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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法研究中的规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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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法研究中的规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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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主题词】 现代汉语语法;比较;解读

【论文摘要】 文言文,是古人用书面用语写成的文章。本文主要从现代汉语的句法和词法两个方面探讨了如何轻松、快速和准确地解读文言文。

文言文,是古人用书面用语写成的文章。运用现代汉语的语法知识,不仅可以清晰地透视文言文语法现象,快速准确地解读文言文,而且对初次大量接触文言文的初一、高一学生来说,运用这些方法可以更加轻松有效地学懂文言文,从而很好地传承祖国的文化遗产。

一、运用现代汉语句法知识,进行古今句式比较,正确理解句意

现代汉语中常式句一般表达形式为:

(状语)定语+主语+(状语)谓语+(定语)宾语(补语)

我们可以把现代汉语的常式句作为“标准句式”拿来与文言文的句式进行比较,可以很容易地发现古今句式的不同之处。从而识别文言文的特殊句式,正确理解和翻译文言语句。

下面以文言文“倒装句”为例来谈谈这一方法在教学中的运用。

文言文的倒装句,也叫“变式句”,就是句子的表达形式不同于现代汉语“常式句”的句子。

1、“大哉,尧之为君也!”此句中“尧之为君也”是个主谓短语,意思为“尧作为君主”。“尧作为君主”怎样呢?没有表达一个完整的意思,需要进一步陈述,说明,形容。而“大”是形容词,意为“伟大”,是要陈述,说明,形容某个对象的。这样“尧之为君”与“大”构成主谓关系,但句子形式是先谓语后主语,不符合我们现代汉语通常的表达习惯,明显属于主谓倒装。说话人为了强调谓语,把谓语前置了。学生有了这样的认识,在理解翻译时只需把主谓关系理顺即可。

2、“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让学生划分此句的句子成分可以发现:蚓(主语)+无(谓语)+爪牙(宾语)。主谓宾完整,“利”似乎多出来了。但依据词类知识,“利”是形容词,意思为“锋利”,在句中应作定语或谓语,“什么锋利呢?”,在句中该词语修饰的对象只能是“蚓”或“爪牙”,而“锋利的蚓(蚯蚓)”是讲不通的,只能修饰“爪牙”。因此,“利”是“爪牙”的定语,应该在“爪牙”的前面。该句是把定语后置了,这是个定语后置句。翻译时,学生只需把定语提放到中心语前面即可。

3、“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李氏子蟠,……不拘于时,学于余”、“形似酒撙,饰以山龟鸟兽之形”。以上三句中“于蓝”、“于余”、“以山龟鸟兽之形”都是“于(以)+名词”构成的介宾短语(介词结构),均置于谓语动词的后面。用现代汉语的句法知识分析,它们处于谓语后面,既不能作宾语(介宾短语不能作宾语),也不能作补语,而现代汉语中介宾短语一般作状语。实际上,三个介宾短语都修饰句中谓语作状语,分别表示比较、对象、方式,属状语后置。翻译时,学生只要把介宾短语提前,放置于谓语动词前即可。

4、①“沛公安在”;②“一言以蔽之”;③“古之人不余欺也”④“何陋之有”。以上所列四类句式是文言文中宾语前置的四种形式。不管哪一种形式的宾语前置,都可以用现代汉语的句法知识加以辨析。如“沛公安在”一句中“沛公”为名词,是句子的陈述对象。“安”是疑问代词,相当于“哪里”,“在”为介词,表示处所。该句本来要表达的意思是“沛公在哪里?”。在让学生认识这一语言现象时,我们可以举出一个相类的现代汉语常式句,如“你在哪里?”与“沛公安在”进行比较:“在哪里”与“安在”的意思一样,但前者是“介词+宾语(疑问代词)”,后者是“宾语(疑问代词)+介词”,显然后者把“宾语”前置了。同样“古之人不余欺也”一句中,构成该句的每个词的意思和现代汉语的意思一样,学生容易理解。但学生对“古代的人不我欺”这种说话的方式却大为疑惑,古人为什么要这样说话呢?教者可举一相类句式进行句法分析,如“他不欺我”,“他”是主语,“欺”是谓语,“我”是宾语。两相比较,学生会很容易发现“不我欺”是把宾语“我”放在了谓语动词前面,是宾语前置。这是古人语言表达的习惯之一,是为了强调宾语。可见,利用现代汉语语法知识认识文言文的特殊句式,从而正确理解句意,快速翻译句子,是一种既简便又实用的方法。

二、把现代汉语的词法与句法知识相结合,快速解读句子,全面理解文意

以苏轼《石钟山记》一文第一段为例。

《水经》云:“彭蠡之口有石钟山焉。”郦元以为下临深潭,微风鼓浪,水石相搏,声如洪钟。是说也,人常疑之。今以钟磬置水中,虽大风浪不能鸣也,而况石乎!至唐李渤始访其遗踪,得双石于潭上,扣而聆之,南声函胡,北音清越,桴止响腾,余韵徐歇,自以为得之矣。然是说也,余尤疑之。石之铿然有声者,所在皆是也,而此独以钟名,何哉?

理解这段文字时,教者可让学生有意识地与现代汉语进行比较,并用现代汉语语法知识加以分析。这段文字绝大部分实词含义和用法与现代汉语一致,只有“鼓”、“是”、“鸣”、“名”用法比较特殊。我们可以用词法知识进行分析。“鼓”现代是名词,而在“微风鼓浪”一句中,“鼓”处在主语和谓语之间,由名词活用为动词,陈述“微风”,支配宾语“浪”,意为“鼓动”。“是”现代是判断词,而在“是说也,人常疑之”一句中,“是说”是偏正短语,是“之”指代的对象,作“疑”的宾语,“是说”应是名词性偏正短语,“是”是代词,限制“说”,意思是“这个”。“鸣”是动词,“虽大风浪不能鸣也”一句中,“鸣”后省略代词“之”。补充完整后的句子应是“虽大风浪不能鸣之(钟磬)也”。按照现代汉语句子成分分析法提取该句主干为:浪鸣之。可以看出主语“浪”和宾语“之”之间产生了“主语使宾语怎样”的意味,据此可以判断“鸣”为动词的使动用法,可理解为“使……鸣”。“名”,现代是名词,在“而此独以钟名”一句中,用句子成分分析法可以看出:“名”处在谓语位置,作谓语。但依据现代汉语的词类知识名词一般不作谓语,由此可推断“名”是名词活用为动词,作谓语,意为“命名”。

同样,用句法知识比较分析这段文字,可以看出,大多数文言句式与现代汉语一致。而“得双石于潭上”、“石之铿然有声者,所在皆是也”两句的表达习惯就与现代汉语不一样。为了让学生清楚地认识古汉语的特殊句式,教者可用现代汉语的句法知识加以分析。“得双石于潭上”这个句子的主语是“李渤”,承前句省略,谓语是“得”,宾语是“双石”,这三个词按现代汉语常式句表达习惯组成一句话就是:“李渤得双石”。而原句中“于潭上”是个介宾短语,现代汉语中介宾短语一般作状语修饰谓语。据此,“于潭上”应作“李渤得双石”这个句子的状语,这样,该句的完整表达应是“李渤于潭上得双石”,把这个句子与“得双石于潭上”比较,学生自然可以发现原文句子介宾短语后置了,从而掌握状语后置句式。“石之铿然有声者,所在皆是也”一句中,“所在皆是也”意为“到处都是这样”,这是个缺少主语的句子,表达完整应该是:“(什么)到处都是这样”。“什么”是该句陈述说明的对象,这个对象就是“石”,“石”后“铿然有声”似乎与“石”构成主谓关系,但这样一来,原句就成为两个句子,这两个句子形成并列关系,表达两层意思,即:“石(头)铿然有声”、“石(头)所在皆是”,这显然不符合作者本来要表达的意思。那么“铿然有声”是不是作状语呢?用句法知识分析可以看出,“铿然有声”是动词性状谓短语,一般作谓语。据此,“铿然有声”只有作“石”的定语,意为“铿锵作响的石头”,是一个名词性偏正短语,正好与后面的“所在皆是”构成主谓关系。这样,学生就可以认识古汉语的定语后置句式。

论文摘要:用计算机来处理汉语信息包括“字处理”、“词处理”和“句处理”三个阶段。“句处理”是实现自然语言的处理与理解这一关键性的技术难关。其中遇到的问题比较多:词性的判断;短语、句子的结构分析;歧义现象分析等等,最根本的方法是语言学家尽可能地把语言中的这些现象通过归纳、分析、总结出规律,再用形式化的方式描述出来,以便利于计算机处理。 论文

关键词:中文信息处理 现代汉语语法 句处理

用计算机来处理汉语信息,就是汉语信息处理,又称中文信息处理。中文信息处理包括“字处理”、“词处理”和“句处理”。“字处理”、“词处理”分别与汉字和词汇有关,在此主要谈谈“句处理”。

句处理的主要内容是,怎样使计算机理解自然语言(如现代汉语)的句子的意思,又怎样使计算机生成符合自然语言规则的句子。“句处理”所需要的语言知识,将是一种涉及到语音、语义、语法、语用等诸方面的综合性知识。目前。大家都深感现有的关于汉语的知识远远不能满足中文句处理的需要。单就句法方面的情况说。在中文信息处理过程中将会不断遇到我们想象不到的问题,许多问题在人看来还是比较容易解决的,但计算机就解决不了。也有一些问题,本身在学术界就有不同的观点,那么,就给中文信息处理增加了更大的困难。

用计算机来处理中文信息,遇到了很多困难,从现代汉语语法的角度来看,主要有以下一些问题:

一、词性的判断

由于汉语缺乏形态。汉语的词性判断主要是根据词的语法功能,不同的词,词性意义可能不同,同一个词出现在不同的地方,词性意义也可能不同,汉语中,大多数词有固定的词性,但有些词的用法比较特殊。例如:

1。他花了十块钱买了一盆花。

2。你用那个锁把门锁上。

3。他比雷锋还雷锋。

这三个句子中分别有两个“花”、“锁”、“雷锋”。但它们只是音同、形同,词性和意义都不同。句子1中的第一个“花”是动词,“花费”的意思,第二个“花”是名词,“植物”的意思。句子2中的第一个“锁”是名词,即“锁子”的意思,第二个“锁”是动词,是“锁住”的意思。句子3中第一个“雷锋”是名词,表示人名,第二个“雷锋”是形容词,表示“雷锋的精神、品质等”。具有一定语言知识的人大体上都能分清它们的区别。从传统语言教学的角度来讲,句子1中的两个“花”是词形、读音相同,但词性和意思都不一样,且两个“花”的意思之间没有联系,所以属于同音词。句子2中的两个“锁”,也是词形、读音相同,词性和意思都不一样,但两个“锁”意思间有联系,所以属于兼类词。句子3中的两个“雷锋”词形、读音相同,词性和意思都不一样,意思也有联系,但第二个“雷锋”属于词类活用。Ⅲ从教学的角度看,这种分类比较细致,便于人们的理解和掌握,但是,从中文信息处理的角度来看,这种分法太细,不便于计算机掌握。

目前,在中文信息处理中,是这样来定义兼类词的:亢世勇认为“兼类词有广义兼类词和狭义兼类词。广义兼类词就是中文信息处理中所说的现代汉语的同形词,对于计算机而言,只要词形相同,不管读音是否相同、意义是否相通,是同形异音词、同形同音词,还是一词多义、一词多种用法,都是相同的,都要从多个当中选一个。狭义的兼类词就是指一般的现代汉语着作定义的,‘同形同音、意义上有一定的联系,且具有两类或两类以上词的语法功能的词”’。陆俭明认为,兼类词是“指同字形、同音而意义不同或词性不同的词”。如果按这种定义理解,以上三个句子中的两个“花”、“锁”、“雷锋”都可以称之为兼类词。因为,中文信息处理的目的是让计算机能根据具体环境判断出词的词性,从而准确理解其中的含义就可以了。尽管如此,但是,汉语词类是多功能的,一类词不需要发生词形变化就可以充当不同的句子成分,不同类的词可以充当相同的句子成分,这样就给兼类词区分带来了更多的麻烦。因而,兼类词的选择是计算机词性自动标注的一个“瓶颈”。尽管信息处理专家运用了规则排歧、统计概率排歧或者两者结合起来等多种方法进行排歧,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种方法、一种系统能够彻底解决这个问题。

