.司法领域中的种族歧视司法中的种族歧视相当严重,种族偏见根深蒂固。在美国,黑人犯罪往往受到比白人更重的刑罚。据美国城市联合会发表的题为《美国黑人状况》的报告,在美国黑人被捕后,被关进监狱的可能性比白人大3倍,黑人被判死刑的可能性比白人大4倍。据马里兰大学2005年12月的一项研究,杀了白人的罪犯比杀了非白人的罪犯被判死刑的可能性大2至3倍,黑人杀了白人被判死刑的可能性是白人杀了白人的倍,是黑人杀了黑人的倍。美国联邦调查局2005年10月发表报告称,2004年美国有9528人成为仇恨犯罪的受害者,其中有与种族偏见有关,是针对黑人的歧视,而犯仇恨罪的人中是白人。据统计,黑人成为仇恨犯罪受害者的可能性是白人的20倍。在洛杉矶市,56%的仇恨犯罪案是针对黑人的。[2]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方面的种族偏见约翰逊总统《选举权法》规定:只要拥有美国国籍并进行选民登记即可参加投票,但“2004美国选举法案”却规定选民登记时必须提供身份、居住地等一系列证明。2004年总统大选期间,经常有人向黑人散发传单称:凡欠付电费、房费等的人将在投票站外遭到逮捕,以此恐吓黑人选民。还有人假扮警察要求选民出示身份证明,但可以拿出身份证明的黑人不及白人的1/5,因此许多黑人选民被拒之门外。另外美国许多州都否定了在服刑和服过刑人员的选举权,从而消减并剥夺了一部分黑人的公民权,也使大量的黑人丧失了投票权、争取福利、就业、教育等一系列机会。[3]在被选举权方面,黑人能否当选不是依靠平等选举,在美国北部城市黑人人口必须占70%以上,黑人才有可能当选市长。在美国82个黑人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县,只有21位黑人县长。政党提名候选人则更不利于黑人,民主党和共和党的大多数成员是白人,他们都不愿投票给黑人候选人。另外政党中的白人领袖一般都限制黑人作为该党的候选人。二、美国黑人在社会生活中受到的种族歧视1.黑人居住方面的种族隔离居住上的种族隔离对黑人的消极影响是巨大的。因为在美国,居

维基百科有很多这样的资料,

“法律可以根除社会上有形的种族歧视制度,但却无法消除人们心中无形的种族等级心理;法律可以废除学校的种族隔离制度,但却无法消灭因贫富原因而形成的居住环境和居住模式”           摘自《The . Constitutional Experience》     于1776年7月4日建国的美国,在最初的80年里,黑人仍然惨遭奴役。即使在经历美国内战(1861—1865)之后,美国黑人仍然面临许多制度化的种族歧视。     其中对于公立学校中的黑白种族隔离制度的违宪问题以1954年的布朗案最具代表性 而黑人反对种族歧视的最主要武器就是宪法,特别是宪法第14条修正案。 即使布朗案最终取胜,,但是,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今天美国公立学校中事实上存在的种族隔离更多是由于贫富差距,而非种族歧视的结果。

一点也不奇怪,任何人谁住在或访问了一个主要的美国大都市地区,该国的城市往往是按照自己的种族模式组织起来的。在芝加哥,这是南北分界线。在奥斯汀,它是西/东。在一些城市,这是一个以基础设施为基础的部门,就像底特律的8英里公路一样。在其他城市,像华盛顿特区的阿纳科斯蒂亚河这样的自然屏障。有时这些分裂是人为的,有时是自然的,但并非巧合。

一个种族歧视的地主和银行家的故事所有独立的行动者长期以来一直作为一个解释,在大城市的某些社区隔离非裔美国人。但这种将美国的住宅隔离合理化的普遍假设忽视了联邦、州和地方政策的悠久历史,这些政策导致了今天全国各地出现的住宅隔离。法律色彩中的

:我们 *** 如何隔离美国的被遗忘的历史,理查德·罗斯坦,经济政策研究所(Economic Policy Institute)的一位研究助理旨在推翻这样一种假设:美国城市的种族组织状况仅仅是个人偏见的结果。他理清了一个世纪以来建立今日美国隔离城市的政策。从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新政中第一批隔离的公共住房项目,到1949年鼓励白人向郊区迁移的住房法案,再到市 *** 颁布的违反宪法的种族分区条例,罗斯坦证实了美国城市现状是违宪的,国家认可的种族歧视的直接结果的论点。与罗斯坦谈了他的发现和他对改革的建议。

你的书旨在扭转对美国城市如何被种族隔离的误解。人们有哪些最大的误解,它们是如何影响你对这本书的研究和写作的?”

总的来说有一个误解。这就是为什么全国每个大城市地区的社区都被种族隔离的原因,是因为一系列导致偏见和个人选择的事故。

的区别,房地产经纪人、银行的私人歧视,以及最高法院所称的所有这些e,现在通常所说的,事实上的隔离,是偶然或个人选择的结果。而这个广泛存在于政治派别中的神话,阻碍了我们纠正种族隔离并消除它对这个国家造成的巨大危害的能力。

事实上,在每一个大都市地区,种族隔离都是由明确的联邦、州和地方政策强加的,没有这些政策,个人的偏见行为就会消失否则歧视就不会很有效。如果我们理解我们的种族隔离是一个 *** 支持的制度,当然我们称之为法律上的种族隔离,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开始补救。因为如果是个人选择,很难想象如何补救。如果这是由 *** 行为造成的,那么我们应该能够制定出同样有效的 *** 行为来扭转这种局面。

你为什么认为这些政策的历史存在这种全国性的健忘症当我们取消公共汽车的隔离时,人们可以坐在他们想要的公共汽车上的任何地方。当我们取消餐馆种族隔离时,人们可以坐在餐馆里任何他们想坐的地方。即使我们取消了学校的种族隔离,如果裁决得到执行,第二天,孩子们也可以去他们附近的学校上学。但居住隔离是一件更难做的事。如果我们禁止居住区隔离的影响,那就不是说第二天人们就可以搬到曾经被联邦政策排斥在外的郊区。

所以考虑到这是多么的困难和对现存的破坏性1949年颁布的一项允许种族隔离的住房计划。上世纪50年代,当民用住宅产业开始复苏时,联邦 *** 资助大规模生产的建筑商在郊区建造住宅,条件是郊区的住宅只能卖给白人。没有非裔美国人被允许购买,联邦住房管理局经常增加一个附加条件,要求在这些地区的房屋中的每一个契约都禁止转售给非裔美国人。

最终,我们在全国各地都遇到了这样的情况:白色项目中有大量空房,而且等待时间很长黑色项目列表。形势变得如此明显, *** 和当地住房机构不得不向非裔美国人开放所有项目。因此,这两项政策,城市地区公共住房的隔离和白人家庭离开城市地区和郊区的补贴,创造了我们今天所熟悉的那种种族模式。

最高法院在布坎南诉沃利案中的裁决如何使美国走上了种族住房隔离的道路

在20世纪初,一些城市,特别是像巴尔的摩、圣路易斯和肯塔基州路易斯维尔这样的边境城市,通过了分区法令,禁止非裔美国人进入白人占多数的街区。1917年,最高法院在布坎南诉沃利一案中裁定,此类法令违宪,但并非出于种族原因。法院认为这是违宪的,因为这样的法令干涉了业主的权利。

因此,全国各地的规划者如果试图隔离他们的大都会地区,就必须用另一种手段来这样做。20世纪20年代,美国商务部长赫伯特·胡佛(Herbert Hoover)组织了一个分区咨询委员会,其职责是说服每个司法管辖区通过一项法令,将低收入家庭排除在中产阶级社区之外。最高法院没有明确提到种族问题,但有证据表明,(商务部)的动机是种族主义的。各司法管辖区开始采用经济专属的分区条例,但真正的目的部分是为了排除非裔美国人。因此,他们制定了一些法令,例如,禁止在有独户住宅的郊区建造公寓楼。或者,他们要求独户住宅有很大的挫折,并设置在多英亩,所有这些都是为了使郊区种族排斥。

