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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前期关内外人口流动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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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前期关内外人口流动研究论文

人口迁移、流动是指人口在空间的移动。人口迁移、流动是一种社会经济现象,人口迁移、流动的加剧是伴随着经济发展而来的,它与经济发展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由于人口迁移对人口分布的宏观格局影响很大,同时人口省际迁移是平衡地区生产力布局的重要途径,对几十年来我国的工业、城镇布局、区域开发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因此受到特别的注意。1986年,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所首次在16个省的74个城镇进行了人口迁移抽样调查,这次调查涉及25538户共计100267人,代表了4350万城市居民。但由于调查仅局限在城市区域,而且给定的暂时性迁移范围不够完整,使得已在城镇生活超过一年的暂时性迁移者被划为永久性迁移者,从而低估了暂时性迁移人口总数。继这次人口迁移抽样调查后不久,1987年国家统计局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1%人口抽样调查,其中包括了关于人口迁移的项目,取得了比较有代表性的、较为系统的人口迁移数据。1990年进行的第四次人口普查与前三次人口普查相比的一个重大改进也是首次在人口普查的调查表上增列了1985-1990年间的迁移人口,并记录了迁移发生的9种原因。这三次调查,尤其是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数据为我们深入认识我国人口迁移特点、发展趋势及对社会经济发展可能产生的影响、验证已有的分析结论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和有力的论据。一、近年我国人口迁移的原因在过去的几十年中,我国的人口迁移和流动由于受到严格控制而处于抑制状态,人口的意愿性迁移一直很低,虽然在50-70年代也曾有过大量的人口迁移活动,但均为行政调动为主的迁移,如50年代政府有组织地移民支援边疆省份,60年代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及他们在70年代末的大量返城等。80年代是我国人口迁移特征纷繁变化的一个重要时期。自8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从根本上改变了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之间、地域之间封闭、半封闭的人口分布局面,人口迁移与流动日益增多,计划迁移的比重不断下降。据1987年人口抽样调查资料,我国1982-1987年跨市镇县的迁移人数为每年平均仅有363万,而据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的推算结果,在1985-1990年间已增加到年均1053万人。流动人口的增长也很迅速。以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沈阳5大城市为例,1984-1988年流动人口总量由250万人上升到536万人,增长114%。人口迁移流动作为一种社会经济现象,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80年代以来,我国人口迁移与流动剧增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从宏观角度讲:(1)首先是改革为人口迁移、流动创造了一个较为宽松的环境。农村推行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及农业内部结构的进一步调整,使农村释放出大量富裕劳动力;各种限制人口迁移、流动政策的放宽、松动,使人口迁移、流动具有了客观可能,自发迁移大量增加。(2)经济发展是人口迁移流动加速的动力,由于各地区之间经济发展速度快慢不一,水平各异,致使各地区人均收入差异较大。这种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及其较大的利益差别,使经济较发达地区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劳动力产生了吸引力。(3)在六、七十年代生育高峰出生的人口现在正值升学、就业、结婚年龄,是迁移的高峰年龄段。从微观角度讲,务工经商的经济型动因是促成省际迁移最直接的影响因素。我们将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所列出的迁移原因划分为经济型和非经济型两类。经济型迁移包括工作调动、分配录用、务工经商;非经济型迁移包括婚姻迁入、随迁家属、投亲靠友、学习培训和退休退职。在一个封闭落后的自然经济结构中,仅有一些伴随社会生活而产生的迁移流动如婚姻迁移等,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走向开放,与经济活动有关的人口迁移与流动迅速增长,在总迁移中所占比重将不断提高。我国近年来人口迁移原因构成的变化正反映出这一趋势。1985-1990年,我国省际人口迁移中经济型迁移人口占42.99%,非经济型迁移人口比重为57.01%。经济型迁移比重比80年代前期(1982-1987年)的33.90%上升了9.09个百分点,其中属务工经商的达856万人,占25.09%,比80年代前期上升了17.7个百分点,务工经商已从80年代前期的第6位迁移原因跃居为首位,地位十分突出(见表1)。除务工经商外,1985-1990年我国省际人口迁移的主要原因还有婚姻迁入、学习培训。而80年代前期引起人口迁移的前3位原因分别是工作调动、随迁家属、婚姻迁入。

明末战乱下人口仅剩6000万左右,到清末人口爆炸至四亿,随着这种人口大爆炸,而耕地确实有限的,尤其是遇到天灾人祸,百姓们不得不去人口较少之处寻求生存,由此形成了山西移民的走西口,山东移民的闯关东和沿海移民下南洋三支浩大的移民潮。

闯关东是以山东为主,目的地是东三省一带。19世纪,黄河下游连年遭灾,清朝政府却依旧禁关。破产农民不顾禁令,成千上万的冒着被惩罚危险,“闯”入关东,此为“闯关东”来历。清末,沙俄侵略东北。清于1860年在关东局部驰禁放荒,1897年全部开禁,1910年关东总人口增至1800万人。民国年间(1912年——1949年),“闯关东”洪流澎湃,新中国前夕近4000万人(数据来自《中国人口地理》,张善余)。民国38年间,山东人闯关东数量达到平均每年48万人之多,总数超过1830万,大约占全部闯关东人口(3700万)的一半。全国解放后,统计的闯关东后留下的山东人达到700多万,约占当时东北总人口(4000万)17%,而当时全国人口为亿(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所以说闯关东“可以算得是人类有史以来最大的人口移动之一”、“近代史上空前的大举”。

走西口是“中国近代史上最著名的五次人口迁徙”事件之一,从明朝中期至民国初年四百余年的历史长河中,无数山西人、陕西人、河北人背井离乡,打通了中原腹地与蒙古草原的经济和文化通道,带动了北部地区的繁荣和发展。历史上,山西人“走西口”多从山西中部和北部出发,形成两条主要路线:一条向西,经杀虎口出关,进入蒙古草原;一条向东,过大同,经张家口出关进入蒙古。民间所说的“走西口”中的“西口”一般指山西省朔州市右玉县杀虎口。走出这个西口,就到了昔日由山西人包揽经商天下的归化与绥远(统称归绥)、库伦和多伦、乌里雅苏台和科布多及新疆等地区。“杀虎口”还是通往蒙古恰克图和俄罗斯等地经商的重要商道。“杀虎口”的兴衰史也反映了晋商发展兴衰的历史。

下南洋在福建、广东也称“过番”,属于闽粤方言,指的是到南洋一带谋生。南洋是明、清时期对东南亚一带的称呼,是以中国为中心的一个概念。包括马来群岛、菲律宾群岛、印度尼西亚群岛,也包括中南半岛沿海、马来半岛等地。在明朝到民国这段历史时期,国内战乱不断,民不聊生。福建、广东一带在当时慌乱穷困,人多地少,老百姓生活极度难以维持,为了谋生计,维持家庭生活,改变个人或家族的命运,躲避战乱,闽粤地区的老百姓一次又一次、一批又一批批地到南洋谋生。据1935年中国太平洋学会对流民出洋的原因所作的调查显示,因“经济压迫”而出洋者占 。那个时候下南洋的人,既有对未来充满希望的人,也有在家乡故土呆不下去的人。

人口流动研究总结论文

人口迁移、流动是指人口在空间的移动。人口迁移、流动是一种社会经济现象,人口迁移、流动的加剧是伴随着经济发展而来的,它与经济发展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由于人口迁移对人口分布的宏观格局影响很大,同时人口省际迁移是平衡地区生产力布局的重要途径,对几十年来我国的工业、城镇布局、区域开发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因此受到特别的注意。1986年,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所首次在16个省的74个城镇进行了人口迁移抽样调查,这次调查涉及25538户共计100267人,代表了4350万城市居民。但由于调查仅局限在城市区域,而且给定的暂时性迁移范围不够完整,使得已在城镇生活超过一年的暂时性迁移者被划为永久性迁移者,从而低估了暂时性迁移人口总数。继这次人口迁移抽样调查后不久,1987年国家统计局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1%人口抽样调查,其中包括了关于人口迁移的项目,取得了比较有代表性的、较为系统的人口迁移数据。1990年进行的第四次人口普查与前三次人口普查相比的一个重大改进也是首次在人口普查的调查表上增列了1985-1990年间的迁移人口,并记录了迁移发生的9种原因。这三次调查,尤其是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数据为我们深入认识我国人口迁移特点、发展趋势及对社会经济发展可能产生的影响、验证已有的分析结论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和有力的论据。一、近年我国人口迁移的原因在过去的几十年中,我国的人口迁移和流动由于受到严格控制而处于抑制状态,人口的意愿性迁移一直很低,虽然在50-70年代也曾有过大量的人口迁移活动,但均为行政调动为主的迁移,如50年代政府有组织地移民支援边疆省份,60年代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及他们在70年代末的大量返城等。80年代是我国人口迁移特征纷繁变化的一个重要时期。自8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从根本上改变了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之间、地域之间封闭、半封闭的人口分布局面,人口迁移与流动日益增多,计划迁移的比重不断下降。据1987年人口抽样调查资料,我国1982-1987年跨市镇县的迁移人数为每年平均仅有363万,而据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的推算结果,在1985-1990年间已增加到年均1053万人。流动人口的增长也很迅速。以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沈阳5大城市为例,1984-1988年流动人口总量由250万人上升到536万人,增长114%。人口迁移流动作为一种社会经济现象,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80年代以来,我国人口迁移与流动剧增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从宏观角度讲:(1)首先是改革为人口迁移、流动创造了一个较为宽松的环境。农村推行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及农业内部结构的进一步调整,使农村释放出大量富裕劳动力;各种限制人口迁移、流动政策的放宽、松动,使人口迁移、流动具有了客观可能,自发迁移大量增加。(2)经济发展是人口迁移流动加速的动力,由于各地区之间经济发展速度快慢不一,水平各异,致使各地区人均收入差异较大。这种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及其较大的利益差别,使经济较发达地区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劳动力产生了吸引力。(3)在六、七十年代生育高峰出生的人口现在正值升学、就业、结婚年龄,是迁移的高峰年龄段。从微观角度讲,务工经商的经济型动因是促成省际迁移最直接的影响因素。我们将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所列出的迁移原因划分为经济型和非经济型两类。经济型迁移包括工作调动、分配录用、务工经商;非经济型迁移包括婚姻迁入、随迁家属、投亲靠友、学习培训和退休退职。在一个封闭落后的自然经济结构中,仅有一些伴随社会生活而产生的迁移流动如婚姻迁移等,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走向开放,与经济活动有关的人口迁移与流动迅速增长,在总迁移中所占比重将不断提高。我国近年来人口迁移原因构成的变化正反映出这一趋势。1985-1990年,我国省际人口迁移中经济型迁移人口占42.99%,非经济型迁移人口比重为57.01%。经济型迁移比重比80年代前期(1982-1987年)的33.90%上升了9.09个百分点,其中属务工经商的达856万人,占25.09%,比80年代前期上升了17.7个百分点,务工经商已从80年代前期的第6位迁移原因跃居为首位,地位十分突出(见表1)。除务工经商外,1985-1990年我国省际人口迁移的主要原因还有婚姻迁入、学习培训。而80年代前期引起人口迁移的前3位原因分别是工作调动、随迁家属、婚姻迁入。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中国流动人口的规模增长迅猛。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人口问题的对策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谈流动人口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 要】流动人口家庭教育处于弱势境地,并且我们可以找到流动人口家庭教育出现问题的深层次的原因,最后对于改善流动儿童家庭教育提出相应策略。

【关键词】流动人口家庭教育;对策

一、流动人口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

流动人口家庭对经济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本的拥有量较少,而且资本的质量不高,由于种种条件的限制,家庭教育资本运作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虽然在流动人口家庭教育中存在优势的方面,比如孩子的自理能力很好、坚强、乐观的品质,但是,总的来说,流动人口家庭教育的总体情况十分令人堪忧。

(一)流动人口家庭教育资本存在的问题

流动人口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具体表现为以下三点:

第一,家庭经济资本处于劣势,流动人口来到城市以后由于经济转型期的特点和自身的条件的限制,使得流动人口只能从事一些劳动时间长、生产环境差危险、报酬低的工作。导致他们与子女相处的时间短,甚至忽略对子女的教育。

第二,流动人口家庭社会资本不足。流动人口的社会网络关系局限于老乡和亲戚,基本没有其他寻求支持的渠道。家庭中与子女互动不足或者由于沟通方式不当导致子女的叛逆甚至是反社会行为的出现。父母多采用控制性和干预性的互动方式,支持性和引导性的互动方式运用不足。父母在寻求教育支持网络时感到非常无力,他还是保留非常保守的观念,认为孩子是父母的,要自己来管,家长很少与学校主动联系,他们认为包括学校学习在内的很多方面的内容要自己来教育,没有意识到孩子也是社会的,几乎没有想过自己没有办法教育的时候借助于社会资源和一些专业的咨询机构来寻求帮助。等到子女真正的出了问题,触犯了法律交给有关部门来管理,已经来不及了。

第三,家庭文化资本非常有限。父母文化水平有限,很多母亲不识字,对教育的内容和采取方式认识有偏差,这些对于子女的教育十分不利。家庭文化生活匮乏甚至出现不健康的娱乐方式如赌博等。

(二)家庭教育资本不足导致教育过程中出现问题

由于父母在获得经济资本时的流动性的特点、职业的特点和家庭条件的限制等原因,很多流动儿童有被寄养的经历导致亲子关系不够亲密,引发教育问题。

家庭教育的社会资本不足,导致父母教育的无力。不知如何和学校配合共同面对子女出现的问题,也不知如何取得社会教育资源网络的支持。流动人口家庭的社会支持网络局限于公有和老乡,同质性强,而且处境类似,对子女的教育没有太大的作用。

由于父母的文化资本不足对教育观念存在一些偏差,强调父母的权威,家庭互动缺乏平等沟通的氛围。流动人口家庭互动围绕学习和花钱的问题展开,互动多为控制性互动和干预性互动,引导性互动和支持性互动不足。导致孩子在心理上远离父母,在行为上出现问题。在家庭教育的价值观上,流动人口家庭普遍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但是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在行动上没有什么好的办法。教育的效果不明显。流动人口家庭文化生活匮乏,甚至出现赌博等不良的娱乐方式。

总之,由于家庭教育资本处于劣势导致家庭教育的运作情况不佳,需要其它力量的介入来共同关注流动人口家庭的教育。

二、流动人口家庭教育出现问题的原因分析

流动人口只能从事收入低、危险、技术含量低、经常面临失业困扰的、工作时间长的工作,消费能力有限,直接表现为住房面积狭小,流动儿童没有学习的空间,客观化文化资本占有较少,工作时间长使得家长与流动儿童互动时间少,影响了家庭教育的效果。

由于流动人口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决定了,流动人口的社会网络范围局限于亲戚、老乡和工友,获取对流动儿童教育支持的资源十分有限,对于流动儿童家庭教育出现的问题他们大多数时候只能独自面对。由于长期的户籍制度以及城乡二元结构的长期存在,他们在城市的社会制度安排之外,流动儿童无法进入正规学校就学,只能在农民工子弟学校就读,即使我们看到一些正规学校在逐渐接受流动儿童,但是据笔者了解由于教育资源有限他们也只能接受极少的流动儿童入学。子女没有好的学校入学也使得家长对于子女取得较高的学业成就信心不足,但又无能为力。

三、改善流动人口家庭教育的措施

(一)增加流动人口的家庭教育资本

韦伯利用“封闭”这个概念来描述把人们置于次等地位的过程,透过此过程,一个群体垄断了优势地位,向它界定为下层的或不合资格的外部人关闭机会。任何方便的、看得见的特征,例如种族、语言、社会背景(social source)、宗教、以及缺少一份特殊的学校文凭,都可以被用来把竞争者宣布为外部的人。通过限制获得机会(opportunities)和资源的获取(access),封闭容许集体把报酬最大化。群体内部的人分享共同的文化和身份,并因而分享使排斥合法化的规范。

对于流动人口家庭教育资本匮乏这一问题的解决,我们不应该只是看到问题的表面,而应该从反对社会排斥入手,改善流动人口家庭的处境才能真正改变流动儿童的处境。

1.规范劳动力市场,增加就业

对雇主的不良行为进行规避,促进新型服务企业的发展、对在长期失业者中招募工人的企业的财政刺激、对低技术劳动力市场管理的改善、意图在失业者和潜在雇主间建立联系的临时就业,处理妇女特殊需求的政策。鼓励自主创业,对小业主给与支持和政策倾斜。城管和小贩之间“猫捉老鼠的游戏”上演已久,小贩大多是流动人口和社会低收入阶层,流动儿童心思细密,对于父母被追赶的情景十分不解和感到愤恨,从而引起他们对于执法者和整个社会的误解,小小的心灵充满了疑问,为什么他们靠自己的双手挣钱还会被驱赶,为什么来到城市会受到如此的对待,这个城市到底给他们带来了什么?反社会的情绪会在幼小的心灵开始萌芽。因此,对城市的小摊贩运营进行合理的规划,给流动人口一定的自主谋生的权利,对他们的劳动给予一定的尊重是改善流动人口家庭现状的重要环节,也是改善流动儿童处境的措施。 2.提升能力

对流动人口进行免费的技能培训, 增加就业能力。很多流动人口由于没有学历没有技能,自主创业没有资金,只能做一些简单的体力劳动,危险,劳动环境恶劣,劳动时间长。进行培训后部分流动人口有可能从事一些技能性的工作,提高家庭收入从而改善流动儿童的境遇。

3.收入支持

收入支持这里是指社会保障的支持,也就是说在流动人口面临受伤或者失业的情况下,有一笔资金作为临时性的救助,以防止家庭经济条件迅速的恶化。目前,流动人口由于户口以及工作单位的临时性原因,很多流动人口都没有社会保险。很多流动儿童也由于户口的原因没有保险,无论生病还是出现意外伤害,损失由他们自己承担。如果父亲,家里的顶梁柱遭遇到不测,家庭就坠入无限的困境中。如何建立一套完善的社会福利机制,把流动人口纳入其中,使他们有一定的安全感,无论整个家庭陷入何种境地都能使流动儿童的各种权利得到保障,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4.地域扶持倾向