二、短语、句子的结构分析

由于汉语缺乏形态。所以。语序和虚词成了汉语中表示语法的主要手段。有些短语、句子的结构不好理解,需要形式和意义结合起来分析。例如:

A组:a。陕西+甘肃+宁夏 (“陕西+甘肃+宁夏”三者为联合关系)

b。中国+(北京+陕西)(“中国”与“北京陕西”是偏正关系。“北京”与“陕西”是联合关系)

C。中国(陕西(西安))(“中国”与“陕西西安”是偏正关系,“陕西”与“西安”也是偏正关系)这一组中的abe三个短语对人来说,都很容易分清楚,但计算机目前还很难区分,要让计算机分辨清楚,就得把三个处所名词组合在一起构成a类、b类、e类不同关系的条件与规则研究清楚,并将这些条件与规则加以形式化输入到计算机内。

B组:开始讨论(述宾关系)分析研究(联合关系)研究结束(主谓关系)

取下来(述补关系) 看完再说(连谓关系) 叫他回来(兼语关系)

生产管理(定中关系) 讽刺说(状中关系) 介绍写(不构成合法的句法关系)

这组是现代汉语里“动词性词语+动词性词语”构成的种种不同的结构关系,对人来说,通过讲解大致可以分辨,可是让计算机要分清楚,就非常难,因为我们至今还没有总结出“动词性词语+动词性词语”构成各种不同句法关系的具体规则。换句话说,“动词性词语+动词性词语”在什么条件下一定构成合法的什么句法关系,能构成什么样不同的句法关系,我们至今还说不清楚。

C组:天气好——好天气(主谓——偏正)很好——好得很(偏正——述补)

来人了。——人来了。(述宾——主谓)

一张票三元钱。——三元钱一张票。(主谓——主谓)这一组都是由于语序的不同而形成的结构和意义都不同的短语和句子。这些结构对人而言,稍加学习就可以理解,但这些给计算机理解意思增加了难度。需要人们把这些语序的`变化形成的不同的结构概括出规律来,再用形式化的方式描述出来。输入到计算机里。

三、歧义现象

现代汉语短语结构的歧义是进行汉语句法分析的一大障碍。“句处理”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排歧问题,计算机面对的歧义,不只是我们人所能感觉到的诸如下面这样一些句子的歧义现象:

(1)他正在输血。(他正给病人输血。/他病了,正输血。)

(2)看望的是病人。(你看望的那个人是病人。/看望你的那个人是病人。)

(3)我们急需进口产品。(我们急需进口的产品。/我们急需从国外进口产品。)

某些在人看来不存在歧义的句子计算机会认为有歧义。例如:

(4)a他被警察叫去罚了一百块钱。

b他被警察叫去写了一份检查。例(4)a句和b句,在人的眼里结构是不一样的。a句“被警察”这个介词结构一直管到底。全句意思是“他被警察叫去,他被警察罚了一百块钱”:而b句“被警察”这个介词结构只 管到“叫去”,管不着“写了一份检查”。可是,计算机分辨不清楚。要让计算机分辨清楚,我们就得将“PP+VPI+VP2”(PP代表介词结构,VP1和VP2分别代表紧挨着的不同的动词性词语)这种结构中的PP对后面动词性词语管辖的范围及其条件与规则进行充分、准确的描写,并加以形式化,“交给”计算机。而这一类现象与规则我们过去根本就没有考虑过,更不用说研究了。

其实以上所举的例子都存在歧义问题,因此,也可以这么说,“句处理”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排歧问题。

中文信息“句处理”的研究工作,上个世纪80年代就开始了,最早进行“句处理”研究工作就是基于规则展开的,但上个世纪90年代初,基于规则的“句处理”研究工作遇到了重重困难与难关,主要是语言学家所提供的语言规则远远不能满足信息处理的需要。目前,为了解决好中文信息处理中的“句处理”难题,出现了一个竞相研究、竞相发展的局面。对于句处理,提出的各种策略和途径,归纳起来。主要有基于规则和基于统计这两种策略。基于规则的研究者,一般求诸专家的理性知识,由人来对语言知识进行抽象:基于统计者,一般求助于计算机对大规模语料库真实文本的统计分析,由计算机来抽象出语言知识。各种策略和途径,目前,我们还很难说哪一种是唯一正确的。各种策略和途径,表面看不同,其实,最终都需要依赖可靠的汉语知识来驱动计算机正确处理自然语言(汉语)。因此,“无论是比较传统的基于规则的处理策略,还是90年代以来方兴未艾的基于统计的方法,在对语言知识的需求这一点上实际上都是共同的。所不同者,走规则路线的研究者一般求诸专家的理性知识,由人来对语言知识进行抽象(比如以带有合一条件的规则形式给出)。而走统计路线的研究者一般求助于计算机对大规模的语料库的统计分析,由计算机来抽象出语言知识(比如以一定的数据结构记录的统计结果等)。两种路线孰优孰劣,不能笼统判断,只能跟具体的应用目标结合起来,由实践结果来评价。”目前,越来越多的学者提倡把两种方法结合起来使用。因此,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会攻克难关,实现计算机对自然语言的处理与理解的目标,使中文信息处理技术处于世界领先地位。

参考文献:

1、兰宾汉、邢向东:现代汉语(下册)[M].北京:中华书局,2007,48.

2、亢世勇:面向信息处理的现代汉语语法研究[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4,177.

3、陆俭明:现代汉语语法研究教程(第三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51.

4、詹卫东:面向中文信息处理的现代汉语短语结构规则研究[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0,2.

现代汉语语法十讲  (名家专题精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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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语法要借助于相关学科的理论和方法,语法研究者必须具备广博的知识背景。本书对心理学、逻辑学、符号学、信息论、交际学、韵律学等相关学科和语法分析的关系给予了充分的论述,同时对现代汉语语法研究中的诸如词类问题、语法分析方法问题、词语的结构分析问题、词的用法问题、汉语语法研究的历史规律问题等热点和难点提出了独到的看法。本书是作者半个多世纪以来研究汉语语法心血的结晶。作者研究汉语语法的思路、视点、方法等,对后来者进一步研究现代汉语语法有极大的启发作用与参考价值。

其实学得课本并不重要,所有的现代汉语书说的也都差不多。我给你列几个题目吧。1、句法方面的 A、定语的位置。这个参考资料比较好找,主要是有些人说定语可以后移,有些人说不可以,你可以谈一下你的看法。这个是我毕业论文写的,你可以简单说一下。 参考资料:[1] 王松茂. 汉语语法研究参考资料[H].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 410-413。[2] 刘忠华. 简论古代汉语“定语后置”问题-“定语后置”说质疑[H]. 佳木斯大学 社会科学学报. 2003年8月第21卷第4期. 32-34。[3] 朱德熙. 说“的”. 中国语文,1961年第1期. 95-130。[4] 转引自温锁林. 定语的移位[H]. 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年11月第23卷第4期. 74-78。[5] 戚晓杰,卢正国. “中心语+定语”结构及其相关问题研究[H]. 东方论坛,2005年第5期. 83-87。[6] 赵世举. 关于“定语后置”问题的新思考[H]. 襄樊学院学报,2000年1月第21卷第1期. 57-63。[7] 吕淑湘,马庆株. 语法研究入门. 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265-266[8] 王亚非,王媛. 汉语意合与英语形合的思考[H]. 北方工业大学学报,2006年12月第18卷第4期. 82-86。[9] 石硫智. 乔姆斯基“普遍语法”假说的反证——来自认识心理学的启示[H]. 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学报,2005年1月第28卷第1期. 1-9。(这个不需要全看的,你自己选择) B、单音节形容词重叠式探究这个主要是说,“AA的”后面是动词时是定语还是状语,我把他归为状位形容词重叠式。这个可以写个小论文。参考书目:李宇明 1996 非谓形容词的词类地位 《中国语文》第1期。李宇明 1996 论词语重叠的意义 《世界汉语教学》第1期。潘晓东 1981 浅谈定语的易位现象《中国语文》第4期张 敏 1997 从类型学和认知语法的角度看汉语重叠现象 《国外语言学》第2期。朱德熹 1982 《语法讲义》[M] 商务印书馆。2、语用方面的(这个论文比较好写一些) 可以写一下我们平时说话的一些用语,从修辞的角度去写,这也属于语法方面。如《雷人的山寨词》、《小议网络语言的构词手段》 希望写这些对你有用。

