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专业在职博士需要注意1、首先要有跨考专业的兴趣并且具有跨考学科的研究能力。通常要在权威刊物公开发表有跨考专业方面的学术论文,否则很难证明自己具备研究跨考专业的基础和实力。2、有两名跨考专业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士认可和推荐,因为需要填写和提交2份专家推荐表。3、抓紧自学跨考专业课程并且达到硕士学历的水平,毕竟还需要考试。
基本不可以,对于正规的大学而言,论文是获得学位证书的最后一个环节,难道一个会计师要通过写文学类论文获得文学学士学位吗?不过,好像也没有什么明文规定说不可以些跨领域论文,你可以先和你的导师沟通,如果导师说不可以就不要拿毕业论文发展兴趣爱好了。文学类的只要你喜欢,任何时候都可以写啊。
一般是可以的,但是建议问一下指导老师比较好
可以结合其他专业,但不可以跨专业,也得看老师同不同意。现今医学分为传统医学、基于“生物-医学模式”近代发展起来的西医,20世纪西医又发展到“社会-心理-生物医学”或综合医学模式,后基因组时代系统生物学的兴起,形成了系统医学在全球的迅速发展,成为继传统医学、西医学之后中、西医学汇通的未来医学。
可以。一篇SCI论文完全可以保研如果在本科期间就能够赚写出非常高标准的论文,并且能够发表于sci期刊说明该学生的学术能力已经达到了相当的水平。
不是的,只要有成果就可以的。
论文发表的介绍:
学术论文首先应当具有独创性。要在论题涉及的范围内,言他人所未言,提他人所未提。要有所创新,有所发现,要有独特的、合乎客观实际的看法。只是重复、模仿别人的意见,称不上学术论文。如在社会科学领域内,独创性常见于这样三条途径:
(1)结合新的社会实践对以往理论加以继承和发展,如,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结合中国国情,对马克思主义的完善。
(2)对新发现的资料加以研究,史学、考古学的研究常常如此。
(3)通过搜集、整理前人已有的成就的途径获得新结沦,例如哲学史、语言史的研究。
独创性是学术论文的生命。学术论文还应具有科学性和专业性。科学性是指论文必须有翔实可靠、准确无误的材料作依据,它所提出的观点。
所作的结论,绝不带任何随意性和主观性,而是经过严密的科学论证,经得起实践检验的,论文条理清晰结构合理,具有较强的说服力和感染力,深刻揭示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和规律,也就是言之有理,言之有据,言之有序。
基本不可以,对于正规的大学而言,论文是获得学位证书的最后一个环节,难道一个会计师要通过写文学类论文获得文学学士学位吗?不过,好像也没有什么明文规定说不可以些跨领域论文,你可以先和你的导师沟通,如果导师说不可以就不要拿毕业论文发展兴趣爱好了。文学类的只要你喜欢,任何时候都可以写啊。
对不起,同学,那样你是不能毕业的
不是这样。有科研经历只在复试时可作为个人资料递交给学校,学校可能会酌情加分,初试是和学校不直接发生关系。再者,既然是专硕而不是学硕,本来就不看重科研经历,且属于跨专业,相信不会有太大作用。但是作为个人资料如果学校允许可以递交上去试试看。
1、跨专业考研究生,本科毕业论文对考研没有影响,复试也没有影响。2、复试的面试可能由于跨考会有影响,但不是论文的影响。3、跨考务必查看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的备注,因为少数专业有限制。
只要是沾点关系就行了,毕业前拿到接收函,就能毕业,只要你导师让你毕业拿学位。提交上去的毕业材料,不会有人去核对你发表的论文和你的研究方向是否一致的。可以放心的毕业,祝顺利毕业哈!