即使布坎南的决定是在1917年作出的,许多城市继续有种族条例公然违反该决定。弗吉尼亚州里士满市通过了一项法令,规定人们不能搬到禁止他们与该街区大多数人结婚的街区。由于弗吉尼亚州有一项禁止黑人和白人结婚的反异族通婚法,该州声称这项规定并没有违反布坎南的决定。其中许多装置被用来逃避法庭的判决。一些城市通过法令,禁止非裔美国人居住在白人占多数的街区。因此,布坎南的决定并不是完全有效,但它确实 *** 了经济区划的发展,使非裔美国人远离白人社区。

的人说,住房隔离是因为非裔美国人根本负担不起中产阶级社区的生活,但你认为这过于简单化。

一方面,当这些公共隔离的做法是最有害的,许多非裔美国人可以负担得起住在白色郊区。在联邦公路管理局的支持下开发的大型分区,如纽约的莱维敦,都是在全白色的条件下建造的。这些地方的房子以今天的美元计算,每套卖了大约10万美元。它们的价格是全国平均价格的两倍,非洲裔美国人和白人都很容易负担得起,但只有工薪阶层的白人才被允许购买这些房屋几代人以来,这些房子的售价是全国平均房价的7至8倍,工人阶级家庭负担不起。因此,当房屋刚建成时发生的种族隔离创造了一个永久性的制度,随着升值的增长,将非裔美国人拒之门外。白人家庭从房屋升值中获得了房屋净值、财富。被迫居住在公寓里而不是房主的非裔美国人一点也没有得到这种赏识。

的结果是,今天非裔美国人的平均收入约为白人收入的60%,但非裔美国人的平均收入约为白人收入的5%。这一巨大差异几乎完全归因于20世纪中叶违宪的联邦住房政策。

在2008年金融危机中,反向重组对非裔美国人社区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反向红线是一个术语,用来描述银行和抵押贷款机构针对少数民族的剥削性贷款,称为次级贷款。这些贷款通常是为了诱使非裔美国人和拉丁美洲的房主以低利率为他们的房子再融资,一旦他们被锁定在抵押贷款中,利率就会飙升到非常高的水平。在许多情况下,这些次级贷款发放给有资格获得常规贷款的非裔美国家庭,但他们被拒绝提供这些贷款。其结果是少数民族社区的止赎率远远超过白人社区。联邦监管机构当然意识到,他们监管的银行正把这些贷款瞄准非洲裔美国人的债券。这是他们的工作。因此,联邦 *** 在2008年之前的这段时间里一直在进行这一反向调整。其结果是中产阶级和中下层非裔美国人的社区遭到破坏。

如果联邦 *** 参与其中,那么随着国家继续从危机和居民歧视的遗留问题中恢复过来,联邦 *** 现在有什么义务呢

的义务是根据我们的宪法。如果这是违宪行为,我们 *** 有义务制定补救措施。并不是简单地说“我们不再分离”就造成了一种情况,即分离的家庭可以选择搬到融合的社区。但是有义务纠正种族隔离。

这就是为什么学习这段历史很重要的原因。如果人们认为这一切都是在没有 *** 指导的情况下发生的,那么宪法就没有义务取消种族隔离。这可能是一个好的政策,但没有义务。

有很多补救措施。例如,国会可以禁止在隔离的郊区使用排除性分区条例,并禁止在郊区变得多样化之前执行这些条例。这将允许开发商在所有白人郊区建造联排别墅、普通公寓楼或独栋住宅,目前这些都是禁止的。我们可以遵循许多政策,但如果不首先了解 *** 在造成种族隔离方面的作用,我们就不太可能获得发展这些政策的政治支持

经济法对经济的影响论文

我国当前的经济转型首先是经济资源配置方式的转换,即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与此相联系的必然是经济管理者 ——政府角色和职能的转变,即由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由主要直接参与经济竞争转向为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产品和有效的公共服务。上述转型的成功推进必然带来经济活动的主体——企业生存方式的彻底转变,即从听命于行政机关,被动执行政府计划的附属机构转变为以市场为导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的市场经济主体。经济转型也包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即从片面强调量的扩张转为重视质的提高,从单纯追求经济效益转向实现人、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实现可持续增长。经济转型似乎是“无形之手”高歌猛进,攻城掠地,“有形之手”步步退让,一败涂地,一切以市场化为价值取向。但是,市场经济本身能否自发形成,经济转型能否完全依赖市场自身的力量自动实现呢?我们所追求的经济转型的目标果真是市场之手独霸天下,国家在经济生活中消失得无影无踪的所谓自由经济吗?如果不是,又该如何实现经济的成功转型?经济转型后的目标体制又该是怎样的昵?当前我国经济转型时期由于新的经济体制尚在建立和完善的过程之中,旧的经济体制和观念尚未彻底退出历史舞台,新旧体制的冲击和对抗,使经济领域内暴露出来的矛盾,盘根错节,错综复杂。解决这些问题既是促进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也是经济成功转型的基本前提,而每个矛盾的解决都离不开经济法思想的指导,离不开经济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一、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模糊,急需按经济法理念重新定位政府改革的滞后,是我国经济转轨进程中面临的主要矛盾。改革开放以来,历次政府机构改革不尽如人意,政府职能转变未能取得实质性成果,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理论认识上的模糊不清,没有彻底解决国家在现代经济生活中的正确定位。改革开放前的政府是一个无所不包的政府,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都由政府管制,以命令、服从为特征的行政管理关系取得绝对的统治地位,企业和个人完全丧失了主动性、创造性。近几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那种认为政府应当彻底退出经济活动领域,只当守夜人,一切交由市场的论调一度博得多方喝彩。在国家与市场的关系问题上我们常常是非此即彼,国家不是“越位”,就是“虚位”,总是很少“到位”。当前,我国的改革面临经济、社会全面转型的挑战,这是一个更为深刻、更为复杂的改革新阶段。经济转型要求构建现代产权关系,社会转型需要形成新的社会利益整合机制。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转型,在实现权利的多次分离后,国家成为集多种身份和多种职能于一身的集合体。具体来说,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国家应是三重身份(行政管理者、经济管理者、国有资产所有者),三种职能(行政管理职能、经济管理职能、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实现三次权利分离(行政管理权与经济管理权相分离,经济管理权与国有资产所有权分离,国有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或法人财产权相分离)。国家以不同的身份,行使不同的职能,就会形成不同的法律关系。正确认识由国家参与的各种不同法律关系的性质,才能准确适用法律,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同时我们认为按照经济法基本要求,不仅要实现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转变,还在于要实现政府治理方式的转变,从依赖行政命令转而依靠法律保障,遵循经济法律制度行使国家的经济管理职能,实现从人治到法治的历史性跨越。