法律法规案例研究论文

论转化型抢劫的构成(你自己再修改一下,字数基本吻合)一、案情被告:林某,男,17岁。林某初中毕业后,经常到某面粉厂其姨家中居住,并帮姨做早点。一天,林某向其母亲提出要到外地打工,但遭其母拒绝。为了筹集路费,林某产生盗窃邪念。2003年7月间,林某从其表弟丁某口中得知,在某面粉厂宿舍4栋401室只住一个女人,而且可以从楼下爬上去。同年12月23日下午,林某到丁某家玩时,林某问丁某住401室的女人几点钟睡觉,丁某告诉林某差不多11点多到12点就会睡着“。当晚11时许,林某携带水果刀并戴上毛线帽蒙面爬围墙进入面粉厂职工宿舍区,沿卧室欲行窃时被陈某发现,林某见状,即将陈某推倒在卧室的床上,用水果刀顶住陈某的脖子威胁说:”不要叫,再叫就捅死你“,陈某害怕并表示不叫,林某即按原路逃离现场。案发后,林某被公安机关捉捕归案。2004年3月5日,检察机关以林某涉嫌犯抢劫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对此案公开审理,被告人林某的辩护律师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二、分岐法院在审理中,对案件的定性存在两种分岐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林某无罪。理由:被告人林某所实施的行为属盗窃未遂而非既遂,不存在转化问题。被告人林某在被害人发现后有拿小刀指着受害人的后背并威胁“不要叫,再叫就捅死你”,但从其所使用的是一把其表弟从街上买的而被告人原本计划用来撬窗户的小水果刀,并且在受害人发现有人进入房间喝问后就赶快躲到阳台上,在将受害人推进房间后便迅速从原路逃离,这一系列举动来看,被告人的行为仅仅是为了能逃离现场,这里一些过激的行为更多的是出于自身的恐惧。根据1991年6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盗窃未遂行为人为抗拒逮捕而当场使用暴力可否按抢劫罪处罚问题的电话答复》的规定,如果行为人“盗窃未遂”尚未构成盗窃罪,而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情节不严重、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因此,被告人林某不构成抢劫罪(未遂),认为被告人林某无罪。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人林某犯抢劫罪(未遂)。理由:被告人林某秘密入户实施盗窃过程中,被发现后采用暴力和持刀威胁方法拒捕,其行为已经符合抢劫罪构成要件。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的规定。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抢夺罪,为窝藏脏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是对抢劫罪的规定。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抢劫罪的显著特证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财物。”。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是关于犯盗窃、、抢夺罪,为窝藏脏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按抢劫罪定罪处罚的规定。根据我国刑法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犯盗窃、、抢夺罪后,因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转化为抢劫罪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转化为抢劫罪的前提条件是行为人犯盗窃等罪,行为人不仅实施了盗窃等行为,而且已构成犯罪;二是必须具有抗拒抓捕等目的;三是必须具有当场使有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本案中林某不仅实施了盗窃行为,具有抗拒抓捕的目的,也具有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再之,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关于“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的规定。“,本案中被告人已着手实行了犯罪,由于陈某喊叫,即由于林某意识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因而,林某整个犯罪行为中符合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及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的犯罪构成要件。为此,被告人林某犯抢劫罪(未遂)。三、评析笔者赞同上述第二种意见,即被告人林某的犯罪行为符合抢劫罪(未遂)的构成要件,林某犯罪行为属转化型抢劫罪(未遂),应当认定林某犯抢劫罪(未遂)。(一)对无罪、抢劫罪(未遂)的司法认定1、法律对犯罪和不认为是犯罪的规定:我国刑法第十三条关于“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2、法律对犯罪未遂的规定: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关于“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的规定。3、法律对抢劫罪的规定:(1)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关于“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的规定;(2)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关于“犯盗窃、、抢夺罪,为窝藏脏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4、法律对盗窃罪的规定:(1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关于“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2)1988年3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如何运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修改后的刑法为第二百六十九条〉的批复》关于“被告人犯盗窃等罪,为抗拒逮捕等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修改后刑法为第二百六十九条)抢劫罪处罚。在司法实践中,有的被告人实施盗窃等行为,虽未达到‘数额较大’,但为了抗拒逮捕等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情节严重的,按抢劫罪处罚,威胁情节不严重、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规定;(3)1992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办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盗窃未遂,只有情节严重的,如明确以巨额现款、国家珍贵文物或者贵重物品等为盗窃目标的,才定罪并依法处罚。”;(4)1998年3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一)盗窃数额,是指行为人窃取的公私财物的数额。(二)盗窃未遂,情节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5)1991年6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盗窃未遂行为人为抗拒逮捕而当场使用暴力可否按抢劫罪处罚问题的电话答复》的规定,如果行为人“盗窃未遂”尚未构成盗窃罪,而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情节不严重、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二)本案认定被告人犯抢劫罪(未遂),不宜认定被告人无罪。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结合本案实际案情,笔者认为: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也方法,强行立即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劫罪的主要特征是: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不权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同时也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2、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立即抢走财物或者迫使被害人立即交出财物的行为。这种当场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是抢劫罪的本质特征,也是它区别是于盗窃罪等最显著的特点。上述所谓胁迫,是指犯罪分子以立即实施暴力相威胁,实行精神强制,使被害人产生恐惧,不敢抗拒,被迫当场交出财物,或者任其随即劫走财物。这个胁迫,一般是针对被害人的,有的也可以是针对在场的被害人亲属、朋友或者其他有关人员的。通常是以明确的语言作出威胁,使有惊恐而不敢反抗。判断犯罪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应以犯罪分子非法占有财物的当场是否实际采取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为标准。有的犯罪分子作了盗窃和抢劫两手准备,携带凶器,于夜晚潜入作案地,发现作案地的人员睡着等,轻而易举地偷走了财物,应定为盗窃罪;如果盗窃过程中惊醒作案地人员,遭到抵抗或呼喊,当即拿出凶器使用暴动力,将物品抢走,则构成抢劫罪,没有劫走物品,构成抢劫罪(未遂);3、在主观方面,本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故意的内容必须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4、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一般抢劫罪,应以是否抢得财物为既遂与未遂标准。即抢到了财物,没有伤人,为既遂;没有抢到财物,也没有伤人,或者没有抢到财物,致人轻伤的,均为未遂。抢劫罪与盗窃罪区别主要是犯罪手段不同,盗窃罪是秘密窃取公私财物,它可以利用被害人熟睡、醉酒、重病等难以察觉有人作案之机窃取财物, 它与抢劫用药物麻醉、用酒灌醉被害人,置其于沉睡状态,从而劫走财物不同。其次,按照我国刑法,构成抢劫罪,没有规定被抢的财物数额;而构成盗窃罪等则规定“数额较大”是必要条件。转化型抢劫罪。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这条文所列的情况,综合起来,已使犯罪性质转化成为抢劫罪,该条文:一是前提犯盗窃罪等,一般是指具有这些犯罪行为之一的。有的被告人实施盗窃等行为,虽未达到“数额较大”,但是,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情节严重的,可以按照抢劫罪处罚;二是目的为抗拒抓捕等,抗拒抓捕是指抗拒公安机关或者任何公民特别是失主对他的抓捕、扭送;三是条件以暴力相威胁等,这是指犯罪分子对抓捕他的人实施足以危及身体健康或者生命安全的强暴行为,或者以将要实施这种行为相威胁,情节严重的,这是本条的关键之处,也是区别其他罪的根本点。如果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情节不严重、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如果没有伤害意图,只是为了摆脱抓捕、尽快逃走,而推推撞撞,可不认为是使用暴力;四是时间必须是当场,这是是指犯罪分子实施犯罪的现场;五是犯罪性质,由于上列情况的发生,主要是使用暴力,而使性质转化成为抢劫罪,所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抢劫罪与盗窃罪区别主要是犯罪手段不同,盗窃罪是秘密窃取公私财物,而抢劫罪是当面以使用暴力相胁迫,当场劫财,遇到抵抗立即施加暴力。本案被告人林某在实施的整个犯罪行为过程中,即林某在2203年12月23日晚11时许,林某窜至某面粉厂宿舍4栋401室陈某家,沿外墙爬上,用水果刀撬开窗户入室,在卧室欲行窃时被陈某发现并大声质问:“谁,你是谁?”。开灯后在阳上找到了被告人林某,林某见状,即将陈某推倒在卧室的床上,用水果刀顶住陈某的脖子,威胁说:“不要叫,再叫就捅死你。”,陈某害怕表示不叫,林某即按原路逃离现场。被告人林某秘密入户实施盗窃过程中,被陈某发现后采用暴力和持刀威胁方法拒捕,其行为构成犯罪上述三点基本特征,也构成犯罪未遂上述三点基本特征,也构成抢劫罪(未遂)上述四点抢劫罪特征和构成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所规定的犯罪性质转化成为抢劫罪并符合其的五点特征,同时符合1988年3月16日最高人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于如何运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新刑法二百六十九条)的批复所规定的构成案件。特别是林某在被房主发现时拿刀出来威胁房主,即林某用水果刀顶住陈某的脖子并用语言威胁“不要叫、再叫就捅死你”,其情节严重、危害大,林某使用暴力的行为,而使盗窃(未遂)的性质转化为抢劫罪(未遂)。这是本案的关键点。因此,被告人林某犯罪行为构成抢劫罪(未遂)。本案被告人林某在实施盗窃行为时,如果没有拿刀出来威胁房主,而是在房主喊叫后立即逃跑,即没偷到东西跑掉,林某则构成盗窃(未遂)。根据盗窃未遂及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尚未达到应当受刑罚处罚的程度等,在此情况下才可以认为林某无罪。本案的案情不是这样,而是林某在盗窃过程中被发现而使用暴力相威胁,性质发生变化,符合抢劫罪(未遂)构成要件。因此,本案不可能认为被告人林某无罪。综上评析,本案应认定被告人林某犯抢劫罪(未遂),而不认为被告人林某无罪。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体系中的一门重要课程。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法律基础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慕课背景下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改革,是在当前学生学习的平台的开放性、学习主体的自觉性以及学习途径多元性的背景下提出的。做好慕课背景下的课程改革,教师要注重学生学习兴趣的激发,充分挖掘慕课学习的平台的功能,注重加强学生专业基础,探索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课程学习模式,使学生学习主体地位确立,在获得更丰富学习资源的同时,也充实着学习体验。

[关键词]慕课;学生主体;课程改革;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

慕课,是新近涌现出来的一种在线课程开发模式,它发展于过去的那种发布资源、学习管理系统以及将学习管理系统与更多的开放网络资源综合起来的新的课程开发模式。“慕课”建立的基础是学习者的大量参与,这些学习者可根据他们的学习目标、背景知识和技能以及兴趣爱好自由选择课程并安排自己的学习进度[1]。慕课的现代新型学习方式,受到了学习者的欢迎,是值得推广和应用的。

一、慕课背景下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学习特质

(一)学习的平台的开放性

互联网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一个不可忽视的存在主体,学习的平台的开放性,已经成为现代学习的主要方式之一,人们的信息和资讯量大,传统的口授或者书本,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人们的学习需求,尤其是学习欲望强的大学生群体,他们思维活跃,喜欢尝试新事物,而良好的学习的平台就至关重要,人们对于资讯,喜欢上网搜集信息,已经成为网络化的生活环境,网络也改变着人们的认知方式。因此,传统的课堂教学,以教材为主的学习方式,很难适应快速发展的社会环境,而且学习方式单一,与信息量大的社会环境格格不入,这已经成为教学上的弊端,也不能养成学生收集资讯,利用资讯,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因此,学习的平台的开放性,尤其要在教学中重点关注,紧跟时代潮流。

(二)学习主体的自觉性

21世纪是信息大爆炸的时代,个体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在日常生活中不断提升自己的学习能力。主动和自觉学习是个人的一项优秀特质,主体的自觉性对于学习、对于生活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在高校教学中,教师要激发学生兴趣,使学生从被动学习向主动学习转变,树立现代学习理念,转变为探究和自主合作学习,这样学生的创造力可以最大限度的被激发,学生的能力也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这对于提升学生自身整体素质以及主体价值意义的追寻,对于学生从学习中领略乐趣,用学习完善自己的生命体验,对个人的价值和意义都是至关重要的。

(三)学习途径的多元性

随着信息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信息的需求量日渐加大,学习途径也日渐多元、丰富,在这样的情况下,学习途径的多元性对人们提出更高的要求,不仅满足于传统的书本、教师,并从中汲取信息量,而且学习方式、途径也日渐多元。热门利用和借助信息平台,通过专门网站发布和信息的搜集与整理。网络成为人们学习、咨询的重要平台,而学习也不例外,学习途径多元化的发展,对于尝试新事物,喜欢电脑和网络的新时期大学生而言是很适合的,也是这个群体乐于并喜欢接受的重要传播媒介和平台。而这种学习方式的多元化,也使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学习成为生活中重要的、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不仅可以通过学习完善自身,也可以实现自身更好更快的发展,这点的价值和意义是非常显著的,多元化的学习方式也使个体在学习中不断完善和充实自己,是良好的学习的平台。

二、当前大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学习存在的问题

(一)学生学习积极性不高

大学课程中,学生对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学习,显现出明显的厌学情绪,兴趣度不高,对学习内容感到枯燥乏味,这些都成为学生真正体会这门课程乐趣和专业魅力的重大阻碍,学生在学习中不仅不能有所收获,对这门学科也带有偏见,影响了学习品质的培养以及教学效果的提高。这对于学生而言是危险的,也对于学习极其不利。学习方式为被动学习,学习中以消极和抵触的情绪去应对,对于整个高校学习氛围的塑造和良好学习习惯的培养也同样是不利的。这是综合因素造成的,有学生自身认识的偏差,教师讲授的不到位,教材上缺乏灵活性,这些问题在慕课上都能有所解决。公众学习的平台,学生对于学习专业的魅力和基础有基本的正确认识,最新的课堂和优秀的教师,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学生可以在快乐中实现学习的目的与意义。

(二)理论学习多于实践应用

传统意义上的思修与法律基础课程的学习,较多的注重理论知识的讲授,而对于当前的热点缺乏解读的力度与深度,不注重与最前沿、最热门的社会焦点相联系,老师只注重对热点的简单解读,忽视了学习中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应用,这些对于学生学习是非常不利的,不仅对这门课产生厌学情绪,学生也不能发展自己的学习能力。有份调查报告显示,大学思修课作为一门理论性较强的课程,如何加强理论与学习实践的结合,是教好这门课程的关键所在。有些非常优秀的教师,他们结合最新时政热点的解读客观、全面、上课内容充实,赋予表现力,不仅学生可以用心学,对于教师而言,也是一种学习和借鉴,能够有效的提高自身的教学能力和创新能力。

