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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监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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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监理论文

你好,如果可以的话给我一个邮箱,这是我上图书馆资源数据库(万方,中国知网等)搜索得到的最新的文章,希望能帮得上你。八篇文章题名为:《北京地铁1、2号线线路设备改造工程监理的质量控制》《工程监理保险的资产负债管理》《试论公路工程监理资料和施工资料的编制》《浅析工程监理的现状与发展》《基于需求导向下的工程监理理论分析》《基于博弈论的工程监理问题再分析》《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比较——引发的工程监理发展向工程项目管理转化》《工程监理服务质量的灰色模糊综合评判》希望对你有帮助~ 知道 举手之劳团队 队长:晓斌

(一)主题的写法[2]毕业论文只能有一个主题(不能是几块工作拼凑在一起),这个主题要具体到问题的基层(即此问题基本再也无法向更低的层次细分为子问题),而不是问题所属的领域,更不是问题所在的学科,换言之,研究的主题切忌过大。因为涉及的问题范围太广,很难在一本硕士学位论文中完全研究透彻。通常,硕士学位论文应针对某学科领域中的一个具体问题展开深入的研究,并得出有价值的研究结论。(二)题目的写法毕业论文题目应简明扼要地反映论文工作的主要内容,切忌笼统。由于别人要通过你论文题目中的关键词来检索你的论文,所以用语精确是非常重要的。论文题目应该是对研究对象的精确具体的描述,这种描述一般要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研究结论,因此,我们的论文题目不仅应告诉读者这本论文研究了什么问题,更要告诉读者这个研究得出的结论。(三)摘要的写法毕业论文的摘要,是对论文研究内容的高度概括,其他人会根据摘要检索一篇硕士学位论文,因此摘要应包括:对问题及研究目的的描述、对使用的方法和研究过程进行的简要介绍、对研究结论的简要概括等内容。摘要应具有独立性、自明性,应是一篇完整的论文。(四)引言的写法一篇毕业论文的引言,大致包含如下几个部分:1、问题的提出;2、选题背景及意义;3、文献综述;4、研究方法;5、论文结构安排。问题的提出:讲清所研究的问题“是什么”.选题背景及意义:讲清为什么选择这个题目来研究,即阐述该研究对学科发展的贡献、对国计民生的理论与现实意义等。文献综述:对本研究主题范围内的文献进行详尽的综合述评,“述”的同时一定要有“评”,指出现有研究成果的不足,讲出自己的改进思路。研究方法:讲清论文所使用的科学研究方法。论文结构安排:介绍本论文的写作结构安排。“第2章,第3章,……,结论前的一章”的写法是论文作者的研究内容,不能将他人研究成果不加区分地掺和进来。已经在引言的文献综述部分讲过的内容,这里不需要再重复。(五)结论的写法结论是对论文主要研究结果、论点的提炼与概括,应准确、简明,完整,有条理,使人看后就能全面了解论文的意义、目的和工作内容。主要阐述自己的创造性工作及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在本学术领域中的地位、作用和意义。同时,要严格区分自己取得的成果与导师及他人的科研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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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工程施工招标实行最低价中标以来,监理招标、监理业务的承揽也实行最低价承包。在监理业务竞争时,很多建设单位不是优先考察监理单位的资质、人员的素质,而是以最低的监理取费标准为选择的唯一标准。部分监理单位为了能得到监理业务,也互相压价,以致个别工程的监理取费标准仅有8‰。低价承揽业务很难高素质监理人员的到位或到位率。

关于监理工程论文的文献

参考文献有:《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公路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参考文献。

[1] 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2] JGJ80-1991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3] 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4] JGJ59-1999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5] 林立.建筑工程项目管理[M].北京: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2009.[6] 余景良,胡先国.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M].北京: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12.[7] 徐帆.监理工程师手册[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4.[8] 邓铁军.土木工程建设监理[M].第2版.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8.[9] 斯庆.建设工程监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10] 李清立.工程建设监理[M].北京;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2001.[11] 胡志根.工程项目管理学[M].湖北: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

关于监理方面的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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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论文参考文献

无论是在学习还是在工作中,大家都经常看到论文的身影吧,论文是讨论某种问题或研究某种问题的文章。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论文呢?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工程监理论文参考文献,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1、李永华.分析建筑工程管理的现状及控制措施[J].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6,05:75~76.

2、王永乐.建筑工程管理的现状分析及控制措施[J].江西建材,2016,06:282~283.

3、许家伟.建筑工程管理的现状分析及控制措施[J].门窗,2016,04:78+80.

4、王京双.建筑工程管理的现状分析及控制措施探讨[J].建材与装饰,2016,16:207~208.

5、李春艳.浅谈城市道路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国企研究,2016(20).

6、邹胜利.关于公路与桥梁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探讨[J].建材与装饰,2016(3).

7、李培仙,沈嘉钬,张福军.园林工程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4

8、李孝济.园林工程施工要点及措施[J].北京农业,2015

9、谢国红.园林绿化管理对城市生态建设的重要性研究[J].北京农业,2014

10、郑治理.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控制及施工技术探讨[J].中国城市经济,2011

11、奚玉琦.浅谈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技术[J].农业与技术,2013

12、顾彩虹,蒋克.园林绿化施工中的质量控制问题探讨[J].中国科技投资,2013

13、文斌.浅谈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理的`方法[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12).

14、丽华.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理工作方法探索[J].城市建设,2011(10).

15、刘立明.公路工程监理企业的财务预算制管理探讨[J].交通财会报刊,2011,12(293).

16、孙爱香.对企业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探讨[J].当代经济,2010,11下.

17、张蕴杰.莘奉金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监理重点和体会[J].上海公路,2002(S1):169-173.

18、苏钰.关于高速公路机电系统工程监理工作的要点分析[J].科技与企业,2014(8):58.

19、梁克胜.论山西省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管理与施工要点[J].科技风,2013(5):138-139.

20、万荣军,郭路毅,王志兵,等.高速公路机电工程供配电系统施工要点研究[J].科技创新导报,2015(36):118-120.

21、赵淑娟.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编制联合设计文件的几个要点[J].交通世界(工程技术),2015(3):92-93.

22、于立国.建筑工程监理、施工技术创新关系解析[J].四川建材,2013(06):269-270.

23、刘红春.建筑工程监理与施工技术的关系分析[J].江西建材,2014(23):283.

24、关锡强.建筑工程监理与施工技术创新关系研究[J].中外建筑,2015(05):138-140.

25、谢素莲.浅谈建筑工程监理与施工技术的相互促进[J].低碳世界,2015(31):123-124.

26、李乐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与监理的关系分析[J].四川水泥,2016(11):194.

27、宋彦.工程监理公司向项目管理公司转变策略研究[D].中国石油大学,2010.

28、李仡.工程监理公司向项目管理公司转化策略研究[D].天津大学,2008.

29、范力勇.工程监理公司向项目管理公司转化策略研究[J].企业科技与发展,2010(06):47-48,54.

30、郝艳玲.如何充分发挥监理在机电安装工程中的作用[J].贵州水力发电,2012(23).

31、魏文昭.浅析水电站机电安装工程的监理注意事项[J].水利经济,2015(4).

32、张德军.刍议当前我国建筑工程中机电设备安装的常见问题[J].西北水电,2013,23(6):52~55.

33、陈燕.建筑幕墙工程监理的关键环节和技术要点[J].建筑监督检测与造价,2009,(4):20-23.

34、周建新.幕墙工程质量监理控制要点[J].建设监理,2012,(1):74-76.

35、阿瑛,郑治生.浅谈建筑幕墙工程施工的质量控制[A].土木建筑学术文库(第10卷)[C].2008:2.

[1]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中对投资控制的探讨.于长生,20092009年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论坛.

[2]监理工程师在水电工程建设造价控制中的作用.张家华.王俊杰,20092009年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论坛.

[3]监理工程师应加强建筑给排水安装工程中的全过程质量管理.刘淑霞,20092009年七省市第九届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联席会.

[4]监理工程师加强安全监理进行自我防范的思考.梁显钧.周兴,2008四川省土木建筑学会第33届学术年会.

[5]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索赔的管理.郑立新,20082008年土木建筑教育改革理论与实践研讨会.

[6]监理工程师要学点“管理学”知识.葛俊民,2006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2006年会员大会.

[7]浅议监理工程师如何预防和减少索赔.李丹丹,2013全国城市公路学会第二十二次学术年会.

