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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加工与安全的期刊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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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加工与安全的期刊投稿

问的很巧,我就是食品圈里的,《新食品》是国内食品届发行量最大的杂志,《糖烟酒周刊》是仅次于《新食品》的食品界期刊,以上两杂志主要订阅的是经销商和生产企业,其次是营销人订阅。每年食品界最大的糖酒会,上述两刊都是最受业界欢迎的杂志。顺便补充一句,这两家杂志的网站也非常棒。

《中国食品学报》杂志社自2014年 8月12 日启用新采编平台,原邮箱停止接受投稿。作者投稿、专家审稿、稿件处理等日常工作均在网络上进行。 作者可直接登录网址 进入《中国食品学报》采编平台,再点击“作者登陆”进入投稿界面。首次投稿的作者须注册登记。注意:投稿时请务必删除全部作者及单位信息(含英文),否则视为无效投稿。投稿后,系统会自动生成稿件编号,作者可登录采编平台查询稿件状态。 《中国食品学报》是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的会刊(国际标准刊号:ISSN 1009-7848;国内统一刊号:CN11-4528/TS)。 《中国食品学报》是全国众多食品刊物中代表中国食品工业和科技水平的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和中文核心期刊,目前已被国内外许多著名文献检索机构收录[如:美国《工程索引》(EI)、《化学文摘》(CA)、《食品科学与技术文摘》(FSTA)、荷兰《文摘与引文数据库》(Scopus)、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源期刊等],承担着国内外学术和信息交流的主渠道作用,在国内外拥有广大读者群。 刊载内容主要有:食品及食品工业发展相关的原辅料、工艺、包装、机械、检测、安全、流通、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研究报告以及国内外食品科技发展动态等方面的综述文章。辟有专家论坛(约稿)、研究报告、调研报告、综述、政策法规、科技动态、市场动态、国外资讯、学会工作等栏目。读者对象为从事食品及相关行业的生产、科研、设计、管理人员。

《食品安全导刊》是知网最优惠的期刊了。其他还有:1.《食品工程》杂志,于1973年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正式创刊,CN:14-1336/TS,本刊在国内外有广泛的覆盖面,题材新颖,信息量大、时效性强的特点,其中主要栏目有:分析检测、质量管理、企业风采等。《食品工程》杂志前身为《山西食品工业》,是山西省唯一的食品类专业期刊,在省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并与全国多家科研单位、大专院校、新闻出版机构保持技术合作。2.《现代食品与药品》杂志,在国内外有广泛的覆盖面,题材新颖,信息量大、时效性强的特点,其中主要栏目有:论蓍与综述、中药及天然药物、制剂等。3.《食品与生活》杂志,月刊,于1979年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正式创刊,由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管,上海市食品研究所主办的学术性刊物,本刊在国内外有广泛的覆盖面,题材新颖,信息量大、时效性强,其中主要栏目有:刊首语、热点、品味、安全、食尚、乐活。4.《食品与健康》杂志,于1991年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正式创刊,CN:12-1188/R,本刊在国内外有广泛的覆盖面,题材新颖,信息量大、时效性强的特点,其中主要栏目有:健美新知、食疗药膳、饮食文化等。5.《山东食品发酵》杂志,在国内外有广泛的覆盖面,题材新颖,信息量大、时效性强的特点,其中主要栏目有:科研生产、专题综述等。《山东食品发酵》杂志现已停刊,具体复刊时间以杂志社消息为准。

食品的储藏与加工期刊投稿

不止一次。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食品科学期刊没有对投稿机会进行限制,可以多次投稿。食品科学期刊主要刊载国内外食品行业的高新技术和新的研究开发成果。

