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虽然是两个不同领域的规划,但是,在国民经济发展大背景下,二者却是统一的,土地的合理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大前提,城市的合理规划为土地的优化设定了格局。因此,在城市经济的发展中,应该将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统筹起来,从发展思路、发展途径、制度创新等方面统筹两个规划,实现双赢。 在现行的国民经济发展体系中,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分别由不同的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编制。两大主管部门在行政级别上旗鼓相当,有各自独立的行政管理体制,这样的分管体制造成两个主管部门缺乏有效的沟通,各行其是,这使得两种规划相互间不协调、存在很大的差异性,产生严重的脱节现象。一方面,有的地方偏重于城市规划忽略土地规划,导致城市用地不合理,城市用地吃紧,土地价格波动,城市出现畸形发展。另一方面,有的地方特别注重土地规划看轻城市规划,从城市发展局部出发,惜土如金,该发展住宅用地的都用来发展商业,无视城市发展的总体布局,使得土地的规划脱离城市规划,相互间格格不入的困境。所以,要实现城市的现代化发展,必须从国民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统筹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形成互补协调、互利共赢的格局。 一、 统筹两种规划的整体思路。 区域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深化,而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又是区域规划必不可少的两个方面。在时间上,两个规划要统筹编制,城市规划的编制要兼顾土地规划,因为土地规划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城市总体发展,土地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内容;土地规划也要兼顾城市规划,城市的土地规划是否有效要看是否符合城市发展的总体标准。在空间上,两个规划要互补互利,在城市区域的发展中,必须要坚持城市规划指导与土地规划,必须要坚持土地规划服务于城市规划,即前者的发展是为后者的发展做铺垫,后者的发展是为了前者的更进一步发展。为此必须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做到弹性规划。无论是城市规划,抑或土地规划都要具有可量化性,要留有一定的空间。而弹性规划能够有效适应变化的市场环境,根据不同地点、不同时期做出适时调整,避免规划失灵以及出现重复规划。第二,做到协调规划。在整个城市区域规划中,不能片面强调城市规划,也不能一贯重视城市规划。两个规划不是彼此独立的,城市规划必须要做好土地规划,土地规划的好坏又取决于城市规划大局,在城市发展中必须注重二者的协调关系,实现互助发展。第三,做到多元规划。规划的目标不是单一的,在两个规划的具体编制中,对规划的目标要明确,不能只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还要注重环境效应和社会效应,最终实现多重效应叠加,实现社会的全面发展。第四,做到效益规划。没有价值的规划是没有意义的规划,特别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中,效益高低决定市场成败,为此,在两个规划的编制中,一定要注重规划的效益性,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大一统。第五,做到整体规划。在两个规划的实施中必须从国民经济发展大局出发,从城市区域经济发展大局出发,做好整体布局,既要搞好物质方面的规划,也要搞好非物质方面的规划,既要做好整体规划,又要做好局部规划。第六,做到实用规划。任何规划都是用来指导发展实践的,所以在两个规划的编制过程中,要注重规划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使得制定的规划能够落实到城市经济发展中去,为城市的发展搞好理论铺垫。 二、 统筹两个规划的发展途径 两个规划受制于不同行政主管部门,这种分离的管理体制使得两个规划的侧重点、标准、目标往往出现较大差距,两个主管部门不能及时进行相关信息的交流,以及在规划过程中相互借鉴、相互吸收、共同发展。这对这一现状,要统筹两个规划,必须将两个部门进行合并,制定统一的规划,形成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规划管理体制。这种管理体制能够充分体现城市体系规划是一种基于整体利益的协调规划的实质,能够较好地统一行政指令,加强规划的实施效果;也能够充分考虑地方区域发展实际,立足于区域发展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广泛征求各利益主体意见后的综合协调;也有利于规划管理体制从上级的集权制转化为公平合理的民主制。这样制定出的规划更能适应城市发展实际,更能为解决规划问题献计献策,这样的规划透明度高、可信度强、可满足全社会的发展愿望。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双向结合有以下优势:首先,从国民经济发展总体出发,统筹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避免在两个规划的编制过程中相互脱节、各自为战的现象。其次,这样的结合既能够满足上级规划实施的执行力,加快城市建设和土地利用,也能充分发挥地方优势,利用特色资源。再次,这种结合对于在规划的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可以进行及时纠正和处理,避免出现重复建设造成资源的浪费。最后,这种结合途径既兼顾了城市经济发展的大局,有考虑了局部土地的优化利用,提高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 三、 统筹两个规划,做到制度创新。 从法律制度上讲,就目前的法律体系而言,城市规划已有相关领域的法规——《城市规划法》作保障,而我国到现在都还没有为土地规划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这就导致在规划的实施进程中城市规划比土地规划更加严肃、更加科学、更有可操作性。而从管理角度看,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分别由两个行政级别对等的管理部门加以编制,这必然导致两个部门各行其是,缺乏有效的沟通,行政指令措施无法进行统一,效率低下、浪费资源。另外,我国已经是市场经济国家,规划的行政属性 还相当浓厚,在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中 常常忽略市场经济规律,不考虑客观的供求状况,主观行事,造成规划与经济规律不服,与市场经济脱轨的严重后果。基于以上的种种制度诟病,要统筹两个规划必须进行制度创新。一、要创新法律制度,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特别是要尽快制定《土地规划法》来为土地的实际规划保驾护航,使得两个规划都有相关法律制度的庇护,为统筹战略提供法律保障。二、要创新管理制度,将两个制定规划的部门合二为一,统一政令,增强规划的执行力度和社会经济效应,为统筹战略提供管理保障。三、要创新环境制度,要打破长期以来形成的行政主导,市场为次的管理方法,坚持市场运行为基础行政干预为辅助的管理,尊重客观经济规律,尊重市场规律,为统筹战略提供环境保障。 综上所述,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虽然在概念上各不相同,但是,站在国民经济发展的大局上,而这却是可以统筹的,它们是相互弥补、相互促进的,城市规划离不开土地规划,后者是前者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地规划也离不开城市规划,前者需要以后者作为坐标,为其前进明确方向。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为了更好地统筹两个规划,不论是在发展思路上,还是在发展途径、制度创新上,都要进行行之有效的改革,将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共同纳入城市经济的发展中,城市规划兼顾土地规划,土地规划参照城市规划。统筹两种规划才能提高经济效益,才能提高社会效益,才能提高环境效益。
城市规划是一定时期内城市发展的目标和计划,是城市建设的综合间署,也是城市建设的管理依据,它与很多学科密切相关。近年来,由于环境保护规划没有与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同步落实,使城市环境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环境污染日趋严重,城市环境不能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因此城市规划中的环境保护规划应该引起人们的重视。一、城市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环境问题城市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到一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它的产生和发展决定于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受上层建筑的影响,近几十年来,城市人口的迅速增长和经济的高速发展引起了一系列的环境关题:1.水体污染问题突出由于城市人口的急剧增长和工业的飞速发展,大量的污水没有得到妥善的处理而直接排入水体,致使水环境遭到严重的破球。我国的水体污染近期呈上升趋势,全国有监测资料的1200多条河流中,850多条受到污染,在七大水系中,以辽河、海河、淮河污染严重,在统计的138年城市河段中,有133个河段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全国范围内78%的河段不适宜作饮用水水源,50%的地下水受到污染,西安、北京等许多城市也出现了供水危机。