二、经济的二元结构特征显着,城乡、地区矛盾的解决有赖于经济法律制度的完善。中国经济存在多重二元结构性矛盾,其中最突出的表现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巨大反差和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引起的地区差异。城乡、地区矛盾的日益突出已经成为制约中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主要结构性障碍,如何化解矛盾不仅是经济发展中面临的首要课题,而且已上升为一个严峻的政治问题。经济法既服从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尊重市场主体的独立性、自主性和创造性,又强调国家应当在经济生活中发挥正确的作用,它把“无形之手”与“有形之手”辩证地统一起来的特征显示其对于解决城乡、地区二元矛盾天然地具有优越性和独到性。针对当前农村中公共卫生、基础教育、社会保障等财政投入严重不足;违法侵占农民土地,任意降低征地补偿标准,漠视失地农民的就业和生活安置以及农民负担过重,乱集资、乱摊派屡禁不止等问题,从完善以下三个方面的经济法律制度入手,有助于构建规范的、持续长效的缩小城乡差别的法律机制。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制定统一的财政法,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之间事权与财权划分不清晰,权利与义务不明确,导致财政支出责任不落实,上下级政府间一事一议,讨价还价现象较为常见。而且,目前我国普遍实行的市领导县的财政体制,客观上使得农村社会经济资源、资本更主要地是被城市所汲取,加剧了城乡二元分割。行政长官追求立竿见影的政绩驱动与财政支出法律规范的缺位,往往使农村成为最终的牺牲品。所以,首要的是要建立科学完备的财政法律体系,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责、支出责任和税收划分规则,确立覆盖城乡的统一的公共财政支出原则,强化市以上各级财政对农村基础教育和基本社会保障的支出义务,规范上下级政府间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并把城市返哺农村的各项制度具体化,才能从根本上有助于缩小城乡差距。其次,要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法》,明确土地承包权的物权性质,并赋予权力保护以可诉性。2003年新的《土地承包法》虽然对于保护农民长期、稳定的土地承包权,限制土地发包方滥用权力等方面起到很大作用,但仍然存在许多尚未解决的问题。首先,确权工作严重滞后,估计有约30%的农户仍然没有领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权属登记进程的滞后,导致大量土地承包纠纷只能适用土地承包合同,弱化了土地承包权的物权性质,客观上助长了发包方任意毁约行为。其次,侵害土地承包权的责任形式单一,法律责任轻,违法成本低。根据承包法第54条,侵害土地承包权的只是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几乎不用承担刑事责任。而所谓的民事责任,由于侵害方主要是村、乡集体组织,也几乎难以得到实际执行。最后,权利救济渠道阻塞,可诉性差。长期以来,许多基层法院拒绝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1999年最高法院出台有关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后,虽然规定应当受理,但是许多地方对土地承包这一典型的经济法律关系缺乏正确的认识,仍然纠缠于该法律关系到底是民事法律关系还是行政管理法律关系的争论而不能自拔,其结果是牺牲了广大农民应当得到国家司法救济的正当权力。最后,应当建立和完善农业税收法律体系,规范各类涉农收费。乱收费、乱摊派之所以屡禁不止,源于我国农村税费名目繁多,包括农业税、附加税、特产税、屠宰税、“三提五统”、教育集资以及以资代劳款、地方行政劳务收费、地方行政性收费等等,而这些税费的征收依据主要是税收行政法规和各级政府决定,对收费项目的创设权限和程序没有法律约束,现有的有关农村税费的规范性文件位阶低,缺乏权威性和稳定性。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逐步推进,在条件成熟时,以最大限度减轻农民负担为出发点,以统一的涉农税法理顺国家、集体、农民之间的分配关系,规范农村基本分配制度,才能从制度上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我们再来看区域差别。为了缩小东、中、西三大经济区域间的差距,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国家开始贯彻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方针,不断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政策倾斜。随着经济转型的推进,国家职能的转换,公共财政体制的确立,除大型基础设施外,中央政府势必改变以往直接投资设厂的支援模式,加大对中西部地区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将成为必然选择。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实行分税制国家处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财政关系的普遍做法和基本方式。它是基于中央和地方财政之间的纵向不平衡及各地区财政的横向不平衡所产生的,是国家为了实现区域间各项事业的均衡发展而采取的一项财政支出制度。实施转移支付制度的目的,是通过中央财力的转移分配来调节地区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从而达到运用财政分配职能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目标。但是,我国目前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具有明显的过渡性特征,还存在许多问题。比如,税收返还以保证地方既得利益为依据,从而把原有的财力不均问题带入分税制财政体制中,未能体现财政均衡原则,也与设置转移支付的基本目标相违背;中央对地方的专项拨款补助缺乏规范的法律依据和合理的分配标准,与中央和地方事权划分的原则不相适应。另外,财政补助分配透明度低,随意性大,监督约束不足也亟待改变。所以,在合理划分各级政府事权与财权的前提下,有必要制定转移支付法,明确财政转移支付的原则、目标和形式,制定科学合理的计算标准,形成一整套规范的监督约束机制,才能充分有效发挥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对平衡区域间差别的作用。三、市场经济秩序混乱,行政治乱应让位于依法治理经济转型经常伴随着经济秩序的混乱。市场本身不能自动产生良好的秩序,秩序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必须也只能由政府来提供。企图单纯依靠民事法律制度,依赖市场主体的自我约束就能达致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是对市场迷信式的崇拜,注定是水中月、镜中花。营造良好的经济秩序必须依靠政府的力量,而政府也必须改变以往行政命令式的管理方式,一时的暴风骤雨只能冲走地表的浮土和污秽,却无法冲跨滋生混乱的深层土壤,更不能培育出一个井然有序、生机勃勃的万花园。