(三)学习途径单一

我们高校教学中,存在着尽信书的一种理念,多读书这本是好事,但缺乏对学生理想信念方面的引导,这点对于思想与法律基础知识学习是有较大负面影响的,容易造成学生思维上的局限,轻于实践,只是在理论上不断苦学,影响学生思维的提升,创造力的发挥,解决问题能力的锻炼与提升,这对于学生的学习是百无一利,是值得关注的。现在的互联网迅速发展,移动手机传媒咨询的快捷发展,影响着人们对信息的接收,处理与应用能力,因此传统的单一式教学,靠老师、靠书本,是不能满足自身发展的需求与需要的,这对于提升民族的创新能力是极为不利的,必须得以改进。而利用好新型平台学习,也成为学生学习关键重要的一部分,是值得关注和重视的。

三、慕课背景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改革

(一)教师要注重学生学习兴趣的激发

慕课提供最优质的教学资源,注重学生创新与实践能力的激发。因为学生主动利用慕课平台,就是主动学习,主动接受知识的过程,而平台上提供最优质、全面的教学资源,是对平时课堂的重要补充与发展。同时,慕课教学将完整的课程内容分解为若干细小的知识点,制作8~12分钟的微课程,学生可以就某一知识点反复学习,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学习的难度、提高了学习的趣味性[2]。学生在学习中享受到充分的学习乐趣,爱上学习,学习兴趣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学生也养成主动学习的习惯,是值得推广的新型学习模式。

(二)要充分挖掘慕课学习的平台功能

慕课依托互联网而生,开启了线上教学的新时代,借助互联网开展线上教学,这样既可以突破传统班级授课制课堂教学模式的局限,又可以开展大规模教学,减轻线下教学的压力[3]。MOOC学院是最大的中文MOOC学习社区,收录了1500多门各大MOOC平台上的课程,有50万学习者在这里点评课程、分享笔记、讨论交流。在慕课的学习的平台上,有丰富的资源和信息,能够完全满足学生的学习需要和对学习资源的需求。借助于慕课平台与其他学习者之间的心得体会和笔记交流,使学生在学习中可以交流,对于学生的学习也有重要的意义。这种融学习与交流为一体的学习的平台,也受到广泛的欢迎。

(三)要注重学生学习主体地位的确立

学生是学习的主体,也是新课标的要求,对于大学阶段的学生而言,学习已经成为一项自觉的活动,因此,主体地位的确立是非常重要的。慕课以服务和方便学生学习为最终导向,同样也赋予了学生以自主学习选择权利[4]。慕课作为学生学习的一个重要平台,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融入了主观的学习体验,“我要学”成为学习的主要动力,学习成为学生喜欢自愿的自觉行动。同时,慕课丰富的资源和信息量,又使学生在学习中,不仅满足其求知欲,而且在学习中享受到学习的乐趣,爱上学习,学习成为其发展的重要一部分,在学习中成长。

(四)要注重加强学生专业基础

慕课平台,目前做的比较成功的有慕课网和酷学习网等,慕课网是目前国内慕课的先驱者之一,由北京慕课科技中心成立的,现设有:前端开发、PHP开发,JAVA开发、Android开发及职场计算机技能等课程。其中课程包含:初级、中级、高级,三个阶段。而酷学习,是上海首个推出基础教育慕课的公益免费视频网站。酷学习的价值观,就是免费、分享、合作。该网站创始人李旭辉表示,对视频的热爱驱动他去无偿做这个公益慕课网站,希望孩子们看了网站后能更加快乐地学习,尤其是边远地区教育资源贫乏的孩子也能得到优质的教学。而这些视频,注重针对目前出现的学习上的最新问题,并对此予以解决,使学生在不断学习中努力提升自己。而这些精品视频学习资源中,对于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以及对于其扎实与巩固,是有着非常重要的价值意义的,是对于日常课程不足的一种补充和完善,是对于其学习的一个提升与发展,是学习重要的平台,对学生发展起着重要的意义。

(五)探索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课程学习模式

在学习中,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已经引起了教育界以及社会各界的重视,理论与应用型的人才,才是社会最终需要的,能给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在教学中必须要有所调整和改革,大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知识的学习,充分利用慕课平台的便利,实现自身对知识的学习和积累。老师通过借鉴和学习最新的课程理念,应用于教育教学过程中,可以积极地查漏补缺,且针对最新发展的时事热点,对其进行解读,不仅培养学生分析的思维能力,还对学生价值观的正确引导与树立,有着重要的积极意义。因此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这也是时代对于教学,对于学习方式提出的最新要求,是课程改革与实践发展的重要方向,是值得关注与重视的。

四、结语

慕课背景下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改革研究,是现代科技的发展对教育提出的更高的要求,充分体现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而慕课,也已经影响了学生学习和发展,对于学生的学习实践是极为有利的,这也要求学生充分利用这一平台,在这一平台上不断完善和发展自己,不断努力,提升自己的学习力,实践能力与创造力,实现我国社会发展进程中,学生自觉主动、自愿的学习理念以及发展。学生的不断学习,学习能力的不断增强,对于增强民族的凝聚力,民族的素质与水平,尤其是我国的创新水平与能力,有着显著地推进意义。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这不仅是对教育最好的阐释,更是对慕课学习的平台的完美总结。这是学生主动参与学习的过程,是学生学习力凝聚和发展的平台,将有利于学生在学习中不断完善和发展自身,是学生实践能力的重大提升,对学生和教育发展意义重大,因此,借助慕课平台学习,已经成为现代学习方式发展的一个重大提升,具有发展的空间与潜力,必将会引起重视。

参考文献

[1]潘燕桃,廖昀赟.大学生信息素养教育的“慕课”化趋势[J].新视野,2014(4).

[2]汤俪瑾,黄金满.基于慕课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混合式教学实践研究———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为例[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5(10).

[3]刘志山,李燕燕.慕课背景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面临的机遇、挑战及其对策[J].思想教育研究,2014(11).

[4]张鸷远.“慕课”(MOOCs)发展对我国高等教育的影响及其对策[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4(3).

摘要:掌控课堂节奏。法律基础课是面向全校的公共课程,多是合班授课,学员众多。在实施过程中,教师要善于掌握讨论节奏,注重课堂的整体运作。

关键词:法律基础;案例教学

一、教学案例的选取

案例教学法是以案例为基础的教学法,案例是案例教学法的核心。案例教学效果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案例的选取是否恰当。真实性。案例要真实准确、注重细节,让学生有身临其境之感,不可由教师主观臆测。这样学员才会认真对待案例,仔细分析案情,才能学习知识、启迪智慧、训练能力。为此,教师要深入实践,采集真实案例,选择实际发生、社会反响强烈的案例。针对性。案例应该具有针对性,与所学理论知识直接相关,为教学目标服务。法律基础课教材是法律教学的依据,而案例就是原材料。教材规定了案例的选择方向,吃透教材才能选准案例。案例选择不可脱离教材,否则就失去了理论支撑,讨论分析只能停留在表面,难以深入。典型性。教学案例要贴近学生实际,才能引起情感共鸣。对一些发生在学生身边的案例进行分析,学生就会感同身受、印象深刻。要注意选用一些与大学生违法犯罪、大学生权利义务直接相关的案例,引导学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讨论、思考。

二、案例教学的实施

案例导入。法律基础课前,教师先将精心选好的案例向学生展示,设置问题,让学生思考,引出法律知识点。在教学过程中,依照案情繁简,确定时间,让学生阅读案例,积极思索,形成自己的观点。教师也可以分小组,以小组形式组织活动。分析讨论。在课堂讨论时,各小组派出代表,发表本小组对于案例的分析和处理意见,回答其他小组成员的询问。允许不同观点的学生辩驳,展开探讨,在不同观点的撞击、不同角度的论证中,达到对知识的理解。在讨论中,教师要统筹规划,引导学生围绕教学内容展开讨论。教师在讨论中不要直接表露自己的观点,避免学生产生依赖情绪。如果学生分析有误,教师也不必立即纠正,通过针对性地提问,引导讨论继续下去,让学生作出判断,得出结论。归纳总结。在学生进行了充分的发言、讨论之后,教师要及时总结。总结要围绕教学目的,根据案例涉及的法律理念和法律规定,进行细致分析。同时,对学生认识有偏差或遗漏的方面,教师要重点讲解,解答疑问。力求用案例说明法理,用法理剖析案例,使法理与案例有机结合。总结不一定讲出标准答案,有些案例没有标准答案,关键是看讨论思路是否对头、分析方法是否恰当、解决问题的途径是否正确。转变教师角色。传统教学方式基本以灌输为主,教师在课堂上占据主动地位,即便在案例教学中,有些教师也不乏“主动”现象,从介绍案例、分析到得出结论,全部由教师包揽,束缚了学生的思维。案例教学中真正的主体是学生,教师要想方设法调动学生参与,适时引导,使自己从“讲授者”转变为“倾听者”、“引导者”。

掌控课堂节奏。法律基础课是面向全校的公共课程,多是合班授课,学员众多。在实施过程中,教师要善于掌握讨论节奏,注重课堂的整体运作。如果对讨论环节控制过紧,学生发言不踊跃,做不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如果控制过松,又会出现讨论声不绝而话题却游离案例之外的现象。教师要根据课程进展,灵活处理课堂上出现的问题。出现“冷场”时,要及时“串场”;出现“顶牛”时,要引导同学辨析;出现偏题时,要及时拉回主题。做好准备工作。案例教学法是以学生为主的教学方法,对教师提出了新的要求。教学前,教师要大量收集资料,进行案例选择和教学设计。认真备课,分析讨论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好充分准备。在讨论案例时,教师要做到思路清晰、思维缜密、分析有力、论证充分。案例教学法通过展现真实、典型的案例,让学生充分参与,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作为教师,还应在教学过程中不断总结,提高驾驭案例教学法的能力。