这种尝试的理念是,特殊的城市贫民区或受剥削的地区,需要建立在广泛基础之上的针对经济、社会和基础设施等的行动(Rodgers, 1995b)。

2005年以来,为改善农民工的居住条件,重庆市南岸区采取“因地制宜、政府投入、社区管理、以寓养寓”的模式,投资250多万元,在各街道建设“阳光公寓”。只需“一人一天一元”的低费用,农民工就能住进环境整洁、设施完善的公寓房。截至2007年7月,南岸区已建成7个“阳光公寓”,入住农民工5000多人。政府在能力的许可下,可以参考重庆的做法,建设流动人口公寓。给流动人口家庭安身立命之所,给流动儿童一套学习的桌椅和一盏点燃希望的台灯。

(二)发挥教育在社会流动过程中的正功能

在布迪厄看来,学校所传递的文化是统治阶级文化,而非具有普遍意义的社会文化遗产。学校运用支配阶级所赋予的权力关系将其文化定义为合法的文化资本,在教学过程中通过符号暴力过程强制性地传递。由于被支配阶级的文化与支配阶级的文化存在很大的差距,因此,他们的子女常常是学校教育活动中的失败者,无法取得足够的、支配阶级定义的合法文化资本。这样就造成了一个文化资本分配不平等结构,并进而形成了一个封闭的文化资本的循环传递与阶级关系的循环传递。

教育的再生产功能是否意味着教育是制造社会不公平的机器?是否意味着教育没有存在的必要呢?我们知道,教育具有促进社会流动的作用,是社会下层向上流动的合法途径。自从教育作为一种社会选拔机制以来,在我国恢复高考制度以来,教育给处于社会劣势阶层的人们提供了一条通往社会上层阶级的途径。它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传统社会的地位世袭,使个人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而获得进入主流社会的机会,教育给大众提供了平等竞争的舞台。

在打破这种循环使得弱势群体向上流动的议题上,科尔曼报告给我们增加了信心。

科尔曼报告的历史性意义是,它把教育的平等,放到社会经济平等的背景上。教育的平等受制于社会经济平等,反过来也影响社会经济平等,从而把教育平等问题提高到改造社会的整体目标上。

那么,学生家庭的社会背景,怎么会影响到他们的学习的呢?科尔曼研究发现,处于弱势的学生,他们觉得环境过于强大,不可能通过教育改变他们的人生,他们对自己的前途缺乏自我期望,觉得没有盼头,学习的“士气”就比较低,从而造成学习成绩较低,而且差距越往后越大。在流动儿童中也有这样的情况,很多儿童都有很高的理想,但是由于家庭条件的原因,学习差强人意,也觉得自己没有希望,很多人读完小学就不读了,能读到高中,考上大学的流动儿童是少数。

科尔曼向国会证明,教育机会的平等,要从教育的结果来考察,因为正是对受教育结果的期望,影响了学生的自我评估,决定了学生的学习状态,也造成了因种族、肤色、宗教等因素下,弱势人群教育机会的实质不平等。

正是科尔曼报告的这一结论,为后来美国普遍实行的“肯定性行动”或称“平权法案”铺平了道路。公共教育事业大幅度地向弱势人群倾斜,实行所谓“为了平等的反向歧视”。在中小学强制性黑白合校的同时,大学招生,政府机关雇佣和提升等方面,普遍实行倾斜性政策,照顾黑人和其他弱势人群。这种措施是特定历史状态下的阶段性的措施。因此,几十年后,这样的做法是否已完成其历史使命,是否应该逐渐终结,具体措施是否适度,成为争议的焦点,也为此出现了一系列司法诉讼,至今没有平息。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公共教育事业对弱者的倾斜,明显地改善了近几十年来美国社会教育机会的平等性。

那么怎样才能最大程度地创造公平合理的教育制度,促进社会公平的实现。“发展中国家的教育制度相对来说比较年轻,因此有一定的机会可以减轻社会的不平等现象,至少它可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人们向较高的社会地位去努力。有些国家一经独立就致力于建立一个无产阶级社会。不管社会环境如何,教育的改造作用是不能否认的。当它一旦传播到在经济和社会方面不利的阶层,改造的趋向便是平等化。”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会有更多的流动儿童摆脱贫穷边缘的社会地位,平等的享受社会发展带来的丰富的物质和文化生活。

(三)针对流动儿童教育的政策建议

1.改革户籍制度去除身份区隔

我国的户籍制度,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是适合当时社会发展需求的,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流动,也在不断制造着依附于身份的城乡分割,以有没有户籍作为资源分配的依据,违反了社会公平正义原则。

在教育领域来说,正是城乡户籍的存在,造成流动儿童在城市中无法得到与城市儿童同样受教育的权利。解决问题的根本在于加快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改革。

消除户口的社会附加功能,切断户籍身份与利益之间的关联,改变户口与就业、医疗、社会保障、教育、住房等公民利益挂钩的不合理现象,实现城乡一体化管理;逐步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二元结构,建立对流动人口的动态管理制度。 2.调整现有义务教育格局,消除身份歧视

在流动人口特别集中的城郊结合部,要提高公立学校的招生能力,或者增设新的学校,来解决局部区域内农民工子女入学紧张的现象。

社区和学校牵头,办好农民工子女家长学校,提高农民工教育子女的能力,使流动人口家庭尽快适应城市生活。

3.发挥学校教育与社区的教育的功能增加流动人口家庭教育的社会资本

学校主动与家长沟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而不是只是在开家长会的时候职责家长的错误。采取灵活多样的交流方式加强学生家长之间的互动,互相交流教育心得,营造好的教育气氛。把同质性较高的家庭分成小组,如单亲家庭小组、多子女家庭小组,学校负责讲解这些家庭的子女容易出现的问题,及早发现子女出现问题的征兆对症下药进行解决。

4.发掘非政府组织的力量增加流动儿童家庭的文化资本

团委、妇联、青少年研究机构等非政府公共组织可广泛挖掘社区教育资源,为流动儿童提供文化资本。比如,妇联联合街道与大学,让大学生进入流动儿童家庭,与流动儿童结成对子,利用双休日、寒暑假对流动儿童提供学习帮助;团委、街道等机构可以培育义工、志愿者队伍,鼓励退休教师、大学生以及其他社会成员成为义工或志愿者,广泛开展义工活动、志愿者活动,指导流动儿童的学习,帮助他们实现学业进步。

总之,流动儿童的家庭教育是不仅仅是家庭内部的任务而是整个社会的责任,只有家庭、学校、社会三方面协作才能起到良好的效果。所有的儿童都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我们有责任帮助流动儿童家庭充实家庭教育资本,有责任帮助他们改善亲子互动,有责任让他们得到公平的待遇。

参考文献:

[1]重庆:农民工住上“阳光公寓”

[2]周海玲:《论流动儿童教育公平化的策略――文化资本的视角》,《教育理论与实践》,2008年9月

[3][法]雅克・哈拉克:《投资于未来――确定发展中国家教育重点》,教育科学出版社,1993年,49页。

[4]昆明城乡一体化趋势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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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口流动是中国人口流动的主体,对中国的人口空间格局和区域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农村人口流动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析农村人口流动与乡村治理

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迅猛发展,推动了中国社会的快速转型。伴随这一过程,农村人口流动日益加剧。农村人口流动的数量多、规模大、结构复杂、原因多样。这种流动给广大乡村造成了严重的治理性困境。

一、农村人口流动的成因分析

(一)农村人口流动的根本原因:大量的剩余劳动力

1978年,我国实施改革开放的政策,与此同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在农村的推广,农民的劳动积极性和生产率都大幅提高,然而,我国农村地区人口多,土地少矛盾也日益显现出来。拿我国的四川省为例,四川省人均耕地面积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二,人均面积不到一亩,整个四川省有超过五千万的剩余劳动力,这些劳力每年有半年是空闲时间。除此之外,全国每年还有大批男女青年满十八周岁,加入外出务工队伍,成为新的流动人口。改革开放以来,每年农村大约有一千万的新增劳动力。大量的剩余劳动力逐渐向城市转移。

(二)农村人口流动的可能条件:城市建设与发展对劳动力的大量需求

从八十年代开始,我国开始加快城镇建设的速度,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城市发展的政策,中国的城市化建设全面展开。从八十年代开始,国家对城市建设的投入大幅增加,城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这就要求有大量的劳动力,因此,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

(三)经济利益的诱惑是农村人口流动的直接动力

长期以来,农村生活条件差,经济来源有限,仅仅依靠农业收入已经不能满足人们日益提高的生活水平的需要,同时,城市的高收入对农村劳动力是极大的诱惑,因此,外出务工成为众多农村劳动力的首要选择。经济利益成为推动农村人口流动的直接动力。

二、农村人口流动对乡村治理的影响

流动是一个社会发展的重要变量,农村人口流动在给城市建设及流动着本人带来积极效应的同时,也给农村地区带来了巨大的消极影响。政府必须要对这一社会现象密切关注,如若不然,这些人口的流动可能会对农村社会带来不良影响,也不利于整个社会的稳定。

(一)流动促使“乡政村治”下的“草根民主”逐渐蜕变并引发乡村政权“内卷化”

正常情况下,人口流动可以促进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然而,由于我国国情的独特性,人口流动并没有给我国社会带来长足的发展。上世纪90年代,“民工潮”逐渐兴起,但这并没有给农村社会的发展带来优势,相反,人口外流的同时,也带走了农村大量的人力、技术和知识。农村人口的流动主要是青壮年的劳动力和高级知识分子。改革开放以后,中央想在农村地区实行“村民自治”,推行 “草根民主”,从而达到对乡村的有效治理。然而,由于人口的流动,乡村社会发展中最需要的人才、劳动力以及资金等都随着人员流向了城镇,这对农村社会的发展造成非常不利的影响。国内一些学者通过大量的调研证实,在这些外流的人口中,青年占到了80%以上,农村留下的人口的整体素质远远低于流出的人员。基层民主建设中的“草根”逐渐衰弱、减少,农村“两委”的建设呈现“内卷化”的趋势。

(二)土地的“规模化”经营并未在人口流动中有所发展,反而造成了农业发展“过密化”

由于农村人口压力过大,农业用地少的原因,我国的农业经济发展极为有限,仅仅为养家糊口用。对农村来说,土地是生存的必需品,是解决吃饭问题不可缺少的资料,是农民的生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土地分散的各个家庭,虽说农民的积极性增大了,但是土地更加分散,而且土地流转的难度较大,不利于规模经营的开展。人口的外流也造成了农村土地的大量荒置,很多地方出现了无人耕种的现象,使得农业的生产效率大为降低,严重危及农业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农村人口的流动加剧了农村留守人员的“相对剥夺感”,使得乡村治理难度加大

研究表明,人口流动有助于流动者本身素质的提高,有助于现代性的增强。农村在流动的过程中,不断接触新的事物,学习新的知识,有助于农民政治 文化 水平的提高。这对农村社会的发展是非常有利的。然而,在我国农村人口流动的过程中,这些有利的因素却没有出现。相反,在人口流动的过程中,留守农村的农民通过各种途径更加感受到城镇居民生活条件比农村优越,生活环境更加好。这些信息使得农民更加向往城市的生活,同时也产生了强烈的不平等感。在农民的眼中,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城乡的差距应该是逐渐缩小的,但事实上城乡的差距却逐渐拉大了,相对的农村的生活水平更低了,期望和现实之间的距离无法弥合,这就产生了强烈的“相对剥夺感”。现阶段,由于这种“相对剥夺感”的扩散,在农村引发了不少群体性事件,农民对政府不信任,对政府不满意,这是我国农村地区不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三、乡村治理的有效策略

在当前我国农村社会的发展中,想要实现对农村的有效治理需要政府、社会和乡村的共同努力,对农村现有的资源进行优化组合,政府要不断进行制度的完善和创新。

(一)解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促进社会资源的有序流动

城乡对立的二元结构的矛盾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我国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策略。这个矛盾主要体现在国家在政策制定上的失衡。政府出台的大多政策,都是优先发展城市经济和工业,在资金和税收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招商引资,但对于农村经济,这种政策倾斜很少,这就导致大量的资本和人力集中在城市,农村发展需要的资源配置十分有限,对农村的发展非常不利。在这种资源都集中在城市的情况下,农村想要发展非常困难,发展空间非常有限,农村经济发展迟缓,经济凋敝,这对乡村的治理非常不利。作为政府,在这种情况下,应该逐步打破这种政策的不公平状态,加快解构城乡二元结构的对立,为乡村的有效治理营造良好的环境。这其中最重要的一环就是户籍制度的改革,要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户籍制度的改革。

(二)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促使土地的“规模经营”

现阶段,我国乡村治理没有取的成效的重要原因就是弄村土地配置并没有因为人口流动而形成“规模经营”,相反,农村出现了大量的土地搁荒、撂荒等现象。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我国缺乏有效的土地流转制度。在我国农村,依然是通过对单位土地投入劳动力的增加来提高土地的产出,并不是主要通过资本、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的投入来提高产出。所以,政府必须加快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步伐。首先,要加快土地流转的相关法律的制定。尽快制定并出台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规范土地流转的途径,使农村土地流转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其次,要设立土地流转的中介组织。乡镇政府可以依托相关的政府机构建立土地中介组织,管理土地流转,为农村土地的顺利流转搞好服务。最后,明确乡村组织在土地流转中的地位和角色,搞好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加强农村社会中政治、经济和文化组织建设,提高农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

在我国推行的基层民主中,维护社会成员权利、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根本途径是社会组织。组织能够凝聚农民的力量,提高农民意愿在政府政策制定中的地位,保障农民的权利,提高农民的话语权。并且,通过组织,农民的意愿受到政府的重视,这也有利于农民参政积极性的提高,同时,组织内部传播的文明规范、组织成员间进行的技术交流等都有利于农民素质的提高,对乡村治理的有效开展有积极的意义。所以,政府应该支持这些政治、经济、文化等组织的建设,通过组织把农民有效的聚集起来,使大家的技术和特长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使农民可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增强农民参与基层民主的积极性,实现“乡政”和“村治”之间有效的沟通。

参考文献

[1] 徐勇.挣脱土地束缚之后的乡村困境及应对:农村人口流动与乡村治理的一项相关性分析[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0(2).

[2] 周晓红.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农民[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8.

[3] 钟海,陈晓莉.农村流动人口视阔下的乡村治理困境及对策[J].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12).

[4] 张志伟,胡石清.我国人口流动的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J].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6).

浅析户籍制度改革下的农村人口流动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户籍制度不断放宽,政治色彩逐渐弱化,为农村人口流动提供了便利,但仍然存在着很多障碍。所以进一步推行户籍制度改革是促进农村人口流动,促进城市化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关键词:户籍制度;制度变迁;社会流动;二元社会

户籍制度是国家的一项重基本行政制度,是国家依法收集、确认、登记公民出生、死亡、亲属关系、法定地址等公民人口基本信息的法律制度,以保障公民在就业、 教育 、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权益,以个人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人口流动是人口在短期离开后又返回原居住地的现象,一般指离家外出工作、读书、旅游、探亲和从军一段时间,未改变定居地的人口移动。改革开放以来户籍制度也在不断的发生变革,农村人口流动也在逐渐活跃起来,但户籍制度仍然是农村人口流动的户籍壁垒,只有打破壁垒,才能逐渐为农村人口流动敞开大门。

一、 改革开放以来户籍制度变迁

制度变迁指新制度的产生、替代或改变旧制度的动态过程。作为替代过程,制度变迁是一种更高的制度替代原制度;作为转换过程,制度变迁是一种更有效率的制度生产过程;作为交换过程,制度变迁是制度的交易过程。

(一)城乡二元框架内户籍制度调整

这一时期主要是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开始标志,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生产积极性被调动起来,农业生产效率大大提高,但也由此产生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农民涌向城市,出现了民工潮,冲击了改革开放以前静态的,二元的户籍制度,户籍制度改革迫在眉睫。首先,在原来二元框架内开始出现户口迁移政策。如国务院1984年发出的《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了凡申请到集镇务工、经商、办服务业的农民和家属,在集镇有固定住所,有经营能力,或在乡镇企事业单位长期务工的,公安部门应准予落常住户口,及时办理入户手续,发给“自理口粮户口薄”,统计为非农业人口。①这是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第一个规范性文件,打开了户籍制度改革的大门,原来的二元户籍制度开始松动。其次,改革户口管理制度,实行户口登记制度。这一时期国家颁布的政策主要有1985年全国人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安部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其中第十四条规定:“公民在办理涉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权益的事务时,可以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其身份。”从此就开始了中国证件制道路,开始对人口实行户口制度、身份证制度、暂住证制度、寄住证制度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再次,原有户籍制度的政治功能减弱。原有的户籍制度直接与粮油供应制度、就业制度和社会福利制度等诸多制度相挂钩,但户籍制度改革将直接弱化这些附加的功能。

(二)逐渐突破二元户籍制度

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市场的不断发展,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作为上层建筑的户籍制度也不断的做出改进和突破。第一步是对小城镇户口试行全面开放,不再进行限制。这是国家在从二元户籍制度向一元户籍制度过渡中的必然选择。第二步是不断完善户口登记制度,建立常住户口、暂住户口、寄住户口三种管理形式,并且取消了农业与非农业两个类型,一律以“家庭户”、“集体户”进行。

(三)逐渐建设城乡一元户籍制度

这主要是从2002年至今,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渐发展,需要不断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党的十六大指出要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进一步为建立城乡一元户籍制度指明了方向。这一时间段,户籍制度改革逐步进入大城市,建立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但各省各城市也应因地制宜。同样国家着力扶持农村经济发展,缩小城乡差距,避免因政策放宽大批农民涌向城市。

二、 户籍制度下农村人口流动现状

户籍制度自被打上政治色彩时,就认为的在农村和城市之间划分出了一条防线,所以户籍制度严重影响了农民人口流动。户籍制度下农民流动也呈现出由固化到逐步流动的一个过程。

(一) 户籍制度改革为农村人口流动提供的便利

首先,农民可以自由流动,有利于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农村人口流动更加常态化,人口流动在数量上与社会发展更加契合,质量上更加实现人尽其才,尽其用的目的。其次,户籍制度的政治功能对农民流动影响减弱,农民在流动中更加注重个人利益。最后,户籍制度下各项派生制度对农民流动影响减小。由户籍制度派生的就业制度、教育制度、婚姻制度以及社会保障制度对农民进入城市不再设阻。