[8]监理工程师在施工阶段控制投资的作用.梁明,2007四川省土木建筑学会第32届学术年会.

[9]浅论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质量控制中的作用.闫景侠,2006华东公路发展研讨会暨2006年华东公路科技情报网年会.

[10]浅谈监理工程师在风电建设中的作用.张凯莉.姜锐.李东,2007华北电力大学第五届研究生学术交流年会.

[1].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中施工合同有关各方的职责.《土木工程学报》.被中信所《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收录ISTIC.被EI收录EI.被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年5期.何伯森.张水波.查京民.

[3].利益相关者视角下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工业工程》.被中信所《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收录ISTIC.被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年6期.赵丽丽.王雪青.陈杨杨.

[4].论工程项目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建设监理》.2005年4期.何伯森.赵珊珊.程志鹏.

[5].浅谈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价值工程》.被中信所《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收录年22期.徐良.

[6].对监理工程师一岗双责制度的几点思考.《水利水电技术》.被中信所《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收录ISTIC.被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年4期.杨红.

[7].监理工程师如何做好建筑工程的监理工作.《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年9期.杜秀娟.

[8].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如何做好质量控制.《山西建筑》.2010年5期.张桂林.

[9].试论业主与监理工程师的关系.《企业经济》.被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PKU.被南京大学《核心期刊目录》收录年1期.谢小妍.麦婵妹.闫健.

[10].监理工程师如何进行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理.《工业建筑》.被中信所《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收录ISTIC.被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年z1期.

[1].目录.监理工程师施工项目质量控制研究.被引次数:22作者:臧伶.项目管理天津大学2009(学位年度).

[2].目录.基于治理的监理工程师信用改善研究.被引次数:6作者:范志清.管理科学工程;工程管理天津大学2010(学位年度).

[3].目录.论监理工程师专家责任.被引次数:6作者:戚福平.法律·民商法学华东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2007(学位年度).

[4].我国建设监理工程师的权力与责任研究.作者:尚晓东.项目管理天津大学2013(学位年度).

[5].目录.监理工程师胜任力研究.被引次数:1作者:罗永锋.企业管理西安工业大学2008(学位年度).

[6].目录.关于完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若干问题的研究.被引次数:26作者:朱玉华.建筑与土木工程重庆大学2004(学位年度).

[7].目录.监理工程师在项目投资中的作用.作者:邹立国.项目管理大连理工大学2007(学位年度).

[8].我国工程监理职业责任保险费率厘定研究.作者:郭青澍.工程管理大连理工大学2014(学位年度).

[9].目录.建设监理工程师的专业培训模式研究.被引次数:1作者:杨莉琼.管理科学与工程重庆大学2005(学位年度).

[10].目录.监理工程师索赔管理的研究与实践.作者:龚瑜.管理科学与工程同济大学2004(学位年度).

(一)主题的写法[2]毕业论文只能有一个主题(不能是几块工作拼凑在一起),这个主题要具体到问题的基层(即此问题基本再也无法向更低的层次细分为子问题),而不是问题所属的领域,更不是问题所在的学科,换言之,研究的主题切忌过大。因为涉及的问题范围太广,很难在一本硕士学位论文中完全研究透彻。通常,硕士学位论文应针对某学科领域中的一个具体问题展开深入的研究,并得出有价值的研究结论。(二)题目的写法毕业论文题目应简明扼要地反映论文工作的主要内容,切忌笼统。由于别人要通过你论文题目中的关键词来检索你的论文,所以用语精确是非常重要的。论文题目应该是对研究对象的精确具体的描述,这种描述一般要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研究结论,因此,我们的论文题目不仅应告诉读者这本论文研究了什么问题,更要告诉读者这个研究得出的结论。(三)摘要的写法毕业论文的摘要,是对论文研究内容的高度概括,其他人会根据摘要检索一篇硕士学位论文,因此摘要应包括:对问题及研究目的的描述、对使用的方法和研究过程进行的简要介绍、对研究结论的简要概括等内容。摘要应具有独立性、自明性,应是一篇完整的论文。(四)引言的写法一篇毕业论文的引言,大致包含如下几个部分:1、问题的提出;2、选题背景及意义;3、文献综述;4、研究方法;5、论文结构安排。问题的提出:讲清所研究的问题“是什么”.选题背景及意义:讲清为什么选择这个题目来研究,即阐述该研究对学科发展的贡献、对国计民生的理论与现实意义等。文献综述:对本研究主题范围内的文献进行详尽的综合述评,“述”的同时一定要有“评”,指出现有研究成果的不足,讲出自己的改进思路。研究方法:讲清论文所使用的科学研究方法。论文结构安排:介绍本论文的写作结构安排。“第2章,第3章,……,结论前的一章”的写法是论文作者的研究内容,不能将他人研究成果不加区分地掺和进来。已经在引言的文献综述部分讲过的内容,这里不需要再重复。(五)结论的写法结论是对论文主要研究结果、论点的提炼与概括,应准确、简明,完整,有条理,使人看后就能全面了解论文的意义、目的和工作内容。主要阐述自己的创造性工作及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在本学术领域中的地位、作用和意义。同时,要严格区分自己取得的成果与导师及他人的科研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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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监理论文范文资料

你们老师没说多少字吗?

建设工程监理论文范文一:浅谈建设工程监理

摘要:安全监理是建设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还是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提高的有效方法。实践说明,通过安全监理使安全生产逐步走向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使施工中的安全风险程度降低,消除了事故隐患,确保了工程建设的安全性。本文主要从施工单位角度探讨建设工程中的安全监理。

关键词: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施工;规范化

中图分类号: E271 文献标识码: A

一、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特点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具有以下的特点:(1)产品固定,人员流动。(2)露天作业,条件恶劣。(3)结构庞大,高空作业。(4)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实施安全管理的困难。(5)手工操作多、体力消耗大、强度高,劳动保护的艰巨。(6)产品品种多样性、工艺多变,施工安全管理复杂。(7)施工场地窄小带来多工种作业的立体交叉性。施工安全生产的上述特点,决定了施工生产的不安全隐患多存在于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垂直运输、个人劳动保护以及使用电气机具等环节,伤亡事故也多发生在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坍塌等方面。同时,新、奇、个性化的建筑产品的出现,给建设工程施工带来了新的挑战,也给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和安全防护技术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现状

目前来看,在很多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很多监理单位将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以及投资的监管工作作为重点,然而,却往往忽视了安全监理工作。只是将其作为质量控制管理中的一项,并且,相关的监理单位也只是安排质量工程师负责兼管,并没有指定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负责这项重要工作。这样一来,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几乎形同虚设,无法真正发挥其应有的功效。近些年,因为安全监理工作的懈怠,很多施工现场违规现象屡见不鲜,违规操作、指挥,往往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以及经济损失。这不能不引起相关人员的深刻反思。工程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就是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以及监理合同。监理主要是在国家相关法律贯彻执行的前提下,确保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将合同内容全面贯彻执行。建设工程监理对工程建设期间的投资、工期以及工程质量进行有效的安全管理;并做好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基本可以概括为:“三控、两管、一协调”[2]。

三、建设工程的有效安全监理对策

1、充足准备,科学做好技术、资源、管理基础工作

日常管理进程中监理部门不仅应有效丰富监理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统筹运用内外培训结合方式,主力提升职业操守、专业素养、技术知识培训,支持与鼓励安全监理工作人员积极参加业务培训进修,实现科学有序的持证上岗,强化其综合专业素养。同时在监理单位进场履行监理职能阶段,我们则应以多方视角科学做好安全监理相关准备工作,即首先由监理总工程师组织监理工作人员确定施工建设项目总体范畴、具体工作内容,合理分配职能岗位,同时依据相关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对较大危险性分项工程应组织工作人员细致全面的编制监理管理实施细则,由监理措施、办法、控制要素等层面对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技术进行全面监督保障。对于监理安全规划、高危项目方案进行论证审批环节,现场监理单位应科学做好存档备案工作,对其中包含的创新技术、管理成功经验应全面及时总结并做好推广工作,召集全体监理工作人员积极学习、全面参考。对于规模较大专项建设项目,我们应组织每月一次的现场项目负责人及监理工程师共同参与的工作例会,强化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现场互动,共同总结安全监理进程中存在的偏差现象与经验教训,对个体优势进行全面整合,持续提升监理人员素质与业务技能,进而有效提升安全监理工作水平。