我觉得你可以参考下(争议解决、世界经济探索)等等这样的期刊参考下里面的论文

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经济之法,必须随着社会经济形势和市场的变化而变化。作为现代性法的经济法,要充分发挥出法的实践功能,必须建立在对其根本性特征的深刻认识与理解之基础上。本文拟从经济法的动态性和政策性入手,整合为经济法之区别于民商法、行政法之显著特征之经济法的相对软性,详细阐述其成因、内容及对经济法实践的意义。所谓经济法的相对软性,主要是指,在经济生活急剧变化的今天,由于受到经济变化的影响,经济立法变动较快,法律规范与经济政策之间的界限不甚明显,较之传统稳健的具有大陆法色彩的其他成文法,显得较为灵活和多变,并且在经济执法或司法中显示出非严格性,所以借助国际法中“软”的概念,取其不稳定、不强硬之意,对经济法法律规范本身的特点进行一些描述。 一、 经济法的动态性 (一) 经济法动态性之界定 法律之稳定性作为法之价值体现,一直以来为学者青睐有加,人们可以凭法而对自己的生活有预期,进而确定自己之行为模式,成为法之社会功能的重要表现。但从本质上说,所有的法律都不是绝对稳定的,因为“稳定性和确定性本身却并不足以为我们提供一个行之有效的、富有生命力的法律制度,法律还必须服从进步所提出的正当要求”,而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经济运行”之法,基于调整对象之多变性,更需适时适度的作出变动,体现出独有之特征。 首先,“市场失灵”的理论给经济法提供介入市场的理论基础。“由于市场缺陷出现的逐步性、阶段性、市场缺陷的相对性以及不同性质的市场缺陷的存在,导致不同时期市场对国家干预的需求在质和量上有差异;又由于干预成本、干预能力及经济法的功能局限等因素使干预的范围不可能一成不变”,因而使干预范围之确定变得相当复杂而有动态性,国民经济的各领域都可能成为国家干预之对象,只是在不同阶段实际受干预的领域不尽相同。 其次,既使市场良性有序的运转,也并非意味市场即静止不变的,而处于运动发展之中,因而国家不必时刻对某种经济关系进行干预,经济法的主体范围会发生变动呈现出一定之动态性。 再次,从经济法之发展趋势来看,深受经济学理论之基础性影响,自上世纪30年代以来的大萧条,凯恩斯革命,大滞涨,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学思想通过经济政策渗透至经济之法,基于经济学理论之百家争鸣及统治者之选择使用,经济法也呈现出方向性之变动。 故经济法的动态性可界定为:经济法不可一成不变,为了实现国家干预经济之职能,必须随着社会经济形势和市场之变化而变化。 有些学者在界定动态性概念之后,特将动态性与不确定性,模糊性作比,认为 “动态性是具一定客观性,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而不确定性则不可避免带有强烈的主观性色彩”,而且“法的模糊性也是法的一种不确定性,是法的类属边界和性态的不确定性”。然而在法哲学之法的主观性和客观性之观念上我们已知道:我国虽继受前苏联之“法的统治阶级意志说”,但社会生活之实际、客观规律仍是法之生命源泉,脱离了经济基础与人们内心对公平正义之认同,法律的社会功效是会大打折扣,甚至于沦为“恶法”的。故在谈论法之动态性时,就已经包含了法之客观性之基础问题的认同,无需再强调之。 (二)经济法动态性之成因 1.经济法的外部条件决定之 首先,“市场失灵”的存在。市场经济是一种以市场为基础配置社会资源的经济运行方式,“虽然不具有统一的智力,它却解决着一种当今最大的计算机也无能为力的涉及亿万个未知变量或相关关系的生产和分配问题。”但在市场经济中,价格调节和经济个体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行为在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和合理使用过程中,仍存在许多问题,即市场失灵。表现在: (1) 市场功能存在缺陷,它在提供公共产品和维护公共利益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公共产品具有强烈的“外溢性”,诸如市场主体可以不付代价地得到外部之经济效益,或由于外部之损害而得不到应有之补偿。而且诸如国防、消防、科教文卫等公共产品,市场机制不能完全提供。 (2) 市场竞争的失灵。价值规律的自发作用往往导致垄断,而垄断在一定程度上反过来就会破坏市场机制,排斥竞争,导致效率降低。 (3) 市场不能实现公正的收入分配。市场交易原则的平等自愿和等价有偿,但由于经济个体的资源禀赋存在差异,收入水平必然会有差异,且价格随供求波动,市场的自发调节易引起收入差距扩大,使财富集中到少数人手中。即成为社会不安定的重大因素。 (4) 市场调节本身存在一定的盲目性。价值规律对市场的调节实际上是一种事后调节,从价格形成、信息反馈到产品生产,有一定的时间差。 (5) 市场信息不对称。市场主体是有限理性的,市场价格的滞后和偏差使信息具有稀缺性,尤其是交易双方不对称的信息分布,会引发主体的投机主义逆向选择的道德风险以及商品市场的劣币驱逐良币。 (6) 存在经济周期。经济周期是个人理性导致集体非理性的最典型例子。在市场体制中,每个市场主体都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没有一个主体在主观上为市场的宏观效率负责。也就是说,市场是一个没有“大脑和心脏”的机体,因此运行过程中方向的迷失在所难免。 市场失灵是在市场发育过程中逐步显现的,随着经济结构、经济规模、市场成熟度的变化而波动,从而呈现出“动态性”。故对此进行干预的经济法也必然具有动态性的特征。主要为调整的手段具有综合多变的特征。 其次,“政府失败”的存在。主张运用政府宏观调控手段干预经济的各种经济理论,基于一种认识:即政府比单个经济主体掌握更多的信息,在某种意义上是说政府是一个全知全能的单一主体,故而可以有效消除单个主体在从事经济活动中的试行错误。但上世纪70年代“大滞涨”之事实表明,与市场机制的运作失灵一样,政府也存在失灵。其根本原因在于强调政府对经济实施高强度干预的主张,过于夸大了政府的能力。在现代科学技术水平的制约下,政府还不具备足够的能力去准确收集信息,并由于政府自身的偏好,异化的政府可能不能形成与整个社会的要求相一致的社会偏好。因而政府事实上很难做到能够在最合适的时机、以最适当的强度实施对经济的干预。而且,即使作为理论概念的政府能作到这一点,也难以保证具体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对政府意志之忠实贯彻,这将带来巨大的成本。 故应有谨慎认识政府作用之基础上,承认政府对经济之干预,使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既能使这种干预的成本最小,又能有效弥补市场机制本身的不足。即存在一潜在边界,政府不能越界行事。反映到经济上,表现为经济法的调整范围之不固定性:当市场出现失灵时,需要将原本不属于经济法调整的对象纳入调整范围,表现为一定之扩张性。当市场失灵因国家干预而得到弥补后,由于政府失灵的客观存在,政府就要收回“干预之手”,经济法之调整范围因而收缩,表现出一定之回复性。 2 经济法的自身品格决定之 首先,经济法的动态性是由经济法宗旨决定的。经济法的宗旨是“政府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对经济运行进行协调,以促进经济稳定增长,保障经济公平与社会公平,实现经济与社会的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为实现此宗旨,经济法将其着眼点放在社会经济运行的各种具体变动因素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即社会经济的整体发展上,而不像民商法之着眼于价值规律在微观经济领域的运用上。而且从时间上看,市场机制具有较强的稳定性,而社会和市场中的各种具体变动因素则具有较大的波动性,多变性。故针对这些变动因素的国家干预也必然具有多变性。 其次,经济法的动态性也是由经济法性质决定的。现在多数学者对经济法之界定为社会法性质,以期弥补无法纯粹将之纳入公法、私法之困境。但由乌尔比安对公私法之界定并佐之以史尚宽先生关于现代公私法之观点:公法调整政治关系以及国家应当实现的目的,有关国家的稳定;而私法调整公民个人之间的关系,为个人利益确定条件和限度,涉及个人福利。可以认为经济法带有强烈的公法性质,其任何一种经济法律关系都体现出国家公权力的存在。与行政法之“有限政府”的控权法不同,经济法之授权法性质又给予经济法的调整手段和途径以较大的空间,时时与民商法等私法耦合,这就决定了经济法变动性的程度要大于民商法这类纯粹的私法。因为作为私法的民商可以以主体之相互合意在法律界定的范围内排除法律、政府的积极介入,民商法之调整手段可具有原则性统领意义,具体由各多姿多彩的市民生活丰富之,具有强大的包容性。而国家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其权利和义务的运用不允许随意变通,社会经济的变化导致旧的经济法的不适应,不能由经济法律关系主体靠合意去克服,而只能通过经济法的变动去克服。 (三) 经济法动态性之内容 1.变动性 如前所述,经济法在调整手段、调整范围、调控主体等一系列方面随经济社会之变动而变动,故此不加以赘述。 2.扩张性与回复性 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经济之法,基于弥补行政法之介入经济生活之无能力,有限政府“限权”之功能而为国家的经济管理职能的操作运用而“授权”,是国家运用公权力对私权利之干预。一方面,在市场失灵时,对那些在市场正常时不应由其干预之经济关系进行干预,触及市民社会内部运作,这是对民商法的缺陷的弥补,是必要之“扩张”;另一方面,作为常态的宏观调控,经济法赋予调控主体的国家经济管理职能,保证其宏观调控权力来源的合法性。但只要是权力就具有扩张性,具有管理扩大化的倾向,这也是动态性之表现。 但在我国之特殊国情之下,“有限政府”之观念尚未完全建立或深入人心, “官本位”统治长达二千多年,国家运用起经济法之扩张性功能时得心应手,市民社会也长于依赖国家之干预,对防范来自国家之越权侵害缺乏怵惕之心,甚至认为理所当然。因而强调经济法之回复性就更为重要,也即保持政府干预之“度”的问题。 对于第一方面的扩张性,应从经济法对调控时间、调控力度、调控手段之明确和程序性规定来防范公权之界越。而对于第二方面的常态扩张性,就应从“控权法”角度理解经济法,转变“政府管一切”的观念,附责任于权力之后,启动权力即意味着责任之“达摩克利斯之剑”的高悬,以达到经济法的回复性。 3.相对稳定性 任何法律若失去稳定性,必难以实现其指引行为的社会功能。“一个完全不具稳定性的法律制度,只能是一系列仅为了对付一时性变故而制定的特定措施。它会缺乏逻辑上的自恰性和连续性。”经济法具有动态性,但也是一个个相对稳定且具有延续性继承性的经济法律制度才构成了经济法发展的历史。