户籍制度下农村人口流动起来,主要涌向城市,促进了中国城市化过程。户籍制度的放宽对农民、农业、农村的发展提供了便利。

(二) 户籍制度下农村人口流动困境

户籍制度改革虽为农村人口流动提供了便利,但仍然存在着很多困境。首先是城市对农民仍然有排斥心理,这体现在农民工在城市中仍然处于弱势地位,很难享受到与城市人一样的权利。其次,与户籍制度一系列配套制度改革未深入,同样对农民造成了困难。如教育上,很多农民工子女在城市仍然享受不到和城里孩子一样的教育待遇;在就业方面,大学 毕业 的农民工子女在城市里找工作仍不是很理想,很多单位更倾向于选择城市员工,这样更加方便解决工作住房等问题;在福利待遇方面,农业户口的人在城市里仍然享受不到一些福利政策,如社保,养老 保险 等。所以农村人口流动仍会遇到户口身份的阻碍。

三、 减小户籍制度对农村人口流动影响的对策建议

为推进农村人口流动,推动农村城市化,促进中国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有必要进一步推进我国户籍制度改革。首先,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以及特大城市对户籍的限制,逐步对农民开放。这将直接影响农村人口流动趋向,促进农村大批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使我国的户籍制度与市场经济更加契合。其次,逐步取消附加在户籍制度上的附加功能,这将弱化户籍对人身份的影响和诱惑。再次,加快对户籍制度派生制度改革,消除户籍身份在其他方面的影响,这主要是指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制度。最后,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缩小城乡发展差距,这是从根本上解决户口对农民的诱惑和限制的途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户籍制度经历了僵化到逐步活跃的一个改革过程,这得益于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市场经济所带来的一系列农民工潮的冲击。同样户籍制度的改革也放过来促进了农村人口流动和社会流动,促进了我国城市化过程。户籍制度改革不仅仅是对身份的改变,对农村人口流动和农民的社会流动将会有更重要的现实意义。(作者单位:西南 财经 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参考文献:

[1]刘宜君.户籍制度改革与社会人口流动研究.[J]福建师范大学,2003

[2]赫广义.当代中国户籍制度研究――社会影响、改革成就、现实困境及发展路径.[J].湛江师范学院学报.2007(28)

[3]魏万青.户籍制度改革对流动人口收入的影响研究.[J].社会学研究,2012(1)

[4]孙文凯 白重恩.户籍制度改革对中国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影响.[J].经济研究,2011(1)

注解:

①刘宜君.户籍制度改革与社会人口流动研究.[J]福建师范大学.第2页,2003

流动人口经济行为研究论文

新一代城乡流动人口生育意愿探析论文

一、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方法。

第五次人口普査的结果显示,xx%的流动人口集中在15——49岁年龄组,这说明育龄人口特别是年轻的育龄人口构成了我国城市流动人口的主体。我国当前的流动人口,其群体特征、城市生活环境、制度环境已与以往的流动人口有很大的差别,因此可称为“新一代乡—城流动人口如此大规模的青年育龄人口的乡—城流动,其生育意愿、生育需求和生育行为必将对我国人口的生育率和增长率带来重大影响。因此,新一代乡—城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及其特点应该成为我们关注的重点。

在此背景下,我们开展了针对新一代乡—城流动人口的问卷调査与半结构式个案访谈研究。20xx年xx月,我们分别在xx——xx岁居住和停留半年以上的非本地农业户籍人口,进行了关于生育意愿的抽样问卷调査,有效样本xx个,回收率为xx%,其中男性占xx%,女性占xx%。问卷调査的基本结论如下:

第一,针对生育数量意愿,平均生育意愿为xx。有xx%的人希望生一个孩子,xx%的人希望生两个孩子,希望生育xx个及以上的比例为xx%,xx%左右的人不想生孩子。

第二,针对生育性别意愿,多数流动人口对孩子没有性别偏好,xx%的人认为应该“顺其自然”,xx%的人希望儿女双全。相对而言,在男性流动人口中,男孩偏好多于女孩偏好;在女性流动人口中,女孩偏好多于男孩偏好。

第三,成本约束、为了孩子成长和情感需要已经成为主导新一代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最主要因素。以上结论说明了新一代乡一城流动人口的生育观念呈现出理性的趋势,新型的生育观已经形成。

通过调査问卷的数据结果,我们对新一代乡一城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有了更为客观的判断。但是,由于生育意愿属于人们的主观认知和自我判断,因此,要深入了解人们关于生育和计划生育问题的真实想法,仅靠问卷调査是不够的。因此,在20xx年xx月至20xx年xx月期间,我们在xx和苏州对xx名18——31岁居住和停留半年以上的非本地农业户籍人口,进行了半结构式深度个案访谈,其中男性xx人,女性xx人;未婚者xx人,已婚者xx人。

本研究通过个案访谈,以期深入了解我国新一代乡一城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现状、主要特点及其对生育孩子数量和性别的预期,掌握他们生育意愿改变的程度和方式,深入探究影响流动人口生育意愿及其改变的主要因素,尤其是城市的社会支持体系和制度安排对流动人口实际生育行为的影响。同时,本研究还试图通过调査流动人口对孩子人力资本投资的需求及其满足程度,来验证以孩子质量替代孩子数量这一趋势的实现程度,以及制度供给和社会环境能否支持流动人口新型生育观念和意愿的实现。

二、新一代城乡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现状。

流动人口一般想生育几个孩子,他们依然恪守传统生育文化的规定而呈现出显著的男孩偏好,还是已经发生了改变?目前的城市生活与社会环境对他们的生育意愿产生了什么影响?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实现基础是什么?在生育意愿与实际生育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差距?本文将分别从生育数量意愿、生育性别意愿、外出务工对生育意愿的影响、以及生育意愿的实现基础四个方面,对新一代乡一城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现状做出判断和分析。

(—)生育数量意愿

通过访谈,我们发现绝大多数访谈对象对于孩子数量的选择倾向取决于其目前的经济状况。无论是否有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限制,当访谈者被问到对孩子数量的预期时,大多会以经济负担和经济压力作为首要考虑的因素。因此,很多访谈对象都表达了在目前的生活环境里,只生育一个孩子的愿望。随着社会转型、经济发展和居住环境的变化,流动人口的生活压力大幅度增加,其中孩子的抚养成本(经济成本、心理成本和机会成本)和城市生活支出(住房、饮食、日常生活物品、教育等)是最为突出的两个方面。所以,在经济收入普遍不高的约束条件下,许多访谈对象认为如果只生育一个孩子,教育资源、物质资源和时间资源都可以集中投入于一个孩子,这不仅有助于孩子的成长、教育和今后的发展,而且也能减轻自己的经济压力与负担。我们可以从以下访谈内容中明显感受到这种认知倾向。

1、要一个,一个就好了,经济负担太重。(访谈对象:SMUC1,男,21岁,未婚)

只想要一个孩子。现在的经济条件嘛,社会现实、养育、教育一个孩子都非常难。

2、经济上开支很大,还有教育投入非常大,如果两个的话更麻烦。(访谈对象:SMMI,男,24岁,已婚未育)

虽然被问及如果在计划生育政策放开的情况下是否会改变对生育孩子的数量意愿,有的访谈对象希望可以增至为两个,但是经济压力依然是他们首要担忧的问题,因此在实际的生育行为过程中,他们仍然会根据其经济状况来进行生育决策:

3、计划生育不管,也不要了,负担太大,没精力也没钱。(访谈对象:TMMCC1,男,26岁,已婚,育有一男)

4、富裕的话我会生两个,穷的话我就只生一个。(访谈对象:SFMCO5,女,29岁,已婚,育有一女)

还有一些访谈对象认为精力投入也是决定生育孩子数量的重要因素,尤其是女性访谈对象认为养育孩子需要大量的精力投入,使得她们无暇顾及更多的孩子。

5、—个就够了,多了太累了,照顾不过来。孩子太多就忙不过来了,照顾不好,还影响工作。(访谈对象:SFMCI5,女,27岁,已婚,怀孕)

也有少数访谈对象在面临生育孩子还是职业发展机会的选择时,会明确选择优先发展职业。这表明在城市里生活的流动人口,受到城市社会情境与文化的渗透和影响,也逐渐呈现出城市居民的特点,不仅生育孩子的机会成本随着经济条件变化而逐渐提高,同时,他们也更加强调自我的主体性,关注自我的空间与发展。

6、有机会发展的话我要先发展,不要孩子,比如说有个机会在我面前,那肯定要发展,不选择孩子(访谈对象:TMUC4,男,19岁,未婚)

综合以上访谈对象对于孩子数量的预期,我们发现在孩子抚养成本和城市生活支出不断提高的约束条件下,孩子的质量成为流动人口的首要选择。这说明城市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已经呈现出以孩子质量替代孩子数量的趋势,计划生育政策不再是决定流动人口生育数量决策的主要约束条件。同时,时间成本和机会成本的增加、自我发展需要也成为许多流动人口在生育决策中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这反映出在城市社会环境的影响下,流动人口对自我发展的关注程度,以及对生活质量水平的预期都比以往有所提升。

(二)生育性别意愿。

流动人口对孩子的性别预期呈现多元化的特点。访谈结果表明,没有性别偏好、男孩偏好、女孩偏好或儿女双全等其他一些不同性别组合偏好的现象都存在。但是针对性别偏好的访谈调查结果显示,与传统农村生育文化中普遍的男孩偏好明显不同的是,流动人口中女孩偏好大幅度地增加了。

1、性别无偏好。

少数访谈对象表达了对性别没有特别的偏好,他们对女孩和男孩的价值评价没有差别。

现在在农村里,男孩不孝顺的也有的是,女孩孝顺的也很多,其实要个男孩不孝顺的话还赶不上要个女的好,我要男孩女孩都无所谓。(访谈对象:SMUI1,男,21岁,未婚)

2、儿女双全。

希望儿女双全的访谈对象也不乏其人,同时获得男孩和女孩的收益(经济收益和心理收益),满足家庭和自己的不同需求,这十分符合中国人普遍希望两全其美的心理特征。

最多要两个,一男一女最好,能够儿女双全。(访谈对象:TMMS,男,25岁,已婚未育)

3、男孩偏好。

—些访谈对象认为农村里男孩偏好的`传统观念对自己的影响依然根深蒂固,虽然居住在城市社区,但是由于与农村社区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这种性别偏好取向依然存在于在城市里工作的流动人口中。但是,就整体而言,男孩偏好观念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明显有所降低。

农村都这样,你要是都是女孩,别人会瞧不起你。(访谈对象:TMUS1,男,23岁,未婚)

我喜欢男孩子,女孩子长大了就结个婚,带个孩子,伺候公公婆婆。没什么出息。(访谈对象:TMMC,男,24岁,已婚未育)

4、女孩偏好。

很多访谈对象都表达了倾向于生育女孩的意愿,这主要基于以下两个出发点:一是相对于男孩,养育女孩的经济成本更低,例如不需要给女孩准备房子、养女孩更为省心等等;二是在某些方面,女孩的收益高于男孩,如女孩更为孝顺、体贴,女孩子更容易找到工作等等。在未婚、已婚未育和已婚已育的访谈对象中都有人具有显著的女孩偏好。

我想要女孩,女孩不用给她买房,我要生个男孩还得给他准备房子。(访谈对象:SFU02,女,19岁,未婚)

想要女孩。女孩贴心,而且女孩吧,也省心一点,男孩太调皮了。(访谈对象:SFUI3,女,25岁,未婚)

根据访谈调査结果,与生育数量期望明显受到经济状况影响相比,生育的性别偏好并没有一个清晰的主导决定因素。换言之,影响流动人口生育性别的认知取向与行为结果的因素是非常复杂和多维的。一方面是传统的男孩偏好观念,另一方面是伴随着社会转型,女孩价值的普遍提升,尤其是城市社会中女孩价值实现途径明显增多等因素,共同作用于流动人口的认知与决策过程,使其在生育性别选择中呈现出复杂多样的特点。总之,虽然各种因素的多重影响造成了性别偏好组合的多样化,但是在访谈中我们发现,城市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已经呈现出更为理性的一面,他们对女孩的价值判断(资本收益和心理收益)已经更为客观和理性。

(三)外出务工经历对生育意愿的影响。

访谈结果表明,虽然流动人口仍保有传统的生育文化特征,但通过与那些没有进入城市务工的农村居民进行比较,我们发现外出务工经历对流动人口的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已经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现代生育文化正在逐渐改变流动人口的认知与生育行为模式。他们已经不再单纯的追求孩子数量,也不再一味地只想生育男孩,而是更加趋于理性地结合自己经济收入和发展状况,通过对男孩和女孩在人力资本投资、价值实现及实现途径等方面的客观比较,来做出生育决策。

我家乡还是比较重视男孩,我感觉我的思想方面改变了,打工经历改变了一些想法。如果你没有到外面看看的话,就会听家里的安排生个男孩。但是你出来仔细一看,你就会改变一些想法。(访谈对象:SMUC1,男,21岁,未婚)

同时,相对于农村社区,城市社区里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更加松散,个人生活空间相对扩大,隐私权能够得到一定的尊重,这些因素共同构成了流动人口的生育压力(如生男孩家庭才有面子)得以缓解的现实基础。正是基于城市社区居住环境的特点,才使得流动人口在进行生育决策时,能够更多地关注经济状况而非生育文化的制约。

在家乡一定最好有个男孩,那边生男孩感觉名声上会好一点,生个女孩好像会被人笑话似的,在城市这边生活就无所谓了。(访谈对象:SFMCO8,女,29岁,已婚,育有一男)

总之,城市生活在一定程度上对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产生了影响。城市融入过程不仅让他们改善了物质生活水平,也改变了他们所秉承的传统生育文化,为生育意愿的转变构建了良好的支持环境。

(四)生育意愿实现的现实基础。

生育决策受到一系列直接因素(生育成本、孩子的教育成本、父母的机会成本等)和间接因素(包括住房、看病等在内的城市生活支出)的影响。因此,如果流动人口的城市社会融入程度不高,制度供给缺乏或政府角色缺位都会直接作用于这些因素,使得流动人口以质量为取向的生育意愿难以实现。本文从以下三方面对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现实基础进行分析。

1、农村社区对流动人口依然具有很强的影响。

虽然居住在城市,但是流动人口与迁出地的农村社区仍然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传统的农村生育文化对流动人口的压力依然存在。我们发现不少调査对象都处在城市社会与农村社会两种不同生育文化的双重影响中,有时候,他们必须在两种文化所产生作用力的夹缝中进行决策。以下访谈记录就能够准确地反映出这一困境。

我自己不怎么特别想要男孩。但是怎么说,我百分之六七十想要男孩,主要是想到我老公家的情况嘛,要传宗接代,……主要是老人给的压力。(访谈对象:SFMCO8,女,29岁,已婚,育有一男)

通过以上访谈,我们可以推断由于受到长辈、以及与农村社区之间的各种联系等外界因素的影响,那些具有现代生育观念的流动人口中的未婚者和已婚未育者,其目前的生育意愿和以后的实际生育决策及行为之间可能会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2、对孩子的人力资本投资需求难以得到满足。

对于孩子的成长和教育问题,访谈对象大都希望孩子能留在城市里接受教育,并希望孩子今后能立足于城市得以发展。城市的教育体制、教育环境、教育资源与机会要远远优于农村已经成为流动人口的普遍共识。

带过来把孩子放在城里抚养,我感觉对孩子的前途比较有希望。(访谈对象:SMMCS1’男,已婚已育者)

除了考虑教育环境和教育体制等因素之外,也有不少访谈对象意识到,如果将孩子留在家乡,隔代教育会产生很多弊端,同时也会造成孩子的一些心理问题。这说明新一代的流动人口不仅关注孩子的学习,也逐渐认识到孩子在教育和成长过程中应该运用适当的教育方法,并且开始注重孩子的心理健康,以及建立融洽的亲子关系。这表明流动人口已经具备了一些较为先进的教育理念,重视孩子身心的全面发展。

老人带小孩不是很好的。我们的父母嘛,文化程度比我们还要低啊。他们带孩子的话,有些时候也不是那么文明。(访谈对象:SMMCI1,男,27岁,已婚,育有一男)

尽管访谈对象大都希望孩子在城市上学和接受教育,但是他们普遍认为在城市里孩子的教育成本很高,远远超出他们的承受能力。同时,工作繁忙、无暇照顾孩子也是流动人口难以将孩子留在城市的另一个重要的因素。

孩子读书一个月要很多钱,有时买衣服,吃东西,还有用的啊,还有其他什么的都加在一起,—个月800—1000吧(访谈对象:SFMO1,女。30岁,已婚,育有一男)

总之,虽然流动人口对孩子的人力资本投资需求很强,但由于教育成本和抚养成本过高,以孩子质量替代孩子数量的生育意愿缺乏实现的现实基础。一方面,流动人口迫切希望将孩子留在城市里接受教育;另一方面,教育成本压力过大的现实,使其愿望难以达成。

3、生育意愿实现的社会支持薄弱。

抚养成本和教育成本是影响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直接因素,但是生育意愿的现实基础不仅仅取决于这两个方面,还受制于流动人口在城市生活的状况。因为,对于流动人口而言,他们所处的城市生活环境、可获取资源的满足状况,以及遇到的主要困难,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他们的生育意愿和实际生育决策。同时,这些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他们在城市生活的融入程度,进而影响他们对城市生育文化观念的接纳程度。

从农村进入城市的流动人口,由于制度供给的短缺和政府角色的缺位,他们往往要承受巨大的生存压力,面临许多发展困境。他们在就业、住房、看病、日常生活物品支出等方面都会遇到各种困难。同时,流动人口在城市生活的社会融入过程,也会受到来自城市居民的歧视,社会排斥和歧视又会进一步恶化流动人口的生活困境。因此,对于流动人口生活现状及所面临困境的客观呈现,能够进一步探求他们生育意愿形成、以及今后实际生育行为实现的社会机制。至于政府对流动人口的支持,很多流动人口并不愿意对政府做出评价,就那些做出评价的访谈对象而言,他们普遍认为政府在流动人口的社会支持网络中是缺位的,流动人口缺乏来自政府的制度供给和社会支持。

政府啊,我感觉政府好像离我蛮远的。(访谈对象:SMUS2,男,21岁,未婚)

