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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类论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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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类论文参考文献

法律思维论文参考文献

最近我在写毕业论文,想得最多的就是参考文献不知道在哪找?不知道你们会不会也有这样是问题呢?以下是我为您搜集整理的法律思维论文参考文献,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1、期刊论文类

1.鲁丽丽:《形式与非形式逻辑——论法律逻辑之定位》,《现代物业》2013年第5期。

2.成静:《论法律逻辑学与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安康学院学报》2013年第2期。

3.杨娟:《法律思维研究综述——从语言的角度》,《经济管理者》2012年第24期。

4.庾晋鹏:《从法律推理到法律论证——法律逻辑内涵的逐渐丰富》,《经济师》2012年第11期。

5.李瑜青、张建:《法律思维内涵与特征再思考》,《东方法学》2012年第2期。

6.王利明:《论法律思维》,《中国法学教育研究》2012年第2期。

7.孙培福:《法律方法中的逻辑真谛》,《齐鲁学刊》2012年第1期。

8.王新娟、张斌:《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的培养——以问题意识为导向的宪法案例教学》,《当代教育论坛》(综合研究)2011年第9期。

9.梁开银:《法律思维: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契合点——论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互动与改良》,《法学评论》2011年第4期。

10.郭瑞昌:《论中国传统法律思维方式的现代化》,《沧桑》2011年第2期。

11.李义松、苏胜利:《环境公益诉讼的环保逻辑与法律逻辑》,《青海社会科学》2011年第1期。

12.项庭庭:《浅议法律思维》,《南昌教育学院学报》2011年第1期。

13.马玉波:《法律逻辑的思维模式选择——谈谈刑法案例分析的方法》,《牡丹江大学学报》2010年第10期。

14.郭新杰、葛宇宁:《试论法律逻辑的品质》,《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4期。

15.周占生:《法律思维路径之辨——以规范结构为基点》,《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

16.王萍:《对法律思维研究的整理与思考》,《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

17.印大双:《法律逻辑与大众逻辑之博弈》,《理论与改革》2009年第2期。

18.徐楠:《浅议法律逻辑研究的转向》,《沧桑》2009年第1期。

19.聂小明:《关于法律思维方式特征的内在观察》,《滁州学院学报》2008年第6期。

20.杨建军:《逻辑思维在法律中的.作用及其限度》,《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8年第5期。

21.孙光宁:《法律思维模式及其选择》,《长白学报》2008年第2期。

22.张瑞峰、巴尔:《论法律思维在中国法治建设中的作用》,《社会纵横》(新理论版)2008年第1期。

2、学位论文类

1.卞叶:《论法律类型及其类型思维》,硕士学位论文,苏州大学,2013年。

2.黄笑君:《论法官的法律思维》,硕士学位论文,广州大学,2012年。

3.郎盛科:《论我国司法审判中的法律推理》,硕士学位论文,辽宁师范大学,2012年。

4.施榕娜:《法律规则与道德评价对法律推理的影响》,硕士学位论文,西南政法大学,2011年。

5.张林波:《法律领域的逻辑应用研究》,硕士学位论文,西南政法大学,2011年。

6.王建荣:《论法律推理与法律解释》,硕士学位论文,西南政法大学,2011年。

7.胡媛:《试论中国法律逻辑及其发展方向》,硕士学位论文,西南政法大学,2010年。

8.杨冠祥:《法律逻辑研究的新视角》,硕士学位论文,中国政法大学,2010年。

9.付云云:《法律推理之路》,硕士学位论文,西南政法大学,2010年。

10.王萍:《论法律思维的概念》,硕士学位论文,山东大学,2010年。

11.胡桂哲:《形式法律推理与实质法律推理的比较研究》,硕士学位论文,河北大学,2010年。

12.蔡勇:《论法律推理中的实质推导》,硕士学位论文,中国政法大学,2009年。

13.邢杰:《从法官裁判视角看法律推理》,硕士学位论文,燕山大学,2008年。

14.王亮亮:《法律逻辑的生命源》,硕士学位论文,燕山大学,2008年。

15.范春莹:《法律思维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山东大学,2008年。

16.罗冰:《民法教学中法律思维的培养》,硕士学位论文,首都师范大学,2008年。

3、著作类

1.郑永流(译):《法律思维导论》,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

2.张斌峰著:《法律逻辑学导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3.李静著:《法律思维训练与法律文书写作——推理、结构与修辞》,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年版。

4.杨力著:《法律思维与法学经典阅读——以哈特〈法律的概念〉为样本》,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5.范春莹著:《法律思维研究》,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

6.缪四平著:《法律逻辑——关于法律逻辑理论与应用分析的思考与探索》,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7.关老健著:《法律逻辑学研究》,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

8.郑智航著:《法律内在逻辑的基调演变》,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

9.陈瑞华著:《法律人的思维方式》(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10.黄伟力著:《法律逻辑学导论》,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11.葛洪义主编:《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

12.穆晓军著:《经理人必备的法律思维》,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13.焦宝乾著:《法律论证:思维与方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14.赵利、黄金华著:《法律逻辑学》,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

15.龙卫球著:《法学的日常思维》,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16.张大松主编:《法律逻辑学案例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法制 教育 对每一个公民都具有深刻的意义。大学生作为新一代重要群体,在法制教育上必须着重加强。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大学生法制教育探究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大学生法制教育探究》

摘 要:法制教育是普及公民 法律知识 、培养个人法律观念的主要途径。国家通过法制教育让每一个公民了解法律内容,培养公民规范的社会参与意识,帮助公民树立正确的法律信仰。法制教育对每一个公民都具有深刻的意义。大学生作为新一代重要群体,在法制教育上必须着重加强。

关键词:法制教育;大学生;依法治国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志码:A 文章 编号:1002-2589(2016)01-0120-02

大学生作为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有生力量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高的法律素养,作为国家发展的先锋力量,只有在懂得维护社会法律秩序的前提下进行发明创造才能推动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因此在大学期间重视大学生法律思想的培育也成了大学生学习的重要部分,国家和社会应该加以重视。

一、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形势严峻

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到提出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治国方略不断被贯彻、落实。这说明了社会主义法制化建设的迫切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民主、平等、公正、法治四个词也强调了法制的重要性。提高公民的法制观念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有效手段,从大学生的层面上看,更应具有法治观念和法律常识,这样才能全面促进社会的法制化。大学生法制教育的重要性我们必须提上一个高度。

当代大学生作为新一代知识分子,对科学知识有着极高的学习欲望,但忽略了对法律知识、观念的学习和培养,在法律素质方面显得十分薄弱。大学生在大学校园内外违法案件频发,涉及方面众多。例如:财产纠纷、暴力伤人、团伙勾结以及高智商犯罪。

曾有过一项调查:中国犯罪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康树华对大学生犯罪细致调研后得出了一些结论:“从‘“”’前,20世纪50年代末到60年代中叶,那时候青少年的犯罪几乎很少,大概仅占总体犯罪人数的20%到30%左右,当时高学历、高智商的大学生犯罪几乎屈指可数,只占到青少年犯罪的1%;但是由于各种社会因素的转变,在‘“”’期间,青少年犯罪人数也急速增加,最多的时候大约能占到犯罪总人数的60%,当时由于大学生思想严谨约束力强、思想淳朴,大学生人群的犯罪率也仅仅增长了;自20世纪70年末期到改革开放以来,青少年群体成为我国刑事犯罪的重灾区,刑事犯罪人数中的80%左右来自青少年,而70%的青少年犯罪都是大学生所为,这也占到了全国高校总人数的”。人群数目庞大触目惊心。近些年,大学生在社会上引起多次反响的典型案例也有很多,例如:西安音乐学院药家鑫撞人后害怕担责任连捅伤员数刀、北京邮电大学世界学院祁可欣不顾儿女砍死自己妻子、复旦大学医学院的林森浩运用 医学知识 的高智商投毒等。日益复杂的社会环境导致大学生初入社会之时便误入歧途,这正是法制观念淡薄的表现。

有很多大学生会选择传销这种违法的行当,找工作期间经常受到非法商业人士的欺诈,有的侥幸躲过了这些灾难,但是在后来的生活和工作当中变成了非法商人的傀儡,做违法的商业活动和买卖牟取暴利。如此看来,缺乏法制教育成为非法者利用大学生的原因,大学生不但没有用自己的力量报效国家,反而因为法律观念淡薄导致违法犯罪。

现代的大学生基本上都是没有步入社会的青年学生,从小只是受到学校的科学知识教育,法律层面还是空白,有极强的可塑性。如果没有法律知识和法律信仰的约束,就会出现违法行为,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十八届三中全会第四次会议提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家强调了依法治国的主题,体现了法制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看到这些,我们应该意识到大学生法律教育应该跟上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步伐,如果法律教育体制不完善就会减缓我国依法治国的社会主义法制进程。

二、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存在的不足

提到了大学生的法律教育问题,我们常常单纯地认为是学校教学出现了巨大漏洞,把责任推到了大学校园。其实,大学生的法律教育工作是国家进行普法的主要途径,学校教育也是大学生人群普法的常用手段,国家应将大学生法制教育作为全方位的工程展开。教育主体需要在国家社会的带领下,多 渠道 、多手段、多方面来实施法律教育。由于大学生是一个相对特殊的群体,其法制学习的途径主要来自于课堂教育,所以必须加大学校法制教育中的课堂教育。同时,法制的教育体制改革必须把目标转向国家、社会、学校、家庭等方面,从诸多因素综合起来看待大学生法制教育问题,绝不是在发生事故的情况下推卸责任,把所有的矛头都指向学校教育方面。

学校的法制教学由于课程的局限性和对法律教育的不重视也只能做到法律知识的传播。不管是大学生还是其他的国家公民提高法律素养的途径也不能仅仅依赖于法律常识的学习,当你遇到突发事件的时候其实并不是没有了解相关法律内容,而是缺乏法律信仰和法律信念,一时糊涂知法犯法,甚至是法学专业的大学生也不能做出理性的选择。所以说法律不光光是单方面教育可以解决的问题,法律信念和法律信仰是需要长时间从社会国家各个层面慢慢培养的。

这样看来,我国法治化进程需要的是全民积极响应国家出台相应政策,从而推动社会法治化的进一步发展。全民法制的形成就使得社会与大学校园之间存在了良性的互动,进而形成有利于发展的态势。假如仅仅是从学校法制教育单一的角度切入,古板地去要求大学生从法律知识的学习中去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造成的结果也可能只是优化了表面现象,而本质性的东西没有改变。

在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层面上我们应该如何合理地看待和评判法制教育实施手段的合理性呢?基本上归结为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应该从法制教育的实施者、受益者、具体实施 方法 分析。第二个方面:法制教育是循序渐进的过程,多元化的教育要从国家的法治建构、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的执法方式和宣传手段、社会舆论、媒体宣传、学术研究做起,这些都将影响大学生在校园和社会生活中对法律的认知和认同。所以法制教育还是需要宣扬法治的精神,教学中的法制教育和家庭中的法制观念的传播具体而且直接,也应该继续发展学校家庭的法制教育。

三、对当代大学生法制教育现状的思考

(一)大学生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在对当代大学生法律教育问题的调研中发现了诸多问题所在,从中 总结 了以下几点。

第一,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地位,即法制教育的地位和其应履行的责任大相径庭,因此,为了更好地履行其职责必须重新定义其地位。

第二,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内容,广泛而空洞,形式单一,欠缺一定的针对性,而且缺乏相应的师资力量,况且如今的应试教育又使得大学生的法制教育被边缘化。

第三,现代信息化社会的发展在带来信息便捷的同时不良信息的传播速度也变得极为快速,产生了更多公民犯罪的诱因,也严重影响着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外部环境。除此之外,法制教育在我国一直不受关注,主要是因为我国是一个受儒家 文化 传导的国家,礼大于法的观念一直存在我们的思想里。一方面学校的法制教育一直是以辅助教学出现,教学中存在着教育观念的次要引导;另一方面学生从小受到的传统观念影响,在家庭和社会中道德礼仪成为代替法律出现的一种教育手段。这使得学生经常混淆道德和法律的区别,对法律的强制性观念十分欠缺。