《中国食品学报》杂志社自2014年 8月12 日启用新采编平台,原邮箱停止接受投稿。作者投稿、专家审稿、稿件处理等日常工作均在网络上进行。 作者可直接登录网址 进入《中国食品学报》采编平台,再点击“作者登陆”进入投稿界面。首次投稿的作者须注册登记。注意:投稿时请务必删除全部作者及单位信息(含英文),否则视为无效投稿。投稿后,系统会自动生成稿件编号,作者可登录采编平台查询稿件状态。 《中国食品学报》是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的会刊(国际标准刊号:ISSN 1009-7848;国内统一刊号:CN11-4528/TS)。 《中国食品学报》是全国众多食品刊物中代表中国食品工业和科技水平的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和中文核心期刊,目前已被国内外许多著名文献检索机构收录[如:美国《工程索引》(EI)、《化学文摘》(CA)、《食品科学与技术文摘》(FSTA)、荷兰《文摘与引文数据库》(Scopus)、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源期刊等],承担着国内外学术和信息交流的主渠道作用,在国内外拥有广大读者群。 刊载内容主要有:食品及食品工业发展相关的原辅料、工艺、包装、机械、检测、安全、流通、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研究报告以及国内外食品科技发展动态等方面的综述文章。辟有专家论坛(约稿)、研究报告、调研报告、综述、政策法规、科技动态、市场动态、国外资讯、学会工作等栏目。读者对象为从事食品及相关行业的生产、科研、设计、管理人员。

食品与安全论文发表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这样的论文网上肯定是有不少的~所以~你去看下(食品与营养科学)期刊呗~找找这样关于食品安全的论文~

自己去找文献资料然后写文章啊

(一)明确了《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食品安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下列活动为该法调整范围:(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食用农产品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监管。但是,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应当遵守本法的有关规定。保健食品则在《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明确,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同时,该法还在附则的第九十九条,对食品、食品添加剂、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用于食品的洗涤剂、消毒剂等用语的含义,进行了法律解释。(二)确立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一是对国务院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界定。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第四条)二是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层面,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质监部门应当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三是为防止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行其是、工作不衔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第六条)四是为了使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运行更加顺畅,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第四条)五是食品安全法授权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第一百零三条)(三)质监部门职责一是负责食品生产许可。《食品安全法》规定,我国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县级以上质监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该法还规定,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条件、程序,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执行。(第四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本法施行前已经取得相应许可证的,该许可证继续有效。(第一百条)二是食品安全履行风险评估通报、建议、监管职责。《食品安全法》的亮点之一就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该法也对质检系统在该项工作中的具体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一是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二是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并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三是当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得出食品不安全结论的,应当依据职责范围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该食品停止生产经营,并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三是提供食品安全标准编号。《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供国家标准编号。该法还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四是责令召回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安全法》规定,我国建立食品召回制度。具体规定是: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县级以上质监部门报告。当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照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第五十三条)五是开展食品检验工作。《食品安全法》明确指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质监部门应当购买抽检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另外,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在执法工作中需要对食品进行检验的,应当委托经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并支付相关费用。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进行复检。(第六十条)该法还规定,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食品检验机构公章,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六是参与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食品安全法》规定,质监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并会同卫生部门,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具体工作包括: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依照规定予以召回、停止经营并销毁;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等。(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七是实施对食品生产者的监督检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对食品生产者进行监督检查,应当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建立食品生产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在履行监管职能时,质监部门可以行使“五大”权力。包括:进入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对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等措施。(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八是准确、及时、客观的公开食品安全信息。《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应依据职责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应当做到准确、及时、客观。当获知依据该法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由上级主管部门立即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相互通报获知的食品安全信息。(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九是处理投诉举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接到咨询、投诉、举报,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受理,并及时进行答复、核实、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应当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对生产者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二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十是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实施处罚。《食品安全法》涉及我局职责范围的行政处罚有八条,近二十种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包括:对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第84条);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第85条第三项);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第87条第二项);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第88条)等。《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幅度,大多数界于《产品质量法》和《特别规定》之间,比产品质量法严厉,体现了食品安全监管严峻形势下,“乱世用重典”立法倾向;比特别规定轻,则体现了更加成熟、理性的立法思想,考虑了实践中行政处罚履行的问题。(四)食品安全制度框架一是建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机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是国际上流行的预防和控制食品风险的有效措施。食品安全法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制定、发布、实施、调整等方面,规定了完备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同时,食品安全法还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启动、具体操作、评估结果的用途等方面规定了一整套完整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二是调整了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发布体系。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发布主体,制定方法,明确对有关标准进行整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并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三是明确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定了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部门报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另外,规定了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措施。四是明确了食品企业的责任义务。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以及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五是明确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的食品安全监管,主要职责是食品的流通环节的许可管理、流通环节的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食品抽样检验、监督检查、食品广告管理、将食品安全事故、举报以及食品安全信息通报给卫生部门、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六是明确餐饮环节的监管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定由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监管,主要职责是食品的餐饮服务的许可管理、餐饮服务的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食品抽样检验、监督检查、将食品安全事故、举报以及食品安全信息通报给卫生部门、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七是国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公布的信息包括:国家食品安全总体情况;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其他重要的食品安全信息和国务院确定的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其中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以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其影响限于特定区域的,也可以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公布。县级以上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准确、及时、客观的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八是设立的食品安全委员会。该委员会是一个常设机构,虽然该机构的职责未在法律中说明,但是结合该法附则中“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的规定,可以预见该机构很可能在下一轮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中扮演重要角色。九是明确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食品安全法的法律责任部分共一章十五条,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检验机构、人员,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民事、行政以及刑事法律责任。并特别规定了民事赔偿责任优先以及十倍索赔制度,体现了立法为民的思想。

