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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启示或者说结论,是毕业论文“起承转合”的最后一个部分,是个“合”字,也就是说,它跟毕业论文中的文献综述是相互呼应的,整篇论文的结构应该是“总-分-总”或者递进与分总相结合的方式,因此,要把“合”字作为写作结论和启示的原则。但是,毕业论文也是分为不同层次和阶段的,本硕博学位毕业论文写结论和启示的时候,三种方式是全然不同的,这必须按照三种不同层次来逐一说明。其一本科毕业论文的结论与启示。本科论文的篇幅一般小于2万字,而结论与启示部分基本写作也仅占一千字到三千字不到的篇幅,本科毕业论文的结论和目的,目的在于简要归纳你在这篇论文当中得出了什么与前人不一样的结果,也就是对照和归纳,说明自己的贡献,以及对后人继续研究的意义和延伸。这个地方的原则是”合于结构“,你可以官话套话也好,但是必须与你前文的经验分析得到的结论是相合的,相互继承的观念。其二硕士毕业论文的结论和启示。硕士毕业论文一般在三万到七万不等,这个结论启示部分可能要有专门的六千字到数万字来归纳,那它的重点就在于“合于主题”,这就需要你必须从本科阶段的认识更进一步,不仅促进整个论文框架和结构的完整性,同时,必须进一步突出主题,突出对主题的再反思,而不能仅停留于结论的表面。在这里必须叩问,我在研究中到底得到了什么深刻的感受,到底如何有别于我以前的认识,或者如何有别于自己在刚接触时受到别人给这个主题所形成的刻板印象,学会这么问问题,这个结论启示写作基本就成了。第三博士毕业论文的结论和启示。对于硕士来说理解博士的结论方式是非常有意义的,因为他可以帮你更进一步地写作结论。博士阶段的核心方式是“合于概念”,因为越是到论文的创作的后期,越要“以小见大”,越要学会“小题大做”,这个时候,从某个概念出发写作一个主题成为其必要的且必然的一种学术能力。而“合于概念”正是在这里探索第三问,我主题之中的概念组合是否合理,我这里想要突出的某个词的内涵是否与前人不同,颠覆的是否合理,是否应该进一步明确,这样的明确能给学界带来什么价值?“合于概念”就是帮助我们返璞归真,凝聚关注点,把小问题做强做严谨。
议论文的基本结构为议论文有三要素,一是论点,二是论据。三是论证。论点的位置一般应在文题或是在文章开头。论据就是用证明论点的材料,有事实论据和理论论据两种。论据必须具有典型性,最好还要具有新颖性,可以是名言,警句,俗话谚语,定理公式等。论据要精确,和论点有必然联系,能证明论点的论证就是论证,使用论据证明论点的过程。
其实议论文是非常好写的文体。 只要把握住论点,论据和论证三点就可以了。1 、论点 。 一定要明确。可以开门见山,也可以欲抑先扬,论点是议论文的中心,可以说整篇议论文就是为了论点而存在而结构的。2、论据。论据一定 要是可信的有依据的,并且可以支持你的论点。不一定要多么经典的例子,但必须符合逻辑。是所谓证据。3、论证。好的论证可以让一篇议论文分外出彩。方法有很多,或直面论点或反面论证。初学者一般只需要掌握正面论证和反面论证就可以了。4、议论文的结构一定要明晰。就好比作者的思路一样,只有自己先明确了各个方面之后才能讲给别人,并说服他们。平时多看报纸 尤其是有评论的文章,读多了自然就会论证了。 报纸是很好的学习道具。 希望lz好好努力,议论文并不难。总结一句话 论点明确,论据科学,论证合理。 希望lz多读多看,积累到一定程度,作文就会水到渠成。
可以写总体的发展方向、未来可能的方向、存在的不足(研究方法、跨文化研究等)以及如何改进、、、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大学结课论文怎么写基本结构,这个写论文的基本结构都是一样的,不过也比较复杂,可以去网上找找
一、英语论文的标题一篇较长的英语论文(如英语毕业论文)一般都需要标题页,其书写格式如下:第一行标题与打印纸顶端的距离约为打印纸全长的三分之一,与下行(通常为by,居中)的距离则为5cm,第三、第四行分别为作者姓名及日期(均居中)。如果该篇英语论文是学生针对某门课程而写,则在作者姓名与日期之间还需分别打上教师学衔及其姓名(如:D/PCPrager)及本门课程的编号或名称(如:English734或BritishNovel)。打印时,如无特殊要求,每一行均需doublespace,即隔行打印,行距约为6cm(论文其他部分行距同此)。就学生而言,如果英语论文篇幅较短,亦可不做标题页(及提纲页),而将标题页的内容打在正文第一页的左上方。第一行为作者姓名,与打印纸顶端距离约为5cm,以下各行依次为教师学衔和姓、课程编号(或名称)及日期;各行左边上下对齐,并留出5cm左右的页边空白(下同)。接下来便是论文标题及正文(日期与标题之间及标题与正文第一行之间只需隔行打印,不必留出更多空白)。二、英语论文提纲英语论文提纲页包括论题句及提纲本身,其规范格式如下:先在第一行(与打印纸顶端的距离仍为5cm左右)的始端打上Thesis一词及冒号,空一格后再打论题句,回行时左边须与论题句的第一个字母上下对齐。