据估计,我国每年因污染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达400亿元。2.城市大气质量严重恶化工业和交通运输业迅速发展以及化石燃料的大量使用,将粉尘、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碳氧化物、臭氧等物质排入大气层,使大气质量严重恶化。我国大气污染属“煤烟型”污染,全国城市空气中总悬浮微粒浓度普遍超标,平均浓度达309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浓度水平较高,部分城市污染相当严重,北方城市平均值达到83微克/立方米。我国的本溪市也曾经因烟雾弥漫而被 称为“卫星上看不到的城市”;而大气中硫化物、氮氧化物业重超标导致了全国大部分地区出现酸雨,宜宾、长沙等城市酸雨出现频率大于90%,长沙降雨的平均PH值已达到,酸雨的降落不仅破坏生态环境,而且加剧建筑物,铁道、桥梁的腐蚀与破损,给工农业带来巨大的损失。而由大气污染引起的温室效应和臭氧层破坏更是直接地威胁到人类的生存。3.固体废物泛滥成灾、垃圾围城现象严重人类的生活和生产产生了大量的固体废物,目前我国每年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为亿吨,其中有害废物为3000-4000万吨,累积量超过64亿吨,侵占5亿多平方米土地;每年的生活垃圾量为1吨并以每年7-8%的速度增长。由于我国的固体废物露天堆积,全国有三分之二的城市处于垃圾的包围之中。固体废物到处堆放,不仅有碍观瞻、侵占土地、传染疾病,而且在自身严重污染环境的同时加剧了水体、大气土壤的污染。4.噪声扰民现象普遍存在目前随着我国城市工业、交通运输和文化娱乐事业的快速发展,噪声扰民的现象愈发突出,据44个国控网络城市监测,全国三分之二以上的城市居民生活在\噪声超标的环境中,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分布在 B(A),其中洛阳、大同、开封、海口和兰州五座城市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超过60d B(A);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范围为 B(A)。二、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及其主要内容正是基于上述的环境危机,近几十年来人们逐渐认识到了城市规划与城市发展之间的关系并开始运用科学的规划指导城市建设。城市规划的提出克服了以往城市发展的无序性、盲目性与随意性,为城市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技术保证和法律保障。城市环境保护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的性质、规模、发展方向的基础上,依据对城市环境质量现状的调查分析所制定的以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减少污染、节约资源为目标的规划体系。按照我国环境保护应“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协调统一”的总方针和总战略,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应主要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城市环境保护规划的前期准备这些准备工作是城市环境保护规划的基础,它包括城市的自然环境资料,例如地理位置、生态环境、气象、水文等;城市的社会与经济状况,如人口、国民生产总值等;环境状况的调查分析,如大气、水体、噪声的监测资料、固体废物的来源与历年累计量,对污染的治理状况等;城市生态环境现状分析与功能区划等。2.大气污染综合整治规划是根据城市大气质量现状与发展趋势进行功能区划并按拟定的环境目标计算各功能区最大允许排放量和削减量,从而制定污染治理方案。大气污染的治理应根据城市的能源结构与交通状况确定首要污染物即浓度高、范围广、危害大的污染物,便于治理时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当前我国大部分城市的大气污染主要是由采用落后燃烧方式燃煤和汽车尾气引起,由此而来的首要污染物是二氧化硫和总悬浮颗粒,因此规划的远景目标应该是改进落后的烯煤方式,提高燃烧效率,尽量使用气体燃料、型煤、太阳能、地热等无污染或少污染的能源,实行区域集中供热、消灭千家万户的小烟囱,提高道路硬化率,通过强化污染源治理和提高污染控制技术等手段创建无烟控制区。调整工业布局,根据大气自净规律科学便理的利用大气环境容量;强化污染源的治理,降低污染物的排放量;通过技术和行政的手段减少汽车尾气的污染;提高城市绿化率、选择抗污染性好的树种,大力发展植物净化。3.水污染综合整治规划水污染综合整治规划是在对水污染现状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受纳水体的环境容量计算最大允许排放量并确定最佳治理方案。当前我国七大水系的水质污染程度在加剧,范围在扩大,长江、黄河、淮河、松花江的污染水1996年全国工业废水排放量为亿吨,含 化学需氧量704万吨、重金属1514吨,氰化物2457吨以及砷、酚类、油类等污染物数万吨;生活污水约占年排放总量24%,主要污染物是有机物。根据我国水污染的具体情况,水污染综合整治规划应该通过改革落后的生产方式,采用少废、无废工艺实现清洁生产,是高污水处理效果和资源化利用率,减少污水排放量,修建有效的污水处理设施,加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治理,最终达到有效保护水资源的目的。4.城市固体废物综合整治规划固体废物综合整 治规划是根据环境目标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与处理、处置指标体系并制定最终治理对策。目前我国许多城市者处于固体废物包围之中,解决固体废物问题已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刻,固体废物综合整 治规划的目的是依据城市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城市固体这里是副标题借助具有像素级精度的表格绘制工具,能够更加快速方便地设计网页版面。使用与铅笔和橡皮功能相同的工具创建表格,可以直接在网页上设计任意大小和形状的表格。运用表格绘制工具可以灵活地设计高精度的页面版面,并使表格匹配与页面内容。表格中可以包含你喜欢的任何内容,包括图像,文本,多媒体文件,甚至有嵌套的表格。这些复杂的网页版面制作不需要任何手写HTML编码。这里是副标题借助具有像素级精度的表格绘制工具,能够更加快速方便地设计网页版面。使用与铅笔和橡皮功能相同的工具创建表格,可以直接在网页上设计任意大小和形状的表格。运用表格绘制工具可以灵活地设计高精度的页面版面,并使表格匹配与页面内容。表格中可以包含你喜欢的任何内容,包括图像,文本,多媒体文件,甚至有嵌套的表格。这些复杂的网页版面制作不需要任何手写HTML编码。
建设部要求改进城市规划的编制内容和方法。
城市设计、城市规划一体论 论文 摘要: 当前,城市设计已成为规划界、建筑界的热点研究领域。在理论上可谓百家争鸣,呈现出从未有过的繁荣局面;在实践上,从南到北,全国上下,各种各样的“城市设计”项目如雨后春笋,特别是一些重大的国际竞赛、招标项目,更是把“城市设计”推上了一个新的高潮,使“城市设计”正悄然成为一种时尚,城市设计的地位也日益提高。 关键词: 城市设计 城市规划 当前,城市设计已成为规划界、建筑界的热点研究领域。在理论上可谓百家争鸣,呈现出从未有过的繁荣局面; 在实践上,从南到北,全国上下,各种各样的“城市设计”项目如雨后春笋,特别是一些重大的国际竞赛、招标项目,更是把“城市设计”推上了一个新的高潮,使 “城市设计”正悄然成为一种时尚,城市设计的地位也日益提高。又由于城市设计自身兼有理论形态与实践形态的双重属性,并在长期的探索中形成了一定理论与方法,因此,城市设计“独立”的呼声日渐高涨。 人们经常可以看到类似“城市设计是一门独立的学科”的说法,在学科体系中把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并列等同; 同时,大量以“X X X城市设计”命名的工程项目及设计成果不断涌现。这种现象的出现,一方面说明重视城市设计的思想正日益深人人心,这对提高我国城市规划设计质量、改善城市空间环境无疑是十分有益的;然而另一方面,如果缺乏深人的思考和研究,片面强调城市设计独立于城市规划之外,不但不利城市规划学科体系和理论体系的完善,还可能导致城市设计流于表面化和形式化,反而不利城市设计积极作用的发挥。因此,必须明确城市设计在城市规划学科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理顺其与城市规划的关系,才能切实达到指导城市建设的目的。 应该说,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一直都有着难舍难分的渊源关系。 从历史发展看,工业革命以前及其早期的很多城市规划理论与实践,用今天的眼光来看就是城市设计活动,可见,对于那一时期而言,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是同一行为的不同表述而已;即使是现代城市设计的产生,也与城市规划难分你我。现代城市设计论的倡导者沙里宁最初建议:“。,。…为了分析中避免引起误解,谈到城市的三维空间概念时,就避免使用‘规划’改用‘设计’这个名词……一,在不涉及到所讨论的问题时,同意接受‘规划’这个通称。” 由此可知,城市设计最初是承担了城市规划中某一领域(三维空间)或某一部分的工作,并为了把该部分工作加以强调而作的用词上的规定,目的是为了提起人们对该部分工作的重视。这主要是因为随着社会的发展,现代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的分工,引起了城市空间设计的削弱,导致城市空间整体环境质量逐渐下降。人们为克服这一弊端,提出了城市设计的概念,使城市设计工作得到了恢复与发展。1965年美国建筑师协会出版的《城市设计—城镇建筑》一书中也提到,今日我们不得不使用城市设计(UrbanDesign)这个词汇, (与传统的城市设计Civ-ic Design相区别—笔者注),但“城市设计概念的建立,并非要去创造一个新的分离的领域,而是要防止这一基本的环境问题被忽视或丢弃。”可见,城市设计概念的提出,不是为了创建一个全新的学科,而是为了唤祝人们对环谙问颗的羊汁,为了恢复城市规划本身具有却被长期忽视的塑造、改善城市空间环境质量的职能,从而使城市规划更好、更全面地为城市建设服务。 从实际的操作层面上看,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也是紧密结合、密不可分的。 