认识经济法论文2000字篇2 论经济法中社会中间层的地位和作用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市场经济中涌现出了一批不同于政府与企业的组织,这些组织独立于政府与市场之间,为政府干预市场、市场影响政府以及市场之间相互联系起到中介作用,它就是社会中间层,其产生得益于物质生产关系的变动,已经逐渐受到了尊重与理解。 一、社会中间层是作为经济法主体的适格性 经济法主体区别于民法主体以及行政法主体。根据角色理论,同一主体,由于受不同的法律规制,因而其角色可能会不同。中间层根据其角色的不同可以分为民法上的主体也可以分为行政法上的主体,也可以分为经济法上的主体。但根据社会中间层的双重属性可以得知其划分为民法主体或者行政法主体是有理论上的缺陷的,因此我们把社会中间层定义为经济法上的主体。 1、社会中间层的产生与经济法的兴起具有相似性 经济法是在政府失灵以及市场失灵“双重失灵”的背景下产生的,这种“失灵”主要表现为:宏观经济不稳定、微观经济低效率、社会分配不公。而社会中间层也产生于市场失灵以及政府失灵导致对于一些问题无法及时处理的情况下,其产生主要用于解决“双重失灵”所带来的社会经济问题,这种产生的背景也完全符合经济法所追求的平衡个体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经济增长、保障效率与公平、协调经济发展的目标,因此二者具有相似性。 2、两者都注重追寻社会公共利益 经济法是社会本位法,以追求社会公共利益为主要价值观念,以社会本位作为其基本立场和归宿。社会中间层作为从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中分离出来的群体,具有很强的公正公平性。两者都注重追求社会公共利益为主要目标,均具有很强的社会正义性。 3、经济法与社会中间层都具有缓冲作用,都发挥着媒介作用 经济法是介于公法与私法之间的第三法域,伴随着政府与市民社会的联系加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的不断完善,传统的私法以及公法对众多的主体已经无法进行调整,因此作为第三种法域的经济法即应运而生,经济法的出现更适应时代的发展趋势,更能在政府与市场、政府与市民社会、市场与市场之间起到良好的“润滑剂”的功能,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对不可避免的社会矛盾也起到了缓冲作用。 二、社会中间层的类型化分析 1、经济管理主体 经济管理主体,主要是指依据宪法和行政法设立,由宪法和行政法明确其性质、职能、任务、隶属关系等,承担决策、协调、执行、监督等国民经济管理职能的组织或机构。该类主体是管理性与经济性的结合,不仅其管理对象具有强烈的经济性,而且其管理手段也具有强烈的经济性。当然,经济管理中不应当排除权力机关与司法机关。 2、社会中间层 社会中间层是指独立于政府与市场主体,为政府干预市场、市场影响政府和市场主体之间相互联系起中介作用的主要团体。主要包括:行业中介性组织、特殊资格的企业以及其他中介组织,这些组织根据法律的规定以及特定机关的授权,享有一定的经济权限,并在权限范围内进行协调与管理。 3、市场主体 市场主体是指经营者、劳动者以及消费者等社会经济活动的基本参加者。市场主体是国民经济活动的基本单元,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最终通过他们的行为最终得以实现。 三、社会中间层的功能分析 1、分离于政府的功能 (1)公共服务功能。社会中间层主体种类繁多,提供的服务也是多种多样。就其存在的活动空间而言,他们的公共服务主要分布在经济鉴证、环境保护、权益保护、社区服务、经济中介等领域。其基本职能主要是:资产评估、消费者权益保护、社区服务、经济中介等方面。以美国加工商协会为例,其功能主要表现为:它承担着教育培训、科研、食品检验、产业规划、法律咨询、国际合作、商业保险、市场开拓等方面的大量工作,为企业提供各种服务,使其受到很好地发展。 社会中间层的这些职能与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职能还是有所不同的,最大的不同主要体现在其自发性,社会中间层会自发组织社会活动项目以保障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是一种民间的自发性组织或者社会团体。但是其保护的利益却没有政府社会保障的范围广。 (2)社会保障功能。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保证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公民能够维持生存,保障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进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国民生活质量。社会中间层提供社会保障的对象主要是:红十字会、慈善组织等。 2、独立于市场的功能 (1)对市场的监督功能。社会中间层可以在交易的过程中对交易相对人的资格、交易标的合理性、合法性,以及对交易的价格、真实性进行审查。 (2)自律功能。社会中间层是相对于政府与市场主体而言的,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具有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它可以通过颁布内部章程来约束内部成员,此种自律性的行为不受其他任何成员的干涉。但是这种自律性必须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违背法律的行为是不受法律所承认的。 3、调节政府与市场之间关系的特有功能 (1)沟通协调功能。社会中间层的最突出的额特性就在于其协调性。政府与市场是完全不同的两个社会主体,一方的急剧膨胀会导致另一方的权益受损,因此需要社会中间层进行介入,以平衡两者之间的利益。具体表现为:社会中间层主体将政府制定或出台的政策、法律传达给社会主体,使其更好地贯彻国家的政策或法律意图,规范自己的行为、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社会中间层主体也应当将其掌握的大量的市场信息反映给政府,使其制定出更符合市场规律与需求的经济政策。此外,社会中间层的作用还体现在调节市场主体之间的矛盾与冲突。 (2)保护恢复功能。社会中间层的另一个重要作用是保护单独个体的利益,尤其是保护弱势社会群体的利益,恢复其被侵害的权益,社会中间层可以利用其相对有利的地位以及专业化的知识水平来组合优势资源,去帮助更多的弱势人体。 (3)预防功能。为预防市场失灵,国家需要有效的介入到市场经济运行的方方面面,但是过多的政府干预,会阻碍市场发展的积极性和有效性,因此社会中间层必须要保障国家干预的适度性与有效性,预防过度干预带来的恶果。 (4)补充完善功能。对于国家以及市场难以进行调节的领域,社会中间层应该积极明确自身任务,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社会主义经济体系的健全做出最大的贡献。 四、结语 社会中间层作为经济法主体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社会中间层作为新生力量,却蕴含着巨大的能量,我们在研究其具体内容以及运行机制的同时,也要注意在法理、学科等角度突出其重要地位,以此来获得更多的重视。我们要通过更多的途径来发挥其积极作用,减少消极作用,为社会的经济发展做贡献。 猜你喜欢: 1. 有关经济法方面的论文发表 2. 关于经济法方面的参考论文范文 3. 经济法的论文参考 4. 有关于经济法的免费论文

农业对经济的影响研究论文

人类的生存发展离不开粮食及农副产品,农业经济的发展关系到人类生存质量,更会直接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

【1】浅谈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

新农村发展、农业经济、农民收入是我国国民经济、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国家已明确提出三农问题的建设发展是今后工作的重点,尤其是十八大的召开,更加明确了加强三农工作的方向。

近年来我国农业经济虽有较大发展,但因我国农业基础比较薄弱,农村人口多、分布广,尤其是一些较为偏远的地区,经济基础薄弱,发展较为缓慢,农村的发展还没有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在发展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农业经济、农村经济发展现状

1、粮食稳产、农业经济稳步发展

近年来我国农业经济取得了快速发展,在国家一系列的惠农政策扶持下,新技术、新品种得到推广与应用。

无论是农业生产还是农业相关产业都得到了较大发展,粮食产量稳中有升,用现有耕地面积解决了13亿人口的粮食需求。

相关的农副产品不仅可以满足国内市场需求,而且还可以远销国外为国家创汇创收。

2、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农业科技含量不断提高

随着国家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如公路、乡村道路、农田水利工程、节水灌溉设施、人畜饮用水、天然气、沼气利用等,大力发展了规模化禽畜水产养殖、退耕还林、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等。

同时农业科技含量也进一步提高,如新技术推广、机械化播种、温室栽培、地膜覆盖、秸秆利用、配方施肥,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发展循环经济、再生利用等。

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建立专业网站,推广普及各类农业技术与农业信息,为农业生产、病害防治等提供技术服务,使各地农业科技水平都有明显的提高。

3、无公害优质农产品产量不断增加

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和种植结构,各粮食生产基地的无公害粮食种植面积不断增加,优质、无公害农产品也在不断增加,而且都取得了较高的收益。

各地林业、果业、畜牧养殖业及其相关加工产业也得到快速发展,不仅丰富商品种类、满足了城乡居民的消费需求,而且也提高了农户的经济收入。

同时随着国家重视及不断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的投入力度,退耕还林,治理沙化,控制排放等各项举措,使各地生态林面积均在大幅度增加,及时遏制了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恶化。

4、农民收入不断提高

随着国家不断加大实施惠农补贴政策的力度,以及农村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各项民生工程的不断出台,农村征地补偿制度及补偿标准的不断提高等方面,都增加了各地农民的经济收入。

农村合作组织的建设与发展,农业生产机械化、集约化,节约了大量农村劳动力。

剩余劳动力或是进城务工,或是自主创业,不仅增加了收入,提高了生活水平,而且还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解决了劳动力过剩的问题。

据相关数据表明,近10年我国农民人均收入每年提高都达10%以上。

5、农村社会事业得到改善,惠农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随着国家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广大农村各项社会事业都有了较大发展。

开展了农村合作医疗,改善了农村办学条件,“科技下乡”使农民大受益处,不仅改变了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也改变了落后的观念,使农民生活水平也明显提高。

近年来,各地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惠农政策,及时发放粮食补贴及减免农业税,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经济负担,使广大农民朋友的种粮积极性得到鼓舞和提高。

二、农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缺乏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现代化

各地、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农业产业化程度不高,农业农村产业结构不尽合理,即使有的地区形成了产业体系,但发展较为缓慢。