参考文献

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研究——基于课程论的视角王卉华中科技大学201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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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在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中,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具有里程碑式意义,但法律对其具体适用条件却规定不清,以致于在实务中司法人员适用混乱。本文旨在通过对比实体法与程序法对“悔罪表现”的不同适用规定以寻求最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解释方法。其次,未成年人作为特殊的群体,其盲从的特性决定了司法活动应更加侧重于引导,通过教育的方针来帮助他们走出误区。只有当实体法与程序法达到协调状态时,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殊程序制度才能发挥其最大的价值。关键词 未成年人 案件 附条件不起诉 悔罪表现作者简介:霍婷、周仪,南昌大学法学院本科在读,研究方向:刑事诉讼法学。中图分类号:D925 文献标识码:A DOI:世纪以来,技术革命冲击了传统社会人的思维与行为方式,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而未成年犯罪率的飙升就是突出的热点之一。社会环境迫使大批走投无路之人实施犯罪,也逐渐松动了报应刑论所坚持的行为人具有完全的自由意识因而有罪必诉的基础观点。在司法改革的大形势下,我们更应该坚守刑罚并非预防犯罪的最佳手段,特别是针对未成年人,教育改造才是良药。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设立目的在于挽救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通过创新起诉制度以实现非犯罪化。德国刑法学家李斯特也曾分析得出温和的、社会化的矫治方法更有利于降低重复犯罪率的结论 ,这也印证了此项制度的可行性。附条件不起诉规定了三项要件即罪名、可诉性和悔罪表现。作为必要的条件之一,悔罪表现在此制度中占有重要地位,但遗憾的是,无论是实体法亦或是程序法都未对此明确规定。由此可见,确定其内涵与外延对当前司法实践具有重大意义。一、悔罪表现具体内涵的选择冲突对于何为“悔罪表现”,学者们各抒己见。张明楷教授认为是指在犯罪后以一定的行为来表示自己的悔恨 ,但有的学者则将其理解为认罪与忏悔,因此悔罪表现即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且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并希望改正 。更有人提出,悔罪表现不应该只停留在主观心理感受层面,必须以客观行动表示出来,如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对于这种种说法,检察院在决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三要件时,究竟要以谁为准?由于案件本身的差异以及地区不同,司法官员基于自己的认知所做出的选择无可避免的具有差异性,这就很容易导致同案不同判,损害了司法的权威性。而在当今的司法实践中,司法工作人员则更多的趋向于将附条件不起诉中的悔罪表现直接与《刑法》第72条缓刑中的悔罪表现相等同。持此观点者认为《刑法》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悔罪表现都指向同一个目的即证明嫌疑人没有再犯的危险,所以可以等同适用,这是诉讼法与程序法衔接的一个体现。但笔者认为,其一,由于两种制度具有本质的不同,因此即使指向同一目的,也不可以等同适用。两者最明显的不同即缓刑是独立的刑种,由法院宣告,实行社区矫治。而附条件不起诉是一种独立的起诉制度,体现了检察院的出罪权。其二,附条件不起诉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其标准应低于缓刑的要求。以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刊登的某案例为例 ,17岁的犯罪嫌疑人小宇在工作过程中因琐事与被害人张某发生争吵,将被害人打伤,经鉴定为轻伤。后小宇投案自首,对于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但悔罪态度始终不好,表示不道歉。若按照缓刑中悔罪表现的标准来衡量此案,则无论如何小宇也无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可如果对小宇的生活经历简单了解后,我们将很容易得知其由于家庭贫困,父母不管不教,因此性格倔强冲动,不善与人交往的结论。当今社会还存在很多所谓的“问题少年”,他们法制观念淡薄,容易走极端,但由于年龄小,则很容易通过教育来纠正他们的价值观。如果法律仅是冷冰冰地给予惩罚,反而会助长逆反心理,加剧社会的不和谐。二、附条件不起诉与相对不起诉之衔接冲突除了上文所论证的悔罪表现上的冲突,《刑事诉讼法》与《刑法》在衔接问题的另一冲突点则体现在如果根据《刑法》第37条,由于具有法定量刑情节,未成年人在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况下是可以直接适用相对不起诉的,但是如果依据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未成年人只有在符合罪名限定、悔罪表现、考察合格等种种条件后才能不受起诉。从这一角度看,附条件不起诉的规定不符合立法宗旨。此制度本来旨在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对其进行挽救,而不是为其重返社会增加难度。笔者认为,解决这一冲突的方法之一是放宽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限制。既然后者在符合重重条件后才能达到与前者一样的结果,立法者则应根据罪责相适应的原则,适当降低后者的罪刑要求,例如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主观恶性可略重于相对不起诉的要求,以寻求法律上的平衡,也真正的将未成年人特殊诉讼程序落到实处,切实保护他们的利益。自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出台后,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与相对不起诉的关系一直成为学者们讨论的热点问题,大致分为两种学说即独立说与包含说 。随着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理论与实践的不断丰富,独立说成为了主流学说,如陈卫东教授认为,相对不起诉是在符合法律规定后的不起诉,其本质是不起诉;而附条件不起诉是在符合罪名与悔罪条件后的不起诉,在条件达致以前,其实质仍为起诉,因此两者独立。 笔者也赞成独立说,理由在于两种不起诉的关注点不同,相对不起诉侧重点在于犯罪事实、犯罪情节等客观方面,而悔罪表现所占比重不大;而法定不起诉则更关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表现,检察官可以主动设置考察来行使裁量权。三、完善衔接问题的建议目前在立法层面对于悔罪表现没有具体地、可操作性的规定,而司法实践又急需此方面的指导以防止裁量失衡,减损司法机关的权威。笔者认为,在缓刑制度中,悔罪表现可以犯罪后是否积极返还原物,是否真诚的向被害人道歉,是否积极赔偿损失、取得谅解亦或是在羁押期间是否守法为标准。而在附条件不起诉中,则应降低标准,将悔罪表现看作形式要件,只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符合罪名、可诉性的实质要件且愿意接受考察,均可做出附条件不起诉的意见。原因在于,其一,缓刑的适用对象是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而附条件不起诉的刑罚条件是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虽然两者都是特殊预防,但是显然后者的刑罚条件更严格,因此为了达到内部平衡状态的,应当适当放宽其他要件;其二,如上述案例,青少年处于心智成长阶段,不具有辨别是非的能力,通常表现出暴躁、盲从、容易极端的特征。多数未成年人走向犯罪是由法制观念淡薄、在社会中交叉感染所致,因此对于未成年人,我们应更加侧重于引导,通过教育的方针来帮助他们走出误区。此外,也无需担心此制度将放纵犯罪,因为在考验期内,检察院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察,可以要求被附条件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接受矫治和教育,一旦嫌疑人违反了禁止性规定,检察院应当撤销不起诉决定,提起公诉。既然这样,何不给青少年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这一系列的制度设计形成了一张严密的法律网,足以将屡教不改的未成年嫌疑人收入网中,以达到预防犯罪与惩罚犯罪的平衡。而附条件不起诉与相对不起诉冲突问题的解决措施本文在前文已做出回答,此处不再赘述。四、结语程序法与实体法虽然都具有独立的内在价值,但只有当两者协调统一时,才能创造出无限的价值。冲突与摩擦胡导致体系的混乱,只有平衡才能促使法律不断地向前发展。刑事案件的每一个决定都改变着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每位法律工作者对之都必须慎之又慎。人是手段而非目的,设计一个完美的制度来帮助未成年人回归社会,这不仅是未成年人需要的,也是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中国传统医药法律法规研究论文

医学法律法规是医学卫生工作人员的行为规则。

此类法律法规可以更有效地规范医药卫生工作行为,使该领域的行为有法可依。可以列出以下几个方面:

走中西医结合之路——论中医药的发展中国,一个有五千多年历史的大国。而中国的医药学则接受着历史的长河的洗礼,越来越变得丰富、精彩。原始人类在依靠植物为生的长期过程中,开始逐渐熟悉植物的营养、毒性和治疗作用。中国古代称药物书为“本草”,英语中称药物为“druz”(即干燥的草木),这都说明药物是起源于植物的。有人认为最先被人认识的药物是镇痛药(茄科植物)和对消化系统有刺激的植物。由于生产工具的进步、弓箭的发明,人类开始了狩猎及畜牧。于是出现对损伤的简陋救助法,如创伤、骨折、脱臼的治疗;同时人类开始认识了动物的营养价值,动物药也随着出现;畜牧经济又使牧人观察到植物对动物的作用,从而又促进了对植物药的认识。如根据希腊史家的记载,牧人曾发现了藜芦。因此医药知识的起源是人类集体经验的积累,是在与疾病斗争中产生的。随着奴隶社会的发展和巩固,医学中的宗教色彩增多了。中国的《山海经》里记载:“巫彭”、“巫抵”“巫阳”等都是神医。在奴隶社会就开始有了“职业医生” 。在奴隶社会,文化上的卓越成就之一是文字的发明。有了文字,古代奴隶制国家才留下大量医学文献。其中《内经》就是史料有记载的最早的一部医学著作,它是黄帝所作,因此又被称为《黄帝内经》。它是一部包括丰富的医学理论和临床实践经验的古典医学著作,反映了我国古代医学发展的成就,在我国医学史上和世界医学史上都占有重要的地位。《内经》为祖国医学的学术理论体系奠定了广泛的基础,对促进后世医学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直到今天,它仍是中医学的必读之物。张仲景的《伤寒杂病论》。记述了397条治法,载方113首,总计5万余字,但《伤寒杂病论》中杂病部分没了踪迹。王叔和的功劳,用清代名医徐大椿的话说,就是“苟无叔和,焉有此书”。其中,此书包括《脉法》、《辩脉法》,等等很多内容。并且在这部著作中,张仲景创造了三个世界第一:首次记载了人工呼吸、药物灌肠和胆道蛔虫治疗方法。《伤寒杂病论》是后世业医者必修的经典著作,历代医家对之推崇备至,赞誉有加,至今仍是我国中医院校开设的主要基础课程之一,仍是中医学习的源泉。非典期间,该书和张仲景便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这在西医是不可想像的,因为,不可能有哪本19世纪的解剖学著作可以作为今天的教科书,现在西医的治疗也不可能到几百年前的老祖先那里找根据。还有就是李时珍的《本草纲目》。共有52卷,载有药物1892种,其中载有新药374种,收集医方11096个,书中还绘制了1111幅精美的插图,是我国医药宝库中的一份珍贵遗产。是对16世纪以前中医药学的系统总结,被誉为“东方药物巨典”,对人类近代科学影响最大。再者神农、扁鹊和华佗也是医学历史上赫赫有名的人物。其中,神农氏是传说中的农业和医药的发明者。他的最著名的事件就是“神农尝百草”。并且为了纪念他造福人间的功绩,老百姓就把这一片茫茫林海,取名为“神农架”。把神农升天的回生寨,改名为“留香寨”。扁鹊,是中国传统医学的鼻祖。在总结前人医疗经验的基础上创造总结出望、闻、问、切的诊断疾病的方法。在这四诊法中,扁鹊尤擅长望诊和切诊。当时,扁鹊的切脉技术高超,名扬天下。华佗医术十分精湛,他首创用全身麻醉法施行外科手术,被后世尊之为“外科鼻祖”。他不但精通方药,而且在针术和灸法上的造诣也十分令人钦佩。华佗采用酒服“麻沸散”施行腹部手术,开创了全身麻醉手术的先例。在医疗体育方面也有着重要贡献,创立了著名的五禽戏,华佗还善于应用心理疗法治病。中国医学史,名人名书众多。为世界医学发展留下了一笔宝贵的财富。时间面如了现代,中国首创中西结合医学。给人类医学特别是各国各民族传统医学发展带来了深刻启示及深远影响。按照“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论断,学术是事业发展的基础,所以,90年代制定的“中西医并重”卫生工作方针,其根本是中医与西医两个医学理论体系应当并重。不可重西轻中,更不可以西代中。从科学与技术的关系而言,科学是技术的理论依据,技术是科学的实践应用,所以,讲“中西医并重”,核心是中医与西医各自的科学、理论部分必须并重,既不能以技术代替科学,更不能在科学、理论上以西非中。因此在东西方文化与科学多元共存的今天,科学地理解“中西医并重”的战略方针,同样也是一个政治问题。面对21世纪,必须使全国上下清楚地认识到:中医正处于一个千载难逢的全面振兴的前夜,这是人类科学发展对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性惠顾,必须抓住机遇,不可彷徨、蹉跎。其一:20世纪里,在西医飞速发展的同时,越来越暴露出西医无法克服的自身观念、理论的局限性;西药化学合成药物的毒副作用以及2/3以上的内科疾病缺少特异性治疗的现实,迫使西医不得不“回归自然”,希望从传统医学中求得互补与自救。而在世界的传统医学领域,形成相对完整理论体系者,唯独只有中医。其它各国的传统医学,在理论上尚处于粗浅的萌芽水平,实际上只是经验性的传统治疗方法与技术而已。当今,西医向传统医学求得互补,其视野已经集中在中医上了,所以“中西医并重”很可能发展为21世纪人类医学的大趋势,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医药要堂堂正正地走向世界”,就是要把国外没有的地地道道、原原本本的中医,传播到世界各国去。尽管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有计划、分步骤进行,但决不是把中医西化以后再送到国外去。其二:中国是中医的故乡,也是世界上唯一的中药材生产大国。在满足国内需求的同时,并逐步走向世界,那么中医就很可能发展为我国最大的知识经济产业。比如,全世界每年用在医疗卫生上的总投入大约2. 5万亿美元,我们12亿人口的大国仅占其中的%左右。如果中医在不断振兴的同时逐步走向世界,那么,我们在医学传播、药品输出、医疗服务等方面精心组织、科学管理,从全世界医疗卫生总投入中取得10%的份额,并非天方夜谭。果能如此,每年将会拿回2,500亿美元的外汇。到那时,中医就自然成为我国独有的、可持续开发利用的、巨大的经济增长点,并造福于全人类。对于中医来说,这就是我们的大政治。所以,中医不但不能“西化”、“不能丢”,而且必须振兴和发展。21世纪的中西医结合研究,将沿着1996年《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指出的“促进中西医结合”方向和目标不断向纵深发展。(一)在中国已形成的中西医结合认识,必将深化发展。实践将进一步证明中西医结合的必要性、必然性、优越性、规律性和创新性,展示中西医结合是医学发展的重要方向。(二)越来越多的国内外科学家、医学家、药学家,乃至医药企业等将投入到中西结合研究中,使中西医结合研究朝着多学科、多层次、高层次、综合性研究方向发展,从而吸纳多学科知识成分,提炼出新医学认识,形成新的医学范畴,产生新的医学成果和医学技术,编织新的中西医结合医学新概念框架之网,构建中西医结合理论体系,促进中西医药学理论与实践的融汇贯通。(三)紧紧围绕危害人类健康和生命的重大疾病及常见病开展防治研究,以及新药物和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等,仍是21世纪中西医结合研究主要方向。中西医药结合必将成为“综合防治”人类疾病的重要途径。(四)中西医结合医学教育必将迅速发展,教育体系不断完善,以满足社会发展及医学发展的需求。如中国的“全科医师”必将是中西医结合的全科医师。(五)中西医结合医院等医疗机构建设将迅速发展,愈加显示出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在医疗、预防、康复、保健、护理、社区卫生服务等方面的优势。中西医结合的思路方法及研究成果,将在各种类型医疗机构得到进一步推广应用。(六)中西医结合医学将与现代医学、中医药学并驾齐驱,互相促进,共同发展。促进和实现中西医结合,是我国医学发展的方向和远大目标,是我国医药卫生工作者以及科技工作者共同承担的历史使命。21世纪必将是中西医结合医学蓬勃发展的世纪。也是全人类传统医药与现代医药相结合的“结合医学”蓬勃发展的世纪。

