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专利算侵权的要求:1、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2、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了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3、专利权人因前述行为产生了实际损失;4、其他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申请知识专利的方式:一般由专利所有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经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发给专利证。【法律依据】《专利法》第十八条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第三十四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第三十五条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第三十九条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法律分析:1、意义不同专利公开号指发明专利在初审合格被公开时,专利局提供的编号。专利号指专利完全通过审核授权时,专利局提供的编号。2、处于的时间不同在专利没有授权之前叫专利申请号。授权之后叫专利号。3、组成方式不同专利公开号组成方式为“国别号+分类号+流水号+标识代码”,如CN1340998A。专利公告号区别于专利公开号,最后一位字母是B。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第二十三条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第二十四条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一)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为公共利益目的首次公开的;(二)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三)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四)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专利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在中国以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在后申请以第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就是优先权。专利优先权的目的在于,排除在其他国家抄袭此专利者,有抢先提出申请,取得注册之可能。 依据《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这称之为国际优先权。或者,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这也称之为国内优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条申请人要求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第一次提出申请之日起十六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申请人要求外观设计专利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申请人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专利权入账:对于不同的单位公司,其账务处理是大不相同的。①如果是科研机构,其主业主要的是搞发明创造,或者是引进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以及转化,那么,专利转让的收入应该列为主营收入。②由于高科技公司以及高科技的专利转让,国家都有一些优惠政策,进行减税或者免税,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税务政策进行减免申报。获得的减免额度或先征后返的额度,做收到政府补助处理。③如果不是上述类型的公司或者主业,而获得的专利转让收入,应该列入其他收入。④根据所转让的具体项目,对应当地的具体的税收政策,申报减免或先征后返优惠,其收到的减免额度做政府补助处理对于高科技的优惠政策,每个省市的具体税款,除了执行国家总局的统一规定之外,有好多自主规定,需要自己对应掌握。
专利申请的费用 一.申请费 发明:900元 ,印刷费50元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500元 申请附加费:权利要求附加费从第11项起每项增收 150元 说明书附加费从第31页起每页增收 50元 从第301页起每页增收 100元 二.发明实质审查费:2500元 三.专利登记、印刷、印花费 发明:255元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205元 四.年费(元) 发明: 1-3年 900元 4-6年1200元 7-9年2000元 10-12年4000元 13-15年6000元 16-20年 8000元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1-3年600元 4-5年900元 6-8年1200元 9-10年2000元 五.其他费用: 如著录项目变更费、优先权要求费、发明专利维持费等详见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七十五号公告。 费用可以直接向专利局(包括各代办处)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或者以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其他方式缴纳。各代办处的收费范围另行规定。 专利费用减缓 受理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 受理条件:个人收入过低、事业单位科研经费不足及企业亏损者。 提交文件:写明减缓理由的费用减缓请求书;法人请求费用减缓的,需同时提交由上级主管部门开具的费用减缓证明。 减缓比例: (1)个人请求减缓申请费(印刷费、附加费不予减缓)、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含当年)三年内的年费的最高比例不超过85%,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复审费、最高比例不超过80%。 (2)单位或单位与个人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申请减缓申请费(印刷费、附加费不予减缓)、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含当年)三年内的年费的最高比例不超过70%。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复审费、最高比例不超过60%。 (3)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申请不予减缓费用。
