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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期刊市政设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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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期刊市政设施管理

安徽省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安徽省市政设施管理条例,根据2004年6月26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安徽省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下面是条例的全文,欢迎阅读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市政设施管理,充分发挥市政设施功能,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城市规划区内市政设施的规划、建设、养护、维修与管理。

第三条市政设施管理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协调发展和建设、养护、管理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们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市政设施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市政设施管理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五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省市政设施管理工作。

市、行署、县(市)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市政设施管理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破坏市政设施的行为进行制止、检举。地方各级政府应对维护市政设施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或奖励。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七条市、县(市)政府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市政设施专业规划,报上一级政府批准。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市政设施专业规划,编制市政设施年度建设计划,并按国家规定的报批程序报批后实施。

市政设施建设应当根据市政设施专业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进行。

第八条市政设施建设资金可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采取政府投资、国内外贷款、发行债券等多种渠道筹集。

鼓励国内外企业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投资建设市政设施。

第九条政府投资的市政设施,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设。

国内外企业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投资的市政设施建设,由投资主体或其委托的单位组织实施。

城市住宅区、开发区内的市政设施建设,应分别纳入住宅区、开发区的开发建设计划配套建设。

第十条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具体审查办法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政府批准。

第十一条市政设施建设项目实行招标投标和监理制度。

第十二条承担市政设施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资质,按照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任务。

第十三条市政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各项技术标准、技术规范。

第十四条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供电、通信、消防等各种管(杆)线应当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综合协调,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十五条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由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具备市政资质的市政质 量监督专业机构进行质量监督,评定质量等级。

大型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申报国家或省级市政工程质量奖的建设项目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质量监督,评定质量等级。

第十六条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竣工或者试运行期满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建设单位在1个月内办理验收手续。质量评定为不合格的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经返修合格后方可验收,返修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

第十七条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市政设施,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单位应在市政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办理工程决算手续。

第十八条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工期和概、预、决算必须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定额、标准。

第十九条市政设施的建设实行工程质量保修制度,自交付使用之日起,保修期为1年。保修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由责任单位负责保修。

第三章养护与维修

第二十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市政设施,由其委托的市政设施养护、维修专业单位负责养护、维修。其他市政设施,由产权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专业单位负责养护、维修。

第二十一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管理的市政设施,应当按照市政设施的等级、数量和养护、维修定额逐年核定养护、维修经费。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市政设施养护、维修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承担市政设施养护、维修任务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各项市政设施养护、维修标准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养护、维修,市政设施丢失、损坏的应当及时修复。

第二十三条市政设施的养护、维修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确保行人和交通车辆的安全。

第二十四条市政设施养护、维修的专用车辆使用统一标志;执行抢修任务时,可以不受行驶路线和行驶方向的限制。

第四章设施管理

第二十五条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同级政府批准。

第二十六条严格控制占用城市道路作为集贸市场和机动车停车场。确需占用的,应当经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同级政府批准;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作为集贸市场和机动车停车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清退,恢复城市道路功能。

第二十七条经批准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交纳城市道路占用费或者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城市道路占用费的收费标准,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拟订,报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的收费标准,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省财政、物价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在桥梁、道路、路灯上敷设管线、设置广告牌和其它悬挂物应当经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九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利用贷款、集资、发行债券建设的.大型桥梁、隧道 等,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向过往车辆(军用车辆除外)收取通行费,用于偿还贷款、集资或兑付债券,不得挪作他用。

收取通行费的范围和期限,由政府规定。

第三十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排入城市排水设施的水量和水质进行监测,保障城市排水设施安全运行。

排入城市排水设施的水质应达到国家《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未达标的限期治理。

第三十一条使用城市排水设施的用户,应当按规定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排水许可证。

第三十二条市、县(市)政府应当有计划地建设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对城市污水进行集中处理,并按国家规定向排污者收取污水处理费。

第三十三条不得填埋具有调蓄功能的城市河塘。因工程建设或者其他需要,临时占压、挖掘城市排水设施的,应当报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四条禁止在城市防洪设施保护范围内擅自设置建筑物、构筑物等损害城市防洪设施的行为。

