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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一篇大学生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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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一篇大学生毕业论文

相关数据直接在你们学校的图书馆里,或者图书馆的电子阅览室里找你们学校有的数据库,就可以了,最好是找核心期刊,普刊的话作用比较小,直接找论文参考也可以,但是要防止雷同比率哦! 论文要想写好,写出色,先确定题目,一定要和老师商量,因为你喜欢的并不一定是老师喜欢的,然后把要写作的论点确定了,然后再找资料选择论据证明你的论点是正确的。最后给老师列个大纲看一下确定框架,同意了在开始着手写。 你的论文准备往哪个方向写,老师认可同意了吗? 你学校对你论文还有什么要求?例如字数,排版格式等? 你如果需要什么参考资料和范文我可以提供给你。还有什么不了解的可以直接问我,希望可以帮到你,祝写作过程顺利。以下总结几点技术上的经验,未必是对的(对其他方向的可能还是错的),但或许对后面几级的师弟师妹有参考作用。 拟写论文写作提纲,首先必须了解论文写作提纲的构成。一份完整、正规的论文写作提纲,应由以下项目构成:(1)标题标题是一篇文章的名称,也是文章内容的标示性语句。论文作者为论文拟定标题,一般可以着眼于两个方面,也就是说可以从两个角度去考虑,这样,论文的标题也就相应地形成了两种类型:一种是揭示课题的标题。这类标题所反映的只是文章所要证明的问题,而不涉及作者对问题的看法。论文标题多为揭示课题的标题。另一种是揭示论点的标题。这类标题直接反映作者对问题的看法,或者说标题就是对文章的内容要点的概括。揭示论点的标题虽然不如揭示课题的标题用得那么普遍,但也应当算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标题形式。除了上面两类单行标题之外,学术论文还经常使用双行标题。有的双行标题中的正标题标明论点或与论点有关,副标题着重揭示课题或与课题有关。作者在编制写作提纲时所拟定的标题,既可能就此便被确定下来,最后成为文章的标题,也就是说,写作提纲中的标题同论文定稿后的标题完全相同;也可能要经过加工、润色,才能用做文章的标题,提纲上的标题同论文定稿后的标题有所不同;甚或在起草、修改文章时,随着认识的深化和文章内容的调整,作者感到标题也需要重新考虑,最初拟定的标题同最终确定下来的标题完全不同。(2)观点句观点句也叫论点句或主题句,简单地说,所谓的观点句就是概括全篇文章的基本观点的语句。把文章的基本观点写在提纲中,落实到书面上,不仅有利于观点的进—步梳理和明确,而且能够有效地防止“写跑题”,因为观点句会时时提醒、限制作者,使作者牢记文章的中心之所在。观点句不是论文提纲的必备项目,但内容比较复杂的论文一般应当写出观点句。(3)内容纲要内容纲要是论文写作提纲的主体部分。在这—部分中,要以分条列项的形式把论文正文部分的构成状况如实地反映出来。内容纲要常见的写作形式为:一、大的部分或大的层次的论点(一)段的论点…………1.段内层次的意思…………(1)材料…………二、同上三、同上…………写作提纲中的内容纲要就是一篇文章的结构关系图,编写内容纲要,绝非简单地罗列各级论点与各种材料,而是要设置出一个能够包容全部观点及主要材料的逻辑框架,并使观点与材料在这个框架中都能得到一个最为恰当的位置。内容纲要大都从大的部分写起,即先写出大的部分或大的层次的论点,然后是该部分或该层次内的中项目,最后是中项目中的各个小项目。而在依照内容纲要起草论文时,则要从小的项目着笔,从一个部分的小项目再到另一个部分的小项目,渐次完成全文。内容纲要是由各级项目构成的,项目的写法有两种:一种是标题式写法,即以标题的形式把该部分的内容概括出来;一种是句子式写法,即以语意完整的句子形式把该部分的内容概括出来。两种写种各有利弊,前者简洁,但别人不易看懂,甚至过一段时间之后,作者本人也会有不解之处;后者具体,但中心不够突出,不便于触发思考。拟定提纲究竟采用哪种项目写法,要根据实际情况(如论文写作时间的长短、论文内容的繁简等等)和个人习惯而定。写作提纲的编制,标志着起草论文前的准备工作的结束,接着就可以进入下一个阶段——论文的起草阶段了。 毕业论文怎么写?首先要弄明白作格式,其次是选题,再次是确定立意,最后是材料搜集和写作。 二、毕业论文选题 你可以到百度上搜一搜与你相关的学科论文题目,你会从中获得很大启迪。 三、毕业论文立意你可以在比较中找到别人还没说到或说得不全面的地方作为自己的立意方向。 四、材料搜集 就是搜集能证明自己立意的素材。可以通过图书搜集,也可以通过百度查找。 五、毕业论文写作 要注意格式正确,用语规范,条理清晰,论证充分。广义来说,凡属论述科学技术内容的作品,都称作科学著述,如原始论著、简报、综合报告、进展报告、文献综述、述评、专著、汇编、教科书和科普读物等。但其中只有原始论著及其简报是原始的、主要的、第一性的、涉及到创造发明等知识产权的。其它的当然也很重要,但都是加工的、发展的、为特定应用目的和对象而撰写的。下面仅就原始论著的撰写谈一些体会,同时对如何做好学术报告也谈一些经验。在讨论原始论著写作时也不准备谈有关稿件撰写的各种规定及细则。我主要谈的是写作中容易发生的问题和经验,是写作道德和书写内容的规范问题。

运用 毕业 生优秀论文汇总表分析,探索一条提高学生毕业论文写作水平和毕业论文管理工作水平的路径,为提高高校实践教学水平而努力。下面是我为大家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优秀毕业论文 范文 一:与护理学专业本科毕业文指导的相关毕业论文

摘 要目的:研讨提高护理学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质量的 措施 . 方法 :通过对本校近几年来对护理学专业毕业论文指导中关于选题,指导手段,答辨评价体系的 总结 ,探讨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方法.结果:提高学生对毕业论文的重视度,合理的选题,优化指导模式能较大程度提高毕业论文的撰写质量.结论:提高护理学专业本科生的毕业论文质量的综合举措,对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临床护理实践人才,提升护理服务能力和专业水平起着积极的作用.

关 键 词毕业论文本科护生选题论文答辩

中图分类号:G640文献标识码:A

ThinkingofNursingProfessionalUndergraduateThesisGuidance

WEIYoulong,ZHANGLirong

(MedicalandNursingSchool,ChengduUniversity,Chengdu,Sichuan610106)

AbstractPurpose::Throughthesummaryofschoolinrecentyearsonthenursingprofessionthesisguidanceontopics,guidancetools,:Toimprovestudents'degreeofemphasisonthethesis,reasonabletopic,greaterdegreeofoptimizationguidancemo

:Toimprovenursingqualityundergraduatethesisintegratedinitiativesplaysanactiveroleforcultivatinghighqualityclinicalnursingpracticetalents,andimprovethelevelofcareandprofessional.

Keywordsundergraduatethesis;undergraduatenursingstudents;topic;thesis

1提高学生的重视程度是完成毕业论文的基础

本科新生进入学校后就应让学生明确毕业论文是本科生在大学学习阶段最重要的一门课程,是授予学位的必要条件,对其综合能力的培养和素质的提升起着重要的作用.用往届因毕业论文不合格而未拿到学位的例子,打消学生侥幸过关的心理,端正态度.同时指导教师在指导环节也应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对待这项教学任务,并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我校护理学本科学生有一年的实习期,在学生进入实习前的一学期成立本科毕业论文领导小组,组织毕业论文写作讲座,确定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名单.召开开题 报告 会,再次强调毕业论文的重要性及完成每一环节的时间安排.

2合理的选题是完成毕业论文的关键

选题是毕业论文的起点,合理的选题更是保证毕业论文质量的关键.毕业论文的选题要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应用价值,要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体现专业特色,选题应具有一定的深度、广度,选题应大小适宜,题目新颖.

从专业课程的学习中获取选题的灵感.虽然毕业论文一般在最后一年进行,但是学生在校专业课的学习中就应有所准备.专业课教师在授课时,应提出与本课内容相关的一些前沿知识及在护理学领域中对一些问题的不同观点,而这些知识、观点、问题都可能引起某些学生的高度关注,甚至成为他以后毕业论文的选题.

从大学生创新实验中进行总结归纳得到选题.我校每年进行的校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是我校开展以实验为主要手段的大学生自主管理的科技创新实验活动,为我校“质量工程”建设中一项以学生为主体的项目,其实施可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和 创新思维 ,锻炼学生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学生积极申请参与项目过程中,可以找到适合学生自己的毕业论文的选题.

从临床实习中发现问题上,提出论点.护理专业实习教学作为理论联系实践的过渡时期,是培养合格的护理人员必经的途径,我校护理学专业本科学生有一年完整的系统的综合医院的实习时间.学生在不同科室的实习中所接触到的新观念、新技术及发现的一些新问题等,学生可以把自已最感兴趣的方面作为毕业论文的选题.

从教师的科研项目中分出一些子项目作为毕业论文的选题,这是一个较好的方式,最好是参与科研项目的同学,但能参与教师科研项目的本科层次学生毕竟有限.

查阅文献,从中获取选题方向.阅读大量中英文综述、论文,先粗读,从中选取对论文选题及写作有参考价值的 文章 ;再进行精读,从中提取有意义的内容.有疑惑或困难时要向指导教师多请教;同学之间要多联系、探讨,获得同学的协助、支持.

3优化指导模式是完成毕业论文的重要手段

建立毕业论文辅导的群,便于加强教师与学生之间的联系.学生书写毕业论文主要是在实习期间,与指导教师当面交流的机会较少,建立毕业论文的专用群,可以及时将学校对毕业论文的通知和要求传到群共享中,并能与学生及时沟通,解决学生提出的各种问题.同学也可以将论文书写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在群里进行讨论.标准化毕业论文格式,我们学校是一所综合性的院校,作为医学及护理学专业有其自身的特点,故此学院在大学论文格式的基础上作了一些修订,制定出更加适合护理学科的论文格式,让学生严格按照格式书写.

重视统计软件的学习及辅导,从最近几年护理学生在论文选题上看,有很大一部分是调查报告,这必然会涉及较多的数据分析和处理,故此应加强护理学生在校期间对统计学及统计软件应用能力的培养.

建立毕业论文数据库及优秀毕业论文展区,学生可以对历届优秀毕业论文进行学习、借鉴,推陈出新.

严格限定教师指导学生的数量才能保证论文的质量,一般学校都将教师指导学生的数量计为教学工作量,有些教师为了完成更多的工作量会导致辅导的学生过多.人的精力是有限的,辅导学生过多必然导致论文质量的下降.故此学校应根据教师的职称,平时的教学工作量及其指导的往届学生论文的质量等方面综合考虑,合理地安排其指导学生人数.

评阅老师严格把关,将学院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进行分组,同组指导教师之间可以对其指导的论文进行交叉审阅,相互提出参考意见.并让 经验 丰富的指导教师同时担当该组的评阅教师,对开题报告及论文进行评阅把关,以保证毕业论文的整体质量.

重视英文摘 要的书写,毕业论文都要求学生书写相应的英文摘 要,有些英文底子较差的学生在英文摘 要的书写时常用些翻译软件,造成英文摘 要错误极多.指导教师要对此严格把关,不合格者不允许参与论文答辩,这样也可以促进学生平时加强对英文的学习.

重视毕业论文的答辩工作,严控质量关.毕业论文答辩分组进行,指导教师与其指导的学生应分配在不同的答辩组,完善答辩评分标准.学生毕业论文的成绩由三部分构成:一是指导教师评分,二是评阅教师评分,三是答辩成绩,三个成绩分别占不同的比例,最后计算出总评成绩.对不合格论文进行整改,整改后进行二次答辩,二次答辩不合格者缓授或不授予学位.对优秀论文获得的学生及指导教师进行相应表彰,并推荐一些优秀论文发表,增强学生的成就感.

总之,学校、教师及学生对毕业论文高度重视,严格把握本科护生对论文的选题,并应用科学的指导方法,规范答辩模式,合理评价标准,行之有效的奖罚制度,才能保证本科护生毕业论文的整体质量,提高护生素质.

*通讯作者:张莉蓉

参考文献

[1]陈振斌,张建珍.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情况调查与思考[J].海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1.

[2]杨雷,齐静.医学护理专业毕业论文改革的研究与实践[J].卫生职业 教育 ,2011(22):8-9.

[3]丁艳芳,齐涛.谈毕业论文质量下降的原因及应对措施[J].河北农业大学学报:农林教育版,2004(1):12-14.

[4]钟卫东.加强毕业论文过程的指导,提高毕业论文的写作质量[J].高等教育,2011.

优秀毕业论文范文二:与提高环境工程专业毕业文(设计)质量的与实践相关毕业论文

本文是一篇环境工程论文范文,环境工程类有关毕业论文范文,关于提高环境工程专业毕业文(设计)质量的与实践相关大学毕业论文范文。适合环境工程及毕业论文及医学院方面的的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以及环境工程相关开题 报告范文 和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基于对环境工程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为前提,通过分析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及本专业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应从毕业论文选题、指导教师队伍建设、解决毕业论文与求职 考研 的冲突、严格加强指导过程管理等方面入手,解决目前毕业论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高毕业论文质量.

环境工程毕业论文教学改革毕业论文是整个本科教育中最后一个环节,约占本科教学内容的1/8,作为架构学生从理论学习到实际工作岗位的桥梁,是对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一次综合性全面考核.通过毕业论文的训练能够有效提高学生综合运用大学四年所学的所有理论知识与实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以后实际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泰山医学院是一所地方性本科院校,其环境工程专业主要培养应用型工程技术人才,培养的学生主要在环境管理与咨询、环保公司、化工企业、疾控中心等单位从事污染控制工程设计、环境监测与评价及技术研发等工作.通过对近三年来环境工程本科毕业论文的统计分析,发现在毕业设计题目、内容、写作质量、工作量和难易程度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正是基于这种情况的考量,环境工程专业对于毕业论文的培养模式提出了一些新的想法和思路,并的实践应用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一、重视毕业论文选题

选题是毕业论文工作的龙头,选题质量是毕业论文质量的起点和关键.题目的质量将直接影响到毕业论文的质量.通过对近三年来毕业设计题目的统计分析,发现有约20%左右的论文题目存在雷同,论文内容缺乏创新性.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与近几年环境工程专业人数较多,承担毕业论文指导任务的主要为环境工程教研室的教师,每个教师要指导4~8个毕业生,由于指导教师的精力有限,部分教师缺乏科研工作经历,造成多个学生做同一个题目,不同学生之间仅在实验地点、实验材料或监测项目等方面做稍微变化,缺乏创新性和对某个题目的深入研究,造成最后在确定毕业设计题目时存在雷同.另外,由于师资的限制,选题更新较慢,难以体现创新性内涵.

在发现这些问题的基础上,我们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在选题上尝试师生共同完成毕业论文题目的申报,因材施教.我们在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教学过程中,鼓励教师与课程平行的进行实验室开放,引导学生进行一些专业相关课程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训练,并在这个过程中指导学生查阅一些专业文献,撰写综述,扩展学生的视野和知识面,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经过开放实验的训练,使学生对本专业的一些问题有了深入的理解和体会,并能够提出自己的一些想法和见解,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同时通过一个学期的开放实验指也会密切老师和学生的关系,老师能够了解到不同学生的个性差异和能力水平及各自的优势,因材施教,有的放矢地进行教学.在此基础上,在选题方式上,改变指导教师单方面指定题目的做法,鼓励学生根据参加开放实验积累的知识和经验在查阅文献资料的基础上,一部分学生会自主提出感兴趣的题目,以导师把关的方式,师生互动来选题,尽可能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活动的能力.

二、加强指导教师队伍建设

由于教研室师资有限,年轻教师多,职称结构不尽合理,经常出现一名讲师要指导多名本科毕业生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还要求学生一人一题,题目不能重复,从师资配备的角度考虑具有一定的难度.毕业论文的内容和大同小异的现象仍较为普遍,创新性内涵的体现几乎流于形式.

为提高环境工程专业毕业设计的质量,我们在校内和校外两个层面上筛选高水平的优质师资作为指导教师.一方面,鼓励考取研究生的学生到考取学校在导师的指导下从事毕业论文工作,既可以提高毕业论文质量,又可以为今后的研究生学习打下基础.另一方面,学院为找工作的学生联系实习单位,利用实习单位的高水平师资和实验条件来完成毕业论文.在校内,我们整合化工学院的其他一些优秀师资力量,聘请基础教研室具有博士学位和高级职称的教师作为毕业论文指导教师,使环境工程专业的毕业论文在选题范围、指导教师职称、学历及论文质量上都有了较大的提高.

三、解决毕业论文与求职考研的冲突

经过多年指导毕业论文的实践,我们发现,现在学生就业和考研压力非常大是导致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下降的最主要原因.由于目前学生的就业的压力较大,班级里大部分学生都选择了考研,在第七学期都全力以赴准备考研,在第八学期的3~4月份又是考研复试的主要时间,很多上线的学生又把主要的精力放在准备 面试 上,等到面试结束,真正开始进行毕业论文的实验已经为时过晚.由于考研对时间的占用导致学生将原本重要的毕业论文工作放在从属地位.因此不但毕业论文的质量会下降,没有经过毕业论文这个阶段的训练,学生的求职、考研面试也收到很大的影响.

因此,我们尝试将毕业论文工作提前,一般到第七学期初甚至第六学期开始让学生选题,并开始毕业论文的部分工作,如:文献检索,撰写综述等.在这方面也主要得益于开放实验项目的开展,如一部分在第五学期参加过环境微生物开放实验的同学在结束了一学期的综合实验后,对微生物治理环境污染物产生浓厚的兴趣,因此在第六学期继续进实验室作实验,经过一年多的试验收获很大,所以到第七学期个别优秀的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能总结实验结果撰写科研论文并发表.

四、提高毕业论文写作质量,重视毕业论文答辩

答辩是整个毕业论文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确定毕业论文总成绩的重要考评依据.针对以往毕业论文答辩过程中的诸多问题,如幻灯片字数多、字体小、颜色搭配不合理,答辩内容不熟悉,图标绘制不规范等,要求指导教师对本小组的学生进行预答辩,减少答辩时的常规错误.对于答辩过程中评委提出的相关问题,指导教师督促学生认证整改,提高论文质量.

参考文献:

\[1\]郑宇,张云.对本科生毕业论文写作能力培养的思考\[J\].中国林业教育,2008,(6):11-13.

\[2\]陈云嫩,梁礼明.高校环境工程专业毕业设计(论文)与就业双赢之探讨\[J\].信息系统工程,2010,2(3):135-137.

\[3\]张烈平.普通高校信息类专业毕业实习(设计)改革初探\[J\].高等理科教育,2006,(4):90-92.

\[4\]张庆乐,董建,王虹,郑超.环境工程毕业设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中国电力教育,2012,21(5):66-68.