(二)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对策

首先,我们需要制定法制教育的基本目标和实施原则。我们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已经不仅仅定格在普及法律知识的表层,而是需要重点培养大学生的法律素养。所以我们提出的建议是“三个结合两个渗透”原则。在法制教育的课堂内容里要体现出法律知识与法律实践相结合、理论研究与案件评述相结合,法律信仰和德育理念相结合,在其他课程中希望可以在教材设计和选取上下功夫,在相关教学课程中对法律知识进行渗透。还可以在课下的校园活动中开展与法律相关的宣传,将知识从生活中渗透进学生的内心里。

其次,要优化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具体内容。第一,规范法律的认知。明白国家出台法律政策的意义和目的,懂得法律的强制性,从而为大学生建构内心的法律框架,引导学生在社会生活中的具体行为;认知法律规范使得大学生懂得运用法律规范来衡量自己的行为,对其社会生活进行有效的约束。第二,法制 思维方式 的培养。注重法制思维的培育是为了在大学生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运用法律的标准,分析和判断,从而合理有效地处理突发事件中的法律层面部分。第三,坚定法制信仰。这是法律教育的最高要求和最高目标。在大学生内心里还没有形成完整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时让法律教育深入学生心中,这对大学生三观的塑造是无比重要的。因为信仰是自我行为约束的主要内心反映,而维护国家社会稳定,主要是靠每一个公民的自我约束而完成的。之所以要形成法律信仰是为了法律可以被有效执行,在维护了利益的同时更有效地保护了自己。

最后,不断地拓宽大学生法制教育的路径。第一,基本路径。课堂教学是必不可少的教育组成部分。基于当代法制教育的现状我们主要是要对法律教育课程的重要性提出要求。在学习法律知识、传导法制观念、坚定法律信仰上下功夫,教育深度必须提高上来。第二,拓展路径。拓展需要的是多元化拓展,不仅仅是传统意义上的参观和写 观后感 ,而是从多角度多侧面地发散性拓展,让法律融入大学生活。例如:让大学生将课堂的法律知识向外在社会进行宣传,不但可以提高大学生的法律自信,还可以更有效地检验大学生的法律素养。第三,探索路径。探索路径指的是要实践调研,在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指引下进行科学的考察和结论建议的提出。我国的法律还不够健全,需要我国法律人才和高智商人才对法律的全面性进行考察,找出不足,提出建议。在探索中让大学生更深刻地理解法律的意义和依法治国的重要性,进而坚定法治信仰,遵守法律规范,从而投入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队伍里。

四、结语

总之,大学生法制教育是一个持久全面的教育工程,不是纸上谈兵就能够完成的,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我党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必须用法制观念作为指引,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体系进行进一步的优化与改造。各个学校要紧跟政策,做好大学生法制观念和法律信仰的引路人,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人才”不培养“人柴”。另外,学校更要为学生营造一个民主、理性的法制校园环境,让学生们意识到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将大学生的法制教育真正地落实下去,为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化贡献一分力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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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陈美香.论高校法治教育的现状及对策[J].法制与社会,2010(23).

[4]张阔海,宋宝萍.大学生法制教育困局探析[J].教育与职业,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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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法学论文的参考文献引用应当实事求是、科学合理,不可以为了凑数随便引用。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学论文参考文献外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法学论文外文参考文献(一) [1]范愉.司法制度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23. [2]付子堂.法律功能论W].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252. [3]罗斯.社会控制[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353. [4]王利明.法治的社会需要司法公正[M].北京:法制出版社,2005. [5]程竹汝.司法改革与政治发展[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5. [6]张晋藩.中国法律的传统和近代转型[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 [7]董必武.董必武政治法律文集[M]北京:法院出版社,1982. [8]罗.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8-9. [9]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154. [10]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42. [11]孙万胜.司法权的法理之维[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134. [12]苏力.送法下乡一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200. [13]范偷.纠纷解决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547-555. [14]田有成.乡土社会的民间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4. [15]顾培东.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的纠纷解决之道[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2004:1. 法学论文外文参考文献(二) 1.沈跃东:《乡镇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职权的法规范分》,《法治研究》2012年第3期。 2.徐亚文:《口述历史与法律》,《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2012年第1期。 3.陈瑞华:《从 经验 到理论的法学 方法 》,《法学研究 》2011年第6期。 4.薛以胜:《法学研究方法初探》,《科技信息》2011年第3期。 5.崔二玲:《浅析法律方法》,《法制与社会》2011年第1期。 6.罗旭南:《法学方法多样化在中国法律史教学中的适用》,《海南大学学报》(文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4期。 7.刘颖:《法学方法与法律方法的耦合》,《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4期。 8.李云海:《中国法学研究方法浅》,《经济研究导刊》2011年第31期。 9.谢晖:《论规范分析方法》,《中国法学》2009年第2期。 10.冀海虹:《司法过程中法学方法之解读——以价值分析法为核心》,《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年第2期。 11.王丽霞:《<法学方法论>与法学方法 教育 》,《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4期。 12.冯 果:《法解释学等传统法学方法——未来中国经济法学的主流研究方法》,《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5期。 13.刘连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方法在宪法研究中的局限性——以“分离命题”为中心》,《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1期。 14.张传新:《法律方法的普遍智力品格及其限度——从法律方法与法学方法称谓争论谈起》,《求是学刊》2008年第5期。 15.魏治勋:《“规范分析”概念的分析》,《法学论坛》2008年第5期。 法学论文外文参考文献(三) [1]王名扬:《英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2]黎宏:《不作为犯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3]马生安:《行政行为研究—宪政下的行政行为基本理论》,山东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4]罗豪才主编:《中国司法审查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5]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6]陈新民:《公法学札记》,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 [7]陆伟明:《服务行政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8]周叶中:《代议制度比较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9]袁裕来:《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Ⅷ》,中国检察出版社2012年版. [10]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11]应松年主编:《外国行政程序法汇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 [12]王利明:《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13]张明楷:《刑法格言的展开》,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14]梁津明、郭春明、郭庆珠、魏建新:《行政不作为之行政法律责任探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11年版. [15]王振宇:《行政诉讼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法学论文外文参考文献(四) [1]任丁秋.私人银行业与资产管理---瑞士范例[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 [2]邢毓静,巴曙松.经济全球化与中国金融运行[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 [3]倪受彬.国有商业银行资本信托运营法律问题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 [4]盛学军.全球化背景下的金融监管法律问题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 [5]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分析小组.中国金融稳定 报告 2012[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2. [6]连建辉,孙焕民.走近私人银行[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7]李春满.私人银行业务[M].吉林:吉林大学出版社,2008. [8]曹彤,张秋林.中国私人银行[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0. [9]李开国,张玉敏.中国民法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 [10]徐保满.金融信托与租赁[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 [11]孟建华.洗钱与银行机构反洗钱[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 [12]卓泽渊.法律价值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 [13][英]莫德.全球私人银行业务管理[M].刘立达译,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14]王征宇,于江等编著.美国的个人征信局及其服务[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3. [15]丁邦开,何俊坤等.社会信用法律制度[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6. 法学论文外文参考文献(五) [1]陈卫东主编《模范刑事诉讼法典》,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9月第1版 [2]张月满着《刑事证人证言规则》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第一版 [3]《法国刑事诉讼法典》译者:罗结珍,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1月第1版 [4]孙孝福《刑事诉讼人权保障的运行机制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6月版 [5]田圣斌着《刑事诉讼人权保障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08年1月第1版 [6]宋英辉孙长永刘新魁等着《外国刑事诉讼法》法律出版社2006年1月第1版 [7]刘根菊等着《刑事司法创新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3月版 [8]陈永生:《刑事诉讼的程序性制裁》,《现代法学》2004年第1期 [9]孙晶:《亲属作证特免权研究》,吉林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 [10]张新宝《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第二版》群众出版社2004年5月版 [11][德]尧厄尼希着,周翠译,《民事诉讼法:第27版》法律出版社2003年7月第1版 [12]程海霞:《刑事诉讼中的证人作证特免权制度研究》,安徽大学2006年硕士学位论文 [13]中国抗日战争史学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编着(宋金寿主编):《抗战时期的陕甘宁边区》,北京出版社1995年版. [14]厦门大学法律系编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律文件选编》,江西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15]韩延龙、常兆儒编着:《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法制文献选编》(第3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 猜你喜欢: 1. 法学毕业论文参考文献 2. 法学论文参考文献 3.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参考文献 4. 法学论文的参考文献 5. 法律本科毕业论文的参考文献

中法教育类论文参考文献

应该按照会议论文的形式吧,会议论文表示方法为:[序号] 作者.篇名.会议名,会址,开会年: 起止页。

论文中参考文献引用的是国家颁布的文件或纲领政策,要用N字母表示。

根据GB3469- 83《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规定,以单字母标识:

M一专 著(含古籍中的史、志论著)。

C一论文集。

N-报纸文章。

J一期刊文章。

D一学位论文。

R-研究报告。

S-标准。

P-专利。

A-专著、 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

Z一其他未说明的文献类型。

电子文献类型以双字母作为标识:

DB一数据库。

CP一计算机程序。

EB- 电子公告。

非纸张型载体电子文献,在参考文献标识中同时标明其载体类型:

DB/OL一联机网上的数据库。

DB/MT一磁带数据库。

M/CD-光 盘图书。

CP/DK一磁 盘软件。

J/OL-网上期刊。

EB/OL一网上电子公告。

参考文献著录格式:

1、期刊作者题名[J]。刊名,出版年,卷(期):起止页码。

2、专著作者。书名 [M] 。版本(第一-版不著录)。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3、 论文集作者题名[C]编者论文集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4、学位论文作者题名[D] 。保存地点保存单位年份。

5、专利文献题名[P] 。国别。专利文献种类专利号。出版日期。

6、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S]。

7、报纸作者题名[N] 。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

8、报告作者题名[R] 。保存地点年份。

9、电子文献作者题名[电子文献及载体类型标识] 。文献出处,日期。

文献引用不符合要求

具体表现有:

(1)所列文献范围过宽,凡所参阅过的均列出其中,如教材、内部刊物、获奖过但并未公开发表的成果报告等。

(2)所列文献过多,如有些医生认为文献越多越好,将参阅过的文章书籍后的参考文献也悉数收录,有些文献作者并没有亲自阅读,只是认为跟自己的文章搭点边,也凑数其后。

(3)所列文献过少,有些医生怕自己文章引述别人东西太多,被人认为抄袭,故意将一些重要参考文献略去

(4)对文献的理解偏面,以为只有引用文献原文才需要列出。

(5)大而不当,将整期刊物甚至连续几期杂志或整张报纸作为参考文献。

你说的参考文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可以属于网上电子公告或报告类型,用[EB/OL]或[R/OL]标识,参考文献格式如下:

[序号] 主要责任者.题名[EB/OL].(上传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获取和访问路径(网址).或[序号] 主要责任者.题名[R/OL].(上传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获取和访问路径(网址).