因建设需要在城市防洪设施保护范围内立杆架线、埋设管道以及进行其他影响城市防洪设施功能的行为,需经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五条不得擅自占用、拆除、改动、迁移城市照明设施。

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占用或者拆除、改动、迁移城市照明设施的,应当经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承担所需费用。

第三十六条经批准占用(压)、挖掘市政设施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临时封闭交通的,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并登报通告;

(二)按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压)或者挖掘;

(三)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和防护设施;

(四)挖掘、修复施工由市政设施专业养护、维修单位实施,并及时清理现场,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设计、施工、限期改正,可并处1万元以上3万 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有资质证书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其资质证书。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并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及前款规定的直接责任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由其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占用(压)、挖掘、拆除、改动、迁移、损坏城市市政设施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盗窃城市市政设施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玩忽职守、舞弊的;

(二)贪挪用的;

(三)越权审批、发证或符合法定条件应批准、验收,而不予办理的;

(四)将市政设施建设项目委托给不具备市政资质单位的;

(五)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条例所称市政设施包括:城市道路、城市排水设施、城市防洪设施和城市照明设施。

“城市道路”是指城市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隧道、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规划红线范围内已征用的建设用地、道路分隔带等及其附属设施。

“城市排水设施”是指接纳、输送城市污水、废水和雨水的管网、沟(河)渠、泵站以及具有排水调蓄功能的河塘、污水处理设施。

“城市防洪设施”是指城市防洪堤及堤上涵闸等构筑物、护岸、闸坝、泄洪道及其附属设施。

“城市照明设施”是指城市道路、公共绿地、街头游园等处的公共路灯、杆线及其附属设施。

第四十四条城市防洪设施的规划、建设、养护、维修与管理,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本条例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本条例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省级普通期刊。《中国市政工程》由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院主办。 主要栏目:道路和交通、桥梁和结构、给排水与污水处理、工程建设与管理、学术探究、综合。可以安排相关稿件。如有一点帮助,请及时采纳。