城市三维空间景观的塑造与城市平面布局是一种互为条件、相互制约的关系。城市规划在涉及城市的用地布局、路网结构、市政设施等诸方面的同时,必然包含了对城市空间特征塑造的思考,没有“纯二维”的规划,而且规划的思想观念和意图也必须最终投映在土地和空间中才能得以实现。城市设计和城市规划所要研究的对象都是人们所处的城市,只是侧重点有所不同,它们都以创造一种良好的、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为目的,都要综合协调各项城市功能,安排城市各项用地,组织好交通和安排好各类工程设施,都要研究城市的社会发展,考虑城市的历史文脉等。 可见,它们之间交叉、重叠的领域涵盖了城市建设系统各个方面,两者统一于一个完整的规划过程之中。规划的平面布局图,也是城市设计进行城市三维空间环境塑造的基础依据和前提; 另一方面,对城市空问的塑造与安排,又可反馈回来对平面布局进行完善、补充和调整,从而使两者都趋于更加合理化。反之,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脱节,其交又的部分必不能取得统一,出现设计和规划之间改动很大的现象,造成时间、人力、物力、财力多方面的浪费;如果不进行改动,两个不同的方案对于同一城市或同一地块而言在实际中根本无法操作实施,规划设计的方案只能落个“图上画画、墙上挂挂”的结果。当前很多地方都是在还没有进行规划之前,就委托进行“城市设计”,这种没有规划原则指导的“城市设计”最终也只能停留在漂亮的模型和图纸上,很难说有多少现实意义。 另外,从我国的城市规划的实践来看,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也一直是融合在一起、互相渗透、密不可分的。我国城市规划的发展可概括为: 本世纪初学欧美,50年代学前苏联,80年代以来学欧美与建构我国城市规划理论并存(60^-70年代断层,无规划)。无论哪个时期,在规划程序上始终以总体规划设计(含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设计进行阶段划分,如果“设计”观念不在全过程体现就无法达到整体效果上的完美。而且,在我国以往的规划实践中,普遍存在着注重物质形态规划、对可行性分析、经济与社会发展方面的研究相对薄弱的问题。对成果的评价也往往是认为图纸画得越漂亮,设计水平就越高;我国现行的规划教育体制仍未能突破形态规划的传统,使得学生对“形体”、“造型”的设计产生偏爱,而缺乏对理论研究的关注和热情。 因此,我国的城市规划无论从实践发展,还是从对规划的认识、规划的过程以及教育体制上,在对形体方面的关注不是提得不够,而是提得过多了,这与西方国家的情况是不一样的,有识之士早就开始呼吁:“超越形态规划”、“少些表现、多些研究”,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片面强调城市设计的独立性,很可能是为形体规划论打起了一把保护伞,使我们又回到只注重物质形态规划的老路上去,这一点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城市规划设计”一词反映了我国城市规划学科发展的历程,规划和设计相结合,反映了我国城市规划工作的特点和实际。对城市功能结构的合理安排布局与对城市空间环境的塑造,是一个完整的城市规划过程中不密不可分的指导城市建设的两个方面,若人为地将其分开,必然产生众多的、难以解决的矛盾。 城市设计只有与城市规划相结合,走一体化的道路,才能充分发挥其空间景观环境塑造的职能,才能真正实现设计价值观从以规划师为主体向以使用者为主体的转变。城市规划应将城市设计作为自己学科领域的一个组成部分。将城市设计纳人统一的城市规划过程,不仅因为它们所处理的内容和对象相接近或者衔接得非常紧密而无法明确划分开来,而且还完善了城市规划对城市社会整体的把握,同时也符合我国城市规划发展的实际。 即使在西方,60 年代以后城市设计的发展也并不是废弃了城市规划,而恰恰是城市规划发展的进一步深化。城市规划工作的重点向两个方向转移:一个是以Zoning为代表的法规文本体系的制定和执行,另一个就是以人为中心,通过城市空间环境塑造提高人们生活空间的环境质量和生活质量的城市设计。只有在这样的背景下,城市设计才有可能获得全面的发展。因此可以说,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是一个完整的城市规划过程中紧密结合的两个方面,两者互为条件、相互依存、相辅相承,共同为城市建设服务。只有走城市设计和城市规划一体化的道路,才能兼顾各方面的效益,使城市建设大系统达到最优化。
1 突破居住区规划的小区单一模式[期刊论文] 《城市规划》 ISTIC PKU CSSCI - 2001年2期- 邓卫现代居住区规划的审美价值取向--以德克萨斯州林地社区规划为例2[期刊论文] 《规划师》 ISTIC PKU - 2006年2期- 裘鸿菲 , 陈益峰 , Qiu Hongfei , Chen Yifeng3 对《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若干问题的思考[期刊论文] 《规划师》 ISTIC PKU - 2005年8期- 李旭光 , LI Xuguang4源于自然融于环境营造特色--杭州"都市水乡"居住区规划设计构思[期刊论文] 《规划师》 ISTIC PKU - 2003年11期- 顾浩5 论居住区规划的概念设计[期刊论文] 《建筑科学》 ISTIC PKU - 2009年4期- 刘艳梅6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适用范围[期刊论文] 《城市规划》 ISTIC PKU CSSCI - 2002年10期-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居住区规划设计研究中心7 浅析城市居住区规划[期刊论文] 《安徽建筑》- 2008年4期- 葛岚 , Ge Lan8 浅议我国居住区规划与住宅设计[期刊论文] 《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6期- 王小俊9从城市社区的组织管理新模式谈居住区规划结构--以杭州市为例[期刊论文] 《规划师》 ISTIC PKU - 2003年7期- 王剑云 , 应四爱 , 文旭涛10城市居住区规划中的抗震防灾问题研究[期刊论文] 《建筑学报》 ISTIC PKU - 2009年1期- 卜雪旸 , 曾坚 , Pu Xueyang , Zeng Jian由于不知道你需要的是哪方面的规划,先找这些,大家都是要写论文的人,希望可以帮到你。
当前,城市设计已成为规划界、建筑界的热点研究领域。在理论上可谓百家争鸣,呈现出从未有过的繁荣局面; 在实践上,从南到北,全国上下,各种各样的“城市设计”项目如雨后春笋,特别是一些重大的国际竞赛、招标项目,更是把“城市设计”推上了一个新的高潮,使 “城市设计”正悄然成为一种时尚,城市设计的地位也日益提高。又由于城市设计自身兼有理论形态与实践形态的双重属性,并在长期的探索中形成了一定理论与方法,因此,城市设计“独立”的呼声日渐高涨。 人们经常可以看到类似“城市设计是一门独立的学科”的说法,在学科体系中把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并列等同; 同时,大量以“X X X城市设计”命名的工程项目及设计成果不断涌现。这种现象的出现,一方面说明重视城市设计的思想正日益深人人心,这对提高我国城市规划设计质量、改善城市空间环境无疑是十分有益的;然而另一方面,如果缺乏深人的思考和研究,片面强调城市设计独立于城市规划之外,不但不利城市规划学科体系和理论体系的完善,还可能导致城市设计流于表面化和形式化,反而不利城市设计积极作用的发挥。因此,必须明确城市设计在城市规划学科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理顺其与城市规划的关系,才能切实达到指导城市建设的目的。 应该说,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一直都有着难舍难分的渊源关系。 从历史发展看,工业革命以前及其早期的很多城市规划理论与实践,用今天的眼光来看就是城市设计活动,可见,对于那一时期而言,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是同一行为的不同表述而已;即使是现代城市设计的产生,也与城市规划难分你我。现代城市设计论的倡导者沙里宁最初建议:“。,。…为了分析中避免引起误解,谈到城市的三维空间概念时,就避免使用‘规划’改用‘设计’这个名词……一,在不涉及到所讨论的问题时,同意接受‘规划’这个通称。” 由此可知,城市设计最初是承担了城市规划中某一领域(三维空间)或某一部分的工作,并为了把该部分工作加以强调而作的用词上的规定,目的是为了提起人们对该部分工作的重视。这主要是因为随着社会的发展,现代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的分工,引起了城市空间设计的削弱,导致城市空间整体环境质量逐渐下降。人们为克服这一弊端,提出了城市设计的概念,使城市设计工作得到了恢复与发展。1965年美国建筑师协会出版的《城市设计—城镇建筑》一书中也提到,今日我们不得不使用城市设计(UrbanDesign)这个词汇, (与传统的城市设计Civ-ic Design相区别—笔者注),但“城市设计概念的建立,并非要去创造一个新的分离的领域,而是要防止这一基本的环境问题被忽视或丢弃。”可见,城市设计概念的提出,不是为了创建一个全新的学科,而是为了唤祝人们对环谙问颗的羊汁,为了恢复城市规划本身具有却被长期忽视的塑造、改善城市空间环境质量的职能,从而使城市规划更好、更全面地为城市建设服务。 从实际的操作层面上看,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也是紧密结合、密不可分的。 城市三维空间景观的塑造与城市平面布局是一种互为条件、相互制约的关系。城市规划在涉及城市的用地布局、路网结构、市政设施等诸方面的同时,必然包含了对城市空间特征塑造的思考,没有“纯二维”的规划,而且规划的思想观念和意图也必须最终投映在土地和空间中才能得以实现。城市设计和城市规划所要研究的对象都是人们所处的城市,只是侧重点有所不同,它们都以创造一种良好的、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为目的,都要综合协调各项城市功能,安排城市各项用地,组织好交通和安排好各类工程设施,都要研究城市的社会发展,考虑城市的历史文脉等。 可见,它们之间交叉、重叠的领域涵盖了城市建设系统各个方面,两者统一于一个完整的规划过程之中。规划的平面布局图,也是城市设计进行城市三维空间环境塑造的基础依据和前提; 另一方面,对城市空问的塑造与安排,又可反馈回来对平面布局进行完善、补充和调整,从而使两者都趋于更加合理化。