示例:

论文的参考文献格式是gb/t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试行)》和《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里规范的。参考文献格式:[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可选)参考资料:

法律思维论文参考文献

最近我在写毕业论文,想得最多的就是参考文献不知道在哪找?不知道你们会不会也有这样是问题呢?以下是我为您搜集整理的法律思维论文参考文献,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1、期刊论文类

1.鲁丽丽:《形式与非形式逻辑——论法律逻辑之定位》,《现代物业》2013年第5期。

2.成静:《论法律逻辑学与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安康学院学报》2013年第2期。

3.杨娟:《法律思维研究综述——从语言的角度》,《经济管理者》2012年第24期。

4.庾晋鹏:《从法律推理到法律论证——法律逻辑内涵的逐渐丰富》,《经济师》2012年第11期。

5.李瑜青、张建:《法律思维内涵与特征再思考》,《东方法学》2012年第2期。

6.王利明:《论法律思维》,《中国法学教育研究》2012年第2期。

7.孙培福:《法律方法中的逻辑真谛》,《齐鲁学刊》2012年第1期。

8.王新娟、张斌:《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的培养——以问题意识为导向的宪法案例教学》,《当代教育论坛》(综合研究)2011年第9期。

9.梁开银:《法律思维: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契合点——论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互动与改良》,《法学评论》2011年第4期。

10.郭瑞昌:《论中国传统法律思维方式的现代化》,《沧桑》2011年第2期。

11.李义松、苏胜利:《环境公益诉讼的环保逻辑与法律逻辑》,《青海社会科学》2011年第1期。

12.项庭庭:《浅议法律思维》,《南昌教育学院学报》2011年第1期。

13.马玉波:《法律逻辑的思维模式选择——谈谈刑法案例分析的方法》,《牡丹江大学学报》2010年第10期。

14.郭新杰、葛宇宁:《试论法律逻辑的品质》,《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4期。

15.周占生:《法律思维路径之辨——以规范结构为基点》,《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

16.王萍:《对法律思维研究的整理与思考》,《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

17.印大双:《法律逻辑与大众逻辑之博弈》,《理论与改革》2009年第2期。

18.徐楠:《浅议法律逻辑研究的转向》,《沧桑》2009年第1期。

19.聂小明:《关于法律思维方式特征的内在观察》,《滁州学院学报》2008年第6期。

20.杨建军:《逻辑思维在法律中的.作用及其限度》,《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8年第5期。

21.孙光宁:《法律思维模式及其选择》,《长白学报》2008年第2期。

22.张瑞峰、巴尔:《论法律思维在中国法治建设中的作用》,《社会纵横》(新理论版)2008年第1期。

2、学位论文类

1.卞叶:《论法律类型及其类型思维》,硕士学位论文,苏州大学,2013年。

2.黄笑君:《论法官的法律思维》,硕士学位论文,广州大学,2012年。

3.郎盛科:《论我国司法审判中的法律推理》,硕士学位论文,辽宁师范大学,2012年。

4.施榕娜:《法律规则与道德评价对法律推理的影响》,硕士学位论文,西南政法大学,2011年。

5.张林波:《法律领域的逻辑应用研究》,硕士学位论文,西南政法大学,2011年。

6.王建荣:《论法律推理与法律解释》,硕士学位论文,西南政法大学,2011年。

7.胡媛:《试论中国法律逻辑及其发展方向》,硕士学位论文,西南政法大学,2010年。

8.杨冠祥:《法律逻辑研究的新视角》,硕士学位论文,中国政法大学,2010年。

9.付云云:《法律推理之路》,硕士学位论文,西南政法大学,2010年。

10.王萍:《论法律思维的概念》,硕士学位论文,山东大学,2010年。

11.胡桂哲:《形式法律推理与实质法律推理的比较研究》,硕士学位论文,河北大学,2010年。

12.蔡勇:《论法律推理中的实质推导》,硕士学位论文,中国政法大学,2009年。

13.邢杰:《从法官裁判视角看法律推理》,硕士学位论文,燕山大学,2008年。

14.王亮亮:《法律逻辑的生命源》,硕士学位论文,燕山大学,2008年。

15.范春莹:《法律思维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山东大学,2008年。

16.罗冰:《民法教学中法律思维的培养》,硕士学位论文,首都师范大学,2008年。

3、著作类

1.郑永流(译):《法律思维导论》,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

2.张斌峰著:《法律逻辑学导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3.李静著:《法律思维训练与法律文书写作——推理、结构与修辞》,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年版。

4.杨力著:《法律思维与法学经典阅读——以哈特〈法律的概念〉为样本》,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5.范春莹著:《法律思维研究》,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

6.缪四平著:《法律逻辑——关于法律逻辑理论与应用分析的思考与探索》,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7.关老健著:《法律逻辑学研究》,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

8.郑智航著:《法律内在逻辑的基调演变》,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

9.陈瑞华著:《法律人的思维方式》(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10.黄伟力著:《法律逻辑学导论》,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11.葛洪义主编:《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

12.穆晓军著:《经理人必备的法律思维》,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13.焦宝乾著:《法律论证:思维与方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14.赵利、黄金华著:《法律逻辑学》,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

15.龙卫球著:《法学的日常思维》,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16.张大松主编:《法律逻辑学案例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教育类论文参考文献

教学论文参考文献

大学生都需要写论文,在写论文的时候很多人都会为参考文献而烦恼,下面我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教育类参考文献范例,供大家参考

教学论文参考文献一

[1]陈向明:《质的研究方法与社会科学研究》,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

[2]李明:《叙事心理治疗导论》,山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3]伍新春、胡佩诚:《行为矫正》,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

[4][英]佩恩:《叙事疗法》,曾立芳译,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12年版.

[5]包涵、郑田伟:《国内叙事心理治疗研究小议》,《社会发展》2012年第24期.

[6]吴熙娟:《熙娟叙语一一个咨询师的成长历程》,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13版.

[7]邓红:《甘肃农村初中生厌学心理调查与分析(以榆中县为例)》,《兰州学刊》2008年第9期.

[8]平正、欧阳文珍:《儿童创造力发展支持性因素分析》,《四川教育学院学报》2009年第8期,第92-94页.

[9]李秀婷:《学校社会工作视角下的留守儿童厌学分析--乌兰察布市凉城县第三中学学生为例》,内蒙古师范大学2013年硕士学位论文.

[10]刘亮、赵旭东、缪绍疆:《后现代主义下的叙事治疗及其临床应用》,《上海精神医学》2007年第4期.

[11]马一波、钟华:《叙事心理学》,上海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

[12]施铁如:《学校心理辅导的.叙事方式》,《教育导刊》2006年第1期.

[13]史云云、靳钰炜:《论社会建构主义形成的理论根源》,《科学之友》2008年第4期.

教学论文参考文献二

[1]陈设立:《长宁区学习型城区建设理论与实践探索2009》,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10年版.

[2][美]罗伯特·D 帕特南着:《使民主运转起来》,王列、赖海榕译,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3]陈设立:《长宁终身学习实践与思考2012》,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

[4]何传启:《公民意识现代化》,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年版.

[5]季国强:《学习型社区建设与社区教育发展研究》,上海髙等电子音像出版社2008年版.

[6]王林兴:《浦东新区社区教育实验报告选集(三)》,浦东新区社区指导中心2009年版.

[7]叶忠海:《社区教育学基础》,上海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8]韩子荣、连玉明:《中国社区发展模式--学习型社区》,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5年版.

[9]张恒山:《卢梭与〈社会契约论〉》,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

[10][美]彼德·圣吉、阿特·克雷纳、夏洛特·罗伯茨等着:《第五项修炼实践篇:创建学习型组织的战略和方法》,张兴等译,东方出版社2002年版.

学前教育专业论文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为读者和审阅专家提供了与论文有关的文献题录,便于检索,以达到共享信息资源和推动科技进步的作用。以下是我为您整理的学前教育专业论文参考文献,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1、《幼儿园教育》,李季湄、肖湘宁,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2、《教师与儿童发展》,庞丽娟,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3、《学前教育论稿》,赵寄石,南京大学出版社,2000

4、《幼儿社会性发展与教育》,杨丽珠、吴文菊,辽宁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

5、《幼儿教育心理学》,潘日文、侯桂兰,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6年

6、《公关心理学》,张云,复旦大学出版社,1995年

7、《中国科技创新导刊》.周敏.培养小班幼儿安全意识的几点策略 文章编号:1673-9795(2010)03(c)-0213-01

8、刘馨.成利新.幼儿常见的安全问题及家长对其认知的调查.学前教育研究

9、陈帼眉、程学超.学前心理学[M]. 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10、朱良.幼儿园的安全管理与安全教育.学前教育研究,

11、芦根荣.试论陶行知生活教育理论中生命教育

12、顾荣芳.学前儿童健康教育论(第三版):[M]江苏教育出版社,2009.

13、鄢超云.学前教育评价[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14、《教师报》,樊赛花.创设人文教育环境培养幼儿安全意识[J].

[1] 高敏.幼儿英语教育[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2] Flege(1987).A critical period for learning to pronounce foreign language .Applied .

[3] [意大利]蒙台梭利.任代文主译校.蒙台梭利幼儿教育科学方法[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

[4] 吴牧之.学前儿童英语教育研究综述[J].中国双语教育网,2004.

[5] [美国]乔姆斯基.乔姆斯基语言哲学文选[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

[6] 林泳海.幼儿教育心理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

[7] 束定芳,庄智象.现代外语教学—理论、实践与方法[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6.

[8] 强海燕,赵琳,西格尔.幼儿英语浸入式教育活动[M].陕西: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00.

[9] 哈默,田贵森.怎样教英语[M].北京:北京外语教学研究出版社,2002.

[10] 边静.TPR教学法在儿童英语学习中的运用[M].宿州学院学报,.

[11] 孟云.幼儿园双语教育研究—基于昆明市幼儿园英语教育调查[D].云南:云南师范大学,2006.

[12] 狄飞.幼儿英语浸入式教学的.研究与试验 [D].甘肃:西北师范大学,2001.

[13] 颜晓芳.学前儿童英语启蒙教育的误区[J].广西教育学院学报,2004,4.

[14] 仲伟秀.幼儿英语教育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策略[J].呼伦贝尔学院学报,2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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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辛涛,申继亮. 论教师的教育观念[J].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9,(01) .

[4] 伊文婷. 师范生教师职业信仰的近况、理由与对策[J]. 福建教育学院学报, 2005,(04) .

[5] 俞国良,辛自强,林崇德. 反思训练是提高教师素质的有效途径[J]. 高等师范教育研究, 1999,(04) .

[6] 林正范,徐丽华. 对教师研究的认识[J]. 教师教育研究, 2006,(02) .

[7] 高潇怡,庞丽娟. 教师的儿童学习观与其教育的关系研究[J]. 教师教育研究, 2007,(03) .

[8] 任淑萍. 新课标下历史教师的转变[J]. 晋东南师范专科学校学报, 2004,(03) .

[9] 史献平. 教师信仰:实施素质教育的内动力[J]. 江苏教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0,(01) .

[10] 辛涛,申继亮,林崇德. 教师自我效能感与学校因素关系的研究[J]. 教育研究, 1994,(10) .

[11] 石中英. 论教育实践的逻辑[J]. 教育研究, 2006,(01) .

[12] 肖川. 作为理想主义者的教师[J]. 辽宁教育, 2007,(Z1) .

[13] 刘莉,杨艳芳. 教师教育信念研究综述[J].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2008,(12) .

[14] 黄乾玉. 论教师的教育信仰及教师的教育幸福[J]. 黔东南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6,(01) .

[15] 吕国光,王嘉毅. 中小学教师新课程信念的调查研究[J]. 当代教育科学, 2004,(13) .

[16] 姜美玲. 课程革新情境中的教师信念与教学实践:叙事探究[J]. 当代教育科学, 2005,(20) .

[17] 王永跃. 从支配到支持:建构主义视野中的教师[J].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1,(S1) .

[18] 康武. 信念——数学教师的方向性不足[J]. 数学教育学报, 2003,(02) .

[19] 林智中,张爽. 如何通过质化研究探求教师的信念[J]. 全球教育展望, 2008,(08) .

[20] 任永泽. 我们现代需要样的儿童观[J]. 现代教育论丛, 2010,(04) .

教育类毕业论文参考文献

大学生活将要谢下帷幕,我们都知道毕业生要通过最后的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是一种比较重要的检验大学学习成果的形式,那么什么样的毕业论文才是好的呢?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教育类毕业论文参考文献,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1]陈燕兰.初中英语小班化教学的思路及探索[J].时代教育,20xx,(24):214,228.