主要纲目以大写罗马数字标出,次要纲目则依次用大写英文字母、阿拉伯数字和小写英文字母标出。各数字或字母后均为一句点,空出一格后再打该项内容的第一个字母;处于同一等级的纲目,其上下行左边必须对齐。需要注意的是,同等重要的纲目必须是两个以上,即:有Ⅰ应有Ⅱ,有A应有B,以此类推。如果英文论文提纲较长,需两页纸,则第二页须在右上角用小写罗马数字标出页码,即ii(第一页无需标页码)。三、英语论文正文有标题页和提纲页的英语论文,其正文第一页的规范格式为:论文标题居中,其位置距打印纸顶端约5cm,距正文第一行约5cm。段首字母须缩进五格,即从第六格打起。正文第一页不必标页码(但应计算其页数),自第二页起,必须在每页的右上角(即空出第一行,在其后部)打上论文作者的姓,空一格后再用阿拉伯数字标出页码;阿拉伯数字(或其最后一位)应为该行的最后一个空格。在打印正文时尚需注意标点符号的打印格式,即:句末号(句号、问号及感叹号)后应空两格,其他标点符号后则空一格。四、英语论文的文中引述正确引用作品原文或专家、学者的论述是写好英语论文的重要环节;既要注意引述与论文的有机统一,即其逻辑性,又要注意引述格式(即英语论文参考文献)的规范性。引述别人的观点,可以直接引用,也可以间接引用。无论采用何种方式,论文作者必须注明所引文字的作者和出处。目前美国学术界通行的做法是在引文后以圆括弧形式注明引文作者及出处。
论文就是用来进行科学研究和描述科研成果的文章,简称之为论文。它既是探讨问题进行科学研究的一种手段,又是描述科研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它包括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学位论文、科技论文、成果论文等,总称为论文。[编辑本段]论文格式 1、论文格式的论文题目:(下附署名)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 [1]2、论文格式的目录 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 3、论文格式的内容提要: 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 4、论文格式的关键词或主题词 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计算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 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分析,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参见《汉语主题词表》和《世界汉语主题词表》)。 5、论文格式的论文正文: (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 〈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提出问题-论点; 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 解决问题-论证方法与步骤; 结论。 6、论文格式的参考文献 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研究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 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 英文: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 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 (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 (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文献综述是信息分析的重要成果。信息分析又称为情报研究、情报调研、情报分析与综合等。它是指“情报工作者根据社会和用户的需要,围绕某一课题,有目的地搜集和占有资料,并通过整理、评价和筛选,运用分析、综合等手段,对有关的信息进行系统地概括的一种科学思维活动和再创造的活动”。在信息分析的过程中,将产生题录、索引、文摘、提要等一系列信息品。文献综述一定要包括以下三个部分:引言:包括撰写文献综述的原因、意义、文献的范围、正文的标题及基本内容提要;正文:是文献综述的主要内容,包括某一课题研究的历史 (寻求研究问题的发展历程)、现状、基本内容 (寻求认识的进步), 研究方法的分析(寻求研究方法的借鉴),已解决的问题和尚存的问题,重点、详尽地阐述对当前的影响及发展趋势,这样不但可以使研究者确定研究方向,而且便于他人了解该课题研究的起点和切入点,是在他人研究的基础上有所创新。结论:文献研究的结论,概括指出自己对该课题的研究意见,存在的不同意见和有待解决的问题等。