行政管理省级期刊

【什么是省级期刊 】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所属部、委办、厅、局主办的期刊以及由各本、专科院校主办的学报 期刊。从严格意义上说,期刊杂志并无国家级、省级的区分标准。因为,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早就声明:中国的出版物,只有正式和非正式之分,没有所谓国家级期刊、省级期刊等的等级区分。 在实际生活中,许多人通常将某刊物说成是国家级的,某刊物是省级的或市级的。这种划分,在实际用途中有一定的对比意义。期刊从学术上划分级别分为:普刊和核心期刊。普刊通常指除核心期刊之外的期刊。核心期刊通常是指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或CSSCI来源期刊,也包含科技类核心期刊和社科类核心期刊。而期刊中的省级和国家级之分主要是行政管理上的划分。通常国家级的期刊是指主管,主办单位为国家级单位。而省级期刊是指主管,主办单位为省级单位。 【什么是国家级期刊】一般说来,国家级期刊,即由党中央、国务院及所属各部门,或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主办的期刊及国家一级专业学会主办的会刊。另外,刊物上明确标有“全国性期刊”、“核心期刊”字样的刊物也可视为国家级期刊。国家级期刊与省级期刊的区别省级期刊与国家级期刊的区别:实际上,国家从来没有对刊物做过级别之分,也就是在影响力和专业程度上没有省级和国家级的差别。所谓国家级期刊和省级期刊之分,主要为方便管理,根据期刊主管单位的级别而做了区别。即国家单位主管期刊为国家级期刊,省单位主管期刊为省级期刊。国家级期刊正规性识别方法1 国内合法期刊与非法期刊国内期刊分为正式期刊和非正式期刊,正式科技期刊是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与国家科委在商定的数额内审批,并编入“国内统一刊号”,办刊申请比较严格,要有一定的办刊实力,主编与副主编必须由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对编辑人员的素质名额都有一定的要求,正式期刊有独立的办刊方针。非正式期刊是指通行政部门审核领取“内部报刊准印证”作为行列内部交流的期刊(一般只限行业内交流不公开发行),但也是合法期刊的一种,一般正式期刊都经历过非正式期刊过程。非法期刊系没有通国家新闻出版署和国家科委批准也没有注册为"内部刊物"的非法出版物,以营利为首要目的,收取高额的版面费,在技术上和政治上不负责任,不能在国内公开发行或内部发行,它们通常是在国外花300元购买一个ISSN刊号来欺教师。2 国内期刊刊号问题凡通过国内新闻出版署和国家科委审批的正式期刊均编入了“国内统一刊号”,正式期刊的刊号是由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两部分组成(境外期刊在国内合法发行须经新闻出版署备案并由中图公司等批准颁发书刊编号),“CN”是中国国别代码,缺少“国内统一刊号(或国内批准的书刊编号)”或“内部报刊准印证”都可认为是中国国内的非法期刊,国家不认可,也不准在中国国内发行的。3 识别国内公开发行的正式期刊方法国内公开发行的期刊允许在国内外发行,有国内统一刊号,其刊号结构式为:CN报刊登记号/分类号,只有ISSN国际刊号而无国内统一刊号不允许在国内公开发行,有的印有CN(HK)或CNXXX(HK)/R这是国内不法分子欺那些急于想发论文评职称的读者而编造的国内刊号.合法的国内统一刊号需注意,国内正式期刊一般有国内国家机关主管单位(不是什么中国/中华XX协会),并有详细的编辑出版通信地址和印刷出版地都在国内,除自办发行外大多通过邮局征订和发行,故常常有邮发代码。而非法期刊只有国际标准刊号或乱造的国内CN刊号,即使“内部报刊准印证”也没有。综上所述,在世界公开发行有一定影响力的的并且有国内批准发行的书刊编号的国际级期刊杂志上发表论文,可以用于作者提高自己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当然在非法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在国内可能不会被承认的.对职称评定应该说没有意义,至于如何抵制这些“非法期刊”盛行,一方面国内新闻出版部门应对这类“期刊”进行严肃查处,阻止合法报刊为这类“期刊”广告外,还要劝告大家不要上当,学会识别非法期刊.CN刊号标准格式是:CN XX-XXXX,其中前两位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号,其中印有CN(HK/H)或CNXXX(HK)/NR/R这不是合法的国内统一刊号。格式中前两个XX代码如下:11.北京市 12.天津市 13.河北省 14.山西省 15.内蒙古自治区 21.辽宁省 22.吉林省 23.黑龙江省 31.上海市 32.江苏省 33.浙江省 34.安徽省 35.福建省 36.江西省 37.山东省 41.河南省 42.湖北省 43.湖南省 44.广东省 45.广西壮族自治区46.海南省 47.备用号 48.备用号 49. 备用号 50.重庆市 51.四川省 52.贵州省 54.西藏自治区 61.陕西省 62.甘肃省 63.青海省 64.宁夏回族自治区 6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规定,如果在异地办刊并出版,也是属于非法出版活动.如果投稿朋友们发现不在以上地区编号的期刊应该可以对照判断了. 【什么是核心期刊】确定核心期刊的标准可以概括为以下几项,其一主办机构的权威性,其二文章作者的权威性,其三,文章的被引用率及文献的半衰期(测定文章内容新颖性的指标,一般科技文献半衰期较短,社科文献则较长)。简单地说,核心期刊是学术界通过一整套科学的方法,对于期刊质量进行跟踪评价,并以情报学理论为基础,将期刊进行分类定级,把最为重要的一级称之为核心期刊。一、目前,在国际科学界,如何正确评价基础科学研究成果已引起越来越广泛的关注。