[2]曾卫民.农村初中英语小班化教学的探索与实践[J].校园英语,20xx,(5):71-72.

[3]江菲菲.初中英语小班化教学初探[J].读与写(下旬),20xx,09(4):98-99.

[4]雷佼.初中英语小班化教学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xx.

[5]丁敏.初中英语小班化教学的思路和探索[J].才智,20xx,(22):108-108.

[6]焦平.浅谈分层教学法在初中英语教学中的应用[J].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xx,(07):368-369.

[7]裴娅静.浅谈分层教学法在初中英语教学中的应用[J].中学英语园地,20xx,(18):11-12.

[8]焦平.浅谈分层教学法在初中英语教学中的应用[J].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xx.

[9]潘志强.浅谈分层教学法在初中英语教学中的应用[J].课程教育研究:新教师教学,20xx.

[10]宋菲,段文敬.浅谈分层教学法在初中英语教学中的应用[J].科教导刊:电子版,20xx.

[11]石志坤.如何在初中英语教学中运用导学案[J].语数外学习(初中版中旬刊),20xx,15(1):59.

[12]陈儒珍.导学案在初中英语教学中的使用建议探讨[J].读写算(教研版),20xx,26(17):169.

[13]谭莉莉.“导学案”教学模式在初中英语教学中的实践应用[J].才智,20xx,8(21):192.

[14]张晓娟.浅谈分层教学法在初中英语教学中的应用[J].中学生英语,

[15]吕晓宏.高中英语教学中跨文化交际能力培养的必要性与可行途径[J].聊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xx,(2).

[16]王冬冬.高中英语教学与跨文化交际能力的培养[J].中中教育技术装备,20xx,(25).

[17]刘天赋.高中英语教学中学生的跨文化交际能力培养[J].科教文汇(中旬刊),20xx,(11)

[1]张秋英.论初中英语教学中学生创新思维能力的培养[J].文教资料,20xx,4.

[2]杨秀敏.浅析初中语文教学中学生创新思维的'培养[J].赤子(上中旬),20xx,7.

[3]周华梅.浅谈英语教学中创新能力的培养[J].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xx,4.

[4]王红英.浅谈初中英语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的培养[J].海外英语,20xx,6.

[5]刘亚珍.初中英语教学情景教学法应用[J].课程教育研究,20xx,(30):111-112.

[6]王传奎.情景教学法在中学英语教学中的应用[J].亚太教育,20xx,(18):59.

[7]王新华.我国初中英语教师教学设计能力现状的调查及对策[J].基础教育外语教学研究,20xx(10):63~66.

[8]李浩然.如何才能设计出一堂优秀的英语课[J].山东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学报(基础英语教育),20xx(11):20~24.

[9]王华珍.大学生英语阅读的预习障碍及教学对策[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20xx.

[10]林朝霞.培养学生英语阅读能力的方法[J].广西教育,20xx,(35).

[11]刘阳.合作学习在初中英语口语教学中的应用研究[D].曲阜师范大学,20xx.

[12]刘程智.合作学习在初中英语教学应用的实证研究[D].长江大学,20xx.

[13]杨德林.对合作学习在初中英语教学中有效应用的思考[J].教育教学论坛,20xx,(31):89-90.

[14]程可拉,刘津开.中学英语任务型教学理念与教学示例[M].广州: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xx.

[15]游毓平.任务型教学在中学英语口语课上的应用[J].江西师范大学学报,20xx.

[16]贾景全.论课堂教学设计在初中英语高效教学中的重要性[J].中小学英语教学与研究,20xx(7):56~58.

[17]周彦波.初中英语情景教学法的应用探讨[J].科技展望,20xx,(24):190-190.

[18]宋斌华.独立学院大学英语教学现状与思考[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xx(12)

[19]孙琼.独立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下的大学英语教学改革[J].沈阳教育学院学报.20xx(04)

[20]陈黎明.从合作学习理论出发探索高职大学英语口语特大班额的教学新路径[J].海外英语.20xx(12)

[21]阳兰梅.合作学习理论在《新视野大学英语》中的应用研究[J].琼州学院学报.20xx(03)