论文主要内容:一、论文的标题部分标题就是题目或题名,标题需要以最恰当、最简明的词语反映论文中重要的特定内容逻辑组合,论文题目非常重要,必须用心斟酌选定。二、论文的摘要 论文一般应有摘要,它是论文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摘要应该包含以下内容: 1、从事这一研究的目的和重要性 2、研究的主要内容3、完成了哪些工作4、获得的基本结论和研究成果,突出论文的新见解 5、结构或结果的意义三、论文关键词关键词属于主题词中的一类,主题词除关键词外,还包含有单元词、标题词和叙词。关键词是标识文献的主题内容,单未经规范处理的主题词。四、引言又称为前言,属于正片论文的引论部分。写作内容包括:1、研究的理由2、研究目的3、背景4、前人的工作和知识空白5、作用和意义五、正文部分论文的主题,占据论文大部分篇幅。论文所体现的创造性成果或新的研究结果,都将在这一部分得到充分的反映,要求这部分内容一定要充实,论据充分可靠,论证有利,主题明确。 六、参考文献参考文献是文章在研究过程和论文撰写是所参考过的有关文献的目录,参考文献的完整标注是对原作者的尊重。不只在格式上有具体要求,在数量、种类、年份等方面又有相关要求。
合同的相对性及其突破引言: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或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法》第121条确定了合同相对性的归责原则,这里的合同相对性,又称合同关系的相对性,是合同关系不同于其他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特征之一。传统的合同相对性理论认为,合同仅于缔约人之间发生效力,对合同外第三人不发生效力;合同缔约人不得以合同约定涉及第三人利益的事项,任何一方缔约人不与第三人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否则合同无效。然而,随着现代市场经济高速发展,商业贸易空前繁荣,严格恪守合同相对性原则越来越难以满足平衡社会利益,体现司法公正,社会经济生活对合同的社会功能提出了新的要求。[1]为了适应现实的需要,提高社会经济运行的效率,各国都在一定程度上扩张了合同的效力范围,表现在立法和司法上,受合同效力影响的第三人范围越来越宽,合同相对性原则也逐渐受到了冲击,出现了许多合同相对性的例外情况,有学者将其称为“合同相对性的突破”,本文将从合同相对性的历史演进和突破表现对其略作探讨关键词:合同 相对性 突破正文:一、合同相对性的历史演进 合同相对性原则,在学理上没有一个统一的解释,目前比较权威的解释是以王利明先生给的定义:合同相对性是指合同主要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拘束力,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基于合同向对方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而不能向与其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也不能擅自为第三人设定合同上的义务,合同债权也主要受合同法的保护。在大陆法系中,合同相对性源至罗马法的“债的相对性”理论,认为债是当事人一方请求他方为给付行为的法律关系,债权是只能对特定人产生效力的请求权。这种由特定权利人向特定义务人请求为或不为特定行为的特性,就是“债的相对性”。而合同是债的形式之一,因此,具体到合同的效力范围上,这种相对性原则的主要含义是:合同仅于缔约人之间发生效力,对合同外第三人不发生效力;合同缔约人不得以合同约定涉及第三人利益的事项,任何一方缔约人不与第三人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否则合同无效。这一规则对现代大陆法系的债法产生了很大影响,理论上,都将其视为债权自身性质所决定的一种当然原则。二、合同相对性的突破表现:合同相对性确立以后,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为了更好地保护债权人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现代大陆法系国家的合同立法对合同相对性规则已有所突破,合同相对性理论也同时得到发展和完善。 (一)第三人侵害债权 所谓第三人侵害债权一般是指合同外的第三人明知合同债权的存在,仍然故意以损害他人债权为目的,实施某种侵权行为,致使债权人的债权部分或全部不能实现并致债权人损害的行为。侵害债权的情况在实务中时有发生,但我国现行法律没有确立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经济活动日益密切,民事行为之间的关联性不断增大,各种权利相互冲突、相互影响的机率也随之增多,如果债权受到第三人的侵害,仅仅因为债权是相对权而不赋予债权人基于侵权法上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则债权人的利益将很难得到保障,明显违背了有侵害必然有救济的法理。但是,第三人侵害债权的范围应该严格受到控制,侵害债权应同时具备以下要件:第一,第三人侵害的必须是合法债权。如果是不合法债权,即使侵害了,也不用承担责任,因为非法债权不受法律保护。第二,第三人实施的侵权行为具有违法性,并致使合同债务不能履行。如果第三人的行为是合法的,即使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也不构成第三人侵害债权,而是要承担其他的刑事责任。相应的,合同不能履行并非是第三人的非法行为所致,也不构成第三人侵害债权。所以说,必须是第三人的非法行为和合同不能履行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才构成第三人侵害债权。 (二)债权保全制度。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一些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或隐匿转移财产、或低价转让乃至无偿赠与财产,或怠于行使自己的债权乃至放弃自己的债权,这些行为均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但按照传统的合同相对性原则,由于债权人不能将自己的意志渗透到债务人与第三人的合同行为中,影响债务人与第三人的“契约自由”,因此其对此是束手无策的。这种利益上的失衡,必将导致整个合同领域交易安全的丧失,于是,为了在债务人的意思自治和债权人的期待利益间找到一个平衡点,维护诚信原则,便自然地产生了债的保全制度。此制度的基本原理在于,赋予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相关第三人享有一定的权利一—代位权和撤消权。其中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权利并危及债权时,债权人得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该权利,请求第三人履行义务。撤消权则是指债务人为逃避债务将自身财产无偿赠与或以不当低价转让给第三人时,债权人得向法院申请撤消,宣告行为无效。 (三)“租赁权的物权化” 我国《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出租方将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租赁合同对新的所有权方继续有效。这是民法理论上的“买卖不破租赁”规则,使得依据租赁合同产生的租赁权(债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物权的效力。根据债的相对性,租赁合同应只对出租人和承租人有效,当第三人买受租赁标的成为不动产所有人时,买受人非租赁合同的缔约人,故不应受合同约束,得随时取回租赁标的物。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城市扩张、房荒问题的出现,各国为解决社会矛盾,多设定“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规定,即出租人将租赁标的物让于第三人时,原租赁合同对受让人继续有效。最初《德国民法典》第571条规定“买卖不破租赁”规则适用于土地租赁,后扩及一切不动产。(四)附保护第三人作用的合同 “附保护第三人作用的制度”的意思是指特殊关系的第三人因债务人债的履行而受到损害时,不但可以向债务人主张侵权责任,而且可突破债的相对性,要求债务人承担合同上的责任,以更好地保护其利益,此种请求权的基础建立在基于诚信原则而发生的保护、照顾等合同附随义务之上。也就是说,债务人所负的合同上的义务,不但指向债权人,而且指向与债权人有特殊关系的第三人。这是德国判例与学说创立了“附保护第三人作用之契约”制度,以加强保护与债权人具有特殊关系第三人的利益。该制度虽加强了对第三人的保护,但也有加重债务人责任之虞,故第三人的范围应严格限制,通说认为第三人包括亲属、劳工、雇佣、租赁等具有人格法上特质之关系负有保护、照顾义务的人”。