不是这样。有科研经历只在复试时可作为个人资料递交给学校,学校可能会酌情加分,初试是和学校不直接发生关系。再者,既然是专硕而不是学硕,本来就不看重科研经历,且属于跨专业,相信不会有太大作用。但是作为个人资料如果学校允许可以递交上去试试看。
你的选题是不是属于法学论文范畴?这样的问题似乎有点多余。你是一个法学专业学生,你的论文研究对象是法律现象,当然属于法学论文啊! 这还真的不一定。 例如,子桐曾经指导的某个同学,他想写行政不作主题,他自选的题目是《行政不作为的行动逻辑及其治理》。乍看上去,这个选题属于法学论文的范畴,但是在看完提纲之后, 子桐发现这名同学要写的不是行政主体的行政责任、不作为认定之类的法律问题,而是以行政不作为的内在逻辑及其行政治理为主要内容,这显然偏离了法学论文的范畴。 再举一个例子,有个同学以《英国律师会馆研究》作为选题,以英国律师会馆发展的历史这一法律文化现象作为研究对象。然而,律师会馆属于法律职业共同体机构,其主要责任偏重于法律人才的培养, 更倾向于历史学研究,要将其归入法学论文的范畴略显勉强。 除此之外,对法学论文范畴的讨论还涉及到一个跨学科研究的问题, 将法学与其他学科进行交叉研究能够促进法学研究的进步,但对于法学毕业论文选题来说,存在跨出法学大门的可能性。 子桐将在本文中对法学毕业论文选题中 “法学论文的范畴”和“法学的跨学科研究” 两个问题进行说明。 到底什么是法学论文呢?一般来说, 以法律规则的解释、适用为内容的研究属于典型的法学论文,这也是法学研究的核心领域。 我们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去理解,那就是“法律场景”,场景的法律属性强弱决定了研究问题的法学属性强弱。例如,法庭是最典型的法律场景,在法庭上,法官与当事人围绕着具体的法律问题对现行法律进行解释和适用。 此外,法学研究还存在一些“边缘”领域, 例如比较法、历史法、习惯法、公序良俗、甚至网络社区公约,这些都可以成为法学研究的对象。这些边缘领域带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其本身也是引导人们如何行为的规则体系,同样具备“公平”“公正”“权利”“义务”等内涵。 从上述法学论文范畴的界定,绝大多数法学毕业论文的选题都能够落入法学论文的范畴。论文主题只要从整体上可以归为法学的范畴,就一般认为是一篇法学论文。但是, 子桐建议我们还是不要选择过于边缘的选题,选题边界越模糊,你毕业论文失败的可能性就越大。 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法学有其核心的理论体系与研究方法,就是针对具体的法律现象对法律条文进行解释,这其中还会加入典型案例、不同的学说观点,从而进行全面系统的论证。例如,《贪污受贿犯罪定罪量刑标准问题研究》这样的选题就是典型的运用法学核心研究方法撰写的论文。 当前,法学研究范式出现了多元化趋势,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和经济学等学科都已经在法学研究当中得到了运用。 《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问题研究》这一选题就从妇女社会学视角,对妇女的弱势地位进行了系统阐述,进而讨论农村妇女基本权益的保护问题上。 《礼之退隐——以近代中国刑律中君亲条文的变动及其争论为中心》,这一选题由我国历史上形成的礼制到后来的礼法之争,再进一步讨论了“礼宪之争”问题,将宪政与中国传统礼制的融合问题进行了全面论证。又如《民国时期教学自由权研究》这一选题也是历史学与法学研究结合的尝试。 法学与政治学具备天然的联系,政治学所研究的国家、政府等对象是法律的制定者,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障法律实施,而国家职能的履行也需要借助法律加以确认。 政治学与法学的交叉运用的比较广泛,例如《当代中国法庭仪式的政治学考察》一文将法庭仪式也视为“政治仪式”的一种,从政治学视角讨论了我国法庭仪式的文化不适、日常缺位、表演虚化等问题。 又如《美国言论自由的观念转向与制度嬗变》的选题从政治自由角度探讨宪法学问题,将政治学当中的政府权威的构建、政府形象、社会公信力等政治学研究问题与宪法学当中言论自由问题相结合进行阐述,政治自由是政治性言论的宪法保护基础。 法学与心理学的结合在刑法学、犯罪学领域已经有了较为成熟运用,例如《暴力犯罪心理成因及防治研究》,在非刑事领域也存在一些较好的研究成果,例如《法律运行中的非理性研究》。法学与心理学的结合侧重对人的情感、动机、认知与非认知等因素,并运用心理学理论研究影响人们做出法律行为的原因和影响因素。 总之,法学毕业论文的交叉学科选题能够带来全新的视角、观点、方法和理论框架,能够带来“新”意。法学属于社会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采用跨学科研究模式也是一门学科实现更广范围影响,实现理论创新的必然选择。 子桐建议我们在进行跨学科选题时 ,首先要突出法学问题,其他学科的内容应当处于辅助与次要地位。不管采用何种跨学科结合,我们一定要紧紧围绕“法学问题”展开。 原文地址:
一般来说发表的论文应该和您的专业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