反之,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脱节,其交又的部分必不能取得统一,出现设计和规划之间改动很大的现象,造成时间、人力、物力、财力多方面的浪费;如果不进行改动,两个不同的方案对于同一城市或同一地块而言在实际中根本无法操作实施,规划设计的方案只能落个“图上画画、墙上挂挂”的结果。当前很多地方都是在还没有进行规划之前,就委托进行“城市设计”,这种没有规划原则指导的“城市设计”最终也只能停留在漂亮的模型和图纸上,很难说有多少现实意义。 另外,从我国的城市规划的实践来看,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也一直是融合在一起、互相渗透、密不可分的。我国城市规划的发展可概括为: 本世纪初学欧美,50年代学前苏联,80年代以来学欧美与建构我国城市规划理论并存(60^-70年代断层,无规划)。无论哪个时期,在规划程序上始终以总体规划设计(含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设计进行阶段划分,如果“设计”观念不在全过程体现就无法达到整体效果上的完美。而且,在我国以往的规划实践中,普遍存在着注重物质形态规划、对可行性分析、经济与社会发展方面的研究相对薄弱的问题。对成果的评价也往往是认为图纸画得越漂亮,设计水平就越高;我国现行的规划教育体制仍未能突破形态规划的传统,使得学生对“形体”、“造型”的设计产生偏爱,而缺乏对理论研究的关注和热情。 因此,我国的城市规划无论从实践发展,还是从对规划的认识、规划的过程以及教育体制上,在对形体方面的关注不是提得不够,而是提得过多了,这与西方国家的情况是不一样的,有识之士早就开始呼吁:“超越形态规划”、“少些表现、多些研究”,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片面强调城市设计的独立性,很可能是为形体规划论打起了一把保护伞,使我们又回到只注重物质形态规划的老路上去,这一点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城市规划设计”一词反映了我国城市规划学科发展的历程,规划和设计相结合,反映了我国城市规划工作的特点和实际。对城市功能结构的合理安排布局与对城市空间环境的塑造,是一个完整的城市规划过程中不密不可分的指导城市建设的两个方面,若人为地将其分开,必然产生众多的、难以解决的矛盾。 城市设计只有与城市规划相结合,走一体化的道路,才能充分发挥其空间景观环境塑造的职能,才能真正实现设计价值观从以规划师为主体向以使用者为主体的转变。城市规划应将城市设计作为自己学科领域的一个组成部分。将城市设计纳人统一的城市规划过程,不仅因为它们所处理的内容和对象相接近或者衔接得非常紧密而无法明确划分开来,而且还完善了城市规划对城市社会整体的把握,同时也符合我国城市规划发展的实际。 即使在西方,60 年代以后城市设计的发展也并不是废弃了城市规划,而恰恰是城市规划发展的进一步深化。城市规划工作的重点向两个方向转移:一个是以Zoning为代表的法规文本体系的制定和执行,另一个就是以人为中心,通过城市空间环境塑造提高人们生活空间的环境质量和生活质量的城市设计。只有在这样的背景下,城市设计才有可能获得全面的发展。因此可以说,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是一个完整的城市规划过程中紧密结合的两个方面,两者互为条件、相互依存、相辅相承,共同为城市建设服务。只有走城市设计和城市规划一体化的道路,才能兼顾各方面的效益,使城市建设大系统达到最优化。
城市规划的发展历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的出现、人类居住环境的复杂化,产生了城市规划思想并得到不断发展。特别是在社会变革时期,旧的城市结构不能适应新的社会生活要求的情况下,城市规划理论和实践往往出现飞跃。中国古代的城市规划学说散见于《考工记》、《商君书》、《管子》、《墨子》等典辅之中。《考工记》确定了“都”、“王城”和“诸侯城”的三级城邑制度,用地的功能分区和道路系统等;《商君书》论述了某一地域内山陵丘谷、都邑道路和农田土地分配的适当比例,以及建城、备战、人口、粮食,土地等相应条件。中国古代城市规划强调战略思想和整体观念,强调城市与自然结合,强调严格的等级观念。这些城市规划思想和中国古代各个历史时期城市规划的成就,集中体现在作为“四方之极”、“首善之区”的都城建设上。战国时期,列国都城采用了大小城制度,反映了“筑城以卫君,造郭以守民”的要求。西汉长安城将宫室与里坊结为一体 ;三国时曹魏邺城采用城市功能分区的规划方式;南北朝时代的洛阳城加强了全面规划,都为中国古代前期城市建设的高峰——隋唐长安城的建设起了先导作用。长安城的建设成就是唐代灿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及于日本、朝鲜等国的都城建设。宋开封城在中国都城建设史上的重要性在于 ,它是按照五代周世宗柴荣颁发的诏书,有规划地进行扩建的要例。后来,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延绵千年的城市里坊制逐渐废弛。北宋中叶,开封城走向较为开放的街巷制体系,形成了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城市结构形态。元大都的规划汲取了春秋战国时期理想都城的规划思想,而又作了因地制宜的处理。由大都城演变而成的明北京城,可说已集中国古代都城城市规划之大成。清代在北京城远近郊区大力经营园林和离宫别馆,使北京成为中国封建时代都城规划和建设的最辉煌实例。在西方,在古希腊城邦时期 已出现了希波丹姆规划模式。古罗马建筑师维特鲁威的《建筑十书》阐述了城市选址、环境卫生、坊际建设、公共建筑布局等方面的基本原则,并提出了当时的“理想”城市模式。中世纪社会发展缓慢,城市多以教堂为中心。到了文艺复兴时期,建筑师阿尔伯蒂、帕拉第奥、斯卡摩锡等也提出了一些反映当时商业兴盛和城市生活多样化的城市理论和城市模式。产业革命前的欧洲城市,除罗马等少数城市外,一般规模较小。多数城市是自然形成的,城市功能和基础设施都比较简单,卫生条件也差。城市规划多侧重于防御功能和政治需要,封闭性强。城市规划的内容主要着眼于道路网和建筑群的安排,因而是建筑学的组成部分。产业革命导致世界范围的城市化,大工业的建立和农村人口向城市集中促使城市规模扩大。城市的盲目发展,贫民窟和混乱的社会秩序造成城市居住环境的恶化,严重影响居民生活。人们开始从各个方面研究对策,现代城市规划学科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形成的。现代城市规划学科主要由城市规划理论、城市规划实践、城市建设立法三部分组成。现代城市规划理论始于人们从社会改革角度对解决城市问题所作的种种探索。19世纪上半叶,一些空想社会主义者继空想社会主义创始人莫尔等人之后提出种种设想,把改良住房、改进城市规划作为医治城市社会病症的措施之一。他们的理论和实践对后来的城市规划理论颇有影响。19世纪和20世纪之交,霍华德倡导“田园城市”,1915年格迪斯提出区域原则,倡导城市规划与区域规划相结合的学说。他们的学术思想对城市规划思想的发展影响深远。同时代的恩文所著《城市规划实践——城市和郊区设计艺术概念》一书,总结城市发展的史例和他本人的规划实践经验,可视为建筑师对城市规划领域的开拓。随后,越来越多的建筑师以及社会学家、地理学家、经济学家等投入城市规划理论的研究。在19世纪,影响最广的城市规划实践是法国官吏奥斯曼1853年开始主持制定的巴黎规划。尽管巴黎的改建,有镇压城市人民起义和炫耀当权者威严权势的政治目的,但巴黎改建规划将道路、住房、市政建设、土地经营等作了全面的安排,为城市改建做出有益的探索。影响所及,科隆和维也纳等城市也纷纷效法。这一时期还出现了另一种建设实践:英国一些先进工业家在建设工厂的同时,建设新的工人镇。例如1851年工业家萨尔特建设了萨泰尔工人镇,1887年利威尔建设了日光港工人镇,形成所谓“企业城镇”。这些实践无疑促进了霍华德的“田园城市”等城市规划理论的形成。至今,城市规划仍是采取上面所说的旧城改建和新城建设两种基本形式。19世纪90年代,西欧各国已逐渐形成以公共投资改进市政建设同控制私人用地相结台的城市发展战略概念。在德国有城镇发展规划工作的传统,也有雏形的分区制规划方法。这些都为城市规划工作提供了有用经验。制定城市建设法规最初的目的是维持整齐、清洁、安定的城市环境,以保障居民健康。英国1848年制定《公共卫生法》,其中规定了住宅的卫生标准,1906年颁布《住宅与城市规划法》。瑞典1907年制定了有关城市规划和土地使用的法律。美国纽约1916年颁布了控制土地利用和建筑高度的分区区划法规,后来在1961年为适应新情况,修改成为区划决议。实践证明,城市建设和管理要有相应的法律体系,严格的城市建设法规可以提高城市规划和建设的质量。20世纪以来,人类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国际政治、经济、社会结构发生巨大变革,科学技术长足发展,人文科学日益进步,价值观念起了变化,这一切都对城市规划产生深刻的影响。1933年的《雅典宪章》概述了现代城市面临的问题,提出了应采取的措施和城市规划的任务,是现代城市规划理论发展历程中的里程碑。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城市规划家没有舍弃《雅典宪章》的基本原则,而在一些重大问题上给予更新和补充,这就出观了1977年的《马丘比丘宪章》。这两个宪章是两个不同历史时期的城市规划理论的总结,对全世界城市规划都有相当的影响。产业革命后,城市内部结构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促使人们从理论上研究城市的结构和形态,寻求最佳模式。有人认为城市宜集中建设。法国建筑师勒·柯布西耶1922年在《明日的城市》中主张充分利用技术成就,建造高层高密度的建筑群,使城市集中发展,以求得最好的生活环境和最高的工作效率,这种思想被称为城市集中主义。有人主张城市宜分散建设。美国建筑师赖特提出的“广亩城市”认为城市应与周围的乡村结合在一起,平均每公顷居住人,被称为城市分散主义,这两种城市模式影响甚广。此外,有人从城市功能要求出发提出各种城市布局形态,如“带形城市”、同心圆式的环状城市、楔状结构城市、多核心城市等;有人则从城市中各种系统的组织出发,宏观地研究城市所在的地区的空间结构与城市形态的关系;也有人从微观上对构成城市的单元细胞进行剖析来研究城市的形态。近年来,从系统观念出发研究城市结构和形态的学者日益增多。浅议现代城市规划思想演变区域与经济浅议现代城市规划思想演变孙强柳松(长安大学陕西西安710064)摘要:该文通过对现代城市规划思想演变和发展的探讨,试图从中把握城市规划整体思想方法和行动发展变化的脉络,以期对今后的城市规划实践能有所借鉴.关键词:城市规划;物质空间;社会文化;系统方法l,引言 2O世纪6O年代中期后,英国等人在运输一土地使用城市规划思想是以认识城市和改造城市为起始和终结,对城市规划 规划研究中发展起来的思想和方法的基础上,在理论和实践上不断地探的对象,内容,作用及具体方法进行综合认识,并通过城市规划实践引 索,形成了城市规划运用系统方法论的高潮.