因而,我们可以看出,“附保护第三人作用的制度”只是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原则。 (五)债权不可侵性理论的建立。 依传统理论,物权是可对标的物直接支配的绝对权,可以对任何第三人主张权利,并得排除任何第三人对物权的妨害;债权是仅得向特定当事人请求给付的相对权,不能向第三人主张权利,也就没有排除他人干涉的效力。为了保护债权免受不法行为的侵害,有必要进一步建立新的权利理论,[3]故学者主张承认债权的不可侵性。英国1853年判决Lumley V Gye案,创立了第三人侵害债权的先河。该案原告Lumley与某演员订有在原告剧院演出数月的合同,并规定该演员不得去其他剧院演出。被告Gye明知此合同存在,仍诱使该演员违反合同。法院判决认为被告Gye侵害合同关系乃不法行为,应向原告Lumley承担责任。此后,该判例所创立的第三人不法侵害债权理论为多国接受。不法侵害债权,指第三人故意损害他人债权为目的,妨害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行为。[4]根据债权不可侵理论,不法侵害债权的行为发生后,债权人得以债权为由提起损害赔偿之诉,追究第三人的责任,这使债的效力得到扩张,及于一切侵害债权的第三人。这也是对合同相对性的重大突破。(六)关于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是指订约人并非为自己而是为他人设定权利的合同。此种合同的法律特征为:(1)第三人不是订约当事人,他不必在合同上签字,也不需要通过代理人参与缔约。(2)该合同只能给第三人设定权利,而不得为其设定义务。(3)该合同的订立,事先无须通知或者征得第三人的同意。第三人利益合同属于利他合同一种,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第三人和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其承担责任。正是由于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将对第三人发生效力,所以,此类合同是合同相对性的例外。 (七)代为清偿 代为清偿,又称清偿代位,是指与债的履行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而在其清偿范围内取得债权人权利的制度。第三人的代为清偿行为,可基于法律的规定,也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但不管出于何种原因,代为清偿都突破了债的相对性原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第三人履行了依债的相对性只能由特定债务人履行的债务,突破了债务履行主体相对性的限制;(2)第三人在代为清偿后,于其清偿范围内,取得债权人的地位和权利,对债务人享有求偿权,突破了债权请求主体相对性的限制。当然,以代为清偿的方式突破债的相对性,并非可以任意为之,它须满足一定的条件:(1)必须依债的性质可由第三人清偿;(2)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不得由第三人清偿的特别约定;(3)代为清偿不违背公序良俗,不损害债权人债务人利益。 (八)披露制度的确认。 我国《合同法》第403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披露制度的确立也是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一种突破。 此外,代理、保险、信托作为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的特例逐渐脱离合同相对性的约束,成为各自独立的制度;同时,债的转让也被视作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三、突破合同相对性的本质综上所述,虽然突破合同相对性的情形多种多样,然而从根本上讲就是合同效力是否在特定情况下及于第三人的问题,主要涵盖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合同主体涉及第三人。合同主体的相对性,是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而在债权物权化的情形中,第三人可以租赁权对抗房屋买受人。又如在“附保护第三人作用的契约”中,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合同责任,而许多国家则直接赋予了消费者直接起诉生产者的诉权。 其次,合同权利义务涉及第三人。