接上面。(二)观点要创新 毕业论文的创新是其价值所在。文章的创新性,一般来说,就是要求不能简单地重复前人的观点,而必须有自己的独立见解。学术论文之所以要有创新性,这是由科学研究的目的决定的。从根本上说,人们进行科学研究就是为了认识那些尚未被人们认识的领域,学术论文的写作则是研究成果的文字表述。因此,研究和写作过程本身就是一种创造性活动。从这个意义上说,学术论文如果毫无创造性,就不成其为科学研究,因而也不能称之为学术论文。毕业论文虽然着眼于对学生科学研究能力的基本训练,但创造性仍是其着力强调的一项基本要求。 当然,对学术论文特别是毕业论文创造性的具体要求应作正确的理解。它可以表现为在前人没有探索过的新领域,前人没有做过的新题目上做出了成果;可以表现为在前人成果的基础上作进一步的研究,有新的发现或提出了新的看法,形成一家之言3也可以表现为从一个新的角度,把已有的材料或观点重新加以概括和表述。文章能对现实生活中的新问题作出科学的说明,提出解决的方案,这自然是一种创造性;即使只是提出某种新现象、新问题,能引起人们的注意和思考,这也不失为一种创造性。国家科委成果局在1983年3月发布的《发明奖励条例》中指出:“在科学技术成就中只有改造客观世界的才是发明,……至于认识客观世界的科学成就,则是发现。”条例中对“新”作了明确规定:“新”是指前人所没有的。凡是公知和公用的,都不是“新”。这些规定,可作为我们衡量毕业论文创造性的重要依据。 根据《条例》所规定的原则,结合写作实践,衡量毕业论文的创造性,可以从以下几个具体方面来考虑: (1)所提出的问题在本专业学科领域内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际意义,并通过独立研究,提出了自己一定的认识和看法。 (2)虽是别人已研究过的问题,但作者采取了新的论证角度或新的实验方法,所提出的结论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给人以启发。 (3)能够以自已有力而周密的分析,澄清在某一问题上的混乱看法。虽然没有更新的见解,但能够为别人再研究这一问题提供一些必要的条件和方法。 (4)用较新的理论、较新的方法提出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实际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取得一定的效果。或为实际问题的解决提供新的思路和数据等。 (5)用相关学科的理论较好地提出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本学科中的问题。 (6)用新发现的材料(数据、事实、史实、观察所得等)来证明已证明过的观点。 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要求对前人已有的结论不盲从,而要善于独立思考,敢于提出自己的独立见解,敢于否定那些陈旧过时的结论,这不仅要有勤奋的学习态度,还必须具有追求真理、勇于创新的精神。要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任何创新都不是凭空而来的,总是以前人的成果为基础。因此,我们要认真地学习、研究和吸收前人的成果。但是这种学习不是不加分析地生吞活剥,而是既要继承,又要批判和发展。 三、论据要翔实,论证要严密 (一)论据要翔实 一篇优秀的毕业论文仅有一个好的主题和观点是不够的,它还必须要有充分、翔实的论据材料作为支持。旁征博引、多方佐证,是毕业论文有别于一般性议论文的明显特点。一般性议论文,作者要证明一个观点,有时只需对一两个论据进行分析就可以了,而毕业论文则必须以大量的论据材料作为自己观点形成的基础和确立的支柱。作者每确立一个观点,必须考虑:用什么材料做主证,什么材料做旁证;对自己的观点是否会有不同的意见或反面意见,对他人持有的异议应如何进行阐释或反驳。毕业论文要求作者所提出的观点、见解切切实实是属于自己的,而要使自己的观点能够得到别人的承认,就必须有大量的、充分的、有说服力的理由来证实自己观点的正确。 毕业论文的论据要充分,还须运用得当。一篇论文中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把全部研究工作所得,古今中外的事实事例、精辟的论述、所有的实践数据、观察结果、调查成果等全部引用进来,而是要取其必要者,舍弃可有可无者。论据为论点服务,材料的简单堆积不仅不能证明论点,强有力地阐述论点,反而给人以一种文章拖咨、杂乱无章、不得要领的感觉。因而在已收集的大量材料中如何选择必要的论据显得十分重要。一般来说,要注意论据的新颖性、典型性、代表性,更重要的是考虑其能否有力地阐述观点。 毕业论文中引用的材料和数据,必须正确可靠,经得起推敲和验证,即论据的正确性。具体要求是,所引用的材料必须经过反复证实。第一手材料要公正,要反复核实,要去掉个人的好恶和想当然的推想,保留其客观的真实。第二手材料要究根问底,查明原始出处,并深领其意,而不得断章取义。引用别人的材料是为自己的论证服务,而不得作为篇章的点缀。在引用他人材料时,需要下一番筛选、鉴别的功夫,做到准确无误。写作毕业论文,应尽量多引用自己的实践数据、调查结果等作为佐证。如果文章论证的内容,是作者自己亲身实践所得出的结果,那么文章的价值就会增加许多倍。当然,对于掌握知识有限、实践机会较少的大学生来讲,在初次进行科学研究中难免重复别人的劳动,在毕业论文中较多地引用别人的实践结果、数据等,在所难免。但如果全篇文章的内容均是间接得来的东西的组合,很少有自己亲自动手得到的东西,那也就完全失去了写作毕业论文的意义。 (二)论证要严密 论证是用论据证明论点的方法和过程。论证要严密、富有逻辑性,这样才能使文章具有说服力。从文章全局来说,作者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要符合客观事物的规律,符合人们对客观事物认识的程序,使人们的逻辑程序和认识程序统一起来,全篇形成一个逻辑整体。从局部来说,对于某一问题的分析,某一现象的解释,要体现出较为完整的概念、判断、推理的过程。 毕业论文是以逻辑思维为主的文章样式,它诉诸理解大量运用科学的语体,通过概念、判断、推理来反映事物的本质或规律,从已知推测未知,各种毕业论文都是采用这种思维形式。社会科学论文往往是用已知的事实,采取归纳推理的形式,求得对未知的认识。要使论证严密,富有逻辑性,必须做到:(1)概念判断准确,这是逻辑推理的前提;(2)要有层次、有条理的阐明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过程;(3)要以论为纲,虚实结合,反映出从“实”到“虚”,从“事”到“理”,即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飞跃过程。 此外,撰写毕业论文还应注意文体式样的明确性、规范性。学术论文、调查报告、科普读物、可行性报告、宣传提纲等都各有自己的特点,在写作方法上不能互相混同。

1.字数首先,我们要知道论文查重检测系统不同,它的检测标准、检测准侧和检测方式都会有比较大的差异。不过就算有差异,它们之间也是有相同点的。这个相同点就是,如果一篇论文当中,有连续13个字符,与使用的论文查重检测系统中的数据库里的论文内容完全相同的话,就会被认定为抄袭内容,就会被系统标红。由此看来,论文查重检测是十分严格的,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2.段落和格式我们在岁论文进行查重检测的时候,我们需要将已经写好的内容论文上传。我们需要将论文内容全部复制到检测系统中,要么就是以电子文档的形式上传到系统里进行检测。说到这里有的同学可能会问了,我们直接复制粘贴论文内容进行检测,会不会影响到论文的查重率?因为系统进行检测的时候,只检测你的文字部分,所以复制粘贴的内容只要没问题的话,是不会影响到你的论文重复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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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从民事处分权视角看民事再审程序论文关键词:处分权当事人再审程序论文摘要:当事人的处分权是最基本的诉讼权利之一,不但在一审和二审程序中要切实保障,更要在民事再审中予以充分尊重和保护。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处分权的行使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所以说处分权不是绝对的。因此,凡是当事人以享有处分权为名损害国家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以获取非法利益的,必须给予监督和制约。我仅从民事处分权的视角将再审程序一分为二,论述它在尊重当事人处分权的同时又对其进行必要的制约。民事再审程序(以下简称再审程序),是指对于已经作出确定裁判的民事案件,在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对案件再次进行审理和裁判的程序。再审程序是民事诉讼法中的一种独立的审判程序,它既不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经的审判程序,又不同于民事诉讼法中的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就其性质而言,再审程序是纠正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裁判的一种补救程序,即是不增加审级的具有特殊性质的审判程序[1]。再审程序在设置上既要考虑维护终局判决的稳定性、权威性,又要考虑通过纠错来实现法的正义。我国《民事诉讼法》已明确赋予当事人对生效的错误裁判申请再审的权利,但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权利在司法实践中却难以实现。直接原因有两个:一是法律对申请再审的规定过于简单,使申请再审没有形成规范意义上的诉;二是法定再审事由模糊不清。因此在我国再审制度中应确立当事人在再审程序中的主体地位,尊重当事人的民事处分权。一、民事再审程序对当事人处分权的保护与制约(一)民事再审程序对当事人处分权的保护根据民事诉讼处分原则的要求,诉讼程序是否启动应该由当事人决定,在实践中体现为“不告不理”原则。但再审程序的启动主体有三方:法院、检察院、当事人。在实践中多由法院、检察院启动,当事人的处分权形同虚设。但从本质上看,当事人的处分权是最基本的诉讼权利之一,不但在一审和二审程序中要切实保障,更要在民事再审中予以充分尊重和保护。我国民事诉讼法对当事人处分权的保护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当事人一方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该条的规定就是体现对当事人处分权的尊重,使申请再审得不到及时回应的现象得以缓解,使当事人的程序参与程度有所改观。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当事人提出再审申请不能直接启动再审程序,而必须依赖于法院决定再审,而法院却往往对再审申请采取行政化、职权化的单方面审查方式,缺乏规范性、公正性,复查过程不公开、不透明,当事人参与度低,而且过程繁琐复杂、周期漫长、效率低下,从而导致结果上不能及时保障当事人权利,过程上招致当事人不满,纷纷寻求检察院抗诉和人大、党政领导监督。2.规定再审的法定事由。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了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法定原因,例如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等13项规定。2007年民事诉讼法修改进一步规范了再审事由,把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事由从5项情形具体化为13项情形,增强可操作性,减少随意性,避免应当再审的不予再审,疏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渠道,切实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权利,从而保护当事人的处分权。3.明确了特殊情形应延长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期间。民事诉讼法第184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两年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该条修改后明确了在两年以后如果发现现行规定的特殊事项,可不受判决、裁定生效后两年的这个期间的限制,只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些特定事项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即可。这在无形中扩大了当事人处分权的行使期间,使得当事人能更好地维护其合法利益。(二)民事再审程序对民事处分权的制约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处分权的行使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所以说处分权不是绝对的。因此,凡是当事人以享有处分权为名损害国家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以获取非法利益的,必须给予监督和制约,最典型的例子如双方串通侵吞国有资产,从表面上看是双方当事人在行使处分权,实质上却是对处分权的曲解和滥用。由于审判权具有被动性、消极性的特征,对于滥用处分权的行为有时难以行使监督权,而检察权却由于具有主动性、积极性的特征,弥补了审判权的这一不足,从而使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处分原则能够更好地得到贯彻执行。我国民事诉讼法是根据“事实求是,有错必纠”的立法指导思想来设计再审程序的。这种立法指导思想的积极意义在于,它重视保护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充分体现了实体公正,尤其强调了个案的实体公正,目的是为了使每一个案件都得到正确的处理,使每一个错案都得到彻底的纠正。但是这个立法思想不加分析地运用到民事诉讼程序上去,并不是绝对正确可行的。从立法上看,法院只要认为有错误,就可以依职权强制启动再审程序而无需经过当事人同意。可见,当事人的处分权在此受到了再审程序的制约,无法自由行使。实践中一般将处分权的范围理解为当事人行使处分权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再审程序中当事人处分权受到明显限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对于检察院抗诉和法院依职权再审的,当事人无权撤回再审申请。因为无论是检察院抗诉再审还是法院依职权再审,都不是基于当事人的处分权引起的再审,而是基于法院或检察院的职权引起的再审。依职权再审是司法机关主动纠正裁判错误,贯彻有错必纠原则,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的处分权被司法机关的职权所掩盖,当事人此时享有的诉讼权利是再审程序参与权和再审诉讼实体权利处分权。当事人只在再审程序中对实体问题有处分权,对再审程序没有程序处分权,不能选择以撤回再审申请的方式结案。2.当事人除了受到诉讼程序审理范围的限制外,还要受到请求权本身的性质所制约。人身关系一旦解除,就不能通过再审恢复,因为这样就限制了当事人的处分权。例如在离婚案件中,离婚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只能对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申请再审,不能对婚姻关系进行再审。二、再审程序中保障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重新建构(一)取消法院的再审启动权民事诉讼法第177条规定法院可主动启动再审,这种规定在实践中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首先,这不符合诉审分离原则。法院不应依职权去寻找纠纷而主动开启诉讼程序。目前审判方式改革的趋势是淡化法官职权主义色彩,即弱化法院干预诉讼的职权,强调裁判者的中立性,突出诉讼结构的平等对抗原则。法院主动启动再审,明显与法院作为居中裁判的地位相悖,造成“自诉自审”的尴尬局面;其次是对当事人处分权的不当干预。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处分权的享有和自主行使是其作为程序主体地位的要求。申请再审是当事人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当事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主选择解决纠纷的方式、途径,是否放弃自己所享有的权利和利益,这主要是由当事人自己判断发动再审程序是否符合自己的最大利益来决定。民事诉讼程序的启动应当由当事人决定,法院不应依职权去寻找纠纷而主动开始。这不仅是民事案件的性质所决定的,而且是诉讼公正的必然要求。法院对诉讼程序的启动只有坚持不告不理原则,才能维持其公正和中立的社会形象。若法院采取主动的行为,试图积极地发现和解决社会中中出现的和潜在的的纠纷,势必使自己卷入当事人之间利益的冲突之中而难以保持公正和中立的地位。(二)限制检察院提起民事抗诉的范围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检察院可以对法院生效裁判提起抗诉。民事抗诉制度的设计从出发点来讲无疑是好的,是为了实现正义而设计,但检察监督权的行使不能毫无制约,否则会助长另一种权力的滥用。检察机关以国家公权力对已生效的裁判进行抗诉,无疑是在代表国家支持一方当事人,反对另一方当事人,破坏了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原则,使当事人在寻求公权力救济时的力量对比失衡,与立法赋予检察机关民事诉讼抗诉权的目的和检察机关通过民事抗诉追求和维护司法公正的初衷相悖。实践表明,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大多源于当事人的申请,很少由检察院自行发现而抗诉的。在没有当事人申请的情况下,检察院的抗诉与当事人的意思可能不一致,这样就违背了民事诉讼法关于当事人依法有权处分自己诉讼权利的规定。所以应该限制检察院仅对生效裁判结果危及到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第三人利益,当事人民事行为能力欠缺且其法定代理人怠于履行职责,致使当事人的民事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等可提起抗诉,以免造成对当事人诉权的损害和对法院审判权的不当干预。(三)弥补再审事由的缺陷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否允许当事人申请再审?将发现的新证据作为再审事由,大陆法系许多国家都有类似的规定,因为通过对新证据进行再审重新确定案件事实,无疑符合客观真实与实体正义的基本要求,但无限制地承认新证据并作为再审事由,势必给生效裁判的既判力造成重大冲击。对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可否作为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条件,不能一概而论、应区别对待,既不能只要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就可以再审;也不能凡是以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都不得再审。前者明显不利于维护判决的权威性,也有违诉讼经济的原则,容易导致当事人缠讼;后者则忽视了司法实践中客观存在的一些状况,例如重要证据为他人占有或对方占有而无法获得等客观情况。大陆法系许多国家的立法对新证据作为再审事由在种类或适用条件上均附加了相当严格的限制,如德国、法国和意大利将新证据限定为特定的书证或证书。同大陆法系国家有所不同,美国对作为再审事由的新证据则强调当事人的主观状态,即在原审中当事人未提交证据是否已尽注意。因此,我国民事诉讼法对其应有借鉴,应当对新证据的范围加以限制,以显现再审程序的严肃性,避免启动再审程序过于随意。三 、结语在诉讼制度中当事人处分权的作用使当事人具备了与法院审判权相抗衡的可能性。只有贯彻当事人处分原则,才能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使民事纠纷得到公正解决,体现民事诉讼的正义性。我国民事再审程序应尊重民事处分权,在贯彻落实民事处分权的同时又对其进行必要的制约,将其行使限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从总体上看,再审程序注重保护当事人的处分权,但保护的力度和强度有待加强和完善,以便于更好地执行再审程序。参考文献:[1]常怡.民事诉讼法学[M].法律出版社,2008.[2]王亚新.法律程序运作的实证分析[M].法律出版社,2003.[3]张卫平.民事再审:基础置换与制度重建[J].中国法学,2003,(1).[4]张卫平.诉讼构架与程式:民事诉讼的法理分析[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0.[5]邵明.民事诉讼法理研究[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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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当代中国,随着社会的向前发展,经济实力逐渐增强的今天,,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抢劫罪问题仍然还很突出。其造成的社会危害是人所共知的,因而加强对抢劫罪的犯罪构成和对抢劫罪的定罪问题进行讨论是法学界关注的重要课题。本文运用法理学、法律社会学等多学科理论,综合分析了当代中国抢劫罪的各种状态、特点,及罪与非罪的对策。第一章从抢劫罪的概念入手,阐述了构成抢劫罪几个要件。第二章讨论了社会危害性是判断罪与非罪的根本标准。第三章从暴力下限入手,分析了实施犯罪的手段的暴力问题,第四、五、六、七章从不作为的胁迫与暗示的胁迫劫财、不动产及财产性利益、对象以侵犯甲的人身权为手段,当场获取乙的财物等几个方面是否构成抢劫罪入手,研究了常见的几种难把握的抢劫罪。结论提出了在实践中对抢劫罪定罪量刑应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 抢劫罪社会危害性罪与非罪对策

目录

中文摘要……………………………………………………………………………(1)

目录…………………………………………………………………………………(2)

前言…………………………………………………………………………………(3)

一、抢劫罪的概念…………………………………………………………………(3)

二、社会危害性是判断罪与非罪的根本标准……………………………………(3)

三、实施犯罪的手段的暴力问题…………………………………………………(4)

四、不作为的胁迫与暗示的胁迫劫财是否构成抢劫罪…………………………(5)

五、不动产及财产性利益能否成为抢劫罪对象…………………………………(7)

六、以侵犯甲的人身权为手段,当场获取乙的财物是否构成抢劫罪…………(9)

结论…………………………………………………………………………………(9)

参考文献……………………………………………………………………………(10)

致谢…………………………………………………………………………………(10)

前言

抢劫罪是一种严重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犯罪,历来为我国刑法重点打击。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见到这类案件的发生,且案情非常复杂。《刑法》第263条对此作了一个较具体的规定。但由于立法对文字简明性、概括性的要求,使得法条不可能明确而全面地表述所有实际情形。对于抢劫罪的许多方面,历来多有讨论,首先,在罪与非罪方面,因为涉及是否需要立案、采取侦察措施、提请逮捕、起诉等问题,因而是个首要问题。本文试选择几个对定罪有着重要影响且有争议的问题加以讨论,以期对实际工作有所裨益。

一、抢劫罪的概念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在实施抢劫行为时,不仅造成公私财产的损失,而且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这既是抢劫罪区别于其他财产犯罪的重要标志,又使抢劫罪成为侵犯财产罪中的最严重犯罪。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和他人的人身。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财物的所有人、持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以其他方法,劫取财物的行为。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强制,使被害人不能或不敢反抗的行为。如殴打、捆绑、伤害、禁闭等。暴力行为只要足以抑制对方的反抗即可,不要求事实上抑制了对方的反抗,更不要求具有危害人身安全的性质。胁迫,是指以当场立即使用暴力相威胁,对被害人实行精神强制,使其不敢反抗的行为。胁迫既可以是用语言胁迫,也可以通过动作、手势进行。其特点是如不交付财物或者进行反抗,便立即实现胁迫的内容。其他方法,是指除暴力、胁迫之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丧失反抗能力的强制方法。如用药物麻醉、用酒灌醉、使人中毒等。

本罪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1]。抢劫的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已的抢劫行为会发生侵犯他人人身与财产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其中,行为人对他人造成财产上的损害只能是希望心理,但对他人造成人身上的侵害则可能是放任。由于造成他人人身伤亡不是抢劫成立所必需的要件,所以从整体上来说,抢劫罪的故意是一种直接故意,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二、社会危害性是判断罪与非罪的根本标准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一种行为之所以成为犯罪且受到刑罚的惩罚,其根本原因是这一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犯罪构成是社会危害性的外在法律体现。一般地,行为如果符合犯罪构成,那么这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就达到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这一行为就构成犯罪。但实际情形并不总是这样简单。犯罪构成要件只不过是从繁杂的实际犯罪情形中概括、归纳出来的,是决定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的主要方面,并非全部。许多不为犯罪构成所包括的方面,诸如犯罪的动机、情势的需求(如国家根据社会治安形式的变化在不同时候采取从重或从轻的刑事政策)、实际情形的变化(如投机倒把行为在计划经济年代与市场经济年代罪与非罪的变化)等等方面都会影响行为在特定条件下的社会危害性。有许多行为,从犯罪构成要件上看,是完全具备的,但一旦综合考虑行为的方方面面,其社会危害性就减低而不够刑罚标准。正是考虑到这一情形的实际存在,为了尽可能准确到做到罪刑相适应,保证刑罚预防目的的实现,《刑法》在总则第十三条赋与执法者自由酌量的权力:“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实际工作中,我们往往只顾及行为是否具备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而不综合考虑行为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因而出现许多不妥的地方。如:

因为抢劫罪是一种严重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的犯罪,因此《刑法》没有象盗窃罪一样对财物数额作出要求,而且年满14周岁以上的公民都可成为犯罪主体。司法实践中,对一些青少年,甚至是刚满14周岁的在校生,以轻微的暴力行为如打几个耳光,踹几脚,向同学索要几元钱的行为,一律以抢劫罪刑拘、逮捕、起诉。从犯罪构成角度看,这样的行为无疑是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的,但正如上文所述,相对于社会危害性来讲,犯罪构成是一个极抽象的概念。实际上在执法过程中,不但要分析这些特殊情况是否符合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还应根据一般的社会常识及公众心理,分析这样一些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是否达到或接近抢劫罪的社会危害性。抢劫罪的最低刑期是三年有期徒刑,如果类似本文列举的这样的行为都以抢劫罪定罪判刑,笔者以为,无论是从对青少年犯罪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这个刑事政策角度,还是从刑罚追求罪刑相适应,以期达到预防目的这个角度讲,都是不妥的。而且,虽然在刑法里面,没有对抢劫罪的财物数额作出一个下限规定,但刑法总则第九条关于罪与非罪的规定,无疑对刑法分则是有指导意义和法律束缚力的。当然,对于某些所抢财物数额虽小但手段较严重的行为,则是依法应予严惩的。抢劫罪侵犯的是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只有对这两种权利的侵害程度的综合,才能说明某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

三、实施犯罪的手段的暴力问题

“暴力行为”是抢劫罪最常用的手段行为方式,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健康权直至生命权的施加于人身的强力打击和强制行为,还包括捆绑、强力禁闭、扭抱、殴打、伤害直至杀害等程度不同的侵犯人身的表现形式。抢劫罪的暴力行为必须是当场实施的,而且是被作为当场强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手段行为加以实施的。这种暴力行为指向的对象,一般是财物所有人或者保管人本人,因为在多数情况下,只有向这些人施加暴力,才可能进而非法占有财物;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暴力也可能施加于在场的与财物所有人或保管人有某种亲密关系的人。与“财物数额不是抢劫罪成立的必备要件”这一共识相反,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对于暴力行为的上下限问题,各人理解不一。暴力行为的上限即“以暴力手段实施抢劫致人死亡”是否包括故意杀人,本文认为,如果行为人把故意杀人作为当场劫取财物的一种手段行为,则以抢劫罪而非故意杀人罪定罪判刑。对为了事后获得被害人的财产,先将被害人杀死的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而不是抢劫罪[1]。但对于暴力程度的下限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没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很难把握。前苏联、日本、北朝鲜等国都明确规定暴力行为的程度必须达到“危及被害人生命与健康”或“足以抑制被害人的反抗”等程度[2]。目前我国对此法还无明文规定,笔者认为,不应规定暴力程度的下限,理由如下:

一是抢劫罪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又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两种权利的被侵害程度对于说明某一抢劫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而言,具有相等的意义。认为财物数额可以没有下限而暴力程度需要下限,这是没有道理的。

二是以暴力劫财的本质特征是:以暴力为手段行为,意图使被害人不敢、不能或不知反抗,从而达到当场劫财的目的。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意图以此暴力行为达到当场取财的目的,而且客观上实施了暴力劫财行为,就符合抢劫的本质特征,而不问这一暴力是否足以危害生命、健康或足以抑制他人的反抗。而且每个被害人的身体状况都是不同的。有些时候,较重的暴力行为不一定能危及生命、健康或足以抑制被害人的反抗,而有些时候较轻的暴力却能够做到。如果认为暴力程度一定要有所谓的下限,那么,前者不成立抢劫罪而后者成立,这显然是不附合逻辑的。

三是轻微的暴力劫财与胁迫劫财的社会危害性相当。胁迫的暴力内容,不管有多严重,它毕竟只是一种现实可能性,末造成实然的人身伤害结果。轻微暴力虽然程度轻微,但毕竟已造成实然的伤害结果。从这点上讲,哪怕最轻微的暴力行为都要比胁迫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大。前者定性为抢劫,而后者不定为抢劫,没有道理。

四是从实际操作情况看,如果承认暴力程度下限的存在,则因为"轻微暴力"是一个极其模糊的概念,易造成执法者理解不一,而导致执法混乱。

当然,在理解“暴力程度没有下限”的时候,跟理解“财物数额没有下限”一样,除了考察这两者本身,还应综合这两者来判断行为社会危害性的大小。

四、不作为的胁迫与暗示的胁迫劫财是否构成抢劫罪

对于胁迫的习惯理解,如暴力一样都是一种主动的作为。但不作为同样可以成立胁迫。实际情形中,也常常存在通过不作为的胁迫当场取财的情形。主要有如下三种情况:

这篇文章还可以,对你应该有帮助,拿走不谢。 一、引言 大数据技术的发展给科技进步、信息共享、商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变革,社会活动网络化的发展趋势更给予了个人信息丰富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使它成为对于国家、社会、组织乃至个人都具有重要意义的战略资源。与此同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活动也呈现出高发态势。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增设“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将两个罪名整合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并扩大了主体范围,加大了处罚力度。2017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17年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适用做出了具体规定。笔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判决结果包含“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一审判决逐年进行检索,2009-2019年间各年份相关判决数如图表 1所示。我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发展可为四个阶段:2009~2012年,此类判决数为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案件在实践中鲜有发生;2012~2016年,判决数量开始缓速增长,总量尚较少;2016~2017 年判决数量激增 ,呈现出高发态势;2016~2019年,犯罪数量增速放缓。 图表 1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行为对象,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范围、判断标准对立法和司法适用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解释》第1条对其概念做了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仍存在一些模糊的地方。如,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和如何认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可识别性等。由此观之,要实现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准确认定,我们应该对其行为对象的内涵、外延进行深入研究。本文拟对《刑法》二百五十三条“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进行深入分析,希望能对司法实践中该罪的认定提供有益参考。 二、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合理保护限度的设定原则 信息网络时代,我们要在推动信息科技的发展应用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之间寻求适度的平衡。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过小或者过大,都不利于社会的正常发展。笔者认为,应当基于以下三项原则设定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合理限度。(一)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刑法的谦抑性,是指刑法应合理设置处罚的范围与程度,当适用其他法律足以打击某种违法行为、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把该行为规定为犯罪;当适用较轻的制裁方式足以打击某种犯罪、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规定更重的制裁方式。此原则同样是刑法在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进行规制时应遵循的首要原则。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尚未健全、前置法缺失的当下,刑法作为最后保障法首先介入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要格外注意秉持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严格控制打击范围和力度。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范围过窄,会导致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不能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打击;范围过宽,则会使刑法打击面过大,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刑罚在实践中可操作性的降低,阻碍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有违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在实践中,较常见的是认定范围过宽的问题,如公民的姓名、性别等基础性个人信息,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识别个人身份,但大多数人并不介意此类个人信息被公开,且即便造成了一定的危害结果,也不必动用刑罚手段,完全可以利用民法、行政法等前置法予以救济。(二)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大数据时代,随着信息价值的凸显,个人信息保护与信息流通之间的价值冲突也逐渐凸显。一方面,信息的自由流通给国家、社会、个人都带来了多方面的便利,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对个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社会正常秩序甚至国家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威胁。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需要使得数据的自由流通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如何平衡好其与个人权益保护的关系,是运用刑法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必须要考虑的问题。个人信息保护不足,则会导致信息流通的过度自由,使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处于危险境地、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遭到破坏;保护过度,则又走入了另一个极端,妨碍了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使社会成员成为一座座“信息孤岛”,全社会也将成为一盘散沙,也将信息化可以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拒之门外。刑法要保护的应当仅仅是具有刑法保护的价值和必要,并且信息主体主动要求保护的个人信息。法的功能之一便是协调各种相互矛盾的利益关系,通过立法和司法,平衡好个人信息权利保护与信息自由流通,才可以实现双赢。应努力构建完备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既做到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又可促进信息应有的自由流动,进而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三)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相协调原则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渡是合理的且必须,因为公共利益往往涉及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同时也是实现个人利益的保障。但是这种让渡的前提是所换取的公共利益是合法、正当的,并且不会对个人隐私和安全造成不应有的侵害。公共安全是限制公民个人信息的典型事由。政府和司法部门因为社会管理的需要往往会进行一定程度的信息公开,信息网络的发展也使得大数据技术在社会安全管理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对于公民个人利益边界的触碰,由此产生公共管理需要与个人权益维护之间的冲突。相对于有国家机器做后盾的公权力,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处于弱势地位,让个人信息的保护跟得上信息化的发展,是我们应该努力的方向。公众人物的个人信息保护是此原则的另一重要体现,王利明教授将公众人物划分为政治性公众人物和社会性公众人物两类。对于前者,可将其个人信息分为两类:一类是与公民监督权或公共利益相关的个人信息,此类个人信息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的让步是必须的;另一类是与工作无关的纯个人隐私类信息,由于这部分个人信息与其政治性职务完全无关,所以应受与普通人一样的完全的保护。对于社会性公众人物,其部分个人信息是自己主动或是希望曝光的,其因此可获得相应的交换利益,对于这部分信息,刑法不需要进行保护;也有部分信息,如身高、生日、喜好等虽然被公开,但符合人们对其职业的合理期待,且不会有损信息主体的利益,对于此类信息,也不在刑法保护范围内;但对于这类信息主体的住址、行踪轨迹等个人信息,因实践中有很多狂热的粉丝通过人肉搜索获得明星的住址、行程信息,对明星的个人隐私进行偷窥、偷拍,此类严重影响个人生活安宁和基本权益的行为应当受到刑法的规制。 三、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特征及相关范畴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必不可少的工具”。1.“公民”的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是指具有我国国籍的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罪名和罪状中都使用了“公民”一词,对于其含义的一些争议问题,笔者持以下观点:(1)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从字面上和常理来看,中国刑法中的“公民”似乎应专门指代“中国的公民”。但笔者认为,任何人的个人信息都可以成为该罪的犯罪对象,而不应当把我国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局限于中国公民。第一,刑法一百五十三条采用的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个人信息”的表述,而是了“公民个人信息”,对于刑法规范用语的理解和适用,我们不应人为地对其范围进行不必要的限缩,在没有明确指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情况下,不应将“公民”限定为中国公民。第二,全球互联互通的信息化时代,将大量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排除在我国刑法之外,会放纵犯罪,造成对外国籍人、无国籍人刑法保护的缺失,这既不合理,也使得实践中同时涉及侵犯中国人和非中国人的个人信息的案件的处理难以操作。第三,刑法分则第三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并不限于仅对“中国公民”的保护,也同等地对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此类权利进行保护。因此,处于我国刑法第三章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保护对象,也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我国对中国公民、处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 籍人以及遭受中国领域内危害行为侵犯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一视同仁地提供刑法的保护,不主张有例外。”(2)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对于死者,由于其不再具有人格权,所以不能成为刑法上的主体。刑法领域上,正如对尸体的破坏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一样,对于死者个人信息的侵犯,不应成立侵犯个人信息罪。对死者的个人信息可能涉及的名誉权、财产权,可以由死者的近亲属主张民法上的精神损害赔偿或继承财产来进行保护。对于法人,同样不能成为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信息主体。一方面,自然人具有人格权,而法人不具有人格权,其只是法律拟制概念,不会受到精神上的损害。另一方面,法人的信息虽然可能具有很大的商业价值和经济效益,但是已有商业秘密等商法领域的规定对其进行保护。因此,法人的信息不适用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2.“个人信息”的含义法学理论上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主要识别说、关联说和隐私说。识别说,是指将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作为公民个人信息的关键属性。可识别性根据识别的程度又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通过单个信息就能够直接确认某人身份的直接识别,和通过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通过信息对比分析来识别特定个人的间接识别。学界支持识别说观点的学者大多指的是广义的识别性,既包括直接识别,又包括间接识别。关联说认为所有与特定自然人有关的信息都属于个人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个人财产情况、家庭基本情况、动态行为和个人观点及他人对信息主体的相关评价”。根据关联说的理论,信息只要与主体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就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隐私说认为,只有体现个人隐私的才属于法律保障的个人信息内容。隐私说主要由美国学者提倡,主张个人信息是不愿向他人公开,并对他人的知晓有排斥心理的信息。笔者认为,通过识别说对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最为可取。关联说导致了刑法保护个人信息的范围过分扩大,而隐私说则只将个人信息局限在个人隐私信息的范围内,忽略了不属于个人隐私但同样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个人信息,同时由于对隐私的定义受个人主观影响,所以在实践中难以形成明确的界定标准。相比之下,识别说更为可取,不仅能反应需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又具有延展性,能更好的适应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导致的公民个人信息类型的不断增多。且通过梳理我国关于个人信息的立法、司法,识别说的观点贯穿其中。名称 生效年份 对“个人信息”核心属性的界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2012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依惩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的通知》 2013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4年 隐私性《网络安全法》 2016年 可识别性《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7年 可识别性、可反映活动情况图表 2《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中关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无疑最具权威性。《网络安全法》采用了识别说的观点,将可识别性规定为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而后者采用了广义的“可识别性”的概念,既包括狭义可识别性 (识别出特定自然人身份) , 也包括体现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两者之所以采用了不同的表述,是因为《网络安全法》对公民个人信息做了整体而基础性的保护,而《2017年解释》考虑到,作为高度敏感信息的活动情况信息,随着定位技术的不断进步逐渐成为本罪保护的一个重点,因此在采用了狭义的身份识别信息概念的基础之上,增加了对活动情况信息的强调性规定,但其本质仍是应涵括在身份识别信息之内的。所以,应以可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二)公民个人信息的特征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体现了其区别于广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价值。明确刑法领域个人信息的特征,有助于在司法中更好的对个人信息进行认定。1.可识别性这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本质属性。可识别是指可以通过信息确定特定的自然人的身份,具体包括直接识别和间接识别。直接识别,是指通过单一的信息即可直接指向特定的自然人,如身份证号、指纹、DNA等信息均可与特定自然人一一对应。间接识别,是指需要将某信息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进行对比分析才能确定特定自然人,比如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兴趣爱好等信息均需要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才能识别出特定的信息主体。2.客观真实性客观真实性是指公民个人信息必须是对信息主体的客观真实的反映,。一方面,主观上的个人信息对特定个人的识别难度极大;另一方面,现行刑法关于侮辱罪或诽谤罪的相关规定足以对此类主观信息进行规制。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信息的客观真实性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如何实现科学、高效鉴别个人信息客观真实性,是司法机关应努力的方向。现有的随机抽样的方法有一定可取性,但不够严谨。笔者认为,可以考虑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若嫌疑人能证明其所侵犯的个人信息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则不构成本罪。3.价值性刑法的两大机能是保护法益和保障人权。从保护法益的机能出发,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一自然犯,只有侵犯到公民法益的行为,才能纳入刑法规制的范围。而判断是否侵犯公民法益的关键就在于该信息是否具有价值。价值性不仅包括公民个人信息能够产生的经济利益,还包括公民的人身权利。从个人信息的人格权属性角度分析,个人隐私类信息的公开,会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行踪轨迹类信息的公开,会对公民人身安全带来威胁。从个人信息的财产权属性角度分析,信息化时代,信息就是社会的主要财产形式,能够给人们带来越来越大的经济利益。“信息价值仅在当行为人主张其个人价值时才被考虑”,只有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信息,才值得国家动用刑事司法资源对其进行保护。(三)个人信息与相关概念的区分很多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专门的法律保护个人信息,但部分国家和地区没有采用“个人信息”的概念,美国多采用“个人隐私”的概念,欧洲多采用“个人数据”的概念,而“个人信息”的表述则在亚洲较为常见。对于这三个概念是可以等同,存在观点分歧。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有重合,但不能完全混同,也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包含个人隐私,以个人数据为载体。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三个概念进行明确区分。1.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关于这两个概念的关系,有学者主张前者包含后者,有学者主张后者包含前者,还有学者认为两者并不是简单的包含关系。笔者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相互交叉,个人信息包括一般信息和隐私信息,个人隐私包括隐私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所以两者的交叉在于隐私信息。两者制建有很大的区别,不能混淆。首先,私密程度不同,个人信息中除隐私信息以外的一般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需要信息主体进行公开的,如姓名、手机号、邮箱地址等,而个人隐私则具有高度的私密性,个人不愿将其公开;其次,判断标准不同,个人信息的判断标准是完全客观的,根据其是否具有识别性、真实性、价值性来进行判断即可,而个人隐私在判断上具有更多的主观色彩,不同主体对个人隐私的界定是不同的;最后,个人信息既具有消极防御侵犯的一面,也具有主动对外展示的一面,信息主体通过主动公开其部分个人信息,可能会获得一定的利益,而个人隐私则侧重消极防御,主体的隐私信息和隐私活动不希望被公开,隐私空间不希望被侵犯。2.个人信息与个人数据笔者认为,个人信息(personal information)和个人数据(personal Data)的区别在于,个人数据是以电子信息系统为载体的对信息主体的客观、未经过处理的原始记录,如个人在医院体检后从自助机取出的血液化验报告单;后者是指,数据中可对接收者产生一定影响、指导其决策的内容,或是数据经过处理和分析后可得到的上述内容,如血液化验报告数据经系统或医生的分析,形成的具有健康指导作用的结果报告,换言之,个人信息=个人数据+分析处理。 四、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司法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概念和原则的把握必然有一定的差异性,需要具体情况具体讨论。在本部分,笔者对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进行总结归纳,并对一些存在争议的情况进行分析。 (一)公民个人信息可识别性的认定“可识别性是指个人信息能够直接或者间接地指向确定的主体。”经过上文中的讨论,根据《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定义,我们能够得出,“识别性”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解释第3条第2款印证了这一观点。对于能够单独识别特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往往比较容易判断,而对于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来间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信息,往往是个案中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也是本罪的认定中最为复杂的问题。面对实践中的具体案情,对于部分关联信息是否可以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时,可从行为人主观目、信息对特定自然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要结合的其他信息的程度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加以判断。以此案为例:某地一医药代表为了对医生给予用药回扣,非法获取了某医院某科室有关病床的病床号、病情和药品使用情况。此案中所涉及的非法获取的信息不宜纳入刑法中“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首先,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上看,并没有识别到特定自然人的目的,而仅仅是为了获取用药情况;其次,从以上信息对病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以及生活安宁的重要性上来看,行为人获取以上信息并不会对病人权益造成侵犯;最后,从这些信息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的程度来看,病床号、用药情况等信息并不能直接识别到个人,需要结合病人的身份证号等才能起到直接识别的作用。所以,此案中的涉案信息不属于刑法所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二)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2017年解释》第五条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敏感程度,即信息对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影响程度,将“公民个人信息”分为三类,并设置了不同的定罪量刑标准。类别列举 “情节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 “情节特别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特别敏感信息 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五百条以上敏感信息 住宿记录、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五百条以上五千条以上其他信息五千条以上 五万条以上图表 3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对标准适用的争议,主要表现在对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1.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行踪轨迹信息敏感程度极高,一旦信息主体的行踪轨迹信息被非法利用,可能会对权利人的人身安全造成紧迫的威胁。《2017年解释》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入罪标准的规定是最低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50以上”的,即构成犯罪。由于《2017年解释》中对行踪轨迹信息规定了极低的入罪标准,所以司法认定时应对其范围做严格把控,应将其范围限制在能直接定位特定自然人具体位置的信息,如车辆轨迹信息和GPS定位信息等。实践中,信息的交易价格也可以作为判定其是否属于“行踪轨迹信息”的参考,因为行踪轨迹信息的价格通常最为昂贵。对于行为人获取他人车票信息后判断出他人的行踪的情况,载于车票的信息不宜被认定为《2017年解释》所规定的“行踪轨迹信息”,因为该信息只能让行为人知道信息主体大概的活动轨迹,并不能对其进行准确定位。2.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财产信息是指房产、存款等能够反映公民个人财产状况的信息。对于财产信息的判断,可以从两方面进行把握:一是要综合考量主客观因素,因为犯罪应是主客观相统一的结果;而是考虑到敏感个人信息的入罪门槛已经极低,实践中应严格把握其范围。以此案为例:行为人为了推销车辆保险,从车辆管理机构非法获取了车主姓名、电话、车型等信息。此案中的信息不宜认定为“财产信息”。因为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不是侵犯信息主体的人身、财产安全,最多只会对行为人的生活安宁带来一定的影响,因而应适用非敏感公民个人信息的入罪标准。(三)不宜纳入本罪保护对象的公开的个人信息的认定 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是否属于 “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理论界存在观点分歧。笔者认为,“公民个人信息”不以隐私性为必要特征,因为《2017年解释》第1条并为采用“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表述,而是以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因此,信息的公开与否并不影响其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对于权利人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显然合法,且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当前也不宜认定为犯罪。理由如下:第一,在我国的立法和司法中,曾以“隐私性”作为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可见公民个人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从隐私权中分离出来的权利,所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侧重于对公民隐私和生活安宁的保护。权利人之所以自愿甚至主动公开其个人信息,说明这部分信息即便被获取、出售,也通常不会对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造成侵犯,因此不应纳入刑法保护范围内;第二,根据刑法第253条之一的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只有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才构成犯罪。对于已经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后向他人出售或提供的行为在我国缺乏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推定为存在权利人的概括同意,不需要二次授权,也就是说不应认定行为人对获取的已经由权利人公开的个人信息的出售和提供行为系“违法国家有关规定”。第三,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尚未健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高发的背景下,应将实践中较为多发的侵犯权利人未公开的个人信息的案件作为打击的重点。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合法,但如果后续的出售或提供行为违背了权利人意愿,侵犯到了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或是对权利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则应根据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论处。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相关信息的获取一般来说是合法的,但是获取信息之后的出售、提供行为如果对信息主体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或是私生活安宁造成了侵犯,且信息主体对其相关个人信息有强烈保护意愿,则应据其情节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五、结语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对个人、组织、社会乃至国家均具有重要价值,由此也滋生了越来越多的侵犯个人信息犯罪。“公民个人信息”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对象,其概念界定、特征分析、与相关概念的区分以及司法认定对于打击相关犯罪、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本文的研究,形成以下结论性的认识:第一,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原则。一是应遵循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保证打击范围既不过宽而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和可操作性的降低,也不过窄而使公民个人信息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二是应遵循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在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的同时不妨碍信息正常的流通。三是应遵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相协调原则,允许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步,但杜绝对个人利益的侵害和过度限制。第二,公民个人信息之“公民”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公民个人信息之“个人信息”应采取“识别说”进行界定,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是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除了可识别性,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还应具有客观真实性、价值性等特征可作为辅助判断标准。还应注意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个人数据等相关概念的区分,避免在司法实践中出现混淆。第三,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可识别性”是其判断的难点,可以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信息对其主体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与其他信息的结合程度这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判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财产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由于其入罪门槛低、处罚力度大,应严格把控其范围并结合行为人主观心理态度进行考量;对于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应分情况讨论,对于信息主体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其获取、出售和提供,不应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于信息主体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信息的获取是合法的,但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可以依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论处。希望本文的论述能够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体系的完善贡献微小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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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是我国的第一产业,农业的地位显得十分重要,农业的推广有助于提高我国的农业经济。下面是我为大家推荐的农业推广课程论文,供大家参考。农业推广课程论文篇一:《我国农业推广体系的现状与发展》 自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农业发展虽然已经进入到了一个崭新的纪元,但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在某种程度上无法满足当前农村的发展需求,也进一步遏制了我国农业的发展。因此,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并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推出全新的农业推广体系以此促进农业科技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则成为当前社会的关注 热点 。本文就当前我国农业推广体系现状进行粗浅的探讨,提出我国农业推广体系的发展对策。 1推广体系的现状 农业推广体系是我国政府对农业进行大力扶持的重要组成部分、重要体现所在。尤其是自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政府积极发展农业生产的同时,也格外加强了对农业推广体系的建设,并建成了以 种植 、林业、畜牧、水产、水利、农机化、经营管理化为主推广网络,并形成由上而下的垂直农业推广体系。可以说截止到2014年,我国已经有40多万个村子建立了服务组织,并有10多万个村子组建了专业技术协会与科技示范户。 2推广体系存在的问题 通过分析,我们可以看到,目前我国的农业推广体系仍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严重影响着我国农业的发展。如若对其进行具体的分析,则如下几点: 内外部组织管理与任务目标不相符 我们都知道农业推广体系的根本任务就是为了能够促进农业科研成果、现代的农业技术能够尽快的应用到农业生产之中,不断促进农业的现代化发展。然而现今我国在农业推广体系的内外部组织管理上往往存在着一些问题,不仅无法实现实际任务目标且与实际任务目标不相一致,而这也就造成了农业推广体系难以切实落实,且推广体系与推广人员往往处于被动状况。 市场导向性差且与市场需求严重脱节 目前我国的农业技术推广处于政府的直接领导下,行政倾向较强,且受到传统农业技术推广体制和固有观念的制约,农业科研院所和农业高等院校的科研行为与市场需求和农民需要存在相当大的差距。而正是因此造成了农业技术推广的市场导向性差且与实际的市场需求严重脱节,致使真正能够实现的农业创新成果转换率极低,远远低于英美等发达国家。 农业推广人员与农业推广体系不匹配 现如今许多农业推广人员由于个人的知识结构、综合素质水平较低,无法与农业推广体系的实际要求相匹配。而农业推广体系内部又缺乏对农业推广人员的严格选拔与管理,在很大程度上也造成了农业推广体系无法良好的运转。尤其是部分推广人员观念陈旧,缺乏创新意识且不熟悉当前的农业市场,因此也无法完成农业推广体系的现代化发展需求。 3完善我国农业推广体系的发展对策 我国在农业推广体系上存在问题,严重影响着我国农业推广体系的良好运转,因此,不断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去完善农业推广体系则尤为重要。 明确创新目标,把握发展方向 只有明确农业推广体系的创新目标,切实把握发展方向,才能够促使我国农业推广工作更好的向前发展。在实际工作中,应该不断的壮大农业推广队伍,并且对各级农业机构进行巩固,尤其是可以在农业推广中采用多元化的服务手段与服务组织,建立新型的国有、民办相结合的农业推广体系,为我国农业的发展提供更有利的保障。 完善农业推广体系 以政府为主导的农业推广体系俨然已经成为当今进行农业推广的重要主体,为进一步完善我国农业推广体系的发展,促进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就必须完善以政府为主的农业推广体系。第一,要强化社会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力度的不断加大;第二,要改进农业推广方式与农业推广机制,不断拓宽农业推广部门的职能范围,缩短科研成果的推广路径,切实提高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和普及率;第三,做好市场需求的调研工作,切实将农业推广工作落实到市场的实际需求之上,并且增加对农业推广的资金投入,在经费上提供充分保障。 提高个人素质 进一步强化农业推广人员的个人素质对促进农业推广工作的有效开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应该不断加强对现有农业科技人员的继续 教育 ,特别是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培训工作。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农业推广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中,应该与实际生产进行紧密的结合,与市场需求进行紧密的结合,从而提高推广人员的个人素质,能够帮助更多的农民形成自己对市场的实际驾驭能力。 4结语 通过对农业推广体系现状与完善农业推广体系的发展对策粗浅的探讨,希望能够让更多人清楚地认识到,农业推广是农业科技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环节。因此,不断的完善我国农业推广体系,使其满足我国农村的发展需求,满足我国农民对科技的发展需求尤为重要,值得相关部门深入研究,并对其加强建设。 农业推广课程论文篇二:《我国农业推广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前言 要想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就必须要不断提高农业技术,帮助农民掌握先进的农业技术。但是在实际中,虽然已经推广了一系列的农业技术,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依旧存在一系列的问题,所以就必须要加大改革的力度,实现农村中经济的快速发展。且就农业推广体系来说,其快速的发展有助于帮助农村提高经济收入,促进我国的农业发展。 2目前我国农业推广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在农业推广体系中存在一定的问题,因此也就影响到了我国农业的经济发展。所以就必须要进行改革与创新,促进我国农业推广体系的发展。 在管理体制上存在问题 就我国目前的农业推广体系来说,由于采用的是条块共同管理与专业行政区划层设置。因此在进行条块分割的过程中,相关管理部门之间没有实现有效的对接,这样也就造成了本位主义严重的现象,同时也出现了农业科学研究与教育推广上自成一体等弊端。也正因为这些因素使我国的农业推广体系中力量严重不足,虽然队伍庞大,但是却并没有多少实际效果。 运行机制存在问题 在农业推广体系的发展中,受到经济体制影响比较严重,且在运行技术上也以从上至下为主。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就成为了考核农业推广机构重要指标之一。且在人事的管理上也是以资历排列为主。在分配的形式上却实行平均主义,评价的体制上也与服务对象相背离,这样也就造成了服务对象不能及时参与到推广评价中去。而这样造成的直接影响就是推广机构与人员的职责得不到保证,这样也就使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效果不高[1]。 推广经费存在问题 通过与发达国家相对比可以看出,在发达国家中农业技术的推广经费占据农业总产值的左右,而一些发展中国家中技术推广经费则占据在左右,而我国却只有左右。也正是因为资金不足,造成了部分农业设施过于老旧。也正是因为这些因素的影响,使我国一些推广机构将有偿服务技术排在首位,却并没有考虑到是否对服务对象有利。 推广人员存在问题 由于我国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存在问题,且在人员的整体素质上也存在一定的问题,这样也就造成了专业知识无法及时普及,且并不能掌握最先进的信息。其次由于在福利待遇上普遍不高,因此也就出现了留不住人才的现象,这样也就影响了农业技术的推广效率。 3提高我国农业推广体系的 措施 完善管理体制 只有最大限度地完善管理体制,才能促进农业技术的推广与发展。因此,在实际中要建立起完善的管理体制,保证落实 岗位职责 ,同时还要选择专业能力强的人员。也就是说要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方向转变,以岗位的实际需求来决定招聘的要求。同时还要将专业能力强的人员调入到领导岗位,以专业能力强来带动专业能力不足的人员。其次还要做岗位的培训与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考评制度,在保证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以外,要与绩效联系在一起,激发人员的积极性[2]。 扩大资金的投入 资金投入不足,是造成了我国农业技术推广效果不高的重要障碍之一,因此在法律上可以逐渐增加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中的费用,并完善间接的融资体制,大力鼓励私人的投资,设立出专门的技术推广部门,加大对推广部门的投资。或是可以设置专门的推广基金,结合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构建出完整的资金结构,促进农业的快速发展。最后,要辩证地看待技术推广与经营收入之间的关系,设置出相关的担保资金,解决贷款难的问题。 提高推广人员的专业水平 进行农业推广的关键就是要增大推广团队的建设,为了保证推广体制的健全,就必须要加强推广人员的综合素质与专业水平。在实际中完善考评制度与规范考试制度。选择一些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人才加入到农业推广团队中去。同时还要提高推广人员的薪资待遇[3]。 及时进行技术培训 由于农民的整体素质不高,且 文化 水平存在一定的不足,因此就要不断进行相关的培训,以此来让农民掌握更多的专业知识,明确农业推广的重要性。在实际培训中,可以组织农民参加电视讲座或是对农民进行科学宣传,以此来增强农民的专业知识与技术能力。 增强农业市场的建设 就我国目前的农业市场来说,在市场管理上依然存在一定的问题。如技术开发跟不上农业形式的发展或是有人利用法律漏洞来获取非法利益等。因此必须要严格规范农业市场,建立出一个公平、公正的农业市场,促进农业技术的快速发展。 政府方面要加强扶持力度 就我国目前的农业经济合作组织来说,大多属于村级,这样在覆盖的区域上与组织的数量上就存在了一定的局限性。因此想要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就要求政府方面要加大扶持力度,扩大农村经济组织的发展。 4结语 由上述可以看出,虽然我国的农业推广体系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但是却可以通过制定出一系列的措施来进行解决。农业经济的发展离不开科学技术,必须要做好推广体系的创新工作,以此促进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 农业推广课程论文篇三:《浅析基层农业技术推广》 [摘 要]长期以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在为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和实现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的历史性转变做出了重大贡献。但面对我国农业科技发展面临的资源与市场双重制约以及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科技需求,也暴露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过程中不适应新形势的情况和问题。 [关键词]农业技术推广 问题 措施 农业技术推广是农业教育、科研与农民以及政府与农民之间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在农业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完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对于进一步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战略性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实现农业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存在的问题 投入不足严重制约基层农业技术推广 一是机构队伍不稳。部分地方对农业技术推广的公益性认识不到位,加之经济条件限制,用于技术推广的专项经费就更少。农技人员交替频繁,往往是兼职其他工作,从事农技推广的时间不多,真正到一线开展农技推广的人员少之又少。出现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线断、网破、人散”的局面。 二是工作条件较差。除基本待遇外得不到保障外,推广机构基础设施条件落后,尤其缺乏现代化信息设备,无法打通信息传递的“最后一公里”,无法将农业服务的触角真正延伸到村户,不能障碍解决农民缺技术、少信息、盼服务的难题。 三是专业素质不高。从总体上看,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数量不少,但真正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足,整体素质普遍不高。近年来乡镇公务员招考工作不限制专业,分到农技推广站的人员大多不是科班出身,这些人大多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技术知识培训,而且由于经费紧张,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缺乏再教育和培训的机会,致使其知识越发陈旧老化,农业技术推广队伍整体素质呈现下降趋势。 科技成果与生产需求错位影响推广效果 我国每年产生的农业科技成果数量不少,但这些成果多不适宜推广应用。当前通常采用“论证立项→研究与应用活动→验收鉴定→自下而上层层报奖”运作机制来肯定科技工作者的劳动成果,这种机制带来种种弊端:自下而上层层报奖,无形中增加了成果的数量,造成成果数量较多的假象;挤小现有成果进一步推广转化的空间。科技成果必须最终得到生产的检验和认同,才能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在市场经济新形势下,农民以取得经济效益为根本取向,对技术要求呈现多样化、高效化的趋势,并随着市场需求的变化,对增加有效综合技术和管理技术的需求更加强烈,而现行科技成果以及推广机制偏重于单一技术,对配套集成技术,以及对技术的整体作用和区域效果重视不够;对节本增效、农产品安全及产后加工等技术的应用服务能力较弱,与农民和农业生产的实际需求错位。加之市场、技术等信息不畅,影响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实际效果。 农民吸纳新技术的能力不高导致推广难 我国是个农业大国,从宏观上分析,对各式各类农业技术成果的需求巨大、迫切,但从各地推广实践微观看,真正具有采纳应用科技创新能力的“有效需求”并不高。一是现代农业高新技术,特别是无形技术 方法 类成果的推广应用,要求采用者一般应具备一定的农业基础知识、掌握基本原理和严格的操作技术,而现阶段实际是仅有少量科技带头户具备这种能力,多数农民尚不具备。二是创新技术的采用都需要一定的经济实力,在小规模经营和农业比效效益较低及其他负担较多的多重压力下,多数农民由于资金薄弱,仅能采用一些效益显著、见效快的物化类技术成果,而对一些见效慢或投资大的高新技术,仅有采纳的欲望,但缺乏购买使用能力。 农业生产分散使农业技术推广难度增加 我国农业是以农户为单位的分散型小农经济,农户经营规模小,生产分散。进入城镇从业的农户大多数仍倾向于保留自己的土地经营权,土地流转出去的比例很低。对于土地种植种类、耕作方式等方面,每个农户都有其充分的自主权。这种由农村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所形成的小规模农业经营问题,不仅不利于机械化耕作和规模效益的形成,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科技成果的大规模推广和转化的成本,导致技术与产业的割裂,严重制约农业生产效益的提高。农业生产高度分散,农户各自为政,加之村委会组织功能弱化,农业技术推广更是缺乏有效的 渠道 。 2 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的对策 发挥政府农业技术推广队伍的骨干作用 农业技术推广具有不可替代的公益性职能,这是农业技术推广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主体。由政府建立一支履行公益职能的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不但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绝大多数国家农业发展的共同 经验 。现行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必须更新观念和进行机制创新,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把服务领域由产中向产前、产后延伸,由单项向综合服务延伸,利用技术和信息引导农民进入市场,参与并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各级政府要做好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三定”工作,逐步改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的基础设施和工作条件,吸引人才,稳定队伍,增强为农村科技服务的能力,保障各级推广机构切实履行公益性职能。 保障政府农业技术推广队伍的稳定和发展 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主要是为政府和广大农民服务,以社会效益为主,各级政府应依法保障公益性推广工作的基本经费。一是保障农业技术人员的工资和办工经费,充分利用现有条件,集中可能的财力、物力,加强推广体系的硬、软件建设;二是建立农业技术推广专项基金,并制度化地逐步增加财政支农资金用于农业技术推广的份额,加大对一些公益性的推广工作的实施规模和支持强度;三是加强对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培养和培训,提高他们自身的科技文化素质和对农业生产的全程技术服务、产业化经营和信息服务能力,以适应新时期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和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更好地满足农民的科技需求。 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科技成果与生产需求对接机制 首先要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农业科技成果评审制度。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将农业动物、植物新品种纳入专利范围,鼓励研究单位研制生产更多实用的科技产品,解决科研与生产相脱节的局面。对一些研究与开发示范相结合的科技项目和以开发性为主的科技项目,在鉴定评奖过程中可考虑将创新技术和经济效益分离开来,或加大创新部分权重,降低已获效益权重,增加成果的实用性,促使产生更多的能直接应用于生产的实用技术。其次要发展和引导农业技术市场。一是要加强农业技术市场建设,促进农业技术转让。二是要广泛采取市场化激励手段,创新推广机制,调动各方力量参与农业技术推广的积极性。 加强农民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科技素质 农民是农业经营主体,也是农业技术的需求主体、市场主体。农业技术推广离开农民科技素质的提高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应将全面提升农民科技素质作为首要目标。一方面,加强技术培训,使农民应用科技由外行变为内行。根据目前农村经济和农民素质现状,农民技术培训要注重层次性和实用性。对增产潜力大、效益高、推广面大的农业技术项目,区、镇、村、组都要有目的、有重点地建立科技示范基地和示范户,为农民提供学习样板,用活生生的事实引导农民改变传统的经营方式,应用科技致富。 结束语 我们要发展多样化的推广方式与全方位的服务领域,完善农业技术市场,让农民逐渐成为推广活动的主体;建立完善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技术成果转化率;用国际惯例改革我国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等,从法律上!体制上!机制上!管理上全方位地改革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参考文献 [1] 高启杰.中国农业推广组织体系建设研究[J].科学管理研究,2010,(2):107-111. [2] 范伟杰,张华.新形势下中国农业推广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J].吉林农业,2010,(11):2-3. 猜你喜欢: 1. 农业推广成功案例 2. 农业发展论文范文 3. 浅谈农业推广毕业论文范文 4. 农业技术推广研究毕业论文 5. 养殖技术与推广论文范文 6. 农业科技创新专科毕业生论文

