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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伦理经济学论文的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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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伦理经济学论文的期刊

南方日报,我们老师推荐的,呵呵不过我推荐看财富

《经济研究》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 北京阜外月坛北小街2号 100836

《经济学动态》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 北京阜外月坛北小街2号 100836

《财贸经济》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 北京阜外月坛北小街2号 100836

《中国工业经济》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 北京阜外月坛北小街2号 100836

《经济管理》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 北京阜外月坛北小街2号 100836

《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5号 100732

《金融研究》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金融学会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8号华融大厦 100037

《财政研究》国家财政部、中国财政学会 北京市复兴门外三里河财政部内 100820

《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市中关村大街31号 100080

《经济科学》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北京市中关村北京大学法学楼四层 100871

《财经研究》上海市武东路321号乙/200434,上海财经大学学术期刊编辑部

《财经科学》西南财经大学 四川省成都市光华村 610074

《财经问题研究》东北财经大学 辽宁省大连市黑石礁 116025

《管理评论》中国科学院研究生学院 北京市玉泉路19号甲 100039

《南开管理评论》南开大学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南开经济学院大楼1011室 300071

《中国经济问题》厦门大学 福建省厦门市厦门大学 361000

《经济评论》武汉大学 湖北省武汉市珞珈山 武汉大学 430072

经济学论文是用来阐述经济问题、提示经济规律、公布经济研究成果的论述文章。它是人们从事经济科学研究的一种手段,也是进行经济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

撰写经济学毕业论文可参考的期刊有很多,具体要根据自己的论文研究的内容和方向而定。可参考的期刊举例如下:

《经济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CN11-1081/F

《世界经济》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 CN11-1138/F

《经济学》(季刊)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 CN 11-6010/F

《中国工业经济 》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 CN11-3536/F

《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  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 CN11-1087/F

《金融研究》  中国金融学会 CN11-1268/F

《会计研究》 中国会计学会  CN11-1078/F

《中国农村经济》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CN11-1262/F

《 经济科学 》 北京大学 CN11-1564/F

《世界经济文汇》  复旦大学 CN31-1139/F

《财经研究 》 上海财经大学 CN31-1012/F

《中国农村观察》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CN11-3586/F

《财贸经济 》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 CN11-1166/F

《国际经济评论》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 CN11-3799/F

《南开经济研究》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 CN12-1028/F

《国际金融研究》 中国国际金融学会 CN11-1132/F

《农业经济问题 》 中国农业经济学会 CN11-1323/F

《 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中国人民大学 CN11-1517/F

阅读他人的文献,一定要注明文献出处。很多学生不愿意引用他人的文献,以为若如此则自己的论文就无新意。有三个原因要求我们引用了他人的文献就必须给出文献的出处:

一是,引用他人的文献、引用的质量和水平是自己能力的体现,而且是为自己的观点和主张提供证明,这是“利己主义”的要求。

二是,尊重和致谢他人对你的贡献,这是职业道德和利他主义的要求。

三是,为其他研究者提供方便,告诉他们研究这类问题,可以参考那些文献,这也是职业道德和利他主义的要求。

《经济学观察报》

发表伦理经济学论文

十五个伦理学论文选题:

1、当前中国伦理道德状况及其精神哲学分析。

2、当今中国伦理道德发展的精神哲学规律。

3、当前中国伦理道德的“问题轨迹”及其精神形态。

4、《论语》伦理道德思想的精神哲学诠释。

5、青少年生态伦理道德意识的培育探究。

6、伦理道德,因何期待“精神哲学”。

7、改革开放三十年行政伦理道德法制化问题研究述论。

8、旅游伦理道德判断与结构性分析。

9、科技伦理道德论析。

10、中国少数民族伦理道德的起源和发展规律研究。

11、回归真实需要:食品安全的经济伦理学审读。

12、中小民营企业衰退现象的经济伦理学研究。

13、我国民营企业衰退现象的经济伦理学研究。

14、我国上市公司非公平关联交易的经济伦理学研究。

15、经济伦理学视角下的商业地产开发。

[1]杨利伟.道德教育的德性回归[D].吉林大学,2020.

[2]王雪.迈克尔·斯洛特的“以行为者为基础”的美德伦理学[D].武汉大学,2020.

[3]谷霞.内在价值何以可能[D].南开大学,2020.

[4]吕振.阿格妮丝·赫勒伦理学研究[D].黑龙江大学,2020.

[5]陈嘉睿.卡森·麦卡勒斯小说中的性别伦理[D].黑龙江大学,2020.

[6]曲凤.顺应论视角下《进化论与伦理学》译本对比研究[D].北京交通大学,2020.

[7]高光明.《论出于人类之爱而说谎的所谓法权》与康德伦理学[D].山东大学,2020.

[8]边开昊.强迫行动与道德责任[D].山东大学,2020.

[9]梁智慧.功能对等理论指导下的《生命伦理学中正义与良性道义论的可能性》英汉翻译实践报告[D].山东大学,2020.

[10]张彤彤.维贝克的非人本技术伦理学思想研究[D].山西大学,2020.

[11]高官菊.从文学伦理学批评视角解读《天佑孩童》[D].河南大学,2020.

[12]董晶晶.共塑土地共同体[D].辽宁师范大学,2020.

[13]郝怡君.进化伦理学视域下的道德规范与先天问题[D].山西大学,2020.

[14]庞丽娜.文学伦理学批评视角下《大地三部曲》解读[D].哈尔滨师范大学,2020.

[15]罗可蔓.文学伦理学视角下的田纳西·威廉斯戏剧中“边缘人”形象研究[D].江西师范大学,2020.

[16]张薄.E·伯恩施坦的伦理学转向研究[D].西南大学,2020.

[17]彭曦葶.论《尼各马可伦理学》中的勇德[D].吉首大学,2020.

[18]张彤.学术文本中说明性信息的翻译[D].大连外国语大学,2020.

[19]李子一.边缘人物“班”的悲剧成因[D].辽宁师范大学,2020.

[20]张慧雪.美德伦理学具有道德客观性吗?[D].吉林大学,2020.

[21]黄瑾慧依.文学伦理学视角下的萨布里·穆萨小说《处处堕落》研究[D].上海外国语大学,2020.

[22]陈茜.文学伦理学批评视阈下的契诃夫作品研究[D].长江大学,2020.

[23]李嘉文.《宠儿》的生态伦理学研究[D].哈尔滨理工大学,2020.

[24]冯哲璞.成长与觉醒[D].桂林理工大学,2020.

[25]章贝妮.为理性美德伦理学解读孟子一辩[D].华东师范大学,2020.

[26]张翮.文学伦理学批评视角下的美国大萧条文学与次贷危机文学对比研究[D].南京师范大学,2020.

[27]李小歌.文学伦理学批评视阈下邓恩世界观的研究[D].河北师范大学,2020.

[28]焦婷.从文学伦理学角度解读《福尔赛世家》[D].河北师范大学,2020.

[29]郑加.托尼·莫里森《上帝救助孩子》的文学伦理学研究[D].河北师范大学,2020.

[30]马诗雯.合成生物学的伦理学反思[D].大连理工大学,2020.