中西医结合医学论文范文篇2 浅论新时期中西医结合 21世纪必将是中西医结合医学蓬勃发展的世纪,也是全人类传统医药与现代医药相结合的“结合医学”蓬勃发展的世纪。促进和实现中西医结合,是我国医学发展的方向和远大目标,是我国医药卫生工作者及科技工作者共同承担的历史使命。 中西医结合医学的定义是:“综合运用中西医药理论与方法,以及中西医药学互相交叉渗透中产生的新理论与新方法,研究人体结构与功能、人体与环境(自然与社会)的关系,探索并解决人类健康、疾病及生命问题的科学。”中西医结合是我国独具特色的一门学科,它是建立在中国传统医学与现代医学的基础上,且在两者之间相互兼容、相互渗透、相互结合后形成的一门新兴学科。 中西医结合的内涵,应该是通过比较中西两种医学体系在医疗实践中所采用的思维方式、认识手段和应对措施的异同,吸收各自的长处,逐步做到在理论体系上融会贯通,在临床实践中优势互补。现代科学可以帮助理解和阐明深奥复杂的中医理论,而中医药学对人体生命现象的独特认识和对疾病独到的治疗手段又能丰富和充实现代生命科学的内涵。中西医结合是我国医学事业发展的特色和亮点,也是我们缩短与医学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并以自己的特色赶上和超过世界先进水平的优势所在。 目前国外对“结合医学”的研究和投入呈逐年上升趋势,美国NIH1992年用于整个替代医学的研究经费仅200万美元,而近年仅哈佛大学麻省总院用于中医药的科研经费已超过1亿美元。广东等省政府都已明确将中医、中西医结合研究列入全省重点工作之一。这些都为我们积极谋求中西医结合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面对这样一个大好的时机,中西医结合工作要做的事情还很多。 一、中西医结合的意义 1.疾病预防。如在传染病的预防当中,中医学在这方面办法不多,而西医学“疫苗”方法就很有效而且简单方便。 2.疾病诊断。中医在诊断上是笼统的、抽象的、理论性的,而西医在诊断上是具体的、准确的、实在的。如高血压脑血管意外患者,中医说是“中风”、“肝风内动”等所致,这的确不好理解,患者也不易接受。要明确诊断该病,就需要应用现代化设备,即西医检查手段,如CT、MRT或DSA。 3.疾病治疗。对某一种疾病,采用中西医结合方法思考,明确中医治疗疗效好还是西医治疗疗效好,然后应用疗效好的方法治疗,以尽量减少患者痛苦,减轻患者负担。 4.疾病康复。许多疾病,西医只能采取加强营养、增强功能锻炼等措施,靠人体自身恢复,而中医可以采用针灸、理疗等康复措施,这时中、医康复治疗措施就是最好的。 二、理论互补发展 建国初期制定的“团结中西医”的卫生工作方针,以及1954年以后中西团结合作的真正实现,是中西医结合迈出的第一步。在中西医结合的研究过程中,“西学中”人员是中西医结合研究的主体。后来随着中医院校正规教育的发展,通过进一步学习西医而由中医成长为中西医结合人才者逐渐增多。这类人才与“西学中”相比,虽有西医学基础不够坚实的缺陷,但在“系统学习,全面掌握”中医学方面,却又表现出一定的优势。确立现代科学方法为中西医结合研究方法,是中西医结合研究工作的关键。现代科学方法当然包括现代医学方法。一般而言,生命科学不过是物理、化学、数学等非生命科学在生命研究领域中的应用。由于方法论的统一性,现代医学与不断发展的现代自然科学的高度亲和性,是传统医学所无法比拟的。 近两百年来,现代科学的进展带来西医的飞速发展。西医一直致力于从微观角度探讨生理、病理,从而带动新的疗法及药物的发明。在后基因组学时代,生物医学界认识到基因并不能决定一切,因此又有了蛋白组学、代谢组学等帮助人们了解从基因到蛋白再到组织和器官,直至人体这一复杂系统的运作方式。其治疗手段的发展可归结为以基因或某些分子为目标的靶向治疗、代表药物等。 因此,多数学者认为中医应当向西医学习,打开黑箱,探求脏腑经络阴阳的本质,各相当于西医的何种系统、器官、功能乃至分子,方药治疗不仅能表现为临床疗效,而且要从分子机理上进行实验验证,从而说明中医的某一理论是科学的,并且把这当作中西医结合的首要任务。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中、西医界一直在做上述努力,并取得不少的成果,如肾本质的研究、阴阳的物质基础、经络的实质等。 三、用西医的方法评价中医疗效 具体而言,就是用队列研究、循证医学的方法评价中医疗效,规范中医的“辨证”。例如冠心病全都归于数种乃至一种证型,并以固定的方药施治,再以随机、双盲、对照的方法判断疗效。多数学者认为这种以病统证,及于方药的治疗及评价体系,有助于中医证的客观化及疗效的可重复性。 这种方法将中医辨“证”的特点纳入到了西医诊“病”的体系之中,简化了中医的思维,易于掌握,方便西医运用中成药,例如治疗心衰用参麦针,治疗发热用清开灵,等等,但同时也失去了中医个体化治疗的优势。中医诊断和治疗的核心环节是证。通过患者的表现,归纳出属于何证,便可制定相应的法、方、药,如药证相符,即可收到预期的效果。否则,即需进一步思考辨证、用药是否正确。成功治疗一例患者后,以后遇到类似的患者就会考虑以相同的理法方药略作调整加以应用,同一类证可以用同一类方,《伤寒论》即为代表,这就是中医疗效的可重复性。 中西医结合可以理解为把中医学理论和西医学理论相联系,各取其优势,做到优势互补,然后应用到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和康复过程中,实现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的目的;为了推广中医药,证明中医药的疗效,对中药进行有效成分研究,即中药的西药化研究,这也是中西医结合的一部分内容。 参考文献: [1]沈自尹.从肾本质研究到证本质研究的思考与实践――中西医结合研究推动了更高层次的中医与西医互补.上海中医药杂志,2005,34(4):47. [2]北京中医学院.中医学基础[M].上海:上海科技出版社,. 猜你喜欢: 1. 中西医结合医学毕业论文范文 2. 大学生医学论文范文 3. 本科医学毕业论文范本 4. 大学医学论文范文

余额宝的法律规范研究论文

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主要类型及其防范措施论文

在学习和工作中,许多人都写过论文吧,论文是对某些学术问题进行研究的手段。你写论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主要类型及其防范措施论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摘要:

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得益于当前网络技术与传统金融的结合,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实现资金的融通、信息中介服务等新型业务模式。本文通过讨论互联网金融当前所面临的风险,进而讨论从若干体系入手针对互联网金融风险进行应对。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

引言:

近几年,得益于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互联网技术的日趋成熟,金融业与互联网慢慢开始融合,并造就了互联网金融这一新兴产物,并逐步发展起来。当前,国内互联网金融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互联网金融生态体系也在逐渐形成。但是,需要关注的是,国内大多数机构对互联网金融风险没有清晰地认识,导致对其评估和监管没有应对措施,其对国家金融体系带来了严重的危害,导致诸多社会不和谐因素。于是,亟待增强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剖析,采取一系列措施对风险加以应对,对于国家金融体系的安全有重要意义,也能促使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本文对互联网金融的表现形式以及面临的风险进行分析,进而为互联网金融风险提出管理意见。

1、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

互联网金融在发展的同时,其所隐含的风险也在逐渐积累,若缺失对风险准确清晰地认知,风险一旦失去控制则会对互联网金融的未来发展带来严重打击,本文拟对互联网金融面临的风险进行分析,为其有效评估和预防提供理论支撑。

、操作风险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消费者处于互联网的世界中,一般消费者的防范心理缺失,加之现在消费者对于流量需求较大,便促使大众网民在有免费热点的时候就会不假思索地连接,有些热点是由不法分子所建立,一旦连接成功,就会有后台监控已经连接的手机,使不法分子对消费者账户肆意妄为,所以,消费者在连接热点时务必当心。

、技术风险

金融业的数字化特征是明显的一个特征,加之互联网金融与现代通信技术相互融合,其所依托的信息技术也比较复杂。首先主要是与技术层面多出状况,开发难度较大,并且开发之后的维护成本较大,维护比较耗费时间,并且技术更新换代较快,若选择了不恰当的方案,则较容易引起开发风险,若互联网金融企业选择了相对陈旧的技术方案,可能会导致业务不通畅,业务成本增加,最终被淘汰;如果出现企业技术支持与客户选择终端无法兼容,便会影响业务的开展和推进。其次,安全对于互联网金融及其重要,互联网金融依靠加密手段确保数据完整和准确,如果技术遭到泄密,便会造成巨大损失。最后,互联网本身是在网络端运行,其自身复杂程度较高,如果遇到病毒侵入事件,可能会致使网络崩溃,严重者会造成体系崩溃;当数据流较大时,系统需要对多单密集的交易数据进行处理,可能会导致服务器过载,导致宕机,影响平台稳定性;在传输数据过程中,一旦数据被窥探,便会影响交易的安全。