食品安全 古语云:民以食为天。一日三餐各种食品充盈于饭桌之上,它们给人们带来丰富的营养,强健了人们的体魄;人食五谷,难免生有各种疾病,对症的良药改善了疾病对人体的折磨 。而当今社会上就有那么一些不法之徒为了私利,不顾人们的身体安全和社会安全,从事着食品药品的制假,造假,售假勾当。严重危害了国家的安全。电视里播放了一档关于食品安全的系列报道,画面中出现的场景令人触目惊心,专家们的分析解读听了令人毛骨悚然。现在摘录以下几组事件: 1、雅培奶粉不符合安全标准 2012年3月,雅培配方奶粉被曝乳清蛋白对酪蛋白的比例很低,可能导致新生婴儿肠道出血、营养不良、腹泻及对肾脏功能受损。 2、毒胶囊事件 2012年4月,不法厂商使用重金属铬超标的工业明胶生产药用胶囊,超标最多的达90多倍,包括修正、海外等多家著名药企均成涉案公司。 3、古井贡酒“勾兑门” 2012年8月,古井贡酒被曝用食用酒精勾兑酒。 4、2012年11月,有网络媒体曝出,肯德基使用“45天速成鸡”做原料。卷入其中还有百胜集团和麦当劳。速成鸡更被被指多种抗生素;百胜集团被曝有意隐瞒六和鸡药残超标结果………速成鸡能放心吃吗? 5、保健品螺旋藻铅超标,营养学家表示,过量的铅在人体内慢慢积累,会酿成铅中毒。长期服用铅超标的螺旋藻,有可能影响造血功能,导致免疫力低下、贫血甚至肾功能损害。 看到这些令人痛心的事件,我的心中充满了疑惑: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乎性命,食品安全更大于天。过去的2012年,“食”界似乎并不太平,从白酒“塑化剂”到肯德基“速成鸡”,“皮革奶”牵出“毒胶囊”,还有不得不提的“黄金大米”,食品安全事件可谓是层出不穷。食品安全事件成为人民的健康热词。那么“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情?”“难道没有办法去制止吗?”“怎样保障全国人民的健康成长?”这些疑问我留给了家长。长辈们给了我出自他们自己的答案:1、非法暴利的驱使使不法黑心商人不惜使用一切卑鄙手段去赚取巨额利益;2、相关的政府监管部门不作为、甚至渎职并且参与利益瓜分;3、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够细致、严谨、严厉,对不法商人没有起到震慑作用;4、国民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同时长辈们也给我提出许多要求:首先要学会做人的基本道理,不为私利坑害百姓;其次利用学校做好健康饮食的宣传教育活动,使我们健康成长。 望着长辈们殷切的目光,我心里暗暗的下定了决心。为了我们一代代人的健康成长,为了中华民族的健康,在今后的成长历程中我们要团结广大正义人士维护正义,努力学习各种文化知识,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律制度,成为维护国家安全的正义斗士,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的不法分子,使中华民族健康、有序地去为了维护世界和平做出贡献。