美育教育类论文参考文献

美育即审美 教育 ,贯穿于人生教育的各个阶段,自然也是幼儿教育的重要内容,美育对于提高幼儿综合素质有很大的帮助。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幼儿美育教育论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幼儿美育教育论文篇一:《浅议幼儿教育中的美育问题》 【摘要】美育即审美教育,贯穿于人生教育的各个阶段,自然也是幼儿教育的重要内容。美育具有促进德育、智育等协调发展,提高幼儿综合素质;促进幼儿心理健康,养成健全人格等重要功能,当前对美育还存在着不够重视,理解不够全面等问题。在正确解读美育内涵和本质的基础上,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实施幼儿美育,提升幼儿美育的质量和水平。 【关键词】幼儿教育;美育;素质教育 美育即“审美教育”,又称“美感教育”。它是通过审美活动,即通过认识周围事物和艺术之美,以培养审美能力的过程.美育具有德育、智育、体育无法替代的作用。[1]“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育是个人和社会最为重要的事业之一,幼儿阶段处于人生成长发展的最初阶段,这时期的教育对以后人生有着重要影响。人的身体素质、智力发展水平、个性品质的形成都与幼儿阶段的教育有密切关系。为了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较高的社会成员,除了重视对幼儿智力的开发外,也要注意其他方面的教育,正如苏联教育家苏霍林斯基所说:“要实现全面发展,就要使智育、体育、劳动教育和审美教育深入地相互渗透和互相交融,使这方面的教育呈现一个统一的、完整的过程”。[2]因此,要使幼儿全面发展就不能忽视美育的重要作用。 一、幼儿美育的重要性 要使幼儿得到全面发展,绝不可忽略美育的重要作用.这是由幼儿身心特点和美育的性质所决定的.幼儿很早就能够表现出对美的感知,心理学的研究证明,在外部条件的影响下,四个月的婴儿,有的已喜听钢琴的声音,一岁的婴儿爱看颜色鲜艳的衣服;两岁多的幼儿已有他们喜爱和不喜爱的颜色;五岁的 儿童 能欣赏落日和晚霞。所以幼儿美感能力的培养是审美教育的起点,也是美育的始基。[3] 1.美育能促进智育、德育等的协调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首先美育能培养幼儿良好的道德感。在美育的过程中,教师通过言传身教让学生能逐渐正确地分辨出善恶美丑,在爱美之心的驱使下,自觉地抑制和抛弃丑,去掉自己的不良习惯,追求和创造美,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水平。其次,美育能够促进幼儿的 智力开发 。美育对智育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美育能够激发学生的 想象力 ,促进学生思维发展。比如学生在欣赏自然风光时,如画的景色会让他们不自觉地展开思维的翅膀,去想象鬼斧神工的自然景观是怎么来的,鱼儿为什么在水里游?鸟儿为什么在天空飞?总之,美育不仅能陶冶情操,提高素养,而且有助于开发智力,对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2.美育能促进幼儿心理健康,养成健全人格 美育是一种侧重于感性而又能够促进感性和理性协调发展的教育。这使它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4]世界的多元性也决定了人类认识世界的不同方式,美育不仅从感性出发而且能使感性得到升华,它使人的感觉――知觉――想象――情感――欲望通过审美获得熏陶和理智的滋养,潜移默化地形成感性和理性意识的交融与和谐,从而培养了健全的人格。 二、幼儿美育存在的问题 如前文所述,幼儿美育在促进智育、德育协调发展,促进幼儿心理健康,养成健全人格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是从目前的教育状况来看,还存在着以下不足: 1.忽视美育的重要性 由于应试教育制度和思想的恶劣影响,加之“孩子不能输在起跑线”的教育观念的盛行,幼儿教育的单纯知识化现象也开始流行。不少幼儿园过分偏重于对儿童科学知识的灌输,有意或无意地忽略其他方面尤其是对幼儿的美育。 2.错误理解美育的内涵 美育涵盖内容宽泛包括音乐和舞蹈,绘画,影剧欣赏,文学;自然美以大自然为审美对象所感受和体验到的美;社会美以社会生活中美好的人和事为对象而感受和体验到的美;科学美以科学的内容和形式为对象所感受到的美。因此,对幼儿的美育自然不能只侧重一点或某一方面,当前部分学校或教师错误地认为美育就是教教孩子画画,这种对美育片面的理解很容易对孩子的全面发展造成伤害。 三、幼儿美育的实施策略 根据美育在幼儿教育中的重要性并针对当前幼儿美育中出现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三方面改进幼儿美育。 1.在游戏中实施美育 幼儿普遍存在着好奇心重、想象力丰富的特点。针对幼儿这一特点,教师在日常教学中要多组织孩子参加具体、形象、生动、愉快的游戏活动,让幼儿在游戏中受到美的教育。如安排孩子当“演员”或者让孩子组织小游戏,老师参与,让孩子在玩的同时感受美。 2.在教学中实施美育 在教学活动要创设情境,对孩子进行潜移默化的美育熏陶。如,春天来了,就让孩子到室外去观看花儿的美丽,春风的轻抚,使幼儿感受到春天的气息。在绘画课上让儿童把看到的花儿按自己的印象画下来,并讲讲自己的感受。这样,孩子们不但丰富了语言,而且对自然之美有了进一步感受。通过让幼儿观察、画画、交流等活动,让他们感受美、理解美。 3.在生活中实施美育 教育部2001年颁布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关于艺术领域的“目标”要求让幼儿“初步感受并喜爱环境、生活和艺术中的美”,“引导幼儿接触周围环境和生活中美好的人、事、物,丰富他们的感性 经验 和审美情趣,激发他们表现美、创造美的情趣”。[5]在日常生活中教育孩子爱护花草树木,不踩踏花草,不乱写乱画,讲究卫生等,这些能使他们感受到什么是行为美。教育孩子要学着自己穿衣服,午睡时衣帽要放在固定的地方,注意个人卫生,养成整洁的好习惯,使幼儿知道这就是仪表美.要保持环境卫生,每天吃完水果,果皮要放在塑料口袋里,培养幼儿不乱扔果皮等杂物的好习惯。老师要鼓励幼儿和老师一起美化环境,见到别人有困难要尽力给予帮助.教师对幼儿的点滴进步,可以用“小红花”的形式加以赞扬、鼓励,从而培养幼儿具有美的心灵。 四、教师要提高自身水平。 教师的作用主要在于激发幼儿感受美、表现美的情趣,丰富他们的审美经验,使之体验自由表达和创造的快乐。[6]因此,在对孩子实施美育的同时必须加强对教师的美育培训,提高教师的美育素养和能力。只有高素质的教师才能在平时的的教学和日常生活中对孩子进行美育,并能用自己整洁端庄的仪表、优雅亲切的教态、生动形象的语言、整齐美观的板书、高尚伟大的人格去影响孩子。 总之,幼儿美育在幼儿教育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无论是学校还是教师都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在日常的教学管理工作中,提高幼儿美育的水平。 参考文献 [1]黄稚琳,幼儿美育浅论[J],重庆教育学院学报,1998年第2期,58-60. [2]王习明,论学校美育的功能[J],聊城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6期,121-123 [3]陈科美.再谈幼儿美育[J],教育科学,1989年第1期,36-37. [4]顾颉,论美育的功能[J],中国教育学刊,2004年第10期,9-11. [5][6]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解读[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2:37. 幼儿美育教育论文篇二:《浅谈美育教育在幼儿教育中的重要性》 摘 要:幼儿教育中的美育教育旨在培养儿童认识美、发现美以及创造美的能力,是幼儿教育启蒙阶段的重要组成部分。美育,是全面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对培养幼儿健康的审美观念和审美能力,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具有重要的作用。幼儿美育是运用自然美、社会美和艺术美培养幼儿正确的审美观念,使其具有感受美、鉴赏美、表现美和创造美的能力及培养健康审美态度的教育。 关键词:美育;幼儿教育;素质培养 幼儿美育是运用自然美、社会美和艺术美培养幼儿正确的审美观念,使其具有感受美、鉴赏美、表现美和创造美的能力及培养健康审美态度的教育。美育在提高幼儿素质,促进幼儿全面发展方面有着其他教育不可替代的作用。美育在提高幼儿素质,促进幼儿全面发展方面有着其他教育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幼儿的日常生活离不开美育 日常生活是美育的丰富源泉,凯洛夫说过“在儿童美育中,起着重大作用是他们对周围环境的无知无觉”。创设一个优美的育人环境,使幼儿潜移默化地受到熏陶,是对幼儿进行美育的重要途径。培养幼儿观察周围生活中的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仪表美等。观察语言美,就是要指导幼儿在观察其他幼儿的文明语言的同时,自己也要做到语言美。观察行为美,就是观察其他幼儿和周围生活中的人能否有礼貌文明的行为,即要做出符合社会公德的行为,如尊老爱幼、重师敬长、团结友爱、乐于助人等等。观察环境美是要指导幼儿学会对周围生活环境予以正确认识,幼儿园是幼儿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幼儿园的整体设计及室内外装饰,都应该注意按照美的规律进行构思,同时还要注意童趣的特点。如:在围墙上画出形态各异的 动物画 及 卡通画 ,能使幼儿有生活在童话世界的感觉。美育发挥了维护社会安定的作用,而社会安定已成为一个国家的发展的重要因素。第一,社会是美育的大课堂,选择一些美好的社会事物对幼儿进行美育,可以培养幼儿美好的道德情操。如,参观工农业生产,可以培养热爱劳动人民的情感。听英雄模范的 事迹 介绍,可以培养向英雄人物学习的品德。在公共场所进行社会公德教育,可以培养幼儿自觉遵守社会规范的美好行为品质。参观县政府、游览观景台等人文艺术可以培养幼儿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的美好情感。 二、在舞蹈教育活动中感受美 国家教育部于2001年颁发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在艺术部提出了“培养幼儿对艺术的喜爱,丰富他们的感性经验,激发他们表现美和创造美的情趣和能力”的目标。随着幼儿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幼儿园艺术教育越来越受到重视,而幼儿舞蹈教育作为幼儿音乐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作用之大,成效之显著,有目共睹,也是其他艺术教育不可替代。幼儿舞蹈凭借着直观、生动、活泼,丰富多彩和富有魅力、感染力的表演形式深受幼儿的喜爱,舞蹈的形象化、趣味化、生动化的表现手法寓教于乐,向幼儿展现了一个个真、善、美的七彩世界,它让幼儿在舞蹈教育活动中受到美的启迪、美的熏陶,使幼儿具有美的情操、美的素养,具有欣赏美、表现美、创造美的能力。幼儿舞蹈中有诗意的构思,有美的艺术造型,有活泼可爱的动物形象,有神奇梦幻的童话王国,有五彩斑斓的大自然世界,有悦耳动听的音乐旋律,有绚丽多彩的服装道具等等。而这些在幼儿舞蹈教育活动中教师要如何激发幼儿感受美的情趣?首先,引导孩子去感受舞蹈的艺术之美。舞蹈是以经过提炼、组织、艺术加工的人体动作为主要表现手段,它的独特性,在于运用人的形体动作表现艺术,属视觉艺术范畴。让幼儿多欣赏经典优秀的舞蹈作品,丰富幼儿的审美经验,不断加深幼儿视觉印象,让他们从观赏中感受舞蹈动作之美。如我在教《小孔雀》时先找来杨丽萍代表作《雀之灵》 三、美育释放儿童自然天性,健全人格 美育教育包含审美教育以及美感教育,审美教育旨在培养学生对自然、社会以及艺术上对美的感知和欣赏的能力,进而让学生对美有一定的鉴别能力和创造能力。美感教育旨在引导学生树立崇高的个人审美理想,端正审美观,以一个健康、积极的审美态度看待社会。幼儿教育作为儿童初步突入教育门槛的启蒙教育,不单单要教会孩子学生生活自理的能力和观察社会的能力,还要教育孩子审视美的能力,以及健全孩子的人格和塑造孩子的个性。而美育教育的渗入,能够有效培养儿童的审美能力和创造美的能力,给儿童营造一个理想教育的环境。一切美的事物对人的吸引力是非常强大的,人往往会循着美的方向继续走下去。但是处于由于教育阶段的儿童,由于其本身心智不成熟、缺乏社会经验、缺乏对美的感知和鉴别,往往容易在根据自己主观意识的喜好去判定“什么是美?怎样才算美?”,这极容易让孩子走入一个对美的事物认识的误区,而且这种误区一旦在儿童的潜意识中扎根,就很难根除。 美育教育对于健全儿童人格方面的作用体现在,让儿童在发现美、鉴别美的过程中,对自我的思想和行为产生互相比对,在比对的过程中认识到什么是是非对错,如何区别美与丑。毕竟孩子对这个社会的了解非常有限,对美的事物缺乏一定的评判标准,往往会根据自己喜好来判别美。比如对自然事物的美的看法,如花草树木、鸟兽虫鱼、山川河海,往往会因个人的第一感觉喜好来辨别,又比如对社会上一些精神层面上的美的评判,儿童更是没有判别的标准。因此,美育教育作为一个摆渡者的身份,让儿童感受自然的万千变化、神奇奥妙的美,让儿童以健康、积极、向上的美的思想去感知精神层面上的美德。美育教育能够促进儿童的个性的发展,在协调理性和感性之间的差异互补过程中,实现幼儿全方位个性的发展。 幼儿美育教育论文篇三:《浅析幼儿美育实施的途径》 摘要:美育即审美教育,它将人的社会性同生理性融合在心理中。美育功能对每一个学前儿童在认识生活、认识世界,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上所发挥着独特作用。因此,如何对幼儿实施美育,打破固有的教学模式,促进幼儿全面和谐的发展,一直以来都是教育者在思考的问题。 关键词:幼儿美育;审美;幼儿园;教师 美育作为一种感性教育,在呵护儿童童心的同时,也在发展他们的创造力,连贯性的美育可以使个体在成年之后仍然保持怡然活泼的童心,并使其创造力得到持续的发展。 幼儿美育主要以艺术教育为基础,以幼儿园生活与教育活动为载体,通过引导幼儿置身于和谐的、愉悦的、自主的、创造性的情境中,让幼儿经历丰富的情感体验,感受生活和学习中的快乐、探索和创造的魅力,从而促进幼儿全面和谐发展。就像苏霍姆林斯基说的:美是道德纯洁、精神丰富和体魄健康的强大源泉。幼儿美育具备让幼儿认识深化、情感净化、道德感化和智能开发等很多功能,是幼儿自我发展与完善的重要途径。幼儿美育就是根据幼儿的审美心理特点,利用美的事物的具体、鲜明的形象,发展幼儿感受美、理解美、表达美、欣赏美和创造美的情趣和能力的教育。 幼儿园美育任务就是培养幼儿初步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幼儿园和家庭要形成教育合力,充分利用自然资源、日常生活、艺术教育、社会活动等教育资源,多 渠道 、全方位地对幼儿实施美育,以促进幼儿全面和谐发展。 一、艺术教育是幼儿美育的主要途径 艺术是人类审美实践的集中体现,艺术美直观、鲜明、富于表现力和感染力,因此最容易引起幼儿感情上的共鸣,陶冶幼儿的情感,带给幼儿充分和完美的美的享受,对培养幼儿的审美素养有重大意义。幼儿的艺术教育主要有音乐教育、美术教育、文学欣赏,而每种艺术形式都有其特定的作用。艺术教育通过 唱歌 、舞蹈、绘画和语言等多彩的活动,发展幼儿的艺术能力,开发幼儿大脑,培养幼儿的想象力与创造力。 (一)音乐是一种声音的艺术,它塑造艺术形象,表达人的情感。在音乐教育中,教师通过音乐节奏、 音乐欣赏 和歌舞技能来培养幼儿音乐的感受能力,并辅以感受美的 方法 。例如:在演唱歌曲《鲁冰花》时,教师可以通过展示一系列关于歌曲的图片或者观看歌曲的舞动视频,让孩子感受旋律的美好,产生对音乐的热爱,以及学会表达对妈妈深深的爱。 (二)美术教育则以线条和色彩塑造形象的视觉艺术,幼儿美术教育包括绘画、剪纸、玩具制作、 泥塑 等活动。教师通过让孩子亲手设计、制作美术作品,从而锻炼视觉,加强动手能力,培养创造能力,发挥幼儿的主体性,并且幼儿在对绘画作品的鉴赏活动中,能够提高对美术作品的理解和欣赏水平。教师切忌脱离艺术自身的感染而对幼儿进行呆板的模仿和单纯的技术练习。 (三)文学以生动、形象、优美的语言塑造人物或事件,幼儿文学作品如童话、 故事 、儿歌等具有生动的语言和艺术形象。幼儿通过听、看、说等方式感受文学作品中的艺术形象,增长文学知识,培养理解和欣赏文学的能力,丰富其内心世界。例如:在老师让幼儿欣赏文学作品时,积极引导幼儿激发他们的审美情感,然后去体会作品的艺术形象,用一些优美的词语去描述,在结束时,教师用幼儿能明白的话语 总结 该作品的“中心思想”,来引发幼儿的思考,让孩子们在诗一样的童话中体会真善美,净化和滋润幼儿的心灵,对幼儿的健康成长给予正确引导。 二、把美育渗透到幼儿日常生活中 日常生活为幼儿进行美育提供了很好的机会,使幼儿在潜移默化中受到美的熏陶。凯洛夫说过:“在儿童美育中,起着重大作用是他们对周围环境的无知无觉。”幼儿最初的美感是从日常生活开始的,所以幼儿的美育应贯穿在幼儿的整个生活中。 (一)家庭是幼儿美育启蒙的第一所学校,家长应该为幼儿提供一个温馨的成长环境。幼儿家庭美育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在家庭布置上,注重朴素美观,干净整洁,为幼儿提供一个陶冶幼小心灵的生活空间,让孩子体会到形式美;在家庭氛围上,倡导和谐的人际关系,和睦的家庭环境能够给孩子一种幸福感和安全感,有利于孩子的心理健康;在生活态度上,倡导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家长对生活的态度和做事态度等都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孩子的道德观以及良好的生活习惯。 (二)幼儿园作为补充 家庭教育 不足的机构,是幼儿生活和学习的主要场所,也要把美育渗透到日常生活中。首先,注意幼儿园环境的布置,室外尽可能栽培美丽的花卉和树木,并且使有足够大的安全的玩耍空间,室内布置一些具有教育意义的图画,以及孩子自己设计的各种作品,从而为幼儿创设充分显示自己创造能力的机会,让孩子们时时刻刻感受校园之美,实施对幼儿无声的美育。其次,营造温馨和谐的氛围,教师通过对幼儿进行思想品德教育,让幼儿在与老师、同伴交往中体现语言美、行为美、仪表美。最后,在各式各样的游戏中充实幼儿的生活,活跃幼儿的身心,发展幼儿对美的感受能力和表现能力。 三、在大自然和社会中拓宽美育的空间 幼儿美育不应只局限于日常的生活和学习中,大自然和社会为幼儿美育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引导幼儿观察和感受大自然之美是幼儿美育的重要途径。我国教育学家陈鹤琴也主张把“大自然、大社会”做出发点,让儿童直接向大自然、大社会去学习,感受自然与社会带来的美好。 (一)自然界包括动植物和自然现象。大自然为幼儿提供的审美对象是千变万化、丰富多彩的,是最真实的内容,这些形象生动的美非常容易被幼儿理解与感知。因此教师应好好利用这些自然资源,可以通过散步、参观或郊游等一些户外活动,深切感受空中的飞鸟,水中的游鱼,花间的蝴蝶,让他们更多地呼吸新鲜的空气,领略鸟语花香的迷人景色,增强幼儿感受美、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发展对美的丰富感受性,从而激发幼儿对大自然的热爱与追求。 (二)社会环境包括个人、家庭、集社、市场等。社会是美育的大课堂,美普遍存在于人类社会的生产和生活中,教师应积极引导幼儿认识社会中的美好事物,在社会中对幼儿进行审美教育。例如:参观各种建筑、商品和艺术品,感受物质文明之美;听一听先进的人物和事迹,了解英雄模范,感受精神文明之美;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培养幼儿的行为美、语言美、仪表美。这些都会在儿童幼小的心灵中播下美的种子。 法国著名雕塑家罗丹曾说过:“美是到处都有的,对于我们的眼睛,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是呀,美无处不在,幼儿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我们应该用爱心对待每一个幼儿,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多渠道、全方位地对幼儿实施美育,促进幼儿全面和谐地发展,以提高未来社会的人才素质。 参考文献 [1]梅俊宇:《浅析学前儿童美育培养途径》,青年文学家,2010年 [2]冉祥华:《美育.童心.创造力》,学前教育研究,2009年 猜你喜欢: 1. 浅谈幼儿美术教育论文 2. 关于幼儿园美术教育论文 3. 幼儿美术教育论文 4. 幼儿美术教育论文参考 5. 浅谈幼儿园艺术教育论文