导和指导城市的发展. 1968年英国通过了新的城乡规划法,提出了结构规划和地方规划两2 物质空闻思想 种规划形式.并成功地将系统方法运用于结构规划.到了2O世纪8O年物质空间决定论是在空想主义和理性主义思想的双重影响下,在建 代中期,系统方法在城市规划中的应用被其最积极的倡导者M,cloughlin筑学的基础上形成的" ,这一思想认为建筑空间形态是影响社会变化的(1985年)宣布为彻底失败.尽管如此,系统思想和方法在城市规划中工具,在城市规划中的实质是通过对物质空间变量的控制,就可以形成 的运用为城市规划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方向和动力,在此后城市规划发展良好的环境. 的历史上留下了深刻的影响.这一方法论思想在2O世纪5O年代以前一直是城市规划领域的主流 5.后现代的城市规划思想思想,在此时期,城市规划的最主要形式就是物质空间的规划,最具代 后现代的城市规划方法论思想,实质上是一种多元论的思想,其思表性的,如英国的霍华德及其追随者的"田园城市理论"和"卫星城市 想的确立与整个社会所弥漫的所谓"后现代文化"思潮直接相关.理论".在美国以D..Burnham为代表的建筑师,运用在城市美化运动中 在城市研究中,人们又发现城市面对的现实问题极为复杂,变量多且形成的思想和方法,形成了以总体规划为主的规划形式和方法;在法国, 变幻莫测,已经没有一种理论,方法论能够被运用来整体地认识城市和改现代建筑运动的主将和最杰出的代表人物柯布西埃,在城市规划上有着 造城市.因此在各自的范围内针对现实的实际问题选取最有效的方法,以完整的理论思想,他的思想就是奠基于物质空间决定论,他于1922年推 实用主义的态度进行研究,开始了所谓后现代的城市规划方法论的实践.出了"明天的城市",1933年推出"光辉城市"方案,1933年国际现代 在对城市土地使用的处置上,后现代的城市规划方法论认为:在以建筑协会通过的《雅典宪章》,是对当时的城市发展,城市问题和城市 功能主义和空想主义思想为指导的现代城市规划中,强调功能分区和土规划工作进行的总结,其内容基本上反映了现代建筑运动对城市规划问 地使用的均质性,使每一块土地使用纯粹化的做法,是割裂了城市生活题的认识. 的连续性,歪曲了城市生活的实际状况.3.社会文化思想 此外在城市规划机制上,改变过去由规划师来设计,政府来决策的社会文化论认为,物质空间只是影响城市生活的一项变量,而且这 自上而下的过程,提出了"规划选择理论",其基本思想就是从社会价值一变量并不能起决定性的作用,真正起决定性作用的应该是城市中各人 观的多样性提出规划选择的可能,规划师就是要表达不同的价值判断并类群体的文化,社会交往模式和政治结构. 为不同的利益集团提供技术帮助,在此基础上建立的倡导性规划,以及在2O世纪初由"芝加哥学派"所创立的"人文生态学"成为现代 在2O世纪6O年代末开始形成的城市规划的公众参与机制,形成了自下社会文化论的最初努力.他们着力于探讨城市的空间—社会环境,提出 而上的规划过程.了有关城市空间结构的三种描述理论:同心圆理论,扇形理论和多核理 6.结语论.这些理论成为城市空间布局的基础理论,而其有关城市土地使用分 我们可以看到,现代城市规划的发展主要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化和动态过程的论述,成为认识城市空间演变的经典. 是从霍华德的田园城市开始,以《雅典宪章》为代表到年英国城乡在2O世纪上半叶,社会文化论对当时和以后的城市规划起了重要 规划法达到巅峰,其实践活动主要集中在战后城市重建和快速发展阶段;作用.1939年美国的佩里提出了邻里单位理论,这一理论不仅植根于社 第二阶段自20世纪5O年代末起,经过teaml0l,.雅各会文化论思想,而且引发为一种社会工程,它帮助居民对所居住的社区 布斯,1968年英国城乡规划法等过程,以《马丘比丘宪章》为代表,建和地方产生一种乡土观念. 立了新的规划思想和规划方法:这一阶段现在仍在持续着.2O世纪5O年代以后,国际现代建筑会议第十小组批评了CIAM的旧 从第一阶段到第二阶段可以称为一次现代城市规划的革命,一次全思想,提出了以人为核心的人际结合思想,认为城市的形态必须从生活本 面的范型转换,这一转变其意义是深刻而长远的.城市规划仍处在"准身的结构中发展起来,城市和建筑空间是人们行为方式的体现,他们提出 科学"的阶段,因此,城市规划的进一步发展,就需要推进科学化的进的流动,生长,变化的思想为城市规划的新发展提供了新的起点. 程,城市规划的对象,范围,方法及发展方向都需要一个再认识的过程.几乎与此同时,希腊学者c,A..Doxiadis提出人类聚居学概念,强调对人类居住环境的综合研究.提出自然界,人,社会,建筑物和联系 参考文献:网络为人类聚居学的五个要素,以及通过它们相互作用的关系来研究人 [1]昊良镛 展望中国城市规划的构成一从西方近代城市规划的发类居住环境.它为2O世纪6O年代后的城市研究提供了理论框架. 展与困惑谈起.城市规划,1991,15(5).1960年的《城市意象》一书,从认知心理和环境感受出 [2]孙施文.城市规划哲学.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7,5发,认为人类的行为并不是依据于物质空间环境而进行的,而是依据于 [3]沈玉麟.外国城市建设史.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9.他对环境的感知和评价J.雅各布斯在1961年出版的《美国大城市的生 [4】王建国.现代城市设计理论和方法.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1991.与死》一书中,通过对人类行为的观察和研究,提出城市空间和城市形 [5]王凤武译.系统方法在城市和区域规划中的应用.北京:中国建态应当与城市生活相一致,城市规划应当以增进城市生活的活力为目的. 筑工业出版社,~78.城市规划中生态思想的发展与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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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点:公共利益、公众参与、听证制度(2)讨论2:关于规划编制主体的资格据了解,为政府对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行政许可找到法律依据,将原部颁行政条例上升为国家层面的法律条文。需要讨论的是:城乡规划编制属于什么性质的工作?政策制定、立法、还是纯粹的技术工作?用法律规定城乡规划的编制单位,其思维仍然将城乡规划的编制视为纯粹的技术工作。城乡规划中有技术工作,但不是全部。规划单位的资质要求只能限定在技术工作以内,不能扩展到立法和政策制定层面的工作。就技术工作本身而言,市场准入是否是政府管理的范畴值得商榷。设计人员和设计单位的资质认定和市场准入是两个不同层次的工作,资质认定一般由行业协会负责,市场准入则由法律来规范。这种政府包办一切的制度,弊端很大。(3)讨论3:城乡规划的修改规划修改属于规划制定过程的一个环节,新法将规划修编调整为规划修改,把因城市客观环境的变化而自然调整规划的过程和因主观要求变化而引起的规划修改混为一谈是中国特殊的社会和政治环境造成的。新法将一个连续的、滚动的、整体的规划制定过程,分割为制定和修改两个法律过程,也是针对中国的特殊情况,就学理上分析,该内容应归入城乡规划制定的章节。《城乡规划法》对城乡规划修改实行“申请——批准”制度,城乡规划修改的事由、要求和过程见表2。3、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1)讨论1:城乡规划的实施的主要内容和讨论《城乡规划法》沿用《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实施”章节名称,这深刻反映了对规划管理作用认识的不足。“三分规划,七分管理”是对中国城乡规划建设经验的总结。“实施”二字带有强烈的计划经济特征:计划经济时期城市规划即城市建设规划。就城市建设活动过程来看,很自然分成两个时间段即城市规划的制定和城市规划的实施。当前与此内容密切相关的称之为城市规划管理。实施是依照“蓝图”建设和检查的行为,其作用类似施工队的技术员。而管理则包括规划方案的选择与决策,以及对规划的调整,是承担独立责任的领导人员。《城乡规划法》强调了规划编制的成果对规划实施的制约作用,压缩了规划管理的权力空间,降低了规划管理应对不确定因素的调节能力,与城市规划法实施以来城市规划管理的巨大作用相背离。(2)讨论2:规范地方政府的建设行为城乡规划的实施包括城乡规划管理和城乡建设活动两个方面,而城乡建设主体分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部门,其中,政府部门的建设活动对城市发展起到决定性的作用。然而,城乡规划的违法现象也多出现在地方政府身上,比如大广场、宽马路以及各类脱离规划控制的开发区等,这些现象既是近几年城乡建设客观问题的反映,也是社会转型时期中国城乡规划建设的特色问题。因此,为规范地方政府的建设行为,《城乡规划法》主要采取以下两个方面的措施。第一,使用条文直接规定政府建设行为的要求,第二十八条规定政府实施城乡规划的基本原则,第二十九条规定政府的投资建设项目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优先原则。第二,强调近期建设规划是政府实施城乡规划的法定依据。近期建设规划的实质是“行动规划”,是政府统筹各部门进行城乡建设的有效手段,这是切合中国发展实际的制度