农业技术推广论文2000字篇2 浅谈影响生态农业推广的因素 摘要:生态农业是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我国是农业大国,如何更好推广生态农业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本文以河南焦作市的一个村庄为实证研究对象,通过调查运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得出生态农业基建支出和人力资本是影响该村发展生态农业的关键,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建议。 关键词:生态农业 多元线性回归模型 建议 一、引言 生态农业是按照生态学原理和经济学原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成果和现代管理手段,以及传统农业的有效 经验 建立起来的,能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现代化农业。 早在20世纪70年代后期,以马世骏院士为代表的学者就指出,要以生态平衡、生态系统的概念与观点来指导农业的研究与实践。1981年,马世骏先生在农业生态工程学术讨论会上提出了“整体、协调、循环、再生”生态工程建设原理。1982年,叶谦吉教授在银川农业生态经济学术讨论会上发表“生态农业—我国农业的一次绿色革命”一文,正式提出了中国的“生态农业”这一术语。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现代化的进程决定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方向。 我国的农业具有发展分散,农业结构单一,粗放式经营的特点,这就要求按照生态农业的理念和规律,因地制宜的建设高产、优质、低耗、可持续的现代生态农业发展模式。经过30年的发展, 我国生态农业建设从无到有, 从小范围试验到大面积实施, 全国各地区的生态户、生态村、生态乡、生态县蓬勃发展起来。目前, 已初步形成了生态农业的技术体系, 有力地推动了我国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发展。但同时也应看到其中的很多问题,许多学者也进行了大量的相关研究。 陈学军(2010)在对“生态农业的金融支持”的讨论中得出要加大政府支持力度,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创新金融产品;建立补偿风险机制以及信用担保体系加大资金;张燕(2011)在“生态农业的技术推广”中得出要建立适应生态农业发展需要的科技创新体系和技术推广体系;在生态农业的制度的研究提出了:加快管理制度,科技创新及推广制度,法律制度等的建设;王坚(2007)在中国产业化研究中提出建设农业生态基地;积极推广农产品认证制度;开发生态农业产业链等;王利群(2011)通过规范分析得出要对农民进行学历教育,专业技能,网络信息化, 政策法规 等方面进行培训;在区域化研究领域,有刘亚菲(2006)对江西省生态农业发展现状和模式的分析,指出其制约因素,并提出对策和 措施 ;王金爽等对盘锦市的生态农业发展综述。 但这些研究普遍存在以下问题:1、分析过于笼统,大部分在于理论叙述,很少有数据分析和计量;2、研究缺乏持续性,导致很多对策没有时效性,依旧是几大方向;3、生态农业有很强的区域性,目前对生态农业的研究大多还在全国层面,对区域的研究也不太深入,没有可实施性。 本文对以上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首先选择河南焦作市山阳区百间房乡上马村这一区域进行调查,把影响该区域生态农业推广的因素量化,进行回归分析,得出影响生态农业发展的关键因素,同时给出相应的建议。 本文的结构:第一部分主要是模型的建立,包括指标选取和数据说明,初始模型假定,模型检验,模型修正和模型分析;第二部分给出主要结论,并在此基础上深入。 二、模型的建立 (一)指标选定及数据说明 本文所选的1990—2006年数据是来自于《中国统计年鉴2008》和《河南统计年鉴2008》,以及实际搜集到的资料统计、计算、分析而得。现对相关变量给予说明。 1、生态农业实际产值Yi 已知该地区第i年农业产值占河南农业产值的比重Wi1,调查到的该地区农业中相应年份农、林、牧、渔等生态农业比重Wi2,河南农业产值ni,以1990年的农村消费物价指数为100,算得各年相应的消费物价指数ci,由以下公式算得第i年的生态农业实际产值Yi Yi = niWi1Wi2/ci(i = 1990,1991...2006) 2、生态农业基本建设支出X1i 农业基本建设支出即政府财政直接用于发展农业和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各种固定资产投资,是发展农业的物质载体和基本要素。该地区的X1i由下列方式给出: X1i = XWi3Wi4/ci 其中X是河南投到农业基本建设的资金的序列,Wi3是投到该地区的比重,Wi4是投到生态农业的比重,ci同上。 3、人力资本水平2i 由于人力资本存量数据的不易获得性,我们以比例的形式给出。首先使用教育年限法,以该地区历年从事农业人员数和其受教育状况计算人力资本存量,根据该地区人口资料有关受教育的分类,将教育层次分级,以各级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作为权数基值并作适当调整得存量H: H1 = ∑HEimi H2 = ∑HAimi 其中,HEi为第i学历层次的从事生态农业的人数,HAi为第i层从事农业人员总数,mi为第i学历水平的受教育年限,将文盲半文盲m1定为年,小学m2为6年,初中m3为9年,高中m4为12年,大学及以上m5为16年 , X2i = H1/H2。 4、生态农业科技投入X3i 农业科技资金投入是指用于农业科技引进、研究和推广的支出。同样的,X3是投入河南省的科技资金序列,Wi5是投入到该地区的科技资金比重,Wi6是生态农业所占比重,X3i=X3Wi5Wi6/c 5、生态农业环境投入X4i 环境投入是指用来进行环境改善,环境保护,抵制自然灾害等支出,这些数据由调查直接可得,平减过消费指数即得。 6、其他生态农业支出X5i 其他生态农业支出包括除以上其他以外的所有用于跟生态农业有关的支出,主要包括对生态产出的检测标准的完善投入,产出和市场的对接服务支出,以及相应的政府管理体系的投入。此项主要用剩余法算得,同时随物价做相应调整。 (二)初始模型假定 Y = C0 + C1X1 + C2X2 + C3X3 + C4X4 + C5X5 + e 运用普通最小二乘法(OLS)对初始模型进行估计,结果如下图: 该模型R2=,2=可决系数很高,F检验,明显显著,但 X1、X3的系数为负,与预期相反,且系数的t检验不显著,这表明很可能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 (三)模型检验: 算得各解释变量的相关系数,得下列矩阵 由相关系数矩阵可以看出:各解释变量相互之间的相关系数较高,确实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 (四)模型修正 1、现采用以下 方法 进行模型优化,筛选最佳模型(表中列出了所有回归模型,其中一元回归模型只取了Y关于X2的模型,括号内为t值): 根据以下标准: I 系数符合经济意义,不能为负 II 所有解释变量全部显著 III 可决系数要高,此模型中要大于 筛选得模型2,3,7,9符合。 2、对2,3,7,9模进行自相关性检验(DW检验) DW3= < DL= DW9= < DL 以上两个模型明显存在正相关,排除。 剩下的2,7模型的自相关性均无法判断,DW介于DU和DL之间。 3、对2,7进行异方差检验(White检验) 结果如下: 模型2 R2 = ,P = 模型7 R2 = ,P = 可以看出两个模型均不存在异方差,但考虑到P值越小越好,综合分析,认为模型2更优。 4、最优模型 Y = + + t值 () () R2 = ,2 = 5、模型分析: 模拟程度分析:由模拟结果可知,最终模型的模拟结果比较满意,拟合度较高,说明最终模型预测效果较好。 经济意义分析: 从预测结果看,基本建设支出每增加1个单位,生态农业产值增加单位,人力资本水平每增加1,产值增加,显然,基建和人力资本对产值有重要的影响。 三、引申 从统计数据的过程来看,现在还很少有具体的关于生态农业直接的数据,这也增加了数据获得的困难,好在该调查地区较小,人口相对较少,作者对此地区又非常熟悉,所以获得了第一手资料。从Y值来看,生态农业产值逐年增加,比率不断上升,说明生态农业正逐步推广,但从相对值上看,生态农业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对此地区的模拟回归方程来看,固定资产投资力度还不够,规模不够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还不足,所占比率不高,推动农业经济快速发展的主动力还有待进一步体现。同时,农民的受教育程度不高,严重影响了生态农业的推广,学习渠道和培训机会的稀缺更使得推广难上加难。 虽然模型方程中未体现其他三种因素,但并不代表其次要性。从以下图示可看出 生态科技投入正变得越来越有影响,只是该地区每年的投入资金相对较少,但可喜的是,每年的增长率正不断上升,可预见以后的10到20年定能成为主要推动生态农业发展的力量。由于生态农业有很强的地域性和时间性,在此地区是根本因素的,不一定是其他地区的根本因素。而且按照目前的情况,以上两点是关键,但随着生态农业的进一步推广和发展,其他因素就很可能成为关键,所以更需要那些关注生态农业发展的人能够实证分析,给予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建议。这也是本文的目的和意义所在。希望激发更多对生态农业的量化研究,创新出更优的计量模型。 在生态农业的推广中,建立一个良好的的融资环境是必不可少的。从主体上看政府作为基本建设支出的主体,加大农民真正所需的基本设施的投入力度,建立一系列的监督机制,确保资本的有效率,但政府每年的财政支出是有限的,所要投入的领域又是相对无限的。我们不能依靠政府来解决所有的事;所以可以借助市场经济的强大力量让企业进入生态农业领域,这就需要政策上的倾斜,真正形成农业产业化,打造农产品的知名品牌,同时也要建立相应的生态产品的监测标准,定期通过媒体发布检测排名;另一方面作为生态农业的主体农民,可以通过生态农业贷款优惠以及自有资金的 保险 制度来扩大融资渠道;最后要建立健全有关融资的法律法规,减少融资漏洞。 对于农村的人力资本问题,一方面可以对农民再教育,但很显然传统的教育模式已经不适应当前的农村情况,识字率,时间精力以及兴趣,都导致农民进行传统学习的机会成本过高;因此需要创新农民的教育模式,开展专业技能培训但培训方式还有待斟酌。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和笔者的生活经历,典型的示范效应在农村会发挥很大的作用;另一方面我们可以增加农村现存的人力资本,可以通过政府政策引导大学生回到家乡发展,为农村发展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还可以通过大学教育的侧重,用巧妙的方式对大学生进行正确合理的引导。 参考文献: [1]齐英.安阳市生态农业建设现状及发展对策[J].生态农业,2004 [2]王利群.提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素质,构建新农村人才支撑[J].农业与科技, [3]陈学军,周华雯.长株潭城市群生态农业产业化的金融支持研究[J].广西教育, [4]张燕.对我国生态农业技术推广的思考[J].农业经济, [5]张燕.我国发展生态农业的制度路径[J].晋阳学刊, [6]王坚,陈润洋.中国生态农业产业化战略与城乡可持续发展[J].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7]李文华,刘某承,闵庆文.中国生态农业的发展与展望[J].资源科学, [8]李金才,张士功,邱建军,任天志.我国生态农业现状、存在问题及发展对策初探[J].农业科技管理, [9]徐岩.我国生态农业发展的回顾与展望[J].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10]刘亚菲.江西省生态农业发展现状和对策分析[J].农业环境与发展, [11]王金爽,杨玉明,赵丽丽.盘锦市生态农业发展现状及其对策[J],农业经济 [12]唐芳.河南财政支农资金支出结构分析[J].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13]漆雁斌,陈卫洪.低碳农业发展影响因素的回归分析[J].农村经济,2010年第2期猜你喜欢: 1. 浅谈农业推广毕业论文范文 2. 农业技术推广优秀本科毕业论文 3. 农业技术农业推广研究论文 4. 农业推广论文范文 5. 农业技术推广研究毕业论文

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问题,是普通关注的问题,人们对于这一问题关注的目的在于可持续发展。中国是个文明古国,中华文化之所以在长达数千年的历史而不衰,可持续。近代工业文明以前是为农业文明。KING称以中国为中心的农业为可持续农业。探讨中国传统农学理论与实践中的天人关系。从中得到启示。天人关系指的是人与大自然的关系。[1]在传统的中国人心中,农业中的人与大自然的关系具体表现为人、天、地、稼的关系。故《吕氏春秋·审时》说:“夫稼,生之者,地也;养之者,天也;为之者,人也”。其中天和地是大自然的代表,相当于现在人们所说的环境,人和稼生于天地之间,天人关系也可以理解为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不过其中加入了稼的因素,稼同时具有自然的因素和人的因素。人按照需要与可能选择和种植作物。传统农业中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如何?过去在研究农业史时,强调人定胜天,强调人对于环境的改造,过份地强调人及其技术的作用,而技术又过分地强调土壤耕作技术。原始农业中刀耕农业和耜耕农业阶段的划分;传统农业中北方旱作技术体系的形成和南方水田技术体系的形成等,都是主要以土壤耕作技术为依据来划分的。现在,环境问题日益受到重视,人们开始重新用审视的目光看待人与自然环境的问题,在这种背景之下,一些历史地理学家开始强调环境对人的作用,甚至有学者重新祭起了地理环境决定论的大旗,[2]受此影响农业史研究中,一些学者过多地把目光指向环境及其变迁对于农业的影响,指向农业对于环境的破坏,而忽视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忽视了人对于环境的保护[3]与改造,更忽视了人对于环境的适应。这些都不符合中国传统农业发展历史的实际。我们认为,中国农业的发展受到环境的制约,环境变迁也引起过中国农业的波动,但真正决定中国农业发展的是人对于环境的适应和改造。一、环境对农业的影响中国人很早就注意到了环境对于农业的影响。同时也注意到环境是由多种因素构成的,各种因素对于农业的影响并不相同,具体说来,天和地对于作物的影响是不同的。古人将它归纳为“生之者,地也;养之者,天也。”地,即土壤。由于在构成环境的诸多因素中,土壤与作物的关系最为直接,因而也最先为人所注意。古人认为作物的种类是由“地”来决定的。经常提到的例子是:“桔逾淮而北为枳,鸐鹆不逾济,貉逾汶则死。”[4]“菘菜不生北土。有人将子北种;初一年,半为芜菁,二年,菘种都绝。有将芜菁子南种,亦二年都变。”[5]前者说“此地气然也”,后者说“土地所宜”。地气和土地,指的都是土壤。土壤是导致变异的根源。[6]在土壤中首先注意到的是土壤上生长的植被。《师旷占术》曰:“五木者,五谷之先;欲知五谷,但视五木。择其木盛者,来年多种之,万不失一也。”《杂阴阳书》则将“五谷”和“五木”一一对应起来,有所谓:禾生于枣或杨,黍生于榆,大豆生于槐,小豆生于李,麻生于杨或荆,大麦生于杏,小麦生于桃,稻生于柳或杨。”孔子也说:“平原大蔽,瞻其草之高丰茂者,必有怪鸟兽居之,且草可财也,如艾而夷之,其地必宜五谷。”植被不仅是土壤状况的标志,同时还可以用作改善土壤的物质。中国人很早就认识到,杂草“可以粪田畴,可以美土疆”,并将“于草木茂盛时芟倒,就地内罨腐烂也”,称为“草粪”。还有意识地种植一些豆科植物充当绿肥。民族学调查表明,中国南方的一些少数民族在进行刀耕火种的时候,首先选择林地而不是草地去作为土地,而在林地的选择方面主要考虑的是林木的长势和种类,而不是土壤的质地。决定什么地种什么庄稼也是根据树木,而不是根据土壤。其次是土壤的性状(颜色、手感、水份、土壤中的生物活动等)。禹平洪水之后,茫茫禹迹,划为九州,九州的土壤,各不相同,《尚书·禹贡》言之凿凿。不同的土壤进而有不同的农产品,《周礼·职方氏》记载甚详。《管子·地员》说:“九州之土,为九十物。每州有常而物有次。”书中还具体指出了九州土壤性状及适宜种植的作物。被李约瑟等称为是最早的地植物学著作。由于决定适宜作物的是土壤而不是行政区划,所以元代孟祺在《论九谷风土及种莳时月》又做了这样的发挥:“苟涂泥所在,厥田中下,稻即可种,不必拘以荆、扬。土壤黄白,厥田上中,黍、稷、粱、菽即可种,不必限于雍、冀。坟、垆、黏、埴,田杂三品,麦即可种,又不必以并、青、兖、豫为定也。”再次是地势。或认为《禹贡》中的“厥田中中”、“厥田中下”等,指的就是地势。“凡草土之道,各有谷造,或高或下,各有草木。”植物的垂直分布也直接影响到了作物的分布,古人说:“三农生九谷”[7],所谓“三农”,郑司农(众)曰:“三农,平地、山、泽也。”(郑)玄谓三农,“原、隰及平地”。“三农生九谷”,正反映了环境因素中地势对于作物的制约。水流径于地。和土关系最为密切的便是水,有时水甚至是土壤的组成部分,如《禹贡》中所说的“涂泥”,其中的“泥”,实际上就是水和土的混和物[8]。水是生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生物发生变异的根源,所以古人又说:“桔生淮南则为桔,生于淮北则为枳,叶徒相似,其实味不同。所以然者何?水土异也。”[9]今人有言,“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对于某些生物来说,水更是须臾不可或缺。如水稻,《天工开物》说:“凡稻旬日失水则死期至。”水成为发展水稻生产最大的制约因素,于是中国历史上就有了“东周欲为稻,西周不下水”的故事发生。上述因素,古人统称之为“土”,“土气”或“地气”、“水土”。不同的土壤是有不同的物产,它们之间的引种是不可能的。即使强行为之,不是死亡,就是变异。于是有“桔逾淮而北则为枳”,“芜菁南种则为菘”的说法。狭义的天,指的是环境中的气候因素。气候随季节而变化,故称之为天时,用之于农业称之为农时。《孟子》说:“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吕氏春秋·审时》更从“得时”和“先时”、“后时”对六种主要粮食作物的不同生产效果作了细致的对比。来论证“时”对庄稼生长的极端重要性。宋人将地势引入到农时之中,提出天时有“地势高下之不同”[10],认为“高下之势既异,则寒燠肥瘠各不同。”[11]元代农学家更将时与地(纬度和海拔高度)结合起来。不仅指出了气候寒暑与纬度高低的关系,而且强调共性之间的特殊性,要求人们在选择农时的时候,应当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来决定,这就叫做“因地为时”。[12]古人尽管对农时重视有加,但是他们对天时的认识是不全面的。也就是说,古人只是注意到了气候对于作物生长的影响,而没有注意到气候对于作物分布的影响,他们把各地作物不同的原因更多地认为是土壤的不同的结果,尽管元代引入了风土的概念,部分地考虑到了气候的因素,但他们总体上还是将土壤看作是根本的原因。只是到了明末,这种认识才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徐光启认为作物栽种中的地区差异性,在引种的过程中“亦有不宜者,则是寒暖相违,天气所绝,无关于地”;是以“果若尽力树艺,殆无不可宜者,就令不宜,或是天时未合,人力未至耳”。“若谓土地所宜,一定不易,此则必无之理”。[13]徐光启明确提出了气候是引起作物分布差异的原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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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der-brother Spring is a pure yemer, real man with ironblood. He's people's good brother and father's best 's steel industry was the largest anti-dumping investigations industry. Minmetals Import and Export Chamber of Commerce statistics, last year, China's steel anti-dumping involving a total of 15 cases, involving billion yuan, iron and steel industry and color, clothing, footwear, like anti-dumping investigations, one of the key industries. Prior to this, our country there is a lot of steel products export tax rebates, some countries believe that China steel product of government subsidies, in the international market, China's large market share of steel products, export prices low and the dumping of steel products in China suspected heard. The first half of 2008, involving China's iron and steel industry, a new anti-dumping investigation all-time high, which has a new investigation of 9 cases with final decisions have been made to 7, the anti-dumping cases last year than the total number of more , the European Union, the United States, Canada, Mexico, Indonesia and other countries have taken place in China's iron and steel products for the anti-dumping cases. Taking a panoramic view of the iron and steel industry products, and more anti-dumping cases, the existence of the following three salient features, the following key to the Canadian oil and gas to China seamless pipe brief analysis of anti-dumping as an example: 1. The existence of anti-dumping cases that the problem of non-uniform standards. Standard anti-dumping cases that the crux of the problem is the fact of dumping and dumping margin found, for dumping the fact that the WTO is by comparing the export price and normal price found that the export price is lower than the normal price dumping, "normal price" is The fact that the existence of dumping of the decisive factors, but the "normal price" of that caliber because of the different statistics, the results are very different. WTO rules, the normal price is often used to describe conditions in the general trade export of similar products in domestic comparable sales prices, such as the product of the domestic prices under control, often to third-country export prices of similar products to confirm the normal price. As part of the US-led Western countries not to recognize China's market economy status, the fact that the dumping and the dumping margin found on third-party countries often need to export prices, while the third-party countries to the fact that the dumping, how to determine the normal price There are also the standard problem of non-uniform. Such as: Canada Border Trade Department (CBSA) on February 7, 2008 China's exports to Canada of seamless oil casing anti-dumping, countervailing case the final decision to determine China's Tianjin Pipe Group Co., Ltd. and other enterprises involved in the case of six dumping margin of 37% ~ 45%; subsidy of 2% to 7%, other non-respondent enterprises dumping margin was 91%; subsidies for 38 percent; China's steel association that the CBSA in the absence of data to support a third country, to use in February 2008 magazine published a K55, N80 price of normal price, project L80, P110 casing of high-grade steel prices, as a basis for unilateral presumed the existence of dumping and dumping margin calculation is not right. 2. Anti-dumping and countervailing cases together, the specific implementation of double taxation. Statistics show that took place in 2008 involving the 9 iron and steel industry in anti-dumping investigations, 5 the issue of anti-subsidy cases involving anti-dumping and countervailing cases have been closely together. International Iron and Steel of China's iron and steel industry to accept the challenge of government subsidies. January 8, the League of the United States research group released a report that a large number of government energy subsidies in China become the world's largest producer and exporter of steel. Reported that in 2007, the Chinese steel industry is about billion . dollars of subsidies since 2000, an increase of 3800%. In addition, the CBSA in the casing of our seamless final anti-dumping identified Tianjin Pipe Group Co., Ltd. China, such as the existence of six enterprises involved in the case of 2% ~ 7% subsidy acts. In the specific implementation of anti-dumping measures, the widespread dumping of international double taxation and subsidies. In today's world trade, anti-dumping anti-subsidy has become the main means of trade, therefore, for most countries to protect their own industry in violation of WTO provisions, the standard of double taxation. Such as: in the above-mentioned case, in Canada on a double standard there is the issue of double taxation, CBSA to determine China's Tianjin Pipe Group Co., Ltd. and other enterprises involved in the case of six-dumping rate of 37% ~ 45%; subsidy of 2% ~ 7 %, and other enterprises involved in the case of non-dumping margin was 91%; 38 percent subsidy. This should cause our government departments and relevant enterprises attach great importance to timely respond to the development of programs, organizations related enterprises to actively appeal and, when necessary, can be brought to WTO Dispute Settlement Body arbitration. 3. Anti-dumping cases is a complicated one, both sides involved in the case of information asymmetry, and lasted for a long time, huge amounts of money involved, covering a wide range of individual enterprises is difficult to take countermeasures, the need for government services, trade associations, guidance, steel enterprises to take measures jointly. The existing framework of WTO, only governments, anti-dumping measures can be taken. Therefore, a country's trade or industry to pass the Government to initiate anti-dumping procedures. Usually a country's products if it finds that the existence of dumping practices, would be adopted by the Government to start anti-dumping investigations. If the export product under investigation to investigate a member of a member of dissatisfaction with the actions taken to bring the matter before the WTO can be resolved at this time, exporters must pass the national government would be able to take such action. In addition, the United States, the EU anti-dumping investigation procedures usually last for one year to 15 months, lasted for a long time, and the anti-dumping often involves a number of industry enterprises, the amount of up to several hundred million dollars. Since 2008, China's steel industry experienced a number of anti-dumping investigations, of which, the United States, European Union, Canada, represented by the western countries on China's steel exports a wide range of anti-dumping investigations launched to reduce the domestic steel exports to China has caused great economic losses. While in the "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he issue of anti-dumping made it clear that countries in their own way but still the anti-dumping as a trade war with one of the main instruments of trade protectionism as the rise in the world, iron and steel anti-dumping cases have become worse.钢铁行业是我国被反倾销调查最多的行业。五矿进出口商会统计,去年,我国涉及钢材的反倾销案件共15起,涉案金额亿元,钢铁行业与彩电、服装、鞋业一样是反倾销调查的重点行业之一。此前,我国很多钢材产品存在着出口退税,部分国家认为中国钢材产品存在政府补贴,在国际市场上,我国钢材产品市场占有率高,出口价格低,对中国钢铁产品低价倾销的怀疑不绝于耳。2008年上半年,涉及我国钢铁业的反倾销调查再创新历史新高,其中已经新立案调查的有9起,加上已经做出终裁决定的7起,反倾销案件比去年一年的总数量还多,欧盟、美国、加拿大、墨西哥、印尼等多个国家都发生了针对中国钢铁产品的反倾销事件。纵观钢铁业产品的多起反倾销案件,存在以下三个突出特点,下面重点以加拿大对中国无缝油气管反倾销为例简要剖析:1.反倾销案件存在认定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反倾销案件认定标准问题的关键是倾销事实和倾销幅度的认定,对于倾销事实的认定世贸组织规定是通过对比出口价格与正常价格来认定,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就是倾销,“正常价格”是认定倾销事实是否存在的起决定性因素,但“正常价格”的认定因为统计口径不同,结果有很大差异。世贸组织规定,正常价格通常是指在一般贸易条件下出口国国内同类产品的可比销售价格,如该产品的国内价格受到控制,往往以第三国同类产品出口价格来确认正常价格。由于以美国为首的部分西方国家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在倾销事实和倾销幅度的认定上,常需要第三方国出口价格,而以那个第三方国家来认定倾销事实,如何确定正常价格上也存在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如:加拿大边境贸易服务署(CBSA)于2008年2月7日对中国出口到加拿大的无缝石油套管反倾销、反补贴案最终裁决,判定中国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六家应诉企业倾销幅度为37%~45%;补贴为2%~7%,其他非应诉企业倾销幅度为91%;补贴为38%;中国钢管协会认为CBSA在没有第三国数据支持,引用2008年2月某一杂志刊载的K55、N80的价格计算正常价格,推算L80、P110等高钢级套管的价格,单方面以此为依据推定存在倾销和计算倾销幅度是不妥当的。2.反倾销案件与反补贴案件结合在一起,具体执行过程中存在双重征税的问题。统计显示,在2008年发生的9起涉及钢铁行业反倾销调查中,有5起涉及反补贴问题,反倾销案件已经和反补贴密切结合在一起。国际钢铁业存在对中国钢铁接受政府补贴的质疑。1月8日,美国制造联盟调查研究小组发布的一份报告称,大量的政府能源补贴使中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钢材生产和出口国。报告称,2007年,中国钢铁业补贴约为157亿美元,自2000年以来增长了3800%。此外,在CBSA在对我国无缝石油套管反倾销终裁中认定中国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六家应诉企业的存在2%~7%补贴行为。在反倾销措施具体实施过程中,国际上广泛存在倾销和补贴双重计算征税。当今世界贸易中,反倾销反补贴已经成为贸易战的主要手段之一,因此,为保护本国产业多数国家违反WTO的规定,采取双重计算标准征税。如:在上述案件中,加拿大就存在着双重计算标准双重征税的问题,CBSA判定中国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六家应诉企业倾销幅度为37%~45%;补贴为2%~7%,其他非应诉企业倾销幅度为91%;补贴为38%。此举应引起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企业的高度重视,及时制定应对方案,组织相关企业积极上诉,必要时,可以提交WTO争端解决机构仲裁解决。3.反倾销案件程序复杂,涉案双方信息不对称,且持续时间长,涉案金额巨大、涉及面广,单个企业很难采取对策,需要政府服务、行业协会指导、钢企联合采取措施。现行世贸组织框架中,只有政府,才能采取反倾销措施。因此,一国的贸易商或产业界必须通过政府来启动反倾销程序。通常一国要是认定它国产品存在倾销行为,会通过政府启动反倾销调查。若出口产品受到调查的成员不满展开调查的成员所采取的行动,可以将问题提交世贸组织解决,此时,出口商必须通过本国政府才能采取这样的行动。此外,美国、欧盟的反倾销调查程序通常持续一年至15个月,持续时间长,且反倾销常涉及行业内多个企业,金额高达数亿元。2008年以来,我国钢铁业遭遇了多起反倾销调查,其中,美国、欧盟、加拿大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对我国出口的多种钢材展开了反倾销调查,缩减了国内钢材的出口,给我国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虽然在《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中对反倾销问题做了明确规定,但实际上各国各行其是,仍把反倾销做为贸易战的主要手段之一,随着贸易保护主义在世界范围内的抬头,钢铁反倾销案有愈演愈烈之势。