从来没有听说过政府对我们有优惠政策,政府出台的政策都是对本市户口,外地是不可能的。我从来没听说过,也从来没享受过。我从来没有听说政府对外来务工人员有帮助,除非是特别困难的有帮助。(访谈对象:SFMCR3,女,24岁,已婚,育有一男)

总之,城市生活的拉力和压力共同作用于流动人口,使流动人口陷入一种两难的困境。一方面,城市的居住环境、生活方式、生活内容、收入和教育等都吸引着流动人口奔向城市;但是另—方面,城市生活支出的压力、制度供给的缺乏以及社会歧视的存在,又使得流动人口处于城市生活的最底层,难以实现有尊严的生活。这种困境对流动人口生育观念也会产生重要影响,使他们的生育意愿和实际生育行为预期出现一种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因此,由于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社会支持系统还非常缺乏,因此,在流动人口较为理性的生育意愿和实际生育行为之间,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三、结论与反思。

通过访谈调査,我们发现随着生活区域和生活方式的变化,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已经呈现出—些新的特征。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以质量替代数量的趋势已初步形成。目前,孩子的抚养成本成为流动人口进行生育决策时首要考虑的因素。当经济条件允许和照料资源充足时,流动人口倾向于将孩子放在教育环境更好的城市中养育。所以,相对于农村,城市的教育成本大幅上升,使得很多访谈对象认为,为了保证孩子成长过程中获得充足的资源和机会,目前的经济收入难以支持两个孩子的生育决策。这反映出了在流动人口中,已呈现出以质量替代数量的趋势。但是,由于城市生活支出和教育成本的大幅增加,使得流动人口愿意用质量替代数量选择的可实现程度降低,在孩子质量的需求和供给之间出现了较大的缺口。

第二,性别选择呈现出理性的一面。虽然有一些访谈对象仍然具有明显的男孩偏好,但是大多数流动人口已开始更为理性地反思这种偏好的实际收益。许多访谈对象通过直接经验或间接经验,能够理性地认识到相对于男孩而言,女孩的成本支出(不需要为女儿准备房子)低,而收益(女孩子更容易找工作,女儿会更孝顺)却更高,因此,女孩偏好,或者没有性别偏好的生育意愿逐渐增多。

第三,个人发展的机会成本和时间成本也逐渐成为生育决策的重要影响因素。一些访谈对象在进行生育预期时,会考虑自己的职业发展,或者个人的精力投入与时间成本。虽然这并非普遍现象,但是可以看出,流动人口的生活理念,以及对自我生活空间的需求与城市社区文化更加契合。相对于孩子的抚养成本而言,个人的机会成本和发展成本虽然还不是生育意愿形成的首要影响因素,但其重要性已经显现出来。

第四,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双重性特征非常显著。一方面,工作和居住环境的改变,使他们受到城市生育文化耳濡目染的影响,远离了农村社区所传承的习俗和文化,尤其是传统生育文化的影响;另一方面,他们与农村社区之间依然保持着紧密的联系,还受到根深蒂固的农村生育文化的牵制。这种双重性特征,使流动人口呈现边缘性特征,他们一边接受着现代城市生育观念,一边仍受农村传统生育观念的影响。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出,流动人口能否很好地融入城市社会,对未来的预期是否以城市为生活重心的判断,都会直接决定他们的生育意愿和实际生育决策之间存在差异的程度。所以,对未来生活预期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实际生育行为在一定程度上背离生育意愿。

第五,流动人口以质量为取向的生育意愿缺乏相应的现实基础。在流动人口生育行为的社会支持体系中,制度供给和政府角色的缺位不仅加剧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社会的困难,也会延缓流动人口生育观念从传统到现代的现实转变过程。生育决策受到一系列直接因素和间接因素的影响,而制度供给的缺乏和政府角色的缺位会直接作用于这些因素,使得流动人口以质量为取向的生育意愿缺乏实现的现实基础。

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人口问题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谈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一、引言

30多年来,我国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在“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总方针的指导下,依托“宣传 教育 为主,节育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工作 方法 ,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历史性成就。总体而言,婚育新风已牢固扎根于人民心中,少生不仅是生存的需要,更是发展的必然,优生成为广大人民特别是已婚育龄人群的共同期盼和追求。这些具有转折意义的思想客观共同组成了我国低生育水平稳固的决定性的内在因素。它潜发性地要求我国现行的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必须与时俱进,由兼顾全面,重点解决人口数量问题向优化出生人口素质和人口结构迈进。

二、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所历所思

符合政策生育率是衡量地区性计划生育水平的重要目标。过去,在人民生育观念十分落后的背景下,为了完成这一目标,政府不得不采取多种形式的行政手段,即所谓的“土办法”。这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实事求是地讲,这些“土办法”曾为推进计划生育工作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而现在,随着和谐社会建设和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面对违规违法生育行为,基层工作人员能够做到的主要是生育前的宣传教育和生育后的依法行政(即征收社会抚养费),而后者在具体执行中绝非易事。随着人口流动的日益社会化,从取证到立案到依法征收,这一过程必须事实清楚,程序到位。其目的是为了惩前毖后,以达到遏制政策外生育的效果。同时,为了维护社会稳定,避免恶性案件的发生,在征收过程中,面对特困人群,又不得不缓征,少征,甚至是事实上的免征。

为了鼓励按政策生育行为,从中央到地方都出台和实施了一系列的奖励 措施 。如:针对计划生育户的奖励抚助金,中考、高考加分,农村合作医疗减免等。这些政策的出台及实施确实对广大育龄人群起到了较好的引领作用,但同时,必须看到在实施这一系列政策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从制度的设计上,为了保证计生奖励抚助金发放的准确性,要求对每一位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60岁左右的对象进行深入调查,其取证材料涵盖与对象面对面的询问笔录,背靠背的旁证记录,村民代表大会记录,村级、街(乡)镇级、区(县)级证明或案查,表格材料达十份之多。

笔者曾在参与此事时,目睹农村老人为了享受到每年近1000元的抚助金,不得不陈述自己年轻时在婚姻,生育方面的种种无奈和尴尬,每每想起,仍然觉得心中隐隐作痛。笔者不断 反思 ,政府设置奖励抚助金利于民情,示范他人,为何非要强调婚后未生育者或婚后不能生育者就不能享受呢?要知道,这本身就是对象户心中的伤疤。为了证明事实的真实性,为什么要制定出那么多的表格材料?这其中很多材料除了增加基层劳动量和行政成本外,并无太多益处。笔者认为,为了达到奖励抚助所带来的示范效应,确需调查对象户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但无需过多地究其原因。即便需要追求其准确性,也无需自我设置层层障碍,耗费巨大的人力、财力、物力。完全可以简化程序,分级负责,事后追责,并依据事实取消不合理的享受资格。

为了控制政策外生育行为,我国长期推行行之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上环和结扎曾经是控制违法生育的重要手段。现在节育意识已深入人心,选择不同的节育方式更是家喻户晓。既然如此,就没有必要将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作为一个指标下达给基层。卫生计生部门完全可以通过宣传引导来实施。节育既是工作需要同时也是育龄人群生活的需求。本来可以顺流而下的事情何苦要逆流而上!

为了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已明文规定:户籍地与现居住地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却要求户籍地与跨地区流动的现居住地同为主管,同时上报出生人口。户籍地必须掌握外流人群的婚姻状况,怀孕状况,生育情况,节育情况并实行跟踪管理。这其中的硬指标,一是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二是孕情上报及时率,三是符合政策生育率。人口的自然流动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问题是,户籍地特别是位于山区的户籍地政府,要及时掌控流出人口特别是长期流出且流入地较远及随意性较强的流出人口的计划生育信息何其难!要实行跟踪管理何其难!户籍地村(居)委会为了掌握信息,达到跟踪管理的要求不得不随时捕捉流出人口的返乡时机,有时踏着红线利用村规民约在为流出人员出具证明,落实农村优惠政策时设置关卡,虽能起到一定效果,却使干群关系紧张,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再者,户籍地为了落实跟踪管理责任,不得不经常组织专班跨区、跨市、跨省外出,在付出较大的差旅成本消耗后,往往效果欠佳。目前,国家正在推行户籍制度改革,居住证将代替户口本。笔者认为,户籍制度改革将成为平等国民待遇,推动社会进步的新引擎,而卫生计生部门理当顺势而为,不断优化管理方法,为推动计划生育管理方式注入切实可行的新动力。

计划生育,利国利民。计划生育对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功不可没。1979年以前,我国由于未能推行计划生育国策造成了重大的人口失误,人口的过快增长导致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负担沉重,举步维艰。目前,人口计划生育的内在条件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必须重新审视和定位我国的计划生育国策,将当前的计划生育政策放到大人口的范畴内去权衡。

三、对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建议

1、权衡人口总量

笔者生于20世纪60年代,有兄弟姐妹4人,那时正是我国人口生育高峰期。笔者本人育有一女,现年21岁,正处于我国人口低生育水平阶段。这种生育现状是同龄城镇人口生育状况的缩影。可以肯定的是,我们的后代绝大部分都将自觉地晚婚晚育,主要原因不是生存的压力,而是教育、就业、创业所需要的时间量及对生活更高层次的追求所需要的时间量共同决定的,这已经成为一种客观存在并大有延续趋势的事实。这一现实给我们带来了如下忧虑:一是将来在我们后代的人群结构中,含农村青年,能够为我们整个社会提供多大比例的一线劳动者?二是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青年一代组成家庭后将同时赡养几位老人?这也许主要不是经济上的负担,但可以肯定地说是年轻一代精力上和精神上的压力。而这些问题依靠正在完善的养老体系恐难以解决。我们即将到来的老龄化社会的人民将生活在怎样的一种物质世界和感情世界中?这些问题即便要解决,依据人口出生及成长的周期性,仍需将近20年的时间才能得到缓解。三是年轻的独生子女们,生活上养尊处优,精神上唯我独大,尽管接受了丰富的 文化 和现代科学技术教育,面对国防需要和社会前进的种种艰难险阻,他(她)们所具备的应对心理、能力和素质实在堪忧。

在农村,一对夫妻生育一个男孩后,不能再生育第二胎;生育一个女孩后,可再生育一孩。这样的生育政策初衷是充分考虑到了农业生产劳动力的需求,解读时不应该带着片面的观点和歧视的眼光。但相对城镇人口而言,农业人口中尽管出现了较大程度的政策外生育行为,当今的农业人口依然处于低生育水平。究其原因,一是计划生育政策的长期坚持:适龄人群得到了较为便利的节育手段;政策外生育给适龄人群带来的生存压力;征收社会抚养费所产生的社会辐射力。二是随着人口流动性的增强,广大农村青年更大范围地接受了现代文明所传播的新的生活观、工作观和生育观。新一代广大的农村青年,也许仍怀着生育二胎的意愿,但可以肯定的是只有极少比例的夫妻想生育3个或3个以上的孩子。

值得关注的是,生活在多子女家庭的孩子,从心理素质,吃苦精神,奉献担当上都普遍强于独生子女。在几年的征兵工作中,笔者也注意到,愿意入伍并且能安于部队的绝大多数都生活在多子女家庭,他们正承担着高难度高风险的国防重任。

为了督促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共同管理流动人口,对于新出生人口,计划生育部门提出的解决办法是两地共同管理,均需上报。但这不仅在客观上增加了户籍地掌握孕情,跟踪服务,控制政策外生育的难度,而且,由于现居住地在迎检时可以采取一赶了之的手段,躲而避之的办法,实际上弱化了现居住地的管理服务责任。再者,双边统计上报给新生人口造成的数据上的增量也是不容忽视的。

2、权衡人口结构

人口结构的权衡不仅要从目前的老、中、青、幼人口构成及其走向来考虑,还要考虑到目前的青年人口性别比例及新生儿性别比例。我国人口发展的总趋势是比例已经过大并且还在不断增加的老年人口,男女性别比例已经失调并将更加失衡的青壮年人口。这必然导致一线的财富创造者、社会高难责任承担者日益不足,人民生活压力、情感压力日益严重以及婚姻需求严重失衡所带来的种种社会问题。在人口数量和人口结构问题的双重压力下,该如何应对呢?从双独生育二胎到单独生育二胎标志着生育政策的较大调整,这确实考虑了国情,顺应了民意。

值得注意的是,单独家庭生育二胎政策的放开,并没有迎来新的生育高峰,相当比例的家庭放缓了生育二胎的步伐或者说准备放弃生育二胎的权利。这一现象说明了人民生育观的巨大改变,多子多福,传宗接代不再是社会生育观的主流思想。人民群众希望孩子们能够健康地成长,受到较好的教育,有较好的工作,较好的生活。也许,许多家庭仍然期望能够生育两个孩子,但同时,男女平等、女儿也是传后人的思想早已深入人心。当然,这还得依据人口学家和社会学家的真实调查和科学论证。而若此判断正确,则应该果断加快二孩生育政策全面放开的进程。权衡二孩政策全面放开的利弊,既要从理论上考虑它对人口总量的影响,也要从现实的单独二胎生育政策放开后所掌握的数据中作出分析和评估。

同时,全面放开二胎生育政策也是有效调整新生儿性别比例的需要。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一胎生育基本是自然生育状态,二胎生育时,大都考虑到了性别问题,这就导致了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终止妊娠行为。目前控制新生儿性别比的主要做法是从药品销售到B超鉴定的严格管控,旨在通过严厉打击“两非”行为,消除选择性生育,达到自然生育的效果,这一观点是建立在自然生育就能使得性别比相对平衡的认识前提上的。

然而,它却忽视了这一认识的基点:大自然之所以能调节性别比,内在地要求一对夫妻生育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孩子。从人群总数而论,在生育第二胎时,大多会生相反性别的孩子。因此,可以认为正是目前的生育政策给新生儿性别比带来了巨大的负效应。在广阔的农村,一对夫妻生育一个男孩后不能再生育,这就自然地相对消减了女性基数而又增加了男性基数,而在生育一个女孩后,又会渴望生育一个男孩,姑且不论违法的选择性生育,就是自然的力量也会致使生育二胎时男性比例居多,这又在一个层面上增加了男性的基数。

客观的讲,生活在城镇的夫妻,在新生儿性别的问题上,大都心态平和,顺其自然。综合农村、城镇及“超生”因素,目前一对夫妻平均约生育了个孩子。从科学角度出发,一对夫妻平均生育个孩子,才能有益于性别比的基本平衡。根据专家预测,即使我国全面放开二孩生育政策,平均一对夫妻也只会生育个孩子,这无疑只能有限地对我国新生儿性别比起到积极的调节作用。在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的问题上,严厉打击“两非”只是一种战术行为,然而,再完美的战术也不能从根本上弥补战略决策失误所带来的漏洞。

过去,我们没有遵循马寅初的人口理论,致使人口盲目过快增长,犯下了难以挽回的错误。今天,在看到长期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给我国带来少生4亿人口辉煌成就的同时,如果看不到人民生育观念的巨大改变所蕴藏的稳固低生育水平的内在保障力,看不到人口政策的适度变化对于提高人民幸福指数,化解人口老龄化,性别失调,劳动力不足的现实性和潜在性的矛盾所起到的积极作用,也许我们同样会犯下历史性的重大错误。人口问题是战略问题,必须放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大战略范畴内去思考,去设计。

3、权衡人口素质

全面放开二孩生育政策,不仅能大范围地化解计划生育的节育目标,还能大范围地化解孕情跟踪管理、社会抚养费征收所带来的社会矛盾,切实将从事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的主要精力投入到宣传教育,优质服务上。人口素质事关民族前途命运,优生工程是人口素质保障的第一步,孕前优生检测又是优生保障的前提条件。

现在,上级部门将孕前优生检测指标当任务下达给下级,然而,在操作过程中至少存在着如下弊端:第一,指标本身仅要求孕前检测,忽略了孕中检测;第二,检测必须到户籍地的区级计生服务站完成。由于大量的育龄人群外流,致使户籍地街、乡级计生部门组织困难,成本投入较大。由此可见,我们所追求的优生在实施过程中并不完善。卫生计生资源的整合从客观上为优生工程的实施提供了更强大的组织保障和技术支持,国家免费的优生检测利国利民,本应得到广大育龄人群的积极响应,但实际效果欠佳。结合目前正在进行的群众路线教育,笔者认为主要矛盾存在于目的与手段的脱节,没有解决好群众“一步之遥”的问题。上级部门开展工作已经习惯于下任务、下指标,让基层不计成本东奔西走,让群众不辞辛劳来回奔波。

要从本质上解决问题,卫生计生部门必须探索打破户籍障碍,以流畅便捷的工作方式,让育龄人群满怀喜悦,满怀期盼地走最短的路程,既能获取他们想要的孕育结论,又能获得新生儿成长所需要的卫生计生关爱。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们党理论联系实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法宝。人民群众期盼后代一生下来就聪明健康,而孕前优生检测和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正回应了这一期盼。如何到群众中去,将这一事关中华民族千秋万代的好事做好,除了必备的技术到位,手段到位外,其操作过程的科学化,规范化,简易化也是非常关键的。如果只是简单地下任务给基层,让常住人口走较远的路程到达指定的监测点,让流出人口来回奔波回到户籍所在地的指定点接受检查,则组织者的难度,群众的辛苦度可想而知。

类似于这样的做法,还体现在农村社会养老 保险 ,农村合作医疗等方面。党的温暖阳光普照,上级主管部门如果只是采取任务下派的方式来安排工作,解决问题,基层政府不堪重负不说,“小政府,大作为”又将如何体现?更主要的是一系列的利国惠民政策需要走一段很长的路程才能到达群众的面前。信息技术推动社会进步,让人民群众知道惠民政策不应该是一件难事,难就难在相关主管部门是以怎样的责任担当,以怎样的行事方式拉近政策的执行与群众的距离。社会管理是一个大课题,社会管理进步又将从更深层面上推动社会进步。不要抱怨群众不领情,而要自我查找原因,不仅要从目标正确性的角度,还要从目标运行方法的角度去认真审视。运行方法的可行性,可操作性是战术手段,战术手段的好坏以及运用战术手段的人的素质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共同影响着战略目标的实现。

多年以来,就提倡计生工作必须由行政型向服务型转变。我们要向广大育龄群众提供避孕节育服务,生殖健康服务,优生检测服务,出生缺陷干预服务以及抓好诸如计生奖励抚助金等各类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的落实。我们在做这些工作的同时,必须时刻反问自己,人民群众觉得满意吗?笔者认为,优质的服务至少应具备如下特性:

其一,掌握了服务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要求,不是大且泛,而是精且准。既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又避免意义不大的资源消耗;

其二,优良的切实可行的落实方案。优良要体现目标的明确性,安排的系统性和服务人员对所提供服务责任的担当性。可行性要充分体现人民群众得到服务的路径是坦途而不是征途。要做好一件事情,必先事前调查其要素,把握其规律。有的事情确需责任分解,分级负责;有的事情也需责任分解但上下主次不同;有的事情无需责任分解,完全可以利用事物本身具有的正能量所产生的向心力由高至低,由低到高形成互动,直达目标。

在目标决策的过程中,需要信息互动,上下互通以达成决策效果,而决策形成后,最能说明问题的就是执行力。在很多时候,我们为人民群众提供计划生育服务时,不是人民群众不积极响应,而是人民群众在响应的过程中需要付出太多的无奈和艰辛。为人民服务的本质不仅需要从群众中来,真切地了解群众的心声,更要知道怎样到群众中去,让群众所享受的服务更轻松、更舒适。

人口数量、人口结构、人口素质三者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相互矛盾,又共为一体。它就像三个支柱共同支撑着我国的人口发展战略。因此,人口的战略决策既要保证三个支柱个体坚挺,又要保证三个支柱在正确的方向,恰当的位置;既保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又保证人的可持续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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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年代以来,从不同学科研究中国人口迁移和城市化①的成果迅速涌现。作为经济和社会双重转型条件下的重大现实问题,中国近年来的快速城市化以及农村人口大规模向城市的迁移和流动,对经济发展和社会整合等多方面正在并将继续产生深远影响,由此也决定了当代中国人口迁移和城市化问题是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人口和发展研究方面最具活力的领域之一。中国人口迁移和城市化研究在最近20年中取得了引人注目的进展,但在理论建构和研究方法等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带有不成熟的色彩。在经过早期以数量型为主的迅速发展后,现在是对人口迁移和城市化研究本身进行回顾与总结的时候了。本文将对1978至1998年中国(大陆)中文学术期刊上发表的专题研究当代中国人口迁移和城市化问题的资料进行回顾和总结,资料来源主要依据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人口学》专题②,根据标题中的关键词进行检索,另外也补充了一些《人口学》专题中没有收录的论文,由于迁移研究、特别是城市化研究散布于众多学科,以及检索手段的不完备,疏漏之处在所难免,欢迎指正。一、关于人口迁移研究的简要回顾从70年代后期开始,中国人口科学进入一个蓬勃发展的黄金时期。由宏观背景和政策需要等因素所决定,早期人口研究的重点集中在人口再生产方面,有关人口迁移和流动的研究很少见,只有一些介绍国外人口迁移状况和政策的资料零星散布于各类期刊。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人口迁移特别是非农产业部门的劳动力迁移调配纳入了国家计划之中,从根本上否定了人口自由流动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重要作用,有关人口迁移和劳动力流动的研究几乎是空白。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农村以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改革的推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显化及其转移问题开始成为一个研究热点,并逐步向相关问题和学科扩展,形成跨经济学、地理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研究的格局。城市流动人口的剧增强化了政府部门和科研机构对人口流动问题的关注,从80年代中期起,我国东中部若干特大城市都相继开展了流动人口调查。1990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首次全面调查了中国人口迁移的状况,为迁移研究提供了强有力的资料支持。进入90年代以来,政策研究部门和学术研究机构继续对80年代后期开始对社会形成强烈冲击的“民工潮”了较为深入的调查和研究,其研究方法和主要成果带有浓厚的经济学和社会学特色。仇为之(1981)发表的“对建国以来人口迁移的初步研究”,是可检索到首篇对当代中国人口迁移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的论文。从1981到1983年,检索到的迁移和流动研究论文仅有5项。从1984年开始,迁移和流动研究开始迅速发展:1984年检索到11篇论文,1985年为22篇,1988年成为迁移和流动研究的一个高潮,有41篇论文。1995年形成一个新高潮,论文达到65篇。由此大致形成三个阶段:1981至1987年为起步阶段,这一阶段迁移和流动方面的资料极其缺乏,研究理论和方法也很薄弱,因此,论文主要是一般性分析或小规模的调查,但这一阶段为后期的大发展奠定了基础。在专著方面,田方等(1986)主编的《中国人口迁移》较系统地总结了建国后至80年代中期的主要迁移活动,包括边疆地区的开发型移民、水库移民、自流人口问题等。胡焕庸等(1984)编著的《中国人口地理》和孙敬之(1987)主编的《中国人口》丛书,都有专门章节讨论人口迁移,为之后的人口迁移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分析框架和资料基础。李德滨(1987)的《黑龙江移民概要》总结和分析了解放后至80年代初自发或组织迁入黑龙江的移民,也具有重要价值。1988到1995年为人口迁移研究大发展阶段,研究成果迅速涌现,初步确定人口迁移和流动研究的框架地位。这一阶段的大发展,除了学科发展的自身要求外,还有几方面的有利因素:一方面8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人口的流动性大大加强,要求学术界对此问题开展专门研究;另一方面资料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主要如《中国人口》丛书,户籍迁移统计资料的整理和发布,中国社科院人口所主持的“74城镇迁移调查”,若干特大城市“流动人口调查”,以及1987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和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都为迁移研究打下良好基础(庄亚儿1995)。综合利用相关资料进行的研究如李梦白等(1991)对大城市流动人口状况进行了较全面的总结和分析;杨云彦(1994)主要利用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抽样数据对人口迁移状况作了较详实的分析;彭勋等(1992)从理论上探讨了人口迁移的学科体系。1996年以来是人口迁移研究开始走向深入的阶段,研究成果在数量上的扩张已经明显缓慢,而在研究方法的创新、国外研究方法的引入,以及跨学科的研究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从研究内容上看,其覆盖的内容广泛。其中,主要可分为三大组成部分:第一部分为对迁移进行综合性研究的论文,约占总数的37%,包括全国或地区性人口迁移的状况、过程、流向及其结构特征,迁移的一般理论与方法等内容;第二部分为对人口流动、暂住人口、“民工潮”等课题进行研究的成果,这一部分数量最多,约占总数的47%,其中相当部分是对流动人口管理、包括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提出的设想和建议等;第三部分为专题研究,包括环境移民、开发移民、水库移民、婚姻迁移、跨国迁移和流动等,这一部分约占16%.二、迁移研究的主要进展经过近20年的研究和探讨,我们基本上弄清了建国以来人口迁移和流动的过程、基本特征以及主要的机制等。对迁移所产生的复杂的社会经济效应开始较深入的探讨,在引入并改进国外研究理论和分析方法方面有初步的尝试。对迁移和流动的管理和战略进行了较广泛的探讨,其主要进展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分析。1.人口迁移和流动的基本状况: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经济现象,人口迁移对经济发展、人口分布起着重要影响。但长期以来,我们对中国人口迁移的状况一直缺乏清晰的认识。由于缺乏直接的资料,对一些情况只能根据间接的推算来判断,特别在早期的研究中更是如此。仇为之(1981)根据各省、区1949至1979年人口增长速度和比重的变化,考察了建国以来至70年代末的迁移状况,总结了省际迁移的两种方式,即组织移民和自发迁移,认为主要的迁出区有3个,即黄河、长江下游地区、四川与湖南。文中还首次绘出迁移流向(示意)图。在当时资料极其缺乏的情况下,该文较准确地刻划了中国人口迁移的状况,殊属不易。魏津生(1984)、张庆五(1988)对中国人口迁移的概念界定等基础性问题进行了分析,讨论了“迁移”和“流动”的定义问题。魏津生将迁移定义为“发生在国内不同省区或县(市、市辖区)之间的各类改变户口登记常住地的人口移动以及发生在各经济类型地区之间的和各自然类型地区之间的具有人口学意义的改变户口登记常住地的人口移动”。这种划分在其后我国迁移与流动的统计、调查及研究中被较普遍采用。马侠(1987)利用户籍迁移统计资料,首次通过数据反映了1954至1984年的迁移状况,是总量研究方面的一个重大进展,但该文所用1966至1968年的数据是不完整的(杨云彦1994)。杨云彦(1992)利用1987年1%人口抽样资料和1990年普查资料推算了改革开放以来迁移规模的变化,认为改革开放后迁移流向、机制及类型都发生了重大逆转。但时至今日,关于人口迁移和流动的研究,仍表现出一定程度的混乱,这种混乱首先反映在人口迁移流动的概念界定和统计口径上,如把人口迁移仅仅局限于完成了户口迁移的那一部分人,而将没有完成户口迁移手续的所有移动人口全部称之为“流动人口”;把城镇功能性的短期驻留或过境人口与就业型、定居性的常住人口也统称为“流动人口”等等。由于界定上的混乱,导致调查和统计工作的困难,一方面取得了有关人口和劳动力流动的深入细致的资料,另一方面却连最基本的总量指标至今都无法确定。虽然有关部门发布了一些资料,但这些资料的质量不高、口径不一,往往不具备可比性,无法由其整理出连续资料。公安部门公布的有关人口迁移的资料,不仅存在统计质量上的问题,而且其覆盖面有限,它所包括的只是有户口迁移的那部分人口,其占总人口的比重甚至呈下降趋势,这和80年代以来我国人口流动性大大提高的现实是不相符的(于蜀等1998)。关于暂住人口,公安部门公布的城镇暂住人口数字统计口径过宽,而且漏报现象比较严重。各次普查和全国性的抽样调查得到的多是存量指标,口径也多有变化,影响到资料的可比性。2.流动人口与“民工潮”:一般来说,流动人口特指那些临时性的人口移动,而在目前情况下,通常使用的“流动人口“概念包括了所有没有”户口迁移“手续的人口移动,无论这种移动是短暂的或长期的。资料表明,目前急剧增加的人口流动实际上包含着两种主要的类型:一种是伴随经济发展而增加的城市功能型流动人口,他们在城市滞留的时间一般较短,这类流动人口的流向由城市功能、城市辐射范围所决定,时间和空间分布相对平衡;另一类就是进入城市寻找工作机会的劳动力,这类”流动人口“规模大,在城市滞留时间长,且流向相对集中,因而产生的社会震荡也更大。后者通常依其户口登记状况被称之为”暂住人口“或”外来人口“,由于这一特殊群体符合人口学研究中人口迁移的基本特征,于是他们也被看作一种特殊形式的迁移,即相对于”计划迁移“而言的”非正式迁移“,其与计划内迁移的不同主要通过户口登记状况的差异反映出来。由于户口至今仍然在城市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非正式迁移“人口无法享受和城镇”正式“居民同等取得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的机会和权力,于是形成不同户口状况的移民在就业机会、行业和职业流向、福利与社会保障等多方面迥然各异的移民群体(杨云彦1996)。“非正式迁移”在计划经济时期就已存在。李德滨(1983)探讨了计划经济时期向黑龙江的自流人口问题。陈郁(1984)首次利用第三次人口普查资料对“人户分离”①的状况进行了研究,郑桂珍(1985)首次对上海市1984年时点流动人口进行了全面调查并估计流动人口规模为70万。之后有关城镇流动人口的调查分析和文章急速涌现,李梦白等(1991)对此有全面的总结,陈贤寿等(1996)指出近年来流动人口“移民化”、“家庭化”的趋势。进入90年代以来,有关农村劳动力跨区域流动——即“民工潮”问题,成为研究的热点。这些研究主要有两个方向:一是从农村劳动力向城镇流动角度出发,研究剩余劳动力转移和城镇“暂住人口”问题;一是从跨区域流动角度出发,研究“外来劳动力”或“民工潮”问题(中央政研室1994)。这方面的研究,已从早期关注的流向、年龄、性别、文化程度、行业分布、职业状况、婚姻、家庭等一些静态的人口学特征,逐步深入到流动的过程、在流入地的收入与消费状况、行为方式的变化、社会冲突与整合等社会经济动态特性(韩晓耘1995),以及劳动力外流对流出地的资金、信息、技术回馈,乃至对流出地的社会经济影响(秦德文1994)。3.迁移选择性、迁移模式与机制:移民和非移民之间一般存在规律性或普遍性的结构差异,这种差异可以认为是迁移对移民进行“选择”的结果,也就是迁移的选择性。境外曾有学者对中国计划经济环境下的迁移是否存在选择性提出置疑。事实上,计划经济条件下的选择性可能更加突出,但选择机制会有所不同。由于中国长期坚持控制城镇人口增长和控制非农业人口增长的政策,国家对迁入农村、包括城镇郊区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在政策上基本不予限制,因而比较容易落户并完成户口迁移手续。对迁入城镇的人口实行严格的选择,将迁移权优先给与城市经济发展急需的专门人才和技术人员。在迁移途径上,主要是计划内的干部调配,高等院校招生和分配。因此,计划迁移政策在迁移人口的来源、结构和去向上都表现出明显的选择性,计划内迁移的主要是高文化程度的专门人才和国家干部,流入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大中型国营工业企业和高层次的服务业,主要从事脑力劳动或技术性职业等。在所有的迁移选择性中,在年龄上存在最为普遍的选择性。在一般情况下,青年人有着明显的迁移倾向,迁移人口明显集中于15~35岁年龄区间内。早在80年代初,有关调查即证实了这一现象。吉平(1983)调查发现迁入北京市的人口中有74%是在劳动年龄段内迁入北京的,其中绝大部分在30岁以下。李豫等(1984)发现1980~1982年间北京市迁出人口中劳动年龄人口比重高达.迁移对性别的选择性是随迁移的性质而变化,某些类型的迁移对性别的选择性很明显,如婚姻迁移受历史、传统等多方面影响,婚姻迁移以女性占绝大多数。根据1987年全国1%抽样调查的情况,在婚姻迁移中女性占,性别比低至,基本是女性一统天下。正是这类迁移在性别构成上的高度选择性,使不平衡的婚姻迁移有可能对迁入、迁出地产生深远影响(杨云彦,1994)。移民文化程度与迁移的关系,也是迁移选择性中的重要方面。从中国的情况来看,移民平均文化程度一般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这与中国高等院校的招生、分配,干部调配等计划迁移密切相关,但在农村劳动力流动中发现相反的情况(赵耀辉1997)。王桂新(1993)、刘启明(1992)、丁金宏(1994)等对省际迁移的空间模式进行了探讨,其中特别讨论了距离在迁移流向中的重要作用;严善平(1998)用地区间迁移模型检验了省际迁移中迁移存量、经济发展水平差异等因素的影响;还有一些研究运用西方经济学分析方法对劳动力流动的机制进行了有意义的探讨(蔡方1997)。4.关于迁移效应:人口移动以其所具有的空间上的不平衡性和结构上的选择性对迁入、迁出地产生多方面的影响。首先,人口移动直接改变了迁入地和迁出地的人口总量,并通过转移生育间接影响两地的人口数量对比;其次,人口移动所可能引起的生育行为变化将改变两地的人口再生产模式;由此,人口的分布状况以及发展模式都将发生变化;另外,人口移动将改变两地的人口结构。人口移动导致的人口空间结构变化有两种情况:集聚性的迁移将会强化人口分布的不均衡状况,而扩散性迁移则使人口分布趋于平均。人口和劳动力的区域流动还可对地区差距产生影响(蔡方1998)。人口移动对生态环境也将产生直接的影响。在生态脆弱地区,人口的入迁可能会加剧生态环境的恶化,特别是在农业移民中对环境资源的不合理利用已经产生了严重的后果,但也有少量因人口入迁后对生态环境加以科学治理而使其得到改善的情况。人口移动的社会效应是一个受到特别关注的课题。人口移动在实现均衡的过程中不断地打破旧有的平衡,从而引发了多层面的摩擦。这一社会整合过程从长远看有利于增强社会的活力,从短期看则有可能带来社会问题,如文化冲突、犯罪等。移民行为调整是人口移动社会效应微观方面的重要内容。从一种文化背景和特定社区流入另一种行为方式和文化氛围中的移民,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的差异迫使移民在冲突中进行着调整,同时他们的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也可能影响迁入地的土著居民。移民通过多种文化的相互交流融合,形成富有生机的移民文化,而在另一些情况下,则可能导致社会冲突。一般来看,处于少数地位或带有落后的文化背景的移民更有可能采取调整自身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的途径主动或被动地适应迁入区的生活方式而被同化。在移民占多数地位的情况下,可能会将自己的文化强加给迁入区。在迁入地,土著居民对具有相对先进文化背景的移民可能采取较为友好或是倾慕的态度,而对由落后文化区迁入的移民多采取歧视甚至敌视的态度。在这方面较受关注的是对女性婚育行为变化的研究(林富德等1998),这些研究若能结合与迁出地的对比将更有价值。当前,“外来人口”对流入地劳动力市场的影响,既是一个复杂的学术问题,又是一个重要的现实问题。由于担心“外来人口”影响本地就业,一些地区特别是特大城市纷纷出台了干预外来人口就业的政策法规。丁金宏(1995)、赵敏(1995)等分析了外来人口就业及其对城市劳动力市场的影响,其结论认为外来劳动力对本地就业的影响是有限的。陈浩(1996)探讨了劳动力外流对农村发展的正面与负面影响。5.关于政策与评价:《人口研究》编辑部组织了专题讨论外来人口问题(该刊1997)。从整体上看,学术界和社会对流动人口的态度,已经由比较排斥走向比较宽容。对外来人口的管理问题,刘世定(1995)对政府行为进行了详细的实证分析。对与迁移相关的政策评价,主要集中在移民、户籍管理制度与城镇化政策方面。在开发性移民与环境移民方面,建国后中国进行了大规模的开发移民、环境移民及水库移民。向边远地区移民的主张一直占主流地位。如仇为之(1981)文中即提出应继续向西部移民,王勋(1984)更提出具体规模。但向西北移民的主张受到来自人口地理学界的批评(原华荣1985),其中关于水资源约束的证据是最有说服力的。有关评价西北组织移民也间接支持了这些批评(陈伯敏等1988)。80年代后期,有关向西北移民的关注被环境移民所取代(解书森等1988;张善余1995;张志良1995)。水库移民作为一类重要的组织移民,也一直为有关研究所重视(张思平1983)。尤其是三峡工程移民更是倍受关注(朱农1995)。1998年长江中下游流域的特大洪水,对移民安置提出了新的课题。关于所谓“外来人口”的地位和作用问题:这方面需要在理论和实证研究上取得进一步的突破,如外来人口的法律地位问题。劳动者的平等劳动权力是受宪法保护的基本权力,而对所谓“外来劳动力”的歧视性政策无疑侵犯了这种平等权力。“外来劳动力”字面本身就含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甚至是歧视性的。我们限制非本地户口劳动力的劳动和就业,其法理依据和理论解释是什么?目前对所谓“外来劳动力”的歧视性待遇既无足够的法律依据,也不符合市场经济基本原则。其次,我们对劳动力市场的了解十分有限,外来劳动力对本地劳动力供给状况、工资、整体经济运行及新就业机会的创造,影响相当复杂。目前在歧视性的政策环境中,“外来劳动力”大多只能在城镇艰苦的条件下从事低收入和重体力的职业,其有限工资的一部分被作为补偿由政府收取后返回用于城市职工的补贴①,城市(本地)劳动力则利用其有利的制度性地位“寻租”②。在这种制度安排中,即使“外来人口”干得再好也无望融入城市社区中。长期对城市的倾斜和保护政策,限制了农村人口分享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改善福利的机会。户口制度作为计划经济的“最后堡垒”,与经济社会发展的不适应性已经十分强烈和明显。三、中国城市化进程及其研究相对于人口迁移问题,城市化问题更早受到关注。这主要是因为在人口科学被打入冷宫时,城市科学仍在艰难地生存,从而为改革开放以来城市科学的迅速发展积累了基础。但是,对城市化问题的研究与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一样,仍然历经曲折。新中国城市化走过的40余年历程,大致可分为五个阶段(魏津1985):1949到1957年是城市化迅速、健康发展的一个时期。在这一时期,城乡之间和工农业之间的比例关系较为协调,城镇人口由5765万人增加为9949万人,年均增长率达,大大超过了这一时期总人口的增长速度,使其在总人口中的比重由上升到,从而显著缩短了中国同发展中国家乃至世界先进国家之间在城镇化水平上的差距。在这一阶段中,中国城市增长的主要因素是农村人口的迁入,尽管当时城镇人口的自然增长率平均高达3%,超过农村人口,但在城镇人口增长中只占44%,仍有56%的增长是由迁移取得的。1958至1960年是城镇化超速发展阶段。由于经济建设上的急于求成和主观臆断,使中国工业和城镇化在脱离经济发展水平的基础上超高速发展,城镇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重上升到到1965年,是建国以来的第一次逆城市化阶段。随着国民经济的大调整,城镇人口被大批精减,前后共动员了约3000万人返回农村。到1965年底城镇人口已接近于1957年的水平,但随着总人口的增长,城镇人口比重反而降低了。这种逆城市化是对前一时期超速发展所作的纠正。1966至1977年,是城乡人口大对流的阶段。一方面,这一时期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开始,出现了以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和干部下放为特征的逆城市化运动,前后累计约有3000万城市知识青年、职工及其家属、政治上有“问题”的人被强制性地迁往农村。另一方面,城镇企事业单位又大量从农村招收职工,而且由于管理上的混乱,使得很多农村人口通过各种各样的渠道,变成了城市人口,其总数累计亦达2000余万人。进出相抵后,城镇人口净迁出约500余万人。在工业建设方面,出于备战目的的“三线”建设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生产力的宏观布局,但基建投资没有形成城镇对非农产业的吸收能力。这期间中国城镇人口增长极为缓慢,城市化水平甚至下降。总的来看,中国城市化水平不仅低于发达国家在同一工业化水平时的城市化水平,也低于目前在同一发展水平上的发展中国家。也就是说,与一般城市化水平相比,中国表现为“城市化不足”。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剧烈波动,与我们在城市化上认识的波动密切相关。关于城市化在现代化过程中的作用这一问题,历来存在两种对立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城市化是现代化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而相反的观点则认为城市化是发展带来的“病症”。长期以来,反城市化思想在中国有着深远的影响,但中国的反城市化思想同西方又有不同的地方,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辜胜阻,1991):第一,消灭“三大差别”的思想。这一思想寄消灭城乡、工农和脑体劳动之间的差别的希望于抑制城市发展、实现所谓城乡一体化上,形成反城市化的主要依据。第二,自然经济思想。由于对物质资料生产的狭隘理解,城市第三产业的职能被大大弱化,城市化无法促进。第三,城市化阶级性的思想。有观点认为“工业化导致城市化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特有规律”,社会主义国家实现工业化不必走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老路,中国应进行没有城市化的工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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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望对您有帮助 哪怕只有一点点浅论人才服务业发展今年是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人才服务业是改革开放的产物。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才服务业走过了产生、发展和不断创新的发展历程,并取得辉煌成就。回顾过去,总结现在,展望未来,人才服务业前景美好。由此,笔者就人才服务业的未来之路作一点浅陋之谈,供交流。一、 人才服务业面临的机遇1.十七届三中全会带来的机遇在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之际,我们党召开了十七届三中全会。全会指出,当前国际形势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我们要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胜利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更加自觉地把继续解放思想落实到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上来,毫不动摇地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诚然,人才服务工作也应该在准确把握国际国内形势和深刻认识时代特征的基础上,紧扣大局,服务大局,找准人才服务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确保为经济建设、为用人单位、为各类人才服好务。2.农村改革发展带来的机遇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决定》强调,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作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决定》还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农村改革发展的基本目标任务。农村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任务,农村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道路,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新格局,这些目标的实现,除了政策、资金、项目等的扶持外,更重要的是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科技智力支撑。人才服务工作必须充分认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性,把工作的重心调整到坚持农业基础地位,坚持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农业现代化道路,在自身领域为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3.大部制改革带来的机遇大部制机构改革使人才服务业的发展面临了难得的体制性机遇,它为人才服务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体制环境。组建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一方面加大了传统人事、劳动部门的机构整合力度,另一方面实现了政府人力资源管理职能的有机统一。体制决定机制,机制决定思路,思路决定出路。大部制改革为人才服务业的良性发展消除了体制性障碍、革除了机制性弊端、开拓了广阔思路、开辟了无限出路。4.发展服务业政策带来的机遇近年来,人才工作、人才服务工作、就业促进工作、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无论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还是十七大报告提出的“要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无论是《就业促进法》的颁布实施,还是《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出台。这些都为加强人才工作、加快人才服务业发展、大力促进就业、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和法制保障。二、 人才服务业面临的挑战1.全球性金融危机带来的挑战美国金融危机爆发以后,带来了全球范围的企业裁员倒闭,一大批企业破产、裁员、减薪。据国际劳工组织预测,金融危机在2009年底之前将导致2000万人失业,并且数量还可能会进一步上升。金融危机的影响不仅限于华尔街和金融业,还给实体经济带来了冲击,从而导致房地产业、建筑业、汽车制造业、IT业以及服务业等行业的从业人员大量失业。金融危机对中国的影响也不例外,很多在国外的中资企业不得不减少产能、关闭工厂、裁减员工,在中国的外资企业也面临寒冬,国内其他实体行业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我国沿海地区不少公司近期都宣布大幅裁员。从前人才需求较大的房产、外贸和制造等行业的招聘职位大幅缩减。广东人才市场进场招聘的企业同比缩减近半。上海职场已明显出现僧多粥少的局面。企业校园招聘计划锐减,不少企业还取消了今年的校园招聘。2009年全国应届毕业生约有600万,再创新高。就业压力急剧增大,就业形势日趋严峻,人才需求大幅下降,将直接冲击人才服务业的发展。2.保持国内经济快速增长带来的挑战为应对日趋严峻的经济金融危机,抵御国际经济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保持国内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我国采取了灵活审慎的宏观经济政策,及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坚持既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又有利于推动结构调整;既有利于拉动当前经济增长,又有利于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既有效扩大投资,又积极拉动消费。并提出了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措施要准,工作要实的具体要求。中央“保增长”措施中,以“三农”问题、低收入问题、就业社保问题、地震灾区重建问题、产业结构调整问题、技术进步问题等为重点。这些新形势、新情况和新任务,给人才服务工作带来了新的课题和新的挑战。3.行业竞争带来的挑战我国人才服务业从诞生开始,发展时间只有20来年。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人才服务业在面临众多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诸多挑战。一是人才竞争国际化的挑战。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剧和我国服务业的不断开放,以人才争夺为核心的新一轮国际竞争更加激烈。二是人才配置市场化的挑战。世界一体化使国家之间、地域之间的界限减弱,人才可以在不同地域、不同所有制间自由流动,并且呈现加剧趋势。三是外国人才服务机构竞争的挑战。入世之后,外资人才服务机构纷纷进入,使国内人才服务业由封闭转向开放、由垄断转向竞争,掀起了人才服务行业竞争的热潮。四是行业民营人才服务机竞争的挑战。行业人才服务机构的不断设立和民营人才服务机构的迅速崛起,也加剧了人才服务行业的竞争。4.自身发展创新带来的挑战一是行业管理法制化的挑战。入世后,人才服务业遇到的一个重要障碍就是缺乏比较完善的法规体系,缺乏用经济和法律手段管理市场的经验,在行业准入、行业调控和行业监管等方面都有一个适应和完善的过程。二是行业服务标准化的挑战。外资人才服务机构除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较高的服务手段、较好的技术水平、较活的运行机制外,更重要的是他们懂得国际通行规则和标准,能够迅速开拓国际国内市场。三是行业发展产业化的挑战。我国人才服务业大致由两大块组成,一块是政府人才服务机构,一块是市场化人才服务机构,并且前者占绝对主导地位。就政府人才服务机构而言,因其固有的纵多障碍和缺陷,难以向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方向做大做强。如何协调好公共服务与市场竞争,如何进行科学治理和现代化管理,如何培育核心竞争力,如何做大规模、做强品牌,都需要我们认真思索。三、 人才服务业发展的趋势1.紧扣需求人才服务业的发展必须始终坚持以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为导向。当前应着重研究应对经济危机、保持国内经济增长、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全面促进就业、实施人才强国、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等重点领域对人才的需求以及对人才服务业的要求。把解决好人民群众在人事人才领域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我们工作的切入点,将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总体要求贯彻落实在人才服务工作的具体领域,充分发挥人才资源开发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作用。2.完善体系人才服务体系大致包括市场化的人才资源配置体系,社会化的公共服务体系,规范化的政策法规体系。就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而言,应当成为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的主要渠道和主要力量,不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大力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应当树起完善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体系的旗帜,牵头打造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网络,不断加强业务建设和规范服务,建立起的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体系。通过健全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强化人事人才公共服务职能,提升人事人才公共服务能力。作为人才服务业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着力建立配套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目前,我国人事人才立法层次较低,除《公务员法》外,大都属于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而且不成体系、效力低下。关于人才服务业,更是缺乏专门的、配套的政策法规,亟待加强。3.服务升级今后人才服务业的发展应当重点解决好服务升级问题,努力在进一步做大服务规模,进一步扩大服务领域,进一步优化服务产品,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上下功夫。这里,仅就加强主要的市场化、竞争性业态建设和发展作一探讨。一是强化网络招聘。网络已经成为招聘求职的主渠道之一。据预测,未来几年,我国网络招聘将保持40%的年增长率。目前,以中华英才网、51Job、智联招聘等为代表的网络招聘企业占据了近四成的市场份额,而政府人才服务机构在这方面发展很不平衡,还有较大差距,叫得响的人才网站比较少。二是加强人才派遣。人才派遣在发达国家十分普遍。美国有90%的大型企业接受不同程度的人才派遣服务,有约400万人属于派遣用人。我国人才派遣仍处于起步阶段,发展空间十分广阔。三是拓展人才猎头。国内猎头仍处于不成熟阶段,由猎头机构实现的高级人才流动只占到人才流动的百分之十几。与国外成熟的猎头机构相比,我们在业务水平、专业素质、职业道德、规范运作等方面还有很大差距。随着高级人才需求量的不断增长,猎头业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四是积极探索咨询测评。职业咨询、人才测评是一个新兴产业。美国咨询、测评和培训业年收入可达100亿美元。国内咨询测评业目前仍处于探索阶段,应当重视和加强这一新兴业态。四、 人才服务业发展的措施1.法规与政策并行目前,关于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和人才服务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及规定仅在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宏观地有所提及,还缺乏专门的、完善的、配套的法规、政策和文件。人才服务业无论是作为一个行业也好,一个产业也好,还是一项工作也好,是国家鼓励和支持发展的对象,若缺乏国家层面完善的政策支持和指导,不能不说是一种缺憾。因此,结合大部制改革等有利契机,从人才强国和促进就业的高度,加快推进人才服务业发展的法规政策出台尤其重要。一是尽快制定出台《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条例》等规范和发展人力资源市场的全国性统一法规。法规统一后,无论是劳动力市场,还是人才市场;无论是毕业生就业市场,还是其他专门人力资源市场;无论是人事部门所属人才市场,还是其他行业所属人才市场,无论是官办人才市场,还是民营人才市场,都应该在统一的法规和政策框架下运行。二是加快研究制定促进人才服务业发展的专项政策措施,尽早印发《关于促进人才服务业发展的意见》。通过专项政策的出台,进一步强化促进人才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人才服务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进一步科学规划人才服务业的发展方向,进一步加大人才服务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优化人才服务业的发展环境,进一步提高人才服务业的发展水平,使人才服务业的发展有章可循、有规可依。2.改革与创新并举对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而言,要获得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强改革与创新。以改革为先导,改革与创新并举,推进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第一,要进一步消除体制性障碍,进一步明确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的发展定位和发展方向,进一步整合人事、劳动部门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相互分割、自成体系的格局。第二,要进一步明晰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职能职责,使市场监管机构、公共服务机构、市场中介机构相互分离,管办分离,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第三,要进一步规划人才服务机构的发展层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并不就是一个市场,应该按机构性质的不同、职能职责的不同、服务主体的不同分层次发展。第四,要进一步加强不同层次和类型人才服务机构的贯通,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在表现形式上主要体现为对象贯通、信息贯通、资源共享。3.发展与监管并重我国人才服务业起步晚、起点低、基础差、发展缓。作为主渠道的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总体来说,服务设施不完善,服务机制不健全,服务体系不完善,服务方式较粗放,运行管理欠科学,在市场化理念、产业化水平、信息化程度、规模化经营、现代化手段等方面都需要进一步加强。人才服务业的未来发展必须坚持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在推进和发展人才服务业的进程中,要坚决摒弃一切不符合新形势、新任务的陈旧思想和落后理念,打破一切束缚发展的思想枷锁,树立求新、求变、求发展的强烈意识;要进一步打破传统的思维定势,不断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凭借创新思维,运用创新技术,进行创新性实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打破封闭、保守的思想桎梏,树立起大发展必须大开放、大开放促进大发展,敢于竞争、善于竞争、乐于竞争的思想意识,形成在竞争中生存、在竞争中发展、在竞争中壮大、在竞争中繁荣的共识。只有观念变了,思想新了,机制活了,环境好了,人才服务工作才会有新点子、新路子和新位子。市场经济既是开放经济,又是法制经济。在推进人才服务业发展的同时,必须加强对人才服务业的规范监管。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市场是第一位要素市场,人才服务堪称“第一服务”,其运行和发展必须加以规范与监管。加强规范与监管,首先要加强法制监管,包括准入监管、运行监管和执法监管等;其次要抓好指导,包括政策指导、思路指导和业务指导等;最后要加强引导,包括方向引导、经验引导和舆论引导等。通过规范与监管,保护各参与方的合法权益,保证人才服务业健康有序良性发展。