、《城乡规划法》的行政法属性及组成框架 《城乡规划法》除了具有一般法律的通属性质之外,还有作为行政法的一些特征。行政法是调节国家行政机关职权和活动的法律。中国行政法可划分为一般行政法和特别行政法。特别行政法通常指民政、治安、文教卫生、交通、市政建设等各方面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城乡规划法属于特别行政法。值得注意的是,行政实体法偏重于肯定一般行政机关作为行政主体而享有的管理指挥者的优越地位,确认其所发出的行政行为(对一般行政相对人而言)具有不可抗拒的法律效力,着眼于保证行政权力畅通地运作。尽管实体法内也有行政机关义务和责任方面的条款,但是通常只属一些原则性、概括性的规定,而难以将其具体化和操作化。从某种意义上说,行政实体法仅仅是行政机关用来实施管理的法,而不是用来管理行政机关的法,单凭行政实体并不能真正有效地防止行政机关滥用权力。针对此弊端,《城乡规划法》加强社会和公众权利保障方面的内容,增加城乡规划的公共参与、城乡规划的公示和公布,以及保障公众知情权方面的条款。 《城乡规划法》就是国家的一系列法律文件对城乡规划领域中的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和监督行为的规范。《城乡规划法》作为特别行政法即是程序法又是实体法。作为程序法,《城乡规划法》规定了城乡规划体系,规定了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等诸行为的关系,同时又提出各种行为的要求和准则。它有以下几个特征: 第一,作为行政法主要是规范政府行为,调整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作为特别行政法主要规范城乡规划领域的有关行政行为和建设行为。 第二,城乡规划法作为城乡规划领域的核心法(或者主干法)其本身又呈现纲领性和原则性的特征,主要作用是确立城乡规划与建设的基本制度;具体内容由从属和配套的法律完善。 第三,城乡规划的行政行为必须满足《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外,还要符合其他一般行政法的要求,作为特别行政法的一种,《城乡规划法》与其他特别行政法及与一般行政法是平行关系,而不是替代关系;城乡规划的建设行为必须满足《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外,还必须符合其他法律的要求,比如符合《民法通则》的要求、《物权法》的要求、《土地管理法》的要求等。 尽管每个国家的政治制度不同,城市化发展阶段不同,但是城乡规划的内容构成具有相似性。《城乡规划法》分一般内容和核心内容两个部分,一般内容包括法律的适用范围、名词解释和其他杂项内容等。核心内容包括四个方面:第一,确定城乡规划的行政关系,规定行政行为的主体、权力和义务。第二,构建城乡规划的编制和审批体系,以及城乡规划实施管理体系,建立城市空间资源分配和环境控制的技术体系和技术手段。第三,保障城乡规划过程中公众权力的有关规定。第四,城乡规划领域中违法行为的界定与处罚的有关规定。(版面有限)全文可参考:
还得发论文呢 一篇一上 还得是第一作者 如果是单位评的可能容易些 社会评的难啊 我也到评职称的年限了 我也合计在社会上评 计算机 外语 还没考呢 论文也没发 一起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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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要一篇总体规划的论文,没有具体的内容,让人怎么帮你写。这里我一份长沙市的《城市规划总体布局》方案给你做参考: 长沙市沿湘江、319国道两条长轴线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构筑“一主、两次、四组团”的多中心分散组团式城市空间结构,实施高新技术和优秀文化带动战略,优化产业布局,调整用地结构及比例,为高科技产业、文化产业、金融服务业、旅游业等提供充足的发展空间,提高道路广场用地及绿地比例,着力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功能。 1、“一主”为城市主体。城市主体,指河东城区集中联片发展区域,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124平方公里,城市人口146万人。规划强化综合服务功能,提高环境质量,其中环线以西的地区为城市中心区。 2、“两次”为河西新城和星马新城,河西新城东至湘江,西至都市区边界,北至谷山,南至靳江河,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65平方公里,城市人口65万人,规划为文教科研区及市级行政中心和高科技产业基地。星马新城位于城市主体东面,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64平方 公里,城市人口53万人,规划利用其特有的对外交通优势,大力发展新型工业、高科技农业、航空产业和文化休闲产业。 3、“四组团”为暮云、捞霞、高星、含浦组团。暮云组团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12平方公里,城市人口9万人,规划利用其区位优势,布局面向长株潭的旅游、商贸等区域性公共设施;捞霞组团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20平方公里,城市人口14万人,规划建成水运、公路、铁路的中转联运中心、物流中心、大运量的工业基地;高星组团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16平方公里,城市人口14万人,规划为综合性产业区及置换外迁工业基地;含浦组团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9平方公里,城市人口9万人,规划为大学城的远期发展用地以及与大学城配套的生活居住用地。 以上是《长沙市总体规划》的一部分片段,我认为:里面的一些总体构思,规划形式,谋篇布局,甚至一些语句用词都可以参考。
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虽然是两个不同领域的规划,但是,在国民经济发展大背景下,二者却是统一的,土地的合理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大前提,城市的合理规划为土地的优化设定了格局。因此,在城市经济的发展中,应该将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统筹起来,从发展思路、发展途径、制度创新等方面统筹两个规划,实现双赢。 在现行的国民经济发展体系中,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分别由不同的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编制。两大主管部门在行政级别上旗鼓相当,有各自独立的行政管理体制,这样的分管体制造成两个主管部门缺乏有效的沟通,各行其是,这使得两种规划相互间不协调、存在很大的差异性,产生严重的脱节现象。一方面,有的地方偏重于城市规划忽略土地规划,导致城市用地不合理,城市用地吃紧,土地价格波动,城市出现畸形发展。另一方面,有的地方特别注重土地规划看轻城市规划,从城市发展局部出发,惜土如金,该发展住宅用地的都用来发展商业,无视城市发展的总体布局,使得土地的规划脱离城市规划,相互间格格不入的困境。所以,要实现城市的现代化发展,必须从国民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统筹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形成互补协调、互利共赢的格局。 一、 统筹两种规划的整体思路。 区域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深化,而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又是区域规划必不可少的两个方面。在时间上,两个规划要统筹编制,城市规划的编制要兼顾土地规划,因为土地规划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城市总体发展,土地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内容;土地规划也要兼顾城市规划,城市的土地规划是否有效要看是否符合城市发展的总体标准。在空间上,两个规划要互补互利,在城市区域的发展中,必须要坚持城市规划指导与土地规划,必须要坚持土地规划服务于城市规划,即前者的发展是为后者的发展做铺垫,后者的发展是为了前者的更进一步发展。为此必须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做到弹性规划。无论是城市规划,抑或土地规划都要具有可量化性,要留有一定的空间。而弹性规划能够有效适应变化的市场环境,根据不同地点、不同时期做出适时调整,避免规划失灵以及出现重复规划。第二,做到协调规划。在整个城市区域规划中,不能片面强调城市规划,也不能一贯重视城市规划。两个规划不是彼此独立的,城市规划必须要做好土地规划,土地规划的好坏又取决于城市规划大局,在城市发展中必须注重二者的协调关系,实现互助发展。第三,做到多元规划。规划的目标不是单一的,在两个规划的具体编制中,对规划的目标要明确,不能只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还要注重环境效应和社会效应,最终实现多重效应叠加,实现社会的全面发展。第四,做到效益规划。没有价值的规划是没有意义的规划,特别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中,效益高低决定市场成败,为此,在两个规划的编制中,一定要注重规划的效益性,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大一统。第五,做到整体规划。在两个规划的实施中必须从国民经济发展大局出发,从城市区域经济发展大局出发,做好整体布局,既要搞好物质方面的规划,也要搞好非物质方面的规划,既要做好整体规划,又要做好局部规划。第六,做到实用规划。任何规划都是用来指导发展实践的,所以在两个规划的编制过程中,要注重规划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使得制定的规划能够落实到城市经济发展中去,为城市的发展搞好理论铺垫。 二、 统筹两个规划的发展途径 两个规划受制于不同行政主管部门,这种分离的管理体制使得两个规划的侧重点、标准、目标往往出现较大差距,两个主管部门不能及时进行相关信息的交流,以及在规划过程中相互借鉴、相互吸收、共同发展。这对这一现状,要统筹两个规划,必须将两个部门进行合并,制定统一的规划,形成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规划管理体制。这种管理体制能够充分体现城市体系规划是一种基于整体利益的协调规划的实质,能够较好地统一行政指令,加强规划的实施效果;也能够充分考虑地方区域发展实际,立足于区域发展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广泛征求各利益主体意见后的综合协调;也有利于规划管理体制从上级的集权制转化为公平合理的民主制。这样制定出的规划更能适应城市发展实际,更能为解决规划问题献计献策,这样的规划透明度高、可信度强、可满足全社会的发展愿望。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双向结合有以下优势:首先,从国民经济发展总体出发,统筹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避免在两个规划的编制过程中相互脱节、各自为战的现象。