2、科学分析、核查安全危险源头,实施预防控制

基于建设工程项目具有一定的独特性特征,即包含生产流动性、建筑产品固定性特征,会对工作人员健康安全产生特殊且较为复杂的影响,生产产品包含阶段性特征决定安全生产管理应持续性开展,多样性的工程产品特征决定其对相关安全管理措施具有针对性要求。基于上述特征令建设施工行业成为同化学危险品、矿山生产并驾齐驱的多发事故、高危行业,因此我们更应妥善融入监理工作于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监控中,科学分析现场施工安全危险源头,实施行之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一般来讲危险源多来自前期施工勘察设计阶段的不全面、不细致,施工中包含许多不符合科学标准的物质条件,例如物力、人力与环境因素等,普遍存在于建设项目施工活动现场及周围区域。从具体层面来讲实施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理阶段,行之有效的危险源辨析方式包括现场调查、编制安全检查表,对操作性及危险性展开研究等。在现场调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人员应通过深入现场的观察、交谈询问与查阅记录方式合理获取价值化信息,展开细化研究后针对相关危险源展开科学处理。依据多年积累的监理工作经验我们应科学编制相关安全检查表,对施工操作人员、现场状况展开有针对性安全检查,合理识别其中可能包含的危险源[3]。同时监理工作人员应对建设工程施工工艺中包含的危险源进行有效控制、严格审查,通过指导语句、标准格式探寻偏差现象、识别危险源的潜在性。在对他类分析事件树、工作任务、故障树危险源识别方式的运用层面我们应依据其适用范畴、相关局限性进行综合运用,以全面提升分析结果的细致与准确水平,有效抑制各类建设安全事故的不良发生。

3、果断处理施工现场的影响安全的突发情况

监理工程师在检查中,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施工工序,以及违反强制性标准和相关安全法规,形成危及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的事故隐患,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对危害到建筑物结构安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施工机械设备,要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停止使用;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要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待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后,并由监理工程师确认达到要求后,施工单位方可继续施工[4]。如果施工单位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拒绝执行监理的停工或整改指令的,监理单位应立即向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及时补充书面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结论

建设工程的安全有效监理是降低事故发生率,营造安全施工生产环境、确保施工建设人员人身、财产、生命安全的重要工作体系。基于监理工作的重要性我们只有充足准备、巩固建设基础工作、完善创设规章体制、落实安全监理工作于全过程建设工程中,科学分析、认清安全危险源头、实施有效预防控制、综合治理、多道设防,开展施工现场综合监理,才能有效保障安全监理工作的执行力、规范力、引导力、先进性,进而全面提升建设工程综合质量,令其创设丰富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小议公路工程监理 收费毕业论文 [2010-01-29 03:45] 摘要:公路工程建设是国家一项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为保证公路工程的质量,一般采用“企业自检、社会监理、政府监督”的质量保证管理模式,其中社会监理是这一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自己参与高速公路工程监理的实践,通过归纳总结,简要介绍一下关于工程监理方面的一 -摘要:公路工程建设是国家一项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为保证公路工程的质量,一般采用“企业自检、社会监理、政府监督”的质量保证管理模式,其中社会监理是这一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自己参与高速公路工程监理的实践,通过归纳总结,简要介绍一下关于工程监理方面的一些认识见解以及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怎样展开具体的工作。 关键词:公路工程 监理 1 监理制度的形成 早在产业革命以前的16世纪,随着欧洲商品经济的发展,建设领域的专业化分工,一部分建筑师转向为业主提供咨询、解答疑难问题,或受骋监督管理施工,自此便开始产生了工程监理。 近一二十年来,西方发达工业国家的监理制度正向法律化、程序化发展。监理制度逐渐形成了工程建设组织体系的一个重要部分,在西方的工程建设中形成业主,承包商和监理工程师三足鼎立的基本格局。 进入80年代以后,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开始效仿西方发达国家的做法。我国结合本国的实际引进并确立了社会监理机制,对工程建设实行施工监理。 2 公路建设的模式 在我国公路建设中,大体可可以分为3种建设模式,一种为集建设、施工、养护三位一体的建设模式,第二种为地方政府参与投资和管理,由公路部门负责监理的建设模式第三仲为建设、施工、养护分离的建设模式。这3种模式各有其特点和优势,下面就分别对这3种模式进行探讨。 集建设、施工、养护三位一体的建设 这种模式为计划经济的产物,在1985年以前广西的建设均采用这种模式。管理的主要约束为行政命令和施工单位的自我管理,到了1985年以后,施工单位开始引入质量管理机制,并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测系统和QC质量管理小组,这一模式的优点主要体现在: 工程建设主要以行政管理为主,因职工的工作表现与职工的升迁、定职有关、职工工作较为主动,能吃苦耐劳,具有主人翁精神; 有比较完善的全面质量管理系统,即QC质量管理小组,对技术上的难题,均可以通过QC小组攻关。 能集中优势力量打攻坚战。但这一模式存在不少问题,主要体现在:工期没有保证。因建设、施工和养护均是自己,对工期没有足够强的紧迫感,对什么时候完成没有约束。 投资无底洞。工程的投资往往会因工期的拖延,材料价格的变化、工程部分内容的变更会出现投资的不断追加,造成工程决算远远大于投资概算的局面。 质量没有保证。虽然有了QC’质量管理小组,但工程质量的好坏主要靠施工负责人的自觉性来决定,遇到责任心强的可能会交出一个优质工程。若责任心不强,工程质量就难以得到保证。 地方政府参与投资和管理、公路部门负责质量监理的建设模式 这个模式可以说是市场经济的产物。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想富、先修路”成了大家的共识。地方政府开始公路投资,进而改变了原来的单一投资格局。并开始引入了监理制。这一模式的优点主要体现在: 由于地方资金的介入,地方政府出面征用土地、拆迁房屋。保证了工程的顺利进行,从而为缩短工期创造了条件; 地方政府会尽力控制地方材料的价格,并可以按政策减免砂、石等矿产资源税,从而可以降低整个工程的造价; 引入了监理机制,在工程质量上有了一定的保证 但这一模式亦存在下面几个问题:①没有强化监理的作用、监理工程在财务上没有否决权。②监理工程师的素质有待提高。 没有一支独立的监理队伍。③施工队伍的选择没有核其资质及技术力量。 工程施工与施工监理相分离模式 这种模式强化了监理工程师的作用,监理工程师有权有责。这一模式的优点主要体现在: 通过招标投标选择施工队伍,在其资质及技术力量的审核上有较大的主动权; 强化了监理工程师对质量的控制,监理工程师有一定的财务否决权;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进度有一定的控制权。但亦存在几个问题,主要是:①建设单位与监理没有真正分离,会形成建设单位直接对工程的管理,成为行政干预。②监理队伍不是独立法人组织队伍。监理人员均为临时抽调,监理素质有待提高和加强。 综上所述,上面所提的三种模式各具其优势和存在问题,第一种模式为一计划经济的产物。在我国还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存在,亦曾获得过不少的优质工程。目前全国大多数省市的公路基建工程还是采用这种模式。第二三种实质上都是一种模式,只是投资的主体发生了变化。这两种模式若能解决其存在问题,真正采用FIDIC条款进行监理和运作,都不失为一种好模式。 3 推行施工监理的必然性 施工监理是一种内部监督机制,按照国际惯例FIDIC条款,施工监理可以理解为: 监理工程师的权力是在同业主签订的合同中赋予,并在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合同中明确,业主和承包商都得服从,如有异议只能提交仲裁机关仲裁; 受业主委托对承包商的义务进行监督和管理; 提醒业主解决施工条件; 审批承包商已完的工程款; 业主通过监理工程师回承包商发布指令; 当事人一方违约时,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合同作出公证的裁决.并确定其违约造成的损失。 以上六点基本体现了监理制度的优越性,大力推广施工监理制度,减少行政对毛程的直接参与。有利于工程建设的正常开展。这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建设市场的必然产物。 4 加速监理单位的建设 公路监理工作虽然早在1985年开始,似监理人员还未形成稳定的队伍。监理工程师只是根据工程需要临时聘请,工程结束后又回到原单位工作。这样的监理人员素质很难得以提高,只有成立专门的监理公司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人员流动大的情况。监理公司可按下面的形式探索: 以交通厅牵头组建监理总公司,以各个单位:设计院、科研所、学校、路桥总公司、区公路局、各地市公路局等成立独立的分公司组成松散型集团公司,各分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行政上归各主管单位管辖。可以独立进行监理活动。各分公司只有接受总公司的监理任务时才发生联系。 交通厅不组建监理公司,由各个单位根据自己的能力组建,自由发展,平等竞争。隶属关系仍归各主管单位管理。由交通厅组建成立监理总公司,然后根据以后的发展情况再逐步成立若干个分公司。 总之,组建监理公司的形式有多种,不论采取何种形式,目前都具备了一定的条件。公路工程是一个整体,公路工程监理是围绕合同管理进行的质量、进度、费用的有效控制。随着公路工程建设监理制度的引入和在实践中的运用,适合我国国情的管理模式会不断的发展和完善,并日益显示出其优越性。