法制教育论文参考文献有哪些内容

法律教育作为我国教育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人才培养效益的提升具有积极作用。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法律教育论文下载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法律教育论文下载篇1 浅谈医疗纠纷的法律教育 一、当今医疗面临的法律问题 医患关系日益紧张 众所周知医生的主要职责是治病救人,但由于医学科学具有高度的专业性和复杂性,而医生执业行为的后果又直接指向患者的生命,通常医患双方对医疗结果的认识有分歧,焦点又在于不良后果产生的原因,因此这个行业具有高风险性。近年来,医患关系日益紧张,医患矛盾激化,引发大量的伤医和杀医案件,从同仁医院的徐大夫被砍伤,哈医大实习医生命陨刀下,到浙江温岭大夫血洒诊室然而,每次惨剧后医生群情激愤,悲伤不已,而医生之外的群体,则少见关心,更别提感同身受的悲愤。这些鲜血的事实,已经让很多的家长和医学生在思索医疗工作的人身安全问题,甚至考虑转换专业。 医疗纠纷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每年医疗纠纷均呈上升态势,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具体表现为医疗投诉多,要求进行医疗技术鉴定及伤残鉴定的多,要求医院巨额赔偿的多,医院败诉的多,新闻媒体参与的多,纠纷处理困难的多,社会影响增大的多。目前我国与医疗相关的法律法规尚不是很健全,因为医疗是专业行为,所以一旦发生医疗纠纷,要求是举证倒置,医院和医生必须举证伤残或死亡与常规的医疗行为无关,而部分患者或家属在不理解医疗过程及结果,或是高额的赔偿不能满足时,就反复向卫生行政部门、司法部门投诉,动辄聚众闹事,打骂伤害医护人员,打砸医院财物,甚至聘请职业医闹将问题升级。部分媒体缺乏医学知识,盲目炒作,推波助澜,是医疗纠纷的社会影响进一步扩大。 医生的法律知识缺乏 现有的医学培养体系更注重的是医学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传授,往往忽略了对医学生的法律知识的普及,部分医护人员更是法律意识淡薄,缺乏起码的自我保护意识。如在进行病案的记录时,作为医护人员可能存在“记录不全”的情况,但在法律层面上则不是单纯的“记录不全”,而被视为“证据不全”,往往会直接导致医疗官司败诉,医护人员受到不公平对待。有些医护人员对患者的知情权、同意权等认识不到位,在进行手术或医疗操作之前未尽到很好的医疗告知义务,或是措辞不当,未让患者充分理解手术的风险性和术后并发症及合并症的存在性。往往会导致部分患者误以为手术完就万事大吉,一旦在术后出现并发症或其他原因造成患者死亡或预后不佳时,就迁怒于医院或医生,引发纠纷。另外部分医生忽视病人的隐私权和选择权,在进行临床见习生和实习生的带教时,在未与患者充分沟通,取得患者同意的情况下,超范围使用实习医生,或让其独自处理病人,造成医疗纠纷。 医疗体制及医疗现状问题 看病难、看病贵一直都是民众的抱怨。目前我们的医疗资源存在分布不均,大城市相对优质医疗资源集中,而边远地区则医疗资源匮乏,造成三甲以上医院人满为患,三甲以下医院则门可雀罗,民众就医困难。医疗改革将医疗市场化,要求医院自负盈亏,不排除部分医院过度医疗情况存在,加重患者负担。而“以药养医”等不合理的制度依旧无法破解,让医生成为直面矛盾的具体对象,承受更多的伤害。医疗市场化也让民众以为医疗过程如同日常消费,往往忽视医疗过程的专业性,按照自身意愿来解决医疗问题,在医疗后果达不到自身意愿时,及迁怒于医生,无形中将医生与患者的关系对立化,造成伤医甚至杀医问题频发。 社会舆论推波助澜 近年来,部分新闻媒体在不了解医疗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将医疗纠纷当作社会新闻热点,连篇累牍地报道。并且部分报道过分渲染医院的阴暗面,如不合理收费、收受红包、服务态度不好等,而选择性地忽视医护人员的救死扶伤,容易误导患者在治病过程中如若遇到不理解的问题时,就联想到医院闹事,损害医院及医生声誉,将当事医生及医院推至舆论的风口浪尖,影响事件的依法合理解决。 二、加强医学生的法律知识学习的途径 了解法律知识教育的意义 有调查显示目前的医学生不了解法律法规,缺乏学习法律法规的主动性,认为只要自己不违法,没必要学习法律知识,甚至认为专业课程太多,没空学习。在全民法律意识增强的同时,从事医疗高风险行业的医生更应该增强法律意识,作为未来医生的医学生要认识到学习医疗相关法律知识和学习医学专业知识同等重要,是全面素质教育的重要环节。我们所从事的所有的医疗教学和科研,都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实施,师生都应该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加强法制观念,依法办事。 完善培养方案,增设医疗相关法律课程 目前的医学生培养方案,重医疗专业知识的学习,轻执业素质及执业法规方面的学习。而现实的医学学科发展中,出现很多诸如安乐死、脑死亡、器官移植、试管婴儿、基因工程等医疗工作,不再是单纯的医疗事件,而涉及了众多的法律、伦理知识。大部分的医学院校的临床医学专业均未开设专门的医疗相关法律的课程,我校也仅有预防医学专业有16学时的选修课学习《卫生法》。因此可以说对于医疗相关法律的学习,目前在高校都是一片空地,需要我们从培养方案着手,增加相关法律的学习课程,才能通过共同努力,培养出即懂医学又懂法学的医学生,在遇到涉及法律问题的医疗活动时不会手足无措,无法可依,甚至出现违法行为。 端正师生教法、学法的态度 由于长期应试教育的原因,使得高校师生对于不在教学培养方案内的医疗相关法律知识的传授和学习的重要性都认识不够。医学由于其专业的特殊性,仅医学专业知识的学习任务,相较于其他专业都要难而重,因此大部分学生都关注专业知识的学习,而忽视对整个医疗行业及个体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学习。端正教法、学法的态度,认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从大方向来讲,有助于改变目前的医患关系紧张、矛盾尖锐,医疗纠纷繁多的现状,小的方面也能在医疗工作中维护医护人员的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受到伤害。 改变教学方式,融普法教育于专业课堂 在推进医学生强化法律知识的过程中,除开展专门的法律知识学习的课程外,改变传统的仅传授医学专业知识的教学方式,在教学过程中,采用社会上影响较大的实际案例,在结合学习医学知识的同时,普及法律知识,是不错的选择。如我们在讲述硅肺时,选择的就是河南开封张海峰“开胸验肺”事件,此案例社会影响大,学生有兴趣从专业角度了解事件的医学知识,还对相关的法律知识感兴趣。学习的过程中,他们明白从患者角度讲是维权,对职业病防治所的工作人员来讲,是渎职,犯罪。将法律知识的灌输融合到具体的专业知识的学习过程中,日积月累,医学生的法律意识会逐渐增强。 开办普法知识讲座 在没有条件开设医疗相关法律课程的院校,可以通过邀请校内外的法学专业人士,利用当前频发的医疗纠纷相关的社会案件,对医学生进行普法知识讲座。目前非过错的医疗纠纷增多,主要原因是医患双方医学知识的不对称性导致对医疗活动及后果理解的差异,如对手术成功和患者痊愈的理解,大多数患者及家属等同二者,然而在医学上两者是截然不同的概念。如果医生未尽到很好的告知和解释,那么会出现医学上的肿瘤手术成功,但患者及家属认为就是痊愈,一旦出现肿瘤转移或复发,就会归咎于医生,认为存在医疗过错,导致医疗纠纷。 三、结语 目前整个医疗及相关行业从业人员所面临的法律问题日益突出,医患双方的矛盾日渐尖锐,作为医学生,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从自身素质的提高开始,不仅有助于逐步改善目前的矛盾,还可以在冲突中保护自身作为公民的同等合法权益。而整个社会医患对立关系的转变尚待体制、医方、患方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法律教育论文下载篇2 浅谈医事法律专业法律诊所教育 摘 要 在医事法律实践教学中引入法律诊所教育,可以培养师生的实践能力,促进学生职业素养的形成,加强医学与法学复合型人才适应社会的能力。开办医事法律专业的高校在引进法律诊所教育时,应针对我国目前“大法学”法律诊所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在机构、经费、师资、制度、案源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和保障。 关键词 医事法律 实践 法律诊所 一、法律诊所教育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法律诊所教育起源于美国20世纪初,兴起于20世纪60、70年代,并于2000年引入中国法学教育中。到2011年底,已有144所高校引进了诊所式法律教育。法律诊所教育是对我国传统法学教育的一次成功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经验,特别是在提高法学学生实践能力、动手能力等方面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但我国目前的法律诊所教育还存在诸多困境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相关法律规定的缺失导致诊所及学生的主体地位尚未明确。法律诊所教育被引入后,就和中国的法律援助结合在一起,从事的主要工作是向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高校设立的法律诊所只是一个民间组织,法律诊所开展法律援助等工作就缺乏法律上的支持和保障,学生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身份和地位也难以明确,进而影响了社会各届对法律诊所的信任和支持。 第二,经费不足。一方面是学校本身教育经费支持有限,另一方面是由于案件基本上都是法律援助案件,没有代理费用这方面的收入。 第三,案源不充足。高校设立的法律诊所专业性强,援助对象有限;且社会各届特别是当事人对这一新生事物尚不了解、不信任,故法律援助案件十分有限,不能满足学生的实践需求。 第四,课程设置尚未明确。因为要求学生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我国开设法律诊所课程的法学院校一般将该课程定为大三以上及研究生的选修课,但高年级学生本身就业压力大、学习任务重,如何将课程设置合理并达到预期目的,各高校尚未达成统一的认识,对课程的实施缺乏总体规划和明确安排。 第五,评价体系不明。作为新兴事物的法律诊所实践教学,因其涉及环节多、周期长、分散性强、可控性差等特点,对如何评价其教学成果、如何保证其教学质量还缺乏教学管理制度、教学评价标准、质量监控体系等系统的健全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 二、医事法律专业引入法律诊所教育的意义 (一)培养学生实践能力 开办医事法律专业的各高校对医事法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不尽相同,但是为社会培养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人才是其共同的目标,医法人才的这些特性都要求其应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才能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在法律诊所中,学生在诊所教师的指导下,通过接触真实的当事人和处理真实的案件,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医疗纠纷或其他医事案件,逐步学会处理医事案件的步骤、技巧和方法,在现有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加深对实践技能理解和掌握,使教与学达到有机统一。在实践教学的过程中,能培养学生的独立解决问题的应对能力和与人相处的协调能力,也能够在此锻炼和实战阶段增强学生的自信心,使学生毕业后能够很快地进入社会。 (二)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 通过积极参加实践,让学生了解本专业的教学目标和对人才的社会要求,加深学生对于本专业的理解,正确地定位自己,促使学生对自己的职业进行合理规划,并能在实践的活动中明白自己知识结构的“短板”,使得学生能够完善自己的知识体系。同时,通过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等实践活动,让学生对社会有一定的了解,在诊所教师的引导下去感受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应肩负的社会责任和社会对法律工作者的希望和寄托,从而培养其坚定的法律信念、理想和职业道德,培养其过硬的职业素质。 (三)有利于双师型教师的培养 医事法学专业的师资有着比单纯法学专业教师更高的要求,就是要具备文科与理科双思维、医学与法学双背景、理论与实践双能力,而现实中这样的复合型人才又相对缺乏。法律诊所教育不仅能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而且有利于教师在指导学生实践、参与法律实务工作的同时,培养和提高自身的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和学习能力,实现理论与实践的对接,成为既能从事理论教学,又能指导学生实践的“双师型”研究人员。 三、医事法律专业实施法律诊所教育的相关前提和保障 (一)机构的保障 大学生进行实践活动离不开实践活动环境,开办医事法律专业的各高校实施法律诊所教育,首先要设立“法律诊所”,加强实验设施投入,为学生的实践活动创造良好的条件。根据国内“大法学”开设法律诊所的情况,法律诊所机构主要是民间性质的法律援助中心,其法律地位、职能及作用尚未得到法律的相关保障,故笔者建议高校应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成立经政府批准的法律援助中心某某高校工作站,以真正实现学生走出校门、服务社会的教学目的。同时,高校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实习基地(如法院、检察院、司法机构等)资源,通过让法学专职教师带队参与、指导学生实习的办法,开展诊所法律实践活动,使学生在实践活动中全程、系统地了解司法活动。最后,笔者建议有条件的高校可争取建立司法医学鉴定机构。医事法律专业的学生参与司法医学鉴定活动,一方面在鉴定专家的指导下参与医学鉴定,增强医学实践知识;另一方面在法学教师的指导下讨论和解决鉴定所涉的医事案件和法律,学习法律职业技能技巧,提高法律实践能力,从而达到法律诊所的教学目的。 (二)经费的保障 由于法律援助服务的对象主要为弱势群体,法律援助机构基本上没有创收的条件。因此,一方面学校应加大对法律援助机构的教育经费支持,设立医事法律专业学生实践教学专项基金;另一方面法律援助机构应争取地方政府的经费支持以及通过与校外的法律援助机构横向合作获取资金;同时,因法律援助是公益性的,法律援助机构也可争取社会的捐助。如高校设有司法医学鉴定机构,则高校应加大对该机构的投入,完善设施、设备,既是保障司法医学鉴定实践教学模式的顺利实施,也是为了保证鉴定结论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当然,司法医学鉴定机构也应在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的前提下争取经济效益,对既承担鉴定又承担实践指导教学的老师给予经费上的倾斜,以支持法律诊所教育的顺利实施。 (三)师资的保障 在以学生为主体的诊所法律的实践教学中,教师不再是传统法学教育中的绝对主体,而只是充当辅助者、引导者、资源提供者、协调者和督促者等角色,而且需要系统、全面地了解案情并全程指导学生。高校医事法律专业的专职法学教师虽然可以担任法律援助的导师,但因其时间精力有限,容易使指导效果大打折扣。因此,笔者建议可以聘请退休法官、检察官等为兼职实践指导教师参与指导,这样不仅可以保证实现全程、系统的指导,还可以保证实践指导的质量,同时还可以通过交流和合作提高专职法学教师的实务能力。实践指导教师可以由司法鉴定专家来担任,但如同本校的专职法学教师一样,本校的教师和专家兼任的鉴定人虽然层次高、水平高,但不稳定且自身的教学和科研任务日益繁重,这不仅会影响司法鉴定工作的业务扩展和发展规模,还会使司法实践指导工作流于形式。因此,学校应积极为鉴定人争取利益,调动鉴定人的工作热情,同时,吸引品德高尚、业务过硬的高层次人才到高校司法鉴定机构,走专职鉴定人与兼职鉴定人并行的道路,以保障司法医学鉴定实践教学模式的顺利开展和取得实效。 (四)制度的保障 首先是学校层面上的制度保障。学校应将诊所法律教学作为一门实践性教育课程纳入教学计划,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制定具有一定弹性的教学大纲和模块式的教学内容,并根据教学目标采用学生自我评价、学生互评、教师评价、客户评价等综合评价方式进行评价,形成一个系统的培养方案。同时,在加强对实践环节的规范化管理的基础上,学校在职称评聘和核算工作量等环节应给予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平等的待遇,以促进教师的积极性。 其次是所设机构内部制度上的保障。法律援助中心某某高校工作站和司法法学鉴定机构应制定收结案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培训交流制度、文书档案管理制度、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民主管理制度、法律服务质量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回避制度、监督考核制度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以保证机构的管理规范和学生法律实践的顺利实施、开展。 (五)案源的保障 真实的案件是法律诊所教育主要的教学资源。因此,不管是法律援助中心,还是司法医学鉴定机构,都要通过各种办法广开案源。一方面,法律诊所可通过网络在线解答、电话咨询、在医院设咨询点、进社区提供咨询服务等方式宣传法律诊所,争取当事人上门;另一方面,应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律师事务所、妇联、卫生行政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其他法律援助机构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并得到其大力支持,争取充足案源,并为需要帮助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参考文献: [1]马林东,阮敏尔.“诊所式”法律教育实践性研究――以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法律诊所为例.青年与社会.2012(2). [2]熊跃敏,汤晓贺.法律诊所教育:价值诉求与本土化实践.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3). [3]胡利平,景强,许冰莹,等.高校司法鉴定机构实验室认证认可与《法医物证学》教学标准化体系的构建.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04(4). [4]伍奕.法律诊所老师指导方法探析.大学教育.2013(1). [5]金鑫.高校司法鉴定机构的现状与未来.法制与社会.2010(30). [6]熊跃敏,汤晓贺.法律诊所教育:价值诉求与本土化实践.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3). [7]郑晓静.法律诊所的定位与发展――以西南政法大学法律诊所为例.法治论坛. 猜你喜欢: 1. 关于法制教育的论文 2. 本科法律专业毕业论文下载 3. 关于法律教育研究论文范文 4. 法律毕业论文范文下载 5. 关于法制教育的毕业论文