其次,这样的结合既能够满足上级规划实施的执行力,加快城市建设和土地利用,也能充分发挥地方优势,利用特色资源。再次,这种结合对于在规划的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可以进行及时纠正和处理,避免出现重复建设造成资源的浪费。最后,这种结合途径既兼顾了城市经济发展的大局,有考虑了局部土地的优化利用,提高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 三、 统筹两个规划,做到制度创新。 从法律制度上讲,就目前的法律体系而言,城市规划已有相关领域的法规——《城市规划法》作保障,而我国到现在都还没有为土地规划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这就导致在规划的实施进程中城市规划比土地规划更加严肃、更加科学、更有可操作性。而从管理角度看,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分别由两个行政级别对等的管理部门加以编制,这必然导致两个部门各行其是,缺乏有效的沟通,行政指令措施无法进行统一,效率低下、浪费资源。另外,我国已经是市场经济国家,规划的行政属性 还相当浓厚,在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中 常常忽略市场经济规律,不考虑客观的供求状况,主观行事,造成规划与经济规律不服,与市场经济脱轨的严重后果。基于以上的种种制度诟病,要统筹两个规划必须进行制度创新。一、要创新法律制度,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特别是要尽快制定《土地规划法》来为土地的实际规划保驾护航,使得两个规划都有相关法律制度的庇护,为统筹战略提供法律保障。二、要创新管理制度,将两个制定规划的部门合二为一,统一政令,增强规划的执行力度和社会经济效应,为统筹战略提供管理保障。三、要创新环境制度,要打破长期以来形成的行政主导,市场为次的管理方法,坚持市场运行为基础行政干预为辅助的管理,尊重客观经济规律,尊重市场规律,为统筹战略提供环境保障。 综上所述,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虽然在概念上各不相同,但是,站在国民经济发展的大局上,而这却是可以统筹的,它们是相互弥补、相互促进的,城市规划离不开土地规划,后者是前者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地规划也离不开城市规划,前者需要以后者作为坐标,为其前进明确方向。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为了更好地统筹两个规划,不论是在发展思路上,还是在发展途径、制度创新上,都要进行行之有效的改革,将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共同纳入城市经济的发展中,城市规划兼顾土地规划,土地规划参照城市规划。统筹两种规划才能提高经济效益,才能提高社会效益,才能提高环境效益。
城市规划管理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的出现、人类居住环境的复杂化,产生了城市规划思想并得到不断发展。城市规划是关于一个城市较长时期内的战略性发展指导,其任务一是确定城市的发展方向、城市性质和城市的发展规模;二是综合部署城市各组成部分的用地,对工业、交通、住宅、商业、公共事业、基础设施等进行合理的组织和布局。在中国,汉代以前没有城市规划,城市规划应从曹操建造邺城时算起,但那也仅仅是以王权思想为指导的简单规划。一直到新中国成立后,城市规划才在理论、方法和实践取得了很大进展。二、什么是城市规划城市规划是这样一个过程。它依据城市发展目标和对城市的整体研究,通过对城市土地使用进行预期安排,制定城市发展的行动纲领。通过城市建设活动改造城市的空间状况,以引导城市有序发展。城市规划是在实践的基础上逐步发展起来的,现代城市规划是社会改良运动,政府行为和工程技术的结合体。但究竟什么是城市规划,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对此均未获得过共识。我们认为无论从何种意义上讲,城市是一种客观现象,而规划则是一种意识或意志的表述,两者相互关系的整理,将有助于我们认识城市规划的本质和内涵。三、城市规划要坚持的原则城市规划是一项牵动经济、社会、文化、环境诸多因素的全方位的系统工程。城市规划是城市发展的龙头,是城市发展的蓝图。只有把城市规划好,才能逐步建设好、管理好。我认为城市规划工作应坚持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城市规划要坚持科学性。规划是龙头,规划是前提,规划是保证,因此城市规划编制要坚持科学性。对城市要进行科学的定位、定性、定向。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专业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要科学,要符合当地实际。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使城市规划具有战略性、广域性、前瞻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要科学编制近期规划和长远规划。局部规划和总体规划,有效地指导城市建设,以免在一个城市、一个区域重复建设,避免今年起楼,明年炸楼,今天铺路,明天挖坑的现象而导致的资源浪费。(二)是城市规划要坚持超前性。也就是说城市规划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要根据城市经济发展竞争的需要,着眼于新经济时代对城市发展带来的新挑战,高起点筹划城市的发展格局。用先进的规划技术指标来指导城市建设管理和发展。避免城市建设重复运行。在利用规划对各种城市资源进行配置时有效地运用市场经济规律的杠杆,以集约合理为条件,最大限度地释放城市资源资本的潜能,使城市规划在城市建设发展中发挥最大的效益功能,成为创造财富的龙头。坚持城市规划超前性。确保城市规划“至少5O年不落后”。城市规划要留有余地,给城市发展留有充裕的空间,让未来的城市形象更加雄伟,让城市下一代规划者的才能得以全面的施展。(三)是要坚持连续性。城市规划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要坚持“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一张蓝图绘到底”的原则。城市规划是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的,具有权威性和法律效力,因此市、县政府应该按照上级批准的规划进行实施。城市规划不应该因为领导变化而变化,应该一届政府接着一届干,保持城市规划的连续性。(四)是城市规划要坚持群众性。为了使规划贴近群众,更趋于科学合理性,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代表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充分发动广大市民共同参与,献计献策。城市规划要实行“阳光规划”。其主要内容是城市总体规划批前、批后要公示。让市民行使对城市规划的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规划审批后。向社会公示规划图纸和文字内容,让市民了解、遵守并监督规划的实施。(五)是城市规划要坚持生态性。城市规划要注意人与自然生态和谐,使城市复合生态系统达到优化的目标。城市与自然环境浑然一体。要处理好城市规划与城市生态平衡的关系,追求生态城市。在搞好生态平衡的思想指导下,建立山水城市、森林城市、海滨城市、园林城市。四、城市规划的管理工作城市规划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工作。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改革的精神、科学的态度、求实的作风,努力提高规划制定和修编工作水平。首先,要加强领导和协调工作。规划是城市管理的第一要务。市长是城市规划工作第一责任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特别是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把城市规划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发挥规划在城市管理中的龙头作用。有城市规划修编任务的地方要组成专门班子,提供必要的支持。拿出高水平的工作成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搞好协调配合。加强对城市规划修编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城市总体规划及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搞好衔接。其次,要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培养规划人才。培训现有工作人员,提高城市规划的科技含量。城市规划的编制要有长远眼光,提高战略性和前瞻性,为经济社会发展留有余地。要改进城市规划编制的组织方式,完善城市规划的公示、听证制度,考虑建立规划委员会制度,就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详细规划以及重大项目建设等问题。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城市规划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第三,要依法制订和实施规划。进行规划修编的地方。首先必须对现行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价。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确定修编的目标和任务,并按法定程序认定、报批和备案。规划一经批准,就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服从,保证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做好《城市规划法》修订工作,以及有关法规、规章的制定工作,为规划编制和实施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第四,要完善城市规划的体制。建立健全城市规划管理体制,统一规划城区、各类开发区、卫星镇及城市地下空间。要发挥省级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作用。保证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有效实施。要完善城市规划工作监督检查机制,研究建立城市规划督察员制度,建立必要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各个环节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五、结束语城市规划需要吸收其他学科的科研成果,但它理应建立在更扎实的基础上得到发展。我国目前城市规划中面临的一些难题,不是仅借助于其他学科的科研成果可以解决的。它面临整体观念和结构的转变。现代城市规划的发展已经揭示了这一点创新是一个民族发展的不竭动力,我国的城市规划出路在于创新,在于吸收和借鉴国外先进理论成果的基础上的自主创新,在于结合中国实际基础上的创新,只有这样,中国的改革开放才能向着更深更广的方向发展