[1]李智.J公司人才流失问题研究[D].导师:刘朝明.:西南交通大学,2005摘要:据专家预测,技术知识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由5%-20%提高到90%。彼德·德鲁克曾经说过:“企业只有一项真正的资源-人”。在知识经济时代,智力成分已经取代市场份额成为了衡量企业成功的最重要的标志,企业之间的竞争将会更加激烈.而对于中小企业而言,要在激烈的竞争中立足,除了增强企业自身的实力之外,更重要的是如何吸引人才、激励人才、留住人才。 本文从国内中小企业的角度出发,运用了现代管理理论、人力资源管理理论、组织行为学等各领域的相关知识,综合分析了中小企业人才流失的问题。文章一方面介绍... [2]王淑斌.长沙地区中小企业人才流失的对策[D].导师:唐玉凤.:湖南农业大学,2009摘要: 随着人类社会进入知识经济时代,人力资源已逐渐取代物质资源成为企业的第一资源。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全球各大跨国公司更大规模地进入中国市场,使得国内人才市场的竞争更为激烈。中小企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得到了长远发展。然而,由于各种内在和外在的原因,其管理一直处于相对落后的状态。制度不健全、人才流失率高成为中小企业发展的限制性因素。如何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培养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成为各中小企业的当务之急。 本文以人才流动理论为基础,采用规范与实证相结合的方法分析了长沙地区中小企业人才... [3]周宇.长沙中小IT企业人才流失的因素分析与对策研究[D].导师:马跃如.:中南大学,2007摘要: 知识经济时代,人力资本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因素,并越来越为企业所重视。然而随着经济的全球化,企业综合实力的竞争表现为人才的竞争竞争,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员工的流失已经成为相当普遍的现象,尤其是对于中小IT企业,流失人数之多、频率之高、影响之深,已经越来越引起关注。 IT企业的本质特征是专门从事知识的生产或以知识的生产为主,这种特征决定了IT企业对人力资本具有强烈的依赖性。而且由于其产品中越来越多的包含技术、信息和创意等成分,产品和服务中的知识含量比例在增大,导致企业... [4]宋燕.青岛天旺公司人才流失问题分析与对策[D].导师:齐捧虎.:西北大学,2008摘要: 青岛天旺叉车配套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叉车配件的小型企业。在其生存与发展中,却受到人才流失问题的困扰。如何有效地解决人才流失问题以增强青岛天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将是其以后面临的一个严峻、紧迫而具有现实意义的问题。本文依据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理论为指导,对青岛天旺公司人才流失问题做了深入全面的阐述。首先分析了中小企业人才流失现状及严重影响,指出了问题研究的必要性,然后以青岛天旺叉车配套公司为案例分析,设计调查问卷,通过对青岛天旺叉车配套公司流失人才的问卷调查,系统分析、访谈等方法,对调查结果进行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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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口流动论文范文写作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中国流动人口的规模增长迅猛。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人口问题的对策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谈流动人口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 要】流动人口家庭教育处于弱势境地,并且我们可以找到流动人口家庭教育出现问题的深层次的原因,最后对于改善流动儿童家庭教育提出相应策略。