合同内容的相对性,是指除法律、合同另有规定以外,只有合同当事人才能享有某个合同所规定的权利,承担合同规定的义务,除合同当事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在为第三人利益合同中,当事人双方可约定向第三人利益为给付,或经第三人同意为其设定给付义务;在债权保全中,合同权利与义务同样对第三人产生了约束力;债权的转让则将合同权利或义务直接涉及第三人。 第三,合同责任涉及第三人。合同义务的相对性必然决定合同责任的相对性,是指违约责任只能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关系以外的人不负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也不对其承担违约责任。从这一点上看,上述突破情形只有“附保护第三人作用的契约”突破了合同责任的相对性,使生产者对消费者直接承担违约责任。各国多通过严格区分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来解决合同相对性所面临的困难,如产品责任制度、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然而,合同相对性规则并不是绝对地排斥第三人的责任。如在保证合同中,当被保证的债务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债权人可以直接请求保证人履行合同或承担违约责任。再如,债务转让合同中,由第三人取代债务人成为合同关系的主体,新债务人将承担全部债务。可以认为只有当第三人自愿承担合同义务成为合同当事人,才负违约责任。 史尚宽先生曾言:由个人自觉,及于社会自觉,契约之意义及价值,渐自社会立场加以重估。[3] 因而,法律应该确立以合同相对性原则主体,同时,承认合同相对性的突破,更加充分、完善的保护财产的流转。而确立这种模式的意义:一方面,加强债权的保护,扩张了债的效力,承认债的发生、履行方式的多样性,促进了合同的有效履行,提高了民事交易效率,有利于社会财富增长和社会进步;另一方面,在债的关系与社会其他关系的互动层面上,由极端地强调合同自由、尊崇意思自治不受干预,转变为兼顾社会公正,更加注重合同当事人与第三人利益、社会利益的合理平衡。我国《合同法》对第三人利益合同没有专门做出规定,合同法作为规范合同关系的一般法,理应对第三人利益合同做出具体规定,所以,从世界各国和地区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的发展分析,以及从我国的实际需要出发,我国立法确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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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PPT封面应该有:毕设题目、答辩人、指导教师以及答辩日期; 2、其次,需要有一个目录页来清楚的阐述本次答辩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3、接下来,就到了答辩的主要内容了,第一块应该介绍课题的研究背景与意义; 4、之后,是对于研究内容的理论基础做一个介绍,这一部分简略清晰即可; 5、重头戏自然是自己的研究内容,这一部分最好可以让不太了解相关方面的老师们也能听出个大概,知道到底都做出了哪些工作,研究成果有哪些,研究成果究竟怎么样; 6、如果以上觉得麻烦,推荐你找哪种专门帮忙代做的人,我以前有找过优易做这个团队帮忙,播出来的效果还可以吧! 7、最后,是对工作的一个总结和展望。 8、结束要感谢一下各位老师的指导与支持。
综述是对某一专题、某一领域的历史背景、前人工作、争论焦点、研究现状与发展前景等方面,以作者自己的观点写成的严谨而系统的评论性、资料性科技论文。综述反映出某一专题、某一领域在一定时期内的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可以把该专题、该领域及其分支学科的最新进展、新发现、新趋势、新水平、新原理和新技术比较全面地介绍给读者,使读者尤其从事该专题、该领域研究工作的读者获益匪浅。综述要写出主题(某一专题、某一领域)的详细情报资料,不仅要指出发展背景和工作意义,而且还应有作者的评论性意见,指出研究成败的原因;不仅要指出目前研究的热点和争论焦点,而且还应指出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研究的处女领域:不仅要介绍主题的研究动态与最新进展,而且还应在评述的基础上,预测发展趋势和应用前景。1。前言:主要叙述综述的目的和作用,概述主题的有关概念和定义,简述所选择主题的历史背景、发展过程、现状、争论焦点、应用价值和实践意义,同时还可限定综述的范围.使读者对综述的主题有一个初步的印象。3.总结部分:根据主体部分的论述,提出几条语言简明、含义确切的意见和建议;或对主体部分的主要内容作出扼要的概括,并提出作者自己的见解,表明作者赞成什么,反对什么。