(一)主题的写法[2]毕业论文只能有一个主题(不能是几块工作拼凑在一起),这个主题要具体到问题的基层(即此问题基本再也无法向更低的层次细分为子问题),而不是问题所属的领域,更不是问题所在的学科,换言之,研究的主题切忌过大。因为涉及的问题范围太广,很难在一本硕士学位论文中完全研究透彻。通常,硕士学位论文应针对某学科领域中的一个具体问题展开深入的研究,并得出有价值的研究结论。(二)题目的写法毕业论文题目应简明扼要地反映论文工作的主要内容,切忌笼统。由于别人要通过你论文题目中的关键词来检索你的论文,所以用语精确是非常重要的。论文题目应该是对研究对象的精确具体的描述,这种描述一般要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研究结论,因此,我们的论文题目不仅应告诉读者这本论文研究了什么问题,更要告诉读者这个研究得出的结论。(三)摘要的写法毕业论文的摘要,是对论文研究内容的高度概括,其他人会根据摘要检索一篇硕士学位论文,因此摘要应包括:对问题及研究目的的描述、对使用的方法和研究过程进行的简要介绍、对研究结论的简要概括等内容。摘要应具有独立性、自明性,应是一篇完整的论文。(四)引言的写法一篇毕业论文的引言,大致包含如下几个部分:1、问题的提出;2、选题背景及意义;3、文献综述;4、研究方法;5、论文结构安排。问题的提出:讲清所研究的问题“是什么”.选题背景及意义:讲清为什么选择这个题目来研究,即阐述该研究对学科发展的贡献、对国计民生的理论与现实意义等。文献综述:对本研究主题范围内的文献进行详尽的综合述评,“述”的同时一定要有“评”,指出现有研究成果的不足,讲出自己的改进思路。研究方法:讲清论文所使用的科学研究方法。论文结构安排:介绍本论文的写作结构安排。“第2章,第3章,……,结论前的一章”的写法是论文作者的研究内容,不能将他人研究成果不加区分地掺和进来。已经在引言的文献综述部分讲过的内容,这里不需要再重复。(五)结论的写法结论是对论文主要研究结果、论点的提炼与概括,应准确、简明,完整,有条理,使人看后就能全面了解论文的意义、目的和工作内容。主要阐述自己的创造性工作及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在本学术领域中的地位、作用和意义。同时,要严格区分自己取得的成果与导师及他人的科研工作成果。

关于监察权限的论文

一、从思想教育上入手,强化权力主体的监督意识。

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最基本的就是要使权力主体树立牢固的监督意识,如果权力主体连根本的监督意识都没有,那么监督就是纸上谈兵。因此要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最基础性的措施就是要从思想教育入手,着力强化权力主体的两种意识,即:权力主体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和主动大胆监督他人的意识。

思想认识的深度决定监督的态度。各级党组织要采取有效的方式和方法加强对领导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尤其是理想信念、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要加强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条规教育,使领导干部都能深入了解掌握党纪政纪条规,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从而更加自重、自警、自省、自励,提高监督的自觉性。

要加强领导干部的党性教育,使每个党员干部都懂得在我们党内,无论职务大小,党员的地位是平等的,既要监督他人,又要接受他人的监督,人人监督人,人人受监督。位高权重的党员领导干部对事业的影响力大,更要自觉接受监督,更要监督好别人。权力主体要通过教育,从政治上充分认识到监督的重大意义,从维护党的事业出发,充分认识到接受监督和监督他人是党员的权利和义务,认真履行《党章》、《党内监督条例》赋予的监督职能。履行是职责所在、是一种责任和义务,不履行则是失职,从而坚持原则,在自觉接受监督的同时加强对其他权力主体的监督。

二、从责任落实上把严,增强相互监督的实效性。

同级班子成员间的相互监督,由于相互之间知根知底,无论是参与还是知情的程度,都比其他组织和监督主体要多要强,监督的效果也是其他监督所无法比拟的。因此在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监督工作中,要充分发挥相互监督的优势,增强相互监督的实效性。

1、充分认识到相互监督的特点。

相互监督具有内部性的特点。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是在党组织内部,强调用党的思想、组织、纪律对党员和领导干部进行约束。具有主动性的特点。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是一种主动的预防措施,它不仅是一种事后监督,更着眼于事前和事中的监督,强调发挥预防作用,减少党内不良倾向和行为的发生。由于相互之间较知根知底,监督时能目标准确,有的放矢,针对性强,具有针对性强的特点。

2、建立相互监督的工作责任制,突出相互监督的自觉性以及建立在自觉性基础上的强制性。

责任制是工作得以落实的重要保证,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建立起班子成员相互监督的有效责任机制,以制度的形式明确每个班子成员的监督责任和保障,确保班子成员只能作为,并有所作为。同时要建立相互监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一个班子,如果一个成员出了问题,其他成员没有尽到相互监督的职责,应负什么责任等用规定的形式明确下来。这样既能增强班子成员相互监督的自觉性,又能突出它的强制性,只有强制性与自觉性二者有机统一和结合,才能实现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

3、讲究监督方式方法。

要牢固树立相互监督是对同志的一种关爱,而不是得罪人、和人过不去的思想。除了在有关会议上要充分发表意见外,在平时还应相互间多交流、多谈心,对认识不一致而又应该坚持的监督意见,要讲清利害关系,争取采纳,把监督工作做在前面;对班子成员“出格”的行为,要认真负责地提出批评,及时加以规劝,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的有关部门反映报告。

4、发挥好民主生活会的作用。

民主生活会是领导干部进行自我教育、自我解决问题的行之有效措施,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实践证明的解决党内问题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好办法。认真抓好民主生活会的会前、会中、会后三个环节,通过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到班子和个人存在的问题,会后“对症下药”,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从制定规范上把关,增强监督制度建设的完备性。

加强制度建设,依靠法制搞好党风,是邓小平同志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重要指导思想。小平同志说:“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做为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具有严格的规范作用和鲜明的行为导向性,它是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准则,是规范管理和执法执纪的准绳,是党内外群众监督领导干部的依据。因此通过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进行监督,是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监督的重要保证。

1、制度建立要严明。

必须掌握以下原则:要抓住关键人、关键部门和关键问题来加强监督制度建设;要有针对性、系统性,形成全方位的监督控制体系;要有强制性、约束力;要有量化标准,不能笼统,过于原则;要有可操作性,尽量减少弹性,便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要赏罚分明,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罚条款。

2、要完善权力规范。

突出加强“分权”、“还权”、“裁权”制度的建设,把握权力运行规律,加快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以权力制衡为方向,逐步分解过于集中的权力,做到合理赋权,使权力运行处于有效制衡状态,防止权力过于集中产生的腐败;通过深化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消减行政审批审核事项,还权于市场,如通过政府采购、招标、拍卖等市场手段代替行政审批行为;在行政审批中减少自由裁量权,以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权,制约、防止审批权力的随意使用。

3、要坚持制度创新。

一方面,要加快建立现代行政制度,依法规范公务行为。与现代公务员制度相比,我国公务员制度还存在不少缺陷,还没有提升到法制国家基本制度的高度。因此,必须加快建立现代行政制度,依法规范公务行为,尽快实现现代公务员制度廉洁高效的功能。

另一方面,要加快完善现代法律制度,推进反腐败立法工作。由于我国尚未建立国家公务员法律体系,导致目前的许多腐败现象的发生是钻了法律法规的空子,因此亟需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制约。

当前应围绕依法治权,及时将比较完善、系统、成熟的制度规定,提升到国家法律、党内法规和行zd规层面,加快权力监督立法进程,构筑法制体系。尽快出台《监督法》、《廉zd》,完善各种监督制度和监督程序,实现权力运行机制法制化,从制度、法律上保证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4、执行制度要严格。