【关键词】流动人口家庭教育;对策

一、流动人口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

流动人口家庭对经济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本的拥有量较少,而且资本的质量不高,由于种种条件的限制,家庭教育资本运作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虽然在流动人口家庭教育中存在优势的方面,比如孩子的自理能力很好、坚强、乐观的品质,但是,总的来说,流动人口家庭教育的总体情况十分令人堪忧。

(一)流动人口家庭教育资本存在的问题

流动人口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具体表现为以下三点:

第一,家庭经济资本处于劣势,流动人口来到城市以后由于经济转型期的特点和自身的条件的限制,使得流动人口只能从事一些劳动时间长、生产环境差危险、报酬低的工作。导致他们与子女相处的时间短,甚至忽略对子女的教育。

第二,流动人口家庭社会资本不足。流动人口的社会网络关系局限于老乡和亲戚,基本没有其他寻求支持的渠道。家庭中与子女互动不足或者由于沟通方式不当导致子女的叛逆甚至是反社会行为的出现。父母多采用控制性和干预性的互动方式,支持性和引导性的互动方式运用不足。父母在寻求教育支持网络时感到非常无力,他还是保留非常保守的观念,认为孩子是父母的,要自己来管,家长很少与学校主动联系,他们认为包括学校学习在内的很多方面的内容要自己来教育,没有意识到孩子也是社会的,几乎没有想过自己没有办法教育的时候借助于社会资源和一些专业的咨询机构来寻求帮助。等到子女真正的出了问题,触犯了法律交给有关部门来管理,已经来不及了。

第三,家庭文化资本非常有限。父母文化水平有限,很多母亲不识字,对教育的内容和采取方式认识有偏差,这些对于子女的教育十分不利。家庭文化生活匮乏甚至出现不健康的娱乐方式如赌博等。

(二)家庭教育资本不足导致教育过程中出现问题

由于父母在获得经济资本时的流动性的特点、职业的特点和家庭条件的限制等原因,很多流动儿童有被寄养的经历导致亲子关系不够亲密,引发教育问题。

家庭教育的社会资本不足,导致父母教育的无力。不知如何和学校配合共同面对子女出现的问题,也不知如何取得社会教育资源网络的支持。流动人口家庭的社会支持网络局限于公有和老乡,同质性强,而且处境类似,对子女的教育没有太大的作用。

由于父母的文化资本不足对教育观念存在一些偏差,强调父母的权威,家庭互动缺乏平等沟通的氛围。流动人口家庭互动围绕学习和花钱的问题展开,互动多为控制性互动和干预性互动,引导性互动和支持性互动不足。导致孩子在心理上远离父母,在行为上出现问题。在家庭教育的价值观上,流动人口家庭普遍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但是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在行动上没有什么好的办法。教育的效果不明显。流动人口家庭文化生活匮乏,甚至出现赌博等不良的娱乐方式。

总之,由于家庭教育资本处于劣势导致家庭教育的运作情况不佳,需要其它力量的介入来共同关注流动人口家庭的教育。

二、流动人口家庭教育出现问题的原因分析

流动人口只能从事收入低、危险、技术含量低、经常面临失业困扰的、工作时间长的工作,消费能力有限,直接表现为住房面积狭小,流动儿童没有学习的空间,客观化文化资本占有较少,工作时间长使得家长与流动儿童互动时间少,影响了家庭教育的效果。

由于流动人口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决定了,流动人口的社会网络范围局限于亲戚、老乡和工友,获取对流动儿童教育支持的资源十分有限,对于流动儿童家庭教育出现的问题他们大多数时候只能独自面对。由于长期的户籍制度以及城乡二元结构的长期存在,他们在城市的社会制度安排之外,流动儿童无法进入正规学校就学,只能在农民工子弟学校就读,即使我们看到一些正规学校在逐渐接受流动儿童,但是据笔者了解由于教育资源有限他们也只能接受极少的流动儿童入学。子女没有好的学校入学也使得家长对于子女取得较高的学业成就信心不足,但又无能为力。

三、改善流动人口家庭教育的措施

(一)增加流动人口的家庭教育资本

韦伯利用“封闭”这个概念来描述把人们置于次等地位的过程,透过此过程,一个群体垄断了优势地位,向它界定为下层的或不合资格的外部人关闭机会。任何方便的、看得见的特征,例如种族、语言、社会背景(social source)、宗教、以及缺少一份特殊的学校文凭,都可以被用来把竞争者宣布为外部的人。通过限制获得机会(opportunities)和资源的获取(access),封闭容许集体把报酬最大化。群体内部的人分享共同的文化和身份,并因而分享使排斥合法化的规范。

对于流动人口家庭教育资本匮乏这一问题的解决,我们不应该只是看到问题的表面,而应该从反对社会排斥入手,改善流动人口家庭的处境才能真正改变流动儿童的处境。

1.规范劳动力市场,增加就业

对雇主的不良行为进行规避,促进新型服务企业的发展、对在长期失业者中招募工人的企业的财政刺激、对低技术劳动力市场管理的改善、意图在失业者和潜在雇主间建立联系的临时就业,处理妇女特殊需求的政策。鼓励自主创业,对小业主给与支持和政策倾斜。城管和小贩之间“猫捉老鼠的游戏”上演已久,小贩大多是流动人口和社会低收入阶层,流动儿童心思细密,对于父母被追赶的情景十分不解和感到愤恨,从而引起他们对于执法者和整个社会的误解,小小的心灵充满了疑问,为什么他们靠自己的双手挣钱还会被驱赶,为什么来到城市会受到如此的对待,这个城市到底给他们带来了什么?反社会的情绪会在幼小的心灵开始萌芽。因此,对城市的小摊贩运营进行合理的规划,给流动人口一定的自主谋生的权利,对他们的劳动给予一定的尊重是改善流动人口家庭现状的重要环节,也是改善流动儿童处境的措施。 2.提升能力

对流动人口进行免费的技能培训, 增加就业能力。很多流动人口由于没有学历没有技能,自主创业没有资金,只能做一些简单的体力劳动,危险,劳动环境恶劣,劳动时间长。进行培训后部分流动人口有可能从事一些技能性的工作,提高家庭收入从而改善流动儿童的境遇。

3.收入支持

收入支持这里是指社会保障的支持,也就是说在流动人口面临受伤或者失业的情况下,有一笔资金作为临时性的救助,以防止家庭经济条件迅速的恶化。目前,流动人口由于户口以及工作单位的临时性原因,很多流动人口都没有社会保险。很多流动儿童也由于户口的原因没有保险,无论生病还是出现意外伤害,损失由他们自己承担。如果父亲,家里的顶梁柱遭遇到不测,家庭就坠入无限的困境中。如何建立一套完善的社会福利机制,把流动人口纳入其中,使他们有一定的安全感,无论整个家庭陷入何种境地都能使流动儿童的各种权利得到保障,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4.地域扶持倾向

这种尝试的理念是,特殊的城市贫民区或受剥削的地区,需要建立在广泛基础之上的针对经济、社会和基础设施等的行动(Rodgers, 1995b)。

2005年以来,为改善农民工的居住条件,重庆市南岸区采取“因地制宜、政府投入、社区管理、以寓养寓”的模式,投资250多万元,在各街道建设“阳光公寓”。只需“一人一天一元”的低费用,农民工就能住进环境整洁、设施完善的公寓房。截至2007年7月,南岸区已建成7个“阳光公寓”,入住农民工5000多人。政府在能力的许可下,可以参考重庆的做法,建设流动人口公寓。给流动人口家庭安身立命之所,给流动儿童一套学习的桌椅和一盏点燃希望的台灯。

(二)发挥教育在社会流动过程中的正功能

在布迪厄看来,学校所传递的文化是统治阶级文化,而非具有普遍意义的社会文化遗产。学校运用支配阶级所赋予的权力关系将其文化定义为合法的文化资本,在教学过程中通过符号暴力过程强制性地传递。由于被支配阶级的文化与支配阶级的文化存在很大的差距,因此,他们的子女常常是学校教育活动中的失败者,无法取得足够的、支配阶级定义的合法文化资本。这样就造成了一个文化资本分配不平等结构,并进而形成了一个封闭的文化资本的循环传递与阶级关系的循环传递。

教育的再生产功能是否意味着教育是制造社会不公平的机器?是否意味着教育没有存在的必要呢?我们知道,教育具有促进社会流动的作用,是社会下层向上流动的合法途径。自从教育作为一种社会选拔机制以来,在我国恢复高考制度以来,教育给处于社会劣势阶层的人们提供了一条通往社会上层阶级的途径。它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传统社会的地位世袭,使个人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而获得进入主流社会的机会,教育给大众提供了平等竞争的舞台。

在打破这种循环使得弱势群体向上流动的议题上,科尔曼报告给我们增加了信心。

科尔曼报告的历史性意义是,它把教育的平等,放到社会经济平等的背景上。教育的平等受制于社会经济平等,反过来也影响社会经济平等,从而把教育平等问题提高到改造社会的整体目标上。

那么,学生家庭的社会背景,怎么会影响到他们的学习的呢?科尔曼研究发现,处于弱势的学生,他们觉得环境过于强大,不可能通过教育改变他们的人生,他们对自己的前途缺乏自我期望,觉得没有盼头,学习的“士气”就比较低,从而造成学习成绩较低,而且差距越往后越大。在流动儿童中也有这样的情况,很多儿童都有很高的理想,但是由于家庭条件的原因,学习差强人意,也觉得自己没有希望,很多人读完小学就不读了,能读到高中,考上大学的流动儿童是少数。

科尔曼向国会证明,教育机会的平等,要从教育的结果来考察,因为正是对受教育结果的期望,影响了学生的自我评估,决定了学生的学习状态,也造成了因种族、肤色、宗教等因素下,弱势人群教育机会的实质不平等。

正是科尔曼报告的这一结论,为后来美国普遍实行的“肯定性行动”或称“平权法案”铺平了道路。公共教育事业大幅度地向弱势人群倾斜,实行所谓“为了平等的反向歧视”。在中小学强制性黑白合校的同时,大学招生,政府机关雇佣和提升等方面,普遍实行倾斜性政策,照顾黑人和其他弱势人群。这种措施是特定历史状态下的阶段性的措施。因此,几十年后,这样的做法是否已完成其历史使命,是否应该逐渐终结,具体措施是否适度,成为争议的焦点,也为此出现了一系列司法诉讼,至今没有平息。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公共教育事业对弱者的倾斜,明显地改善了近几十年来美国社会教育机会的平等性。

那么怎样才能最大程度地创造公平合理的教育制度,促进社会公平的实现。“发展中国家的教育制度相对来说比较年轻,因此有一定的机会可以减轻社会的不平等现象,至少它可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人们向较高的社会地位去努力。有些国家一经独立就致力于建立一个无产阶级社会。不管社会环境如何,教育的改造作用是不能否认的。当它一旦传播到在经济和社会方面不利的阶层,改造的趋向便是平等化。”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会有更多的流动儿童摆脱贫穷边缘的社会地位,平等的享受社会发展带来的丰富的物质和文化生活。

(三)针对流动儿童教育的政策建议

1.改革户籍制度去除身份区隔

我国的户籍制度,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是适合当时社会发展需求的,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流动,也在不断制造着依附于身份的城乡分割,以有没有户籍作为资源分配的依据,违反了社会公平正义原则。

在教育领域来说,正是城乡户籍的存在,造成流动儿童在城市中无法得到与城市儿童同样受教育的权利。解决问题的根本在于加快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改革。

消除户口的社会附加功能,切断户籍身份与利益之间的关联,改变户口与就业、医疗、社会保障、教育、住房等公民利益挂钩的不合理现象,实现城乡一体化管理;逐步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二元结构,建立对流动人口的动态管理制度。 2.调整现有义务教育格局,消除身份歧视

在流动人口特别集中的城郊结合部,要提高公立学校的招生能力,或者增设新的学校,来解决局部区域内农民工子女入学紧张的现象。

社区和学校牵头,办好农民工子女家长学校,提高农民工教育子女的能力,使流动人口家庭尽快适应城市生活。

3.发挥学校教育与社区的教育的功能增加流动人口家庭教育的社会资本

学校主动与家长沟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而不是只是在开家长会的时候职责家长的错误。采取灵活多样的交流方式加强学生家长之间的互动,互相交流教育心得,营造好的教育气氛。把同质性较高的家庭分成小组,如单亲家庭小组、多子女家庭小组,学校负责讲解这些家庭的子女容易出现的问题,及早发现子女出现问题的征兆对症下药进行解决。

4.发掘非政府组织的力量增加流动儿童家庭的文化资本

团委、妇联、青少年研究机构等非政府公共组织可广泛挖掘社区教育资源,为流动儿童提供文化资本。比如,妇联联合街道与大学,让大学生进入流动儿童家庭,与流动儿童结成对子,利用双休日、寒暑假对流动儿童提供学习帮助;团委、街道等机构可以培育义工、志愿者队伍,鼓励退休教师、大学生以及其他社会成员成为义工或志愿者,广泛开展义工活动、志愿者活动,指导流动儿童的学习,帮助他们实现学业进步。

总之,流动儿童的家庭教育是不仅仅是家庭内部的任务而是整个社会的责任,只有家庭、学校、社会三方面协作才能起到良好的效果。所有的儿童都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我们有责任帮助流动儿童家庭充实家庭教育资本,有责任帮助他们改善亲子互动,有责任让他们得到公平的待遇。

参考文献:

[1]重庆:农民工住上“阳光公寓”

[2]周海玲:《论流动儿童教育公平化的策略――文化资本的视角》,《教育理论与实践》,2008年9月

[3][法]雅克・哈拉克:《投资于未来――确定发展中国家教育重点》,教育科学出版社,1993年,49页。

[4]昆明城乡一体化趋势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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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困境是我为大家带来的论文范文,欢迎阅读,希望可以帮到你。

摘 要:中国自城镇化以来,大量农村人口走出了农村,但由于社会保障制度及其配套政策的残缺,他们无法真正融入城市,“流动”成为这一群体的主要特征。

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理由成为制约新型城镇化进程的瓶颈和关键。

通过分析流动人口社会保障面对的困境及其成因,另辟蹊径地提出发展县域经济,以小城镇为过渡的化解策略。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流动人口;社会保障困境

20**年,中国人均国民总收入达到4 260美元,首次进入中等收入国家的行列。

20**年,中国城镇化率达到 ,城镇常住人口首次超过农村人口。

这两个“首次”作用重大,标志着中国开始由乡村中国向城市中国转变,中国经济社会和城镇化进入新发展阶段[1]。

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2012年中国流动人口数量达亿,人口的大规模流动与中国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密切相关。

党的十八大提出,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城镇化不仅是指空间上的转移,更重要的是完成由农民到市民的转变。

然而目前中国社会保障体系存在着的诸多理由成为了制约这一目标实现的瓶颈,保证流动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成为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重中之重。

一、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流动人口社会保障困境

(一)流动人口的涵义及变迁

对于流动人口,目前中国尚没有一个准确的概念界定。

在中国现行户籍管理制度下,流动人口指的是离开常住户籍所在地,跨越一定的行政辖区,因故前往它地滞留暂住并不时回返的人口[2]。

主要包括乡村—城市、城市—城市间流动的人口,本文主要分析的是乡村—城市的流动人口。

中国流动人口的结构、流向和利益诉求是随着经济发展动态变迁的,其流动状况与城镇化进程密切相关。

城镇化初期,流动人口的迁移呈现“候鸟式”的.特征。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流动人口的迁移步伐也会趋于平稳。

目前城镇化率已过半,进入攻坚阶段,新生代农民工成为流动人口的主体,他们有着较强烈的融入城市意愿,流向主要是大城市,但在公共服务、社会保障事务等方面的参与程度比较低、参与渠道比较少。

因此,必须转变城镇化的发展方式,减少城镇面积的单一、盲目扩张,从增强城镇化待遇和推动人口城镇化方面入手,保障好规模庞大的流动人员的权益,把实现流动人口的城镇化作为下一步城镇化工作的重点。

(二)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困境分析

基于特殊的历史和国情,中国目前社会保障实行的是城乡二元机制。

城乡之间、城镇中不同职业人群之间的社会保险在种类、缴费方式、待遇水平等方面都有所不同。

在这种社会保障体系下,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状况可以概括为缺、乱、损[3]。

“缺”表现为占流动人口总数80%的农村流动人口中,大多数几乎是没有任何社会保障,城市的高危工作大多由他们从事,社会保障的缺失增加了风险。

《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3》调查数据显示,农村户籍流动人口就业稳定是一种低收入、缺少保障的低层次稳定,他们中有每周没有一天休息日,每天工作时间在9小时及以上。

在承受长时间连续工作的同时,他们的劳动保障也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1/3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的参保比例仅为、、[4]。

“乱”表现为目前各地流动人口社会保障试验混乱,缺乏全国性的统一指导,各地政策五花八门,影响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也为日后社会保障全国统筹和各地区之间的接续工作增加了很多困难。

针对外来流动人员的社会保障理由,青岛、天津等地对流动人员实行了无社会保障的超低成本的用工;北京、上海等地实行与本地职工有差别的社会保险制度;而珠海和海南等地实行与本地人口一样的“市民待遇”政策 [5]。

这种政策上的差异导致了流动人口社会保险参与状况的地区差异。

据调查,201**年,西藏、宁夏等14个省养老保险参保比在10%以下;建设兵团、内蒙古、安徽等10个省养老保险参保比在10%~20%之间;北京、上海等8个省参保比在20%以上[6]。

流动人口社会保险的这种“乱”象,不利于劳动力的流动,对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造成了很大的障碍。

“损”主要表现在流动人口社会保障权益受损方面。

整体而言,目前中国流动人口处于一种以牺牲权益换取城市工作生活机会的状态。

面对着就业技能低、用工不规范、居住条件差、医疗卫生难保障、子女教育难解决等诸多困境。

教育方面,根据2012年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16~18岁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中,就读高中的只有,就读中专/职高的仅有,不在学的比例高达,过早的就业使随迁子女成为劳动力市场的弱势群体。