食品安全导刊期刊投稿

《食品安全导刊》是知网最优惠的期刊了。其他还有:1.《食品工程》杂志,于1973年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正式创刊,CN:14-1336/TS,本刊在国内外有广泛的覆盖面,题材新颖,信息量大、时效性强的特点,其中主要栏目有:分析检测、质量管理、企业风采等。《食品工程》杂志前身为《山西食品工业》,是山西省唯一的食品类专业期刊,在省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并与全国多家科研单位、大专院校、新闻出版机构保持技术合作。2.《现代食品与药品》杂志,在国内外有广泛的覆盖面,题材新颖,信息量大、时效性强的特点,其中主要栏目有:论蓍与综述、中药及天然药物、制剂等。3.《食品与生活》杂志,月刊,于1979年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正式创刊,由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管,上海市食品研究所主办的学术性刊物,本刊在国内外有广泛的覆盖面,题材新颖,信息量大、时效性强,其中主要栏目有:刊首语、热点、品味、安全、食尚、乐活。4.《食品与健康》杂志,于1991年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正式创刊,CN:12-1188/R,本刊在国内外有广泛的覆盖面,题材新颖,信息量大、时效性强的特点,其中主要栏目有:健美新知、食疗药膳、饮食文化等。5.《山东食品发酵》杂志,在国内外有广泛的覆盖面,题材新颖,信息量大、时效性强的特点,其中主要栏目有:科研生产、专题综述等。《山东食品发酵》杂志现已停刊,具体复刊时间以杂志社消息为准。

期刊征稿:食品安全导刊

食品安全导刊期刊级别: 国家级期刊

主管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

主办单位:商业科技质量中心

出版地方:北京快捷分类:医学

国际刊号:1674-0270

国内刊号:11-5478/R

邮发代号:80-702

食品安全导刊杂志简介

《食品安全导刊》(月刊)是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北京肉类食品协会主办的一本全面关注食品安全技术、知识的专业期刊。杂志围绕行业与领域、产业与市场、产品与技术,关注食品加工生产到流通销售产业链安全,建构食品安全领域技术、知识、信息的传播、交流平台。栏目设置:动态、特别报道、质量控制、检验检测、技术方案、体系、认证、政策等。

《食品安全导刊》围绕行业与领域、产业与市场、产品与技术,关注食品加工生产到流通销售产业链安全。本着权威、全面、高端、深入的原则,以构筑食吕安全领域技术、知识、信息的传播、交流平台为追求,以成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企业的安全顾问为己任,以成为食品安全领域值得信赖的内容与服务提供者为目标,力图为食品行业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食品安全技术解决方案。杂志读者覆盖食口吃地业所有门类的生产加工企业,流通销售企业,食品原辅料供应企业,包装/加工机械企业,种植养殖企业,食品安全监管、检验、检测、认证、科研、教育培训等机构,政府监管部门等。

食品安全导刊栏目设置

动态、特别报道、质量控制、检验检测、技术方案、体系、认证、政策

食品安全导刊杂志收录/荣誉

万方收录(中)上海图书馆馆藏国家图书馆馆藏知网收录(中)维普收录(中)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

