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虽然论文是你自己的 但是当它第一次被发表以后 版权是属于出版社的 而不是你
可以的。论文别人做过,你同样可以再做一次,但是不能完全和别人做的一样,可以换一个方法来做,必须要有创新,用别人没用过的方法,这个就好比高中时做应用题,同一道题有多种解法,虽然答案相同,但过程完全不一样。对于毕业论文,也是相同的道理。别人做过的题目,只要你的解题过程是创新的,你一样可以做。
发表过的文章 当然不能在发,发表在正规刊物上的文章是能查得到的
关键看你的文章发表在什么样的杂志上,如果是省级以上,被期刊网全文收录的话,那就肯定能查到了,不能第二次发表的哦。你发的是什么杂志,题目是什么我帮你查查
是的,SCI二审完成后,作者仍需要根据审稿人的意见进行修改,才能正式接受发表
一般不会的被拒的。放心吧,按照审稿意见仔细修改文章,不要出现低级的错误,应该很快就能发表了。
这个不一定的,最后还是有一定退稿风险的,当这个要看你最后修改的内容能不能达到发表程度啦 ,修改还是需要认真对待的。优助医学
不行的,不论是从杂志社角度还是从作者自身角度,这种行为都是不可行的,杂志社已经刊发的文章如果其他刊物也刊发了那么就涉及到版权问题了,从作者自身角度来说,不要说发表在不同期刊,只要作者将文章同时投向若干期刊,即便最终没有录用见刊,那么也构成了一稿多投的行为,这种行为是学术界明令禁止的。
一稿多投的危害也是十分严重的,一旦杂志社发现投稿人的行为,会立即通知作者所在单位,甚至其他杂志社,告知这种行为,轻者三至五年不再接受投稿人的稿件,重者撤销职称和职位,需要注意的是,只要投稿人同时给两家或者更多的杂志社投稿,最后只有一家录用,这也是一稿多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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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作者有时是需要在不同刊物上发表同一篇文章的,这时,需要作者满足一些特殊条件,一稿多投并非绝对禁止,有一些例外情况是允许的:
1.如果作者收到两家期刊的正式批准。
2.如果两家期刊的编辑对发表时间达成一致,使指定的首选期刊能够首先发表文章。
3.如果二次发表的论文针对不同的目标受众。此类情况下,删减版即可满足要求。(对此,作者应与编辑进行讨论)。
4.如果第二版反映原版的数据和解释。(作者应再次与两家期刊的编辑协商二次发表的可接受性。)
从法律的角度看,一稿多投是有所限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有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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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二次发表条件:
1、作者必须经得两个期刊的同意,应给二次发表的期刊提供首次发表的文章复印件。
2、首次发表的优先权应得到尊重,二次发表应在首次发表后一周以上(除非两个期刊之间有协议)。
3、二次发表的论文应面向不同的读者群体,通常是缩写本即可。
4、二次发表的版本应忠实反映首次发表。
5、二次发表的标题页,应采用脚注形式,向读者、同行及文献检索机构表明,该文已经全部或部分发表过,并指出首次发表的出处。
可以的,两者性质不同的,而且硕士毕业论文就是根据几年的研究成果撰写出来的,所以当然可以发表期刊。
毕业论文(graduation study),按一门课程计,是普通中等专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本科院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及研究生学历专业教育学业的最后一个环节,为对本专业学生集中进行科学研究训练而要求学生在毕业前总结性独立作业、撰写的论文。
名词解释:
从文体而言,它也是对某一专业领域的现实问题或理论问题进行 科学研究探索的具有一定意义的论文。一般安排在修业的最后一学年(学期)进行。学生须在教师指导下,选定课题进行研究,撰写并提交论文。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加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理论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训练;从总体上考查学生学习所达到的学业水平。
论文题目由教师指定或由学生提出,经教师同意确定。均应是本专业学科发展或实践中提出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通过这一环节,应使学生受到有关科学研究选题,查阅、评述文献,制订研究方案,设计进行科学实验或社会调查,处理数据或整理调查结果,对结果进行分析、论证并得出结论,撰写论文等项初步训练。
这个需要要看你和当时上传的网站签约没签约了。如果当时已经签约了的话,是否签约网站是首发。如果是的话,想要投放,需要要经过投放官网的同意才行。发表的时候肯定会有个是否本站首发。如果点了的话就是属于签约了。这个是可以商量的,如果你在他们那没盈利你完全可以投放到杂志社去。