浅谈中小学教师的道德人格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推出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特别是教育界的有识之士对《纲要》的重要性、先进性、及时性已达成共识,现在问题的关键是如何有效地实施《纲要》,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使其真正地发挥作用。在中小学教育的问题中,我认为最为重要的应是道德教育问题,而道德教育的关键是中小学教师自身道德水平的问题,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的道德水准,特别是道德人格乃是全社会进行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环节,这也是我们必须把中小学教师的道德人格作为研究课题的重要原因。� 人格问题乃“做人之道”。心理学认为,人格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内在组织,它包括人的思想、态度、兴趣、气质、潜能、人生哲学以及体格和生理特点等心理物理个体性的多面综合,简单地说,就是指个体的差异,也可以叫人格的个性特征。如果我们完全从伦理或道德的语境中谈人格,就是指人的品格,是指一个人道德品质的高低,也可以称人格的品质特征。所以,无论是从心理学还是从伦理学的视角分析人格问题,都很难区分开人格的个性特征和品格特征。这与过去的教学理论研究只重视物质世界问题的研究,不重视人的问题的研究,在有关人的问题上大多偏重对学生问题的探究,却常常忽视对教师本身的研究。心理学上的人格解释至少在两个方面是与伦理问题相沟通的。第一,道德人格是人格的组成部分。能够正视环境与个人的责任,因而对自身、别人或所居处的环境,能够正确适应的所谓“健全人格”,如从伦理学的角度看,亦可认定是一种道德人格。第二,人格的动力特征与道德问题相沟通,以某种行为方式行动或能以某种特定结构组合一系列外在行为表现的整合能力。所以,人格的心理学与伦理学的解释是沟通的,人格与道德问题有相关性,讨论人格建构不可不讨论道德教育,尤其是道德人格的建构。而道德人格的建构有外部和内核两个层面,前者指一系列的道德行为规范组成的外在系统的建设,后者指道德观念、情感、信念等内在系统的建构。由于中小学教师职业的特殊性,更应着力关注对自身的道德观念、情感、信念等的内在系统的建构,加强人格修养。我们之所以要将中小学教师的人格修养作为一个重大课题来研究,是因为在每个人人格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社会媒体是学习的源泉,有很大的社会化力量,在青少年生活的不同时期,这些社会媒体都有各自突出的作用,并在青少年成长过程中施加不同的影响,特别是中学教师的人格修养,甚至影响着学生们的终身,教师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带有社会责任,对学生人格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从学校教育来看,教师的人格,体现着教师之间的个性差异,诸如健康的情感、坚强的意志、稳重的态度、积极的兴趣、刚毅的性格和良好的品性等,这些因素在不同的教师身上的外在表现是不同的,具体反映在教师个体为人处事的道德风尚上,体现在不同的教学风格中,也表现在不同的德育环境里,而这些反映与表现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师德。可见,教师的人格与师德有着密切的关系。一切师德都基于教师的人格,因为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特征的体现。在学生的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父母的替身。学生都把师德高尚的教师作为学习的榜样,模仿其态度、情趣、品行,乃至行为举止、音容笑貌、板书笔迹等,由此可见教师人格的力量。学生往往从教师的言谈举止中发展其性格,从教师的品行中形成其品德,从教师的威望中完善其人格的全部含义。我们应该特别强调在理想的教师人格中,道德的纯洁性如雪一样洁白。不管有人还是无人,行动都是表里如一,不管面对什么样的学生,都能赋予公正的爱,这样的人格才是真正有魅力的人格。慈爱和权威是为师的特质,因而也是人格感化的根本动力。而慈爱和权威决不是对抗的二元的东西,而是由同一根源——教师高尚的人格涌现出的。没有爱就没有真正的威信,没有威信就没有真正的爱。金子般的人格,能给学生们带来足够享用一生的“热量”,能还给教育一个更加深刻的内涵,既使父母给予孩子们足够的爱,青少年的身心也并不一定能够健康成长,来自师长的爱是无声的,但却是最有份量的,学生们在学校里最渴望的就是来自教师给予他们的那种发自内心的爱。在学校道德教育中,要实现学生道德人格的提升就必须重视建构合乎时代的道德理想人格;道德理想人格的塑造要在神化人格与现实人格之间保持张力、取得平衡,使之既有现实性,又有一定的神圣性;理想人格追求在教育或修养中的具体落实应通过榜样人格——具有优秀人格魅力的教师作为中介去完成,对每一个个体而言,理想自我与现实自我既要以理想人格作最高参照系,又要以榜样人格作最切近的参照。所以,我们不仅要把教师当作教育目的和教育目标的执行者、知识的传播者,而且在大力提倡素质教育的今天,更应该突现教师的道德人格魅力。在学校,教师是学生最依赖的人,是学生的人格榜样,学生在教师那里获得信心和力量,学到高尚的思想品德。教师是学生情操的陶冶者,心灵的哺育者,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学生处在成长的过程中,他们还很不成熟,其成长不是自发的,教师要按照教育发展规律,在言传身教中去影响和指导学生健康成长,实现他们的理想人格。社会在发展,人们的观念也在迅速地发生着变化,学生对教师的要求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目前对教师特别是中学教师而言,最重要的问题是什么样的核心人格才是真正有魅力的人格呢?教育规律告诉我们,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没有兴趣就没有学习。新的教育氛围对中学教师首先提出更高的道德要求。教师必须具备极强的职业意识和职业道德,热爱学生,热爱教育事业,愿意为教育事业而献身,为此,他们应该不断地钻研业务,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认真负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凡是学生尊敬和爱戴的教师,都是有着较强业务能力的教师。教师要有渊博的知识并且善于把必要的知识传授给学生,发展学生的智力,在教师的服务中,使学生真正体会到掌握知识的乐趣与教师的人格力量。为了实现教师对学生的真正的爱,教师要具有较好的心理素质和思想素质,表现为有理想、有道德,善于处理人际关系,能够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一言一行能成为学生的表率。教育是双边活动的过程,只有学生对教师道德人格的认可,师生关系融洽才能使教育取得成功。创造性、创造精神是中小学教师人格魅力的重要内容。创造精神是和保守、守旧思想相对立的,一个具有创造精神的人在这样一个信息瞬息万变的社会中,对信息的捕捉、吸收、筛选和运用,都需要有新的思维方式。这就要求每位教师要有敏锐的观察力和准确的判断力,去捕捉新的有价值的信息,并会对庞杂的信息进行筛选、分析和整理,从中找出主要的问题,据此做出决策,指导行动,以取得最佳的教学效果。在对信息的处理上,不仅会用科学的思维方法做定性分析,还会利用数学及其他科学手段做定量分析,把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很好地结合起来,加强思维的精确性。一个具有创造精神的人,一定是敢想、敢干,有勇气独辟蹊径,有能力开拓新的领域,敢于创新,想前人所未想、做前人所未做的事。关于这一点,目前同仁们还有不同的看法,争论的焦点是中小学教师到底该不该从事一定的科研活动,教师们应该是只依据教学大纲传授知识,还是在具备一定的教学能力的同时也要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承担一些课题研究;教师的科研能力是否会对其正常教学有帮助的问题。我认为,开放思想是时代对人的素质提出的要求。在人们的思维方式上,也应该有新的转变,要改变思维的参照系,扩大思维的空间范围,从过去那种狭隘的、封闭型中解放出来,变为宽广的开放型。要使人们的思维在更广阔的领域中驰骋,以发展人们的创造精神,中小学教师也不例外。低水准、低素质的教师既使能够完成教学任务,也很难培养出高素质的学生,但高水准、高素质的教师通过言传身教就一定能培养出高素质的学生,而且其先进的、甚至是超前的思维方式会使所有的学生受用终身。独立的人格才是真正的人格。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品德高尚的教师应该具有能够摆脱物质诱惑、耐得住寂寞、淡薄名利、喜欢独处和隐静的品质。赖以指导教师人生目标的是他们所具有的价值观和情感,对待那些能引起人们混乱的事情常常能保持超然、平静、泰然自若的态度。他们很容易找到自我克制的方法,以及找到使自己保持平静和安详的方法;因而教师能做到在处理个人名利、灾祸时不像一般人那样反应强烈。他们能做到在有失尊严的情境中也有能力保持自己的尊严。这种自我克制是根本不同于严厉和冷漠的。由于教师的独立自主,因此总能不受环境的约束,比依赖外部世界更多地依赖自己的内心世界。他们呈现出一种清新不逊的鉴赏力,以敬畏的、惊奇的和愉快的心情体验其一生中遇到的各种事件。由于内心世界的纯洁,使他们对每个学生或每次日出都像第一次见到那样感到美丽和令人激动。他们表现出对自己、对别人以及对整个自然的最大的认可,他们所能做的就是让这个世界更加美丽。

1、把没有伦理编号的论文筛选进行查重。2、选定期刊,到相应分类的期刊当中挑选。3、选定期刊之后,可以通过邮箱、在线投递、微信QQ等发表。4、等待审稿就可以了。

发表伦理经济学论文的目的

研究“人”目的也是“人”