高效经济作物种植面积不足,部分农产品附加值低,市场竞争力不强,农业、林果业、畜牧水产业、特色农产品等优质产品所占比重不高。

相关产业发展缓慢,缺乏地域特色,个别地区农业基础设施还比较落后,农业机械化、现代化水平较低。

2、部分地区农业基础设施较为落后

长期以来我国广大农村,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偏远山区基础设施较为落后,如电力通信、农田水利、人畜饮水、防洪设施、道路交通等,存在着年久失修、设施老化、设备陈旧,有的设施设备早已失去其应有的功能,形同虚设。

致使农业抗灾能力不高,严重影响农业生产,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个别地区的乡村道路还存在着“泥巴路、翻浆路、断头路”,使交通受阻,农用物资、设施设备、招商引资、农产品运输等都严重受限。

有的地区还未开通通信电缆工程,使当地无法适时接收最新讯息,无法利用网络为农业生产服务,严重影响了农民知晓国家最新政策法规与市场信息。

近年来国家虽然加大了投入力度,但仍有部分地区尚未得到解决,这些现存的问题都严重制约着农业经济的良好发展。

3、生产力水平低,思想落后保守

多年来,部分农民思想落后,观念保守,文化水平较低,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部分农民,仍然残留着一些旧思想、老习惯,老观念,缺少市场经济竞争意识,接受新鲜事物较慢,不善于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为农业生产服务,加上近年来多数地区乡镇的年轻人存在着轻农耕、重务工思想,使部分地区出现了青壮年劳动力缺乏的现象。

留在村里的或是老弱、或是妇幼、或是文化水平较低、缺乏竞争力的人,无法跟上市场经济的步伐,仍在沿袭传统的耕作方式等,一定程度的阻碍了自身发展和致富的进程,导致贫富差距进一步加大,严重阻碍了农业经济的发展,使农民增收受到限制。

4、自然灾害的威胁

农业产业离不开气候条件,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较多的国家,每年南北各地区都会发生不同程度的自然灾害,各类自然灾害严重影响农业生产及农作物的产量与质量,更会极大地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甚至威胁人类生存。

近年来因各类灾害造成的农业经济损失日益突出,反应了我国农业抗灾能力较低。

长期以来因缺乏重视与认识,造成人为地破坏环境、乱砍乱伐、乱捕乱杀,过度开采,肆意排放,滥用药剂等,一系列的破坏行为造成生态环境的严重恶化,更加剧了农业抵御各类灾害的能力。

5、缺乏专业农业人才

发展农业经济离不开专业人才,长期以来我国农业生产是以家庭为个体的生产方式,农民文化水平普遍偏低,要“靠天吃饭、靠地吃饭”,缺乏相应的科学技术,无法保障农作物收成。

近年来一些地区农村具有一定文化水平的青年人都大量涌入城市,更加剧了农村人才的严重匮乏,致使这种情况出现恶性循环,特别是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

发展农业经济离不开人才,尤其是离不开具有较高素质、较高文化水平、熟悉农业生产的综合类人才,农业经济的发展、新农村的发展离不开他们的参与和支持,它是发展农村农业的关键。

三、促进农业经济、农新村发展的意义和作用

1、农业是人类生存和一切生产活动的先决条件,农业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

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70%人口在农村,农业经济与农村经济的发展,关系到国家的建设和发展,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关系到8亿农民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关系到农村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更关系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强国梦的实现。

发展农村经济可以缩短城乡差距,缩小贫富差距,增加农民收入。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我国建设发展的根本性问题。

现代农业与传统农业的不同之处就是科学化、机械化、规模化、专业化、信息化、市场化。

2、农业是人类社会的生存之本,农业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命脉,农业不仅满足人们对粮食的需求,还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粮食、农副产品、生活资料,也为畜牧养殖业、工业提供了饲料和原材料,是发展工业的前提,农副产品出口为国家创汇,促进了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解决了大量劳动力就业问题,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谐,农业经济是积累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之一。

农业是确保工业及其它一切生产行业存在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农业是支撑我国经济的良好发展的重要保障。

四、农业经济、农村经济发展的措施

在新的历史时期下,促进我国农业经济、农村经济的发展势在必行。

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农业是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支柱性产业,而农业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其不仅是国民经济全面发展的重要支撑,而且是国民经济得以进步的源泉。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农业经济方面论文参考范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谈我国农业经济发展制约因素及建议

当前,随着社会的发展,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我国的农业经济发展出现了许多问题。这些问题成为制约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因素,总结这些制约因素,采取积极地应对策略,才能切实提高我国农业经济水平。

1我国农业经济发展中的制约因素

我国农业经济在发展过程中都存在哪些制约因素?第一,经营模式不佳。不可否认,许多经济落后地区,农产品的生产主要以消费为主,剩余的农业产品再进行市场交换。这种经营方式规模弱小,利润低。第二,缺乏现代化装备。农业经济为粗放型经济,农业产品大都没有进过深加工,经济利益不高。第三,农民素质不高。我国的农民朴实、勤劳,但缺乏现代农业生产的观念及对农业科技的运用能力。第四,农业资源没有深入开发。一些闲置的土地,其实是大有可为,但由于思想、技术限制,致使其成为“不毛之地”。第五,农业体制僵硬。农村基层干部,管理模式僵硬,“无为而治”的管理方式不适宜当前农业经济的发展。第六,农业基础设施不够健全。农村基础设施一是分散,二是覆盖面积不够。第七,农业生产不够生态化,资源利用效率低、环境污染严重。

2发展农业经济的改进建议措施

农业经营商品化

农业经营商品化,是提高我国农业经济的有效手段。农业经营商品化,指的是农业经营模式从“自给自足,余粮销售”,转变为“以卖为主,为卖而产”。商品化的农业经营理念有何优势?一方面是能够有效的活跃农业市场经济;另一方面是农民能够从中赚取丰厚的经济利润。如何推动农业的商品化经营?笔者认为可从以下两点做起,首先是政府加以引导,鼓励农民种植反季节农产品。如反季节蔬菜、反季节水果等。众所周知,反季节农产品拥有巨大的市场空间,能有效的刺激农业经济的发展。其次,建立“村菜市场”。据笔者调查发现,我国许多农村没有村菜市场。建立村菜市场,一方面节省了农民进城买菜的交通费用;另一方面,村菜市场打通了农产品的流通环节,促进了农场品的商品化生产。

农业装备现代化

农业装备现代化,指的是运用现代化的生产、管理、营销理念,让传统农业转变为现代化农业。如何实现农业装备现代化?首先,农机服务。引导组建农机服务公司,这类公司能够吸收农村闲散资金,通过市场运转后实现优化配置。农机服务公司生产规模大、效率高,有效改变农民小规模生产的状况。其次,引导组建农民协会。组建农民协会,旨在帮助农民转变农业生产理念,在破除传统农业观念的基础上,提高自己的市场组织能力,谋求更大的发展空间。再次,微型企业。微型企业指的是在农村,组建农产品深加工的小企业,农场品的深加工对于农业经济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例如:农产品深度加工微信企业,能够吸收农村剩余的弄动力。农民不用外出打工,在家门口就能上班,既能赚钱又能照顾家庭,岂不两全其美?因此,应加大力度宣传、扶植、推广、优化农产品深加工微型企业的建立。

农民武装科技化

提高农民的农业科学技术水平,是切实发展农业经济的关键所在。如何提高农民的科学技术水平?首先,加强教育。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加强农村地区的基础教育,是改变农村落后面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农村基础教育搞好了,即使部分孩子不能进一步深造,而选择留在农村务农,也比一字不识的文盲更具有创造性、发展性。因为这些人受过一定的基础教育,头脑灵活、眼界开阔。因此,我们要重视农村教育事业的建设。其次,吸引知识青年。很多农村知识青年有文化、干劲、思想。如果吸引更多的知识青年加入到农业行业中,相信对农业经济的发展具有巨大的推力。如何才能吸引知识青年务农?一方面,应完善农村的基础设施及居住环境,特别是在农村的住房方面,要在节省土地资源的原则上,设计出布局合理、美观大方的房屋结构。另一方面,政策调整,应适当提高农产品价格,适当降低农业相关物资价格,从而缩短农业与其他行业的收入差距,以此来吸引知识青年务农。