跪求一篇大专护理学毕业论文

护士 毕业 后规范化培训是为完善毕业后对护士的护理学 教育 ,对临床护士所进行的专业化培训, 是使护理专业毕业生顺利完成从理论知识到实际工作能力转变的重要 措施 ,对提高护士专业技术水平和整体素质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是我为大家推荐的大专护理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大专护理毕业论文 范文 一:临床循证护理现状调查

1对象与 方法

对象

从某所大型综合性医院860名临床护理人员中随机抽取300名进行问卷调查。年龄18~52岁,平均(±)岁。学历:中专84名(),大专166名(),本科及以上50名()。职称:护士94名(),护师130名(),主管护师76名()。工作年限:1~6年94名(),~12年94名(),~18年65名(),18年以上47名()。

方法

调查方法:采用问卷调查法[3]。自行设计问卷,内容包括护理人员基本状况,对循证护理的认识和了解程度,制定护理计划时参考的依据,临床护理科研及护理实践的方法等26个有关问题。将问卷发放给20名临床护理人员进行预调查;请专家评审,根据专家的意见进行修改。问卷的内部一致性信度为,内容效度为。然后由笔者将问卷发放给被调查者,向其讲解填写要求后,由被调查者自行填写,当场收回。发放问卷300份,收回有效问卷300份,有效率100%。

统计学方法:将数据录入计算机,用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行χ2检验。

2结果

临床护理人员循证护理知晓情况

的临床护理人员知道循证护理,但非常熟悉和比较熟悉者仅占(47/300。不同学历、职称、工作年限的护理人员对专业教材,不同职称、工作年限护理人员对护理常规,不同年限的护理人员对专家意见及不同学历护理人员对科学证据[4]的应用差异有显著性意义(P<或P<); 其它 项差异无显著性意义(均P>)。依选用临床参考依据构成比的多少排序依次为护理常规()、专业教材()、科学证据[4]()、医学杂志()及专家意见()。由此可见护理人员应用护理常规百分构成比最高,专业教材次之,而采用科学证据[4]、医学杂志及专家意见较前2项差距较大。

临床护理人员循证护理实践现状

统计显示,只有(23/300)的临床护理人员应用最可靠、科学的证据,结合个人临床 经验 和病人的需求为病人提供护理方案。进一步查询原因:工作繁忙占(150/277),新资料缺乏占(57/277),没有条件上网占(19/277),缺乏上网技巧占(11/277),不知道如何获取自己需要的资料占(29/277),其它原因占(11/277)。

3讨论

普及循证护理知识,将循证护理教育深入到临床和继续护理教育中

本次调查显示,的临床护理人员熟悉循证护理,的临床护理人员对循证护理了解不深,遵循证据的科学观念尚未被广大护理人员所接受。因此,有必要在各级护理院校中增设循证护理课程。临床护理人员也必须接受循证护理的继续教育,如开展专题讲座、强化培训等。使临床护理人员熟悉更多的循证护理知识和循证护理的实践方法,同时掌握学习的技巧和方法,成为一名终身的自我教育者[5],在今后的工作中能主动学习,最大限度地应用现有的、最可靠的科学证据为病人服务。使循证护理在日常护理实践如查房、会诊、学术活动、科学研究中得以应用。实施循证实践,落实“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提高护理服务水平。

大力开展循证护理研究,及时提供“可利用的最可靠的科学证据”

评价证据的正确性、有用性和实用性时常根据证据的性质分为4个等级:A级,设计良好的随机对照试验;B级,设计较好的队列或病例对照研究;C级,病例 报告 或有缺点的临床试验;D级,个人的临床经验[4]。A级证据级别最高,依次递减,D级级别最低。

遵循科学的证据为病人服务,是循证护理与传统的经验和直觉式护理的根本区别。本调查显示,(152/300)的临床护理人员习惯按护理常规办事,(104/300)按专业教材办事;提示大部分护理人员缺乏批判性思维。由于专业教材出版周期长,各地区各医院的护理常规的质量参差不齐,临床护理人员无法将护理服务建立在目前现有的科学证据基础上。致使许多护理手段停留在约定俗成的习惯与经验阶段,缺乏科学证据[6]。调查同时也显示了不同背景的护理人员对某些临床参考依据的应用程度存在差异。工作年限长、学历高及职称高的护理人员更习惯按专业教材、护理常规办事;只有的护理人员应用了最可靠的科学证据,大多数临床护理人员对科学证据应用不足,可能与其知识老化、凭经验和直觉护理病人、不知如何获取证据及缺乏自我教育的能力有关;中专护士对科学证据的应用较好,可能与其工作年限较短、临床工作经验欠缺、护理病人过程中遇到困难的频率较高,促使她们多 渠道 获取护理新知识等因素有关。目前有说服力的护理研究信息资源仍然有限,研究结果的传播与推广不够充分[7],导致科学证据的应用范围狭小。护理人员在临床工作中参考期刊亦较少,仅为(15/300)。实质上期刊出版周期短,更新知识快,统计资料多,可从中查找到大量的最新的实用性科学证据。护理人员尚可通过Medline或Cochrane图书馆查询获取自己所需的证据,不断更新专业知识。与此同时,广大护理人员也应根据Medline或Cochrane图书馆提供的结论选题,大力开展循证护理研究,为临床实践及时提供“可利用的最可靠的科学证据”是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间极为重要的工作,也是循证护理得以开展的关键。

成立循证支持小组,提高护理人员循证能力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的临床护理人员工作繁忙,不知道如何获取自己需要的资料,缺乏上网技巧,没有条件上网。由此可见临床护理人员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循证护理实践开展不够。因此,挑选一批具有循证能力的临床护理人员成立循证支持小组,参与或支持不同技能和背景的临床护理人员从事循证护理实践,也是目前可以采取的有效办法之一。循证支持小组的成员可以通过网络、期刊及书籍帮助繁忙的临床护理人员从浩瀚的医学信息海洋中获得科学的证据,再结合病人的实际情况、需求和护理人员的个人经验,分析证据的可应用性,制定出高质量的护理方案和护理决策,供临床护理人员运用,以普遍提高临床护理人员的循证能力,转变护理人员的护理行为,从事更多的循证护理实践,从而促进临床护理持续健康发展。

大专护理毕业论文范文二:护理学的人文底蕴

1护理学的人文视野审读

护理学是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的耦合依据1980年美国护士会对护理的定义:护理是诊断和处理人类对存在的或潜在的健康问题所产生的反应。又据世界卫生组织对健康的定义:健康不仅是没有疾病或虚弱,而是身体、精神和社会的完全安适状态(Healthisastateofcompletephysical,mentalandsocialwell-being,andnotmerelytheabsenceofdiseaseorinfirmi-ty)。综上所述,界定护理学是生命科学中一门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相互渗透的应用科学。

护理学的人文底蕴不足纵观护理学的形成和护理事业的发展历史: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护理学是精于自然科学,荒于人文科学———只充分看到护理科技的作用,而没有充分看到掌握与使用护理科技的人的作用———热衷于护理技术操作,以疾病为中心,见病不见人;只重视护理研究技术及如何使之发挥作用,而不重视研究使用护理科技的人如何能正确、有效地掌握科技与发挥科技的作用———没有确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正如九届全国人大代表、锦州医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席焕久指出的,研究人体结构,只进行纯生理性的剖析,什么消化系统、呼吸系统、循环系统、神经系统;研究人的病因,什么内分泌失调、免疫功能下降或病毒病菌感染,等等。所有分析均以对小白鼠、小白兔的解剖分析为依据,所有结论均与对白鼠、白兔的分析结果相一致。由此,人的社会属性不见了。如此这般,怎么能谈得上让我们的医生能很好地理解人、关心人、爱护人、体贴人呢?怎能很好地为人民治疗,为人服务呢?荒于人文科学,就可能导致科技使用不当,乃至形成严重的后果,甚至是巨大的灾难,例如采用B超鉴别胎儿性别、滥用辅助检查等。

那么,人文素质的底蕴不足,到底会对国家产生哪些影响呢?美国人曾在1967年设立“零点项目”专门加以研究,起因是前苏联1957年11月成功发射第一颗卫星,早于美国整整4a,其中的“零”表示对人文教育认识的空白。历经数十年相关的研究,美国联邦教育部得出结论:美国教育过分强调其经济目的和经济作用,导致学生只是为了今后的职业需要而上学,课程被过分专业化,特别是低估了人文教育对培养人的道德、创造力及处理人际关系能力的作用,不利于培养头脑灵活、能不断适应社会迅速变化的人才。两国科技人员不同人文素质导致了美国空间技术的落后[1:14]。

护理学的学科构成、知识经济对人才的要求,必然将跨入新世纪的护理学首先接受人文的审读。伟大的科学家爱因斯坦认为:科学技术只能告诉我们“是什么”,却不能解决“应当怎样”。例如居里夫妇发现人工放射性,是人类文明,还是人类灾难?!也就是说,科技只能解决是非而不能给人以“价值”判断。什么能让我们有“价值”判断的能力?爱因斯坦告诉我们,那是人文。我国护理事业的发展及护理学的形成,在相当程度上受西方护理的影响。科学无国界,不具有独特的民族性,人文则具有民族性。护理的科技方面,表现中国特色很困难,要真正表现中国护理特色就是在护理中渗透中国 传统 文化 底蕴。林巧稚行医初期,曾有位外国大夫嘲笑她:“你以为拉拉病人的手,给病人擦擦汗就可以成为一个教授么?”林巧稚反问道:“医生不知道病人的冷暖,没有同呼吸共命运的感情,又怎能治好病呢?” 总结 过去,为什么在中国开展责任制护理近乎流产;联想现在,引进系统化整体护理那么艰难。这些都提醒人们必须要考虑中国的文化背景。护理科技方面学习欧美,但在人文方面一定要保持中国传统文化底蕴。因为可以引进系统化整体护理的技术,但是无法引进具有中国文化特色的南丁格尔,中国需要自己的南丁格尔———林菊英、林巧稚们。

2构建护理学的人文工程

全面营造人文精神氛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高等教育要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普遍提高大学生的人文素质和科学素质。”人文素质包括人文知识和人文精神。人文知识是主观对客观的反映成果;人文精神则是整个人类文化所体现的最根本的精神,是人文知识的升华,是主客观的合一,是内化到人 言行举止 的德性。它以追求真善美等崇高的价值理想为核心,以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为终极目的。但是,在以技术为中心的泰勒制背景下,在职业教育眼中,受教育者作为“人”已不复存在,仅仅是可以被训练的参与生产的简单要素;把适应社会需求片面地理解为专业化,特别强调专业对口,培养出整齐划一的“标准件”,打造一颗颗拧在一个岗位而且永不松动的螺丝钉;职业教育也就是“饭碗教育”。所有这些,受教育者都得付出如下代价:牺牲个体人格的完整性,扼杀创造性,削弱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剥夺选择生活和职业的权利。最终,远离人文精神。伟大的科学家爱因斯坦就鄙视“为谋生而学”的动机,他认为“这会直接导致对伦理价值的损害”。他强调:“青年人离开学校时,应是作为一个和谐发展的人,而不只作为一位专家。否则,他连同他所学的专业知识就像一只受过训练的狗。而要成为一个和谐发展的人,则需要培养全面的自我辨别力,而这取决于自由而全面的教育。”[1:14]

什么是教育,什么是“自由而全面的教育”,必须深刻 反思 。美国学者劳厄认为:教育,无非是一切已学过的东西都遗忘掉的时候,仍然留在你心中的那些东西。“那些东西”是些什么东西,那是贯穿在人们的信仰、理想、价值取向、人格模式和审美趣味,被称之为人文精神。但是,20世纪是一个以能力为本位的现实主义主宰世界的时代,以技术为中心的尽可能分工的泰勒制成为职业教育的指导思想:把人看作是参与生产的简单要素,用单纯技术观点为受教育者提供职业技术技能训练,忽略其作为“人”的存在[2]。护理教育也难逃厄运:人们过于重视知识教育、专业教育,忽视思想、灵魂的塑造;教育过程停滞在认知层次上,忽视教育对象的感受、体验等非认知因素。“自由而全面的教育”,就是要使受教育者具备各种适应生存和发展的职业技能,更要具备人文精神。即倡导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结合———具有现代科学(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意识的人文精神,充满高度人文关怀的科学精神。