在就业方面,流动人口主要集中在次级劳动力市场,就业质量低,仅有的流动人口签订了劳动合同,仅有31%的流动人口接受过技能培训;在医疗方面,2012年仅有的流动人口享受本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流动人口家庭租房生活,由政府提供廉租居住的比例极低,只占,覆盖流动人口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尚未建立[6]。

二、当前流动人口社会保障困境的理由分析

相对于流动人口庞大的规模和他们对中国各方面发展的巨大作用而言,他们的社会保障水平是十分落后的,这对中国未来的可持续发展会造成不利的影响。

造成中国流动人口社会保障困境的理由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中国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

1.立法落后,社会保障统筹层次低

中国目前还没有一部专门针对流动人员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国家所有的立法中对流动人员社会保险方面的规定也都是比较笼统的。

不少地方出台了一些法规,但都是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缺乏统一性和完整性,法律效力较弱,也不适合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2009年底,全国所有省级行政区都制订了社会保障的省级统筹的制度,但由于各省之间经济实力相差悬殊,实际执行中还有很多地区仍是县级统筹层次,要实现真正的省级统筹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更不要说实现国家级统筹。

魏晋南北朝时期,是中国历史在经过秦汉400多年统一之后出现的又一次动荡、战乱和分裂的时期.在这一时期里,社会人口大量频繁地迁徙,而迁徙的主要和基本的形式是民族迁徙.与历史上其他时期的民族迁徙相比,这一时期的民族迁徙有着明显的特点和重要的影响. 一魏晋南北朝时期,民族迁徙的主要特点就是动因多.远在文明时代的开端,我国就存在着多个民族集团.在漫长的历史岁月里,民族迁徙绵延不断,其最基本的动因是在经济方面.魏晋南北朝以前,黄河流域、中原地区一直是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唯一重心所在.长期以来,较好的自然生活环境、先进的经济发展水平不断吸引周边民族向中原迁徙.秦汉统一的封建中央集权国家的建立和发展更促进了这种迁徒.东汉末年,中原军阀混战,割据势力并起,但周边民族的向内迁徒并未因此而停止.如建安年间,南匈奴自并州迁至以平阳(今山西临汾西南)为中心的晋中、晋南地区.西晋泰始至太康年间(265—289年),塞外匈奴也曾数次向塞内迁移,徙居河西宜阳、雍州等地,总计人数约20多万.鲜卑族这时也由东北不断向西南迁移,逐渐分布于东起辽东、西迄青海的塞外及北边诸郡.而十六国时期建立后赵政权的羯胡,则是魏晋间“前后徙河北诸郡县,居山间”的胡人.南方的蛮族这时也逐步北迁,以致“伊阙以南,满于山谷矣”.北魏统一北方后又有不少蛮族首领率众北附.魏晋南北朝时期,战争连年不断,特别是西晋灭亡以后,除汉族外还有多个少数民族曾在北方建立政权.为了扩大地盘,掠夺财富,掳掠劳动力,各政权之间的战争频繁发生,这些战争成为民族人口迁徙的又一个动因.在战争中,数以万计的人口成为俘虏,被胜利者带回自己控制的区域.如南朝刘宋嘉后期沈庆之伐蛮,前后俘获20余万人,多被迁至建康以为营户.北魏拓跋焘出击柔然,“凡所俘掳及畜产车庐弥漫山林,盖数百万”.另外还有大量人口迫于军事实力而降附.如建安十二年(207年)曹操亲征乌桓,“斩蹋顿及名王以下,胡汉降者二十余万口”,“其余众万余落,悉徒居中国”.在频繁的战乱中,各个政权及势力集团为了削弱敌方的实力,保证和扩大自己的兵源,增加劳动人手,往往乘机掳掠大量人口.如建多年间,三郡乌桓就曾“承天下乱,破幽州,略有汉民合十余万户”.东晋咸和三年(328年),前赵刘曜派军袭仇池氐族,“弗克,掠三千余户而归”.至于为了政治、军事的需要而强制迁徙本民族和其他民族人口集中于都城或军事重镇的情况,更是大量经常地发生.三国时曹魏多次强迁氐人至天水、扶风、京兆、南安、广魏等郡,每次人口数千户至上万户不等11.后赵石勒曾徙氏、羌15万落于司、冀.北魏拓跋珪迁都平城后,“徙山东六州人吏及徒河、高丽杂夷、三十六署百工伎巧四十余万口以充京师”.与此同时,各政权统治者还“诱谕招纳”,招引边疆民族迁入内地.如曹操就曾通过并州刺史梁习,从“胡狄”中“礼召其豪右”,“使诣幕府;豪右已尽,乃次发诸丁强,以为义从;又因大军出征,分请以为勇力.吏兵已去之后,稍移其家,前后送邺,凡数万口”.逃避战乱、灾荒和赋役,是魏晋南北朝时期民族迁徙的第三个动因.东汉末年以来,中原地区的汉族为避战祸迁往辽东者日多,到永嘉之乱后“流亡归附者日月相继”,流入辽东人口等于“旧土十倍有余”.十六国时期,河西地区为张氏父子统治社会秩序相对稳定,“中州避难来者日月相继”.新中国成立后在新疆出土的爨佉卢文简书也证实魏晋南北朝时期西域各地都有汉族移民.但这一时期中原的汉族迁徙规模最大的还是南方地区.建安年间,“关中膏腴之地顷遭荒乱,人民流入益州数万家”.西晋永嘉之乱后,黄河流域的汉族大规模迁往江南,史称“洛京倾覆,中州士女避乱江左者十六七”.东晋及南朝亦有大批北方汉人南渡.这时还有部分汉族迁入蛮、俚、僚、爨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如刘宋时始兴郡不少汉人因“遏接蛮俚,去就益易”而逃入俚区,以躲避苛重的赋役.另据《宋书·夷蛮传》载:“蛮民顺附者一户输谷数斛,其余无杂调.而宋民赋役严苦,贫者不复堪命,多逃亡入蛮.” 正是由于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民族迁徙由多种动因所促成,所以这一时期的民族迁徙又有着迁徙民族多、迁徒范围广、人口迁徙数量大、迁徙方向呈多向性等特点.在魏晋以前,我国的民族迁徙多是小区域流动,迁徙的民族多居于中原政权沿边地区.而魏晋南北朝时期,在北起大漠以北、贝加尔湖畔,南至福建、广东、海南岛,东起长白山、松花江流域,西到新疆塔里木盆地的广阔地域内,空前数量的民族卷入了大迁徙的潮流.其中既有历史悠久的古老民族如汉族(华夏族)、羌族、氏族、匈奴、越族,也有较为年青的乌桓、鲜卑、俚等民族,还有在魏晋才兴起的柔然、敕勒、吐谷浑、爨等民族.这些民族中有的迁徙范围较大,分布较广,如汉族从黄河流域大量迁移到淮河、长江流域以至珠江流域;鲜卑族从东北的呼伦池及辽西地区迁移到河套阴山一带的“匈奴之故地”,及至晋、冀、豫中原腹地和河西走廊地区;蛮族则有不少从湖南、湖北逐渐北上,及至进入河南中部.有些民族迁徙的范围则较小,如山越基本上是在江南从山区出居平地;匈奴是从塞外迁移到塞内诸边郡及黄河流域;柔然、敕勒的迁徙范围则大体上是漠北、漠南地区.由于魏晋南北朝时期诸多的因素促使诸多的民族在空前广阔的区域内迁徙,这一时期民族迁徙在人口数量上也是空前的.这时域内各族迁徙人口的总量由于资料的缺乏而很难掌握,但从史料中所记载的部分数字来看,这个数目应是相当大的.如三国时期内迁的南匈奴有3万落(户),以每户7口计,即有20余万口.西晋初年内附之塞外匈奴又有20余万口.仅此二者匈奴内迁人口即约50万.这时奔附曹操的乌桓人先后有两万余落,以每落10口计算,即有20余万人.再加上被俘约10万人,总共有30余万乌桓人被迁至内地.故有人认为内迁的匈奴、羯、氐、羌、鲜卑、乌桓等“人数远超二百万”.而中原地区的汉族又大量南迁,其中建安十八年(213年)“庐江、九江、蕲春、广陵户10余万皆东渡江,江西遂虚,合肥以南惟有皖城”.以每户5口计算,仅这一次南迁人口就近60万之多.西晋末年至刘宋之际,又有90余万北方汉人南迁江南27.估计南迁汉族人口之总量不会低于北方内迁之少数民族人口数量.另外,南方北迁的蛮族也有不少,仅《魏书·蛮传》中有数字记载的即有16、7万户,以每户5口计,则有80余万口.我国历史上魏晋以前各个时期的民族迁徙方向,除了汉代的月氏、乌孙、匈奴等族的西迁外,总的来讲是以周边向内迁徒为主.黄河流域、中原地区的汉族(华夏族)虽因战争被俘、掳掠贩卖,屯垦戍边等原因也有向外迁徙者,但较之内迁者为数颇少.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民族迁徙则不同以往,不仅有数以百万计的周边民族人口向中原迁移,而且有数以百万计的中原汉族人口向黄河流域、中原地区以外江南、华南、辽东、河西、陇右、蜀等地区迁移.还有相当数量的民族人口因一些具体的原因而向其他方向迁移.如十六国时期北方先后出现了汉、匈奴、羯、鲜卑、卢水胡、氏、羌等民族建立的政权,各个政权都曾大规模掳掠强迁异族人口集中于都城或重镇.然而由于政权更迭频繁,统治中心不断转移,强迁的人口也随之辗转流徙.如匈奴刘汉政权攻陷池阳(今陕西泾阳西北)后掠万余人归于长安,及晋军围攻长安,又“驱掠士女八万余口退还平阳(刘汉都城,在今山西临汾西南)”.后来石勒攻平阳,“平阳大尹周置率杂户六千降于勒,巴帅及诸羌、羯降者十余万落”,石勒将他们徙在自己控制的司州诸县.后赵建立后,石勒定都襄国(今河北邢台西南),徙平原乌桓展广、刘哆等部落3万余户于襄国,石季龙又徙雍、秦二州华戎10余万户于潼关以东,徙秦州3万余户于青、兖二州诸郡.到后赵政权瓦解时,“青、雍、幽、荆州徙户及诸氐、羌、胡、蛮数百余万,各还本土”,民族人口往来迁徙之状可想而知.因此,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民族迁徙从迁移方向上看,周边少数民族是以由沿边向内地迁徙为主;黄河流域、中原地区的汉族是以由北方向南方的迁徙为主;同时亦有着包括汉族在内的诸多民族大量人口的南北西东方向的往来迁徙,从而呈现出人口迁移多向性的显著特点. 二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民族迁徙,是当时封建社会条件下民族关系的产物,它与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是相关联的.其中许多民族的迁徙是被迫的,是被异族强制进行的,伴随着的是战争、掠夺和征服.因此,这时的民族迁徙不可避免地具有某些消极的因素,但从历史的发展进程看,它的积极的历史作用和影响是主要的.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民族迁徙改变了我国原有的民族人口分布格局,推动和加速了民族间的融合与交流.在此以前,我国的民族人口分布基本上是分族聚居的格局,即汉族(华夏族)集中分布于黄河中、下游的中原地区,其他少数民族则分别集中分布在周边各个地区,各民族在特定地域的聚居长期得以稳定,造成了聚居该地域的民族在社会组织、经济生活、风俗习惯、语言文化等各方面的民族性和地方性特点,这种长期稳定的聚居状态是保护民族片面性和局限性的藩篱.经过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民族迁徙,汉族逐渐分布于黄河、长江、珠江三大流域和松辽平原、河西地区,分布范围更加广泛.内迁后的各少数民族除一部分融合于汉族以外仍聚族而居,但分布地区却十分分散,各族间往往形成犬牙交错的状态.同一地区常常居住着好几个不同的少数民族,同一个少数民族又错居在好几个不同的地区,而这些地区亦居住着相当数量的汉族人口,于是冲破了民族界限,打破了民族隔绝的状态,使我国的民族人口分布格局开始由原来的分族聚居变成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通过杂居共处,各民族间的经济文化联系更为密切,彼此间相互依存、相互吸引,在历史的长河中汇流在一起,形成一股强大的内聚潮流.这种内聚力量,最终结合成中华民族这样一个多元一体的整体.而正是空前的民族大迁徙,使魏晋南北朝时期成为中华民族“你来我去,我来你去,我中有你,你中有我,而又各具个性的多元统一体” 形成与发展的重要阶段.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民族迁徙使进入中原的各少数民族由游牧生产转变为以农业为主的经济,从而推动了社会进步.匈奴、乌桓、鲜卑、拓跋鲜卑等族在进入中原内地之前,社会结构以部落组织为主,社会经济以游牧业为主.进入中原后,在汉地经济文化的影响下由游牧而定居,多数从事农耕业.魏将郭淮镇陇右时,让羌人“家使出谷,平其输调”;雁门太守牵招,曾表复乌桓五百余家的租调.让这些少数民族交纳租调,他们自然是已进入农耕阶段.十六国时羯人石勒在家乡武乡,因为沤麻与邻居李阳争夺麻池.常互相殴击.他为了报答郭敬、宁驱的资赡,还“为之力耕”,说明羯族已将农业和手工业生产结合在一起了.各少数民族政权的统治者也通过政权的力量促进这种转变.如苻坚在前秦境内大力劝课农桑,他亲自耕籍田,其妻苟氏则“亲蚕于近郊”,以示对农业和手工业生产的重视.北魏建国后,拓跋珪下令息众课农,使东平公元仪在五原至棝阳塞外屯田,并在代京周围置立八部帅劝课农耕.拓跋嗣击败越勤倍泥部后,徙两万多家到大宁州,分给他们农器,计口授田,使境内的其他少数民族迅速转为农业生产.魏孝文帝元宏迁都洛阳后,拓跋部已成为农业经济为主的民族,因而在太和十八年(494年)下诏“优复代迁之户租赋三岁”.进入中原的少数民族转为农业经济后,社会结构发生急剧变化,封建关系已占支配地位.随着经济基础的变革,作为上层建筑的政治组织也相应地进行调整,各少数民族政权大多采用了魏晋的官制等,促使各族本身的社会形态得到跃进,从而推动了北方社会的发展.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民族迁徙为汉族输入了新鲜血液,使它增添了活力,不断壮大发展,而且还使汉族汲取了其他民族的文化精华,大大丰富了自身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在这一时期迁徙到中原的匈奴、鲜卑、羯、氐、羌及卢水胡等民族所建立的十几个政权,虽然此兴彼衰,存在的时间都比较短,但这些民族并未迁回原地,而是在与汉族错杂居住之后逐渐融合于汉族.前后赵灭亡后,匈奴和羯族大批与汉族融合,鲜卑慕容部在诸燕灭亡后,也以散居形式融合到汉族和拓跋鲜卑中去.前秦亡,本与汉族发展水平相当接近的氐族共同体大为削弱,接着建立政权的羌人、卢水胡、河西鲜卑、关陇匈奴等,也陆续处于解体过程,到北魏后期至隋唐,早期内迁的北方民族在中原地区大多消失,融合于汉族,南迁的柔然,敕勒和西迁的吐谷浑亦有一部分逐渐与汉族融合.而自东晋南朝以来,南方的蛮人逐渐从山谷出居到江、淮、汝、颍之间,山越、俚、僚出居平地.这些民族在与汉族杂居的过程中,社会发展水平逐渐接近汉族,经济、文化和生活风俗上的差异也逐渐消失,正如《隋书·地理志》所说,荆雍州蛮“其与夏人杂居者,则与诸华不别”.我们从史书记载可看到,西晋太康时户数为245万,北魏正光前户数为500万,北周大象中户数为359万,到隋大业五年,户数已达890万.这除了管辖范围扩大,检括户口及自然增长等因素外,也是与大批少数民族编户齐民融合于汉族密切相关.这种以民族迁徙为开端的民族融合,不仅给汉族注进了大量新鲜血液,使之生机勃勃,更富有创造力,而且使它自身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也得以丰富.其表现之一是少数民族的畜牧业生产品种、技术乃至一些农产品传入中原地区,东魏杰出的农业科学家贾思勰在《齐民要术》中记载了牛、马、骡、羊等牲畜饲养和役使方法,以及兽医术、相马术和畜产品加工技术,如制毡法、做酪法、作酥法等等,其中有不少方法和技术来自少数民族.农业上也引入了胡谷、虏小麦等等.其表现之二是汉族在语言、文学、艺术等方面吸收了少数民族的精华,胡歌、胡乐、胡舞、胡戏等的流行,给以汉族为主体的中原文化增添了新鲜色彩.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民族大迁徙,使我国的经济区域呈现扩大趋势.在边疆地区得到开发的同时,北方经济得到复兴,南方经济得以明显发展.魏晋以来,中原地区汉族为避战祸大批迁往辽东、河西等边疆地区,使当地的劳动人手大大增加,甚至流人多于“旧土十倍有余”.徙往边疆地区的汉族劳动者还将先进的生产工具和耕作技术传播到边疆,在他们同各族人民共同耕耘下,东北、西北边远地区得到开发,这对于边疆地区经济的发展、社会面貌的改变起了重要的作用.频繁的战乱,使北方的经济受到严重破坏,十六国时石勒虽明令使用钱币,“而钱终不行”.当各少数民族过渡到农业生产后,北方经济开始高涨起来.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新趋势,到北魏中期,孝文帝开始铸造货币,使商品经济得到活跃,中原这一古老的经济基地恢复了活力.而这一时期大批汉族的南徙,为原来经济相对落后的江南地区增加了许多劳动力和带来较为先进的生产技术,这无疑会加速江南的开发.同时,江南地区社会比较稳定,东晋、刘宋等王朝也采取一些有利于发展生产的措施,因而使南迁的汉人有可能和江南土著及山越、蛮、俚、僚、爨等少数民族一起,利用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促进南方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不仅农业生产有所提高,纺织业、矿冶业、造纸业、制船业、制盐业、制瓷业以及制茶、漆器等手工业都有显著发展.商业贸易也十分活跃.尤其是南朝都城建康和东南沿海地区更成了全国文化中心和发达地区.随着南方经济的发展,也使中原汉族文化和南方原有的文化相结合,逐渐形成具有时代特色的“六朝文化”.这一切都为日后隋唐的繁荣强盛,奠定了雄厚的物质与文化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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