象实用新型和外观一般不会被驳回,而发明是要通过实审的,所以驳回的可能行很大。只要是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可的专利代理人,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首先,我们必须定义执照的期限。 一个强制的专利许可证的传统定义是: “授予由政府的一个执照使用专利没有专利持有方的允许”,但是那个简单的定义是在无用旁边,当它下来到创造文件时。 范围知识产权,特别如果它是专利,明白? 执照是否是仅消极禁止,意味专利所有者被拒绝起诉违反的? 或者专利所有者是否必须提供技术和技术支持? 这一个含蓄的执照,例如一份赤裸契约不起诉或者是它一个充分的书面执照,与正常执照期限? 谁得到设置领域使用制约或地理制约? 专利所有者能否为不端行为终止由持牌人? 并且这张名单甚而不进入准许锅炉钢板例如执照的付款的期限,条件,会计,甚至赔偿给授与证书者或持牌人。 Second,一个强制许可证将不可避免地要求某一失察,使它难执行。 失察困难增加,当您强加皇族,并且它增加,如果您强加“技术”和商业秘密调动,或者至少商业技巧,必要把专利商业化。 Third,怎么样在发展管道的未来专利? 某些老病例,显著地1953年通用电器事例,强加了一个强制许可证给未来专利并且已经发的专利。 一方面,这有道理,因为一个强制许可证的价值将蒸发,如果垄断者可能第二天出来与一个新的阻拦的专利。 但是在另一只手,执照在那个领域的未来研究与开发能潜在地通过拿走或至少减少刺激投资危害创新。 !!! (其实这些在网上可以直接查 ,打进英文翻译就行了 不用特意这样的)呵呵
发明专利指的是普通的专利。发明专利是受专利法保护的一种专利。而实用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这是所提出使用的新的技术方案。进步不同。专利在创造审查过程当中,发明专利是具有实质性的特点,而实用型专利实质性和创造性会更高些,还有就是审批程序是不一样的。
评定职称一般对持有专利数没有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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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商号权 所以,专利权只是知识产权的
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归属是如何规定的,职务发明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归属是如何规定的呢?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归属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归属是如何规定的?一、专利权属于谁?1、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破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2、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有合同他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二、署名权属于谁?1、署名权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2、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表明专利标识。3、署名权是一项具有严格人身属性的人身权,不能转让,不能继承,任何单位和个人也无权决定让不具备署名权的人署名。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归属是如何规定的,想要了解更多内容,欢迎拨打八戒知识产权在线客服。八戒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专注:商标、专利、版权、域名等知识产权业务方向。主营业务三大板块:常规知识产权、涉外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交易。互联网+知识产权行业的黑马型企业。
不是“科学发明”,而是“科学发现”不能授予专利。科学发现,是指对自然界中客观存在的未知物质、现象、变化过程及其特性和规律的揭示。科学理论是对自然界认识的总结,是更为广义的发现,它们都属于人们认识的延伸。这些被认识的物质现象、过程、特性和规律不同于改造客观世界技术方案,不是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创造。例如,发现卤化银在光照下有感光特性,这种发现不能被授予专利权,但是根据这种发现制造出的感光胶片以及此感光胶片的制造方法则可以被授予专利权。又如,从自然界找到一种以前未知的以天然形态存在的物质,仅仅是一种发现,不能被授予专利权。应当注意,发明和发现虽有本质不同,但两者关系密切。通常,很多发明是建立在发现的基础之上的,进而发明又促进了发现。发明与发现的这种密切关系在化学物质的“用途发明”上表现最为突出,当发现某种化学物质的特殊性质之后,利用这种性质的“用途发明”则应运而生。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1.新颖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公开发表过、没有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尽管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之前公开,但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出专利申请的,仍然具有新颖性。我国专利法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2.创造性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例如,申请专利的发明解决了人们渴望解决但一直没有解决的技术难题;申请专利的发明克服了技术偏见;申请专利的发明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技术效果;申请专利的发明在商业上获得成功。一项发明专利是否具有创造性,前提是该项发明是否具有新颖性。3.实用性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即不造成环境污染以及能源或者资源的严重浪费,不会损害人体健康。如果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缺乏技术手段,申请专利的技术方案违背自然规律,或利用独一无二自然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方案,则不具有实用性。我国专利法规定:外观设计获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为新颖性和美观性。新颖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与申请日以前已经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与申请日前已在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美观性是指外观设计用在产品上时能使人产生一种美感,增加产品对消费者的吸引力。