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制度关键在于落实,再好的规范和制度如果不落实、不执行,也是一纸空文。因此做为领导干部首先要带头执行做好表率。其次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抓好监督制度落实责任的监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好落实,哪一级出了问题,该由谁负责要坚决追究。再次要严格执纪执法,对有章不循的,该批评教育的要及时提出批评,限期整改,对应给予法纪处理的应坚决处理,不能搞下不为例。

四、从实践操作中把向,增强组织监督的合力。

组织监督关键是要解决上级组织监督能为、少知情,同级组织监督知情、不敢为,下级组织监督既不知情、也不能为的问题。重点要强化三种组织的监督力度,从三个方向强化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

1、要强化上级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力度。

这是一种以权力制约权力,最易接受,最见效果的监督。主要是要采取措施缩短时间和空间的距离,在如何知情上下功夫。因此上级组织要加强对下级组织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力度,在检查监督中,切忌走马观花,凭汇报、凭印象“打分”,这样往往就起不到监督作用。上级可通过廉政述职、廉政汇报、廉政谈话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听取下级“一把手”关于廉政建设和思想工作情况汇报,及时了解掌握“一把手”的思想和廉政状况。要经常深入下级组织,通过个别谈话等形式,了解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情况,也可通过召开不同层次的座谈会,了解有关情况。要加强审计监督,完全有必要每年对下级进行一次专门审计,从中掌握下级的廉政情况。必要时还可通过派员巡视、明察暗访、民意测评等办法,能比较客观真实地掌握和了解一些实际的深层次的问题,以便对症下药,及时教育挽救干部。

2、要强化同级职能部门的监督力度。

我国现行政治体制下,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同级党委、政府的监督机构,在监督中往往力不从心,处于监督弱势。要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的行政规格。监督规律告诉我们,有效的监督其主体、客体地位必须平等,所以有必要赋予纪检机关与同级党委、政府相同的级别规格,避免出现站在别人“屋檐下”监督别人的“以小督大”的弱势局面。要强化纪检机关的垂直领导关系,以保证其独立履行监督职责,不受其他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要改革下级纪检机关人员的任免方式,下级纪检机关工作人员应由上级纪检机关在征求下级纪检机关所在党委、政府意见的基础上任免。同时要充分发挥组织、审计、检察、监察等专门监督机关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管理和协调配合,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共同参与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工作,形成对“一把手”监督的合力。

3、要强化下级组织自下而上的监督力度。

下级组织虽受上级组织的领导,但对上级组织仍有充分的监督权。上级要在让下级拥有充分知情权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检举、揭发、申诉、控告、上访等制度,畅通反映问题的渠道,切实保障每一级组织和党员干部对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对“一把手”行使权力监督和制约的民主权利。对于下级组织在执行上级的决策、命令、决定等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应本着从促进党的事业的发展的高度,客观、公正、及时、毫无保留地向上级反映报告,避免一些错误决策造成更大损失,达到监督上级、纠正上级错误的效果。

五、从畅通渠道上着力,不断增强监督的民主性。

1、要提高人民群众的权力监督意识。

要纠正那些一提群众监督、群众参与监督就是搞群众运动,一提舆论监督就是违反“主旋律”的片面思想认识。要教育群众增强主人翁意识,增强民主参与意识,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2、要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

各级人大常委会可考虑设立一个专门的廉政监督委员会,加强对其任命和选举的官员进行监督,特别是对那些掌握人、财、物的权力机关的监督,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执法检查、述职评议、直接调查听证等形式检查政府部门是否依法行政,权力是否按程序运行,是否集体决策、合理分权、公开用权。要引导人民代表正确行使对国家重大决策的参与权,对各级国家领导干部选举权、罢免权、弹劾权,以及通过合法途径发表严肃负责的政治见解等。

3、要畅通信访、申诉等群众监督渠道。

一方面要实现群众监督法治化、规范化,可考虑通过立法程序出台《公民监督细则》,明确公民监督的性质、任务、职权、义务及程序等。

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群众举报网络和群众举报的保护机制,对打击报复举报人、上访人的行为,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要积极探索建立基于人民群众的监督机制。

用法律的形式保障人民监督权利的实施,也就是任何权力的行使,都要经过人民群众的把关检验,以民主的形式决定哪些能干、哪些不能干,将监督的权利真正地、放手地还给社会还给人民,从而把干部命运的决定权名副其实地交到广大群众的手中。

5、要强化新闻监督的职能。

要制定《新闻法》,在确立新闻自由的原则下,对新闻工作者的地位、职责及其新闻报道加以规范,强调新闻报道的客观性、真实性,使之真正成为宣传国家法律的喉舌,使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处于新闻媒体的监督之下。同时要改革新闻体制,象司法独立一样,实行新闻独立,并形成新闻竞争。新闻记者只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真实性负责,曝滥施职权、权钱交易丑行于光天化日之下。