您好! 经济伦理学是以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道德现象为研究对象,涵盖宏观经济制度、中观经济组织和微观经济关系中所有与道德有关的问题的一门新兴交叉学科。 经济伦理学是交叉学科、综合学科。其学科性质,规定了对于它的研究方法的独特性,就是在经济学和伦理学之间,寻求切合点、架通由此达彼的桥梁、对于两者进行沟通、融合。 当代意义上的经济伦理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分支学科,兴起于是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的美国。80年代以后,国外经济伦理学进入了全面发展的新阶段。经济伦理学从美国和日本扩展到了加拿大、西欧、澳大利亚和东南亚等地,各个国家根据本民族经济文化的特点,建立了不同的经济伦理模式。并且,经济伦理学开始进入了各国的大学,开始成为一门重要的必修或选修课程。在这一时期,经济伦理学的研究和交流机构亦纷纷建立,经济伦理学的专门刊物正式创刊。例如,80年代,美国、加拿大和西欧的30所大学建立了应用伦理学研究中心。研究对象: 第一,经济学视野中的经济伦理学。一些经济学家认为经济伦理学是研究经济运行过程中的道德价值体系,他们虽然强调道德调节在经济发展中是超越政府和市场的重要力量,但他们更多关注的似乎是经济体制、产权制度和经济规律等对伦理的影响。 第二,管理学视野中的经济伦理学。有学者把bussiness ethics译为”管理伦理学”。他们认为,经济伦理学是在工商管理领域内发展起来、在大学的工商管理学院或商学院开设的一门管理课程,因此,它的研究对象是经济管理活动和经济管理领域中的行为规范或制度。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进行管理。 第三,伦理学视野中的经济伦理学。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一,经济伦理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经济伦理学即企业伦理学,而广义的经济伦理学是一门研究经济制度、经济政策、经济决策、经济行为的伦理合理性,并研究经济活动中的组织和个人的伦理规范的学科;二,经济伦理学的基本问题是经济价值与伦理价值、标准、要求的关系问题,基本任务是发现、找到伦理学与经济学两者的结合点、重叠点,由此找到解决两者冲突的基础和原则;三是经济伦理学是研究人们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完善人生和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的道德原则和规范的科学。经济伦理学的本质在于使人们明确经济领域的善恶价值取向及应该不应该的行为规定。 对一门独立学科研究对象的定位,只有用全面的、联系的、发展的观点去分析,才可能得出科学的结论。这里,必须对经济伦理学与经济伦理规范、经济伦理思想和经济哲学的相互关系进行研究,以帮助我们更准确地界定经济伦理学的学科含义。 首先,要把经济伦理学与经济伦理规范体系区分开来。经济伦理规范主要是指与经济有关的活动中的伦理“应当”,包括经济制度和经济政策、经济决策中的伦理基点、经济活动各个环节中应当遵守的伦理规范,等等,例如,质量第一、平等交换、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可持续发展观等等都是经济伦理规范,由各种经济伦理规范,可组成经济伦理规范体系。这些经济伦理规范及其体系与经济伦理学密切相关,但并不等于经济伦理学本身。经济伦理学要把经济伦理规范作为重要研究对象之一,以揭示经济伦理规范的产生、变化及其规律。经济伦理学的研究对象还包括其他方面,如经济与伦理的关系、经济领域的道德活动等,这些都不是经济伦理规范所能涵盖的。 其次,要把经济伦理学与经济伦理思想区分开来。经济伦理思想和人类的文明史、文化史一样悠久。中国古代的儒家思想家,如孑L子、孟子等,早在春秋战国时代就对经济与伦理的关系,义利问题,生产、分配、交换、消费行为中的伦理道德问题阐述了十分深刻的思想,如“见利思义”、“见得思义”、公平交易、童叟无欺等。这些思想传统一直延续下来,成为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经济伦理思想在西方出现得也很早,在古希腊时期,亚里士多德关于如何对待财富、如何获得财富这些经济伦理学中的重要问题就有集中的论述。欧洲中世纪著名的经院哲学家、伦理学家在“黑暗的时代”对买卖交易中的欺、经商和高利贷的道德评价等方面阐述了自己的观点。近代以来,亚当·斯密在《国民财富论》和《道德情操论》中,提出了许多重要的经济伦理学思想,而且这似乎成为一个传统,即西方著名的经济学家在阐述其经济学思想时,几乎都会谈论经济伦理思想。但是,经济伦理思想与作为一门学科的经济伦理学还是有本质区别的,孑L子有经济伦理思想,但孑L子并未建立经济伦理学;亚当·斯密的《国民财富论》和《道德情操论》也不是经济伦理学的教科书。经济伦理学的学科体系正是在前人的经济伦理思想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是对经济领域中表现出来的道德现象体系化、规律化的认识。 第三,要把经济伦理学与经济哲学区分开来。对经济哲学人们有不同的界定,一种观点认为经济哲学就是政治经济学,一种观点认为经济哲学以经济理论的前提和基本概念本身为研究对象,一种观点认为经济哲学以社会的经济系统为研究对象。无论人们对经济哲学的具体研究对象持什么不同的看法,但有一个前提却是相同的,这就是都把经济关系或经济活动中的哲学问题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包括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社会经济系统的运行及其规律问题、经济发展与人的发展的关系问题,等等。尽管在这些问题中,也必然包括许多伦理道德问题,但对这些问题人们仍然首先是以哲学的眼光而不是以伦理的眼光来加以评判的。经济哲学的视野较之经济伦理学的视野要更加宏观,不是局限于具体的道德现象,而是要研究整个经济活动的一般规律。经济哲学可能对所涉及的现象作价值评价,也可能不作价值评价,而且这种价值评价并不都是道德价值评价;而经济伦理学则一定要对所涉及的现象作出价值评价,并且一定是道德价值评价。 通过以上简要地分析、考察、研究,我们可以给经济伦理学大致下这样的定义:经济伦理学是以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伦理道德现象为研究对象,揭示经济活动中道德的形成、发展和发挥作用的规律,为社会和个人的经济行为确立道德价值准则和道德理想的科学。

伦理学 一、学科概况 伦理学是研究伦理、道德的学科,在哲学的真善美知识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伦理学对于影响社会发展的价值目标、调节社会伦理秩序、提高人的思想道德素质以及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伦理学作为一门学科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它经历了古代、中世、近现代的发展,中外伦理思想史已经积累了丰富的伦理思想。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是人类伦理思想的变革和发展。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和需要,伦理学逐渐从道德哲学向理论与应用相结合的方向发展,已经形成了多层次、多分支的学科体系。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伦理学的指导思想,伦理学与中外哲学史、美学、科学技术哲学以及宗教学等学科有密切联系。 二、培养目标 本学科培养具有良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优良的品德和学风,从事伦理学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科研、教学和实际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毕业后,可在有关部门和单位从事理论宣传、思想教育、新闻出版、行政管理等性质的工作,或在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