而被SCI、SSCI收录的科技论文的多寡则被看作衡量一个国家的基础科学研究水平、科技实力和科技论文水平高低的重要评价指标。什么是什么是SCI,SSCI,CSSCI1. SCI即《科学引文索引》(Science Citation Index),是由美国科学信息研究所(Institute for Scientific Information 简称ISI)创建、出版的一部世界著名的期刊文献检索工具。该数据库通过其严格的选刊标准和评估程序来精心挑选有代表性的权威的科技期刊作为数据源,声称这些数据源包括了世界上90%以上的重要的科技文献,所以被它收录的论文具有较高的质量,代表了当时有关领域的先进水平。包括了全世界出版的数、理、化、农、林、医、生命科学、天文、地理、环境、材料、工程技术等自然科学各学科的核心期刊3700多种,使得SCI收录的文献能够全面覆盖全世界最重要和最有影响力的研究成果。SCI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它不但收录文献的作者、题目、源期刊、摘要、关键词,以及出版信息等,而且还收录每篇论文引用文献的信息,建立了引文索引。不仅可以从文献引证的角度评估文章的学术价值,还可以迅速方便地组建研究课题的参考文献网络。SCI创刊于1961年。经过40年的发展完善,已从开始时单一的印刷型发展成为功能强大的电子化、集成化、网络化的大型多学科、综合性检索系统。所以SCI不仅作为一部文献检索工具使用,而且成为科研评价和的一种依据。科研机构被SCI收录的论文总量,反映整个机构的科研、尤其是基础研究的水平;个人的论文被SCI收录的数量及被引用次数,反映他的研究能力与学术水平。2. SSCI即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ocial Sciences Citation Index),为SCI的姊妹篇,亦由美国科学信息研究所创建,是目前世界上可以用来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社会科学论文的数量进行统计分析的大型检索工具。1999年SSCI全文收录1809种世界最重要的社会科学期刊,内容覆盖包括人类学、法律、经济、历史、地理、心理学等55个领域。收录文献类型包括:研究论文,书评,专题讨论,社论,人物自传,书信等。选择收录 (Selectively Covered)期刊为1300多种。二、目前国内普遍使用的核心期刊索引有CSSCI及其他核心期刊目录等。1.CSSCI 科学引文索引是从文献之间的引证关系上,揭示科学文献之间的内在联系。通过引文的统计与分析,可以从一个重要侧面揭示学科研究与发展的基本走向,评价科学研究质量,为人文社会科学事业发展与研究提供第一手资料。由南京大学研制成功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是国家、教育部重点研究项目。2000年该项目完成了CSSCI引文数据库的构建工作,相继研制成功了CSSCI数据库网络版和光盘版。经过数年的努力,现已开发的CSSCI(1998—2004年)7年数据并在国际互联网上和国内电讯网上向社会各界提供多种形式的查询服务,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该项成果填补了我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的空白,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目前,教育部已将CSSCI数据作为全国高校机构与基地评估、成果评奖、项目立项、人才培养等方面的重要考核指标。CSSCI数据库已被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山东大学、南京大学等100多个单位购买使用,并将CSSCI作为地区、机构、学术、学科、职称、项目、成果评价与评审的重要依据。作为我国社会科学主要文献信息统计查询与评价的重要工具, CSSCI提供多种信息查询、检索途径,可以为社会科学研究者提供国内社会科学研究前沿信息和学科发展的历史轨迹;为社会科学管理者提供地区、机构、学科、学者等多种类型的统计分析数据,从而为制定科学研究发展规划、科研政策提供科学合理的决策参考。目前南京大学CSSCI数据库已向社会开展服务,服务项目有网上包库(包库机构在限定的IP地址范围内的任何一台计算机上、任意时间段使用CSSCI数据库)、网上查询(非包库用户通过网络查询CSSCI数据库);委托查询(用户委托南京大学代为查询CSSCI数据库,出具查询报告)、手机查询(中国移动手机用户通过发送手机短信形式查询CSSCI数据库),详情可登录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网站查询。2.《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是由北京大学图书馆等多家单位共同主持完成的研究项目。是在深入研究核心期刊评价理论和方法的基础上,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方法选出并收录的该学科论文数量较多,文摘率、引文率、读者利用率相对高,在本学科学术水平较高、影响力较大的期刊。自1992年出版第一版到目前已出版5版,2008版共收入73个学科的1983种期刊。3.《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出版的社会科学类核心期刊目录。目前已出版了2004版和2008版,2008版共收入24个学科的386种期刊。 但是任何评价体系都会有一定的适用范围,核心期刊的评选也不例外,不绝对化。因此,在使用核心期刊的评价功能对学术论文进行评价时应注意其局限性,并结合其他评价体系进行综合评价。 国家级期刊出版周期根据期刊的出版周期可将国家级期刊分为:旬刊:出版周期为10天;半月刊:出版周期为15天;月刊:出版周期为30天;双月刊:出版周期为两个月;季刊:出版周期为一个季度,即3个月;半年刊:出版周期为6个月;年刊:出版周期为1年。