安全法制 教育 对于大学生的成长、大学校园建设等多方面都有着极为重要的促进意义。下面是我为大家推荐的浅谈安全法制教育论文,供大家参考。

《大学生法制 安全教育 探究》

摘要:法制安全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部已明确要求各级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和学生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如何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依然成为一个关键而且重要的问题。

关键词:做好 大学生 法制安全教育

一、概述

法律是维护社会、经济、政治秩序和民众生活秩序的基本准则、规定,也是对每个公民规定的最低社会道德标准。懂法、守法、遵法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学生对法制观念、安全意识了解多少?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又有多高?特别是在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率不断上升的情况下,切实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大学生违法主要表现

大学生思想和心智还没有完全成熟,面对社会中的种种现象缺少理智的判断,往往容易冲动走向极端,悔恨终身。同时,大学生学习科学知识的同时,其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如何,将直接关系和影响着我国社会的法制建设。笔者结合现今大学生的实际生活,认为大学生违法现象主要表现如下:

1、群体性事件

群体性事件是指由某些社会矛盾引发,特定群体或不特定多数人聚合临时形成的偶合群体,通过没有合法依据的规模性聚集、发生多数人语言行为或肢体行为上的冲突等群体行为的方式,对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各种事件。在大学生群体中,普遍存在“凑热闹”的错误思维,很多学生被这种错误的思维支配行动,严重扰乱学校的生活秩序,无意识的走向了违法的不归路。例如:某高校因为市政施工挖断光缆,导致学校网络中断,该校学生王某带头起哄、摔砸物品制造事端,引发多个学生公寓楼起哄闹事,严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对师生人身安全构成威胁。带头起哄闹事的王某以及参与起哄致事态扩大的其他12名学生一并开除学籍。盲目的冲动,断送了自己的学业。网络信号出现问题在实际生活中本来就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可是这些学生却无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无视学校安全稳定,到头来必将对自己的行为付出惨重代价。

2、传销

传销是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牟取非法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现今社会充满了各种诱惑,传销组织诱大学生上当,就是利用大学生急于成就自我的心理、急于成名的思想,以职业中介或高薪招聘作为诱饵,鼓吹所为团队精神以及高额回报来诱和控制大学生。例如:某高校学生杨某,盲目加入传销组织,认为只有外出“与精英合作”才能挣大钱,体现自身价值。后经学校将其解救,才如梦方醒。所以,大学生无论在什么时候都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冷静的分析,理智的选择,才能使自己的大学生活充实而健康!

3、制造谣言

谣言,是指没有相应事实基础、却被捏造出来并通过一定手段推动传播的言论。在互联网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网络谣言已成为互联网世界最大的“病毒”。网络谣言之所以能够传播,很大程度上是利用了一些人的心里弱点,其中有一部分人由于自身素质不高,缺乏基本的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对漏洞百出的谣言却信以为真。各种网络谣言的扩散和传播,不仅损害了公民权益,扰乱了社会秩序,还引发了公众恐慌,破坏了公信力,损害了政府形象。所以,大学生应该为营造良好网络 文化 环境合理使用网络,远离网络“糟粕”,增加自身辨别是非,抵御网络谣言的能力。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让造谣者兴风做浪、蛊惑人心。

4、非法集会

国家对群众游行示威活动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任何形式的集会游行必须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而举行游行、集会,就是违法的。但是,在实际生活中,部分大学生致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对于学校的要求不予理睬,我行我素,一意孤行。例如:2003年,因日本 留学 生表演粗俗、下流节目,引发部分高校学生大规模抗议游行示威,部分学生在不了解真相的情况下,在没有得到审批的情况下,听从社会闲散人员教唆,盲目参与游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被公安机关抓获,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结果显而易见,无论是谁,只要触犯法律,就必须付出代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5、打架斗殴

现今社会,打架斗殴已然成为校园内的一大公害,是在校大学生违法违纪行为的主要表现之一。大学生打架斗殴易危及人身安全,酿成治安、刑事案件,甚至葬送自己的美好前程,不利于学生成长以及优良校风和学风的建设,损害大学生的良好形象,影响学校声誉。本来是要好的宿舍同学,却因为一个玩笑而致人伤害,这不正反映出大学生心理和思想不成熟吗?年轻气盛,遇事不冷静,缺乏有效沟通,心理承受能力不强,无意识的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生命是脆弱的,决不像电脑游戏里的人物那样,身体被打得变了形还能恢复原状。打架斗殴造成他人的某些伤害是不可逆转的,会给受害者造成终生的遗憾。所以,大学生应该培养自己的责任心,先成人,后成才、先做人,后做事。严格遵守学校的 规章制度 ,本身就是遵纪守法。

三、建议

当代大学生只有认真学法,才能成为祖国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掌握 法律知识 ,树立法律意识,势在必行。同时,笔者建议大学生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勤奋学习,掌握必要的政治、文化、科学、法律知识和劳动技能,提高辨别是非和抵制不良影响的能力。

2、遵守社会公德,爱国爱校,敬爱父母、尊重老师,艰苦朴素,不做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事情,应当诚实谦虚,接受别人的帮助教育,克服缺点,改正错误。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做危害自身和他人身心健康的事,远离一切不良行为。

4、增加社会责任感,强化道德正义感,站稳立场,明辨是非。加强自我学习,学会自我约束,切实按照高校学生行为准则严格要求自己。

5、学习法律知识,增强防范意识,树立崇高理想,加强道德修养。

四、结语

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所以,我们要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身边点滴小事做起,首先自己学法用法,遵守法律,进而再去要求他人,就会形成大家都来学法用法,共同遵纪守法的大好局面,我们的社会就会有越来越好的治安环境和社会秩序,人民群众就能过上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我们的国家就会逐步成为健康、文明、法治的国家,我们的校园就是和谐、文明、安全的校园。

参考文献:

[1]崔长珍.关于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思考[J].河南工业大学学报,2006,(3).