发表伦理经济学论文的意义

1、应用些什么?对于伦理学理论的应用有两种主要的方式:体系的和部分的。前者如蒂洛(J.P.Thirous)把人本主义伦理学应用于各个应用领域(《伦理学:理论与实践》,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罗尔斯(J.Rawls)把一种契约主义伦理学应用于社会的基本制度和人的目的--价值体系(《正义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更多地被采用的方式是部分地运用伦理学的理论,而不是把一种体系用于所用应用场合。例如,在不利人群的权利问题上应用罗尔斯的差别原则理论,在生命伦理学问题上应用人本主义或宗教伦理学的生命价值理论,等等。部分应用理论的模式总体上有更大的灵活性,可以根据不同应用主体的性质援引不同体系中的有关理论作为持某种立场或政策主张的论据。所以,部分地应用伦理学理论的实践自然地引向混合的伦理学理论应用方式。在混合模式的应用中,对某种立场或政策主张的支持或反对常常由不同论据构成,这些论据是不同的伦理学体系的构成部分,每一个单独论据的周详解释在那个体系自身之中,不过它们在所讨论的案例等等中又共同构成对那种立场或政策主张的支持或反对。基于同一种伦理学理论或它的不同部分,常常既可以对一种立场或政策主张提出赞同的论据,又可以对它提出反对的论据。所以直接应用伦理学理论常常使讨论者陷入困难。而且,由于这些论据的深层的解释在那些伦理学体系中,那些解释不易成为判定这种立场或政策主张时的直接考量。看起来,应用那些在不同伦理学体系得到过不同形式的表达的伦理学原则(而不是直接应用理论)是更好的选择。每一个这类伦理学原则都集中了它在不同伦理学体系中得到的解释,这些解释在当下的这个原则上相互吻合、相互支持,所以它们成了会通不同体系的重要伦理学视角(perspective)。同时,每一个这类原则也集中了一般应用意义上的最重要的那些考虑,这些考虑构成了把这个原则应用于实例的重要基础。不过,由于这类原则在不同体系中以不同方式被表达,要把它们应用于具体的案例或场合等等,对于它们先要做形式化的表达,使之成为一个明确的、形式化的规范性(规约性)陈述。莫舍尔(E.Morscher)、纽迈尔(O.Neimaier)和西蒙斯(P.Simons)认为这种表达重要的是要表明一个原则成立的所有重要的条件,并且在表明所有这些条件之后再说出规范性内容。所以,对一个伦理学原则的形式化表达可以表现为:对每一个x,y,z,和每一个时空场合t,如果有条件1,2,3,……n,则P(x,y,z,……t)。(《一个麻烦世界中的应用伦理学》,克鲁韦尔学术出版社,1998年)。原则应用模式的所遵循的观念是:可以被应用于一个案例或场合的,是那些与案例相关的重要的、可以作出这种形式化表达的伦理学原则。在某些案例或场合,适用的是一个这样的原则。在更多的案例或场合,适用的是多个这样的原则。这些原则构成我们在那个案例或场合中的重要考量。2、应用于什么?首先是行为。应用伦理学象它的母体一般规范伦理学一样有一个共同的假设:在所说的行为案例或场合,可以最终找到某种正确的、合理的行为方式,即使目前还没有找到它。至少是,应用伦理学认为这种努力值得做。应用伦理学质疑的只是理论伦理学已经提供了现成答案。它要验证这一点,然后作出判断,看看伦理学原则是否由于必须考察新的条件而作出补充或修正。所以,应用伦理学象是把已经表达的伦理学原则当作“成文法”,把提出考察的行为案例或场合当作“实验性案例”。在一个这样的案例或场合中,有某个或某些新条件似乎要求得到伦理的考量。那个或那些新的条件似乎在使得某个或某些原来得到表达的条件失效,从而使那个或那些伦理学原则的结论归于无效。或者,那个原则或那组原则中的每一个如果要使自己有效,就似乎需要把这种或这些新条件考虑进来。这些行为或场合,既可能是现实地存在的,也可能虽然是设想的、但非常可能会出现。不过,这类行为虽然在许多场合中涉及的是某个人的行为考虑或选择,它们却不是私人的行为,而是同伦理学原则相关的“公域”的行为。所谓“公域”的行为,在强意义上是指对于某个“一般他者”的行为,在弱意义上是指对于“一般他者”可能有效力或诉诸力的行为。一个妇女同意为另一妇女做“代孕母亲”,一个人决定自费生产一个自己的“克隆人”,这虽然是某个人自己的个人的选择,它们却构成“公域”的行为,前者是强意义上的,后者是弱意义上的。所以,每个这样的行为案例或场合,不是在把问题提给个人,供他们做私人决定时参考,而是在把问题提给一个伦理社会。伦理社会是一个范围有时大、有时小(尽管相对稳定)的伦理话语共同体,在这个共同体中,人们对所说的话题有基本的共同理解。对某种特殊的友爱的理解可能只存在于两个人之中,对作为一般感情的友爱的理解可能存在于一个民族中,对诚实的一般观念的理解则可能存在于大多数民族的成年社会中。一个行为案例或场合在提给一个伦理社会时,这个社会便被期望对这个案例或场合作出集体的选择,即以“调动全社会的智慧通过协商和讨论进行权衡”的方式,承担起集体的选择的责任。(甘少平:《伦理智慧》,2000年) 今天已约定俗成的同伦理学原则相关的主要“公域”行为有:同社会政治-法律相关的行为,同经济相关的行为,同科学技术相关的行为,同生命评价相关的行为,同环境相关的行为。其次,显然是由于罗尔斯的工作,制度成为应用伦理学原则的重要的对象。社会的基本制度是一个政治社会的最重要的主体,它的存在就在于它的规则与程序中。制度的规则与程序就是制度本身,它规定了制度下的活动的基本性质。(罗尔斯:《正义论》第10,43节) 制度下的活动的特征,比如它是否有趣、引人入胜,它采取了何种策略,则是一些附加上去的特点。与制度本身的规则相比,它们是次一级的性质。(霍曼(K.Homann)、布罗莫-德里斯(F.Blome-Drees):《经济伦理和企业伦理》(1992)第20-21页) 这种理论显然不仅适用于社会的基本制度,而且适用于人们社会地建立的其他制度。应用伦理学家们就循着这一理路讨论了更多的属于次层的制度:市场制度、企业制度、税收或财产转移制度、教育制度、医疗制度等等。基本的结论是:如果这些制度下的个别行为的性质(不是特征)决定于这些制度的规则体系,那么显然这些行为的性质上的改进就决定于制度的规则与程序的改进。应用伦理学显然还把伦理学原则应用于某些相关的事件。事件不是主体,但常常是同伦理学评价相关的对象。在一个事件中,相关的个人行为者与相关的制度的作用是交织在一起的,而且相关的个人倾向于以制度的作用来掩盖个人在事件中的考虑的倾向性。例如无论是索拉纳还是克林顿或克莱尔,都在轰炸南联盟后坚持修改北约宪章,以便由这种制度的倾向承担起事件的责任。不过,在对事件进行评价时,人们似乎倾向于在确定制度的责任的同时,也区别出个人所应承担的责任,特别是当这个事件被认为明显地违反人们的道德良知和公认的伦理学原则时,就象纽伦堡审判表明的那样。3、为了什么而应用伦理学原则应用伦理学把伦理学原则应用于个人的、制度的行为以及事件,直接的目的是为解决实际的伦理纷争,求得一个伦理社会的共识和集体的行为选择。每一个真实的应用伦理学案例或场合,都包含着实际的伦理学纷争。对这些纷争,应用伦理学反对诉诸个人的道德直觉作出选择,而主张通过相关的伦理学原则集中那些最为重要的伦理学考虑,并通过对这些考虑的周详考察,辨明其重要程度,确定它们的排序,然后弄清这些考虑中是否遗漏了什么。显然,对于一个真实的行为案例或场合,如果一个伦理社会能够在确定这种相关考虑的排序以及应当补充些什么问题上取得共识,那个伦理纷争的解决就为期不远。4、怎样应用伦理学原则既然应用伦理学要应用这类原则解决实际案例中的伦理学纷争,对伦理学原则加以考察就是十分重要的,尽管这不是应用伦理学的直接目的。应用伦理学考察伦理学原则是通过个人的、制度的或作为事件的行为案例或行为场合。应用伦理学首先需要验证这类原则的有效性,并且在发现了真正有意义的案例时弄清这些原则的条件中需要补充的东西。应用伦理学还要检验这类原则的可被接受的程度,以便确定这些原则在作为伦理社会的共同的行为选择时是否需要作出必要的修正或调整。所以,应用伦理学应用伦理学原则于个人与制度的行为与事件的基本方式是一种双向的思考过程。这种方式用罗尔斯的术语来说就是“反思平衡”。通过“反思平衡”,我们把相关的伦理学原则同相关的行为案例或场合两者相互联系起来。首先,我们从一个案例或场合来寻找相关的伦理学原则。只有在其形式化的表达中所有得到陈述的条件都在案例或场合中得到满足的原则才是这样的原则。然后,我们从这类原则来思考那些完全满足其条件的其他案例。通过比较当下的案例与原则的所有条件得到满足的其他案例,我们就可以弄清楚当下的案例是否要求原有条件之外的新的条件,或是否使某个原来得到陈述的条件归于无效。在这样的原则有多个的情况下,我们还需要把各个原则包含的那些考虑(每一个条件陈述便是一种考虑)加以权衡,看看这些考虑是否相互对立或冲突,然后看看是否可以根据这些考虑的重要程度确定一个排序。显然,涉及多个伦理学原则的案例要求更为复杂的考察:对立或冲突的考虑的取舍,不同伦理学原则的那些考虑的综合的排序,一种综合的解决的可接受性,都需要从实际的案例得到验证,才能形成补充或修正伦理学原则的建议。不过,象在所有伦理学问题上那样,我们所能够期求的只是在一个伦理社会中的接近于合理的解答。5、应用伦理学作出了哪些贡献尽管对于应用伦理学目前还有不少争论,但是有一点看来得到了公认:最近30年的应用伦理学的讨论已经推进了伦理学的讨论,并且使它从纯形式主义的讨论中解救了出来。(《现代伦理学新趋向》(中国青年出版社,1990年)第270,343页) 应用伦理学恢复了实践的概念在伦理学讨论中的应有地位,它使伦理学的讨论从关注态度、情感、愿望转到关注境遇、需要和利益,使哲学家重新回到寻求“公正”、“合理”的道路上。(同上,325页) 应用伦理学强调了伦理学理论与原则需要经受经验事实的检验这件事的重要性,它在推动伦理学克服满足于一般性的表达而不考虑它是否可以应用的偏弊。应用伦理学一定程度地焕发了伦理学研究的活力:它表明伦理学必须克服它自身的僵化并改变各种理论间的壁垒森严的状况;它通过引入对伦理学原则的形式化表达与分析,澄清着伦理学原则间的一些可能的冲突;它表明了伦理学原则有必要通过考虑新条件或可接受性而作出补充或调整。不过,正如应用伦理学的理论思维过程自身所表明的,应用伦理学决不可能单独地解决好这些任务。应用伦理学的任务本身也依赖于伦理学理论对这一任务及其前提的理解。应用伦理学必须同理论伦理学携手才能推进上述这些任务。