论文的基本框架,就是指你写这个文章的路线,简单的说,就是目录啦。而基本结构和基本框架大致是一个意思。要是怎么安排的话,就需要多搜集一下资料了。然后根据资料来完成了。望采纳。
议论文是对某个问题或某件事进行分析、评论,表明自己的观点、立场、态度、看法和主张的一种文体。议论文有三要素,即论点、论据和论证。一般的结构是: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高中议论文怎样写的大气磅礴?技巧一:作文成绩看字迹,得分要素是第一任何形式的作文考试,阅卷老师打分时,第一眼,看的是字迹。因此,写作文必须要把字写好。记住,考作文考的是内容,而不是书法,切忌字迹潦草。技巧二:考试作文五六段,干净整洁看卷面考试作文中,要注意及时分段,三四个段落显得少了,八九个段落,显得琐碎了些。除非有特殊情况,段落以五六个为好。此外,卷面一定要整洁,不要涂改得乱七八糟。我的看法是,考试作文每段最好别超过5行,顶多是5行半。切忌一段都八九行。一旦给阅卷老师视觉上的疲劳,影响他的心理,分数就受影响。技巧三:色彩对比也关键,建议用笔选择蓝考试作文的卷子上,都是用黑颜色印刷的方格。建议学生用不浅不深、笔画不粗不细的蓝色中性笔写作文。这样的作文写出来,与黑色的方格形成一定的视觉对比,在视觉上有眼前一亮的感觉,分数上可能就会占便宜。写作文的时候,建议占方格下面或者左下面的四分之三,这样,显得卷面美观。技巧四:开头结尾要简练,最好首尾两行半除了忌八九行的行文外,“大头作文”也要不得。建议考生在写作文的时候,开头结尾占两行半,顶多不能超过三行半。视觉会有瞬间的疲劳,也会影响阅卷老师的情绪。技巧五:动笔之前要拟题,漂亮标题如美女考试作文中,一般都是由考生自己来拟定题目,题目不宜太长和太短。拟题的办法有 2个,一是你去百度上搜索一下作文拟题目,可以找到作文老师讲述的类似技巧。二是考生家长或考生,赶紧去翻阅最近一年的读者和青年文摘的合订本,根据题材,选择几十个比较精彩的标题,背下来,考试的时候可能依葫芦画瓢地就能采用到。技巧六:作文首尾要打眼,丰富多彩出亮点考试作文的开头方法很多:六要素开头法、题记开头法、悬念开头法、引名句开头法、排比句开头法、拟人式开头法、设问式开头法、对偶式开头法、博喻加对仗开头法、合用修辞开头法、巧述典故开头法、解题式开头法、名人问答开头法、诗文引用开头法。至少,你看到作文的时候,脑子里会闪现出上述前七八个开头方法。结尾也很重要。一般来说,结尾是总结全文。如果是记叙文,要注意抒情。如果是议论文,则要注意归纳。无论如何,最好要扣准标题。怎么扣呢?如果你实在拿不准,就在结尾段的第一句,把题目说一下,然后归纳全文观点就是了。技巧七:动笔之前不要慌,想了题目列提纲在具体操作的时候,列提纲很关键。譬如,写记叙文要设计好开头结尾,同时要把你叙述的事情分成几个层次,一个层次是一段,中间如果能设置好一个过渡句或过渡段更好。列提纲的时候,一定要把开头结尾写详细些,中间各段,穿插哪些精彩的话语或名言俗语、诗词典故,要写准。一个合格的学生,列提纲,大约5分钟到8分钟。时间要掌握好,提纲就要简练些。技巧八:想好主题和文体,非驴非马不可取写作文,要么是记叙文,要么是议论文。一般来说,多是“总—分—总”结构。记叙文的结尾要注意抒情和总结哲理,议论文最好是“1—3—1”或者“1—4—1”结构,中间的3或4,是分层解题。当然也可以灵活采用夹叙夹议的手法。但是注意,千万别议论文说了那么多事例却不归纳主题,记叙文忘记说事却议论过多。因此,写考试作文,事先要想好了。技巧九:适当克隆和“抄袭”,考前备料攒信息考试前,建议考生翻阅大量的范文,积累一些考试作文的结构。可以把写作的梗概和套路归纳出来,可以分别背个三五句。譬如,前年有奥运,去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还有汶川地震的感人事迹等,都可以做考试作文的题材。此外也有一些不太规范的方法,譬如别家的感人事迹,可以搬到自己家。这在考试的时候要灵活慎重运用。技巧十:篇幅争取要写满,多写一点是一点一般来说,中考高考作文要求都不低于600—800字。如果要求是600字左右,那就顶多写到700字。争取合理安排卷面,把给的卷面写满到95%左右。譬如中考作文不低于600字,试卷给的卷面多是800字左右,那么,你争取写到780字,留下最后一两行。
并列式对照式层进式总分式