从两者的不同点进行区分。具体如下:

一、两者的主办单位不同:

1、省级期刊的主办单位:省级期刊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各部门、委办、厅、局、所,省级社会团体和机构以及各高等院校主办。

2、国家级期刊的主办单位:由党中央、国务院及所属各部门,或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主办。

二、两者的性质不同:

1、省级期刊的性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

2、国家级期刊的性质:国家级重点刊物。

三、两者的主管单位不同:

1、省级期刊的主管单位:省单位主管期刊为省级期刊。

2、国家级期刊的主管单位:国家单位主管国家期刊。

扩展资料:

期刊分类介绍:

我国有期刊8000余种,这众多的期刊在学科、主办单位、主管部门、质量、服务等方面千差万别,尽管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声明从未从行政角度对现行期刊进行过级别划分,但期刊之有级别的观念早已深入人心。

而且8000余种期刊没有级别上的区别是不可能的,不现实的。实际上期刊从来就有级别,这几乎是政府有关机构、期刊主办机构和作者的共识,只不过期刊级别的认定比较复杂,至今尚无全国统一的标准和共同的分级目录。

期刊的分级最传统的是按期刊的主管部门分级,1991年国家科委和新闻出版署联合颁发的《科学技术期刊管理办法》就据此将期刊分为全国性和地方性期刊,省部级和地市级。70年代,核心期刊理论开始传入我国,到九十年代,核心期刊已为学界所广为熟知。

与此同时,各种与期刊评价有关的大型数据库开始建立,由此得出多种期刊排行榜,很多高校科研机构也研究制定为已所用的核心期刊(或称重点期刊等),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组织了各种期刊等级评比。

上述各种对期刊的分级评价,得出的排行榜和各种期刊表或奖励实质上也是给期刊分级。由此可见,期刊分级的观念早已深入人心(如英国的《自然》和美国的《科学》就是全世界公认的一流水准的学术期刊,浙江大学医学院的科研奖励中规定,在《科学》和《自然》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奖励10万元)。

而期刊分级的研究与实践更是越来越丰富,越来越多样化。这是期刊分级的最传统的方法,也是仍在使用的主要方法。按照这种分级方法,期刊被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由代表国家科研水平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学术期刊一般被认为是国家级期刊,省部级、地市级依此类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级期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省级期刊

核心期刊是期刊中学术水平较高的刊物,是进行刊物评价而非具体学术评价的工具。

国家级期刊:

是 国 内合 法 刊 物,部 级 单 位 主 =管 的,就是国 家一 级,中国x x 集团、协会主管的就是国家二级的-

省级期刊:{壹品}

厅 级单 位(劳动厅、财 政厅等等)主 管的,就是省 一级的 ,x x省 集 团 会 主 管 的就 是 省 二 级

核心期刊:{优刊}

是一些 部 门 或 团体,从 国 内 合 法 所 有 刊 物 里 面,经过一定 程 序 的 筛 选,被 其 目 录收 录的,就是 该 核心,核心期刊里 面 既有 省级,也有 国家级期刊,但是一旦被核心数据库收录,就脱离了省级、国家级这样的划分,统一成为核心,比国家 级 还 高一个 档次的  z你若不 清 楚  就到 拜 读 询 问 我用这个符号{}控的两个词 就可以啦 欢迎前去 咨 询哦