农业资源深入化

深入挖掘农业资源,从那些看似不能产生经济利益的地方,开发出它特有的经济潜力。我国国土面积辽阔,但是境内多山地、丘陵。这些地区“沟壑纵横、崎岖不平”,不适合大规模种植业的发展,出现了许多闲置的荒地。我们可根据这些地区的土质、气候、水分、阳光等条件,合理的开发闲置或者半闲置的土地资源。如何深入挖掘农业资源,充分发展农业经济?笔者从荒山、荒地、荒滩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对于荒山,由于土质等条件限制,一般不适合发展种植业,但却适合于发展林业,而这也契合了“农业损失副业补”的原理。因此,可结合当地气候、降雨、土质,大力发展林业经济。在创造经济价值的同时,又保护了环境、美化了环境。对于荒地,适合发展“荒地育苗”、“木上植菌”,或者是养殖业。在荒地发展养殖业契合“种植损失养殖补”的原理。至于河滩,发展河滩养鸭鹅或者是发展水产业,能取得不错的经济效益。总之,要以科学、合理的手段挖掘出这些“不毛之地”的经济潜力。

农业体制创新化

农业经济发展离不开强有力的基层领导组织。强有力的基层领导,一方面能够正确贯彻上级对农业发展的指导意图;另一方面能够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锐意革新,切实改变当地农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而农业体制创新化,就是指创新农业的基层领导组织,以强化组织领导的方式,引导农村农业经济的发展。目前,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的基层领导干部,其管理模式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已不在适合当前经济的发展模式。那么,如何落实农业体制创新?首先,调整村干部组织。村干部“无为而治”的管理效率低下,清退原来的农村基层干部,考察、选拔责任心强、管理能力强的大学生为农村基层干部,对农村农业经济的发展意义甚大。其次,完善人才配置制度。完善人才配置制度,指的是利用市场的调节作用,将高学历、高智力的人才吸引到农村工作。具体在实施中,可以加大对农村地区工作的福利待遇,以丰厚的物质回报抢占人才市场。有了人才到农村地区,政府的理论指导与农村的实践可以有效的结合起来,农业经济能够得到显著提高。

农业设施扩大化

农业设施扩大化,指的是扩大农村地区农业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优化农村地区的农业基础设施。如何做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首先,扩大投入。政府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应在当前的基础上再度扩大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在具体工作中,要特别加强监管,确保足额资金运用于农村农业基础建设之中,要严厉打击贪污腐败行为。对农村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内容。一方面是完善农村的水利设施;另一方面是农村公路建设。其次,有机结合。这里的有机结合,指的是加强农业生产活动与农业科技的相互结合。国家对农业科技开发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农业科技研究也取得丰厚的成果。但在实际运用方面尚存在不足之处,因此要加强农业科技与农业生产活动的相互结合,例如,建立“科学种田示范基地”、“畜牧养殖示范基地”等,切实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最后,学习基地。例如,建设“农家书院”、“农业图书馆”等学习的基础设施,方便农民闲暇之余借阅、学习、改进、融合,促进农民科学种田及综合素质的提升。

农业发展生态化

生态农业具有重要的意义。其一,高效。生态农业追求资源的集约开发,摒弃粗放型生产模式。土地、人力等资源得到高效利用,生产效率较高。其二,环保。环境问题已成为世界性问题,而发展生态农业,将资源进行循环利用,对污染防治、改善环境具有重大的贡献作用。如何发展生态循环农业?首先,强化意识。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生态农业建设的意识,做好宣传工作,对发展生态农业的农户、企业进行鼓励、扶持。其次,示范效应。政府加强与养殖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机企业等的合作关系,建立“生态农业”示范基地。生态农业示范基地,一方面可进行生态农业的科学研究,在确保农产品质量及环境保护的前提下,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另一方面可作为学习、参观、交流的场所,吸引农民、企业家前来交流学习,从中吸取经验,弥补自身不足。最后,实验项目。我们需大力继续抓好循环农业示范基地实验,探讨生态循环农业工程技术体系建设与生态循环农业生产模式机制体系等问题不断开展和实现循环农业经济模式的交流与创新。

3小结

总之,想要提高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水平,就要改变现状,向现代农业的方向发展。现代农业需要商品化的经营模式;现代化的技术装备;科技化的农民素质;深入化的资源挖掘;创新化的管理机制;扩大化的基础设施以及生态化的农业生产。只有努力做好以上工作,才能有效改变我国农业生产现状,切实发展我国农业生产,提高我国农业经济水平。

参考文献:

[1]欧阳承忠.欠发达地区农业经济增长的影响因素和对策研究[D].湘潭大学,2008.

[2]李生梅,周强.青海省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制约因素与对策研究[J].青海农林科技,20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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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经济效益不高,是周口市农业经济发展目前存在的现实问题。

【1】关于提高农业经济效益的途径与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周口农村经济发展迅猛,农村面貌变化较大,农民收入稳步增加。

但是,就周口市农业收入现状来看,农民收入趋缓,收入渠道狭窄,农业经济增长乏力等一些现实问题。

一、周口市农业经济效益现状

1.农民收入现状

2012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元,比2011年同期增加752元,增长。

全市农民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2808元,比2011年同期增加157元,增长6%。

其中来自第一产业收入2290元,比2011年同期增加89元,增长4%。

第一产业中:农业收入人均1953元,比2011年同期增加105元,增长。

批零贸易业、饮食业纯收入增长加快,成为农民增收的一个新亮点。

2012年,农民批零贸易餐饮业纯收入人均316元,比2011年同期增加111元,增长,远远高于农民纯收入的增长速度,对农民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

全市农业经济社会发展保持了持续向好的趋势和态势,是近年来发展质量最优、效益提升最快的一年。

周口市粮食生产再创新高。

全市粮食总产首次突破75亿千克大关,达到亿千克,连续九年丰产增收,周口市被表彰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市,8个县市被表彰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市。

2.影响农业经济增加的因素

(1)受国内外经济环境影响,农业比较效益下滑。

其一,因受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影响,主要农产品由长期短缺变成丰年有余,致使农产品价格下降,农副产品出口受阻。

农业增产而农民不增收。

其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攀升,使农民增收大打折扣。

(2)农副产品质量差,农业产业链条短。

农副产品品种落后,科技含量低,且一直处于低价位销售状况。

(3)种植结构调整缓慢,农民收入构成不合理。

一是在种植业结构中,粮食比重高,经济作物比重低。

二是在农民家庭经营收入结构中,一、二、三产业比重分别占、和。

在一产收入中,农业、林业、畜牧业分别占、和。

(4)农业投入不足,科技棚架严重。

(5)农业产业化水平低,小城镇带动力弱化。

一是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不高, 不能有效地解决农民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问题。

二是具有龙头带动能力的大企业、大基地少,不能带动大量的农户进行规模生产。

三是农副产品加工能力弱,产业链条短,产品附加值低。

(6)“三乱”现象时有发生,农民负担仍然较重。

另外,许多群众反映,由于目前医疗费用过高,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在农村时有出现。

二、提高农业经济效益的途径

从周口经济发展现状看,还存在整体经济实力不强,对国家和省财政依赖程度大,产业化发展水平不高,城乡一体化进程缓慢,农民增收渠道单一等制约因素。

要解决这些制约因素,最根本是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承接产业转移和经济转型的契机,利用一切有利因素和条件,加快我市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力争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取得新突破。

所以,应从以下方面着力:

1.加快土地流转步伐,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农业做为经济发展的基础性行业,在我市经济总量中所占比重一直较大,2011 年底,我市农业比重仍然超过20%高位。

因此,要提升农业发展水平,就必需发展现代农业。

发展现代农业首先要通过兑现落实相关政策、实施科技兴农、保证政府服务等措施来保持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增产的稳定。

其次,积极推行农业规模化经营,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步伐也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一条重要途径。

要充分利用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让他们为农民提供便利服务,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由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不断推进农业经营机制创新。

第三,利用招商引资来改造、提升农业,为农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因而大力发展龙头企业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提高规模效应、增加土地产出和提高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