、信用风险

信用是互联网金融发展必不可少的驱动因素,如果没有了信用,互联网金融的良性发展将受到极大制约,其信用风险包括违约还有欺诈风险,由于互联网金融属于金融模式的创新,不像传统金融有法律制度的约束和限制,当前缺乏的是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由于缺乏制裁,出现了交底的违约成本,互联网金融违约风险加大,无论是对于互联网金融平台或是其客户,都暗含着较大的违约风险。违约风险在P2P业务中表现尤为明显,对整个行业造成了恶劣影响。金融在传统金融领域时有发生,当然,在互联网金融领域更是屡见不鲜,比如平台内部人员为一己私利采取的欺诈行为,如篡改数据。外部欺诈的行为也屡见不鲜,盗取账号、盗密码的.事情在互联网金融交易中时有发生,不管是内部或者是外部的这些欺诈,都会给互联网金融行业带来一定的冲击,将会产生失信事件和违法犯罪。

、运营风险

互联网金融运营较为复杂,所面临的风险繁多,涉及面广。常见如流动性风险、市场选择的风险、资金平衡的风险、利益协调机制缺失带来的风险。首先提及的是流动性风险,不管是传统金融或是互联网金融,保持适当的流动性都是必须的,但由于监管缺乏,互联网金融企业并不会准备充足的存款准备金,风险资产拨备制度,如果互联网金融企业突发现金流缺乏和短期负债增加,则很大可能会导致流动性风险,之前许多平台跑路的事情,诸多原因就是流动性风险导致的。其次,是由于互联网金融企业和客户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相互作出的选择,由于信息不对称,平台运营方难以对客户资信程度作出判断,另外由于互联网金融平台信息披露机制不完善加上渠道不通畅,客户对于平台的信用缺乏了解,也会加大市场选择的风险。资金平衡风险也常发生于互联网金融企业中,对于互联网金融运营企业来说,和传统金融业一样,既要保证对汇集的资金进行高效产出,也要留存一定量的资金进行资金应急,进而保证资金合理周转变得复杂,由此引发的资金平衡风险则会给企业带来风险。互联网金融企业在业务开展中,为了吸纳投资者存款,互联网金融企业常以较低风险、较高收益承诺来打广告,但在实际操作中总是会有各种意外,导致承诺失效,投资者利益因此受损,与互联网金融企业有业务关联的第三方平台也会出现利益受损,当前尚未形成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极易导致矛盾。

、法律监管风险

互联网金融随着时间的流逝和其自身发展,法律监管的缺乏是阻碍其良性发展的因素之一。法律法规缺失导致的风险,由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时间刚没多久,当前适用于传统金融的法律法规还不足以应对互联网金融这一新事物,互联网金融产业平台验证的制度和方法不够完善,导致监管乏力。主体资格合法性风险,当前我国出台的关于互联网金融的制度和法规还不够完善,导致出台的制度不能有效制约互联网金融的良性发展,以及如何定义互联网金融平台,是否要对其产业内部企业进行牌照制管理,都没有一定的结论,所以,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合法性风险不可以忽视。由于监管缺乏,导致的洗钱等风险,类似淘宝实名认证却依然有假货横行一样,互联网金融平台实名制也依然不能杜绝洗钱等非法行为的出现。

2、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的对策

互联网金融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前提下发展很快,但是如何对互联网金融风险进行评估是当下必须关注的事情,现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帮助促进互联网金融持续健康发展。

、创建互联网金融普识体系

互联网金融到今天这个程度,许多民众已经知道这个事物并已经亲身接触,但是由于缺乏专业知识,随意对互联网金融的本质缺乏必要的认识,进而导致其风险意识弱化,因此,应当加强宣传互联网金融相关知识。互联网金融虽是在互联网上进行,但是它的属性与功能并未改变,和传统金融的业务模式并无多大区别,支付、投资仍是其主体功能,并未跨越现有金融体系的范围,所以,应当最先普及互联网金融的知识给广大民众,让其对互联网金融有个清晰地认识。再者,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认识也有待提高,不管是平台还是平台客户,需谨慎行事,很多投资者一心只想高收益,把自己许多资产投向互联网金融相关平台,几乎没多少人能洞察背后的风险,不懂得投资切忌将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原则,盲目信任一个平台,一方面错失了其他的投资机会,另一方面也将自己的资产回收风险加大。最后,应当提升诚信度,提高平台与客户之间的诚信度,坚持诚信原则,方能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稳中向好。

、构建互联网金融网络安全体系

由于互联网金融是依托于互联网平台产生的事物,具备一定的网络属性,作为其准入门槛之一的技术风险较高,表现在技术选择、技术支持,及其系统的安全性,都有较高的风险,所以,有必要构建互联网金融网络安全体系。无论是设备如硬件、还是软件,或是通信技术等,都需要减少对外国产品的依赖,提高网络安全,再者,增强网络防护,加强网络环境净化,努力保障互联网金融的健康运行机制,优化用户身份认证体系,防止不法分子入侵,进行数字认证识别为交易的双方提供保障。

、建立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体系

信用风险也是所面临的风险之一,尤其是在征信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构建信用风险管理体系迫在眉睫。互联网金融相关企业应增强内控,建立风控机制和团队,从源头上减少风险的发证;另外,提高个人信用,完善国内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将个人信用评级机制引入互联网金融相关企业,促使其发展稳中向好;同时互联网金融企业及平台应当与传统金融机构数据共享,传统金融机构的数据库中有个人征信记录,资源互通,以便更好服务互联网金融平台和客户自身。

、建立并健全互联网技能运营风险管理体系

互联网金融面临最大的风险就是业务运营的风险,当下需要建立健全运营风险管理体系,相关平台和企业应当搜集有效信息,建立机制保证信息相关可靠及时完整,为客户提供信息保障;加强对资金的监管,谨防互联网金融平台滥用客户资金,最后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企业合作方的监管,防止风险波及互联网金融企业,进而给客户带来损失。

、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和法律体系

互联网金融发展快速,导致政策出台的节奏跟不上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速度,当前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导致较多的互联网金融企业走在法律边缘,所以,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和法律体系显得十分迫切。首先对互联网金融行业加强监管,进一步提高行业进入门槛,防止风险过度集中;其次,在现有传统金融法律法规基础上,充分考虑互联网金融发展实际,将互联网金融监管有效纳入其中;最后,切实保护消费者全意,有效维护互联网金融市场秩序,促进互联网金融企业健康发展。

3、结语

作为现代信息技术与传统金融业相互融合的产物,互联网金融在一定程度上成为驱动金融创新的力量。作为新生事物,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呈现出来的问题错综复杂,相关理论研究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要。有关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研究是一项复杂的工程,任重道远,对互联网金融风险进行全面细致,更加合理的评估,才能使互联网金融发展更有保障、更有活力、更有前途。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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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卓武扬,胡阿思,宫兴国,等.我国第三方支付信息安全风险研究[J].西部经济管理论坛,2019(06).

[3]周智祥.浅析互联网金融在企业资金管理中的应用[J].中国商论,2019(22).

[4]董昀,李鑫.中国金融科技思想的发展脉络与前沿动态:文献述评[J].金融经济学研究,2019(05).

[5]余雪扬,孙芳,王伟.后整治时期完善我国P2P网贷行业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研究——一个制度供给视角的分析[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9(12).

[6]罗艾筠,李慧敏.风险防范视域下对股权众筹的法律思考[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9(12).

支付宝对新经济模式的影响论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跟论文打过交道吧,论文一般由题名、作者、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附录等部分组成。写起论文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支付宝对新经济模式的影响论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支付宝对新经济模式的影响论文

摘要: 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网络技术的发展,有力推动了我国电子商务市场的发展。支付宝作为一种方便、快捷和安全的网络支付手段,能够为买卖双方和银行之间提供技术保障和信用担保,有效满足交易双方的信用需求。支付宝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银行服务的部分空白,对新经济模式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本文就关于支付宝对新经济模式发生产生的具体影响进行深入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 支付宝;新经济模式;发展;具体影响

对于网上交易而言,其难点主要就是如何保障网上支付的可靠性和安全性,而支付宝的出现能够有效解决这一问题。一般而言,支付宝既不属于银行,也不属于交易双方,其不仅能够对交易中损失的一方提供等额的赔偿,还能够及时监控交易后的支付情况[1]。支付宝具有自身独特的优势,在电子商务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能够极大影响新经济模式的发展。

1、支付宝概述

1.1支付宝的发展

支付宝作为当前网络支付的主要手段,首先在淘宝网中推出,并于2004年从淘宝网中独立,其在2012年用户已超过8亿,交易峰值达到200亿。支付宝与大多数商家进行合作,其服务的范围涉及较为广泛,包括B2C、航旅机票以及生活理财等方面,能够对电子商务交易中出现的资金安全问题加以解决。

1.2支付宝与网络支付的关系

支付宝作为资金支付平台,其受银行的监管,主要是在安全的网络环境中进行交易,有效保障交易双方的利益,但是其属于相对独立的机构。对于支付宝的模式而言,买家主要是在网络上选购自身满意的商品之后,利用第三方提供的账户,在相应的平台上支付货款[2]。同时第三方通知买家将商品加以发送出去,买家收货后加以验货,合格后通过第三方将货款转发至买家账户中,从而保证交易的顺利完成。而网络支付属于电子支付形式,其是在互联网的基础上借助网上银行系统,确保买卖双方的金融交换,有效实现卖方、金融机构和买方之间的清算、流转和现金支付等。

2、支付宝对新经济模式发展产生的具体影响

2.1支付宝的发展状况

对于支付宝的发展状况而言,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支付宝的影响力不断增强。苏宁易购和网上1号店等均能够进行支付宝的同名登录活动,支付宝用户在这些网站上进行购物时,可通过支付宝账户直接登录,这样既能够促进支付宝优化数量的增加,还能对网站的注册环节加以省略。随着支付宝影响力的增强,其在市场中占据的份额比重日趋增大,并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二是余额宝对银行的冲击作用。对于用户转入资金而言,余额宝的资金收益要明显高于银行,并且其收益率也超过银行的活期存款,能够保证用户随时消费,具有一定的便捷性和灵活性。基于余额宝的优势,其降低了银行的资金业务量,并且因支付宝的快捷操作,大部分银行客户开始将资金转入到支付宝中,影响了银行的业务。

2.2支付宝带来的挑战

首先冲击了传统经营模式。由于支付宝技术的不断发展,电子商务物力和人力等成本越来越低,商品的几个也趋于透明化,极大冲击了传统的经营模式。一般情况下,人们在现实中对产品进行选购时,往往会在网上对产品的信息加以搜索,而网上产品的价格与成本价较为接近,这会使得传统经营者压力增加,降低传统经营模式的盈利[3]。因此传统企业可以积极宣传自身品牌,利用网络营销手段降低成本,将传统经营模式和电子商务模式相结合,从而实现自身的长远发展。其次不利于法律的完善。支付宝作为一种网络支付手段,其主要是借助网络平台实现卖方、中介和卖方之间的资金流通,而在这个过程中网络安全尤为重要。如果hacker入侵了中介平台,将可能泄露客户的相关资料,使得客户产生一定的经济损失,同时账户的盗用也会对个人财产和个人隐私的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因此相关支付平台应积极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对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加以配合,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支付平台用户应设置具有较高安全系数的密码,禁止登陆可能影响支付账户和电脑安全性的网站,不能下载具有威胁性的软件,这样才能有效保障支付账号的安全。虽然我国出台了《电子支付指引》等一系列法规,但是网络支付仍然存有不足,因此我国应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惩涉事人员和涉事hacker。最后减少了市场实际的货币资金。由于支付宝具有安全性和高效性的特点,人们开始通过网络手段进行购物,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电子支付的资金量,减少了现金流通量,降低了基础货币的地位。基于这种现状,国家应颁布和实施新的货币政策,有效防止因基础货币衰减而产生的经济危机。