伦理学的意义伦理学与哲学有着密切的关系。哲学是伦理学的理论基础,人们的世界观和历史观对人们的道德实践有着直接的影响。同时,伦理学与美学、心理学、社会学以及教育学等学科也相互影响、相互渗透。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伦理学的理论在分化和综合、对立和融合中逐步完善,其研究的领域也在不断扩大。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伦理学的社会价值将不断提高。 附:直到今天应用伦理学基本上还只是一个相当笼统的概念,它只不过是关于诸如医学、经济、政治、生态、科技及国际关系等不同领域的现实的伦理问题之研究的一个总称。 而现代意义的医学伦理、经济伦理、政治伦理、生态伦理、科技伦理、两性关系伦理、媒体伦理、网络伦理、动物伦理及国际伦理等等是最近二十年来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与社会生活的深刻变化而兴盛起来的哲学学科,它们试图对各自领域中涌现出的紧迫的伦理道德问题,提出某种有说服力的解答。例如: 医学伦理是应用伦理学中发展最为迅猛、争议最为激烈的一门学科之一。众所周知,珍视与保护生命是传统伦理学的一项基本原则。然而这一原则在现实的医疗实践中经常受到堕胎、植物人等问题的挑战。这就在医学伦理界引发了对一系列相关课题的论争:生命有没有价值等级?人类胚胎是否算人?如果不是,胚胎发展到何种阶段才算是人?怎样给死亡下一个定义?以脑死作为标准取代传统的心脏停止跳动之标准,从心脏还在跳动但已脑死的人体中摘取健康器官的行为是否合乎道德?如何实现医疗资源的公正的分配?另外,传统医学伦理对医护人员的道德要求主要是“关护”、“不伤害”,在这里并不十分注重诊断、治疗和纯粹研究过程中病人自身的同意或拒绝的权利。而当代医学伦理则要求医生应更多地考虑到病人在决策中的参与,并通过向病人告知未来治疗活动的意义、机会、后果和危险而为病人的自我决断创造条件。病人的知情权、隐私权、艾滋病病人的受尊重及受保护之权益、绝症病人选择安乐死之权益以及如何处理医生的救死扶伤的职责与病人的自决权之间可能发生的冲突等等,构成了当代医学伦理学家研究与争议的基本课题。 经济伦理不仅涉及到国家经济政策的宏观调控,涉及到企业在生产、销售、广告等各个环节在道德方面的认知与自我约束,而且还关涉到个人在生活方式、物质消费上的道德选择。在经济伦理领域中人们曾经就如下课题进行过争论:经济主体如何理解赢利欲望与道德要求之间的关系,如何处理两者之间的冲突?曾经有人认为,经济行为原则上不受伦理的影响,赢利欲望是一回事,道德要求是另一回事。谈经济伦理对于企业家来说无疑是一种苛求。然而随着市场经济本身的成熟与发展,随着人们对市场经济之本质的认识的逐步深化,大多数人已经感受到:企业家不能满足于充当只知赚钱的经济动物,作为人他应当拥有一种对道德境界的向往与追求;退一步说,良好的道德形象从长远来看对于企业而言实际上肯定也是一种宝贵的战略投资。因而从本质上讲,赢利欲望与道德要求是和谐一致的。然而市场经济是竞争激烈的经济,在这一前提条件下仅仅指望经济主体的自我道德约束是远远不够的。在企业家遭遇到由于宏观制度的缺陷所造成的伦理冲突、道德悖论之时,重要的就不在于企业家个人的抉择,而在于能否建立一种符合伦理要求的游戏规则。游戏规则是指经济主体活动的外围条件,它为经济主体规定行为方式,指导他可以做什么,不可做什么;它规定竞争者们的起跑线。道德要求正是在这里体现的。在市场经济的结构中,个体的行为不能说是善还是恶,而只能说是适应还是不适应市场。若某种经济行为被证明是不道德的,因为市场逼迫经济主体这样做,那就不是企业家的问题,而是游戏规则的问题。所以在经济活动中,不能仅仅强调个人的正当的行为,而是还更应强调正当的结构。道德应不再是作为对个体行为的评判标准,而应被视为在一个对所有市场参与者都有约束力的外围条件中起作用的重要因素。每个经济主体的道德义务就在于积极参与经济制度与规则的改革。这就是目前伦理学界经常讨论的所谓结构伦理或制度伦理。除了宏观制度层面的伦理问题之外,经济伦理也体现在中观层面的企业行为内部。企业遇到伦理问题,如何解决呢?那就是要通过所有当事人都参与的对话交谈来解决。企业应有这样一种道德敏感性:任何一种经济行为,在其后果有可能影响其他人的情况下,原则上就必须放弃。如果不放弃,就必须通过和平的对话和交谈,在理性论证与自愿的条件下,形成一个包括企业与被企业行为所影响的人在内的所有当事者都能接受的共识,保证利益的共享和后果的共同承担。这样一来,对话作为一种操作程序构成了企业伦理的核心。相应于所谓制度伦理或结构伦理之说,我们也可以称这种意义上的企业伦理为程序伦理。 政治伦理一方面研究宪法、政体的伦理特征,另一方面探求政治论争的道德内涵。政治伦理中各种各样的理论从古至今一直都是围绕着对自由、平等与公正的论证来展开的。随着应用伦理学的兴起,除了两种自由主义(亦被称为自由主义与共同体主义)之争外,有关社会财富的公正分配的问题也已成为政治伦理学的一个核心内容,这一内容在西方具体表现为如下的争论:国家有没有权利通过征收累进税的方式将富人合法获取的财富的一部分提取上来,然后作为社会救济金再转发给贫困的人,从而使本属道德范畴的扶贫济困的行为法规化,即以强制性的方式实现社会的道德理想?赞同的一方认为只要符合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与共识,国家就有权这样做。而反对的一方则主张国家行为的合法性来源于预先设定的法律原则。法律上的最高原则就是禁止强迫他人的意志,只要他并没有以暴力或欺的手段强迫别人的意志。因此,国家只要超出禁止强迫他人意志这一最高的法律之界限而追求社会福利或繁荣的目标,具体而言通过强制性的税收——尽管纳税人并不乐意——来实现对弱势群体的援助,便完全是不合理的,甚至可以说是非法的。 法律伦理所探究的是立法程序与法律规范本身的道德性,其目标在于使伦理要求在相应的社会机制中得以实现。一般而言,道德是法律的基础,法律则是最基本的道德。相对于道德,法律具有明确、时效、强制性的约束力与制裁力的特点,而道德则不然。因此从整个社会的宏观角度来看,道德归根到底必须依靠有效的法律体系才能发挥作用。然而在特定的情况下,法律与道德也会发生矛盾或冲突,如某种法律、法规本身并不公正、不道德。于是,就会出现两难抉择:人们是应当守法,还是违法并按照道德的要求行事?这大体上就体现了所谓天赋人权(das Naturrecht)与现行法(positives Gesetz)之间可能的矛盾与冲突问题。解决这一难题的前提,是先要区分下述三种情形:第一种是在法制国家里,法律本身不够完善,并不合乎公正概念的所有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公民仍应遵守法律,因为此时法律在社会稳定与安宁方面所起的作用远远重于法律的某些不完善所带来的后果。况且公正概念本身也包含着对社会稳定的保全以及与此相关的价值,换言之,对现行法律的恪守本身也就是公正概念的要求。第二种情况:虽是在法制国家,但法律已严重违背了基本的人权价值,甚至成了压迫民众的规范。在这种与公正概念根本冲突的法律面前,民众的不顺从便就是正当的了。如印度的甘地对英国殖民统治的反抗,美国黑人马丁·路德金对种族歧视政策的抗争等。公民公开的、非暴力的反抗的目的,在于从根本上改变这种不公正的法律秩序。第三种情况是在法西斯国家,民众不可能也不应当守法,除了暴力革命推翻专制政权之外没有其它出路。但是目的与手段的合宜性也是一项必须遵守的重要原则,例如对无辜平民的生命财产就不得伤害与破坏。然而上述三种情形往往是复杂地交织在一起的,如何作出有效的区分便是一个不小的难题。 生态伦理:从宏观层面来看,与人类未来的生存问题关系最为密切的是生态伦理。这里最难理解的理论课题在于:我们保护动物、环境和大自然,最终是为了人类自己的利益还是这些被保护的对象本身就拥有着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因而人类不得予以危害?赞成前一观点者被称为人类中心主义派,而赞成后一观点者则被称为大自然权利派。生态伦理学中最难解决的实践课题有两个:第一,在生态危机日趋严重的今天,如何处理当代人利益与未来人利益的关系,具体而言,如何在不违背民主理念的前提下,促使民众对已习惯化了的现实利益作出主动的放弃,从而使未来人类的权益得到切实的保障?第二,如何公正地分配与协调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保护自然环境上的责任与义务?

法律的辅助工具!