[2]陈金春,刘成荣.重视并搞好大学生的法制教育[J].盐城工业学院学报,2006,(4).

《论高等学校安全与法制教育》

摘 要: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专题讨论依法治国的问题。在高等学校中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即是新形势下党中央的要求,也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培养大学生健康思想和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目前在校大学生中不懂法甚至违法的现象,暴露出了当前高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薄弱的问题。大学生肩负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重任,他们在学习科学知识的同时,其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如何,将直接关系和影响着我国社会的法制建设。法制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部分,高校要提高对法制教育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采取有效的 措施 切实搞好大学生的法制教育。

关键词:高等学校;校园安全;法制教育;法制观念

中图分类号:G63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 编号:1002-7661(2016)12-352-01

高校安全和大学生法制教育问题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如何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是所有高校面临的问题。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蓬勃发展,截至2015年5月21日,全国高等学校共计2845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553所(含独立设置民办普通高校447所,独立学院275所,中外合作办学7所),成人高等学校292所。[1]作为国家栋梁的大学生,也因法制观念淡薄,不断出现违法违纪现象。大学阶段,是大学生一生当中人格和思想以及道德观、世界观、价值观发展与完善的关键时期。大学生群体又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的安全和稳定,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一、高等学校安全现状及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2013年4月14日,某高校一名学生过生日邀请了七名同学到某宾馆网吧上网,晚上有四人住在宾馆,次日早上五点因电路老化起火,从一楼烧到六楼,住五楼的四名学生在发现火灾到大火扑灭的一个小时内没有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最终丧失生命。2014年12月20日大学生张某盗窃同学两台 笔记本 电脑,在某典当行换了两千元现金,被抓后还说以后有钱赎回电脑还给同学,不算违法。可见该学生对法律多么无知!

1、大学校园周边环境日趋复杂。原教育部部长周济在全国高等学校安全工作网络会议上指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已经到了非整不行的阶段。校园周边,歌舞厅、游戏厅、卡拉OK 厅、录像厅、网吧等大量存在。一些学生出入这些场所,引发事端,影响到校园秩序,对在校大学生的人身安全也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尤其是网吧,很多自制力差的大学生沉迷于网络游戏、聊天,花费大量时间、金钱,由此引发的治安问题也层出不穷。

2、大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愈来愈突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特别是高校招生就业制度、学生教育管理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一些大学生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障碍和问题。如果这些心理障碍不能得到及时发现和治疗,受到强烈的刺激,后果将非常严重。由于生活节奏加快,社会压力加大以及家庭环境和个人经历等诸多原因,产生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的大学生日益增多。

3、对法制教育重视程度不够。由于法律基础课的课时有限,合班上大课的情况十分普遍,如此教学要让学生了解必要的法律知识几乎是不可能的。法制教育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还不够重视,只是将其作为一门普通的课程来对待,而没有将其看作是提高人才综合素质与修养的重要举措。

4、法制教育师资力量薄弱

很多非政法院校的法律课师资是由社科部、学工处、德育处、团委或宣传部的工作人员担任。他们的专业理论基础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影响了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效果。在这种情况下,大学生对法律课程不重视就不难理解了。

5、法制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单一。法制教育是一项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综合教育。目前,在高校法制教育中,教育形式仍局限于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偏重于法律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忽视了实践教学环节,未能给学生提供参加有关 社会实践 的机会。【2】有的高校甚至把法律基础课作为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唯一形式,法律基础知识的内容仅限于几部法律,缺少有针对性的以案说法的内容。

二、对大学生法制教育改进措施的建议

1、高校要高度重视大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积极主动地制定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模式,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1)构建并完善合理的法制教育体系 高校要重视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质,并将其作为人才培养的一项重要衡量标准和一个必不可少的教育内容。在制定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学内容上要做到系统化、规范化、具体化、制度化,改变陈旧的、落后的教学观念和 教学 方法 ,构建并完善合理的法制教育体系。

(2)制定并完善科学的学生管理制度。高校要根据《高等教育法》、《中国普通高校德育大纲》、《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各项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根据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化的需要,制定并完善科学合理的学生管理制度。【3】一方面要寓法制教育于课堂教学和各项活动中,使法制教育从单线型转变为网络型,构建课堂内外、校园内外一体化的法制教育网络,巩固法制教育效果。另一方面,紧抓前馈环节,多方面多 渠道 地灌输法律意识、渗透法制教育、培养法律素质。

(3)高校要在法制教育中改进方法,积极调动各方面有利因素形成合力。教师应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的作用。在教学方法上着眼于大学生法律素质的提高,并根据时代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标准要求,抓住大学生心理特征,采取各种教学方式和渠道,发挥各有关课程在法制方面的作用和功能,使大学生在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深受法制的熏陶。同时还要充分利用“两课”教育对学生进行系统的法律知识的渗透,加大普法的力度和广度,提高广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

3、加强法律教师的培养。提高教师队伍是搞好高校法制教育的关键。高校的法律教师不仅要深谙学校教育规律和青年学生的成长规律,而且要具备比较系统的法律学科知识和较高的法律素养。不同的学校要根据自身的条件,通过多种形式,组建精干的专职教师队伍。

参考文献:

[1] 张淑玲。大学生法律教育的调查与分析[J],河南大学学报,2015(9)。

[2] 韩世强,陈秀君.试析我国高校法制教育模式的重构[J],《经济与社会发展》,2011(3)。

《探讨小学语文的法制教育》

摘要:当今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在小学生的教育中实施法制教育已经迫在眉睫。在小学语文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已经成为当代小学语文教师正在思考的问题。笔者在本文中分析了在小学语文教学中如何渗透法制教育,谈谈自己的几点思考和看法。

关键词:小学语文法制教育法制社会

小学语文是提高学生人文素养,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在语文教学中对学生实施法制教育,同时也是新课程改革的必然要求和根本保证。小学生正处在教育发展的十字路口,对他们的法制教育关系着小学生未来的发展。在小学教学中,任何一门学科都可以渗透法制教育。作为小学语文教师,必须充分的认识到法制教育是培养学生成才的关键,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是保证学生全面发展的前提条件。只有在小学语文教学中,有意识的渗透法制教育,才能保证学生在学好语文知识的前提下,掌握法律知识,认真走好人生的每一步。那么,在小学语文教学中,教师应该从哪些方面渗透中学生的法制教育?

一、提高语文教师在课上渗透法制教育的意识

要想在小学语文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关键是在于教师,只有语文教师充分的认识到在课上渗透法制教育的重要性,才能有意识的、抓住机会的渗透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法制教育与安全教育并存,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过程中,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很有必要。小学阶段是孩子智力发展的黄金阶段,这个年龄阶段的孩子,他们有着很强的模仿能力,对任何新鲜的事物都充满好奇。同时,叛逆的心理也在开始萌芽。尤其是农村孩子大多是留守儿童,本身就缺乏父母的关心和正确的教育,判断能力也还没有得到提高,使得他们很容易受外界不良习惯的影响。这时教师如果任由他们发展,他们就很容易走上不归路。因此,教师必须加大力度对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在教学中,人与人之间的情感总是相互感染的,学生也不例外。教师可以通过感染法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用周围美好的情感与言行去感染和教育学生,让学生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教师作为他们的引导者,要行动起来,对学生的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持之以恒,和风细雨,实施法制教育,就定然润物细无声,教会学生快乐的学习,快乐的成长。

二、教师在备课时要注意充分挖掘教材中的法制内容

小学语文教材中,与法制教育相关的内容并不是显而易见的,法制教育隐藏于语文知识和解决问题的方法之中。教师要想在语文教学中充分的渗透法制教育,就必须意识到在语文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在备课时充分挖掘,才能察觉出语文基础知识和问题中所蕴含的法制教育的内容。例如,在进行备课时,教师要善于发掘,充分思考,法制内容带进去。教师在备课《美丽的地球》这一节时,可以将《环境保护法》渗透到教学中,帮助学生的树立起环境保护的意识,在备课时可以在课后为学生展示多种生活中的情境,将生活中的各种保护环境的画面通过多媒体放映出来,促进学生环境保护意识的形成。其实,法制知识存在于生活中的方方面面,而语文来源于生活,同时又回归于生活。教师在备课时要充分的将语文知识中所涉及到的法制内容挖掘出来,与现实生活紧密的联系起来,让学生在教学中充分的认识到社会生活就是一个约定俗成的整体,其中包含着各种各样的规矩。只有这样,才能在课上有意识的渗透法制知识。

三、在课堂上积极地渗透法制教育

随着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各种新情况、新变化、新矛盾层出不穷,影响小学生安全的因素也越来越多。然而,小学生是世界上最为脆弱、最娇嫩的鲜花,他们更需要社会的关心和呵护,因为小学阶段的孩子,他们的安全意识比较淡薄,自我保护的能力也比较差。教师可以通过在课堂上渗透法制教育,加强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和认知水平,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例如,教师可以通过某一个激励人的成语等,对学生实施励志教育,鼓励学生,尤其是学习成绩不好的学生,重新树立起学习的目标,坚定自己的信念,克服学习上的困难,树立正确的奋斗目标。另一方面,对于教师而言,对于学生,不能严厉的责骂,进步一点点都要给他们肯定和表扬,多鼓励、表扬,少批评,让他们看到自己的进步,保持乐观的心态,树立起对学习的信心,努力的学习,用科学知识武装头脑。又比如,在教学《可贵的沉默》一课时,教师可以通过教育学生爱自己的爸爸妈妈,关心自己的爸爸妈妈,了解父母的辛苦,努力的学习,主动为父母分担力所能及的家务,用优秀的答卷报答自己的爸爸妈妈。

四、开展丰富多彩的语文活动,加强法制教育

小学生对任何事物都有极高的兴趣,教师要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仅仅通过语文课堂是远远不够的,教师要应该开展丰富多彩的语文活动,在丰富多彩的语文活动中加强小学生的法制教育。例如,教师可以让学生准备一下,在下一节语文课上介绍一下自己最喜欢的伟人、英雄人物或者科学家,让学生心目中的伟人为学生树立一个良好的典范,鼓励学生努力学习。还可以让学生写出一条文明标语、礼貌用语、卫生用语、节约用语、安全网络用语等等,并要求富有创意。通过这种活动的方法,顺势的教育学生在平常的而生活中,要节约资源、爱护环境,要讲文明,讲礼貌。利用网络资源学习时,要树立防范意识,树立正确的网络伦理道德观念,要自觉的遵守网络秩序,不沉迷于网络游戏,合理的利用网络资源。通过这样的方法,加强小学生的法制教育。

总之,语文教学中法制教育丰富而广泛,只要我们教师认真挖掘这方面的素材,总结这方面的经验,采用科学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从提高语文教师在课上渗透法制教育的意识,在备课时要注意充分挖掘教材中的内容,在课堂上积极地渗透法制教育,并开展丰富多彩的语文活动,加强法制教育等等方面出发,寓法制教育于小学语文教学中,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培养懂法、守法、护法、用法的意识,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讲文明,讲礼貌,在学习中刻苦努力,用科学知识武装头脑,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

参考文献:

[1]葛家珩.如何在小学语文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J].小学时代(教师). 2010(09) .

[2]姚莲菊.小学语文教学渗透法制教育浅谈[J].政府法制. 2007(10) .

[3]朱永谦.多元渗透 巧塑人格——也谈法制教育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的渗透[J].新课程(小学). 2010(11) .

[4]姜一鸣.法制教育三年 学校面貌大变[J].江苏教育. 1986(18) .

[5]郭新忠.法制教育从娃娃抓起——杨园中心小学培育法律意识纪实[J].上海人大月刊. 200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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