可以看一下部分期刊的投稿须知,部分期刊认为对同一组数据从不同角度论述不属于一稿多投。因此,有理由认为这样做是可以的。对同一个观察对象,不同的人通过观察得到不同的结论,这应该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也没有什么不妥。不同研究内容的论文,侧重点不同。使用同样的数据和研究方法,用不同语言写成二篇论文,只要侧重点完全不同,是没有问题的,当然,每次引用时必须标示来源信息,比如在研究方法部分,应表明早前发表的论文中谈论过相同的方法,并标注出处。第二篇论文与第一篇的内容要完全不同,意思是文献回顾﹑讨论﹑研究结果的呈现方法等各方面应有明显的不同。如果两篇论文的侧重点和表达方法分别不明显,有可能被视为一稿多投,要特别谨慎小心。要是你觉得两篇文章很相似或有很多重复的部分,可以考虑把第二篇作为二次发表文章。如果能取得二家期刊编辑的同意,内容相同或相近﹑语言不同的论文可以再次发表。根据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的准则,再发表必须符合以下规则:作者必须取得双方期刊编辑的同意前后发表的时间至少要间隔一个礼拜再发表是为了传播给不同目标阅读群体再发表论文必须确实呈现第一次发表中的数据及解释再发表论文要清楚告知读者该文已在别处发表过,并加注首次发表的各项信息再发表的论文题目必须要清楚表达这篇论文是属于再发表
可以的,由于是同一批实验,所以这是可行的。但是,要确保每篇论文的内容都不重复,并且能够独立体现实验的结论。
并行发表不算学术不端。并行发表虽然是法律所允许的,但是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首先,并行发表需要具有“翻译权”,论文的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一般情况下作者自己有权利决定自己的作品是否需要翻译成其他语言进行二次发表。但在出版过程中,期刊出版单位的版权意识越来越强,为了保证论文出版后的信息传播往往要求作者将论文的部分著作权转让给期刊出版单位。如果作者一旦与期刊出版单位签订了“著作权转让协议”,那么协议所涉及的著作权就归期刊出版单位所有。所以,作者如果要对一次发表的论文进行翻译并实行二次发表,就需要了解自己的“翻译权”是否包含在著作权转让协议之中。如果已经转让给了期刊出版单位,那么作者就无权实行并行发表。如果作者已经将翻译权转让给了出版单位,那么作者实行并行发表之前则需要征得著作权所有人出版单位的同意。其次,应当在二次投稿时向投稿的期刊编辑部明示,以适当的方式明示二次发表的事实和次发表的期刊:所投论文全部或部分已经在什么期刊上以什么语言发表过。这不是法律的规定,这应该是职业道德的要求。为了避免出现论文发表中的“欺瞒”行为,或给二次发表期刊的编辑造成误会,维护作者的学术声誉,所以应当以适当的方式向二次发表期刊明示。再次,应当注意,二次发表期刊的读者对象或读者群应当与一次发表期刊是不同的。如果两种期刊具有相同或基本相同的读者对象或读者群,那么二次发表就失去了发表的意义-记载、传播和交流,反而会造成出版资源的浪费。出版资源不仅仅是出版单位的也是整个科学共同体的,相同的信息占用了有限的版面必然影响到其他研究成果的发表,所以有背科学精神和科学共同体的职业道德规范。最后,论文二次发表是为了扩大科学成果的传播范围而不是为了谋取利益,尽管是因此可能会作者带来一些现实的好处,但这不是并行发表的目的。并行发表的目的是使不同语言的读者能够共享作者的科学研究成果,使科学研究成果得到更大范围的传播,所以论文并行发表以后,作者在自己的成果统计和工作考核时只能计算一次,而不能重复计算。
不可以,虽然论文是你自己的 但是当它第一次被发表以后 版权是属于出版社的 而不是你的 如果你要借用其中的数据和突破 都需要得到第一个出版社得允许 除非你直接进行引用但是当你重复发表的时候 已经在实质上构成了对第一家出版社的侵权 这是典型的学术不端 也是现在全球范围内科研圈的严打对象
重复发表的表现形式包括如下内容:
a.不加引注或说明,在论文中使用自己(或自己作为作者之一)已发表文献中的内容。
b.在不做任何说明的情况下,摘取多篇自己(或自己作为作者之一)已发表文献中的部分内容,拼接成一篇新论文后再次发表。
c.被允许的二次发表不说明首次发表出处。
d.不加引注或说明地在多篇论文中重复使用一次调查、一个实验的数据等。
e.将实质上基于同一实验或研究的论文,每次补充少量数据或资料后,多次发表方法、结论等相似或雷同的论文。
f.合作者就同一调查、实验、结果等,发表数据、方法、结论等明显相似或雷同的论文。
重复发表是指在未说明的情况下重复发表自己(或自己作为作者之一)已经发表文献中内容的行为。
重复发表是一种严重违背学术道德的行为。作者将论文重复发表往往是因为作者不满足于原论文所发表的期刊。作者可能会觉得发表了原论文的期刊太过平庸,想将论文发表在更有影响力的期刊上,因而对原论文做了修改,然后重新投稿给了地位更高、影响力更大的期刊。
例如,曾有作者在其所属的大学出版的期刊上发表了一篇文章,但是这本期刊在学术界的地位并不高,仅是一本区域性的期刊,后来作者又将这篇论文投递给了国外的一本影响因子较高的期刊,这名作者的做法已经构成了“重复发表”,是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
不可以 虽然论文是你自己的 但是当它第一次被发表以后 版权是属于出版社的 而不是你
从法律的角度看,一稿多投是有所限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有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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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二次发表条件:
1、作者必须经得两个期刊的同意,应给二次发表的期刊提供首次发表的文章复印件。
2、首次发表的优先权应得到尊重,二次发表应在首次发表后一周以上(除非两个期刊之间有协议)。
3、二次发表的论文应面向不同的读者群体,通常是缩写本即可。
4、二次发表的版本应忠实反映首次发表。
5、二次发表的标题页,应采用脚注形式,向读者、同行及文献检索机构表明,该文已经全部或部分发表过,并指出首次发表的出处。
不可以,虽然论文是你自己的 但是当它第一次被发表以后 版权是属于出版社的 而不是你的 如果你要借用其中的数据和突破 都需要得到第一个出版社得允许 除非你直接进行引用但是当你重复发表的时候 已经在实质上构成了对第一家出版社的侵权 这是典型的学术不端 也是现在全球范围内科研圈的严打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