伦理学所要研究的问题很多,有没有基本问题?如果有,是什么?对此我国伦理学界一直存在分歧。 有一种流传甚广的观点认为,道德与利益的关系问题是伦理学的基本问题。这个问题包含两个方面:第一是,道德意识与物质利益谁决定谁的问题。这个问题决定着对道德本质、规律、作用等问题的回答。也就是说,决定 着伦理学的哲学基础是唯物论还是唯心论的问题。第二是,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谁服从谁的问题。这个问题决定着伦理学所建构的道德规范体系的基本原则。也就是说,是个人主义还是集体主义的问题。(参见罗国杰主编:《伦理学》,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0~12页)但也有人提出,善与恶的关系问题才是伦理学的基本问题。因为善与恶是道德中的特殊矛盾,也只有伦理学才研究善与恶的矛盾;善与恶的问题也是古今中外一切伦理学家、学派都要研究的中心和重点问题;善与恶的矛盾也是道德和伦理学发展的动力,并贯穿在人类生活的始终及其一切领域;善与恶也是伦理学范畴的核心。(参见魏英敏:《当代中国伦理与道德》,昆仑出版社2001年8月版,第78~85页)另外,也还有人提出,道德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关系是伦理学的基本问题;伦理学的基本问题是道德的性质、起源和标准问题;伦理学的根本问题是科学的说明什么是善的问题。 笔者认为,在上述五种观点中,前两种观点都有合理性,只是还不够全面。后三种观点都已经部分地包含在前两种观点中。伦理学的基本问题应该能涵盖道德现象的各个部分,而不应该只涵盖道德现象的一部分内容。伦理学所研究的道德现象包括了道德理论、道德规范、道德活动、道德心理四个基本部分。那么,道德与利益的关系也罢,善与恶的关系也罢,都不能涵盖道德现象的这四个基本部分。所以,我们应当从道德现象的四个基本组成部分中分别找出各自的基本问题,这样一来,伦理学的基本问题就必然有四个,而不是只有一个,即善与恶的关系问题是道德理论的基本问题;义与利的关系问题是道德规范的基本问题;知与行的关系问题是道德活动的基本问题;荣与辱的关系问题是道德心理的基本问题。总起来说,伦理学的基本问题就是善与恶、义与利、知与行、荣与辱的关系问题。 善与恶的根源、性质和标准等问题,是道德理论的核心问题。人类道德观念起源于善与恶的现象及其矛盾。要是生活中没有恶的危害性,人类也就不会去追求善。没有对善的追求和对恶的斗争,也就不会有道德问题和伦理学的存在。正如罪与非罪是法律意识的核心问题一样,善与恶是道德意识的核心问题。但是,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民族、不同的阶级,往往有不同的看法,伦理学就是要科学揭示善恶标准的性质及演变规律,努力促进人们形成较为统一,且与自己所处时代相适应的道德认识。 善恶标准同人们对利益的追求有直接关系。在一定范围内,人们通过正当手段追求自己的利益,就是善的行为;采取不正当的手段去追求利益就是恶的行为。那么,这个范围的界线在哪里?什么样的手段才是正当的?这就需要用道德规范来规定。世界上恶的表现有多种多样,其中大部分同人们对利益的不正当追求有关。为了减少恶的现象发生,就必须对人们追求利益的行为进行规范。道德就是要通过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信仰的关系来扬善抑恶;就是要通过调整现实与理想或实有与应有的关系,来引导人和社会向着更加进步、文明和理想的方向发展。所以,道义与功利,即义与利的关系问题,是道德规范体系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 道德理论和道德规范的实践性都很强,如果脱离道德实践,再好的理论和规范也没有价值。道德修养、道德教育、道德评价等道德活动现象的核心,就是要解决知与行的问题。“知”,就是道德知识;“行”,就是道德行为。伦理学不仅要帮助人们提高道德认识,形成正确的道德价值观念,还要培养人们的良好品质和习惯,指导人们进行正确的道德行为选择。知行关系,既是哲学认识论问题,又是哲学价值论和伦理学问题。在中国哲学中,许多哲人曾就知与行的先与后、难与易、分与合等问题进行过长期讨论。无论知识论还是道德论,都强调行的重要性。古人说行是知的前提,就相当于我们现在所说的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古人说知行合一,不能行就不是真实的知,就是在道德认识与道德实践的意义上说的。只有道德的理论和规范,而不能付之实践,见诸行动,就等于什么也没有。因此,伦理学的任务不能只是帮助人们认识道德现象,还必须深入研究知与行的关系,特别是要研究知向行转化的机制,以便引导人们把道德理论和道德规范付诸实践。 荣辱观念是将道德之知引向道德之行的心理机制。以守德为荣,以失德为耻,这是人类普遍的道德心理,也是人之为人的底线,是人格的基本点。人有耻感或羞耻心,是保持做人尊严的自因。一个人如果恬不知耻或不以耻为耻,就是自毁人格。人格就是做人的尊严、资格和价值。违背道德,自毁人格,就等于丧失了做人的尊严、资格和价值。正是这种荣辱信念,支撑着人类的道德实践。早在春秋时期,管子就提出了“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牧民》)的思想。孔子也提出“行己有耻”,(《子路》)认为“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为政》)。如果说“耻感”是对善的否定性把握,那么“荣感”就是对善的肯定性把握。有耻感就表明对善的认同和追求。没有耻感就不能具体把握善,因而也就不能具体感受到为善的光荣和高尚。如果一个社会不以恶为耻,没有对耻的厌恶和鄙视,没有对恶与耻的处罚,则既无耻,也无荣。由于荣与辱的重要性,决定了其必然成为伦理学的基本问题之一。 探讨伦理学的这四个基本问题,是为建构完善、成熟的伦理学体系服务的。换句话说,评价一种伦理学体系是否完善、是否成熟的标准,就是要看它对伦理学的基本问题解决得怎样,看它是怎样回答善与恶、义与利、知与行、荣与辱的关系问题。这几个基本问题解决好了,其他问题才有可能解决得好,伦理学的意义和价值也才能表现出来。