体现人文教育的特色到了20世纪90年代,人们更深刻地认识到,在构成人才的要素中,有比知识、能力更为重要的东西存在,有对于人才接受和获取知识、提高和发挥能力更具影响力的东西存在,或者说有使人的知识和能力更好地发挥作用的东西存在,那就是“素质”。素质是在人的先天生理基础上,经过后天教育和社会环境的影响,由知识内化而形成的相对稳定的心理品质。“内化”,即将人类优秀的文化成果通过知识传授,环境熏陶,使之成为教育对象的人格、气质、修养。素质教育,就是一种更加注重人才人文精神的养成和提高,重视人才人格的不断健全和完善,也就是说更加重视使学生学会“做人”的教育理念。

确立护理教育的人文理念理念(idea)是一种理想的、永恒的、精神性的普遍范畴。该词源于古希腊文,原意为形象。西方哲学家曾从不同的角度加以使用。1997年3月卫生部制定的四年制中等护理专业教学计划,首次建立护理教育理念。护理理念,成为一切教学行为的指南和依据,成为护教育群体的价值取向和信念。它包括护理教育的哲学依据、护理教育的内容、护理的服务对象、护理教育所培养的人才、理教育的主要活动形态、与护理教育密切相关的基本概念。

培养目标中凸现人文科学精神是人文精神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被人为地割裂,其中重要原因在于社会和公众片面地强调科学的技术应用,漠视科学的精神价值和文化意义。这种欠缺人文精神的培养目标,导致“半人教育”,出品“单维人”。人文教育的目标指向是促使个体人格的完善,道德精神的提升,它不只是简单的人文知识的学习和掌握,更主要的是人文精神的培养。

医学人才未来的服务对象是人,这就更需要具有很好的人文素质。因此,四年制中等护理专业培养目标突出了人文要求:运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基本观点,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认识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并指导思想和行为;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热爱护理专业,具有和蔼、端庄的仪态,严谨、勤快的作风,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护理事业献身的精神,以高度的同情心和责任感,全心全意地为人民健康服务。

教学计划中加强人文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人文学科课程门类单一,主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品德为主,辅之以心理学、伦理学、社会学等,课时偏少,且课程之间缺乏有机联系。而发达国家的人文课程占课程总学时的比例达到20%~25%。四年制中等护理专业教学计划主要特色是“突出护理,注重整体,加强人文,体现社区”。按整体护理需要优化课程结构,使传统的生物学医学基础课程在提高护理适用性基础上进一步得到精简和压缩,使人文课程所占比重有较大提升,人文学科教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在20%左右。

筛选人文知识模块整体护理所必须的知识包括: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初级卫生保健知识、基本 医学知识 、必要的文化基本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知识。与整体护理所必需的知识密切相关的基本概念:人的整体概念、初级卫生保健概念、健康与疾病之间动态连续概念、护理程序概念、人际协作与沟通概念、终身学习概念。构建护理学的人文工程,必须筛选与人文相关的知识和概念,如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必要的文化基本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知识、终身学习概念等等,以确立人文学科的课程体系和课程层次。

重组人文学科课程体系目前,大多数医学院校课程结构体系仍按普通基础、医学基础和临床医学三段式和按学科课程组成,各课程间缺乏有机联系。这种“三段式”的课程结构容易忽视人文素质教育,弱化文化陶冶,导致受教育者人文底蕴不足。为突出人文学科,使人文学科成为构建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出六大课程结构体系的构想,即自然科学基础课、医学基础课、预防保健基础课、人文社会科学课、临床医学课、新型护理技术与方法论课[3:54]。

确立人文学科层次人文学科作为护理专业课程体系中的一个子系统,分为三个层次:以文化知识课程为基础———语言、文学、写作、美术等;以人文与医学相交叉的边缘学科课程为重心———护理伦理学、护理心理学、社会学基础、美学、人际沟通、医护文献检索、医护法学等;以“两课”为核心———马克思主义理论课(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德育课(思想品德修养、法律基础)[3:54]。

创新系统的人文教育方法许多人以为人文学科及其教育主要是告诉学生一些人文知识,并让他们“记住”而已。人文教育方法也以教师为中心、以教材为中心、以课堂为中心;与之相对应的是课堂灌输、课后复习、考试检查。其实,成功的人文教育必须是充满想象和创造的。因为人文教育不是用概念解释概念,惟一真正要做到的是给出意义在其中得以显现的场所,以使被教育者生成意境,进入思想的状态。因为人文教育的实质是精神性、智慧性的。人文教育的方法必须转变成以学生为中心、以情境为中心、以活动为中心;与之相对应的是自学、课堂辅导、计算机分析与仿真/实验研究、论文/设计或实验、 社会实践 等方式。这样,学习过程就转变成学习、应用、发展知识的过程。人文教育就是培养这种能力,而不只是告诉人文知识,更不在于背诵人文教条。在人文领域,情感体验永远比理论对人的影响大。

3护理学不再远离人文

目前,我国护理学的水平与发达国家有一定差距。如何结合中国传统文化,发掘祖国医学宝库,创立有中国特色的护理学举步维艰。人文精神危机的加剧,使护理学及护理教育的使命更加沉重。但是,令人欣慰的是,在构建护理教育过程中,已经突出考虑价值取向的人文因素,例如:适应医学模式转变,树立以人为本的整体护理观念,充分重视社会生活和环境因素在疾病中的作用,强调护理工作的独立性、科学性、整体性,采取科学的护理程序,实施整体护理的指导思想;认识到护理服务的对象是人,是有生理、心理、社会经济和文化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而成的整体,其健康与外界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以及人体内环境密切相关;采取的护理手段是应用护理知识和技能,运用护理程序,依据人的基本需要与生命发展不同阶段的需要,为服务对象提供身心整体护理,等等。“以病人为中心”的整体护理模式已应用于临床,护理哲理已被广大护理人员所接受。所有这一切表明,护理学及护理教育的人文工程已经启动。

护士培训是护理 人力资源管理 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 毕业 论文在考验护理学生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下面是我为大家推荐的大专护士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大专护士毕业论文篇一:《探究小儿癫痫病临床护理》 关键词: 儿童 ;癫痫;临床护理 癫痫是由于大脑神经元异常放电而引起的发作性脑功能异常现象,临床表现以反复发作、突然发生为特征的脑部疾病,发作多短暂且有自限性。癫痫是儿童时期常见的神经系统疾患,长期、频繁地发作可损害脑功能[1]。发作时可造成呼吸道痉挛、窒息、吸入性肺炎、骨折、摔伤、大脑缺氧,癫痫持续状态如不能及时救治可导致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2007~2009年我院共收治癫痫患儿21例,通过精心治疗与护理,均获得了满意疗效。 1临床资料 一般资料21例患儿中,男13例,女8例,年龄2~14岁,平均816岁。均为大发作,发作时突然意识丧失、全身抽动、面色青紫、口吐白沫,持续3~10min逐渐停止。1例患儿发作时间持续15min以上,2例患儿有尿失禁现象。 治疗 方法 与结果当患儿出现癫痫持续状态时,立即平卧,头偏向一侧,低流量持续吸氧,保持呼吸道通畅,注意患儿安全,防止发生意外。静脉注射地西泮,用药同时采取支持疗法,防止并发症。本组21例患儿经过及时治疗均控制发作,无1例出现并发症。 2临床护理 紧急处理癫痫持续状态时间越长,造成脑损害的程度越重,抢救必须争分夺秒,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控制发作[2]。发作时应立即使患儿平卧,头偏向一侧,松开衣领,给予低流持续吸氧;及时清除口鼻分泌物,有舌后坠者可用舌钳将舌拉出,防止窒息,必要时用吸痰器吸出痰液,保持呼吸道通畅;在患儿上下齿之间放置牙垫或厚纱布包裹的压舌板,以防舌咬伤。选用作用强、副作用小的安定静脉注射,安定一般用量为013~015mg/kg缓慢注射,不超过10mg,必要时可重复使用。如果出现呼吸抑制,则需停止注射。为了防止癫痫发作再次出现,也可在静注后将安定20~40mg加入5%葡萄糖液500mL或019%生理盐水500mL中缓慢滴注。用药同时采取支持疗法,维持正常生命功能。病情稳定后将头部抬高30°,以利静脉回流,降低颅内压。 安全防护癫痫发作期间,患儿意识丧失,有受伤的危险,要注意患儿的安全,移开患儿周围可能导致受伤的物品,保护患儿肢体,防止抽搐时碰撞造成皮肤破损。抽搐时不要用力按压患儿肢体,以免造成骨折或扭伤。应由专人守护,加床档,防止坠床,必要时使用约束带保护患儿肢体。发作后昏睡不醒的,尽可能减少搬动,让患儿卧床休息,可给予低流量持续吸氧。意识恢复后,仍要加强保护 措施 ,以防因身体衰弱或精神恍惚发生意外。 病情观察①发作类型:记录发作时伴随症状、持续时间与频率、患儿的生命体征、瞳孔变化、对光反射及神志改变;观察发作停止后患儿是否意识完全恢复,有无头痛、疲乏及行为异常。②呼吸变化:观察有无呼吸急促、发绀或呼吸减慢,检测动脉血气分析及结果,及时发现酸中毒表现并予以纠正。③循环衰竭的征像:严密观察患儿意识,定时检测生命体征变化并记录,备好抢救物品、药品。新晨 范文 网 健康 教育 ①解除患儿的精神负担,结合不同年龄患儿的心理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疏导,给予关怀、爱护,鼓励他们与同伴交流,帮助他们建立信心,克服自卑、孤独、悲观等心理行为障碍。②指导家长合理安排患儿的生活与学习,合理安排好患儿饮食,宜给予高蛋白、低热量、清淡无刺激、富于营养的食物,如牛奶、鸡蛋等。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劳逸结合,保持充足的睡眠,避免情绪激动、受寒、感染,禁止 游泳 或登高等运动。注意饮食有节,克服偏食、异食、暴食、暴饮等习惯,饮食过饱往往会诱发癫痫发作。③教会家长癫痫发作时的紧急护理措施,督促患儿按医嘱规律服用抗癫痫药物,切记不要擅自减量或停药,否则会导致癫痫继续发作。④对于小儿(4个月~5岁)应避免感冒、扁桃体炎、肺炎及惊吓导致的发热,小儿发热体温超过38℃,家长一定要及时就医,避免惊厥,因热性惊厥反复发作可诱发癫痫发作。 参考文献: [1]崔焱.儿科护理学[M].第4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231. [2]赵广荣.首发癫痫脑卒中患者的护理[J].当代护士,2008,(1):28. 大专护士毕业论文篇二:《乳腺癌治疗临床护理 经验 》 【摘要】目的探讨诺雷德联合来曲唑治疗乳腺癌的疗效、毒性反应及护理特点。方法 总结 12例经病理证实的乳腺癌患者进行诺雷德联合来曲唑治疗的护理过程。所有患者均接受腹部皮下注射诺雷德治疗,每28d一次,同时每日口服来曲唑。结果所有患者均可评价毒性反应及均达到药物去势的目的。结论用药前给予针对性的心理护理,用药后仔细观察毒副反应,及时给予处理和相应的护理干预,乳腺癌患者接受此药物治疗是安全有效的。 【关键词】诺雷德;来曲唑;乳腺癌;护理 诺雷德是一种促黄体生成素释放激素(LHRH)的类似物,是一种可在体内逐渐进行生物降解的多聚缓释植入剂,它可以抑制性激素的分泌,从而使激素敏感性肿瘤萎缩。1996年在中国上市,现临床已将它应用于前列腺癌、乳腺癌和子宫内膜异位症的治疗[1]。来曲唑是一种芳香化酶抑制剂(aromatasein2hibitors,AIs),而芳香化酶是雌激素形成的最后一个限速酶。 芳香化酶抑制剂的作用机制主要为阻断女性体内外周组织雌激素的来源,如脂肪、肌肉等中由芳香化酶催化的雄激素向雌激素转变。对绝经期前女性,诺雷德联合来曲唑,可以达到更好的药物去势效果[2-3]。 我科自2003年7月以来对应用诺雷德联合来曲唑治疗的乳腺癌患者,通过正确使用药物,加强毒副反应的观察,进行有效的干预,保证了治疗的顺利进行,并取得良好效果。现将护理方法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临床资料对2003年7月-2009年12月,经病理诊断确诊为乳腺癌在我科进行诺雷德注射治疗的患者,建立患者个人资料档案,共12例,女性,均为绝经期前的患者,年龄23~48岁,平均岁。治疗前均对血清睾酮(T)、雌二醇(E2)、孕激素(P)、卵泡刺激素(FSH)、黄体生成素(LH)、泌乳素(PRL)水平进行检测。 治疗方法诺雷德作腹前壁皮下注射,每28d一次;来曲唑,口服,1次/d。以酒精消毒脐上下5cm左右的皮肤部位,按箭头指示打开包装取出注射针。检查透明窗内的药物,小心沿箭头向外拉除红色夹卡(注意一定避免压出药物),取下针套,捏起腹部皮肤,形成皱折,一手持针,呈30°~40°,用皮下注射方法进针,不要排气,进针后沿针管方向完全推出药物,拔针后用无菌敷贴覆盖注射部位,按压5min。 观察指标每次注射之前复查血清睾酮、雌二醇、孕激素、卵泡刺激素、黄体生成素、泌乳素水平。 护理方法 用药前心理干预用药前着重做好患者的心理护理及解释工作。当患者罹患癌症时,大多有明显的心理变化,表现为紧张、恐惧、疑虑[4-5]。护理人员应热情接待,给予患者同情与理解,耐心解释患者及家属提出的各种问题。对于初次接受治疗的患者,向患者介绍有效的病例以及用药目的、治疗效果、可行性、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和应对措施,让患者有足够的心理准备,主动克服困难,积极配合治疗。对术后辅助内分泌治疗的患者,责任护士应讲明根治性手术后仍有较高复发风险,而术后应用诺雷德等行内分泌治疗可降低复发,让患者领悟到药物治疗带来的好处[6-7]。对复发或者转移性的乳腺癌患者,可让其懂得内分泌的药物去势治疗也是一种尤为有效的治疗,相比化疗具有更少的毒性反应。另外需要向患者解释治疗期间可能出现性欲减退,因为诺雷德可逆性的抑制垂体的促黄体生成激素的分泌,停药后女性血清雌二醇等可恢复至正常水平[7]。本组有1例年轻患者在对其介绍可能导致性欲减低时拒绝使用诺雷德治疗,后在耐心心理干预治疗下,接受了内分泌治疗,并获得不错的效果。2例患者用药前出现焦虑情绪,予以口服阿米替林25mg,2~3次/d,可明显改善患者焦虑情绪。 不良反应护理 注射部位疼痛及出血的护理诺雷德专用的注射针头相当于16号穿刺针粗细,所以注射时引起的疼痛比普通的皮下注射引起的疼痛程度大。首次注射的患者会因为看到注射针头而引起紧张、恐慌的心理。注射前使患者卧位舒适,精神与肌肉放松。注射时设法分散患者的注意力。对一些全身营养状况差、腹部皮下脂肪少的患者,进针速度不能太快致使疼痛程度增加。本组有1例患者因为疼痛,予以利多卡因局麻后注射,其余患者均为直接注射。由于诺雷德专用针头较粗,容易导致皮下毛细血管破裂出血,操作时应由责任护士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及进针的角度,进针时避开腹部皮肤表面血管。还要注意观察患者有无凝血功能方面的异常。当药栓注入皮下安全套下弹后,立即用棉签按压3~5min,局部无渗血再贴无菌敷贴。本组患者均未出现皮下出血及血肿。 头痛、肌肉及关节酸痛护理来曲唑的副作用主要是肌肉和关节的一些病变,包括肌肉和关节疼痛,其他的副作用像潮热等。使用诺雷德也可见头痛患者。出现此症状时间不等、轻重不等,有些患者于治疗开始1个月左右就出现,甚至持续于整个治疗期间。责任护士不但要做好心理护理及解释工作,还要考虑疼痛是否造成患者生活上的不方便和影响睡眠质量,必要时可适当予以非甾体类药物如西乐葆等对症治疗,可明显缓解症状。本组患者有3例出现较为明显的肌肉及关节酸痛,对症治疗后症状减轻并可坚持治疗。 骨密度检测与护理诺雷德最具有威胁的副作用是骨矿物质丢失[2,7-8]。有报道表明,使用本药6个月后,椎骨矿物质密度平均下降,在停止治疗后6个月,可逐步恢复到与基线相比平均下降的数值。患代谢性骨骼疾病的妇女应慎用本药。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测骨密度,指导患者适当地摄取钙质和维生素D,或者同时口服骨保护剂如固令等进行治疗,将减少因雌激素降低引起的骨质疏松[2,8];规律的运动如散步、骑自行车等可以促进血液循环,维持肌肉的良好张力,刺激骨细胞的活动。 雌激素降低相关症状的护理雌激素下降的主要表现为潮红、潮热、性欲下降、阴道干燥等。出现时间及持续时间不等,多为早期治疗期间。患者有时自感胸部向颈及面部扩散的阵阵上涌的热浪。一般潮红与潮热同时出现,多在黄昏或夜间,活动、进食、穿衣等热量增加的情况下或情绪激动时容易发作,影响情绪、睡眠,一般不需停药[7],首先告知患者这是药物反应,停药后反应消失,消除患者疑虑。个别患者还会出现情绪的变化,用药期间应注意与患者沟通,缓解心理压力,正确对待性生活等。本组患者中有5例出现雌激素降低相关症状,多以潮热及情绪变化为主,予以及时护理干预均能按医嘱坚持治疗。新晨范文网 2结果 12例患者均达到药物去势的目的,诺雷德治疗时间为10~42个月,治疗期间血清睾酮、雌二醇、孕激素、卵泡刺激素、黄体生成素、泌乳素均能达到绝经期水平。其中有2例患者出现较为明显头痛、关节疼痛及多汗,对症治疗后好转。其他毒性反应均较轻,在予以针对性的护理干预后,患者均能较好的接受此方案的药物治疗。 3讨论 乳腺癌是女性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内分泌治疗能够有效地减少早期患者的复发率和病死率,对转移性患者也能够缩小肿瘤、改善症状、提高生存质量和延长生存时间,因此内分泌治疗已经成为乳腺癌综合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化疗相比,乳腺癌内分泌治疗的特点是疗效肯定,不良反应轻,接受治疗的患者生活质量好,不需要使用止吐、升白细胞等药物,有利于治疗获益患者的长期用药[9]。由于乳腺癌患者往往在家庭和工作中担负着重要的角色,一方面担心自己失乳后将失去原来的生活,又由于长期内分泌治疗的经济问题产生严重的自责心理,因而会产生抑郁、失望,因此在予以护理治疗干预的同时,也要做好家属工作,以最大程度配合患者消除顾虑。家属的参与可使患者得到极大的支持,使其能感受到家人的关怀、家庭的需要,增强了康复训练的积极性、主动性[10]。另外,在护理过程中,作为责任护理人员需要了解治疗相关的毒性反应及获益,充分向患者宣教,使患者能充分有准备的面对可能出现的毒性反应,并予以及时干预治疗以减轻症状,从而能更好的配合治疗。从本研究的护理过程来看,在临床治疗过程中予以针对性的心理、生理及病理改变方面的护理,患者均能较好的接受这种内分泌治疗,治疗也是安全有效的。 参考文献 [1]梁惠芬.诺雷德[J].中国药品手册年刊,2004,8:6912692. [2]MichaelGnant,BrigitteMlineritsch,WalterSchippinger,[J].NEnglJMed,2009,360(7):6792691. [3]ForwardDP,CheungKL,JacksonL,[J].BrJCancer,2004,90(3):5902594. [4]赵亚萍,何晓军,郑海娣.前列腺癌诺雷德治疗的护理[J].中华临床现代医学杂志,2008,6(7):6542656. [5]阮玲祥.诺雷德联合康士得治疗前列腺癌的护理[J].护理与康复,2009,8(4):3552356. [6]陆连芬,沈佩娟.重度子宫内膜异位症术后应用诺雷德治疗的护理[J].护理研究,2007,21(6):156321564. [7]周翠鸾,吕艳娥,库洪安,等.诺雷德的临床应用与护理[J].现代护理,2006,12(3):276. [8]BrufskyA,HarkerWG,BeckJT,[J].JClinOncol,2007,25(7):8292836. [9]张志强,江泽飞,宋三泰,等.诺雷德联合瑞宁得治疗绝经前复发转移性乳腺癌的临床研究[J].癌症进展,2004,2(2):1272130. [10]骆玉乔,李征莲,汪春燕.乳腺癌患者术后心理问题的调查及护理[J].中华全科医学,2009,7(1):61262. 大专护士毕业论文篇三:《温馨护理在产科护理中的应用》 摘要:目的 探讨温馨护理在产科护理中的临床应用效果。方法 选取我院收治的90例产科患者,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每组45例,对照组患者给予产科常规护理,研究组在对照组基础上给予温馨护理,观察两组的护理效果。结果 观察组产后出血发生率、产后2h和24h出血量均明显低于对照组,观察组第一、二以及三产程时间均明显少于对照组,观察组患者对护理服务的满意度明显高于对照组,两组对比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结论 对产科孕产妇实施温馨护理干预,可有效缩短产程,减少产后出血,提高患者对护理的满意度。 关键词:温馨护理;产科;应用. 温馨护理是本着“以人为本,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主要通过 文化 层面为患者提供人性化的护理,使患者切身感受到护理的温馨和温暖[1]。临床研究显示岁产科分娩过程中产妇实施温馨护理,可有效减少产妇的痛苦和恐惧感,减轻患者的疼痛感,缩短产程,保证产妇的生命体征平稳[2]。为研究馨护理在产科护理中的临床应用效果,我院选取我院收治的90例产科患者,对照组患者给予产科常规护理,研究组在对照组基础上给予温馨护理,观察两组的护理效果,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 2010年1月-2013 年3月期间我院收治的90例产科患者,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每组45例,观察组患者年龄22-40岁,平均年龄(±)岁,孕周37-42周,平均为(±)周;对照组患者年龄21-41岁,平均年龄(±)岁,孕周38-43周,平均为(±)周。两组在年龄以及孕周等方面对比差异不具有统计学意义(P>),说明两组可进行对比分析。 护理方法 对照组患者给予常规护理措施,产妇入院后给予常规健康宣教和心理护理,采用传统产程分段观察法进行分班接生。研究组患者在对照组基础上给予温馨护理,首先进行环境准备,提供安静、清洁、舒适以及温暖的产房,控制好温湿度,室内光线要柔和,避免强光刺激。定期开窗通风,通过紫外线照射减少空气中含菌量。产前向产妇详细讲解分娩相关知识,包括疼痛机制、出现时间以及持续时间等,加强心理护理,耐心且仔细地倾听产妇的主诉,尽可能满足其需求,协助其进行正确呼吸,减轻产妇的心理负担,提高其自控感和自信心,学会自我减痛和减压的技巧。在饮食护理方面,在宫缩间歇期鼓励产妇摄入高能量、易消化以及清淡的流质饮食,少量多餐,保证充分的营养支持。分娩完成后继续留在产房观察2h,对产妇的表现给予肯定和表扬,鼓励产妇摄入温热的半流质饮食,尽快恢复体力,减少出血,促进产后排尿。保持产妇衣服的干爽和整洁,帮助产妇与新生儿早接触和早吸吮,鼓励产妇母乳喂养,告知其母乳喂养的好处和方法,使其对母乳喂养有信心,做好产褥期的卫生保健宣教以及新生儿的日常护理。同时加强对高危孕妇的管理,定期进行检查,识别高危因素,及早进行预防及准备,密切监测生产全程,一旦发现产后出血风险,及时进行处理和预防治疗。观察两组产妇的产后出血量、产程时间以及满意度情况。 统计学处理 所得数据分析采用统计软件包,以(X±s)表示计量资料,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组间比较采用χ2检验,P<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产后出血 观察组产后出血发生率、产后2h和24h出血量均明显低于对照组,对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见表1. 产程时间 观察组第一、二以及三产程时间均明显少于对照组,两组对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见表2. 满意度 观察组45例患者对护理服务均满意,满意度达100%,对照组36例对对护理服务满意,满意度为80%,两组满意度对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3 讨论 在产生产妇分娩的过程会对产生的心身造成应激反应,若产生不能及时协调好生理机体,降低宫缩,很可能会导致产后出血,所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临床护理[3]。温馨护理是给予产妇专业的医护人员护理,形成保健与服务技术相结合的护理模式。在产科病房应用温馨护理,可有效保证母婴的生命安全,提高产妇分娩的安全性,根据产妇的情感、心理以及生理的变化情况实施温馨助产,给予安慰、鼓励以及指导等护理措施,在生理上可有效调控产妇的大脑皮层,减少皮层下中枢受到大脑皮层的影响,利于协调子宫收缩,同时可有效降低产妇心理上的紧张、恐惧以及焦虑等负面情绪,缓解产妇的疼痛感,避免因紧张以及心理负担造成产后大出血[4]。 通过本组资料研究显示,观察组产后出血发生率、产后2h和24h出血量均明显低于对照组,观察组第一、二以及三产程时间均明显少于对照组,观察组患者对护理服务的满意度明显高于对照组,与古慧玲等[5]报道的结果相关,充分肯定了温馨护理在产科护理中的临床应用效果。总之,对产科孕产妇实施温馨护理干预,可有效缩短产程,减少产后出血,提高患者对护理的满意度,值得进行临床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1] 王建辉. 温馨护理在患者住院过程中的应用价值[J]. 中国社区医师,2012,5(14):313. [2] 陈崇俊. 护理干预和温馨助产在产科的应用效果分析[J].心理医生,2012,8(3):200. [3] 林家娟. 护理干预和温馨助产对分娩的影响[J].齐鲁护理杂志,2009,15(3):30-31. [4] 郭素玲. 温馨助产对分娩的影响[J].中国实用医药,2010,5(23):247-248. [5] 古慧玲. 在产科中应用护理干预与温馨助产的效果探究[J].中外医学研究,2013,11(4):81-82. 猜你喜欢: 1. 护理专业毕业论文免费范文 2. 护士毕业论文全范文 3. 护理专业论文完整范文 4. 护理毕业论文3000字范文 5. 有关护理专业毕业论文范本