产品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略论-----兼谈对新证据规则关于产品侵权责任的理解杭州商学院法学院 蒋林川 谢安华摘要:产品侵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侵权,但长期以来的诉讼实践中,对产品侵权诉讼的举证分配存在很大的争议,其根源就在于对产品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的理解存在着不同的观点。本文根据归责基本理论对产品侵权责任进行分析,认为,我国的产品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是严格责任归责。关键词:产品侵权责任 归责 无过失责任原则 严格责任原则 一、前引产品侵权是一种特殊侵权,产品侵权证明责任分配问题,历来都是学者们争议不止的论题,在实际的庭审过程中,对这一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出台以后,学者对《规定》第4条第6项关于“因缺陷产品置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的规定体现的产品侵权责任的举证问题的把握不尽相同,有观点认为《规定》第4条第6项是对产品质量侵权如何适用举证倒置的规定1,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该条款体现的并非举证倒置。2本文试从对产品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着手来对这一问题作一分析。二、产品侵权责任的概念及构成所谓产品侵权责任,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因产品存在缺陷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和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及其他损失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这里涉及到赔偿义务主体的问题。从我国《民法通则》第122条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对于产品质量纠纷的赔偿义务主体不仅仅只有生产者、销售者,如果是运输者、仓储者造成产品的缺陷,那么运输者、仓储者也应是赔偿义务的主体。但是,应当注意的是,两种赔偿义务主体是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前两者适用产品质量侵权赔偿关系,后两者则是该侵权赔偿责任由生产者、销售者承担以后的另一种求偿关系,这是一种运输者、仓储者与生产者之间的违约责任。对于产品侵权责任来讲,其赔偿义务主体一般为生产者和销售者。因此,“受害人并不直接向仓储者、运输者请求赔偿,而是在销售者、生产者在承担了赔偿责任以后,对产品负有责任的运输者、仓储者有义务赔偿销售者、生产者的损失。”3本文主要的是对侵权关系进行分析。产品侵权是特殊侵权,其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跟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所区别。前文已然说明,根据我国法律,产品侵权责任的赔偿义务有两种,一是生产者,一是销售者。对于这两种赔偿义务主体而言,其对受害者进行赔偿之后,赔偿者就可以适用过错原则再进行责任的追究。那么,对于受害人进行赔偿时所适用的是什么样的归责原则呢? 三、产品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所谓归责,简而言之,即将责任以某种依据为判断标准归属于某主体,或者说,对于某主体来讲,以某种依据为标准,判断其某种责任是否成立、是否存在。从而可以认为,归责的任务是解决责任的依据问题,它并不等同于责任,责任是归责的结果,但归责的结果并不必然就是责任的产生。同时,由于归责解决的是责任的依据问题,也就是在法律价值判断范畴里的责任的“最后界点”问题,因此,归责应从主观意识因素出发,而不是以客观存在的损害事实、违法行为等方面为判识依据。因此,“归责”的定义,应当是:行为人因其行为和对象致人损害的事实发生以后,在法律的价值判断上以某种主观因素作为根据使其承担责任。4归责原则即归责的规则,它是基于一定的归责事由而确定责任成立的法律原则。在我国产品侵权领域,很多学者认为,其所适用的是无过失责任原则,但是,笔者不敢苟同。笔者认为,我国产品侵权责任应该是严格责任原则归责。
你可以以文章内容为例先说明几点,大概内容就是每一部分之间的联系,A段为B段铺垫,C段辅助说明问题,D段提出解决方案什么的。既可以说明逻辑关系,又能表示出你对自己论文的熟悉程度。最后再来个总结,类似如下:总之,各部分相互间有逻辑联系,相互配合,成为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为展开论题服务。使得论文的结构更统一而完整,为更好的表达论文的内容服务。反正我是这么写的,不知道能不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