食品加工期刊

中文排名1.食品科学 2.食品与发酵工业 3.食品工业科技 4.食品工业 5.中国粮油学报 6.中国油脂7.中国调味品 8.茶叶科学 9.食品研究与开发 10.中国乳品工业 11.食品科技 12.酿酒科技13.食品与机械 14.中国酿造 15.粮食与饲料工业 16.郑州工程学院学报

1.食品科学2.食品与发酵工业3.食品工业科技4. 中国油脂5.中国粮油学报6. 食品科技 7.食品与生物技术学报 8. 中国乳品工业 9. 食品工业 10. 茶叶科学 11. 食品与机械 12.河南工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13. 中国调味品 14. 粮食与油脂 15.粮食与饲料工业 16.中国食品添加剂 17.粮油加工与食品机械(改名为:粮油加工) 18. 中国食品学报 19.中国酿造 20. 食品研究与开发2015年可能不止这些

1、食品科学(Food Science)由北京市食品研究所主办,中国食品杂志社编辑出版,月刊,1980创刊。主要反映国内外食品科技领域研究和应用成果。设有基础研究、加工技术、营养卫生、分析检验、贮运包装、机械设备、烹饪研究以及介绍乡镇企业的栏目。读者对象为食品领域的科研、生产、卫生检验人员以及大专院校师生。继承《国外食品技术》。2、食品工业科技(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Food Industry)由北京市食品工业研究所主办,《食品工业科技》编辑部编辑出版,月刊, 1979创刊。食品行业综合性科技期刊。报道食品工业科技领域的研究成果及技术应用成果,介绍技术革新和工艺改造方面的经验。读者对象为食品工业科研技术人员。3、中国调味品(Chinese condiment)由全国调味品科技情报中心站主办,《中国调味品》杂志社编辑出版,月刊,1984创刊。食品科学专业技术刊物。发表调味品科技研究成果,包括酱油、醋、酱腌菜、豆制品、青红方、氨基酸等调味品的研制及生产技术。刊登综合评述和专题论述。读者对象为食品行业的科技人员及技术工人。继承《调味副食品科技》(1980)。4、中国粮油学报(Journal of the Chinese cereals and oils association)由中国中国粮油学会主办,《中国粮油学报》编辑部编辑出版,双月刊,1986创刊。专业科技刊物。刊登谷物、食用油方面的学术论文,报道粮油资源选育、贮藏、加工利用以及品质检测方法方面的研究成果,提高粮油资源的深度开发利用水平。读者对象为粮油食品加工专业人员。有英文目次。5、中国酿造(China brewing)由北京市调味品学会主办,《中国酿造》编辑部编辑出版,月刊,1982创刊。酿造专业技术刊物。反映酿造工艺技术成果,介绍中国传统酿造制品(酱油、醋、酒类、发酵豆制品、呈味核苷酸等)的工艺制作技术和有关生物技术成果。主要读者对象为酿造专业科技人员。6、茶叶科学(Journal of tea science)由中国茶叶学会、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主办,《茶叶科学》编辑部编辑出版,半年刊1964创刊。是我国唯一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全国性茶叶学术期刊。主要内容包函茶树栽培、茶树 遗传育种、茶树病虫害防治、茶叶加工、茶叶生化、茶叶机械、茶叶技术经济 、茶的综合利用、医学、食品和保健、茶文化等。读者对象为茶学、农学、医学、食品学等科技工作者。

有《食品科学》、《食品工业科技》、《中国粮油学报》等。

《中国粮油学报》创刊于1986年,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中国粮油学会主办的中国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

据2019年2月7日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显示,《中国粮油学报》载文量为4562篇、被引量为33254次、下载量为329031次;2015年影响因子为1.05。

报道内容:

《中国粮油学报》主要致力粮油食品行业的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的报道,注重对行业的前沿领域和交叉学科领域方面的追踪报道,内容涵盖了谷物、油脂、饲料、储藏、信息自动化等学科的最新科研进展。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国粮油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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