城市设计、城市规划一体论 论文 摘要: 当前,城市设计已成为规划界、建筑界的热点研究领域。在理论上可谓百家争鸣,呈现出从未有过的繁荣局面;在实践上,从南到北,全国上下,各种各样的“城市设计”项目如雨后春笋,特别是一些重大的国际竞赛、招标项目,更是把“城市设计”推上了一个新的高潮,使“城市设计”正悄然成为一种时尚,城市设计的地位也日益提高。 关键词: 城市设计 城市规划 当前,城市设计已成为规划界、建筑界的热点研究领域。在理论上可谓百家争鸣,呈现出从未有过的繁荣局面; 在实践上,从南到北,全国上下,各种各样的“城市设计”项目如雨后春笋,特别是一些重大的国际竞赛、招标项目,更是把“城市设计”推上了一个新的高潮,使 “城市设计”正悄然成为一种时尚,城市设计的地位也日益提高。又由于城市设计自身兼有理论形态与实践形态的双重属性,并在长期的探索中形成了一定理论与方法,因此,城市设计“独立”的呼声日渐高涨。 人们经常可以看到类似“城市设计是一门独立的学科”的说法,在学科体系中把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并列等同; 同时,大量以“X X X城市设计”命名的工程项目及设计成果不断涌现。这种现象的出现,一方面说明重视城市设计的思想正日益深人人心,这对提高我国城市规划设计质量、改善城市空间环境无疑是十分有益的;然而另一方面,如果缺乏深人的思考和研究,片面强调城市设计独立于城市规划之外,不但不利城市规划学科体系和理论体系的完善,还可能导致城市设计流于表面化和形式化,反而不利城市设计积极作用的发挥。因此,必须明确城市设计在城市规划学科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理顺其与城市规划的关系,才能切实达到指导城市建设的目的。 应该说,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一直都有着难舍难分的渊源关系。 从历史发展看,工业革命以前及其早期的很多城市规划理论与实践,用今天的眼光来看就是城市设计活动,可见,对于那一时期而言,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是同一行为的不同表述而已;即使是现代城市设计的产生,也与城市规划难分你我。现代城市设计论的倡导者沙里宁最初建议:“。,。…为了分析中避免引起误解,谈到城市的三维空间概念时,就避免使用‘规划’改用‘设计’这个名词……一,在不涉及到所讨论的问题时,同意接受‘规划’这个通称。” 由此可知,城市设计最初是承担了城市规划中某一领域(三维空间)或某一部分的工作,并为了把该部分工作加以强调而作的用词上的规定,目的是为了提起人们对该部分工作的重视。这主要是因为随着社会的发展,现代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的分工,引起了城市空间设计的削弱,导致城市空间整体环境质量逐渐下降。人们为克服这一弊端,提出了城市设计的概念,使城市设计工作得到了恢复与发展。1965年美国建筑师协会出版的《城市设计—城镇建筑》一书中也提到,今日我们不得不使用城市设计(UrbanDesign)这个词汇, (与传统的城市设计Civ-ic Design相区别—笔者注),但“城市设计概念的建立,并非要去创造一个新的分离的领域,而是要防止这一基本的环境问题被忽视或丢弃。”可见,城市设计概念的提出,不是为了创建一个全新的学科,而是为了唤祝人们对环谙问颗的羊汁,为了恢复城市规划本身具有却被长期忽视的塑造、改善城市空间环境质量的职能,从而使城市规划更好、更全面地为城市建设服务。 从实际的操作层面上看,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也是紧密结合、密不可分的。 城市三维空间景观的塑造与城市平面布局是一种互为条件、相互制约的关系。城市规划在涉及城市的用地布局、路网结构、市政设施等诸方面的同时,必然包含了对城市空间特征塑造的思考,没有“纯二维”的规划,而且规划的思想观念和意图也必须最终投映在土地和空间中才能得以实现。城市设计和城市规划所要研究的对象都是人们所处的城市,只是侧重点有所不同,它们都以创造一种良好的、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为目的,都要综合协调各项城市功能,安排城市各项用地,组织好交通和安排好各类工程设施,都要研究城市的社会发展,考虑城市的历史文脉等。 可见,它们之间交叉、重叠的领域涵盖了城市建设系统各个方面,两者统一于一个完整的规划过程之中。规划的平面布局图,也是城市设计进行城市三维空间环境塑造的基础依据和前提; 另一方面,对城市空问的塑造与安排,又可反馈回来对平面布局进行完善、补充和调整,从而使两者都趋于更加合理化。反之,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脱节,其交又的部分必不能取得统一,出现设计和规划之间改动很大的现象,造成时间、人力、物力、财力多方面的浪费;如果不进行改动,两个不同的方案对于同一城市或同一地块而言在实际中根本无法操作实施,规划设计的方案只能落个“图上画画、墙上挂挂”的结果。当前很多地方都是在还没有进行规划之前,就委托进行“城市设计”,这种没有规划原则指导的“城市设计”最终也只能停留在漂亮的模型和图纸上,很难说有多少现实意义。 另外,从我国的城市规划的实践来看,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也一直是融合在一起、互相渗透、密不可分的。我国城市规划的发展可概括为: 本世纪初学欧美,50年代学前苏联,80年代以来学欧美与建构我国城市规划理论并存(60^-70年代断层,无规划)。无论哪个时期,在规划程序上始终以总体规划设计(含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设计进行阶段划分,如果“设计”观念不在全过程体现就无法达到整体效果上的完美。而且,在我国以往的规划实践中,普遍存在着注重物质形态规划、对可行性分析、经济与社会发展方面的研究相对薄弱的问题。对成果的评价也往往是认为图纸画得越漂亮,设计水平就越高;我国现行的规划教育体制仍未能突破形态规划的传统,使得学生对“形体”、“造型”的设计产生偏爱,而缺乏对理论研究的关注和热情。 因此,我国的城市规划无论从实践发展,还是从对规划的认识、规划的过程以及教育体制上,在对形体方面的关注不是提得不够,而是提得过多了,这与西方国家的情况是不一样的,有识之士早就开始呼吁:“超越形态规划”、“少些表现、多些研究”,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片面强调城市设计的独立性,很可能是为形体规划论打起了一把保护伞,使我们又回到只注重物质形态规划的老路上去,这一点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城市规划设计”一词反映了我国城市规划学科发展的历程,规划和设计相结合,反映了我国城市规划工作的特点和实际。对城市功能结构的合理安排布局与对城市空间环境的塑造,是一个完整的城市规划过程中不密不可分的指导城市建设的两个方面,若人为地将其分开,必然产生众多的、难以解决的矛盾。 城市设计只有与城市规划相结合,走一体化的道路,才能充分发挥其空间景观环境塑造的职能,才能真正实现设计价值观从以规划师为主体向以使用者为主体的转变。城市规划应将城市设计作为自己学科领域的一个组成部分。将城市设计纳人统一的城市规划过程,不仅因为它们所处理的内容和对象相接近或者衔接得非常紧密而无法明确划分开来,而且还完善了城市规划对城市社会整体的把握,同时也符合我国城市规划发展的实际。 即使在西方,60 年代以后城市设计的发展也并不是废弃了城市规划,而恰恰是城市规划发展的进一步深化。城市规划工作的重点向两个方向转移:一个是以Zoning为代表的法规文本体系的制定和执行,另一个就是以人为中心,通过城市空间环境塑造提高人们生活空间的环境质量和生活质量的城市设计。只有在这样的背景下,城市设计才有可能获得全面的发展。因此可以说,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是一个完整的城市规划过程中紧密结合的两个方面,两者互为条件、相互依存、相辅相承,共同为城市建设服务。只有走城市设计和城市规划一体化的道路,才能兼顾各方面的效益,使城市建设大系统达到最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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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其中城市规划研究生毕业论文,在进行编写时,像建筑专业,是不可以的因为,毕业论文是具有严格要求的,并且不能出现严重的跑题,会导致得分降低等问题。
近代上海城市规划法制研究新中国建立初期城市规划事业的启动和发展我国城市规划公众参与探讨济南近代城市规划研究制定我国城市规划听证制度的研究上海近代城市规划的发展及其范型研究城乡规划法施行后城市规划决策优化途径研究从城市可持续发展角度看城市规划政策与管理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的协调机制研究中国近代分散主义城市规划思潮的历史研究中国近代城市规划中的传统思想研究城市规划作用特征:一种比较的观点城市规划专业教育中的人文学科城市规划的法学思考城市规划不能留缺憾城市规划信息系统初探城市规划系统悖论及其出路遥感技术在城市规划中的应用──以广州市城市规划应用实践为例从一次道路规划听证会看城市规划不可诉及其意义现代城市规划方法论的演变和发展我国城市规划法律制度研究我国城市规划立法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