在现今社会下,培养护理专业的大学生具有较高的信息素质应成为我国高等护理 教育 的重要目标。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护理 毕业 论文的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析新生儿肺出血早期察看与护理

1临床资料

一般资料:患儿男,双胎足月儿,出生体重,出生第3天发病,体温°C,全身皮肤青紫,四肢冰凉,患儿口周微绀,反应一般伴吸吮力差,给予保温、吸氧8小时,7小时后发现患儿面色苍白,拒哺,即入NICU,1小时后确诊为肺出血。

治疗 方法 与结果:该患儿即给予气管插管,止血、纠酸、强心、利尿、保温、改善微循环、防治感染等综合治疗,并同时应用呼吸机治疗。该患儿治愈出院。

2观察

肺出血的高危因素:缺氧、感染、早产、低体重、低体温等是新生儿肺出血的危险因素。该患儿体重,低体温,符合肺出血发病的高危因素,肺出血治疗成功的关键是早期发现,及时治疗。早发型在生后24h内发病,甚至出生后即发病;晚发型多在出生后2—4d发病。在治疗护理过程中,要熟悉肺出血的发病特点,细心观察病情,早期发现病情变化。

发病时间及原发病:生后1周内起病约占95%,其中生后12小时内发病约占半数;超过1周者为数极少。原发病有多种,如早产、低体重出生儿、感染性肺炎、重度窒息、先心病、硬肿症、颅内出血、败血症等,都可能引起新生儿肺出血。

临床表现特征:主要表现有拒哺、不吸吮或吸吮无力;气急,呼吸快速而不规则,半数有呼吸暂停,可见鼻翼扇动;青紫,多见于鼻唇沟青紫;呻吟,声音微弱;低体温,可在35°C以下,四肢发凉;出血,开始为血性泡沫痰液,重时可口鼻出血、窒息。

早发现,早插管,早上机:新生儿肺出血从开始少量渗血到最后大量出血不需很长时间,如能及早察觉病情有变,早插管,早上机,则预后大不一样。为此,当班护士对患儿仔细观察能够在较早发现问题,马上采取 措施 ,吸痰吸出血性液体,即行气管插管证实有肺出血,马上上机以赢得治疗时机。

3护理

预防护理:

①保温:置暖床保温,床温30-35℃,根据体温调节床温,保持体温在—℃,防止低温损伤。病情稳定后,体重<者置温箱保温。

②供氧:缺氧代谢可引起酸中毒诱发肺出血,供氧可改善缺氧状态,促进有氧代谢。常规面罩吸氧,氧流量,密切观察患儿面色、呼吸情况,缺氧状况有无改善,如无改善,及时调整供氧方式及氧流量。

③控制输液速度:使用输液泵,控制滴速3~4mr/(),防止输液速度过快引起心衰、肺水肿,诱发肺出血。

④做好消毒隔离,防止交叉感染具有重要意义。接触患儿先洗手,吸痰时戴消毒橡胶手套,治疗护理操作集中进行。用空气净化器消毒空气,6次/d,11/次;每日用速消净拖地,3次/d.

气管插管护理:

①用物准备:负压吸引器调节负压≤,吸痰机、生理盐水、手套、复苏囊、胶布、昕诊器、喉镜、气管插管。

②气管插管:协助医生进行气管插管。待插入气管插管,退出喉镜后协助接上复苏囊及氧气,正压通气,听诊双肺呼吸音,协助固定气管插管。③气管内吸痰:迅速吸出气管内血性分泌物,清理呼吸道,复苏囊气管内加压给氧5~10次,再清吸,氧压力—,压力稍大有助止血,频率40次/min,尽快予呼吸机治疗。

④气管内滴入1:10000肾上腺素,有收缩血管,利于止血;减轻支气管痉挛和黏膜充血、水肿,改善通气,加强心肌收缩力,增快心率等作用。

使用呼吸机的护理:

①预先消毒呼吸机管道,湿化瓶加无菌蒸馏水,连接呼吸机管道,调定呼吸机参数,无误后连接气管插管,应用呼吸机治疗。②调节加温湿化器,夏天3032qC,冬天34—35℃。更换消毒呼吸机管道,1次/d,更换湿化瓶蒸馏水,1次/d.③桡动脉采血进行血气分析,指导呼吸机参数的调节。④经常检查,严防插管扭曲、折叠或脱出。翻身时,要防脱管、脱机。⑤肺出血早期减少搬动,以免加重肺出血。肺出血停止及恢复期患儿呼吸道分泌物较多,每2h翻身、拍背、吸痰1次,保持呼吸道通畅。⑥密切观察患儿面色、呼吸、心率、胸廓起伏及双侧呼吸音是否对称等情况。⑦患儿肺出血停止,恢复自主呼吸,循环系统稳定,血气分析在正常范围可撤机。

参考文献:

【1】韩玉昆,傅文芳,许植之。实用新生儿急救指南【s】。沈阳:沈阳出版社。1997,306—307.

【2】陈克正。新生儿肺出血几个问题的探讨【J】。中华儿科杂志,1997,35(6):331.

浅谈高血压性脑出血患者的察看和护理

【摘要】

目的: 总结 高血压性脑出血的护理 经验 及康复措施。方法对我院2007年1月至2009年1月收治的26例高血压性脑出血患者开展饮食、心理、专科护理和健康教育,加强口腔护理,保持血压稳定,保护肢体和皮肤,保持大小便通畅,防止各种并发症的发生。在恢复期适当锻炼,促进患肢运动功能康复。结果12例基本痊愈,部分恢复11例,死亡3例。结论高血压性脑出血患者经过科学有效的护理和适时的健康教育,可以提高其治疗效果,降低病死率和致残率。

【关键词】高血压;脑出血;观察;护理作者:马桂清

脑出血是高血压病最严重的并发症之一,其发病率与血压升高的程度有关,大多发生于50~60岁的患者,但年轻人患高血压病者也可并发脑出血。其中男性多于女性,临床上以头疼、眩晕、呕吐、肢体偏瘫、失语甚至意识障碍为其主要表现,由于此病有较高的致残率和病死率,因此,及时有效的治疗和科学护理对提高本病的治疗效果有着重要意义。

1临床资料

一般资料:我院神经内科2007年1月至2009年1月共收治高血压性脑出血患者26例。男17例,女9例,年龄46~75岁,平均56岁;均经cT检查,出血量35—100ml;出血部位位于基底节13例,脑室6例,脑干4例,小脑2例,额叶1例;入院时嗜睡、浅昏迷15例,中度昏迷8例,深昏迷3例。

治疗结果:26例患者中,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基本痊愈12例,部分恢复11例,死亡3例。

2病情观察

严密观察病情变化:每15—30分钟测量心率、心律、呼吸、血压、血氧饱和度、神志、瞳孔并及时准确详细记录。

意识和瞳孔的观察:经常呼唤患者或做压眶反应,观察瞳孔的大小、形态、对光反应。瞳孔散大、缩小、不等大,对光反应迟钝或无反应,均提示病情有变化,如一侧瞳孔散大,意识障碍加重,说明仍有脑出血或脑疝的可能,应立即 报告 医生。患者意识由昏迷到朦胧、嗜睡状态,说明病情好转;单纯躁动有时为尿潴溜所致,导尿后即可安静。

控制血压:用多功能监护仪监测血压,维持血压在140—160/90~100mmHg(1mmHg:),对血压升高者除应用好脱水剂外,早期可采用静脉点滴硝酸甘油或微泵推注硝普钠,可进食者或有胃管者改用口服降压药,不宜过度降血压。

记录24h出入量:多数脑出血患者年龄大、肾功能差,需认真准确记录24h尿量,特别注意每小时尿量变化,若发现出入量不平衡或尿量<25ml/h,应及时报告医生,以便采取相应治疗措施,防止脱水、电解质紊乱或补液过多引起的肾功能不全加重病情。

3护理措施

休息与安全:急性期绝对卧床2~4周,抬高床头15-30°以减轻脑水肿,躁动患者严防坠床,保持环境安静安全,严格限制探视,避免各种刺激,各项治疗护理操作集中进行。

生活护理:给予高蛋白、高维生素的清淡易消化饮食;做好口腔和饮食的护理,昏迷患者按常规进行口腔护理,每天2~3次,清醒患者可用吸管吸生理盐水或朵贝氏液漱口,每天3次,防止呛咳。认真做好饮食护理,患者多半有咀嚼或吞咽困难,进食、进水应缓慢,防止呛咳,呕吐时迅速清除呕吐物;昏迷或有吞咽障碍者,发病第2~3天应遵医嘱胃管鼻饲,进食前检查胃管是否在胃内,少量多餐,每次不超过200ml,间隔为2h,温度在38℃,同时严格限制钠盐摄人,以低盐、低胆固醇饮食为主,每日摄入食盐以4~5g为宜,摄入胆固醇应<300g.

保持呼吸道通畅:

①及时清除口腔及呼吸道分泌物,保持呼吸道通畅。平卧头侧位或侧卧位,开放气道,取下活动性义齿,防止舌根后坠,根据患者咳嗽有痰,呼吸不畅,肺部有痰鸣音,选择合适的吸痰时机,把握吸痰方法。吸痰后应听诊肺部,评价吸痰效果,注重观察痰液的性状、颜色和量。

②确保有效供氧,一般供氧浓度在30%~50%,保持氧饱和度97%.

保持大小便通畅,做好肢体和皮肤的护理:

患者常有便秘、尿潴留或尿失禁现象,尤其是在应用脱水剂及未留置导尿管的情况下,更易引起患者烦躁不安,甚至诱发再度出血,应给予相应的护理,大便不畅时可给予番泻叶煎剂以促进肠蠕动和消除肠腔积气,必要时行清洁灌肠。尿失禁时严格在无菌操作下导尿并留置尿管,同时观察尿液色、质、量,预防导尿管脱落以免反复插管致尿路感染。

保持肢体功能位置,指导和协助肢体被动运动,预防关节僵硬和肢体挛缩畸形。患者的手腕和足踝应置于关节功能位置,各关节受压部位应托以棉垫,定时给予低幅度、慢动作变换体位和皮肤按摩;当翻向健侧时,应垫以枕头支持患肢,以防关节强直。

每天床上擦浴1~2次,每2~3小时应协助更换体位1次,注意保持床单整洁、干燥,有条件者使用气垫床或自动减压床以预防压疮。但发病24~48h内变换体位时只能小范围的动肩、臀部,以免因翻身而牵动头部,加重出血。

用药护理:建立良好的静脉通道,遵医嘱准确用药,保证脱水剂的快速使用。一般认为高血压性脑出血非凝血机制改变,故难以药物止血,但如并发消化道出血时,止血药和凝血药的应用可发挥一定作用,故临床上对脑出血患者仍可选用。按医嘱给予保护胃黏膜和止血的药物,如静脉点滴6EACA,PAMBA、止血敏等止血药,静脉推注生理盐水20ml加奥美拉唑40mg,2次/d.胃管注入冰去甲肾上腺素、云南白药和其他止血药物,及时评估用药后的反应,抽取胃液看颜色是否正常,观察大便是否正常及其色泽变化。

引流管护理:高血压脑出血术后,头部引流管一般放置2—3d,防止引流管打结、扭转、拔脱,检查是否通畅。注意每日引流量、颜色,并做好记录。颜色鲜红,提示脑内有继续出血的可能,注意头部敷料是否干燥,如有渗湿应及时报告医生处理,加强无菌操作,定时消毒套管。

心理护理:瘫痪患者神志转清后易出现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如极度消沉、自暴自弃或脾气暴躁、出言不逊。护士要针对患者不同心理状态、年龄、职业、 文化 程度,做出相应的心理护理,耐心地解释、开导和劝慰,对患者的每一点进步,做充分及时的肯定,不断给予鼓励,调动患者的积极性。

并发症的防治:消化道出血的防治:消化道出血是高血压脑出血患者常见的并发症,也是其主要死亡原因之一。应注意观察患者有无呃逆、上腹饱胀不适、胃痛、呕血、便血、尿量减少等症状和体征;严密观察患者呕吐物,大便颜色及全身情况。

坠积性肺炎的防治:首先要保持呼吸道通畅,昏迷患者要定时吸痰,定时翻身拍背,用蒸馏水100ml、庆大霉素16万U、糜蛋白酶4000U、沐舒坦15mg雾化吸入,2次/预防压疮的发生:定时翻身,用温水擦浴2次/d,保持皮肤清洁,按压骨隆突处,必要时垫海绵块,同时,做肢体的被动功能锻炼,防止静脉血栓形成。

预防泌尿系感染:神志清楚的患者,在病情允许情况下,鼓励患者多饮水,尿道口护理2次/d,定时开放尿管,每日更换集尿袋,每周在无菌技术操作下更换导尿管1次,集尿袋及引流管的位置不能高于耻骨联合,以防尿液返流引起泌尿系统感染,2周后仍不能自行排出尿液者应行膀胱冲洗2次/d,遵医嘱定时监测尿液。

健康教育:恢复期护理:恢复期护理主要是促进瘫痪肢体的功能恢复。开始可作按摩及被动运动,每日3次,每次15min,以后逐渐增加活动量。外出时要有人陪伴,病情允许可鼓励患者散步、打 太极拳 等适当锻炼。失语患者应积极进行言语训练。

出院指导:出院前向患者及家属做好健康教育,指导其出院后按时服药,定期监测血压,保持良好的情绪,避免不良刺激,对有烟酒嗜好者应忌烟酒,科学的搭配饮食,适当减少饮食的盐含量,养成清淡饮食的好习惯,坚持锻炼身体,劳逸结合,如有异常及时就诊。

综上所述,高血压性脑出血的护理工作是细致而繁重的,关系到患者的生存质量。护理人员要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精湛的专科护理技术,积极有效的护理可以使患者安全渡过并发症的危险期,同时对提高治疗效果、促进机体功能恢复和减少病残发生具有重要意义。高血压病患者科学的饮食结构、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轻松愉悦的情绪,长期合理地口服降压药,定期监测血压等,能大大降低脑出血发生的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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