中国古代封建王朝为监察政府官员,维护统治秩序,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而设立的制度。监督法律、法令的实施,维护国家法律、法令的统一,参与并监督中央和地方司法机关对重大案件的审理活动,是中国古代监察机构及监官的主要职责。 沿革中国古代监察制度起源甚早。战国时,职掌文献史籍的御史就已有明显的监察职能。秦代开始形成制度,之后便成为历代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经过长期的发展,这一制度逐步健全和完备。秦汉时期公元前221年,秦统一中国,建立起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并创建了监察制度。中央设立御史大夫,位列三公,以贰丞相,御史府为其官署,掌握天下文书和监察。在地方上,皇帝派御史常驻郡县,称“监御史”,负责监察郡内各项工作。 汉承秦制,但较秦制更严密。在西汉,中央仍设御史大夫作为长官,御史中丞为副,兼掌皇帝机要秘书和中央监察之职。在地方上,西汉初年废监御史,由丞相随时委派“丞相史”,分刺诸州。汉武帝时,为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全国分为13个监察区,叫州部,每个州部设刺史1人,为专职监察官,以“六条问事”,对州部内所属各郡进行监督。丞相府设司直,掌佐丞相举不法。朝官如谏大夫加官给事中,皆有监察劾举之权。郡一级有督邮,代表太守,督察县乡。宣帝时,会侍御史二人掌法律文书,也有评断决狱是非之权。因特别使命而设的符玺御史、治书御史、监军御史、绣衣御史(亦称绣衣直指)等,分别行使御史的职权。西汉末年,御史大夫更名大司空,御史府改作御史台,由御史中丞主管监察事务。东汉时,御史台称宪台,仍以御史中丞为长官,但职权有所扩大。御史台名义上转属少府,实为最高的专门监察机关。它与地位显要的尚书台、掌管宫廷传达的谒者台,同称“三台”。东汉侍御史,掌纠察;治书侍御史,察疑狱。把全国分成13个监察区,包括1个司隶(中央直辖区)和12个州。司隶设司隶校尉1人,地位极为显赫,朝会时,与尚书台、御史中丞一样平起平坐,号曰“三独坐”。司隶校尉负责监察除三公以外的朝廷百官和京师近郡犯法者。每州置1刺史,用以监察地方政情、受理案件、考核官吏。由于事权混杂,后来刺史逐渐变为凌驾于郡之上的一级地方行政长官,失去监察作用,故改称州牧,州也由监察区变为行政区,地方监察制度便基本瓦解。 魏晋南北朝时期这一时期基本处于封建割据的分裂状态。各朝的监察机构名目不一,但体制与汉代相同,亦有部分变化。魏晋时,御史台不再隶属少府,而成为由皇帝直接掌握的全国性的监察机构。南梁、后魏、北齐的御史台(亦称南台)和后周的宪台,仍以御史中丞为主官,北魏称御史中尉。由于监察长官权势日大,出现了防范监察官员犯法渎职的规定。群臣犯罪,若御史中丞失纠,也要罢官。魏晋以后,为防止监察机构徇私舞弊,以发挥其监察效能,明确规定大士族不得为御史中丞。晋以后,御史中丞下设殿中御史、检校御史、督运御史等,分掌内外监察之权。此时,地方上不再设置固定的监察机构,由朝廷不定期地派出巡御史监察地方官员。此外,御史“闻风奏事”的制度也在这个时期形成。 隋唐时期隋代时,中央的监察机构仍为御史台,改长官御史中丞为御史大夫,下设治书御史2人为副;改检校御史为监察御史,共12人,专执掌外出巡察。唐代发展了隋代的监察制度,使监察机构更趋完备。唐初,中央设御史台,由正三品御史大夫为台长,设正四品御史中丞2人为辅佐。御史台称宪台,大夫称大司宪。武则天时,改御史台为左右肃政台。中宗后又改为左右御史台。御史台的职权是“掌邦国刑宪典章之政令,以肃正朝列”(《唐六典》卷十三)。御史台下设三院:①台院,侍御史属之,“掌纠举百僚,推鞫狱讼”;②殿院,殿中侍御史属之,“掌殿廷供奉之仪式”;③察院,监察御史属之,“掌分察百僚,巡按州郡,纠视刑狱,肃整朝仪”(同前)。唐初全国分为10个监察区,称10道(后增为15道),每道设监察御史1人(先后称为按察史、采访处置使、观察处置使等),专门巡回按察所属州县。唐代进一步扩大了监察机构和御史的权力。御史台享有一部分司法权,有权监督大理寺和刑部的司法审判案件。 谏官系统在唐朝也趋于完备。谏官的设置,秦汉时已有,魏晋南北朝时有较大发展。至唐代,中央朝廷实行三省制,其中门下省的主要职责是匡正政治上的得失,以谏诤为任。门下省置散骑常侍、谏议大夫、补阙、拾遗(其中右补阙、右拾遗隶中书省)、给事中等职,举凡主德缺违、国家决策,皆得谏正。其中给事中掌封驳(即复审之意)诏制,权力更重。 宋代监察机构随着封建专制主义的发展而加强。中央沿袭唐制,御史台仍设三院。地方如设通判,与知州平列,号称监州,有权随时向皇帝报奏,成为皇帝在地方上的耳目。此外,路一级的转运使、提点刑狱公事等,也负有监察州县的责任。为保证监察御史具有较多的从政经验,宋代明确规定,未经两任县令者不得任御史之职。按规定,御史有“闻风弹人”之权,每月必须向上奏事一次,称“月课”;上任后百日必须弹人,否则就要罢黜为外官或受罚俸处分,名为“辱台钱”。从此开御史滥用职权之例。御史可以直接弹劾宰相,亦有劝谏之责。御史台还有权分派御史参与重大刑事案件的审理。 元代中央设御史台,御史大夫秩高从一品,“非国姓(蒙古贵族)不以授”(《元史·太平传》)。还在江南和陕西特设行御史台,其组织与中央御史台相同,作为中央御史台的派出机关。这是元代监察制度的重大发展。全国分为22道监察区,各设肃政廉访使(即监察御史)常驻地方,监察各道所属地方官吏。 明代监察制度随着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强化而得到充分发展和完备。中央将御史台改为都察院,“主纠察内外百官之司”。都察院设左右都御史、副都御史和佥都御史。下设13道监察御史,共110人,负责具体监察工作。监察御史虽为都御史下属,但直接受命于皇帝,有独立进行纠举弹劾之权。明代还建立御史出使巡按地方的制度。出巡之官受皇帝之命,可兼管地方其他事务。担任总督和巡抚的官员,其权力比一般巡按御史要大,有“便宜从事”之权。都察院除执行监察权外,还握有对重大案件的司法审判权。战时,御史监军,随同出征。 明代还将地方分区监察和中央按系统监察相结合,专设六科给事中,稽察六部百司之事,旨在加强皇帝对六部的控制。礼、户、吏、兵、刑、工六科,各设都给事中1人,左右都给事中各1人,给事中若干人。凡六部的上奏均须交给事中审查,若有不妥,即行驳回;皇帝交给六部的任务也由给事中监督按期完成。六科给事中与各道监察御史合称科道。科道官虽然官秩不高,但权力很大,活动范围极广。因此,对科道官的选用十分严格。同时还规定,对监官犯罪的处分比一般官吏要重,“凡御史犯罪加三等,有赃从重论”(《明史·职官志》)。 清代清代监察机构沿袭明代,又有所发展。在中央,仍设都察院。早在入关之前,皇太极即下诏:“凡有政事背谬及贝勒、大臣骄肆慢上、贪酷不清、无礼妄行者,许都察院直言无隐”。“倘知情蒙弊,以误国论”(《大清会典·事例》卷九百九十八)。各级官吏均置于都察院监督之下。清代都察院以都御史为主事官,他与六部尚书、通政使、大理寺卿等重要官员共同参与朝廷大议。都察院下设15道监察御史(清末增至22道),专司纠察之事。雍正年间,专察六部的六科给事中并入都察院。六科给事中和各道监察御史共同负责对京内外官吏的监察和弹劾。唐代的台、谏并列,明代的科、道分设,清代的科、道则在组织上完全统一。监察权的集中,是清代监察制度的一大特点。 清代,一方面允许监察官风闻言事,直言不讳;另一方面为了防止监察官权力过大,规定御史对百官弹劾要经皇帝裁决。到宣统年间,新内阁成立,都察院被撤销。作用与特点中国封建社会历代的监察制度,对加强政府对官吏的监督,清□除害,调整统治阶级内部矛盾,起了一定的作用。它成为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强化皇权、巩固封建统治的重要手段。但在封建君主专制制度下,监察制度是皇权的附属品,它能否发挥正常作用,与皇帝的明昏有密切关系。同时,由于封建政权和封建官吏的阶级本性所决定,监官本身因贪赃枉法而获罪者也不乏其人。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具有以下主要特点:①组织独立,自成系统。自两汉后,监察机构基本上从行政系统中独立出来,从中央到地方都有专门机构和职官,自成体系。地方监察官直接由中央监察机构统领,由中央任免;作为“天子耳目”的监官有相对的独立性,从而为监察制度的逐渐完善和监察效能的发挥提供了组织保证。②历代对官吏的监察渗透于考核、奖惩制度之中,并实行重奖重罚。③以轻制重,对监官采用秩卑、权重、厚赏、重罚的政策,给级别低的监官以监察级别高的官吏的权力。④监察机构的权力来自皇权。随着中央集权的加强,皇权的膨胀,监察机构的权力也随之提高,甚至被任意扩大或滥用,从而使监察制度畸形发展,如元代的监察制度带有民族压迫的性质。元世祖时明确规定:“凡有官守不勤于职者,勿问汉人回回,皆以论诛之,且没其家”(《元史》卷十,《世祖纪》),但蒙古人不在此限。明代除了公开的监察机构六科和都察院外,厂卫等秘密的特务机构也成为监察网的组成部分。

[摘 要]党的十九大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和要求,在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国有企业纪检工作通过对企业各层级的监督监管,促进企业规范管理和自我完善,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着重要的意义。基于此,文章探讨了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关键词]新形势;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8)05-0074-02引言进入新世纪以来,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日益明显,很多国有企业经过改制,引入了很多国外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都开始在新的历史时期走在了不断深化改革与科学平稳发展的道路上。在当前企业经营管理新形势下,做好国有企业执纪办案工作,加强执纪办案力量建设,全面构建反腐败信息平台,建立案件监督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办案的治本作用,对促进企业经济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一、做好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1、有效的完善相应的检查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国的国有企业的资产规模和业务范围都在进一步的扩大,而与此同时,我国的国有企业内部也出现了很多腐败问题,这些问题与纪检监