已经发表的护理伦理学论文

道德的功能:调节人与人、人与自然关系,以使个人利益、社会利益协调一致,并保持人类生存环境的动态平衡。道德现象是由道德意识现象、道德活动现象、道德规范现象构成的有机整体。 道德的特征:阶级性与全民性的统一、变动性与稳定性、理想性与现实性、自律性与他律性、协调性与进取性。职业道德的特点:专业性、多样性、稳定性、适用性。 护理道德特殊性:全人类性与人道性、继承性与时代性、规范性与可操作性。 护理伦理学研究对象:护士与患者、与护士及其他医务人员、与社会之间、与护理科学、医学科学发展之间的关系。护理伦理学研究内容:基本理论、规范体系、基本实践、道德难题。 学习护理伦理学的意义:可以提高护士的道德水平及使之成为德才兼备的护理人才;有利于实践护理技术与伦理的统一,提高护理质量;有利于医院及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护士解决护理道德难题,促进护理科学的发展。学习护理伦理学的方法:理论联系实际、历史分析、比较、系统。 我国古代优秀的医护道德传统为:济世救人,仁爱为怀;普同一等,尽职尽责;精勤不倦,博及医源;廉洁正直,不为名利。孙思邈《大医精诚》,扁鹊:与巫医做斗争。董奉:杏林春暖。医学之父:希波克拉底。秋瑾:《看护学教程》。 护理道德品质的特点:共性与个性的统一;稳定性与可变性;相关性与连贯性。护理道德品质的构成要素;护理道德认识、情感、意志、信念、行为。 义务论的意义:培养了一代代具有优良护理道德的护士;促进了护士为维护、促进人类的健康和护理科学的发展作出贡献;是护理伦理学的核心内容。局限性:忽视了行为动机与效果的统一、忽视了对病人尽义务于对他人、社会应尽义务的统一、忽视了护患关系的双向性。 功利论的意义:有助于护士树立正确的功利观,将病人的健康功利和社会大多数人的健康功利放在了首位,将有限的资源放到最需要的病人身上。肯定了护士的正当个人利益,调动积极性。弊端:容易导致利己主义、小团体主义的增长。它又分为行为功利主义和规则功利主义。 护理的基本准则的具体内容:救死扶伤、防治和护理疾病,(最基本的)实行社会主义的医学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健康服务。 护理道德的具体原则:不伤害原则、有利原则、尊重原则、公正原则。 有利原则对护士的要求:1)护士的行为要与解除病人的痛苦有关2)有可能解除病人的痛苦3)对病人的利害关系共存时,要是行为对病人产生最大的益处和最小的伤害4)护士的行为使病人受益而不会给他人带来太大的伤害。公正即公平或正义的意思。 公正原则对护士的要求:1)公正的分配卫生资源2)不仅在卫生资源分配上,而且态度上能够公正的对待病人,特别是老年病人、精神病、残疾、年幼等3)在处理护理纠纷、护理差错事故的处理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站在公正的立场上。 尊重原则对护士的要求:1)尊重病人的知情同意和选择的权利,对于缺乏或丧失能力的患者由其家属或监护人。2)要履行帮助、劝导、甚至限制患者选择的责任。 护理道德的范畴:权利与义务、情感与良心、审慎与保密、荣誉与幸福。 护士的道德情感主要表现在:1)同情心,最基本的2)责任心3)事业心,最高层的。 护士道德良心的内容:1)表现在为病人满腔热情和高度负责的服务2)是以护理道德的原则和规范作为自我评价的依据和出发点。 道德良心对行为的作用:1)行为之前的选择作用2)行为中的监督3)行为后的评价。审慎的作用:有利于养成良好的作风,提高责任感,避免差错事故;促进钻研业务知识和技术;促进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待病人。 对病人保守秘密,解密的条件:1)获得病人的同意后2)医学上认为没有像病人征求同意的理由,因解密是基于病人自身的利益3)医生护士有高于替病人保守秘密的责任,如传染病4)进行医学护理研究,经批准后可以采用,但不公开姓名,相貌5)当法律程序需要病人的资料时6)患者的秘密对他人或者社会造成了伤害的危险。 护士道德荣誉馆的内容:1)是建立在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基础上的2)是个人荣誉与集体荣誉的统一3)仅是过去的工作印记,不代表未来。道德荣誉的作用:对护士的行为起着评价与激励的作用。 道德幸福观的内容:是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统一;是个人幸福与集体幸福的统一;是创造幸福与享受幸福的统一。作用:促使护士自觉地履行护理道德义务,促使树立正确的苦乐观。 患者的道德权利:1)平等的医疗权利2)对疾病的认知权利3)知情同意权4)要求保守隐私权5)获得休息和免除一定社会责任权6)诉讼或要求赔偿的权利。患者义务:1)保持和恢复健康的义务2)积极接受、配合治疗和护理3)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4)支持医学和护理科学发展。 护患关系中的技术关系的三种模式:代理母亲模式、护士-技师模式、约定-临床医师模式。非技术关系的内容:道德、利益、价值、法律、文化关系。 护患关系的道德规范:1)热爱本职,精益求精2)举止端庄,态度热情3)尊重病人,一视同仁4)认真负责,任劳任怨5)语言贴切,保守秘密6)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护士相互之间的道德规范:尊重爱护,相互学习。团结协作,相互关心。 医护之间的道德规范:1)尊重与信任2)平等与协作3)制约与监督。护技之间的道德规范:团结互助,合作共事。以诚相待,相互关心。 社区卫生护理的特点:群众性、预防性、经济性、全程性。 社区卫生护理的道德规范:1)礼貌待人,文明服务2)任劳任怨,无私奉献3)格守规章,遵守纪律。家庭病床特点:护理内容全面、护患关系密切、易于开展心理护理。 家庭病床的道德规范:1)维护病人利益,即使准确护理2)自律慎独,优质服务3)密切协作,目标一致。 健康教育的内容:疾病的性质和康复方法;诊察、医疗处理及护理措施;传染性疾病;孕产妇、妇幼、中老年、不卫生习惯、机关、学校。 健康教育的护理道德规范:1)要充分利用一切机会和场所,积极主动地开展健康教育。2)深入农村、基层,把健康教育作为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的重要内容3)不断自我完善,以科学的态度开展健教。 社会重大灾害的急救护理特点:工作强度大、任务重;护理工作协同性强,技术难度大;准备工作两大,生活护理任务重。 重大灾害道德要求:格守职责,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树立崇高的职业责任感和科学态度;勇于克服困难,富有献身精神。 基础护理的特点:经常性与周期性;连续性与值勤性;整体性与协调性;科学性与普及性。 基础护理道德要求:1)提高认识,默默奉献2)严守纪律,坚守岗位3)工作严谨,严防事故4)团结合作,协同一致。 精神科护理特点:人道性与开放性、自觉性与主动性、理智性与安全性。精神科护理的道德要求:尊重病人、格守慎独、环境温馨、正直无私、保证安全。 儿科护理特点:内容的复杂性、工作的紧迫性、护患关系的特殊性。 儿科护理道德要求:1)要有一颗慈母般的心2)要及时为医生提供病情变化的信息3)要有治愈病人的责任感。 传染科护理的特点:消毒隔离要求严,心理护理任务重,社会责任大。传染科护理道德要求:热爱专业,具有献身精神;尊重患者,注重心理护理;预防为主,对全社会负责任。 整体护理的特点:整体性、全面性、专业性。整体护理的道德要求:刻苦钻研的进取性、承担责任的自觉性、独立思考的主动性。 心理护理的特点:程序性、艰巨性、严格性。 心理护理的道德要求:1)以高度的同情感帮助患者解决心理问题2)以高度的责任心了解和满足病人的心理需要3)以高度的事业心创造一个有利于病人康复的环境4)以高度的信任感为病人保守秘密和隐私。 门诊护理的特点:1)组织管理任务重2)预防交叉感染难度大3)服务性工作繁琐4)群体协作性强5)发生护患矛盾多。 门诊护理道德要求:1)热情接待,主动协助病人2)保持优美、清洁、安静的环境3)密切联系,团结协作4)作风严谨,准确无误。 急诊护理的特点:1)常备不懈,应变性强2)风险较大,责任心强3)群体协作,主动性强。 急诊护理的道德要求:1)争分夺秒,全力以赴2)深切同情,周到服务3)灵活主动,尽职尽责4)齐心协力,敢担风险。 供应室的工作特点:广泛性、严格性、潜隐性。 普通手术护理特点:严格性、衔接性、协作性。普通手术护理的道德要求:1)手术前要创造一个良好的待术环境,准备要周密,认真负责2) 手术中:环境安全、保持肃静;关心病人,体贴入微;操作熟练,认真负责;团结协作,耐心解疑。3)手术后:严密观察,勤于护理;减轻痛苦,加速康复。整形外科在我国始于20世纪40年代末,美容科始于20世纪80年代以后。 整形外科护理特点:心理护理要求高;生活护理任务重;审美意识强。 整形外科道德要求:1)认真做好心理护理,尊重手术者的人格2)认真做好术前准备,关心受术者的痛苦3)奋发进取,更好的为广大群众服务。 康复护理的特点:协调性、连续性、整体性。自我护理又称为自理或自顾。内容包括自我护理需要和自我护理行为与能力。 自我护理的特点:教育性、自主性、渐进性。自我护理道德要求:1)认真细致,高度负责2)一视同仁,耐心指导3)密切协作,提高自我护理质量。 计划生育护理的特点:1)护理中兼具宣传、指导的任务2)体现了对计划生育者负责和对社会负责的一致性3)体现出对政策性与科学性的统一。 计划生育道德要求:1)破除旧观念,树立新观念2)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尊重育龄男女的自主性3)医护密切配合,确保手术安全。生殖技术包括人工体内受精和人工体外受精。 生殖技术的伦理原则:1)夫妻双方自愿原则2)供精者知情同意3)严格控制实施范围4)互盲和保密原则5)确保质量6)严防商品化。1996年7月,英国发育分娩出世界上第一只克隆羊。 老年病人的护理特点:护理任务重、护理难度大、心理护理要求高。 老年护理道德要求:1)理解、尊重老年病人2)关心、帮助老年病人3)耐心、细致的对待老年病人。 慢性非传染性病人的护理特点:心理护理任务重、病人的自我护理的需求高、健康教育是护理的重要内容。 它的道德要求:1)加强心理护理,增强病人的信心2)积极调动病人的主观能动性,促进恢复3)创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和优良的休养环境。 危重病人护理特点:护理具有艰巨性、对护士的素质要求高、护理中伦理难题多。 危重护理道德要求:机警和敏捷;果断和审慎;勤快和恒定;理解和任怨。 临终病人的特点:易发怒、易恐惧、易焦虑、易悲伤。 临终护理道德要求:1)认识和理解临终病人2)保护临终病人的权利3)尊重临终病人的生活4)同情和关心临终病人的家属。 临终关怀的特点:1)收治的主要对象是临终病人2)不以治疗疾病为主,而是以减轻症状、支持疗法和全面照护为主3)不以延长病人的生命为目的,而是以提高生存质量、维护病人的生命尊严与价值为主4)不仅注意病人的躯体痛苦,更注意心理关怀和社会支持5)不但关怀临终病人,对其家属也予以慰籍和居丧照护。 临终关怀的伦理意义:1)是人道主义在医学领域的升华2)体现了生命神圣、质量和价值的统一3)表明了人类文明的进步4)提高了临终关怀工作者的大道德水平。 死亡标准的转变:1968年在22届医学大会上提出了“脑功能不可逆丧失”作为新的死亡标准。 脑死亡的四条标准:1)出现不可逆转的深昏迷,即对外部的刺激和内部需要没有接受性和反应性2)自主的肌肉运动和自主呼吸丧失3)诱导反射消失4)脑电波平直。以上四条标准要持续24小时观察,而且要排除低体温。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自考频道 自考论坛 自考博客圈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仅供参考

王君,宋丽华.护理伦理学在临床护理工作中的作用[C].第一届第二次全国护理伦理学术年会论文集.2009:88-90.