2.3支付宝推动了新经济模式的发展

支付宝推动了新经济模式的发展,其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了解:一是促进了网络电子银行的发展。支付宝通过与网络实体电子银行进行合作,利用支付宝平台,有效实现支付宝和银行之间的转账,并借助余额宝中的银行接口,积极与网上银行进行资金的交易。支付宝的`使用,能够对银行的结构加以优化,改变银行的服务模式。二是开创了新型的网络支付模式。支付宝能够对交易双方进行全方位记录,从而预防交易中诚信缺失现象的出现,为资金纠纷问题提供有效的参考依据。随着支付宝等额理赔制度的推行,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B2B营销模式在新经济模式中的地位与作用,提升了支付宝的诚信度,促进了电子商务的长远发展。三是有利于电子商务的发展。支付宝具有增值服务功能,能够为用户的支付业务和退款业务提供便利条件,便于交易双方的系统分析和适时查询,提高电子商务的诚信度,促进电子商务的可持续发展。同时支付宝也对网络媒体宣传、网络销售等营销模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综上所述,支付宝的应用虽然极大冲击了传统的经济模式,减弱了其优势,但是其能够开创新型的网络支付模式,促进了网络电子银行和电子商务的良好发展。随着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和完善,电子商务的发展将更为规范化和制度化,有利于实现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拓展阅读: 支付宝支付的调研报告范文

一、支付宝的介绍:

支付宝(alipay),即浙江支付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由阿里巴巴公司于2004年创办。支付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独立第三方支付平台,其致力于为中国电子商务提供“简单、安全、快速”的在线支付解决方案。

支付宝最初作为淘宝网公司为了解决网络交易安全所设的一个功能,该功能为首先使用的“第三方担保交易模式”,由买家将货款打到支付宝账户,由支付宝向卖家通知发货,买家收到商品确认后指令支付宝将货款放于卖家,至此完成一笔网络交易。后来,为顺应市场发展的需要,支付宝于2004年12月独立为浙江支付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支付宝公司从2004年建立开始,始终以“信任”作为产品和服务的核心。不仅从产品上确保用户在线支付的安全,同时让用户通过支付宝在网络间建立起相互的信任,为建立纯净的互联网环境迈出了非常有意义的一大步。

目前除淘宝和阿里巴巴外,支持使用支付宝交易服务的商家已经超过46万家;涵盖了虚拟游戏、数码通讯、商业服务、机票等行业。

二、支付宝的申请过程

一、登录支付宝网站

1、进入支付宝网站,点击"注册"按钮,如果图片有不显示的,请刷新一下。

2、输入注册信息,请按照页面中的要求如实填写,否则会导致您的支付宝账户无法正常使用。注意:支付宝账户分为个人和公司两种类型,请根据自己的需要慎重选择账户类型。公司类型的支付宝账户一定要有公司银行账户与之匹配。

3、正确填写了注册信息后,点击"确认注册",支付宝会自动发送一封激活邮件到您注册时填写的邮箱中。

4、登录邮箱,点击邮件中的激活链接,激活您注册的支付宝账户。

5、激活成功,支付宝注册成功,即可体验网上安全交易的乐趣。

二、登录淘宝网站

1、进入淘宝网()主页后,点击淘宝首页右上角蓝色字体的"免费注册",页面显示新会员注册页面,根据提示填写基本信息,包括:会员名、密码、邮箱等信息,其中*号为必填项目。

2、淘宝激活以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支付宝账户,点击"登录支付宝",激活您注册的支付宝账户。

3、或者登录淘宝的注册邮箱,点击邮件中的激活链接,激活您注册的支付宝账户。

4、点击激活链接,进入支付宝网站页面,输入与注册淘宝账户时设置的登录密码,点击登录。

5、输入注册信息,请按照页面中的要求如实填写,否则会导致您的支付宝账户无法正常使用。

6、点击"保存并立即启用支付宝账户"以后即激活成功。

三、支付宝的购物操作流程:

1、成交以后,买家将款项付给支付宝;卖家这时候拿不到钱的。

2、支付宝会通知卖家:买家已付款,等待卖家发货;

3、卖家发货,并将发货凭证通知支付宝;支付宝会通知买家:卖家已发货,等待买家确认,并将发货凭证号码告诉买家;

4、买家收到货,无误,向支付宝确认收货,并同意支付宝将款项转给卖家。这时候,卖家才能收到货款。

如果买家收不到货,或者货品跟描述不符,他就可以向支付宝申请退款,结束交易。这样,就避免了买家上当的陷阱。

四、支付宝的业务优势

“支付宝卡通”就是将您的支付宝账户与银行卡连通,不需要开通网上银行,就可直接在网上付款,并且享受支付宝提供的“先验货,再付款”的担保服务。一个账户可申请多个支付宝卡通,还可以在支付宝网站上查询银行卡中的余额。支付宝卡通的优势:

1、简单:付款只需1个密码,不需要开通网上银行;

2、安全:账户证书和手机短信实时通知账户资金变动;

3、开店:开通激活后,当天就能在淘宝开店,实现您创业的梦想;

4、方便:单笔付款限额最高达5000元;在支付宝网站随时查询银行卡内余额。

5、实时提现:开通招行卡通,实时提现,随提随到。

6、费用低廉:相对于其他的银行卡,邮政的银行卡都是免年费,免卡费的!对于"多卡族"而言绝对是有吸引力的!右图为邮政与淘宝合作的银行卡!

五、调查总结

通过利用网络资源和各种文献资料开展针对支付宝的使用及业务流程的研究与调查,使我更加深入的对支付宝有了全面的了解。作为国内领先的独立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始终以“信任”作为产品和服务的核心,这样不断以技术的创新带动信用体系完善的理念和价值观,不仅从产品上确保用户在线支付的安全,同时让用户通过支付宝在网络间建立起相互的信任,为建立纯净的互联网环境迈出了非常有意义的一大步。

可以这么说,支付宝交易是互联网发展过程中一个创举,也是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里程碑。

药品广告法律规制的研究论文

1.论我国竞业禁止制度的完善2.论我国服务期制度的完善3.论股权的善意取得4.论公司章程的效力5.论我国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完善6.论我国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完善7.保险法中道德风险防范机制研究8.保险代位求偿权适用范围探讨9.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中"第三者"认定问题研究10.论我国破产撤销权制度的立法完善11.论我国破产财产清偿制度的完善12.论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的建立13.论我国破产重整制度的完善14.论消费者网购的权益保障15.消费者撤回权制度研究16.以附属商行为视角论自助寄存的法律性质17.论我国劳务派遣制度的完善18.论商标的合理使用19.营业转让中债务承担问题研究(本回答来源于学术堂)

中文的你先看看1 张巨平;简析广告在品牌形象塑造中的作用[J];理论月刊;2003年04期 2 江智强,郭伟;论品牌延伸效果的评估方法[J];商业研究;2001年08期 3 江智强;USP理论的效能性及其发挥条件探讨[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01期 4 曹明福;广告定位的基本策略[J];商业研究;2002年01期 5 于春荣;企业广告行为的经济分析[J];长春大学学报;2001年06期 6 余世仁,王喜录,张雷,张理平;论虚假广告的防治[J];重庆工学院学报;1998年04期 7 陈尚荣;CS工程实施初探[J];淮北煤师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01期 8 王昕宇,李红超;论广告定位策略[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02期 9 陈晓燕;;文化语境影响下的广告语言选择[J];怀化学院学报;2006年06期 10 魏新生;浅议广告宣传在旅游产品促销中的作用[J];开封大学学报;2002年02期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王亚宜;浅议高校广告[D];四川大学;2007年 2 易嘉骢;广告语言的失范及其应对策略[D];华中师范大学;2007年 3 张芳;广告传播效果评估模型及其应用研究[D];四川大学;2007年 4 郝媛媛;汉语会话型广告语篇分析[D];广州大学;2007年 5 刘慧;英文广告语言特征研究[D];西南师范大学;2000年 6 周楠;监狱报与社会生活类综合报纸的比较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02年 7 曾辉;因特网在线广告的互动性研究[D];西南交通大学;2002年 8 贾生华;石家庄市华新制药厂IMC实施策略[D];南京理工大学;2002年 9 陶玮;广告语言的文化差异和翻译艺术[D];河北师范大学;2003年 10 杨青;试论我国广告传播的负面效应[D];广西大学;2004年 【相似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丁允朋;;谈谈现代广告战略问题[J];国际商务研究;1983年01期 2 赵育冀;现代广告战略问题的探讨[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5年04期 3 菊开;广告模式的选择[J];管理科学文摘;1994年10期 4 潘家驹,吴临轩;春都集团广告战略面面观(之一)[J];领导科学;1995年09期 5 潘家驹,吴临轩;春都集团广告战略面面观(之三)[J];领导科学;1995年11期 6 文华,红芹;广告战略与名牌意识[J];广西质量监督导报;1996年02期 7 吕龙德;广告战略在企业竞争中成功适用的初步研究[J];热带农业工程;1996年02期 8 白苹;;运筹广告——钟健夫[J];电脑采购周刊;1997年45期 9 黄丽慧;创立名牌的广告战略[J];技术经济;1998年03期 10 牧原;;撒“胡椒面”:企业家真懂广告吗?——戏说广告战略游戏规则[J];广告大观(综合版);1998年07期 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2条 1 陈广寿;;实施战略创新营造品牌优势[A];广西老社会科学工作者协会学术研讨会论文选辑(2002—2004)[C];2002年 2 李家声;孙昆;;大力实施商标广告战略,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黑河市实施农产品商标广告战略情况的调查及思考[A];中国流通业与新农村建设理论研讨会论文集[C];2006年 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记者 宗春霞;定向广告 为网民“量体裁衣”[N];财经时报;2000年 2 本报记者 李红阳;买商网挑战传统采购模式[N];中国贸易报;2000年 3 郭建义;名人广告也应守法[N];福建工商时报;2000年 4 郭建义;给名人广告戴上法律“紧箍咒”[N];法制日报;2000年 5 宋养琰 刘肖;透析广告战略[N];厂长经理日报;2000年 6 黄升民;省级电视台:另类品牌分析[N];中国质量报;2001年 7 曾平;“万宝路”的广告魅力[N];厂长经理日报;2001年 8 王山蒙 赵廷凯 唐月绥 姜立平;谈如何做好广告策划[N];内蒙古日报(汉);2001年 9 郭怀玉;优化西安投资环境[N];西安日报;2001年 10 南京大学信息系 侯颖锋;其实你不懂我的心[N];中国经营报;2001年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8条 1 张华吉;药品广告效益研究[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3年 2 陈旭辉;房地产广告效果测评研究[D];天津财经学院;2004年 3 李聪;中美电视广告中幽默元素运用的比较 [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4年 4 王晶;试比较中美女性杂志广告中的女性形象[D];重庆大学;2005年 5 熊蕾;跨文化广告的符号学研究[D];武汉大学;2005年 6 曾媛媛;在华美国跨国公司电视广告的文化价值观分析[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6年 7 高宇先;户外广告媒体的分众传播特性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06年 8 范象新;我国药品广告现存问题及改进策略研究[D];沈阳药科大学;2005年

在药品广告中如何使用名称问题,请参考《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国家工商总局局令第27号)。 法律依据: 《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四条处方药可以在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发布广告,但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不得以赠送医学、药学专业刊物等形式向公众发布处方药广告。第五条处方药名称与该药品的商标、生产企业字号相同的,不得使用该商标、企业字号在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以外的媒介变相发布广告。不得以处方药名称或者以处方药名称注册的商标以及企业字号为各种活动冠名。第六条药品广告内容涉及药品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药理作用等内容的宣传,应当以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为准,不得进行扩大或者恶意隐瞒的宣传,不得含有说明书以外的理论、观点等内容。第七条药品广告中必须标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忠告语、药品广告批准文号、药品生产批准文号;以非处方药商品名称为各种活动冠名的,可以只发布药品商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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