我们可以通过规模生产、龙头企业引进,实现农业内部结构的优化,同时可以让更多的劳动力从农村分离出来,转移出来。

2.改造传统加工制造业,推进工业经济结构优化。

2011年,我市工业化率为,低于全省个百分点,因此,我市工业化进程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十二五”期间,我市处在工业化初期向工业化中期发展的推进期。

这就需要:一方面要改造传统优势加工制造业,推进工业经济结构优化,强化市场竞争优势。

我市工业以传统产业为多,2011年,我市工业增加值超过10亿元的行业大类中大部分行业是传统行业。

因此,从传统优势加工制造业改造提升入手,强化传统产业的市场竞争力,是现实选择。

通过对主导行业、龙头企业载体,推进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

另一方面,依托技术创新为突破口,提升企业产品竞争力。

3.突出旅游、文化产业发展,提升服务业比重。

加快服务业发展,提高服务业增加值在GDP中的比重,是优化产业结构的方向。

服务业是低污染、低能耗、高附加值产业。

“十一五”以来,我市服务发展速度不快,2011年,我市第三产业(服务业)增长,占GDP比重为,低于全省个百分点。

今年以来,各地都在加大文化产业、旅游业等服务业的发展步伐。

我市在文化产业和旅游业方面也下了很大力气,但目前产业规模还不大。

在旅游业方面,我市存在点多、分散,单个景点内容含量不足等现象。

因此,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大对全市旅游资源的整合,丰富各景点内容,加强各旅游景点之间的合作、沟通和联系,打造周口精品旅游线路和品牌;充分发挥各旅行社的宣传和引导作用,快速做大旅游产业。

4.加快周口市产业集聚区建设,注重创新能力培育。

2011年以来,周口市把产业转移作为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依托资源和承接思路,加强承接能力建设,使承接转移实现了突破性进展,进一步优化了产业链,带动了就业,增强了工业发展后劲。

如:沈丘县产业集聚区和扶沟县产业集聚区分别被省政府评为“2011年度河南省先进产业集聚区”和“2011年度河南省十快产业集聚区”。

在招商引资中,要紧紧抓住经济转型升级的战略机遇期,按照经济转型要求,充分发挥我市资源良好、自然环境优美、文化积淀深厚等优势条件,促进高端人才和科技资源等高端要素向周口集聚;引资要侧重于新能源、新技术、新材料和医药生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现代农业项目,努力做到在发展中转型。

注重要素结构优化升级,提升水平,提高引资竞争力,政府应研究出台更多政策,鼓励、支持有技术、有产品、有市场、有能力的“能人”和企业创业、做大、做强。

5.探索金融业制度创新,促进民间资本向实体经济转移。

我市民间资金比较充裕,截止2011年末,我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亿元,增长其中:储蓄存款余额达到亿元,增长。

金融机构应积极推进地方金融制度创新,努力促进民间资本向实体经济转移,向产业资本转化,为民间资本转化为产业资本提供合法渠道。

同时,可以通过改变政府存量资金运用渠道,借助金融保险工具创新,完善融资担保体系,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要结合产业转型发展的需要,设立产业资本平台(如产业投资基金),为企业兼并、新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促进企业、产业转型发展。

金融业的快速发展,同时可以提升服务业的`发展质量。

6.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推进河南新型城镇化统筹发展。

我市2011年城镇化率仅为,低于全省个百分点,我市城市化率明显偏低。

城乡“二元体制”已经成为农业发展、农业进步、农民增收的最大制约,成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障碍。

当今世界城镇化发展的潮流日渐浩荡,既有田园气息,又具城市文明,中原大地风生水起的新型农村社区是河南新型城镇化进程的缩影,是城乡一体统筹发展在河南的先行实践。

美国种族隔离制度的论文文献

美国种族问题 Racial Issues Once a man had a dreamed of a land of peace and dreamed of a place where people were not judged by their skin dreamed of a country where children of different races could play dreamed of a nation where all people were people didn't like his said it would never people applauded his wanted to make it noble vision has come true for others,it's still just a fantasy.从前有一个人,他有一个梦。他梦到一块和平与和谐的土地。他梦到一个人们不因肤色而被论断的地方。他梦到一个国家不同肤色的小子们玩在一起。他梦到一个国家,在其中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有些人不喜欢他的梦。他们说这个梦永远不会实现。有些人则对他的梦喝采。他们想实现这个梦。这个崇高的理想对某些人而言,它还只是一个幻想。In 1963,this man, Luther King Jr.,expressed his vision in the famous speech,"I Have a Dream."But the dream-rooted in the American Dream-wasn't really the beginning,this nation of immigrants welcomed people desiring freedom and a new coming together of different races and ethnic groups created some early Americans (except for the native "Indians")were almost all white more immigrants arrived,European groups fit into society found it more difficult.这个人,马丁路德.金恩博士,在一九六三年的一篇有名的演讲"我有一个梦"当中表达了他的理想.其实这个根植于"美国梦"的理想,并不是个完全新潮的主意.从一开始,这个由移民所组成的国家,便欢迎渴望自由和新开始的人来到.但是,不同种族的到来亦带来了紧张的气氛.早期的美国人(除了印地安原住民之外)几乎全是来自欧洲的白人.当更多的移民抵达时,欧洲团体较容易适应这个社会,其它团体则较感困难.Black people were the only "immigrants"who didn't choose to come to hundreds of years,Africans were taken from their homes to be slaves in the New George Washington and Thomas Jefferson had phrase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didn't apply to blacks in their end of the Civil War finally brought freedom to the slaves in 1865,but blacks still had a lower position in Southern states practiced segregation to "keep blacks in their place."Blacks and whites went to different schools,ate at different restaurants,even drank from different water fountains.黑人是唯一非出于自愿而到美国来的"移民".几百年以来,非洲人自其家园被迫带到新世界为奴.即使乔治.华盛顿和汤玛士.杰弗逊也曾蓄奴.那句"人类生而平等"的话,在他们的时代并不适用于黑人.一八六五年,南北战争的结束终于为黑奴带来自由,但是黑人的社会地位仍然较低.许多南方的州实行种族隔离政策以使"黑人不会跨越界限".黑人和白人上不同的学校,在不同的餐馆吃饭,甚至连喝水都用不同的饮水机.

白人不和其他种族,肤色的人上同一所学校,不跟他们一起生活在同一个区域。黑人有义务给白人让座只类的。

种族歧视 种族歧视(racial discrimination) 资产阶级根据种族和民族特征,划分人们的社会地位和法律地位,限制和侵犯其他种族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现象。在阶级社会里,种族歧视实质上是阶级问题。 种族歧视在古代即已存在,但其现代形式是从资本原始积累时期开始的,至今,在世界上若干地区仍存在种族歧视现象。这种现象是由反动统治阶级采取立法、行政和其他措施,鼓吹和散布种族优越和种族仇恨学说等造成的。种族歧视的表现有公开的、合法的,有隐蔽的、实际的。在南非,种族歧视突出地表现为种族隔离,这是白人种族主义者的基本国策,至今已有300多年的历史。在最近半个多世纪里,白人种族主义当局颁布的种族歧视法令就多达100多项。美洲的黑人、印第安人,大洋洲的土著居民,欧洲的原殖民地移民、少数民族和外国工人,亚洲的“部落民”和种姓集团等,都是今天种族歧视的受害者。 种族歧视是对人类尊严的凌辱,受到了国际舆论和国际组织的一再谴责。1963年11月20日,《联合国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宣言》第一次宣告,要迅速消除世界上一切种族歧视。 1966年3月7日, 联合国大会通过的《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规定:在政治、经济、社会、 文化或公共生活的各个方面 (如交通工具、旅馆、餐馆、咖啡馆、戏院、公园等),禁止一切种族歧视。缔约国承担义务,防止、禁止并消除各种种族歧视,特别是种族分离和种族隔离,保证不分种族和民族,人人有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权利。凡传播种族优越或仇恨思想,煽动种族歧视,对任何种族或民族煽动和实施强暴行为,概为犯罪,应依法惩处。1973年11月30日,联合国通过《禁止并惩治种族隔离罪行国际公约》,再次明确宣布,凡犯有种族隔离行为的组织、机构或个人,即为犯罪,应负国际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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