我国的行政效能监察要分三个阶段进行吗?好像没听说过,感觉分三阶段进行是地方自己制定的吧?提供一篇类似的论文给你参考吧,对应你的论题,仅有个别段落能用上。行政效能监察思辩二十一世纪头二十年,对我国来说,是一个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国现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在新的发展阶段,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管理信息化、竞争激烈化、社会多元化,已成为对政府改革的必然要求。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改进机关作风,保证依法行政和政令畅通,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加强行政效能监察,以促进政府机关勤政廉政建设、全面提升政府能力和塑造良好的政府形象,也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一、行政效能监察的必然性行政效能是评估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履行职责行为的效率和质量情况的重要指标,是行政行为效益、效果的综合体现,是行政机关管理水平的一种综合反映。行政效能监察是行政监察机关对其监察范围内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现行政管理目标、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所体现的行政效能依法进行的监督和审查。当前,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客观上要求政府管理实现创新。行政效能监察则是推动政府管理创新的必然要求。行政效能监察,是行政监察工作内在规律的必然要求。行政效能监察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以倡导为主结合一定的强制力来督导行政监察对象提高行政效能。行政效能监察以过程监督和结果监督相结合为主要方式,保证行政组织的科学化、行政行为的高效化,以实现对推诿拖拉行为的惩戒和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达到保证行政机关行政行为高效、优质的目的。它通过监察权制约行政权,防止行政机关权力的滥用;通过督导建立保障政府行为勤政高效的制度体系;通过协调政府各职能部门的相互关系,实现行政管理机制的运转协调。行政效能监察是适应市场经济环境的必然要求。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政府对社会的管理职能、管理方式、管理手段实现新的变革和创新。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各种市场主体都应遵循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政府则主要承担 维护市场规则的任务。它要按市场经济的自身规律来实现包括人、财、物、时等生产要素的有效配置,来管理国有资产的流向、保值和增值,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它为了适应市场经济中生产、交易、分配的公正性和效率性的内在要求,最终达到用最小的行政资源投入取得尽可能大的行政效率的目标,这就是市场经济环境对行政监察机关开展行政效能监察的必然要求。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是行政监察机关的法定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章总纲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实行精简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反对官僚主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定:"为了加强监察工作,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定:"为了实现对国家公务员的科学管理,保障国家公务员的优化、廉洁,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宪法,制定本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行政监察机关有权"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该款实质上是行政监察机关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具体法律依据。进一步而言,该款与《行政监察法》第一条"保证政令畅通,……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相联系,我们可以清楚地得出结论:行政监察机关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 "问题"既包括廉政问题,同时也包括效能问题。二、行政效能监察的现实意义政府机关开展效能监察是促进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行政权力,高效、秉公、公正地执行公务,对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相配套、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实现有限政府和有效政府目标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一)能监察是促进经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有力举措。"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政府办事效率低下,既是政府管理问题,也是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若不及时解决,必然严重影响经济社会的发展。目前,在一些地区和部门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程序繁琐、办事拖拉、工作推读、作风生硬等影响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谋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是政府中心工作之所在,"一切妨碍发展的思想观念都要坚决冲破,一切束缚发展的做法和规定都要坚决改变,一切影响发展的体制弊端都要坚决革除。"而行政效能监察从健全岗位责任制、改善内部管理入手,强化内外部监督,有利于消除影响和制约经济发展的非经济因素;有利于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违反纪律的行为,保证政令畅通;有利于防止和克服官僚主义及各种不良行政行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有利于提高行政效能,促进经济快速发展,推动社会全面进步。(二)行政效能监察是应对入世挑战,推进依法行政的迫切需要,WTO规则的内容和约束对象,首先是针对成员国政府的,入世首先意味着是政府入世。它要求各级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必须有一个大改革,政府必须按WTO规则要求转变职能,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提高按国际通行规则办事的能力,增强政府绩效。要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的授权,管理各项社会事务,确保行政行为的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保证执法行为的公平、公正、公开、合法、有效。而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有利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有利于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公开,有利于提高公务员的法制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三)行政效能监察是改进机关作风、提升政府形象的有效举措。执政党的党风与政风密切相关,好的政风是党的优良作风的具体体现,人民群众往往通过政风来看党风。抓好政府机关的作风建设,是加强和改善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开展行政效能监察,不但有利于督促各级政府及其公务员进一步改进作风,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还有利于政府部门认真纠正和处理在社会服务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使机关的工作制度、工作纪律得到比较好的落实,进一步改进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面提升政府形象。(四)行政效能监察是深化治本措施、促进廉政 建设的内在要求。根据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中央明确提出反腐败要坚持标本兼治,加大治本力度,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在治本方面,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提出了加强教育、民主监督、建立权力运行制约机制三大举措,并将建立权力运行制约机制作为防止以权谋私的根本举措。监察机关是政府行使监 察职能的专门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实施监察。进一步发挥行政效能监察的职能,针对政府的权力,主要是事权、财权、人权的运作开展行政效能监察,以"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进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三、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对行政效能监察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主要表现为对效能监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到位,对行政效能监察的涵义和法定地位不明确,存有重视廉政监察,忽视效能监察现象。在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时一般号召多,抓落实少。如国土资源管理重视行政审批不出差错,轻视时效的观念,在系统内不同程度存在。二是行政效能监察主体单一,工作运行机制不完善。从目前情况来看,各地普遍把效能监察主体定位于行政监察机关,实行政府领导下的由行政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的工作机制。这与廉政监察实行的"党政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参与监督,上下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相比,存有明显不足。不仅党委、政府行政效能监督的领导力难所及,行政机关内部、上级业务主管机关对下级业务主管机构缺乏效能监督,更难以调动社会各界包括媒体和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三是工作方法滞后,难以满足行政效能监察事前、事中监督的需要。当前效能监察工作主要是针对行政机关已发现的问题开展工作,事后监察较多,防范性的事前监察、事中监察少,难以制止失职等问题的发生。如国土资源的建设用地审批、利用,曾经强调要进行全程监督,对土地利用的每一个环节检查,但仅停留在一般要求上,难以收到实效。在工作方法上,也往往停留在了解情况介绍、查看会议 记录和工作制度、询问执法情况等老一套方法上,对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也只停留在提醒、打招呼、提建议上,致使效能监察难以收到应有的效果。四是效能监察投诉机制尚未全面建立。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推行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重要任务。就目前来看,与之计 目适应的投诉机制在大多数地方尚未建立,而现有的违法违纪举报中心不受理效能方面的投诉。这使得大多数人遇到行政不作为、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等效能方面的问题时,难以投诉。我们在早两年实行了廉政和效能监督等制度,但效果不十分明显。五是缺乏必要的操作规范和规章制度。迄今为止,行政效能监察的程序性法规还没有出台,而现有的可以作为效能监察依据的法规过于原则,存有制度不配套的问题。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叉没建立起来,致使监督起来无规可循、无矩可蹈。也有的制度切实可行,但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原因是缺乏与之配套的监督制度,包括考核、告诫、失职追究等内外部监督管理制度。表现为对于许多失职行为不能有效制止,对发现问题的处理往往以批评教育代替,达不到应有的监督效果。这是行政机关普遍需解决的问题。六是政府职能尚未根本转变。我国目前正处于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政府职能转变尚未完成,旧体制下权力运行方式具有巨大惯性,推动行政权力仍然对经济生活进行过多的直接的干预,对资源配置进行过多的垄断。由于职能转变滞后,受利益驱使而产生的设租寻租行为,某些不必要的行政审批行为,屡禁不止的条块分割行为,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获利途径审批化、审批方式复杂化,有利益各部门拼命抢,有责任往上推,都等着最高层来做决定。某些不必要的行政审批行为,屡禁不止的条块分割行为,都可以找到某种冠冕堂皇的理由,并成为滋生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的重要土壤。特别是前置审批越来越多。如征地审批中附加审批部门和费用越来越多。因此,在体制转轨过程中,加快转变政府职缸 减少行政权力对%蚀见经济的直接干预,改革资源配置方式,减少行政手段配置,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使政府处于公正、超脱的地位,有利于大幅度压缩产生腐败的空间,减少产生腐败的土壤。这些问题出现的原因,从客观上看,是由于近年来廉政监察、执法监察、专项检查任务重,监察部门精力有限;从主观上讲,是由于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忽视了对效能监察的理论研究和实践。但从根本来说,是因为没有结合我国监督体制的现实和效能监察的工作实践,工作机制缺乏创新,因此制约和局限了效能监察的整体推进和广泛开展。