省级期刊行政管理

1、期刊的级别。期刊分为省级,国家级,核心级,级别越高,价位越高。2、期刊的知名度,知名度高的期刊价位相对较高。3、期刊的种类,专刊一般比综合期刊贵。4、期刊的专业,一般比较冷门的专业,也就是相对较少的专业期刊一般比较贵。我想上面的解释应该能解答你的疑惑了,不过一般的国家级期刊发表费用应该在千元左右,这个可以上网直接咨询杂志社官网。注意事项:1、在中国知网的主界面上,直接选择期刊大全跳转。2、这个时候,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图示位置来进行搜索。3、下一步如果没问题,就需要找到相关的论文并点击进入。4、这样一来等发现对应的信息以后,即可查询论文的期刊号了。

关于省级期刊分享如下:省级论文期刊,是指隶属省级级行政部门管理的期刊,即省级期刊。本文推荐几本。

省级期刊有《现代教育科学》、《中小学电教》、《华章》、《广西教育》、《语文天地》、《文理导航》、《都市家教》、《考试与评价》、《吉林教育》、《小学教学研究》、《内蒙古教育》、《文教资料》、《时代教育》、《天津教育》等。

省级期刊是相对于国家级期刊和核心期刊而言的,是三大期刊级别之一,学术界以及职称评审机构把期刊分为省级期刊、国家级期刊和核心期刊。

省级机构主办是省级期刊,国家级机构主办的刊物是国家级期刊,而影响因子和权威性很高,入选了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CSSCI来源期刊目录和统计源核心期刊目录的是核心期刊。

由于利益的驱使,市面上出现了很多假刊,无论是省级期刊,还是国家级期刊,都必须是正规期刊,对于职称评定才会有效,正规省级期刊,新闻出版总署必须有备案,必须要有国际刊号也就是ISSN号,和国内统一刊号也就是CN刊号。

核心期刊是期刊中学术水平较高的刊物,是进行刊物评价而非具体学术评价的工具。

杂志是国家级还是省级,是杂志行业根据杂志主管单位级别及质量进行的默认分级,即国家单位主管期刊为国家级期刊,省级单位主管期刊为省级期刊。

实际上,国家从来没有对刊物做过级别之分,也就是在影响力和专业程度上没有省级和国家级的差别。所谓国家级期刊和省级期刊之分,主要为方便管理,根据期刊主管单位的级别而做了区别。

《中国临床护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主管,中国医师协会、武汉市医学科学研究所主办,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护理专业综合性学术期刊。

判断杂志真假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到当地新闻出版局的网站上查这个杂志的刊号,就知道了。

扩展资料

杂志分级方式:

1、按期刊的主管部门分级

这是期刊分级的最传统的方法,也是目前仍在使用的主要方法。按照这种分级方法,期刊被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由代表国家科研水平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学术期刊一般被认为是国家级期刊,省部级、地市级依此类推。

这样分是为了按照期刊的主管单位的不同对期刊实施有效的行政管理。

2、按期刊是否公开出版分级

按此标准,期刊分为公开发行和内部发行期刊,一般认为,在主办者级别相同的情况下,公开发行期刊要高于内部发行期刊。与第一种分级一样,这种分级也只有在某个特定层次或特定区域的期刊中进行才有合理性。