专利的授权号:就是专利号,由申请号演变来,现阶段申请号由13位组成,开头四位为年份,紧接着的一位数字是1或2,1代表发明,2代表实用,后面是流水号,最后一位是效验位,专利申请授权后,申请号变成专利号,只是在其前面加上大写字母ZL。公开号和公告号:实际是一回事,发明独有,还未授权仅公开,由9位数字+1位字母组成,最后一位字母为A。授权公告号:发明和实用都有,授权后出现的,发明的话由公开号或公告号演变来,最后一位字母变成B;实用的话,最后一位为U。专利号是在授予专利权时给出的编号,是文献号的一种。文献号是各工业产权局在公布专利文献(包括公开出版和仅提供阅览复制)时编制的序号。专利号特征:(1)排他性,意思很简单,即是指在一定时间(专利权有效期内)和区域(法律管辖区)内,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2)区域性,区域性是指专利权是一种有区域范围限制的权利,它只有在法律管辖区域内有效 。(3)时间性,时间性是指专利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才有效。专利权的有效保护期限结束以后,专利权人所享有的专利权便自动丧失,一般不能续展。
通过互联网查询国家专利号的步骤如下:1、打开浏览器,在百度搜索“国家知识产权局”。2、点击搜索之后,点击进入国家只是产权局的官方网站。3、进入官网主页之后,找到政务服务平台选项。4、单击选择政务服务平台选项,进入服务平台。5、在服务平台页面找到专利按钮,并打开专利按钮下的二级菜单,可以找到专利检索查询。6、进入专利查询之后,可以看到公告公布查询选项。7、在搜索框中输入想要查找的专利号或者关键词,输入完成之后点击查询。8、查询之后就可以看到系统搜索的查询结果了。
不同的外观专利创新程度不同,在司法实践中保护力度也不同,被侵权赔偿数额不同。考量因素如下: 创新程度:对于创新程度高的专利,在司法实践中保护力度也会加强。 价值因素:包括许可使用费 、专利或侵权产品的售价及利润率等。 侵权行为的性质:是生产、销售、许诺销售(一般掌握在1万元至2万元之间)或使用。 侵权行为人的主观恶意程度。侵权行为人的主观恶意程度,一般区分是故意(如重复侵权)或过失。 侵权行为持续的时间:这个因素是侵权判断很重要的因素,一个专利持续了一年,最低数额也要考虑10万元以上,这是最低配。如果产品利润比较高的话,即便没有其它因素,只要证明这个产品持续了一年左右,一般是20万30万,甚至50万。 侵权产品的销售量:作为原告是很难拿到的,即便申请法院去做保全,现场不一定是真实的,拿到的不一定是真的,原告很难举证,但是可以做一个估算,所请的工人,所做的产品,做基本估算。 侵权产品的消费市场。 侵权行为人的经营规模:包括经营场所面积的大小,是否处于商业旺地,雇员人数的多寡,注册资本等。 侵权行为发生的地点:如是否发生在广交会等国内外知名的展会上,在此地发生侵权行为就比较恶劣,抢生意意图很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 专利法第六十五条 规定的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数难以确定的,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可以视为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专利法第六十五条 规定的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该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权人的营业利润计算,对于完全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可以按照销售利润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 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专利许可的性质、范围、时间等因素,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依照专利法第六十五条 第二款的规定确定赔偿数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十六条 权利人主张其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合理开支的,人民法院可以在专利法第六十五条 确定的赔偿数额之外另行计算。
公司在申请专利后,需要每年向国知局缴纳专利费用,也就是专利维护费。否则好不容易申请的专利就会被视为无效。专利无效后会影响产品销售。所以专利年费及时缴纳非常重要。由于专利的这种特性,企业每年会产生专利年费的账目,财务人员要做相应的账务工作。通常年费科目是计入无形资产或是管理费用中进行入账的。具体入账方式如下:如果取得行政收据,可以全部汇总一起,计入无形资产,分期摊销。如果不想做无形资产,那就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企业专利申请的费用会计分录:如果无需摊销,直接记管理费,或记无形资产,否则,记无形资产摊销。分录为:借:无形资产—专利费贷:银行存款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再摊销。新会计准则,每月摊销无形资产费。分录为: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贷:累计摊销
祛斑的方法
法律分析:专利权是专利权人利用其发明创造的独占权利,专利侵权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了依法受保护的有效专利的违法行为。对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的认定方法,法院基本上采用的是分三步走的方法。即:确定被控侵权产品的相应技术特征。也就是根据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对被控侵权产品的技术特征进行对应的分解。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即首先要明确专利权人请求保护的是什么。将经过分解后的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与被控侵权产品的特征进行一一对应的比较。可能出现以下两种情况:(1)专利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与被控侵权产品的特征完全相同;(2)专利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与被控侵权产品的特征不完全相同。对于第一种情况,我们会认定被控侵权产品落入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成立;对于后一种情况,我们可能会认定被控侵权产品的特征是对专利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的等同替换,被控侵权产品仍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也可能成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五十九条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