四、行政效能监察的基本原则行政效能监察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对行政管理进行效能监察的始终,是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者在行政效能监察活动申所奉行的政策选择。它既是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特征的体现,同时也是行政效能监察调整对象的本质特征的集中反映。(一)过程控制与结果导向相结合原则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有其自身的规律和特征,随着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推进,我们对行政效能监察特征的把握也就越来越清晰。然而,事物的特征往往有时呈现显性,有时却呈隐性。行政效能监察具有行政监察所具有的基本特征之外,在诸多方面与廉政监察和执法监察有较大差异。由于长期以来行政监察机关一直以廉政监察和执法监察为工作重心,故此,在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中往往容易形成某些固有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模式,因此探寻和把握行政效能监察本质特征是非常必要的。过程控制是行政效能监察方法的基础,它贯穿于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始终。过程控制是指通过实施行政效能监察,确保行政监察对象的行政行为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符合以效能提高为出发点的制度安排,消除影响行政效能的各种因素,使行政目的遵循效率和质量的双重标准。而现代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新理念是主张公共服务市场化、社会化,强调权力非集中化,效能评估的社会化、公开化,"结果为本"和 "服务为本"等。因此,过程控制和结果导向相结合的原则包括:1、过程控制的首要条件是建立和完善制度体系。制度体系的设计和建立必须是以效能提高为出发点;制度必须是体系化的,效能评估方法是综合化、多样化的,是由若干个相互关联的制度所构成的,而不是孤立的某一方面制度;制度体系与行政机关的实际运行状况必须是一致的。例如,我们尝试建立政务公开与市场运用相结合的运行模式,并制定相配套的各项制度。实践表明,既促进了市场建设,又推动了勤政廉政建设。2、设立关键的控制点。制度体系是对整个行政管理活动的包容,而控制点是指衡量行政效能时有关键意义的因素,它们可能是行政管理活动中的一些限定因素,也可能是使行政监察对象更好地发挥行政效能的一些因素。我们在实践中感到,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规范十分严格,而社会经济发展对国土资源的需求强烈。当前普遍反映的征地审批难,就是突出的矛盾。如何在依法的前提下解决时间长、程序复杂的问题,我们尝试抓规定时限、抓减少签章、抓资料减化、抓程序规范等,对影响效能的环节、过程进行控制,收到了实效。通过对这些因素的控制,行政监察主体就能够管理较多的行政监察对象和增加监察的幅度,更有效地发现造成行政机关效能低下的关键因素,及时予以纠正。控制点的设定,既是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难点,也是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重点。当前,很多行政监察机关制定的考核办法中的考核指标实质就是控制点。3、控制必须具有前馈性。有效的控制必须是具有前馈性的,即它会告知行政监察主体及时采取纠正措施,而且告知他们现在不采取措施就将会出现的效能问题。我们推行政务公开中,开始工作运行节点没有设置电子警示机制,超时现象不能及时发现。又如,在没有设置疑难会审机制时,出现了办理审批事项适用法律规范不准确而退回重办现象。行政效能的前馈监察系统是指行政效能监察主体对行政目的的设定和实施行政目的的全过程进行监控,以查明行政目的本身是否正确和实现行政目的过程中对行政效能的影响,及时调整行政目的和影响行政目的实现的效能因素,以保证行政管理活动的高效。4、效能控制注重结果导向。传统政府管理和控制的特征之一是忽视结果,"由于不衡量效果,也就很少取得效果"。譬如,城市规划建筑审批,如果只就单体建筑论定,而不考虑周围环境因素、相邻建筑关系、区域整体形态的协调性,就会成为失败的作品。公共管理新理念之一是结果为本的控制和管理,结果为本的控制和管理要求 "按效果而不是按投入拨款",而按效果拨款的前提是对结果(即绩效、效能)的科学测定、评估和控制。(二)监督指导与制度供给相结合原则行政效能监察是为了解决行政管理中效能低下的实际问题。行政效能监察在公正和效率之间寻求平衡的结果,也只是在整体上确定了其目标模式的选择,然后通过具体的方法指导和制度供给来解决行政效能低下的问题。这是因为,一方面,行政效能监察是对行政行为全过程和全方位的监督,然而由于行政行为是复杂多变的,行政主体享有一定自由裁量权。行政效能监察只有提供方法指导和制度供给,才能解决行政行为运行过程中随时出现的问题。从一定意义上说,它是以效能为标准的管理的再管理。另一方面,行政效能的不可定量性决定行政效能监察的特征之一,就是对行政过程的监督来保证行政结果的正确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而不同行政主体的行政过程千差万别,行政效能过程中只有随时随地地提供方法指导和建立相应的制度,才能确保行政效能监察的有效。就法律与其配套政策制度的关系而言,国家的法律是统一的,而各地的操作制度却千差万别。一部国家法律,导出成千上万的操作制度,甚至审批管理的文书资料差别很大。这很大程度导致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可见,行政效能监察必须是制度化的可操作体系,即公正和效率有赖于一系列方法和制度的设置来实现。因此,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在依据法律规范对现行的行政管理活动行使监督权的同时,通过方法指导和制度供给使行政主体自觉的(诱导式)或被迫的(强制式)进行行为规范和制度创新,使行政资源得到更有效、更合理的配置,建立有利于行政效能提高的新的行政法律关系,改变阻碍行政效能提高的行政行为。从这种意义上说,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者不仅是代表国家行使监督权的执法者,而且应是提高行政效能的管者。五、建立科学有效的行政效能监察新机制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把 "完善监督机制"摆到了重要位置,强调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各种不良作风。党的十六大又进一步明确:"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和使用的监督。"这为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效能监察机制指明了方向。从这一点出发,就是要求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要求,充分认识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建立和完善效能监察机制摆上重要位置,与时俱进,大胆创新,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效能监察新机制。新的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机制与过去相比,在指导思想、主体、客体、着力点以及处理手段等方面都应该有所改进。(一)指导思想方面,行政效能监察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政府角色正确定位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新机制。政府一切工作都要以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政府角色的合理定位,是科学的效能监察的前提。要根据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职能,来创新行政效能监察机制。(二)监察主体方面,行政效能监察要实行以专门机关为主各方面配合的多元主体结构。除行政监察机关外,其它监督主体也应该是效能监察的主体。依据《宪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党章》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条规的有关规定,行政监察机关是专门的监督机关,但其它监督主体也应该是效能监察的主体。(三)监察客体方面,行政效能监察要包括一切行使公共权力的机关、部门、组织和个人。除行政机关外,党群组织、司法等机关也应作为效能监察对象。依据《行政监察法》,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效能监察的对象。(四)着力点方面,行政效能监察要突出制度建设。(五)处理手段方面,行政效能监察除行使建议权和纪律处分权外,还可采取行政告诫等非纪律处分的处理方式。六、建立行政效能监察新机制必须采取的措施(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步伐。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也是实施行政效能监察新机制的前提和基础。行政效能低下的一个重要原因,应当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和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新形势,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转变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作用的定位切实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上来,切实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政府部门有必要在科学界定职能和权限的基础上,对所行使权力的类型、方式和介入领域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凡是市场、企业和社会可以自行调节和自我管理、不需政府干预的事项和领域,政府可从中主动退出。应当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和世贸组织规则的要求,继续清理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做到废、改、立同步,逐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并与世贸组织规则对接的法律法规体和 继续全面清理行政性审批,取消不属于现代政府职能的审批事项,缩小行政审批的范乱 简化审批手续,促进政企分开,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朋 全面清理对稀缺资源配置的领域和方式,减少行政手段配置,除了政府为履行职能所必须保留和掌握的稀缺资源配置,尽可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朋 全面清理行政收费罚款项目,坚决取消各种不合法也不合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款和摊派,借鉴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通过市场税收增加财政收入;全面清理对企业、市场和社会组织进行具体行政干预的事项和方式,减少对微只财土会经济生活的直接干预,把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转到主要依靠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上来,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企业自主经营管理和各种社会中介组织行业自律的作用,重视培育社会中介组织,如商会、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组织,为政府职能转移提供组织载体。通过以上全面的清理,进一步细化和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大大减少产生腐败的空间和机会,为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明晰行政权力的界限、定位和行使方式,进而为建立科学有效的行政效能监察机制创造条件。(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办事机构。效能监察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建立强有力的领导和办事机构是做好工作的基础。在现有体制下,可依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部门),抽调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的人员组成办事机构,具体负责组织、督促、协调和实施效能监察,同时制定开展效能监察的工作目标和方案,以党委、政府的名义颁发通知或决定,明确各部门单位的职责。(三)建立完备的监督约束机制和法规体系。根据依法治国的方略和依法行政原则,积极推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法律法规建设,建立健全法制化的行政效能监察机制。首先,要制定规范性、操作性都很强的制度规范,如效能监察暂行办法、效能监察标准、效能告诫办法、效能投诉中心工作规则等;其次,完善行为规范方面的制度建设,按照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的要求,加强规范行为的制度建设,使效能监察 "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四,设立效能投诉中心。效能投诉中心可依托在纪检监察机关,并直接接受党委、政府领导,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设立专线投诉电话。投诉中心应延伸到乡镇,拓展到各机关各部门,建立一个覆盖面较广的投诉网络系统。投诉中心的主要功能 一是服务,表现为理民诉、化民怨、解民忧,做到 "有诉必理,有理必果";二是监 督,集中表现为通过履行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认真处理群众投诉,对违纪者进行纠举、惩罚。(五)拓宽监督渠道,强化民主监督。除成立投诉中心受理群众投诉外,还要拓宽监督的渠道,注重发挥民主监督、群众监 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让群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保证办事依法、公开、公平和公正。(六)积极推进电子政务。电子政务是应用现代化的电子信息技术和管理理论,对传统政务进行持续不断地革新和改善,以实现高效率的政府管理和服务。建立电子化的政府行政效能系统和自动化的效能监察系统,以重塑政府治理模式,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增强透明度,全面提升政府的行政效能监察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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