省级设备管理期刊

你好,查有关资料,国家级普通期刊。《设备管理与维修》(月刊)创刊于1980年,系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和北京卓众出版有限公司主办的设备与维修工程分会会刊,是跨行业并直接为企业设备管理、维修、改造和节能、环保服务的综合性信息型技术刊物。杂志以实用性、指导性,兼顾学术性和知识性为特色。主要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宏观调控政策;探索、交流企业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设备管理的新思路及热点问题;介绍各类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机电一体化设备的修理、改造、诊断、节能、环保、润滑等方面的四新技术,以及现场管理、维修的实践经验;报道国内外设备工程学科的最新发展动态;提供与企业生产经营、产品开发和资产营运效益相关的各类信息、实用资料及产品广告等。有设备管理、工作研究、维护与修理、技术改造、诊断技术、节能与环保、润滑与密封、工场经验、讲座、国外设备工程、信息、资料等多种栏目。行业覆盖面遍及机械、化工、、轻工、建材、冶金、电子、地矿、电力、煤炭、铁道、交通、石化、航空航天、有色金属、船舶、汽车、军工、等各个领域。服务企业以国有大中型为主,还包括集体、合资、独资、民营、乡镇等各类所有制企业。读者对象为行业、企业的各级设备管理人员,从事设备维修和改造的工程技术人员、技师以及有关院校师生。多年来杂志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和广大读者的好评。如果不明白,可以追问,欢迎学术资讯网 络交流。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如果我的回答,能帮到你一点,请及时采纳,也是一份鼓励。

国家级普刊。发表可询问

刊名: 设备管理与维修Plant Maintenance Engineering主办: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周期: 月刊出版地:北京市语种: 中文;开本: 大16开ISSN: 1001-0599CN: 11-2503/F邮发代号: 2-395 历史沿革:现用刊名:设备管理与维修曾用刊名:设备维修创刊时间:1980PS:该刊为国家级普通期刊,非核心期刊。

我国不分国家级省级刊物的,一般说来由中央机关部委办的被误解为国家级、地方的为省级,这只是为了吸引稿件而弄的噱头冶金设备管理与维修 只能算是省级

行政管理的省级期刊

核心期刊有:国内七大核心期刊体系,1、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2、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3、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又称“中国科技核心期刊”);4、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5、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6、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报学会“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7、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的“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

关于省级期刊分享如下:省级论文期刊,是指隶属省级级行政部门管理的期刊,即省级期刊。本文推荐几本。

省级期刊有《现代教育科学》、《中小学电教》、《华章》、《广西教育》、《语文天地》、《文理导航》、《都市家教》、《考试与评价》、《吉林教育》、《小学教学研究》、《内蒙古教育》、《文教资料》、《时代教育》、《天津教育》等。

省级期刊是相对于国家级期刊和核心期刊而言的,是三大期刊级别之一,学术界以及职称评审机构把期刊分为省级期刊、国家级期刊和核心期刊。

省级机构主办是省级期刊,国家级机构主办的刊物是国家级期刊,而影响因子和权威性很高,入选了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CSSCI来源期刊目录和统计源核心期刊目录的是核心期刊。

由于利益的驱使,市面上出现了很多假刊,无论是省级期刊,还是国家级期刊,都必须是正规期刊,对于职称评定才会有效,正规省级期刊,新闻出版总署必须有备案,必须要有国际刊号也就是ISSN号,和国内统一刊号也就是CN刊号。

省级期刊和国家级期刊的主办单位不同:省级期刊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各部门、委办、厅、局、所,省级社会团体和机构以及各高等院校主办。国家级期刊的主办单位:由党中央、国务院及所属各部门,或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主办。领导说详情搜:高级职称论文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中国职称大学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必搜最关键的“郑密路航海路”)、高级经济师学院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高级农经师学院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高级会计师学院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高级审计师学院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高级统计师学院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高级政工师学院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高级工程师学院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高级教师学院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学院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等。 国内有7大核心期刊(或来源期刊)遴选体系:1. 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2.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3.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CSTPCD,又称“中国科技核心期刊”);4.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CSCD);5.《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研制。2000年推出首版,建有《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CHSSCD);6.《中国核心期刊目录》(RCCSE),由武汉大学邱均平教授主持研制,7.《中国学术期刊综合引证报告》,清华大学图书馆和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研制,每年发布。建有《中国引文数据库》(CCD)。

一个刊物的级别,由其主管单位决定部级单位主管的就是国家一级,比如教育部、科技部等等,中国xx集团、中国xx协会主管的就是国家二级省级行政单位主管的就是省级刊物,比如卫生厅、农业厅等等,xx省集团、xx省协会主管的就是省二级再次之就是市级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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