南丁格尔曾说过“护理要从人道主义出发,着眼于患者,既要重视患者护理的生理因素,对于患者的心理因素也要给予充分的注意”。1999年11月北京护士大会上建议:护士尊重个人的生命、尊严和权利、改善生命质量;护士服务于所有的人。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增强法治意识是护理伦理教育中必不可少的内容。当前怎样建立互相尊重、互相关爱的新型护患关系是护理教育的目标之一。近年来,国际护理学会专家认为:护士是终身探究和实践关怀的学者,这也充分意味着护士是道德的行动者,也同时提示护理活动每一环节渗透着护理伦理道德的含义。

1.护理伦理学教育内涵

护理伦理学既是护理人员在职业教育中必须接受的一门有关职业道德的理论课程, 又是一门密切联系临床、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其生命力主要在于为临床护理活动创造良好的伦理环境。所谓“护理伦理”是制约护理行为的一系列道德原则,包括护理人员与病人,病人家属,以及整个社会的关系,它也用来制约医疗作业的道德义务。护理伦理学的基本内涵包括:支持维护、行动负责、互助合作、关怀照顾。“关怀照顾”含义引申了情感领域的独立思考。护理伦理学研究的对象是护理人员在为患者和社会服务过程中应遵守的护理伦理道德规范。为适应新的医学模式,护理模式已由过去的以疾病为中心的单纯护理向生理、心理、社会多元化整体护理发展,其重在强调以患者为中心,以现代护理技术为框架,开展各专业协作的程序护理,向患者提供优质的整体护理服务,这些都使得护患关系从过去的主动一被动关系发展到当今的信托伙伴关系。

护理行动所负的责任包括伦理责任和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有关法律定的,伦理责任是在护理伦理学探讨的基础上,由护理学会制定的,体现在护士行动准则和规范中。近几年,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指导下,不断完善医院内护理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新编写的护士手册:在确立护理理念、服务宗旨、护训的前提下,制定可操作、可评价的质量标准、考核制度,从岗前教育开始,持续坚持护理继续教育,保证护理人员在自觉遵守制度、依法治心、严格岗位责任制、严格操作规程、完善告知义务过程中更加注意语言沟通技巧和效果,以保证实践好法律义务和责任。

2.护理伦理与临床护理

护理伦理的教育与实践需要所有护理人员共同参与探讨,管理者更要启发自己进入哲学研究,其意义本身就显示了伦理道德的内涵意义和思想迸一步升华的过程。以伦理道德强化护理内涵与法律责任教育有机结合,培养合格护理人才,以保证“护理”其实际意义的存在,是一长期、艰苦、而又细致的行为工程,需要从护理基础专业教育抓起以满足人对健康需要的随意性。护理行为常常是一个人独自进行,这就要求护士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忠实于患者的健康利益,不论何时,工作态度始终如一,尽职尽责,经得起道德良心的检验。

护理科研水平的高低是护理质量的重要标志,也决定着护理事业的发展。而科研伦理观念也是护理人员从事科研工作必须遵循的精神实质之一。护理科研工作包括探求合理的护理程序,改进护理操作方法,新药临床观察等,引进现代科学技术,通过在临床上的运用,使病人能够得到正确的诊断、科学的治疗、满意的护理,早日康复。护理伦理可以加强护理人员的科研精神,为掌握现代护理学发展的前沿科学和信息,创造良好的条件和奠定了理论基础,指导我们护理工作的具体情况,使新的科研技术和护理技术良好的结合起来,有效地促进护理学发展。

在我国, 知情同意或病人知情权也正在受到重视, 已由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通过法律手段予以保护。2l世纪中国护士伦理准则草案中也强调了护士在提供护理服务时应建基于尊重人的生命、权利和尊严, 提高生存质量。而知情同意正是实现受试者价值和人格尊严的直接体现。护理调查研究主要针对的是人类相关资料的搜集,因此更应该遵循生命伦理学的基本原则。国外护士在进行此类科学研究中非常重视研究对象的知情同意权,并将其列为研究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审查人体试验方面的专门机构一伦理审查委员会(IRB)也负责保障受试者免受伤害的权利。在我国, 由于科研伦理20世纪80年代末才受到科研人员的关注, 从重视程度和制度上都缺乏认识和完善,具体表现为:某些科研人员认为知情同意过程的实施繁琐且无必要,潜意识里仍然把受试者仅仅看作试验对象,认为他们没有必要获知研究真相,没有从伦理道德上来尊重人的生命权利和尊严;一些研究者没有受过科学研究及伦理学方面的培训,不知该如何履行知情同意程序;目前科研伦理审查委员会虽然在形式上比较规范,却没有相应的本质内容以保护科研进行中的受试者,同时法律、法规没有关于侵犯知情同意权如何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等,使知情同意缺乏可操作性,流于形式。

3.讨论

在临床工作中,护士经常面临的伦理问题主要分为三大类:第一,日常工作中的伦理问题。如在病人的关怀照顾中如何权衡利害得失,如何尊重病人的自主权,如何公正地分配护理保健资源等。第二,护理科研中的护理道德。护理科研可以提高医院诊治质量,加快患者的康复,提高病床周转率。但在进行护理科研时如何才能最大限度保障研究对象的权益是作为护理人员必须清楚认识的内容。第三,医学高技术应用中的护理道德。如何在高新技术的机械化与对病人的人性化护理之间找到一个切合点是医学高技术应用中的护理道德的核心内容。南开大学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为了强化道德教育,在校门侧悬有一大镜,镜旁镌有镜箴,箴词为:“面必净,发必理,衣必整,纽必结,头容正,肩容平,胸容宽,背容直。气象:勿傲,勿暴,勿怠;颜色:宜和,宜静,宜庄”。南开的精神是多好的护理精神面貌的写照和要求啊,护士的素质、护士的气质、护士的本质、护士的精神内涵无不体现在这每一句话语之中,我们的护士若达到如此高的形象的话那会是多美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啊。护理医德的实质在于:珍视人的生命,尊重人们的尊严和权力,为个人、家庭、公众提供高质量的健康服务。

护理毕业论文 一、理论上的创新性 科学发展的事实表明:学科发展只有在理论上有所创新,其学术水平才能相应得到提高。护理学的发展同样离不开其学术水平的提高,理论上的创新性是强调护理论文的学术性或学术价值。当前,护士偏重于研究各种具体的护理技术及其操作规程。这些研究当然重要,但护理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需要从目前护理学所处的科学环境和社会环境方面对其进行理论上的研究。把护理的理论现状同社会对护理学的要求及护理学所要实现的目的联系起来,在护理学研究领域,提出新观点,或把已有的理论系统化、完善化。总之,对理论上的创新我们必须从当代科学发展的角度来认识。 理论上的创新需要理论思维方法参与,掌握理论思维方法,有较强的理论思维能力是成功的关键。所谓护理理论思维是护理工作者运用理论和智力对护理学的资料进行科学的分析,得出理性结论的过程。理论的基础是概念,是判断和推理的基础。因此,护理学概念的变化影响着护理工作者判断推理的思维过程。随着健康观念的转变,护理学模式的发展,护理学范围也在不断扩大。 由于科学的日益综合化,护理工作者在理论思维方法中应用的理论还应当包括一些其它自然科学,可以开辟护理工作者认识的新思路,建立新学说,获得护理学理论上的新发现。比如心理学理论对于认识心理因素的致病和治病机理,护士掌握心身护理也是必要的;行为科学理论用于研究人类正常行为和异常行为,进行行为疗法研究,对卫生、科普、提高遵护行为,对护理工作也是必要的;逻辑学运用于护理学,对护理这既成的事实和材料,形成概作者单位:266300青岛市胶州中心医院念,进而构成判断和推理,实现护理学理性认识的思维阶段;伦理学运用于护理学,建立了护理伦理学,也开拓了护理学的视野;哲学理论或方法运用于护理学,能使现代护理学理论发展到一个新的高度。 二、技术或方法上的创新性 技术或方法上的创新性是强调护理论文的应用性和使用价值。从护理学的发展来看,护理学虽然是研究理论的人少,实践者多,但护理技术或方法上的熟能生巧者并非很多,其原因可能与护理学的思维方式有关。局部的、功能制护理学模式理论指导下形成的静止的、主观的、片面的护理思维,是一种依赖性的思维方式,束缚着护理技术或方法的创新。护理技术、方法和与之有关的理论相结合,正在形成护理学本身的学说与观点,也就是说,护理学是既包括护理理论,同时也包括实践这种理论的各种技术的一门科学。若满足于现有的技术和方法,护理论文也不会有什么创新。 随着健康概念的提出,整体的、系统的护理学模式及其思维方法代替传统的护理学模式及其思维方法,都要求护理工作者运用新的护理思维方法,新的护理方法和新技术,或对原有技术、方法加以引进和改善,或把已有的技术、方法引进到护理工作的新领域。还要注意博览群书,触类旁通,多方位思考问题;熟练掌握技术操作,从机械性的操作中悟出与众不同的技巧、方法;善于怀疑,针对难点,寻找思维的特性。针对当前护理方法中最困难的问题进行思考,把手头的材料进行大胆的建构,重新组合已有的知识,使新技术新方法得以创见,也可把边缘科学的新技术融会到护理工作中,使护理技术或方法上的创新得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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